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超美与丑的自然美学--论李致的美学思想_李贽论文

“真”:超美丑的自然审美主义——李贽审美思想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丑论文,主义论文,自然论文,思想论文,李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48.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071(2012)05-0030-05

一、“然则王子非爱竹也,竹自爱王子耳”

李贽论审美观照,以《方竹图卷文》最为传神。他说:

昔之爱竹者,以爱故,称之曰“君”。非谓其有似于有斐之君子也,直怫悒无与谁语,以为可以与我者唯竹耳,是故傥相约而谩相呼,不自知其至此也。或王子以竹为此君,则竹必以王子为彼君矣。此君有方有圆,彼君亦有方有圆。圆者常有,而方者不常有。常不常异矣,而彼此君之,则其类同也,同则亲矣。然则王子非爱竹也,竹自爱王子耳。夫以王子其人,山川土石,一经顾盼,咸自生色,况此君哉[1](P121—122)!在审美经验中,物与我的关系如何?庄子与惠施辩论“人可否知鱼乐”的典故提供了一个说法:惠施认为,人与鱼非同类,故不能认知鱼的情绪感受(“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却主张,人与鱼虽非同类,但人却可以同情地直观(感知)鱼的情绪感受(“吾知之濠上也”)。东晋司马昱(简文帝)曾在与幕僚出游时说:“会心处不必在远,翳然林水便自濠濮间想也,觉鸟兽禽鱼自来亲人。”[2](P29)这一说法比庄子更进一步,指出了审美对象与观照者之间的呼应关系。“鸟兽禽鱼自来亲人”,即指审美对象不是被动的观照对象,而是向观照者呈现了“自主的交流状态”。但这种“自主交流”并不是审美对象自身所具备的,所以是观照者的“觉”——感觉、体验,而不是其“见”——观察、认知。“觉”作为观照者的体验,是其在审美活动中与审美对象共同创造的,如果用德国学者里普斯的移情论来讲,“鸟兽禽鱼自来亲人”则是观照者的情感投射于对象而产生的移情效果。

因爱竹而呼之为“君”,源自东晋名士王子猷。王氏以风流雅趣著称,其父王羲之和其弟王子敬是中国书法史上的“二王”。《世说新语》载,王子猷爱竹如命,即使暂时借住朋友家中,如果无竹,也要命仆人种上。李贽认为,王子猷爱竹,作为一种审美观照活动,其根本原因不在于竹子的形貌特征令人珍奇喜好(“非谓其有似于有斐之君子”),而是“爱竹者”与竹子相互引以为同类(“王子以竹为此君,则竹必以王子为彼君”)。他还认为,作为审美对象,竹子本身具有向观照者展示“爱”的主动性(“王子非爱竹也,竹自爱王子”)。他说:

且天地之间,凡物皆有神,况以此君虚中直上,而独不神乎!传曰:“士为知己用,女为悦已容。”此君亦然。彼其一遇王子,则疏节奇气,自尔神王,平生挺直凌霜之操,尽成箫韶鸾凤之音,而务欲以为悦己者之容矣。彼又安能孑然独立,穷年瑟瑟,长抱知己之恨乎?由此观之,鹤飞翩翩,以王子晋也。紫芝烨烨,为四皓饥也。宁独是,龙马负图,洛龟呈瑞,仪于舜,鸣于文,获于鲁叟,物之爱人,自古而矣,而其谁能堪之[1](P122)?

李贽以“万物皆有神”的观念诠释“竹自爱王子”,“有神”的竹子如同“为悦己者容”的女子一样,“彼其一遇王子,则疏节奇气,自尔神王”。王阳明说:“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心外。”[3](P107-108)此论之要旨在于心灵作为呈现者与呈现物的存在同性,即论证其哲学命题“心外无物”。李贽之说包含着“心外无物”的义理,但不是照着阳明之论讲,而是下了一个转语,即在审美观照中,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的统一性不仅表现为后者对前者的创造性呈现,而且表现为前者向后者的主动展现。当然,主体呈现对象和对象向主体展现自身是同一过程。

