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大情报”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情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87年卢太宏等人首次提出大情报观念并界定为“从科技情报延拓到各类社会需求的情报,从单一领域的情报系统演变为综合的社会情报系统”。当时,此举适应了科技情报工作改革的需要,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社会成员对情报的看法,即为情报观。历来情报观都极富时代感”(王崇德语)。计算机网络化和知识经济构成当代两大鲜明特征,但两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撑和互为促动。作者简称当今时代为“网络化知识经济时代”。
当全球正在进入网络化经济时代,“大情报”观的提法,就显得不合拍,其负面效应日益呈现。“大情报”观负面效应之一,是无限而非有节制地拓展情报领域至社会信息领域。其二,是对情报学的奠基概念——情报,不是精确其内涵,而是不适当地扩大其外延,致使信息与情报的界限模糊不清。情报与信息有很强的联系,两者有很多的共性,然而绝不能把情报与信息混为一谈,更不能划上等号。作者将钱学森和布鲁克斯给情报分别下的定义结合起来,将情报定义为“激活了的、被吸收了的知识”,认为这使情报的内涵更精密,更有利于界定情报的范围。
“大情报”观认为,情报学应紧紧围绕“社会信息的交流”这一根本问题开展研究。情报学的主导研究方向,同所处时代是息息相关的,其研究热点随时代特征的变迁而演变。用这一观点来审视,“社会信息的交流”这一提法显得与当前网络化知识经济时代不相协调、不相适应。情报学研究重心应由信息转向知识——网络环境下作为经济中生产要素的知识。此外,“社会信息交流”的提法强调了情报的外延,忽视了其内涵,强调了社会交流,忽视了情报分析(知识的深度整序),而情报分析研究则是情报学区别于信息学、传播学、传播信息学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