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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下,传统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社会需求,基于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应运而生,它将取代从前的概预算定额模式,近年来,在我国的建筑行业受到了极大的推广。本文将对工程量清单模式和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基础理论进行阐述,深入研究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建筑工程;造价控制
前言
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建筑行业也在力求尽快与国际计价惯例接轨,从而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有效运行。国家建设部于2008年12月颁布实施《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范了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审批、投标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以及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涵盖招标投标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工程计价活动。
1 工程量清单模式的特点
1.1具备强制性特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相关规范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制定的,并由国家建设部门颁布实施,要求在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或以国有资源使用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中必须强制执行该规范。
1.2具备指导性特点。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了通用表格的表现形式,提高了招投标双方编制的规范性,并对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得项目名称和编码清晰可见,确保了各专业工程造价必须符合标准化的要求,从而对投标报价以及工程量计算起到了指导性
1.3具备公平竞争的特点。工程量清单模式仅仅对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而没有对工程建设中所产生的各项消耗和单价给予确切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为投标单位结合自身实力、工程建设要求进行自主报价,参与招投标公平竞争提供了有力条件。此外,该计价模式中列有措施项目费,即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因采取不同的施工措施而产生的费用项目,此项目报价可由投标人根据拟定的施工方案进行自主报价,不仅提高了投标方的项目管理水平,而且有利于提高投标方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观能动性。
2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
2.1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招投标对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是很重要的,能为接下来的建筑工程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第一,编制依据:必须全面了解工程有关资料,了解业主意图、技术规范、实地勘察现场情况,了解实际施工条件(工程现场的场地、用房、交通等环境条件、水文、地质、气象的具体条件),为计算工程量打好基础,尽量减少日后工程变更。
第二,项目划分:要求项目之间界限清楚、项目作业内容、工艺和质量标准清楚,既便于计量,也便于报价;项目划分尽量要细、避免不平衡报价。
第三,清单说明言简意赅。包括工作内容的补充说明、施工工艺特殊要求说明、主要材料规格型号及质量要求说明、现场施工条件、自然条件说明等。尤其是现场施工条件、自然条件说明,应准确表述,便于投标人与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对照。配套表格应设计合理、实用直观、具有操作性。即要使投标操作起来不繁琐,又要利于评标操作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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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加强建筑工程中施工的造价管理
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要加强施工中的造价管理要从以下方面进行管理,一是降低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成本控制管理,成本控制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施工单位能够获得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重要基础,运用合理组织进行施工,管理为核心,能够达到成本节约的目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及设备机械费用是成本管理中的重要构成,要运用合理的效益工资制来有效地管理及控制人工费用,从而提高相关施工人员的管理、技术水平及工作效率,对于材料设备费用的控制管理,应该通过完善材料的检验及采购制度来进行管理控制,其材料要通过市场调查的机制审核后再进行采购,还可以实行限额采购来加强建筑材料的管理,从而减少建筑施工过程的浪费,还应该加强设备管理水平及维护工作,以提高其使用率;二是加强工程变更的控制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往往会遇到变更情况,它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应该对程序、价款等的变更给予重视,同时对工程量计量及验收进行控制管理,对工程量变化给予正确计量对建筑工程来说是很重要的,对工程变更资料应该有相关审核制度进行审核,当不能获得有效变更资料时,可能会造成双方利益损失,并带来不必要的纠纷;三是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控制,在建筑工程中现场签证是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并且能够对施工合同进行补充及修改,现场签证应该做到准确、及时及客观,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经常会遇到交叉作业及隐蔽工程,当工序完成后,很多数据及资料就不能有效核实,这就需要对现场签证进行准确记录,对签证的范围要进行明确,注意合同之外的一些项目,还要对那些不包括在建筑工程综合单价的项目进行注意及记录,当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停工及延误时,要及时地办理现场签证,从而为以后的工程量准确计算及索赔做好准备;四是加强索赔控制管理,在建筑工程中,经常会由于各种原因而造成工程量的改变,这时候就可能发生索赔情况,并且对建筑工程的成本产生影响,一般发生索赔的情况有工程延误,发包人没有按规定时间进行工程付款,没有及时交付图纸、铺设道路及清理现场等,发包人申请建筑工程施工的停止,不可抵抗的因素造成建筑工施工的延误等,这些都可以进行索赔的。其中,变更索赔所指的是监理工程或者发包人减少或者增加工程量、修改设计、增加附加的工程、对工程顺序进行变更等,从而早建筑工程施工造价增加及工程工期延长的时候,就可以进行相应的索赔。
2.3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建筑工程的竣工结算造价管理
在建筑工程中,竣工结算阶段也是有效控制及管理造价的重要阶段,一般施工单位在竣工时,要提供相关资料及编制的表格,并且作为结算依据,尤其是设计单位的修改及变更的设计通知书,还有发包人的有关建筑工程变更、减少及追加的工程量通知,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图纸的会审记录,现场签证,材料代用及索赔报告等,凡是和工程量有关的资料均应该准备齐全。其目的就是让竣工结算价格要符合实际发生成本,也是建筑工程实际造价的最终反映,应该对这些编制依据进行统一系统地收集及整理,对实际工程量进行核算,对未列入的工程项目单价清单进行审核,对合同价格调整进行合理地处理,还要对竣工结算的汇总金额进行审核,同时在规定日期内上报有关业主进行审批,以保证工程造价的准确合理,通过这些措施才能够保证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可知。在建筑中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不仅是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而且还是施工实际操作过程中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的重要环节,虽然节约投资的可能性非常有限,但是浪费投资的空间却非常大,因此,有效的控制实际施工过程中每项费用的支出,对于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有着重要意义,并且还能够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力控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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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胡晓霞.浅谈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J].科技资讯,2012,(10):168-168.
论文作者:李霞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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