“物之爱人,自古而矣”,李贽把“竹自爱王子”普遍化为一个基本审美命题。他特别强调,要在物与人之间建立审美关系——“物之爱人”,其必须的前提是人与物之间能够建立平等同类关系——“而彼此君之,则其类同也,同则亲矣”。他批评那些出于虚荣自负而以竹为自我比拟的“爱竹者”说:“今之爱竹者,吾惑焉。彼其于王子,不类也,其视放傲不屑,至恶也,而唯爱其所爱之竹以似之。则虽爱竹,竹不固不之爱矣。夫使若人而不为竹所爱也,又何以爱竹为也?以故余绝不爱夫若而人者之爱竹也。何也?以其似而不类也。”[1](P122)以竹似我而爱竹,不是引竹为我之同类,平等真挚地爱竹,而是单单以竹为我之比拟和表现,这种看似“爱竹”实为“放傲不屑”的态度,是得不到竹的“爱”的——竹的生动韵致就必不向人展示。以同类之心爱竹,竹才得与人相亲切。如此,眼前只是一竿枝叶扶疏的翠竹,人亦可感悟到拨动其人生琴弦的无尽神韵。

对于《诗经》所谓“有物有则”,唐代孔颖达诠释说:“有物有则,即是情性之事物者;身外之物,有象于己则者;己之所有法,象外物。”[4](P1075)简而言之,“有物有则”是指人的情感精神与自然事物如两面镜子一样相互印照、比拟。这种物我交映的观念对中国古代文艺创作和审美心理影响深远。李贽关于“爱竹”的思想也可在这个传统中获得解释——他无疑是受其浸染的。同时,他主张在“爱竹”中作“类”和“似”两种态度的区分,认为“类”是以平等认同的态度爱竹——“彼此为君子”,“似”则是居高临下地看竹——“放傲不屑”。这在实质上是提出了审美观照中关于物我平等及物的独立性的主张。

作为现代美学的哲学奠基者,康德主张审美判断是一种不对审美对象产生欲求、而是单纯基于形式观照的愉悦。黑格尔肯定康德的思想说:“审美的判断允许现前外在事物自由独立存在,它是由对象本身就可以引起的快感出发的,这就是说,这快感允许对象本有目的。我们已经说过,这是一个重要的看法。”[5](P69)与康德在18世纪末期提出的审美自由思想相比,李贽关于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平等认同及客体的独立性的主张,在16世纪后期表现出一种美学的前瞻性。清代画家郑板桥说:“十笏茅斋,一方天井,修竹数竿,石笋数尺,其地无多,其费亦无多也。而风中雨中有声,日中月中有影,诗中酒中有情,闲中闷中有伴,非唯我爱竹石,即竹石亦爱我也。”[6](P64)由郑氏所言,李贽对后世的影响可见一斑。

二、“唯真识真,唯真逼真,唯真念真”

李贽所持审美标准的核心是“真”。在他看来,“真”就是情性之自在本然,唯“真”才有神气、光彩。

据李贽记载,一次测试一块宝石是否为真,真则用之安装佛像的头顶肉髻,测试的办法是试该石是否与草相吸,结果它不吸腐草,只吸新草。李贽评论说:“石果真矣!此非我喜真也,佛是一团真者,故世有真人,然后知有真佛;有真佛,故自然受此真人也。唯真识真,唯真逼真,唯真念真,宜哉!然而不但佛爱此真石,我亦爱此真石也。不但我爱此真石,即此一粒真石,亦倦倦欲人知其为真,而不欲人以腐草诬之以为不真也。使此真石遇腐人投腐草,不知其性,则此石虽真毕竟死于腐人之手决矣。”[1](P137)

“唯真识真”,真实的感知只能在真实的主客体之间展开;“识”不是一种外在观察,而是存在的真实交会、认同。“唯真逼真”,“真”的外观形象来自于“真”的内在生命;“逼”不是一种外在模拟,而是真实生命由内及外的自然呈现。“唯真念真”,对“真”的追求、祈盼只能在两个真实的存在之间产生;“念”即渴求,是内在真实的需要。李贽将“真”的体认和展现阐述为主客互为的“存在之真”的呈现活动,“真”既是物我共同的品性,又是双方相互的吁求。在此意义上,“不但我爱此真石,即此一粒真石,亦倦倦欲人知其为真”,此说揭示了一个具有现象学意义的审美真理:自然不是作为静默无声的物质对象被观照和忽略,相反,审美观照建立于这样一个前提下,即自然作为审美对象,同时必须是一个召唤主体——它的真实存在向另一个真实存在发出召唤。

