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资助中小型企业?基于跨时间演化视角的信息处理能力研究_银行论文

谁为中小企业融资?——基于信息处理能力跨期演化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角论文,能力论文,中小企业融资论文,信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相对而言,中小企业更加容易遭受金融排斥。当前主流观点是,不同规模的银行机构向不同规模的企业的信贷活动存在效率差异:小银行机构在面向中小企业的信贷行为方面,内生性地具有比较优势,而大银行机构由于中小企业分布的非匀质性(李志赟,2002)[1]及其“软”信息处理能力、交易费用以及代理链条等方面的比较劣势,天生不适宜对小企业贷款(林毅夫和林永军,2001)[2]。但该观点遇到了实践的挑战。课题组针对广东省辖内为小企业融资的银行机构大小格局的调研和数据分析结果表明,2008年堪为分水岭,之前中国的小银行机构体系的进取政策,并没有伴随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明显改善;之后的大银行机构对于中小企业的态度积极进取,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信贷模式,其面向小企业的融资规模增量迅速。由此,大银行机构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的功能发挥,有理由得到理论上的重新审视。

      一、“小银行优势”之主流观点梳理

      有关小企业融资的银行机构格局的主流观点(Lenvonian and Soller,1995[3];Berger and Udell,1996[4];Strahan and Weston,1998[5])认为,小银行机构在面向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方面,比大银行机构具有优势。其依据是,无论是中小企业贷款占银行机构总资产的比率,还是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率方面,小银行机构的指标均高于大银行机构。该假说的经济解释聚焦点有三。

      其一,大小银行机构差异巨大的组织结构导致其在处理不同类型信息的能力以及针对不同类型信息所开发的融资技术和工具方面存在分化;结合中小企业自身特质,引致了大银行机构对于小企业的金融排斥效果。Berger and Udell(1998)[6]研究认为,大银行机构专业人员多,更加擅长通过标准化合约向财务制度完善、信息披露良好进而其财务状况易于识别的大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相比较而言,大银行机构的复杂科层架构,成为不适宜以标准化格式向第三方传递的“软”信息上下层级传递的阻隔,在基层中形成的针对以“软”信息为主的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处理意见,难以上达并说服贷款人员决策。但是,如果将贷款权分散至掌握“软”信息的基层客户经理,又恐因代理层级过多而导致高昂的代理成本,因此在面对以“软”信息为主的小企业融资需求时,大银行机构往往缺乏放贷激励。相对而言,小银行机构所具有的地方性和专业性特质,决定了其可以通过与中小企业保持长期并专一的联系,获得并处理各种“软”信息的优势,由此导致了不同规模的银行机构的信息处理能力及其所开发的贷款技术的差异,引致融资服务对象的分化。

      其二,银行业的并购所引致的银行业市场结构变迁,导致了小企业融资份额的下降。Peek and Rosengren(1996)[7]对1993-1994年间新英格兰银行机构合并的实证分析发现,银行机构合并后的中小企业贷款总额比合并前减少了,其逻辑结论是经过合并“变”大的银行机构失去了小企业融资的优势。而Berger and Udell(1998)的研究结论则是,大银行机构之间的合并导致中小企业所能获得的贷款减少了,但小银行机构之间的合并使得中小企业所能获得的贷款增加了①。Strahan and Weston(1998)则从风险承担能力以及贷款能力两个方面为Berger and Udell(1998)的演绎结果提供了经济解释,并购银行机构的规模与中小企业贷款比率之间呈现出倒U型的非单调函数关系,小银行机构在合并初期,多样化的好处使得合并后的银行机构的抵御风险能力得到强化,从而能够向中小企业进行更多的信贷活动;但随着银行机构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银行机构开始有能力向大企业进行贷款,并且内部管理也越加复杂化,贷款层次普遍上移,以“硬”信息为基础的贷款技术得到强化,从而导致中小企业的贷款比率下降。

