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模式新构的研究论文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模式新构的研究

陈秀莲

内容摘要: 本文分析了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模式的历史轨迹,对“一带一路”倡议下双方经贸合作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指出在“一带一路”建设下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存在空间经贸合作以陆地为主、海洋经贸合作呈碎片化、存在严重的不对称经济依赖关系,且部分国家不对称程度越来越大、经贸协调机制需要完善等问题,提出结合全球价值链的“陆地为依托,海洋寻突破”共赢共生的总模式,以及在总模式下构建与差异化分工合作相适应的“多中心组团式海洋经贸合作圈”空间性经贸合作、与区域价值链和技术创新相适应的“融合海洋因子+点式与梯级”功能性经贸合作、与规则重塑相适应的“陆海协调机制+多平台协调”时间性经贸合作等三大子模式。

关键词: “一带一路” 中国与东盟 经贸合作模式 新构

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先后指出要“建设海洋强国”“加快海洋强国的建设”,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建设“一带一路”的倡议,其中“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倡议中的“一路”,联通南海、太平洋和印度洋沿岸国家。其中,位于南海的东盟国家是沿路的重要节点国家,中国与东盟国家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开展高水平、更深层次、更深入的经贸合作,创新合作模式对新时期下建设海洋强国、加快“一带一路”建设、维护海洋安全等有着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一、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模式的发展轨迹与特点

从历史发展轨迹来看,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主要表现为政治合作为主导的模式,当政治合作加深后进入经贸合作为主导的模式,并在政治合作升级下经贸合作模式也升级的过程。

(一)政治合作主导

中国和东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最初深受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影响,具有主要以政治合作为主导,经贸合作联系较少,规模较小的特点。这一时期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到2003年,总体而言,这一阶段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国际性区域层面的经贸合作尚未正式开始,贸易规模非常小,1991年中国与东盟贸易额仅为 63 亿美元,1997年金融危机后不到400亿美元。但政治合作的机制比较成熟,形成了较完善的双边协商机制,主要在“10+1”和“10+3”的框架下进行政治合作,重点是加强政治互信。

税收中性为原则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改革,消除不同所有制企业税负失衡的状况,提高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层次,分类细化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吸引人才,强化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和落实,简化中小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材料要求,大力推行备案类减免制度,构建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服务体系。还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制,逐渐加大对个人收益的调节力度,也要开征社会保障税以调节个人收益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最快实现。

(二)经贸合作主导

从2002年开始,中国与东盟在政治合作的基础上,开始了双边的经贸合作,中国与东盟国家也迎来了经贸合作的大发展,曾经以政治合作为主导的合作模式,转向以经贸合作为主导的双边合作模式。

2002年11月《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的签订和发布,表明中国与东盟开始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同期以《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和发布为标志,意味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正式启动,也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合作一改过往进行政治合作的指向,进入了以经贸合作为主导的新的历史阶段。此后,分别签订了框架下的系列经贸合作协议:《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和《投资协议》等,以及为经贸活动发生的争端制定的协调制定《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经贸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建成。

土壤综合肥力指数(IFI)一般划分为5个等级,即高(IFI≥0.8)、较高(0.6≤IFI<0.8)、中(0.4≤IFI<0.6)、较低(0.2≤IFI<0.4)和低(IFI<0.2)[21]。昌宁植烟区域土壤肥力综合指数在0.12~0.99,平均值0.60,绝大部分植烟区土壤处于中等水平(37.02%)和较高水平(24.26%),土壤肥力状况良好。

这一时期经贸合作模式的特点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和投资规模大幅度增长,2010年贸易进出口额达到近3000亿美元,是2001年的近10倍;2010年双边投资超过100亿美元,是2003年的4倍。双方也建立了经贸合作专业部长会议的执行机制,成立中国—东盟经济和贸易合作联合委员会、中国—东盟联合合作委员会(ACJCC)等组织机构,也通过中国—东盟博览会等民间机构指导和推动双边的经贸合作。