黑格尔说:“单纯的具体的感性事物,即单纯的外在自然,就没有这种目的作为它的唯一的所以产生的道理。……艺术作品却不是这样独立自足地存在着,它在本质是一个问题,一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一种向情感和思想所发出的呼吁。”[5](P85)他认为自然缺少精神(即引文中所谓“没有这种目的”),因而不具备艺术的召唤力量。黑格尔出于人类中心主义所否定于自然的,16世纪的李贽却在审美自由主义的原则下将之归于自然了。海德格尔说:“真不是对每一个人皆然,而是只对强有力者才真。”[7](P134)李贽之说与20世纪海德格尔的思想是暗合的。

在这种“真”的审美原则下,李贽主张超越外观的美与丑,而去追求对象的神气、生动。李贽记载,曾有一菩萨像,面目不够平整,他本极赞赏其生动、神气,不料却被人作了修整,令他十分遗憾。他说:“尔等怎解此个道理,尔试定睛一看:当时未改动时,何等神气,何等神采!但有神则自活动,便是善像佛菩萨者矣,何必添补令好看也?好看是形,世间庸俗人也。活动是神,出世间菩萨乘也。好看者,致饰于外,务以悦人,今之假名道学是也。活动者,真意实心,自能照物,非可以肉眼取也。”[1](P136)

李贽所谓“但有神则自活动”,源于庄子之说。《庄子·渔父》载,孔子曾向一渔父请教修身之道,渔父给予的教训是:“谨修而身,慎守其真。”孔子询问“何谓真”,渔父回答说:“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悲无声而哀,真怒未发而威,真亲未笑而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

“好看是形”,“活动是神”,是在“好看”、“活动”之间作区分,取“神”而舍“形”,认为前者意在取于悦人而追求外在装饰,后者却是真心实意的神采呈现。这也充分体现了庄子的形神观念。庄子在讲述德性与形貌的关系时,曾通过哀骀它、叔山无趾等畸残人物禀赋有超人的道德感召力的寓言,提出了“德不形”的命题。所谓“德不形”,意指德性与形貌之间没有一致性,而且“德”对于“形”具有内在性和超越性。“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庄子认为,哀骀它等人所遭受的形体畸残使他们忘形,从而使其德性自然完整地发挥出来。

李贽以庄子的形神观立论,破除了儒家美学的形神统一观。儒家的这一观念在孔子的言语体系下被表述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8](P13)既然“形”与“神”不存在统一性,“文质彬彬”(形神统一)就失去了基本前提。老子说:“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惟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9](P35)老子所谓“道大不肖”,是指“道”的无限性超越了一切规定性和确定性,一切限定、比附都是对“道”的割裂和肢解——“若肖,久矣其细也夫”。李贽引用老子此说,并加以肯定评论:“盖大之极则何所不有,其以为不肖也固宜。”[1](P252)

“道大不肖”,转语为主张“当体本空”的王畿的话说,就是“无形象中真面目”。因此,不是文质彬彬,而是道大不肖——在形而上的意义上主张超规范、超限定的自我表现,这才是李贽的审美精神的核心原则所在。“唯真识真,唯真逼真,唯真念真”,如果将之名为李贽的“十二字审美箴言”,那么,其中的六个“真”字,归根结底是个性自由的“我”的代名词。换言之,“我”或“情性自然”是自由审美观照中的“无形象中真面目”。

本于这个“我”的核心价值,形象层面的美与丑的区别如果不是被完全取消,它们的价值则可能是相互颠倒的——“丑”代表着“真”,而“美”代表着“伪”。在这里,李贽面临着否定审美对象作为显现的存在者所具有的“内在优越性”和“卓然自立性”的危险。海德格尔说:“(自然——引者注)是指卓然自立这回事,是指停留在自身中展开自身这回事。在这样起的作用中,静与动就从原始的统一中又闭又开又隐又显了。这样起的作用就是在思中尚未被宰制而正在起主宰作用的在场。在此在场中在场者作为在者而起本质作用了。但这样起的作用是从有蔽境界中才破门而出的。这就是说,当这样起的作用把自身作为一个世界来争取时,希腊文的(无蔽境界,俗译为‘真理’)就出现了。通过世界,在者才起来。”[7](P61)显然,在关于形神关系的思考中,李贽并未意识到其观念所面临的危机,因为他的注意力只集中于对儒家审美体制的突破,而未考虑到在“我”的对面,自然(“物”)并非全然“无形象”的,否则“真面目”就无以呈现其

