对商业银行从事基金投资业务的几点看法_银行论文

对商业银行从事基金投资业务的几点看法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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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1月14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在其走向成熟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中规定“禁止托管人、商业银行从事基金投资”,这就是说我国的商业银行,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务中只能扮演托管人的角色了。制定该项条款,管理层是出于先定证券市场,减少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来考虑的。但从商业银行走向市场经济以及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来看,我们认为,商业银行从事基金投资值得探讨。

一、商业银行从事基金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办法》中规定无论是开放式还是封闭式的基金, 募集期限均为3个月。且所募集的资金必须达到《办法》规定的数量,即封闭式基金募集的资金要超过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开放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3 个月内,净销售额超过2亿元。由于证券投资基金毕抗是新生事物, 不仅广大投资者对其知之甚少,而且投资基金运作后其收益如何尚是一个未知数,因而投资者在不了解基金管理公司的情况下不会贸然作出投资选择,这给募集资金造成了一定的困难。若到期资金不到位,那么基金也就无法成立了。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是不会出资来弥补资金缺口的。但商业银行作为独立法人,总会有部分自有资金暂时闲置,这就给商业银行从事基金投资提供了可能。

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它是将社会大众分散的,小额资金集成巨额基金,委托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投资,其最通俗的含义就是“大家凑钱买证券”。因而参与投资基金进行投资的大多是个人投资者,这些个人投资者会因多种不确定性因素随时向基金管理公司赎回基金,这对基金的稳定是一个不利因素,而基金管理公司没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是无法在证券市场上运作的。商业银行参与基金投资,其资金的稳定性要强于个人投资者,商业银行作出判断前必定要仔细考虑多方因素,不会贸然作出决定,此外商业银行的理性投资行为也会影响个人投资者,这对稳定证券市场也是有利的。因此,商业银行参与基金投资对基金市场的稳定是有帮助的。

纵观世界金融业的发展历史,金融市场体系中的各金融部门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而共同发展,是在互相支持与合作中共同发展,从而进一步使金融市场体系更趋完善。从国际经验看,银行业和保险业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投资基金业务,这既支持了基金业的发展,又拓展了自身业务领域。其实,在我国最早接触投资基金业务的是中国银行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尤其是中创公司与汇丰集团和渣打集团在香港联合发起设立的“中国置业基金”,旋即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标志着中国投资基金业务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二、存贷款利率的再次下调为商业银行的资产运营提出了新的课题,商业银行适度参与证券投资基金业务,为资产运营开辟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利息负担,支持国企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1997年10月23日起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此次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年利率平均下调1.1 个百分点,各项贷款年利率平均下调1.5个百分点。此次利率变化有两个特点。第一、贷款利率平均降低幅度要大于存款利率平均降低幅度。如贷款中,6个月以下(含6个月)贷款年利率由9.18%降低为7.65 %, 降低 1.53个百分点,而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由5.4%降至4.14%,降低1.26个百分点;对商业银行来说,利差收益有所降低,这一收益完全让给了借款人,特别是借款最多的国有企业。第二、从存款利率下调的幅度来看,存期越长,其相应年利率降低的幅度也越大。如活期存款年利率由降息前的1.98%下调为降息后的1.71%,利率下调0.27个百分点,整存整取3个月利率由3.33%下调为2.88%,利率降低0.45个百分点, 而定期一年利率由7.47%下调为5.67%,利率下调了1.8个百分点。 对存款人来说,存期增加,其收益下降幅度有所增大。这样可改变商业银行的存款结构,使短期存款比例上升,而长期存款比例会相应下降,使商业银行可运营的资产结构发生相应变化,即短期资产会有所上升、长期资产相应减少。

面对以上问题,在利差收益降低的前提下,商业银行既要加快资产运营的速度,又要提高资产营运的质量,这给我国商业银行的运营带来了挑战。商业银行要发展壮大必须增强自身在金融市场中的抗风险能力,不断提供新的金融产品,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以便在竞争中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从世界各大商业银行的发展经验来看,在重点经营信贷业务的同时,也适时、适度广泛地开展其它资产业务,以增加利润来源,增强自身实力。我国各商业银行多年来,一直把信贷业务作为资产业务的重点,较少涉及其它资产业务。从目前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和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来看,适度从事信贷业务以外的资产业务是可能的,也是可行的。其中进行基金投资,从今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确是可行的做法。这既支持了我国基金业的发展,又可为商业银行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而投资基金的一些特点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参与这一业务,也使增加利润成为可能。

1、投资额较少,成本较低。 投资基金的本质就是汇聚小钱成大钱,它是按购买单位起算的,每单位数额大小不等,有的只有几元,几十元,有些甚至不限制投资额的大小,多少都行。投资者可按自身实力,决定购买多少基金单位,对商业银行来说,其投资额可据其实力来定,不会占用太多资产,也不会挤占信贷业务所需资金。此外,在竞争的基金市场中亦使得管理费、购买费的收取低廉,管理费一般只是资产净值的1—1.5%,而购买费只是认购总额的3—5%,它相对于股票的投资费用要低得多。