      其三,银行机构与客户之间的距离,与“软”信息处理能力相关,构成小银行优势的立论之依据。Hauswald and Manquez(2000)[8]从经济地理角度对银企关系进行考察,大银行机构坐落位置通常离有信贷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较远,从而使得获取和处理“软”信息的难度加大。而中小银行机构一般是地方性金融机构或者社区银行,与其提供融资服务的中小企业较近,有利于互动交流,提高相互熟悉程度,并形成长期合作关系,不具有公开性(openness)的“软”信息处理能力强化(Banerjee,1994)[9]。

      二、“小银行优势”假说置疑与质疑

      面对“小银行优势”假说,不乏观点相左者。在不同规模的银行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问题上,主流观点认为是信息处理能力和交易费用差异发挥了决定性作用。诸多文献聚焦于中小银行机构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比较优势方面,片面强调单一要素的决定作用,没有把“软”“硬”信息综合考虑分析,放大了中小银行机构针对“软”信息的处理能力,而忽略了大银行机构的整体优势。实际上,银行机构的融资决策过程,存在着差异性和复杂性,依赖于诸如信息处理技术先进(Strahan and Weston,1998)、网点覆盖面大(Stein,2002)[10]和信息成本跨期分摊(Petersen and Rajan,2002)[11]等优势,大银行机构在面向长期存续并且信用记录健全的小企业,进行“软”信息的“硬”化以弥补在处理“软”信息劣势方面,可能具有小银行机构无法比拟的综合优势。而通过事中频繁监督和及时干预来取代严格的事前甄别和高成本的事后监督(梁笛,2007)[12],也可以减少“软”信息对大银行机构的信贷制约。Enrich(2007)[13]、Berger and Black(2011)[14]、Thorsten et al.(2011a)[15]的最新研究文献,更是直接否定了“小银行优势”存在:没有证据表明,小银行机构在为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方面更加具有优势;相反,在平均GDP水平较低的国家,大银行机构和大的专业贷款机构,更加容易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大银行机构降低“软”信息收集并“硬”化的综合成本成为可能(李华民,2013)[16]。

      本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银行机构为了与中小企业建立“银企关系”,会帮助小企业进行财务梳理和财务报表的建构②,该项附加服务的费用可界定为时空成本和费用成本,构成“关系成本”的一种,致使小银行机构的“软”信息贷款技术优势受到侵蚀。特别是银企关系建构过程中,当银行机构发现中小企业不具备贷款资格时,上述“关系成本”损失便愈发明显,乃至“软”约束被迫跨期持续。同样,当银行机构在发放“关系型贷款”时,会面临另类“关系成本”的发生,即中小企业为了获取贷款,故意传递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财务状况或其他信息,会增加银行机构的资金风险。

      从企业角度分析,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比例,在小银行机构高于大银行机构(Levonian and Soller,1995),被作为小银行优势的充分证据,陷入了“推不出”逻辑错误。一方面,小企业自身规模小、财务制度不规范、信息透明度不够等因素,不能满足大银行机构的放贷要求;另一方面,小额贷款相对较高的交易费用会侵蚀银行机构的利润空间,使得大银行机构优先选择排斥小企业融资申请,其逻辑结果是,小企业向小银行机构示好融资需求,是一种无奈选择。可作反向思维,小银行机构因为要规避单笔融资业务风险,以至于不具有向大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规模和能力,其逻辑结果是,与小企业建立“长期关系”并非是小银行机构处理“软”信息能力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贷款技术优势所致,而是小企业与小银行机构的“双劣”均衡。

      针对以银行并购带来的小企业融资比重萎缩效应来论证银行规模与中小企业之融资关系的侧面依据,本文在实地调研基础上的置疑和质疑在于:本具“软”信息处理优势的小银行机构,在经过并购而“变大”后,引致了其对于小企业融资额度的减少,是因为其内部决策结构复杂化从而失去了“软”信息处理能力,还是因为其变“大”而具备了对大企业的融资能力从而放弃了面向小企业的融资业务呢?因并购而“变大”的银行机构,如果超然信贷配给考虑,即其可贷资金在满足了新发现的大企业客户之后依然有所剩余,那么以其本有的处理小企业的“软”信息能力以及其积淀形成的小企业客户关系资源,综合考虑其“变大”之后的规模经济及范围经济效应,在抵补由于科层结构复杂化引致的“软”信息传递成本或者是分散授权所导致的代理成本后,依然存在正的边际收益③的话,那么银行业并购带来的小企业融资规模在“变大”的银行机构的总信贷规模中的比重的下降,不符合经济学中的理性行为。

