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运水灾与晚清山东社会

黄运水灾与晚清山东社会

高中华[1]2000年在《黄运水灾与晚清山东社会》文中提出近几年作为社会史研究重要领域的灾荒史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不仅丰富了史学研究成果,而且为史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对史学的研究会产生更深远的影响。灾荒史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如历史研究的方法较为单一,多倾向资料的收集和直观原因的探讨,而忽视灾情历史规律的探索和理论体系的建构,从而导致阶段性的成果多,整体型的成果少。这样既无法突出历史发展的整体性特点,又无法把握灾荒和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区域灾荒史的研究更是灾荒史研究中较为薄弱的环节。近年来,区域与社会的关系已成为国外史学界研究的重点,同时中国史学界也逐渐意识到区域与社会之间的密切关系。这种趋势的出现,相对于以往忽视历史空间因素,忽视地区性差异来说,是史学发展的一种进步,也是未来史学发展的一种趋势。 作为晚清时期受灾严重的黄河下游地区——山东、河南等地,其灾情史的研究更未得到应有的关注。晚清时期的山东黄河、运河水灾,不仅影响着山东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而且与整个晚清灾荒及社会密切相关。加深晚清山东灾荒史的研究,既利于进一步认识近代山东的社会面貌,又能从侧面对晚清时期的荒政情况有所了解。本文就试图以近代山东为例,探讨晚清黄运水灾与山东社会发展的关系。围绕黄运水灾与近代山东社会及其社会救助三者的关系进行分析,以历史学为基础,借鉴行政学、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多种学科的知识,探讨天灾同特定社会时期政治、经济各方面关系,加强历史的认识,进一步丰富“社会历史土壤”。 通过黄运水灾治理及救助的研究,来观察近代社会。晚清时期黄运水灾灾情严重,对山东经济政治和文化都造成了长期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延续至今。研究黄河改道山东后黄运水灾的灾情特点及政府治河管理的经验教训,提供历史的借鉴作用。并通过黄运水灾之后政府和社会救助行为分析晚清灾害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在灾荒史研究中,注重历史与现实的结合和对社会原因的解释,以增强社会灾荒救助经验的总结,对揭示近代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为今天防灾救灾提供历史的借鉴大有裨益。

相鑫[2]2010年在《捻军与晚清山东社会》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捻军是晚清咸同时期活跃在黄淮地区的一支武装力量,对清朝政府形成极大威胁。山东也是捻军活动的主战场之一,1860年以后捻军时常大规模窜扰山东,特别是1861年和1867年捻军两次深入山东腹地,对山东社会产生了极大冲击。文章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讲述道咸时期山东社会状况。主要从人文和社会两个层面,以政治、经济、自然灾害作为切入点,讲述捻军之所以在山东活动的背景,认为正是清政府统治的腐败、经济剥削的加重和自然灾害的打击才使捻军在山东常年窜扰成为可能。第二章主要叙述捻军在山东活动和清政府平定捻军的历程。捻军在山东活动大致可分为咸丰时期、僧格林沁主剿时期、曾国藩主剿时期和李鸿章主剿时期共四个阶段。捻军在咸丰年间只是小规模窜扰山东西部地区,这期间,清政府对捻军防剿措施主要是督饬各地方官尽力剿杀本境内作乱的捻军。从1860年以后直至1868年,捻军便经常大规模窜扰山东了,其中在1861年和1867年,捻军曾两次深入包括胶东地区在内的山东腹地,而清政府为了早日解决捻军问题,也改变了平剿策略,这期间相继任命僧格林沁、曾国藩、李鸿章为剿捻钦差大臣,统筹包括山东在内的诸省官军剿捻。曾国藩采用河防之策,后来李鸿章继承这一策略并完善之,最终于1868年在山东茌平地方剿灭捻军。第三章主要探讨捻军在山东活动时,山东地方官员对捻军的防剿。山东地方官员,包括省级官员和基层官员对捻军窜扰都有防御。省级官员主要是组织山东地方兵、勇防剿捻军,而地方基层官员主要是组织团练,加强地方防御。此外,当捻军在晚期深入山东腹地窜扰后,基于对地方利益的保护,山东官员在剿捻问题上与钦差大臣既有合作,更有分歧和冲突,这种分歧和冲突主要体现在是否要以牺牲山东地方社会的利益为代价来换取政府剿捻战争的胜利。第四章主要是探讨捻军在山东活动时,山东普通民众对捻军的态度和行为。一方面,当捻军窜扰山东时,一些民众起而响应,或者加入捻军,或者组织队伍,反抗政府统治,这些群众多是来自黄运沿线地区,由于常年受到自然灾害等多重灾难的打击,迫于生存压力便走上与政府对抗之路。另一方面,更多的普通民众,为了躲避战乱,免受兵燹之苦,在地方士绅的带领下,纷纷组织团练,以此保卫桑梓。山东地方士绅在捻军窜扰期间,在沟通政府与民众之间共同御捻、在维系地方社会之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总之,晚清时期捻军入鲁对当时的山东社会产生了较大影响。捻军曾数次大规模窜扰山东,捻军所到之处,地方社会饱受战乱之苦。捻军被清政府平息后,政府通过采取奖叙出力官员和褒奖地方忠烈,重整地方政权机构,完善社会保障等措施,以期恢复地方正常社会秩序。山东地方社会在平定捻军后经历着一场变革。

