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人力资源权益会计要素的思考_会计要素论文

关于建立人力资源权益会计要素的思考_会计要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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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经济时代是人才竞争的时代。现代经济学家已把人力资源作为现代经济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素,甚至成为一个决定性的要素。人力资源会计的研究就显得特别重要。然而,现行的会计制度却没有把劳动产权纳入应有的管理范围,在现行的会计工作中也没有对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源权益进行相应的反映。因此,导致了会计核算内容不完整,也影响了资产公允价值的体现,剥夺了属于劳动者(指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和劳动者)的那部分权益,掩盖了剩余分配不公的事实。对于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笔者认为应将人力资源会计纳入财务会计体系,建立“人力资源权益”这一会计要素。

企业的人力资源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人力或劳动力。这里的人力或劳动力一般指为企业服务并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隶属于企业的从事脑力或体力劳动的全体职工。人力资源的本质是人的能力,而不是指人本身。人力资源(即人的某种技能)是商品,也不是指人是商品。将劳动者的能力即人力资源资本化作为会计的一种资产,就是人力资源。人力资本是对应人力资产的概念,它代表劳动力的所有权投入企业形成的“资金来源”,在性质上近似实收资本。这就承认了劳动者是人力资本的所有者。

就经济学而言,任何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三个基本要素,即劳动力、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只重视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的所有者,将劳动对象、劳动资料或其价值形态的货币资金的投入者作为企业的所有者,这个认识是不够完整的;而应将劳动力的所有者也同样作为企业的所有者。因此,企业的所有者应有两种:一种是物力资本的所有者,他们提供企业的基本生产条件;另一种是劳动力的所有者,他们完成劳动过程。

传统的会计理论是以非人力资本为中心,按照财务资本保全与实物资本保全的概念,建立在物力财产所有权保值和增值的基础上。然而,知识经济是人才经济,人力资源才是根本,应建立“人力资本中心观”。它是指社会的基本组织和经济权力主要是以人力资本并辅之以非人力资本构建的。也即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都要得到保全。然而职工工资收入不是收益性的分配,它是生产消耗的扣除,是消耗掉人力资产的补偿,是生产性分配。人力资本还应获得收益性分配。

在“人力资本中心观”下,企业的劳动者与投资者同是企业的所有者,不仅共担企业的风险,而且要共享企业的盈利,从而承认了人力资源的权益。

在传统的财务会计中,投资人留存于企业的权益在会计核算中列作所有者权益,而企业的劳动者留存于企业的权益却没有单独反映。有的列作负债,如应付福利费等;有的则列入所有者权益项下,如公益金。这种分散的反映,掩盖了人力资源的权益。而企业中人力资源的权益是客观存在的,如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职工教育经费、公益金、劳动保险费等。遵照会计重要性原则的要求,人力资源权益这一企业重要事项,应当给予充分的揭示与披露。应建立“人力资源权益”会计要素,同时企业资产的范围也相应增加,即不仅包括原有意义上的资产(物力资产),还应包括人力资产。

(一)人力资源权益的涵义及特点

人力资源权益,是指企业的劳动者作为人力资源的所有者而享有相应的权益。它包括两个基本部分:人力资本和新产出价值中属于劳动者的部分。后者从基本来源上主要有以下几项:(1 )法定的人力资源权益,指国家以法规形式明确规定从成本、费用中计提的补偿人力资源权益,它应按劳动力市场机制和当时的生活资料价格来确定,如工资、职工福利基金、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等。(2 )支付的工资、 社会捐赠等形成的人力资源权益。(3)实现的价值增值部分, 按存留的人力资源权益额以及劳动者的实际贡献,进行资产性收益分配和劳动力所有权的收益分配后,划归人力资源权益的部分。从动态看,人力资源权益一般因录用职工以及职工劳动新创造价值的分配而增加,因职工离开企业和支付给职工而减少;从静态看,是留存于企业内的劳动者所拥有资产的对应要素,是介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的一种特殊权益。

人力资源权益的特点可概括为:(1 )人力资源权益是以加入企业成为生产经营者、管理者以及劳动者而投入人力资本以及对企业的劳动贡献而享有的权益。(2 )人力资源权益不同于债权人也不同于所有者权益。人力资源权益是因为企业劳动者劳动的投入,既包括劳动力使用权的投入,也包括劳动力所有权的投入,因此,要认可劳动力的补偿权和收益权;债权人权益,是因为债权人让渡资本使用权而享有的权利,是借贷资本的补偿权和收益权;所有者权益则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是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补偿权和收益权。(3 )人力资源权益在资产负债表上是劳动者存留于企业的利益,也应与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一样,以存留权益负起有限责任。在企业破产时,应次于债权人、与资本所有者一起分享剩余资产。

(二)人力资源权益作为新的会计要素的确立,对会计恒等式进行重构

物力资产+人力资产=负债+人力资源权益+所有者权益

企业除了确认投资人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投入的资产(物力资产),还要确认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及劳动者以人力资产形式投入的资产。当然,人力资产的数额并不是一成不变,随着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的知识更新或老化以及技能的增加或减少要定期作增减值的处理。

重构后的会计恒等式的内涵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它揭示了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不仅包括物力资源还包括人力资源,还揭示了企业产权制度的新特征。企业本质上是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组合约,其中每个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的投资人、债权人和劳动者)都向企业投入了专用性资本,都对企业剩余作出贡献,也都有权参与剩余分配。这样,把人力资本的所有者提高到了产权所有者的高度,并将债权人与投资人同等作为产权主体来对待。企业的财富由债权人、劳动者和所有者三方共同占有,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别是企业的劳动者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主人。

建立了人力资产、人力资本概念及人力资源权益会计要素并重构了会计恒等式后,资产负债表有关各项目的列示如下:

1.人力资产 1.负债

人力资产投资……

减:累计人力资产投资摊销2.人力资源权益:

人力资产投资净值人力资本

人力资产价值应付工资

减:累计人力资产实现价值 应付福利费

人力资产未实现价值 职工教育基金

2.流动资产劳动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

3.长期投资未付奖金

4.固定资产公益金

5.无形及递延资产 人力资源权益分红

……人力资源权益分成

6.其他资产人力资源权益公积

……

3.所有者权益

资产合计

负债和权益合计

人力资源信息的披露应包括两部分:

1.人力资产信息的披露。将人力资产列示于资产负债表资产方之首,是因为人是社会经济发展中最重要、最活跃、最有创造力的因素。为了反映企业用于职工的历史成本以利于进行用人决策,应列示“人力资产投资”;为了反映人力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为企业提供服务潜力的预测总价值,应列示“人力资产价值”。

2.人力资源权益信息的披露。人力资源权益应包括人力资本、法定人力资源权益和实现的价值增值部分。在资产负债表的人力资源权益项下以“人力资本”反映企业拥有的劳动力投资;以“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基金”、“劳动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公益金”等,反映法定的人力资源权益;以“人力资源权益分红”、“人力资源权益分成”、“人力资源权益公积”等反映人力资源权益实现的价值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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