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毕业生就业难制度缺失分析_就业指导论文

高职毕业生就业难制度缺失分析_就业指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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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日益严峻。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比,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偏低。据统计,2003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约为83%,高职高专毕业生约为55%;[1]2004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84%,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率仅为61%;[2]2005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81.7%,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率仅为62.1%;[3]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与2005年相比基本稳定。[4]可见,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问题已成为制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全局性问题。然而,为了解决高职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关键要对导致高职毕业生就业难的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本文试图从多个视角剖析高职毕业生就业难的主要制度缺失,深入分析导致高职毕业生就业难的成因,从而为最终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依据。

一、由于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以及产业结构失衡等影响,经济增长率的提高并没有必然带来总就业人数增长率的同步提高,就业岗位总量的增加有限

经济增长能否带动就业同步扩大,与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等有关。据统计,2001-2005年我国GDP经济增长率分别为8.3%、9.1%、10.0%、9.9%,而2001-2005年总就业人数增长率分别为1.30%、0.98%、0.94%、1.03%和0.83%。[5]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30个成员国中,服务业的产值占到GDP的四分之三左右,就业占总就业人数的69%,英美两国同时达到76.4%和78.4%。世界各国的GDP中,服务业增加值占64%,即使发展中国家,也占到45%。我国这一比例一直徘徊在33%左右,就业人数只占总就业人数的30%。[6]由此可见,我国服务业所占GDP的比例过低,对就业的拉动有限,就业岗位总量不足。以2006年为例,据国家统计局按生产法核算的GDP数据,我国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在GDP构成中占比例分别为11.8%(增幅为5.0%)、48.7%(增幅为12.5%)和39.5%(增幅为10.3%)。第一、三产业均低于GDP的整体增幅;二者之和仅占GDP总量的51.3%。[7]由此可以看出,当前我国经济仍存在投资与消费之间的比例关系失调、经济的外部失衡进一步加剧两大突出矛盾。也就是说,各级地方政府把经济增长的重点放在了以加大投入带动经济增长的第二产业,对最能拉动就业、吸引劳动力最多的第三产业不予重视,消费需求不足,发展缓慢,导致就业岗位总量供给增加有限。对高职院校来说,为现代服务业培养经营管理人才和业务人才是其重要的目标取向,而我国服务业不发达,能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也由此直接导致了大量高职毕业生就业困难。尤其是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我国高职教育的规模日益增大,其毕业生也在急剧增加,但由于经济发展对高职毕业生的需求却并没有同步增长。这必然使得高职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愈加严峻。

二、劳动力市场制度不完善,尤其是就业准入制度执行不严和劳动争议仲裁机制不健全,存在阻碍高职毕业生就业和流动的劳动力市场分割以及户籍障碍等问题

我国当前处于转型期的劳动力市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诸多体制性因素仍然存在并继续起作用。首先,作为一项在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规范劳动就业与职业岗位关系的国际通行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对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促进劳动者的跨区域流动有很大的益处。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明确提出要实行就业准入,当前各高职院校也普遍开展了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绝大多数高职毕业生也因此拥有等级不同的职业资格证书,然而由于就业准入制度推行不力和劳动监察制度执行不严,在和其他求职群体(包括本科生、甚至农民工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竞争中,他们几乎丧失了这一优势。在推行就业准入制度的问题上,我国既缺少一部完整的就业准入法律,也没有一个推行就业准入的总体规划,更没有建立起一个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的机制。[8]其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现状也经常导致高职毕业生的就业受到局限。由于长期以来根深蒂固的对“干部”和“工人”作严格区分的意识,导致了管理体制上存在所谓的“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之分。在制度上,这种人为的劳动力市场的部门分割无形中把高职毕业生局限在所谓的“劳动力市场”上就业。其他如城乡分割、体制分割和地区分割等也极大地制约了高职毕业生的就业和流动。再次,对仅持有大专学历的高职毕业生来说,我国当前的户籍制度特别是把落户和学历挂钩的户籍制度也严重阻碍了高职毕业生的跨区域流动和就业。