袁博[3]2014年在《近代中国水文化的历史考察》文中认为水是一种人类社会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它在人类生产、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自大禹治水起,中国历史就与水有不解之缘,在这几千年中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把治水放在治国的重要位置,形成治水文化。从这一角度讲,中国历史是一部关于水的历史。因此关于水的研究不可或缺。尤其是在当今水资源紧迫的形势下,中央多次发布文件,号召全社会重视水、解决水问题。选题的研究可为建设提供历史的经验教训,加快水文化的建设步伐。近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各国在利益的驱使下,纷至沓来。鸦片战争的隆隆炮声惊醒了沉睡已久的中国人。在这炮声的背后,资本主义的先进思想和科学技术也随之东传,与传统国人的守旧、保守思想发生碰撞和冲突,使得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认识到西方思想的先进性。近代中国社会对水的态度、认识和利用的转变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发生的。中国古代历史便形成了具有丰富内容的水文化,不仅形成了一套管理高效的水政系统,保存了大量有关水文的记录,还涌现出诸多杰出的水利著作,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治水经验。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还具有神秘力量,人们把水不断神化,形成各种水神,在日常尤其是水旱灾害发生时便会祭祀、祈佑。除此之外,还形成许多关于水的哲学、文学艺术及建筑、民俗等。这些构成了传统水文化的主要内容。随着鸦片战争后国门的打开,近代中国的水文化内容也日渐体现出科学、现代化的特征。首先是各届政府逐步引进西方制度,形成现代化水政,对水的管理不断规范化。第二,随着教育救国论的兴起和传播,近代教育体系日臻完善,高等教育、实业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因此水利教育在晚清出现后,在民国时期逐步确立并发展。不仅各级工科学校课程得到完善,还出现多所专门水利学校,为近代水利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第三,近代水利事业得到发展,不仅近代社会普遍认识到水利建设的重要性,还形成全社会讨论各地水利建设的现象,涌现出许多杰出的水利专家,同时也推动了近代水利科学技术的发展。第四,传统文化中的水神崇拜在科学日兴的近代中国仍继续存在,并体现出新特征。虽然水神信仰在近代逐渐式微,但由于民间信仰的依赖性和根深蒂固性,并不容易消除,从而形成了迷信与科学、传统与现代并存的局面。第五,通过发掘近代出版的书籍、报纸、期刊、名人著作等史料,探究近代民众对水的认识的变化。由于西方先进科学知识的传入,民众对水尤其是江河湖海、瀑布等自然事物的形成、变化有了更科学的认识和解读。近代各类报纸、杂志流行,不断向民众传播各类科学常识,其中关于各种形式的水的科学知识、文学作品等改变了人们对水传统认知,也改变了生活习惯,提升了国人素质,表现了中国水学的近代化。最后,作为特殊水体的海洋在近代中国有着重要的地位。近代中国的侵略者都是从海上入侵的,这就促使了近代中国海洋意识的觉醒。加之西方海权思想的传入,近代中国海防、海权思想也得到发展和完善。总之,水文化在近代中国既保留了传统社会的内容,又接纳了西方文化的内容,使水文化在“变”与“不变”中的不断发展。这体现了近代水文化对传统水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以及对西方近代先进水文化的引进与吸收;也既体现了传统文化的包容性,又体现了近代文化的先进性。在二元文化的影响下,近代中国的政治制度、教育体制、社会生活、风俗习惯、民间信仰、科学文化等呈现出多元化、近代化的趋势,中国社会也向着现代、文明、科学的方向前进。