(三)经贸合作升级

从2011年开始,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正式建成,双方经贸合作日益加深,朝着经贸合作的升级发展,形成了更高层次、多方位的合作模式。以2013年中国提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倡议为开端,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形成了政治合作进一步加深经贸合作深化和升级的模式;2015年11月22日,中国政府与东盟十国政府正式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成果文件——自贸区升级《议定书》(1) 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 ,经贸合作升级的模式开始形成。升级《议定书》指出双方贸易投资等合作领域进一步深化,是对原有协定的丰富、完善、补充和提升,体现了双方深化和拓展经贸合作关系的共同愿望和现实需求。

这一模式的特点仍然以经贸合作为主导,但比以往模式更突出的地方是,在政治合作进一步深化的基础上,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领域更广泛,合作更全方位,这对于稳固和加深双方友好关系,增加政治互信有着重要的影响。

二、现有经贸合作模式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现有模式存在如下问题:

(一)空间经贸合作

1.陆地为主的空间经贸合作

在CAFTA框架下开展的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无论是区域合作、次区域合作还是产业园区的合作均多为陆域合作为主,如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GMS)作为中国与东盟的次区域空间合作,在电信、交通、能源、农业等方面都取得了不少成果,但该次区域的经贸合作项目多为陆域合作或水路(湄公河)合作,且东盟参与的缅甸、柬埔寨、老挝、越南、泰国等国家多数较落后,合作能力有限,向外辐射程度不高,资源结构相似性和地域的相近性导致参与国同质化,企业参与度也不高。中国与东盟合作的各类产业园区中,除了中马钦州产业园和马中关丹产业园外,都是内陆经济合作区;其中境外经贸合作区的主导产业也多以陆地合作和发展陆地产业为主,涉海企业和涉海经济合作内容都非常少。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区域经贸合作无论是次区域还是双方的产业园区,海洋方面包括次区域经贸合作的内容仍比较缺乏,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整体框架中,也缺乏关于海洋经贸合作方面的谈判。

2.海洋经贸合作呈碎片化

在双边次区域合作中,沿海各省都有参与海洋经济合作的计划和进行了现实操作,其中泛北部湾经济区属于海洋次区域经贸合作,取得了不少海洋经贸合作的成果。但目前中国南部沿海地区对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关注度并不是太高,基本上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推动,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身海洋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海洋产业规划科学性较为欠缺、海洋人才缺口很大等,受这些方面的约束,双方的海洋合作无法更深入进行。此外,中国南部沿海广西、广东、海南和福建省虽然都建立了各自的海洋经济合作区,加大了海洋经济发展的力度和进程,但各省份在发展战略中各自为政,会出现海洋产业同构现象,低度化建设问题也会较多,划分海洋经济合作区过多也会在与东盟国家的海洋合作上呈现碎片化特征。

总体而言,空间规划和布局上,无论是产业园区还是各省建设,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都缺乏系统、深入的海洋经贸合作内容。

(二)功能性经贸合作

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功能性经贸合作中,存在如下问题:

现在有很多银行都推出了一些“儿童账户”,得到了不少家长的欢迎。但是很多人的做法仅仅是用子女的名字开设一个账户而已,存款、取款的业务则都是家长包揽。其实,家长们不妨带上自己的孩子亲自办理一些基础的银行业务,告诉他们为什么要把钱存在银行里,不同年限的存款利率为什么会不同,如何填写存单和取款单,怎样给外地的爷爷奶奶汇款,等等。

表 1中心区合作类型

注: 1—4表明水平层次由高到低。

1.存在严重的不对称经济依赖关系,且部分国家不对称程度日益扩大

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属于不对称经济依赖关系,而且部分国家经济不对称依赖程度越来越大,为合作和安全带来现实和潜在的危害。

从贸易看,中国与东盟的贸易依赖关系是不对称的,东盟对中国的贸易依赖度大于中国对东盟的,大约是中国对东盟的4倍左右。此外,这种不对称程度呈现扩散的趋势,从贸易依存度看,2017年与2000年相比,不对称幅度扩大了4倍有余,中国与东盟各海洋国之间也属于不对称依赖,且比东盟整体的不对称程度更高,可见虽然中国与东盟经济依赖不对称程度较大,但组建自贸区后对缩小不对称有一定的效应;投资方面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引资IFDI不对称依赖度大于中国的投资OFDI,彼此之间的投资相互依赖也属于不对称依赖。