      针对小银行优势假说之服务可达性依据,本文认为,该观点有一种强烈倾向,即将所考察的大银行机构局限于其总部性质的物理状态上,而忽略了触角全域覆盖的分支机构和网点布局,使得大银行机构较之于小银行而言,不见得由于总部距离而处于信息处理劣势(李华民,2002)[17]。现实世界中的小银行机构可贷款的网点布局,与大银行机构相比,其金融可达性更差,其与小企业的接触也并非理论想象那么频繁和充分,其信息处理的地缘优势被持有传统主流观点的理论家所放大了。伴随着信息化水平的提升,银行机构获取并处理企业“硬”化信息的能力在加强,而经济地理的物理空间距离作为“软”信息处理能力的影响因素的力量在逐步弱化。即便是理论上曾经存在,但小银行机构因为其地域范围距离所形成的“软”信息处理优势以及信贷技术的区位优势在衰减。

      有必要强调,也是不能回避的事实论据是,中国具有商业性质的银行机构的兴起,即便从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起算,不过十几年之演化进程④(李华民,2005)[18]。曾经承担着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融资管道功能的中国国有银行系统,一直以来是不能不擅长“软”信息为基础的贷款技术的,无论是四大国有银行、全国性的股份商业银行,还是已经改制为城商行或者农商行的当时的城乡信用社系统,都是如此。而采用“硬”信息贷款技术,不过是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并股份制改造开始后的短短数年历程,大银行机构以其遍布镇域经济(刘芬华等,2011)[19]的分支机构触角,利用其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优势,惯性保有其“软”信息基础信贷技术优势,符合中国的银行机构的分支行体制之特性。从小银行机构分析,因为其发展历程尚短,资历尚浅,既受到其规模和网点稀疏约束,又局限于其声誉积淀浅薄,其结果是资金吸纳成本处于劣势;同时,相对于大银行机构而言,因为面临更加严峻的资金“脱媒”挑战,迫使小银行机构不得不把“短贷策略”作为首选战术,其结果是其融资行为对于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有限,以至于时下主流观点的小银行优势不能充分有效发挥。

      三、大银行机构的总成本节省

      大银行机构的总成本节省,来自于大银行机构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信用积淀以及现行的贷款定价方法带来的长期贷款的费用节省等。一方面,处于劣势竞争处境使得小企业往往愿意接受较高的利率水平,以获得融资;另一方面,大银行机构具有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为大银行机构在小企业融资方面创造“大”的优势:第一,大银行机构凭借自身规模优势,易获公众信用,可降低其对外部冲击的敏感度,除有利于维系稳定的资金流之外,其资金成本相对较低,为小企业融资提供融资服务准备了必要条件;第二,大银行机构以其娴熟的风险管理技术可以派生出对中小企业贷款上的风险溢价优势,进而拓展了降低贷款利率水平⑤的成本空间。从时下普遍采用的三种贷款定价模型⑥来看,大银行机构具备相对较低利率水平提供融资服务的竞争优势。因此,从资金供给角度而言,大银行机构比小银行机构遭受的约束更少,其资金供给的弹性相对较大;第三,大银行机构偏好于较长期贷款,相对于短期贷款的频繁交易而言,本身可以节省交易费用,为大银行机构降低其长期贷款的基本利率准备了必要条件。