袁滢滢[4]2004年在《近代山东灾荒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代山东灾荒发生频繁,其中以旱灾、涝灾、洪灾最为严重。本文首先从整体上对近代山东灾情进行概述。1840年至1949年间,在全省107-109个州县中,成灾10个州县以上的早年有66年次,成灾30个州县以上的早年有33年次,成灾50个州县以上的早年有15年次。鲁北、鲁西北为旱灾高发地区,胶东地区受灾相对较轻。春夏两季是干旱最严重的季节。成灾10个州县以上的洪涝年有61年次,成灾30个州县以上的洪涝灾年有25年次,成灾50州县以上的洪涝灾年有6年次。洪涝灾以平原地区较多,山地丘陵地区较少,大体以鲁西、鲁北、鲁中、鲁南、胶东为序依次递减。夏秋两季是洪涝灾害最严重的季节。此外,风暴、冰雹、海潮、蝗虫、疾疫、地震等自然灾害也经常造成灾荒。从整体上看,近代山东灾荒有以下特点:1.灾害种类多,水、早、蝗、风、雹、疫、地震等各灾皆有,其中,水旱是主要灾害,黄河成为山东的心腹大患。2.受灾地区广,发生频率高,几乎无地无灾,无时无灾。3.地区分布不平衡。鲁西南、鲁西北水旱不断,灾荒连年,胶东一带受灾相对较轻。4.危害程度深,史书中不止一次出现过“人相食”的记载。为对近代山东每一年的灾荒状况有更为具体的了解,本文编写了“近代山东灾荒年表”,按年度对近代山东受灾状况进行了统计。 在对近代山东灾荒整体把握的基础上,本文选取了四次大的灾荒进行具体的个案研究,从而使本文既有广度,又有深度。本文选取的四次灾荒是1876—1877年山东的大旱灾、1927—1928年的天灾与人祸、1933年山东黄河水患、1935年山东黄河水患。1876—1877年的大旱灾是近代山东最严重的一次大旱灾,在这次大旱灾中,山东受灾97州县,饿死不下五十万人,逃荒至他乡者达三百万人,出现了“草木皆枯”、“赤地千里”、“道殣相望”等令人怵目惊心的惨状。1927—1928年的天灾与人祸是民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灾荒。在这次灾荒中,山东水旱蝗并发,并且都极为严重,出现了饿殍盈野、饥馑载道的局面。在自然灾害发生的同时,山东匪患猖獗、兵祸连年,把灾区人民仅余的一点抗灾能力剥夺殆尽,将灾难推向了顶峰。这次灾荒是天灾人祸相互交织、相互加重的典型。1933年黄河水患是二十世纪以来最严重的一次黄河水灾,在这次黄河水灾中,山东受灾22县,灾区面积达6768平方公里,淹没田地5,648,130亩,淹没村庄7250个,损坏房屋325,043间,受灾人口1,704,796人,财产损失达81,923,738元。水灾过后,国民政府组织了大规模的赈济活动,成立了专门的赈济组织——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对灾区发放赈衣、赈粮,并进行医疗救护,使灾民有了一线生存的希望。百年不遇的黄河洪水引起了人们对治河问题的思考,以李仪祉为代表的水利专家把我国传统的治河方法与西方先进的治河理论相结合,推动了我国治河事业的发展。1935年黄河水患与1933年水患仅一年之隔,鲁西灾民在元气未复之时又遭此巨灾,所以灾情显得特别严重。在这次水灾中,全省受灾350余万人,被水最广时面积达32,500平方公里,估计三分之二为农田,约4125万亩,每亩损失按5元估计,则农产损失约合20,000万元。再加上公私财产损失约5000万元,全省该年损失共达250,000,000元以上,相当于全省十二年之税收。这是民国以来山东损失最严重的一次黄河水灾。为救济灾民,山东省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救灾机构—山东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并多方筹集贩款,设立收容所,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水灾带来的灾难。 频繁发生的灾荒对近代山东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灾荒的打击下,山东土地荒废,农田失收,农民生活困难,最终造成了农村经济破产。当灾民的穷乏、饥饿达到极点,不能再忍受时,就会为生存而奋起抗争,从而造成了近代山东此起彼伏的社会动乱。此外,灾荒还恶化了生存条件,使人们无法在本地生存,以致山东出现了大规模的流民潮。从灾荒与社会的互动关系这一角度来考察近代山东灾荒,可以更清楚地认识灾荒的危害。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天,我们要正视灾荒,研究灾荒,最终做到远离灾荒,使国家安宁,人民安居乐业,这也是本文写作的最终目的。