从投资看,中国与部分海洋国投资依赖不对称程度有所减少,但大部分仍在增大,从引资看中国与海洋国的引资不对称幅度都增加,有的甚至增加30倍的幅度。

事实上,当前世界上各国之间的经贸相互依赖关系普遍是不对称的,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同样也具有此类特征,但当二者间出现严重不对称的时候,由于受益成本之比、各个当事国考量政策独立性和国家利益的偏好、积极依赖和消极依赖等因素的影响,随着不对称依赖的变化,有可能会引起更多的冲突。对于不对称依赖大的国家而言,如菲律宾、越南等,有可能因担心这种对他国不对称依赖程度的扩大威胁到国家的安全和独立变得极度敏感,并对某些敏感问题如领土问题、资源问题、经济问题应对紧张,甚至为了确保国家的独立性而主动采取政治乃至军事手段,切割彼此依附性的依赖关系;对于不对称依赖小的国家如中国而言,这种不对称的经贸依赖意味着中国拥有一种权力,这种权力使得对方国家认为其会利用相互间的依赖关系,提出不合理的要价,甚至成为一种胁迫,可能威胁到国家的根本利益,双方的关系会变得紧张,甚至爆发严重的冲突。

首先,国际经贸关系中,不对称依赖是常态,但是严重不对称以及不对称的逐年扩大有可能导致双方在政治经济合作关系上的不稳定情况发生。当前国际上贸易与投资日益融合态势下,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一体化的协同发展是中国与东盟国家加深经贸关系、增加互信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双方互利共赢的发展模式。贸易与投资协同是双边贸易与投资互相依赖、互相促进、资源重新配置与利益扩大的动态运行过程,需要增强贸易与投资子系统间的协同能力,提升双边贸易水平,加快资本走出去,形成双边贸易与投资互补共存、融合共生的一体化格局。因此,该模式应在双边贸易和投资取得的成绩基础上,分析中国与东盟国家双边贸易和投资的协同情况,提出促进投资的贸易政策和促进贸易的投资政策双向促进政策,特别是在当前新形势下,更应加强双边贸易和投资一体化协同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美国粮食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1/5,是世界上第一大农作物生产和产品出口国。玉米产量世界第一位,占世界总产量比重的42.6%,出口量占世界总出口量比重的64.5%;大豆产量世界第一位,占世界总产量比重的32.0%,出口量占世界总出口量比重的39.4%;大米产量世界第十二位,占世界总产量比重的1.5%,出口量占世界总出口量比重的9.7%;棉花产量世界第三位,占世界总产量比重的17.7%,出口量占世界总出口量比重的34.9%;粗粮和油籽出口量分别占世界同类产品出口总额的45.7%和37.6%。

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投资依赖除了具有不对称特点,与贸易的影响相比,投资的影响非常小,投资的规模也不大,对中国的投资中多以新加坡等国为主,中国对东盟国家的投资这几年速度加快,但是与贸易相比,总体上规模仍有不足,对海洋战略资源安全的影响和发挥的作用也有限,这也说明,应考量双方经贸合作的模式,结合海洋国的特征和存在的问题,加大双方在海洋产业上的投资,采取更多的措施促进双方投资合作。

3.贸易和投资领域的合作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

3.多中心网络状

4.海洋问题的存在凸显现有模式的不足

设计意图:通过有针对性的测评与实践活动,学以致用,并将所学知识和生活实际紧密结合,应用到实践中,并用于评价学生核心素养的养成。

东盟国家与中国的陆地划界问题已经解决,而海洋问题仍然存在,在陆地经济向海洋经济拓展的过程中,凸显了现有经贸合作模式的不足。由于东盟沿南海的国家与中国经贸依赖的敏感度不高、脆弱性很强,这类国家一旦有外力影响,很容易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双边经贸合作中的干扰因素,这部分国家与中国在陆地上不存在划界问题,在陆地合作上双边经贸合作遇到的问题比较简单,但在海洋问题上则呈现复杂的特点,凸显出在现有模式下中国与这些海洋国在海洋方面经贸合作的欠缺。