      基于上述判断,本文构建模型(图1)分析银行规模及所决定的面向中小企业贷款决策之关系。在图1中,纵轴表示贷款利率水平,横轴表示银行愿意的借贷数量。在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决策中,小银行机构相对于大银行机构而言,所要求的借贷利率更高,而大银行机构可以利用其规模优势获得量大且成本低的放贷资金,并能向中小企业提供多类别的金融服务,即存在范围经济效应,摊薄包括授信在内的多种金融服务的成本⑦,而小银行机构难以取得该优势。其结果表现在图1上,表示小银行机构的资金供给曲线的S在大银行机构资金供给曲线L的上方。相对而言,中小银行机构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其规避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也比较弱,同时难以满足借款企业的多种金融服务需求。其结果是,随着贷款数量的增加,大银行机构相对于小银行机构而言,所要求的风险溢价补偿较低,且承担风险的能力更强,即便是借贷资金有着较大增加,也不会要求利率往高浮动幅度太大。因此,图1中的大银行机构的资金供给曲线比小银行机构的资金供给曲线有着更平缓的斜率。该模型的关键假设在于,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存在刚性,即便利率升高很多,也不会导致其资金的需求的大幅度降低,因而资金需求曲线D的斜率较为陡峭。由图1可知,中小企业向小银行机构的融资成本为(A+B),而向大银行机构的融资成本仅为(B+C),易知,(A+B)>(B+C)。因而,从银行机构规模角度来讲,大银行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贷款方面更加具有效率。翁舟杰和杨纮铸(2012)[20]根据中国12家不同规模的银行机构的样本数据所进行的研究,为上述模型提供了实证结果支撑:无论是服务效率、银行利润空间,还是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综合效率等等,大银行机构都具有明显优势。

      

      图1 中小企业和不同规模银行机构的贷款决策

      

      图2 跨期视角下,不同规模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信息成本分析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大银行机构在授信方面具有成本优势并不一定意味着大银行就会选择以中小企业作为授信目标。换个角度分析,大银行机构是否选择进入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与中小企业整体质量密切相关。近些年来,中国的中小企业的发展态势逐步向好,越来越注重自身信用记录积累,为大银行机构向中小企业授信并降低交易成本提供了客观条件。另外,上述理论模型中还缺少一个分析环节,即把大银行机构向中小企业信贷市场拓展的主动性和外部政策的压力导向作为两个变量,纳入到分析范式中。大银行机构对于小企业的融资决策,还取决于大银行机构自身可贷资金的规模及其对于小企业信贷市场的态度,第一,激烈竞争使得银行机构在其他贷款市场上的利润降低了,大银行机构此时就确实希望为中小企业服务,从而实现利润来源结构的调整,因为这是有利可图的。第二,政府的制度安排对于大银行机构的信贷目标选择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2008年中国银监会推出了“六项机制”,2011年再次推出的“十条措施”等,都是大银行机构向中小企业放贷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政策推动力,而“两个不低于”更是凸显了政府扶持小企业发展的强制意愿。在此政策供给环境中,大银行机构展现出对小企业融资的进取态度。

      四、大银行规模优势:一个跨期分析模型

      在银行机构贷款决策的实践中,决定银行贷款决策行为的信息基础是“软”“硬”两类信息的综合,而不是单一的“软”信息基础。同时,在考察不同规模银行机构针对不同类型信息的处理能力时,应以发展的眼光来观察不同规模的银行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信贷活动的适配性,即引入时间概念,折射跨期思维,对不同时期不同规模银行机构处理信息的技术特点进行研究。本文建立一个简易模型(图2)展示不同规模的银行机构在处理不同类型信息的处理能力方面的跨期演化。

      在对该模型进行分析之前,首先明确两个前提条件:第一,摒弃了单一“软”信息思维范式,纵轴所代表的信息成本是“软”信息成本和“硬”信息成本之和;第二,在横轴所代表的时间轴上,无论是曲线B所代表的大银行信息总成本还是曲线S所代表的小银行的信息总成本都是单调下降的。其逻辑结论是,随着时间推移,不同规模的银行机构在对信息的处理上都会有所进步,但在不同阶段,不同规模的银行机构的“进步”程度会有所差异。如下具体演化分析。