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还没有得到全社会的真正重视,高技能人才的评价体系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形成

通过对2680名高职毕业生的问卷调查发现,(注:数据来源于一项对江苏、浙江和湖南三省的七所高职院校2007年毕业生就业情况抽样调查的部分结论(调查时间:2007年6月)。)在问及“如果你能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政府垄断企业找到一份工作,你还愿意去一般企业当技术工人吗?”(单选题)时,有多达75.6%的学生(共计2025人)选择前者,只有11.8%的学生(共计315人)选择愿意当技术工人,12.7%的学生(共计340人)选择其他。全社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够重视,具体表现在高技能人才的评价体系及其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存在较多问题,把学历和职称等作为标准评价人才的观念依然存在;对高技能人才重要性的认识还缺乏真正的认知;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人才评价体系未能形成,年龄、资历、学历和比例等因素很大程度上还决定着人们对人才特别是高技能型人才的评价;关于高技能人才的社会保障机制还有待建立健全,不凭工作业绩确定报酬、高技能人才的社会保障水平过低等问题还普遍存在,促进高技能型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还未能培育起来。正是因为从观念到制度对技能型人才存在着严重的歧视,因此导致一些用人单位的学历高消费现象严重;即使高职毕业生得到了就业岗位,其所能享受到的待遇和保障往往也要差很多。与普通本科生相比较,在竞争激烈的“求职大战”中,高职毕业生往往是弱势群体。这些情况的存在,不仅严重挫伤了高职毕业生的积极性,长此以往也将阻碍以高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的高职发展。

四、转型期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民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混乱以及种种歧视,导致高职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竞争劣势,就业质量不高

从调查情况来看,由于受到包括体制性因素在内的诸多因素限制,绝大多数高职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取向是各种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而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以及大型三资企业工作的较少。“由于转型期国家有关法规处于调整规范和变动之中,企业员工关系契约化规范尚未完成,员工关系有‘此起彼伏’、愈演愈烈的态势。”[9]对国有企业特别是一些国有中小企业来说,所有者、经营者和普通职工在所有权结构中角色错位,人员之间的种种关系没有明晰,没有建立起与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相配套的、规范化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不能吸引和留住高技能人才;就非国有企业特别是三资企业和乡镇企业来说,因为文化的冲突、企业的“逐利”本性、旧体制遗留的影响以及外在环境的督促不力等因素,导致人力资源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混乱,损害劳动者利益现象比较普遍,学历歧视、经验歧视等问题频繁发生;对民营企业来说,由于许多民营企业是家族企业,其人力资源管理更是具有较强的随意性,比如劳动条件恶劣、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以及克扣工资等情况时常发生。所有这些问题都极大地降低了以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为主要就业渠道的高职毕业生的就业质量。

五、行业企业以主体角色参与高职院校办学的长效机制未能建立起来,高职教育的特色未能得到彰显,高职毕业生的动手能力不强

作为与普通教育相区别的高职教育,最主要是通过培养动手能力强和综合素质高的毕业生而彰显其特色的。通过对共计611名高职毕业生(指有效回答问卷的人数)进行的一项半开放式问卷调查,(注:数据来源于一项对江苏、浙江和湖南三省的七所高职院校2007年毕业生就业情况抽样调查的部分结论(调查时间:2007年6月)。)要求他们结合在就业中遇到的问题,从促进就业角度针对高职院校的不足之处提出一些改革建议。从统计结果看,共收到建议1410条,其中729条(占总建议数的51.7%,平均每人1.2条)建议认为,学校应该重视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争取企业合作,加强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通过问卷调查也发现,(注:数据来源于一项对江苏、浙江和湖南三省的七所高职院校2007年毕业生就业情况抽样调查的部分结论(调查时间:2007年6月)。)当问及高职毕业生“如果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你发现自己要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有很大困难,你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单选题)时,35.7%的高职毕业生(共计956人)认为“专业动手能力太弱”是最突出的原因;其次才是“知识面不全面”(共计681人)、“学历太低”(共计537人)、“没有人缘背景,没有过硬的后台”以及“其他”(共计173人)。可见,高职毕业生的动手能力不足已极大地制约了高职毕业生的就业。