(三)经贸合作的协调问题

中国与东盟国家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已经形成了国家到次区域的多层次多时间规划的协调机制,也建立了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合作平台,各类保障各项措施顺利实施的合作基金渠道较多,但现有的经贸协调机制与措施虽然取得不少成效,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首先,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经贸协调机制如何与“一带一路”倡议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对接。随着《东盟2025:携手前行》的发布,东盟共同体成立,也需要考虑中国如何根据东盟颁布的《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 2025》等相关文件的内容,在中国与东盟的重点关注的经贸合作内容如基础设施建设、贸易投资、资源、电子商务等方面进行更好的协调,构建经贸合作协调模式,推动双方合作的进一步发展,互利共赢。

其次,海上争端目前暂时缓解,但主权问题没有解决,未来必然还会有重新发生纠纷的可能。这需要和东盟国家妥善处理南海安全包括南海战略资源安全的问题,在现有如东盟地区论坛(ARF)及其系列会议、东盟海事论坛扩大会议(EAMF)等海事协调机制下,继续加强对话与协商。尤其是,在2017年《南海行为准则》框架文件(COC)签署发布后,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应完善现有的海上协调机制,开展海上的务实合作为双方经贸合作,特别是海洋经贸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安全基础。

第三,部分次区域协调机制需要继续完善。如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等次区域的合作中,区内相关国家或省份的利益问题需要协调,因而需要构建和完善相关的经贸合作机制和海洋协调机制等,和现有的协调机制相结合,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的建设和RCEP的谈判背景下,通过沟通协作,提升次区域合作水平,推动次区域的合作稳步、按进程协调进行。

第四,经贸合作协调的平台建设尚有诸多不足。如中国—东盟博览会是中国与东盟进行合作的重要民间合作机制,也是重要的经贸合作平台之一,博览会举办的同时还有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论坛峰会有利于分享经济贸易的成果,但也有不足的地方,如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展会人才缺乏等,尤其是在网络信息时代,平台的建设也需要信息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线上线下平台的建设。

三、“一带一路”下经贸合作模式新构

随着建设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以及“一带一路”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国与东盟国家应根据新形势的变化,实施更符合现实要求的经贸合作模式。

(一)“陆地为依托,海洋寻突破”共赢共生的总模式及其内涵

除了贸易和投资,其他经济合作也是中国与东盟国家功能性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应结合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特点,在海洋经贸合作圈范围中,以某些节点国家为经济合作重点,以海陆区域为合作的重点区域,在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科技合作以及发展援助等方面,依托全球价值链的技术变革,创新双方合作的形式,构建点式与梯级的陆地和海洋经济合作模式, 其中构建海洋经济合作模式是重点。

海陆经贸合作系统由空间性经贸合作、功能性经贸合作和时间性经贸合作三个子系统构成,中国与东盟构建的海陆经贸合作模式的内容是在陆域系统的基础上,促进海洋经贸合作系统中空间性海洋经贸合作、功能性海洋经贸合作和时间性经贸合作等三个子系统有序运行,同时各子系统内部各构成要素互相影响,各子系统之间形成广泛而深刻的相互联系,彼此作用、良性循环,并与陆地经贸合作系统相互促进,共同推动中国与东盟的海陆合作协调发展。

1.模式的实质与意义

模式的实质在于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打破陆地思维,用海陆兼备的思维看待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随着各国加大对海洋的重视,中国与东盟国家应将眼光由陆地拓宽到海洋方面的经贸合作,依托陆地经贸合作,加大海洋经贸合作,在海洋经贸合作方面寻求突破,寻找新的合作领域,寻求差异化合作、资源共享与构建海陆经贸规则,实现陆海协调发展。

