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利多元供给模式选择及治理机制探讨论文_俞刚

上海浩淼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 201499

摘要:农村水利供给主体多元化是水利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提高水利设施的运行效率,必须处理好政府大水利与农民小水利的关系,需要完善农村水利多元供给下组织治理机制。本文分析多元供给模式下基层水利及用水户协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基层组织治理机制。

关键词:农村水利;产权改革;供给模式;治理机制

对农村水利供给水平与供给效率偏低,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难以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农村饮水困难,农村基层供水组织和用水协会管理乏力,新建水设施利用率不高,水利产权不够明晰管理者缺位,农村水利市场化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制度不完善,多元协同管理低效的现状,研究基于不同水利设施性质和不同供给主体供给效率的农村水利供给模式,分析农村水利多元供给实施路径以及多元供给治理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概况

以某市为例,市共有15万余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了以承包、租赁、拍卖为主的经营权管理制度改革,占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的83%,其中承包经营115293处;小(一)型水库实行承包经营的有72处,占小型水利工程的0.8%。拍卖小型水库经营权的只有1处,其余为村委会直管。

二、农村水利产权改革及多元供给现状调查

水管单位分为纯公益性、经营性与准公益性三类,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大型水库由省市水利行政部门管理;小型水库及部分小(一)型由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其余的小(一)型水库由乡镇、村社集体和私营业主管理。灌区制定了配套改造工程建后管护制度,水管单位制定了建后管护办法,实行分级负责,建立灌区片区管理处+各工程管理单位+用水户协会+用水小组的运行机制。实行分级管理,主干渠由管理处、工程管理单位直接管理维护,其余支、斗渠由所在镇乡负责落实到村社、户或用水户协会进行管理,签订合同,建立责任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新建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以农民自筹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明晰工程建设和管理主体。“一是进一步完善“先建后补”的激励机制,大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捐赠及村民“一事一议”等多种方式,参与农田灌溉、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二是将饮水安全工程纳入全市民生工程,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纳入市级补助。关于社会资金参与农村水利建设管理的意向性调查:通过调查,见表。

该调查问卷基本上反映了不同类型水利设施合适的供给模式。不同类型农村水利设施由于盈利能力和项目公益性不同,采取不同的供给方式。盈利能力越强的水利项目包括小水电工程、农村供水工程,民间资本参与建设管理的可能性越大;盈利能力较弱或者没有盈利能力的公益性农村水利项目,如灌溉主干渠系工程、蓄水工程、防洪工程由国家投资。

二、农村水利多元供给效率定量分析

采用定量方法分析农村水利多元供给效率,其目的是分析社会力量投入小农水建设资金与粮食产量增加的相关程度,政府水利投资增加与粮食产量的增加的关系。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数据口径的统一性、可比性原则对数据进行选取,将指标量化为:CZ为农业总产值、LS为粮食产量、LA为有效灌溉面积)、G1政府投资、D1为国内贷款、CI为企业和私人投资、FI为利用外资,如表所示。

通过检验得出,时间序列LNCZ的二阶差分方程,LNGI的差分方程,LNDL的一阶差分方程,LNCI的二阶差分方程,LNFI的一阶差分方程的ADF检验值小于对应条件下的临界值,变量达到平稳,即构成的时间序列为二阶单整序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检验统计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得到粮食产量与政府投资、企业与私人投资的回归方程:

回归方程式表明:外资和民间在水利方面投资增长对重庆市农业总产值有显著作用,外资和民间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及相关水利设施带动农业产值增加,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村水利产权多元化的效率;政府投资对农业产值增加发挥重要作用,由于政府投资水利的重点在安全饮水工程、水土流失治理、防洪工程及大型水库建设,因此政府水利投资对农业总产值增加不明显。

三、多元供给模式农村水利组织治理措施

1、优化政府水利投资结构,构建水利产权多元化平台。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是水利投资的重要补充,能够提高农村水利投资效率和灌溉效益。但农业效益不高、收益不稳定,农民的投资能力有限,国家始终是农村水利投资的主体,为了提高水利投资的综合效益,国家重视水源工程和防洪工程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大农田水利特别是“最后一公里”水利的投入,扩大小农水重点县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的比例,地方政府提高“先建后补”的比例,通过适度的产权改革,规范和发展水利投资与管理多元化,构建水利产权多元化平台,提高农村水利设施运行效率。

2、区分农村水利项目的性质分类改革,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农村水利产权改革不能一刀切,应结合不同水利设施的公益性程度和社会力量管理能力来分类管理,确定合理的产权形式。公益性较强的跨流域水利工程及受益面较广的水库必须由县市水管部门或者集体管理;农户自用为主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可作为农民家庭私有财产,拥有完全产权,给予法律保护;对经营性的小型水利工程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化管理体制;对较多农户收益的小型水利工程,实行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体制,核定产权范围。

3、规范水利承包合同管理,建立公益性消耗补偿机制。科学确定农村水利工程承包价格、服务标准,产权改革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产权改革接受全社会监督,保证水利设施满足农业灌溉、生活用水需要。工程改制所收回的资金,专项用于发展当地的农村水利事业。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污水治理、水源涵养和小流域治理工程,逐步取缔肥水养鱼。对承担防洪、灌溉的公益性水利项目建立补偿机制,对承包人承担防汛抗旱的公益消耗及自然灾害损失进行合理的补偿,建立弹性合约和补偿机制,落实社会投资建设农村水利的补偿政策。

4、完善水利基层组织建设与组织治理。由于农村水利的公益性,水利建设及服务不可能完全由市场提供,水利基层组织是农村水利改革、水利建设与维护的重要单元。基层服务机构要承担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水利建设、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要根据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利建设管理要求等因素科学设置服务机构,实行条块化管理。要合理核定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保证其公益性职能的正确履行;改进人员管理方式,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水管单位要延伸服务以提高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管理水平,高度重视推广农村信用联社代收水费,完善与农民用水户协会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制定和出台“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办法”等规章,根据水利设施的产权属性建立不同的治理结构,规范基层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对于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无论是借助于单一的财政资金还是借由市场资金进行建设,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田水利设施供给整体效率的损失。因此,需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政府与市场参与相结合农村水利供给体系,协同投资、多元供给的方式将成为改善农村水利单一投资模式造成效率损失的有效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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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俞刚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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