董传岭[5]2004年在《晚清山东的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文中研究说明晚清山东自然灾害频仍严重,几乎无年不灾、无灾不烈,而晚清衰世,吏治腐败、列强掠夺、社会动荡、经济凋敝,人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严重萎缩,一旦发生天灾即造成严重饥荒。自然灾害对晚清山东乡村人口、乡村经济、赈灾救荒、社会冲突及乡村习俗等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晚清山东的水、旱、虫、雹、风、疫、霜、震、雪等自然灾害频发而严重,其中,以水旱灾害为主,特别是1855年黄河自河南铜瓦厢改道山东入海,更给晚清山东带来了无尽的灾难。晚清山东自然灾害频繁而严重既有自然原因也有社会原因,社会原因是主要的,吏治腐败无疑是最主要的原因。天灾对生态环境也造成严重破坏,导致恶性循环。 晚清山东的自然灾害不仅造成大量的人口死亡和迁移,以致清末山东人口大量减少,而且导致人口结构失衡、人口素质偏低,并给人们的精神世界、价值取向等带来巨大的不利影响。特别是频受黄河水灾、旱灾的鲁北、鲁西南地区的乡民所受的影响尤甚。 自然灾害对晚清山东的社会经济造成巨大损失,对农业经营带来巨大不利影响,有的灾民只好靠借贷度日以致丧失土地,加速了土地兼并的进程。失去土地的乡民只好当雇工或佃农,佃农的地租大都遇灾歉不减免,加剧了乡民的贫困。晚清政府日益没落、财政匮乏,无力对频繁而严重的自然灾害进行切实的赈济,再加上吏治腐败,政府的赈灾活动名不副实,但仍是赈灾救荒的主体。清末山东的农桑业、手工业改良等,无疑增加了国家和人民的收入,对增强人们抵御天灾的能力有积极意义,但效果不大。这样,乡村开展自救;新型、高效的义赈在赈灾救荒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外国传教士也积极投身到赈灾中去。民间力量弥补了晚清政府赈灾的不足,在赈灾救荒中起了重要作用。 自然灾害使广大乡民的生活日益困窘,本已十分尖锐的社会矛盾更加激化,以致灾荒之年“盗匪蜂起”,各地的抗粮抗税斗争不断发生,有的饥民则加入农民起义的行列,自然灾害也引起了民教冲突,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带来巨大影响。 自然灾害对广大乡民的风俗习惯也造成了巨大影响。由于晚清山东生产力水平低下,科学文化不发达,人们对自然灾害感到无能为力,也无法作出科学的解释,再加上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广大灾民往往依靠宗教和神灵等超凡力量消灾赐福,以致人们对基督教、秘密宗教及龙王、河神等的信仰颇盛。乡民的岁时节令习俗也无不渗透着对自然灾害的禳除和对人寿年丰的祈求。乡民的婚丧、居住等习俗也受到自然灾害的严重影响。