控制器主要负责帮助应用程序稳定运行及接受浏览器的终端的请求。控制器在各个层面中间的工作、把控应用程序各个环节以及处理具体事件方面做出相应。其中的事件包含用户个人行为与信息模型上发生的变化。它接受广大用户的输入并通过模型与视图去满足用户的需求,当用户点击网络页面中的地址或是传送HTML表格时,控制器不进行任何指令,只是单纯的接受请求并决定使用哪个模型组件去处理网络端口传来的请求。随后在进一步决定用哪个视图来呈现模型处理返回的信息。

新模式有利于缓解双方在经贸方面的严重不对称依赖问题,同时也意味着中国与东盟的合作层次由陆地合作向陆海经贸合作的提升,既是双边经贸合作领域广度和深度的推进,也能以海洋经贸合作带动海洋的政治和谐,提高海洋战略资源的安全。

首先,从全球看,由于陆地再生和不可再生资源越来越少,陆域资源日趋紧张的情况下,各国会逐渐加大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陆地经济和海洋经济的平衡发展在各海洋国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必将提上日程,陆地和海洋的不可分割性也使得一些较为成熟的陆地产业逐渐向海洋延伸,使得陆地经济和海洋经济的关系日益密不可分,中国与东盟国家同为亚太地区的发展中国家,也是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国家,双方在陆地经贸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参与海洋经济合作,将会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

C/C-SiC复合材料,是对C/C复合材料进行基体改性后获得的复合材料。C/C复合材料在高温下强度高,但抗氧化性差,用SiC陶瓷对其进行基体改性可提高 1 400 ℃ 高温下的抗氧化性能[7],而且SiC在 2 000 ℃ 高温氧化后形成熔融的玻璃相[8],表现出较好的表面浸润性和愈合性能,由此提高了C/C-SiC复合材料的高温抗氧化性。

其次,从亚太地区及南海海域的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来看,中国与东盟的海洋经贸合作也具有深远的意义。近几年亚太地区海上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关于海洋权益的争端不断发生,围绕中国和邻国的南海问题等安全问题,隐含着海洋资源和海洋势力的重新划分,而亚太地区由于历史原因,这类纠纷更具有区域争议性。中国与东盟国家在陆地合作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加大和加快海洋经贸合作的力度与步伐,会成为双边海洋问题的突破口,因而寻求双边共享海洋资源,实现海洋资源优化配置的经贸合作新模式,在区域层面上具有战略意义。

综上所述,罗库溴铵对肝癌手术全麻气管插管术患者的肌松起效时间短,且对患者血流动力学的影响较小,应用价值较高。

最后,从中国与东盟各国来看,以现有陆地经贸合作为依托,强化海洋经贸合作,会为双方经济发展带来直接的积极作用。中国与东盟国家在自贸区合作的框架下,陆地合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总体来看,关于中国与东盟的海洋产业合作、海洋贸易投资以及相关的海洋区域合作等具体措施不足,因此,海洋经贸合作可以缓解双方经贸合作上的不对称依赖问题,可以补充和完善自贸区框架的双边合作内容,也是中国与东盟国家拓展合作广度和挖掘合作深度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双边海洋领域的政治互信,促进经济的共同发展,都具有突出和重要的实践意义,成为双方推动双边升级合作的突破,因此,这一模式的实质是意味着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层次,将因增加了海洋合作这一重要内容而得到提升。

2.模式的内容

其内涵可以表述为:为了共同的利益和目标,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协调一致,在“一带一路”,“积淀全球价值链重构所需的禀赋、技术和制度基础”,通过促进空间、时间和功能性经贸合作三大子系统的协同,共享资源、信息、权利等,实施各种经贸政策,促进海陆经贸合作系统的良性循环,以陆地为依托,海洋上寻求突破,加快发展海陆经贸合作,实现双方的共赢和共生。

(二)与资源禀赋和区域分工相适应的“多中心组团式海洋经贸合作圈”空间性经贸合作子模式

1.海洋经贸合作圈

所谓海洋经贸合作圈,是指中国南部沿海地区与沿南海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并扩展到中国其他省份和东盟其他国家及其腹地,基于双方海洋经济发展水平,通过双方的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而形成的海洋合作区,包括中国的广西、海南、广东和福建,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等省市自治区,沿南海的东盟六国: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以及东盟其他海洋国:缅甸、泰国和柬埔寨。