三、“为己自适,不掩于行”

李贽说:“自然之性,乃是自然真道学也,岂讲道学者所能学乎?”[1](P87)他主张“自然之性是自然真道学”,并相应地提出了一种生活美学主张:“为己自适,不掩于行”。

李贽主张“自然之性实为自然真道学”,其思想先驱是嵇康“越名教而任自然”的主张。嵇康《释私论》曰:

夫称君子者,心无措乎是非,而行不违乎道者也。何以言之?夫气静神虚者,心不存于矜尚;体亮心达者,情不系于所欲。矜尚不存乎心,故能越名教而任自然;情不系于所欲,故能审贵贱而通物情。物情顺通,故大道无违;越名任心,故是非无措也。是故言君子,则以无措为主,以通物为美。言小人,则以匿情为非,以违道为阙。何者,匿情矜吝,小人之至恶;虚心无措,君子之笃行也。是以大道言,及吾无身,吾又何患,无以生为贵者,是贤于贵生也。由斯而言:夫至人之用心,因不存有措矣[10](P30)。嵇康是魏晋之际自称“老子、庄子吾之师”、“非汤武而薄周孔”的放达名士,以老庄的“虚静自然”反对孔孟的“礼法仁义”,主张做超越礼法而自然任性的君子(“越名任心”),反对做拘束于礼法、饰情伪性的小人(“匿情矜吝”)。他认为,君子与小人之别不在于“为公”与“有私”,而在于“无措是非”与“匿情为非”。所谓“无措是非”,即不设置是非标准,不奉是非标准行事;所谓“匿情为非”,则是在预定的礼法标准下行事,以自然情性为非,隐匿自然性情。“不措”是自然虚心的状态,“物情顺通,故大道无违”;“匿情”则因为虚伪矜吝,必然远离大义(“违道为阙”)。“越名教”即“无措是非”,“任自然”即“物情顺通”,所以嵇康说:“是故言君子,则以无措为主,以通物为美。”

李贽以“自然之性”为“真道学”,其主旨并不同于嵇康所谓“物情顺通,故大道无违”。他说:“士贵为己,务自适。如不自适而适人之适,虽伯夷、叔刘同为淫僻;不知为己,惟在务人,虽尧、舜同为尘垢秕糠。”[1](P25)老子主张“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王弼注曰:“锐挫而无损,纷解而不劳,和光而不汙其体,同尘而不渝其真。”[9](P2)老子和王弼的意思均指“道”深隐于万物,与万物一体运行。李贽却就自己的言行而论,“游戏三昧,出入于花街柳市之间”是“与众同尘”,而“和光”则以“为己自适”为准则。

在“为己自适”的准则下,李贽对世俗的美丑观进行了根本否定。他说:

夫所谓丑者,亦据世俗眼目言之耳。俗人以为丑,则人共丑之;俗人以为美,则人共美之。世俗非真能知丑美也,习见如是,习闻如是。闻见为主于内,而丑美遂定于外,坚于胶脂,密不可解,故虽有贤智者亦莫能出指非指,而况顽愚固执如不肖者哉!然世俗人虽以是为定见,贤人君子虽以是为定论,而察其本心,有真不可欺者。既不可欺,故不能不发露于暗室屋漏之中;惟见以为丑,故不得不昭昭申明于大庭广众之下,亦其势然耳。夫子所谓独之不可不慎者,正此之谓也。故《大学》屡言慎独则毋自欺,毋自欺则能自慊,能自慊则能诚意,能诚意则出鬼门关矣。人鬼之分,实在于此,故我终不敢掩世俗之所谓丑者,而自沉于鬼窟之下也[1](P254)。“不敢掩世俗之所谓丑者”,就是背弃礼教观念,突破礼法戒律,任性而为。“不掩丑”,不仅因为“丑”是“为己自适”之“自然之性”,而且因为“不掩”本身是反伪道学的“自然真道学”。他说:“盖唯世间一等狂汉,乃能不掩于行。不掩者,不遮掩以自盖也,非行不振其言之谓也。”[1](P70)如果说嵇康、李贽都针对儒家礼教(名教)提出了“自然之学”,那么,嵇康主张的关键在于对名教礼法的“不措”,而李贽主张的关键则是对自我自然之行的“不掩”。“不措”则是摆脱束缚,而实现超越自在的精神自由;“不掩”,是放纵行为,以自我欲望的满足和情感的快适为目的。因此,两者同倡“自然”却表现出殊异的宗旨:嵇康追求道家形而上的精神自由,李贽则追求世俗化的情性自由原则。