2、专业管理、专家操作,分散投资,分散风险。 投资基金的经营者都聘有专家及大批专业管理人员,他们经验丰富,对国内外经济状况及各行业、公司的运营和发展潜力都有系统分析。因此,进行证券投资时失误概率相对变小。投资基金的一个突出优势,就是分散风险,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因为投资基金资金实力雄厚,可把资金分散到各种股票上,这样,风险一方面由所有投资者分散掉,另一方面,则由种类不同股票分摊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1个基金持有1 家上市公司的股票, 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可见大部分投资基金都会将投资者的资金分散投资于许多种不同股票,从而极大地分散了投资风险。

3、流动性强,变现性高。 投资者可以随时将资金按基金净资产值购买基金单位,又可以随时将投资的基金单位按净资产值赎回,即使是封闭型基金也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进行买卖。投资基金还有一个优势,它比起银行定期存款、购买黄金或房地产保值等投资方式,其变现性极高。在基金制度健全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因个人需要,要求赎回基金单位,投资者一般在三、五天内就可拿到现金。针对降息后,商业银行资产结构的变化,进行基金投资正符合了加快资产运营速率的要求。

4、经营稳定,收益可观。投资基金经营稳定,期限一般为10 年到15年。一般来说,基金风险比股票低,收益比债券高。根据美国1979年版的个股投资年鉴对1928—1978年间26种股票的统计,普通股票是唯一一种能够避免通货膨胀损失的长期投资,因此,购买多样化的股票虽然不会使投资收益非常之高,但会高于银行存款或购买债券,例如1991年香港股票基金回报率为40.5%,美国股票基金回报率为30%。此外,封闭基金上市后,还有可能获得供求差价。

总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是以市场为导向,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商业银行的经营目的也是要不断创造利润,增加自身实力,为我国经济建设提供资金供给。商业银行进行基金投资可使两者的经营目标有机结合,既支持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发展,又创造了利润,为自身发展创造了条件。

三、商业银行进行基金投资,能使银行的资产多样化,分散和减少经营风险。

多年来信贷资产在银行资产中所占比重最大,获利也最多,贷款利息收入是银行经营收益中最主要的来源。然而,由于国有企业背负着巨大的“历史包袱”,在改革进程中步履维艰,大多数国企效益不佳,三分之二企业明亏或暗亏,上万亿元的银行贷款使国企背上沉重的债务和利息负担。企业的困难,从银行方面看,表现为大量的贷款逾期、呆滞,以致信贷资产增量轮番扩张,存量不断“板结”,每年都有相当数量贷款“死滞”,银行的运营困难重重,效益下降,部分商业银行多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这种状况如不早日解决,必将影响金融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解决商业银行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就要使负债结构合理,资产经营多样化,提高资产质量,以达到增加利润,分散和减少经营风险的目的。

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相对缓慢,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一般以信贷业务为主,很少涉及其它资产业务。而世界上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却向多样化发展,而且还有专业部门,专业人才来从事不同的资产业务,各种资产业务的比重也较合理,利润来源渠道较宽,经营风险得以分散以致减少到合理水平。这些经营方式很值得我们借鉴。我国的金融法规禁止银行自有资金进入股市进行股票交易。如果银行资金通过购买部分基金单位获得权益,然后通过基金管理公司的证券投资和其它投资来达到间接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这样就可使资产经营多样化,以达到分散和减少经营风险的目的。

四、证券投资基金不仅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也有利于盘活银行的呆滞资金,化解银行的“历史包袱”。

投资基金的功能和作用,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在筹资者和投资者中间“牵线搭桥”。投资基金种类繁多,可根据不同的目的设立专项基金,如在国企改革中,可设立国企重组基金,通过基金公司把社会大众分散的资金结合起来,其主要投向是向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企业用筹集到的资金归还银行债务,就能使一大批国企获得“新生”,甩下“包袱”轻装上阵。同时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得以提高。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既可向国企“输血”,增强其“造血”功能,又可解决银行面临的困难。

一个多世纪以来,投资基金在世界各地得到飞速发展。例如在美国,1992年其投资基金的金额已达14000亿美元, 已经超过银行的储蓄总额。自本世纪60年代以来,受欧美各国投资基金市场发展的启示,亚洲发展中国家也相继发展了众多的投资基金,对本国、本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可见,投资基金正朝着大众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其潮流势不可挡。

随着《办法》的实施,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市场也会逐步发展壮大,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的新兴市场,我国商业银行不应错失这一机遇,应提早加强开发研究,为今后的业务开展做好充分准备。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准备。首先要在思想上加以重视,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征及运作方式要有充分的了解,加强证券市场相关知识的学习,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上提早做好计划安排。其次加强研究判断能力。因为投资基金种类繁多,品种多样,其中不乏业绩优良,经营稳健的基金公司,同时也有业绩一般,经营风险较大的基金公司,这就要求我们的投资人员要具备良好的研究、分析、判断、决策的综合能力,以确保银行投资资金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

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国家对其十分重视,并把证券投资基金作为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助推剂。面对这一机遇,我国商业银行应利用自身的行业优势参与投资基金业务,条件时机成熟的情况下也可适度地进行基金投资,来拓展资产业务领域,创造更多的利润,分散减少经营风险,以便在将来开放的金融市场中立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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