刘振兴[6]2017年在《阎敬铭与同治中兴》文中认为咸同年间,山东捻、幅、教等叛乱四起,严重威胁清廷京畿安全。而其时山东巡抚谭廷襄面对乱局,显得力不从心。同治二年(1863年),朝廷令阎敬铭“移孝作忠”,急赴山东,处理乱局。山东作为剿捻的主战场,筹集剿捻饷糈为山东巡抚的重要任务。阎敬铭到任后,通过严催钱粮税收、抽收厘金、酌提关税、劝捐等方式,多方筹措,保证剿捻军饷的供应。在攻剿捻军和地方性匪乱期间,阎敬铭看到山东兵勇疲敝不堪,团练混乱。于是,阎敬铭采取招募新勇、整顿旧勇、编练炮船、增设马队等方式,整顿山东勇营;通过剿办和羁縻“强团”、请奖和旌恤“良团”的方式,区别良莠,规范团练,从而提高了山东兵勇和团练的战斗力。在做好这些工作的同时,阎敬铭全力配合僧格林沁和曾国藩攻剿捻军,此外还实力进剿本地“土捻”。随着剿捻的深入,阎敬铭看到山东官场的腐败。于是阎敬铭提出“安民必先察吏”的主张,通过严行清算交代、严格捐纳、清理词讼等方式,规范山东吏治。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士绅起着重要作用。捻军的兴起,士绅受到极大的冲击,阎敬铭通过多种手段重新恢复士绅的传统作用。面对战乱引起的灾黎,阎敬铭采用蠲缓、工赈、改征等方式,安置灾民。阎敬铭力图通过以上诸如整顿吏治、重视士绅、安抚灾黎的措施,来重建被战乱冲击的旧的行政秩序。战乱亦对原有的经济秩序产生巨大的破坏,阎敬铭从招抚流民、清厘厘金和关税、治理漕运、整理盐务四个方面来恢复山东经济秩序。同治六年(1867年),阎敬铭调离山东。在鲁五年,阎敬铭通过以上这些举措,镇压了东省境内的反清斗争,整顿了吏治,增加了财政收入。阎敬铭离任后丁宝桢继任巡抚,在阎敬铭治理山东的基础上,进一步稳定社会秩序,发展生产,最终使山东的社会经济秩序得以恢复。阎敬铭为山东一省的中兴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董传岭[7]2008年在《晚清山东的黄河水灾》文中提出晚清时期,黄河下游的山东频受黄河水灾,特别是1855年黄河改道山东入海后,黄河水灾频仍。黄河水灾导致晚清山东的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百姓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社会矛盾激化,沿黄地区民众的文化教育水平下降,居住习俗深受影响,并出现河神信仰盛行的现象。

高中华[8]2013年在《1855年黄河铜瓦厢决口之后的黄运水灾》文中研究说明1855年,黄河铜瓦厢决口改道山东入海,是黄河变迁史上第六次大改道,也是最后一次改道。1850年黄河改道之后,黄河下游流经山东地区的灾情发生明显变化,尤其是对运河的影响十分明显。每次黄河发生决口必影响到运河,小至运河不畅,大至运河决口,形成大规模的黄河、运河决溢。运河由长江往北过淮经黄至京师,借黄淮济运漕粮,黄淮水灾对运河影响很大。黄河、运河两条河流的命运息息相关。1855年黄河