2.组团式

集叶袋是由网孔基本尺寸为1mm、直径0.355 5mm的不锈钢钢丝网制成,既不影响透风,又能起到收集烟苗碎叶的作用;使用时套在出料口上,待碎叶收集到集叶袋的50%以上时,可清空再次循环使用。

组团式指的是改变目前中国与东盟开展海洋经贸合作的各省市、自治区或直辖市各自分兵作战、竞争的格局,将各临东盟国家的省份组织起来,科学规划其与东盟国家开展合作的区域,合理布置定位互异、功能有差别的功能性经贸合作区,构成促进双边开展经贸合作的主要空间框架,并通过组团后的辐射作用,依托陆地的经济腹地,实现以点连线,即将各区通过运输通道连成,然后以线带面,即点和线推动较大的区域,最后扩展到泛南海区域,最后再以面推线,以线促点,从而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的不断发展、壮大。

中国与东盟各海洋国在经贸合作上关系非常密切,也取得了很多成果,但从广度看,长期陆地合作的思维导致双方在合作领域多局限于陆地合作,许多领域的合作缺乏海陆统筹思想的指导,如通道的互联互通,不但要加强与改善陆路交通基础设施,加强通关便利化等,也包括加强海上航道和港口的建设,陆海结合共同发展;从深度看,双边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程度较大,但是贸易与投资的便利化和规范化仍有待提高和完善,双方经济结构的相似性带来的竞争性问题,金融领域的合作不够深入等都需要良好的合作模式,促进更高层次的经贸合作,并推动彼此经济依赖度朝着良性发展。

1.区域价值链与融合海洋因子的双边贸易与投资协同发展

(三)与价值链和技术变革相适应的“融合海洋因子+点式与梯级”功能性经贸合作子模式

海洋经贸合作圈“多中心”的说法借助了城市空间结构与形态中“多中心”的概念,指的是在泛南海区域,形成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四省市自治区为“东南西中”的闽台—菲印的东部中心区、粤港澳—马印文的中部中心区、琼—越柬新马的南部中心区和广西北部湾—越柬缅泰新马印的西部中心区等四个合作中心,各中心分别承担不同的功能,但彼此之间又不能相互替代,也没有主次之分,各中心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围绕着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总体目标、结合中国与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等实施各种政策措施,从而形成较大规模的多中心式的复合型、网络状的海洋经贸合作的空间结构,东部中心区从海洋经济的发展水平看,福建和台湾属于第二层次,菲律宾属于较高的第三层次,主要是海洋资源占了较大的优势。这也意味着,东部中心区中可以推动双方加大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开展垂直型的海洋经济合作;南部中心区海洋经济发展潜力较大,中心区内各国和地区可以互通有无,实现比较优势互补,实行垂直和水平结合的混合型海洋经济合作;西部中心区由于海陆相邻的特点主要开展海洋和陆地并举的经贸合作,岸线资源、渔业资源、生物资源、油气资源和矿产资源、滨海旅游资源等都非常丰富,大部分国家或地区可以开展垂直型的海洋经济合作;中部中心区是海洋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家或地区,还是海洋利用水平最高的区域,产业体系比较完善,有着资源、技术和资本的优势,可以强强合作,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实行水平型的海洋经济合作。

新形势下中国与东盟国家贸易与投资模式应加快构建融合海洋因素的贸易与投资一体化和谐发展的模式,其包含的内容有:

2.投资依赖对海洋战略资源安全的影响小于贸易对安全的影响

其次,在构建区域价值链和产业链中促进贸易和投资协同发展的过程中,加大重视海洋经济贸易与投资是重要内容,而通过海洋的贸易和投资能扩展和深化中国与东盟国家贸易与投资的内容,并有利于推动双方在海洋上的合作,缓解海洋纠纷。中国与东盟国家均有海洋经济的特点,在海洋经济上各有优势,通过分析双边海洋贸易竞争力,制定促进海洋贸易和投资政策,推动双边贸易和投资的发展,不但可以弥补原有模式过于重视陆地贸易和投资的不足,拓宽和深化双方贸易与投资的内容,为各国的共同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同时也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和投资一体化的协同发展。因此,加大海洋企业在区域价值链与生产链的纳入力度,促进海陆企业在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与投资、建立与完善海陆跨境合作区等,以推动融合海洋因子的中国—东盟区域价值链的构建。