之所以如此,这是因为行业企业以办学主体角色参与高职院校办学的机制未能建立起来,高职院校的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非常薄弱。这也是导致高职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缺乏竞争力的根本原因。与普通高等教育不同,高等职业教育的性质和定位决定了高职院校必须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人才的道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加强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尽管国家也已明确提出“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密切结合”[10]、“以企业行业为主体,开辟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多种途径”[11]等规定,然而,由于相关政策没有力度,缺乏督促行业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强制性规定和举措,也没有配套政策加以支持,更由于我国的行业企业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意参与职业教育、行业协会本身就不发达以及确保行业企业参与的体制存在障碍,因此只有依靠各高职院校发挥自身的有限资源,这也使得大多数院校的校企合作机制流于形式,没有长远规划。

六、高职院校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较为薄弱,社会公共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也不适应高职毕业生就业需要,以政府为主导协调解决高职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机制没有形成

为高职毕业生提供合适的就业指导和服务,是确保高职毕业生顺利就业的基本条件。这不仅是高职院校的责任,更是政府的责任。从教育的角度来看,毕业生就业好坏的关键在于学校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在于满足用人单位需求的程度,同时也取决于学校和社会所能够提供的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反过来说,毕业生就业情况好坏也影响着生源素质、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据调查,各高职院校也普遍意识到了就业指导和服务的重要性,然而在具体措施上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许多院校还基本停留在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介绍等一般性事务上,针对学生个人如何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等不是很重视;以开设就业指导课程为主要形式,形式比较简单,也缺乏对当前人才需求形势的全面把握;缺乏长远眼光,大多数学校仅把就业指导和服务功能局限于为学生眼前的就业,没有发挥出通过对毕业生进行跟踪、反馈从而促进教育教学改进的功能;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事业责任感和主观能动性还有待加强;就业岗位信息供给不能满足需要,就业服务的网络还没有形成,就业渠道不通畅。此外,公共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的落后也极大地制约了高职毕业生的就业,主要表现为相关服务机构数量不足,结构单一;劳动力市场信息传递功能不充分、不及时,效率不高;为高职毕业生服务的意识不强,各级地方政府还没有把高职毕业生这一就业困难群体纳入到公共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之中。

七、高职院校创业教育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以及高职生“专转本”渠道不畅等也是导致高职毕业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

就高职院校创业教育而言,由于对就业的狭隘理解,一些高职院校认为解决高职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就是要实现高职毕业生和既有岗位的对接,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创业教育是对传统“就业教育”内涵的拓展与功能的延伸,高职院校创业教育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健全起来,导致高职毕业生的创业能力有限。具体表现为,教育部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缺乏对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的硬性规定和约束,也未能有效地进行大力提倡和引导;大多数高职院校更没有能建立体现高职教育特色的一套创业教育制度;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以及就业指导的薄弱,高职生及其家长也缺乏对创业教育的期待。就高职生升学而言,通过对2680名高职毕业生的问卷调查发现,(注:数据来源于一项对江苏、浙江和湖南三省的七所高职院校2007年毕业生就业情况抽样调查的部分结论(调查时间:2007年6月)。)在被问及“如果外在条件允许,你想继续升学接受本科阶段的学历教育吗?”,有多达71.8%的高职毕业生希望能更进一步接受本科阶段的学历教育。由此可见,高职生对“专转本”(也称“专升本”)有着太多的需求。在目前高职毕业生就业陷入困局的背景下,基于高职毕业生存在的大量“专转本”需求,建立高职生进一步升学的“立交桥”是延缓高职毕业生就业、消释当前高职毕业生就业压力的一种重要途径,然而现行“各地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招生规模要严格控制在当年省属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5%以内”[12]这一“专转本”的制度设计还没有充分体现这一需要。不仅如此,而且与“专转本”制度相配套的一些措施也亟需规范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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