      在阶段Ⅰ,中国的银行业的实践情况是,小银行机构凭借地缘优势在处理“软”信息方面占有一定优势,此时大银行机构,其贷款技术也是偏重于“软”信息基础的,只是大银行机构尚未重视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其“硬”信息处理技术也很不成熟,达不到以“硬”信息为基础的贷款技术来替换“软”信息为基础的贷款技术的水平,其所处的经济技术环境发展程度也限制了“硬”信息贷款技术的改善⑧,同时由于银行业务开发受限于严格管制,大银行机构自身的规模优势尚未完全凸显。随着时间推移,中小银行机构在“软”信息的处理上更加娴熟,使得其信息成本下降得更快,这就使得中小银行机构的信息成本曲线S,相对于大银行机构的信息成本曲线B⑨而言,既低又陡。在阶段Ⅰ,综合两类信息来看,在是否向中小企业进行信贷服务的决策过程中,“软”信息的处理能力占据了主导地位。中小银行机构在“软”信息处理上的成本优势使得其信息处理的总成本较之大银行机构更低。此时信贷市场将面临如斯划分:中小银行机构在处理信息上具有成本优势,其放贷意愿强烈。而大银行机构由于不具备信息成本优势,只能向大企业放贷,金融排斥由此产生。此阶段Ⅰ,尽管“硬”信息贷款技术对各种规模的银行机构提供的支持力度有限,但由于大银行机构有着国家信誉背景,且其社会公众信用良好,资金充裕并能够提供长期借款且所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较之于中小银行更为丰富,大企业不会因为信息处理成本问题而将贷款偏好转向中小银行机构。这种市场划分基本验证了前期大量的实证研究中“小银行—小企业”、“大银行—大企业”的规模对应格局。

      在阶段Ⅱ,中小银行机构的组织惯性导致其信息处理效率开始下降。中小银行机构地缘因素是一把双刃剑,既是处理“软”信息能力的禀赋要素,也产生业务拓展的地域限制和辐射范围的局限性,约束小银行机构的交易选择空间,以至于小银行机构的利润空间不容易膨胀,进而限制其规模扩张、新信息技术和贷款技术的引入进度,与此同时,“软”信息技术的边际效益遵循递减规则。相对而言,大银行机构对于“软”信息的“硬”化程度逐步加深⑩,大银行机构的范围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多样化需求的双重契合可“硬”化“软”信息,并降低收集企业信息的成本。其理论逻辑在于,从银行机构所提供金融服务范围的变动趋势以及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结构及其趋势来看,银行机构的授信功能已逐渐弱化,其依靠范围经济所派生出的其他金融服务的价值链条作用凸显,银行机构的“辅助经营”功能已经开始成为中小企业的期盼。其理由是,在日渐复杂的经济环境中,相比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的财务运营不够规范、在资金结算管理和理财功能方面都处于弱势,亟须外界辅助管理和指导,此时其对银行机构的服务需求不局限于借贷资金,而更加注重银行机构是否有能力提供“一条龙”式的金融服务。面对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变化,大银行机构无疑拥有绝对竞争优势。对于大银行机构来说,通过提供深层次的金融服务对接中小企业,可以对中小企业的财产状况、盈利状况、现金流量和风险水平有一个更为全面深入的了解,从而获取更多有关中小企业的“软”信息而不需要付出更多的信息成本。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大银行机构“硬”化“软”信息的手段。上述现象之逻辑后果是,大银行机构在综合的信息处理能力上逐步赶上并超越小银行机构,实现综合的信息成本优势的扭转。总体而言,在阶段Ⅱ,大银行机构存在后发优势,信息处理成本较之小银行有着明显的下降,且随着时间推移,信息“硬”化技术改进、范围经济拓展使得大银行机构的信息成本下降得更快。从图2看,就是大银行机构的信息成本曲线B,既低于又陡于中小银行机构的信息成本曲线S。在该阶段,“硬”信息贷款技术占据了主导地位(11),进而大银行机构在小企业信贷市场上也就超越中小银行机构,从而占据主导地位。

      五、结论及其政策含义

      传统理论范式下,交易费用和信息处理成本的差别是异化大小银行机构放贷目标的核心要素。中小银行机构能够凭借上述两点优势特别是信息成本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其“内生地”更具比较优势,其政策含义就是增设大量的小金融机构,可以缓解小企业融资困境。