2.技术创新推动的点式与梯级多样化经济合作模式

中国与东盟国家以陆地经贸合作为主的合作模式存在许多不足,在当前新形势下,双方的经贸合作应围绕着各国海洋和陆地兼备的特征,构建“陆地为依托,海洋寻突破”共赢共生的经贸合作模式。

(1)模式内涵

数字混频器包括数字乘法器和NCO。NCO产生目标频率的正交正余弦本振信号,将此正余弦信号和AD采样后的中频信号相乘达到混频的目的,将中频信号搬移到零频。可以通过查找表法和坐标旋转数字计算法(CORDIC)实现数控振荡器。由于基于ROM查找表法会消耗一部分存储资源,而利用CORDIC矢量旋转迭代的方法,通过移位和迭代运算产生一组严格正交、稳定、频率可控的正余弦信号,很好的解决了查找表法消耗存储器资源的问题。图8为基于坐标旋转数字计算法的数字混频器FPGA实现结构,包括频率控制单元、相位累加器单元以及CORDIC流水线型电路。

缺乏技术创新。所谓理念创新,是指社会根据自身发展的真实需求,对传统的自动化技术进行改进,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提高自动化本身的生产效率,从而在有限的工作时间内生产出更多产品,这对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着非常重要重要的作用。但是,自动化是一个十分系统的综合性学科,只有通过多个方面的创新才能保证技术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如果缺乏技术的自主创新,我国制造产业的竞争力也将在世界中低人一等。

点式经济合作指的是以各种海洋项目合作为“点 ”,点与点间之间通过各种渠道连接,构成网络状合作体系。

在陆地项目合作的基础上,海洋项目合作采取多样化形式,可以是先进行一批小项目合作,然后共同开发合作大项目;可以是经济合作内容的大项目,如工程承包的项目合作、劳务合作、资源的合作开发、技术转让、援助项目等,重点是海洋工程承包项目合作的模式等;也可以是以园区为载体的综合性项目,如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休闲型经济特区、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重点建设跨境海洋经济合作区,并鼓励创新合作形式。这种模式合作速度快,合作形式多样化,可以短时间内获得增长极的效用。当这种模式合作累积到一定程度,便升级为更高梯级。

各梯级由低到高在技术变革的推动下可以分为基于双方比较优势的合作、基于竞争优势的合作、基于创新性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合作以及基于区域内分工的合作。基于比较优势的经济合作主要关注双方在项目中的比较优势,通过局部点式合作实现双方的收益增加;基于竞争优势的合作模式主要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关注双方动态和综合的优势,在点式项目中增强局部的竞争实力;第三个梯级是基于创新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合作模式,则是除了保持原有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合作外,还要培育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在品牌、服务等方面培育更多的核心竞争力,形成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合作;最高梯级则以技术推动基于双方在分工中的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见图1)。

(2)合作模式的内容

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济合作有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在长期合作中实行了不少具体合作模式。在当前形势下,结合海洋开发的趋势,中国与东盟国家应以项目为合作重点,开发陆海经济合作模式,特别是加强海洋经济合作的构建。其合作重点内容和开发模式如下:

第一,加大海洋工程承包中沿海海岸带的工程承包、近海工程承包和远海工程承包等项目合作,包括:

图 1点式与梯级推动的陆海项目经济合作模式

① 海洋交通运输领域的工程承包合作,包括沿海地区的港口和跨海通道工程。这类海洋工程承包还包含了码头工程建设,主要有建造散装货运输码头或者吨级油品码头工程,后者如建设油品泊位,包括码头、港池和引桥,配套建设生产辅助建筑物、给排水及消防、供电照明、自动控制、通信、导助航等设施。此外,还有跨海通道工程,如跨海大桥、海底隧道等。