曲丽丽[9]2014年在《黄河文明之近代转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华大地,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文明的摇篮地,黄河文明是中华文明的主体和核心。20实际八十年代的电视纪录片《河殇》指出黄河能给予我们的已经给予了我们的祖先,在旧机体上生发不出新文明,简单粗暴的宣判了黄河文明的死刑。《河殇》的出现正是五四以来中西文化论战的继续和发展,它在论述农耕文明走向海洋文明的大趋势上有某种合理性,但其对传统文化的非理性批判却表现出强烈的民族虚无主义倾向。中西文化之争、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化是文化史领域贯穿近代文化研究的主旋律,也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十八大报告同时强调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决定》指出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研究视角和方法上的创新之处在于,立体化注重天地自然黄河与社会人文黄河之综合研究,在时间的历时性上将中国古代与近现代乃至未来黄河文明的延承发展纵向打通,在空间的共时性上用世界大河文明的广角对黄河文明与古埃及文明、古印度文明、古巴比伦文明进行横向比较考量。研究内容上,在对中华黄河文明体系的逻辑框架以及对“大河文明”、“四渎”、“农耕文明”、“海洋文明”、“母亲河”和“摇篮地”等关于中华黄河文明体系的根本性重要范畴做出清理和诠释的基础上,研究近代具象的黄河与国家和民族命运之具体关系,考量千古黄河所象征的的传统农耕文明在近代史上的近代化转型。论文前两章以对黄河文明基本形态及黄河文明与中华民族关系的探讨为基本学理支撑,其下以近代学术界对黄河的研究、近代黄河泛滥改道与社会文明形态、黄河水利之近代变迁、传统黄河祭拜在近代中国的历史考察、近代来华外国人对黄河的认识、近代海外舶来文明对传统黄河文明的冲击、传统黄河文明观念的近代化演进与变异等几大板块次第展开。在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中,古埃及文明、古印度文明、古巴比伦文明先后灭亡,只有黄河流域的中华文明一脉相承延绵至今。在中华河流文明体系之中,尽管在长江、淮河、珠江、闽江、东北三江平原等地都有广泛而丰富的古代文明遗存,但是只有黄河文明作为中华文明的主要载体在上下五千年文明史上绵延不绝。五胡乱华、安史之乱、五代十国、金灭北宋、蒙古灭南宋、满清灭明,在中国古代历史上,黄河农耕文明与草原游牧文明的大规模冲突共有五次。在屡次冲突中草原文明未能中断黄河文明,反为黄河农耕文明所同化。鸦片战争、英法联军、八国联军侵华、日本侵华,近代以来西方海洋工业文明不断对中华传统黄河农耕文明进行侵略、欺侮、蚕食、瓜分,其结果不仅没有将黄河文明蚕食,反而促使黄河文明从传统走向近代,促使中华民族在血与火的考验中实现了伟大复兴。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文明的摇篮地,黄河文明是中华文明的主体和核心。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存广泛分布于黄河流域;中华人文始祖——“三皇”、“五帝”等主要活动在黄河流域;从夏商周上古三代开直至明清时期,历朝历代的都城和文明中心基本稳定在黄河流域;中华百家姓大多起源于黄河流域;中华汉字衍生于黄河流域;儒、道、墨、法、兵、阴阳等中华元典智慧体系诞生于黄河流域;以“四大发明”为主体的中国古代科技发明诞生于黄河流域;以二十四节气为主的天文历法体系诞生在黄河流域;陶瓷、玉石、青铜、丝绸、书画、诗词、中医、武术、戏曲和饮酒等“十大国粹”都集中于黄河流域。这是黄河文明为中华文明核心的九大例证。在古代,中华文明从黄河流淌而来,在近代,黄河的生存发展仍然深刻影响着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格局。晚清及民国期间,治河领域出现了由传统向近代过渡的趋势。第一,西式治河方法逐步引入;第二,西方学者开始关注黄河问题;第三,随着留学生的派遣和新式学堂的建立,国内出现了会通中西的治河新生代。但总体而言,由于守旧势力的阻挠,新式治河技术的应用仍然停留在观测实验、著书立说的理论层面。黄河灾后救济工作逐步近代化。首先,救灾主体多元化,民间士绅组织的义赈组织打破了传统黄河灾后救济中官赈独尊的局面,西方教会势力也逐渐渗透到灾后救济工作中。其次,救灾措施近代化,“黄河水灾救济奖券”等形式的黄河水灾救济彩票逐步发行。近代报刊对黄河水灾灾后救济工作的积极参与,为民间义赈创造了宣传平台,也为中央政府主持的官赈提供了有效的监督。晚清及民国期间,黄河水利机构屡有变动。1855年铜瓦厢改道之后,清廷治河大权旁落,此后,随着治河机构的不断变更,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展开了一场扩日持久的治河权利之争。清初黄河河务由北河河道总督和南河河道总督负责,1855年铜瓦厢改道之后,南、北河河道总督先后裁撤,一切应办事宜都交由地方巡抚兼办,这是中央治河权旁落的开始。民国初年,虽然设立了统一的全国水政机构——全国水利局,但由于经费所限,未能掌握实权,黄河修治大权仍然掌握在流域各省地方水利机构手中。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为应对1933年黄河大水灾,仓促之下成立黄河水利委员会,但黄委会有名无实,黄河下游河北、河南、山东三省河务局一直掌握着黄河修防的实际话语权。直到1934年,在全国经济委员会的统筹规划下,黄委会与下游三省黄河修防处的责任才逐步明确,黄河水利的中央和地方事权才最终实现统一。黄河不仅是一条自然大河,更是一条文化长河。黄河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和中华文明的摇篮地,已经具有文化符号象征意义。日本文化深受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对这种文化符号的体认更为深刻。由于文化上的认同,清末民初,日本各界在对黄河的态度上表现出文明发源地的认同和强势文明衰落后的感伤。这种建立于文化认同感之上的黄河认识又为野心家控制利用,成为宣传对华政策的重要手段。黄河祭拜是黄河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明清以前,官方政府尊奉“河渎神”为唯一黄河水神,民间则形成了一种不同于官方的以大王、将军为主体的多元化的河神信仰系统。清代以来,尤其是晚清以来,清政府对民间河神大肆册,封颠覆了河渎神作为黄河正统水神的地位,官方河神祭拜系统开始混乱。不仅官方册封的河神不断增加,诸河神的封号和河神庙的御赐匾额也出现雷同的混乱状况。清帝退位之后,黄河祭拜逐渐失去了国家政治权利的保障,对河神的祭拜也被定性为封建迷信,从国家祀典中滑落。由于国家祀典的摒弃、新兴知识分子阶层的批判、传统无神论思想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基督教对信众的争夺,民国以来民间河神信仰空间也不断萎缩。虽然在黄泛区和与黄河航运相关的个别行业中河神信仰仍有市场,但信仰的规模和水平已相当有限。复古、专制和迷信是中华传统黄河文明观念的重要特征。汉宋调和、儒学会通趋势的出现以及“经世致用”实学传统的复兴是传统黄河文明观念流变的桥梁和先导,中西文化论争与黄河文明观念变迁相伴始终。复古向进化、专制向民主、迷信向科学的观念转变,是黄河文明近代化转型的核心内容。上下五千年的中国古代史,主体是黄河农耕文明,告诉我们中华民族从哪里走来;一百一十年的中国近代史,主题是海洋工商文明,告诉中华民族现在应如何干;近六十多年的中国当代史,主流是科技信息文明,告诉中华民族将往哪里去。中华民族未来的希望,既在大地,也在大海,更在太空,未来人类大同,必将在高科技支撑的海洋文明与太空文明交汇中完成。