      然而,近年的实践状况是,依托国家政策生产出来的大量小银行机构,并没有很好地缓解“麦克米伦缺口”,传统理论范式所预想的中小银行机构与中小企业实现对接的愿景没有实现,中小企业所遭遇的金融排斥现象依旧普遍存在。同时,中小银行机构体系的稳定性更弱,增设小银行机构加大了原本脆弱的中国金融系统风险,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埋下隐患。更值得担忧的是,传统理论范式倡导银企“门当户对”,依托小银行机构体系对应支持小企业融资服务,其政策实施效果是,一方面,为满足小企业部门的短期融资需求,是以长期信贷损耗为代价的,尤其是产生了资本配置效率的巨大代价;另一方面,形成了大银行机构与中小企业不存在交集的融资业务思维方式,反而进一步加剧了小企业的融资难度。在中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格局中,中小银行机构体系到底应该扮演着“竞争者”角色还是“补充者”角色,亟待进一步探讨。

      目前,中国金融制度与结构的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金融市场多元化格局雏形已然,大银行机构凭借其本身金融业务数量及之惯性的“软”信息信贷技术的禀赋,开始或主动调整其信贷市场目标导向,并实现利润来源结构的调整。大银行机构越来越注重面向中小企业的信贷市场时的巨大潜力,其蕴含的关于中国银行业结构变迁的政策导向,有理由值得中国金融决策和监管层面的关注。

      ①针对“小银行优势”假说而言,本课题组的判断是,可能存在一个银行机构规模阀值,超过该规模阀值的“大”银行机构,金融排斥小企业。

      ②但是,小银行机构帮助小企业建立起来的财务报表“硬”信息,在跨期模型中,成为大小银行机构共享性的“硬”化信息。

      ③至少在课题组调研过程中发现,利率市场化的结果,打开了大银行机构对于小企业融资的利润空间,在抵补交易费用后,边际收益为正,甚至大大高过了向某些大企业融资的利润率,但低于平均利润率。

      ④李华民(2005)认为,国有银行有依据的实质性商业化改革进程是从1998年开始的,尽管《商业银行法》是1995年颁布的。

      ⑤课题组在对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两家大银行机构的广东省辖内不同分支机构调研时,多数客户经理表示事实如此,没有客户经理否认这一观点。国内外诸多文献论述到如下现象,大银行机构在为小企业融资服务时,提供了相对于小银行机构的更为低水平的利率的竞争条件。

      ⑥当下较多(单独或混合)使用的三种定价模型,包括成本加价定价、基准利率加点定价和客户盈利分析定价,都具备长期贷款的无风险利率的低成本贡献。作为调研对象的广东省辖内大银行机构,其利率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50%,是小银行机构的接近4倍,对于小企业融资而言,大大减轻了成本压力。

      ⑦针对中小企业单笔贷款额度小、无法有效摊薄银行信贷发放中的固定费用的主流观点,翁舟杰(2012)提出了相反的看法:中小企业在和银行机构进行业务往来时,希望能从银行机构获得买卖基金、支付结算、存贷款、贴现交易和证券交易等多类别的“一条龙式”金融服务。如将全部业务考虑在内,大银行机构可利用其范围经济来稀释单笔贷款交易费用,吸引中小企业将大银行机构作为自己的关系银行。

      ⑧在阶段Ⅰ,“硬”信息处理手段(包括信息收集、贷款处理等)的不完善,使得“硬”信息功能难以充分发挥,以“硬”信息为基础的贷款技术在不同规模的银行机构向中小企业放贷决策活动中的贡献也相当有限,此时信息总成本中,以“软”信息成本为主。

      ⑨在信息处理的综合成本中,“硬”信息成本对于各个规模的银行机构而言差异不大,而“软”信息成本则存在较大变化,这就使得信息成本大体上和“软”信息成本保持相同的态势。

      ⑩在此,“软”信息的“硬化”包含了两个维度上的内容:其一,理论上,大银行利用自身雄厚的资金规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进步来推动面向小企业的“硬”信息贷款技术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实现对“软”信息贷款技术的替代。其二,随着法律环境的改善、企业征信体系的完善,特别是利率市场化程度的提升,中小企业出于内在和外在的生存压力也会主动完善自身财务制度,也使得小企业“软”信息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矫正和缓解。

      (11)在阶段Ⅱ,“软”信息技术的支持对于各规模银行而言重要性降低,且“软”信息也在逐步被“硬”信息技术所“硬”化,而此时不同规模银行的“硬”信息成本波动较大,这就使得信息成本大体上和“硬”信息成本保持相同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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