耿定向曾在给友人的书信中列数李贽种种违礼逾法的行径:在庄严的聚会中,以优旦调弄,狎主辱客;不仅自己狎妓,还强令其弟狎妓;率众僧入寡妇房中乞食。他认为,李贽以其违礼行为为“参禅机锋”,犹如颜山农在讲学时忽然就地打滚,要求听从“试看我良知”。他嘲弄李贽说:“第惜其发之无当,机锋不妙耳。”[1](P253)

李贽并不否定耿定向对他的这些行为的指责(仅指出“入寡妇房中乞食”的实情是该寡妇自来奉食),但回应说,自己平生吃亏正在“掩丑著好,掩不善以著善”,后来因为受到朋友的批评与启发,有了觉悟,“渐渐发露本真,不敢以丑名介意”,因此不再“诈善掩丑”。他明确否定自己的行为与“参禅机锋”有关联。他认为,“禅机”之说本来就是大谬不然的,“况我则皆真正行事,非禅也;自取快乐,非机也。我于丙戌之春,脾病载余,几成老废,百计调理,药转无效。及家属既归,独身在楚,时时出游,恣意所适。然后饱闷自消,不须山楂导化之剂;郁火自降,不用参蓍扶元之药。未及半载,而故吾复矣。乃知真药非假金石,疾病多因牵强,则到处从众携手听歌,自是吾自取适,极乐真机,无一毫虚假掩覆之病,故假病自瘳耳。吾已吾病,何与禅机事乎”[1](P254)?

对于耿氏嘲讽颜山农“打滚见良知”,李贽则作了非常尖锐的批驳。他说,“诌事权贵人以保一日之荣”和“为奴颜婢膝以幸一时之宠”而“打滚”的事随时随地都有发生,但“颜山农打滚”却与世人为邀宠争荣而“打滚”完全不同:“所云山农打滚事,则浅学未曾闻之;若果有之,则山农自得良知真趣,自打而自滚之,何与诸人事,而又以为禅机也?”他进一步借题发挥说:

当滚时,内不见己,外不见人,无美于中,无丑于外,不背而身不获,行庭而人不见,内外两忘,身心如一,难矣,难矣。不知山农果有此乎?吾恐亦未能到此耳。若果能到此,便是吾师,吾岂敢以他人笑故,而遂疑此老耶!若不以自考,而以他人笑,惑矣!非自得之学,实求之志也。然此亦山农自得处耳,与禅机总不相干也。山农为己便是为人,自得便能得人,非为己之外别有为人之学也[1](P254)。对于同一“就地打滚”,李贽将其区分为“争荣邀宠”和“自导真趣”,讥贬前者而推崇后者。他认为,打滚的至高境界是“内外两忘,身心如一”。“就地打滚”本是一种愚赖鄙劣之举,但也可以成为“无美于中,无丑于外”的自得得人的盛举。“内不见己,外不见人”,本是一种庄子式的忘我忘物的“无分别”境界,但将其落实于“就地打滚”时,其所诠释的却是李贽所主张的“自然之性”之“为己自得”——“不掩于行”。

李贽的美学是彻底归于日常生活的。他是王艮“乐夫天然率性之妙,当处受用”人生理想的落实者。而其论敌耿定向主张“于穿衣吃饭处,且常明常觉焉,极深研几”,以求“合内外、通物我、贯天人”的觉识[11](P69)。对此,李贽坚持说:“穿衣吃饭,既是人伦物理;除却穿衣吃饭,无伦物矣。世间种种,皆衣与饭类耳。故举衣与饭而世间种种自然在其中,非衣食之外更有所谓种种绝与百姓不相同者也。”[1](P255)穿衣吃饭是日常生活的基本内容,其所展现和满足的是人的自然之性。李贽坚持人生的真理性(人生价值)不离于此,尽在于此,主张“为己自得”,“不掩于行”,由此开启了个性解放和情感自由的生活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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