戴龙辉[10]2015年在《清代河标、河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河标、河营是清代河政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以军事力量的身份参与河防,是河防的具体实施者。河标、河营是清代河防思想在具体河政实施中的表现载体,对其进行研究不仅可使清代河政研究更加深入与细化,而且还能理清河标、河营在清代河政中的地位,对于当前清代河政的研究是一种补充。清代河标、河营的建置沿革与清代河政兴起、发展、鼎盛、衰落的发展主线基本相吻合,是清代河政发展在具体河防实施中的反映。在空间分布上,河标、河营贯彻了清代河政“治河保运”的基本指导思想,在江南黄河段,特别是黄运并流段布置重兵;而在黄河河南段,河标、河营分布较为薄弱。河标、河营的职能变化可分为四个时期,从“回归”到确立再到完善,最后变得混乱,这是清代河政发展在河标、河营职能上的集中体现;河标、河营的主要职能有巡察维护、积土种植办料、修防堵决、治运助漕、维护治安等几个方面。清代河标、河营的奖励制度基本是在绿营奖惩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其惩处制度一方面沿用绿营的惩处制度,另一方面大量参考已经很完善、成熟的河防文职系统惩罚制度,以使河标、河营沿用的绿营奖惩制度更加适应清代河政的特点。河标、河营开支虽然总体上呈现增加的趋势,但是增加幅度远远小于河防总开支。河标与河营之间、江南河营与东河河营之间、河兵与河兵之间各有差异,而正是这种差异体现出了河防基层实施者的多样性。在具体的河防实施中,河标、河营作为核心力量被使用,来完成堵决中最重要的下埽等工作。晚清河政的崩坏与河兵数量和河兵素质也有一定的关系。

参考文献:

[1]. 黄运水灾与晚清山东社会[D]. 高中华. 广西师范大学. 2000

[2]. 捻军与晚清山东社会[D]. 相鑫. 山东师范大学.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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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近代山东灾荒研究[D]. 袁滢滢. 山东师范大学. 2004

[5]. 晚清山东的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D]. 董传岭. 山东师范大学. 2004

[6]. 阎敬铭与同治中兴[D]. 刘振兴. 华中师范大学. 2017

[7]. 晚清山东的黄河水灾[J]. 董传岭. 广西社会科学. 2008

[8]. 1855年黄河铜瓦厢决口之后的黄运水灾[J]. 高中华. 中国减灾. 2013

[9]. 黄河文明之近代转型研究[D]. 曲丽丽. 山东师范大学. 2014

[10]. 清代河标、河营研究[D]. 戴龙辉. 云南大学.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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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运水灾与晚清山东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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