② 海洋石油化工的工程承包合作。海洋石油化工工程主要包括海上油田的合作开发、油气田的扩改建等工程。

③ 海上风电等工程承包合作。海上风电全称海上风能发电,其主要包括海上风场、场内海缆工程、海上升压站、海底送出电缆及登陆点铁塔等。

④ 临港园区工程承包合作。临港产业园区是综合性的工程建设,包括产业园区土建工程如主要建、构筑物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特征及结构设计、特殊基础工程的设计、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材料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他工程,如给排水工程、动力及公用工程、地震设防和生活福利设施等。

根据现有废渣分析资料,废渣主要有害成份为氟化物和氰化物。《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规定,允许直接进入填埋区的危险废物其浸出液中上列两种有害成份的控制限值如表3所示。

第二,构建PEP-EPC合作的具体形式。可以采用“中国资金+东盟国家工程”的项目合作形式,由中国提供资金,资金的筹措可以运用亚投行资金、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通过在中国发行东盟开发债券、部分项目股份化等多种方式完成,而项目则由东盟国家提供来开展海洋工程承包合作。具体操作上,可构建陆海工程承包项目合作的PEP-EPC具体形式,即在陆海工程承包合作的项目上,采用PEP由政府和私人组织合作进行项目融资,采用EPC由企业总承包建设完成工程项目的综合性合作模式。

(四)与规则重塑相适应的“陆海协调机制+多平台协调”时间性经贸合作子模式

1.陆海协调机制与规则性协调

陆海协调机制是规则性协调,在原有陆地协调机制基础上,重点开展海洋协调机制的构建和完善。通过双方在海洋问题上开展沟通、磋商和交流,是彼此都遵守的规则。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国家就海洋问题也做了一些有益的协调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如2002年签订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2016年9月双方审议并通过了《中国与东盟国家关于在南海适用〈海上意外相遇规则〉的联合声明》、《中国与东盟国家应对海上紧急事态外交高官热线平台指导方针》以及2017年通过的《南海行为准则》框架文件(COC)等,构建时间性经贸合作模式应该关注中国与东盟的国际海洋协调机制等问题。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经济协调,必须走陆海并举的道路,因为陆地经济协调与海洋经济协调是互为配套、相互支撑的,从海上合作政策与陆域合作政策并举、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对接、海上与陆上交通基础设施相通建设连通等方面建立陆海协调机制。

近年来随着小麦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的普及和小麦机械化收获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南方地区高温高湿的气候特点, 使收获后小麦的含水率很高。特别是沿淮低洼地区夏季降水量大,小麦易遭雨水淋湿,收获时含水量高达30%(干基)以上[1]。短时间内收获或遭雨水淋湿后高水分的小麦若不及时干燥, 很容易发芽、霉变,不易长期储藏和加工,造成很大的损失。

2.多平台的相机性协调

合作平台是相机性协调的一种形式,是由两个或两以上的国家共同建设的载体,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开发和利用各种资源,发展经济,并在与各国的贸易、投资、交流学习中具有较强的互动特征,这类的载体称之为国家间合作平台。在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区域合作中,合作平台对经济发展、政治安全、科技进步、文化交流和环境保护等均发挥着国家间的调节作用,有利于区域一体化高效率开展,使国家间的经贸合作能按进程顺利进行。

在自贸区发展建设的过程中,在陆地方面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平台建设发挥了较大的作用,随着海洋合作日益发展,中国与东盟国家海洋方面的相机性协调也成为双方开展时间性经贸合作子系统中的重要内容,除了规则性协调机制外,搭建非官方的海洋或陆海合作平台变得日益重要。各国之间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双边与多边相结合的合作平台,尤其是建设海洋合作平台,有助于推动双方海洋合作获得更进一步发展。

(五)模式实现的手段

模式实现的手段是采用各种政策,主要是实现三大子系统互动循环的经贸政策和支持性政策(见图2)。

图 2模式实现的政策手段

该模式实施的目标是共赢共生,最终表现为三大子系统的良性循环,这些都是主观的形态,而实现这些主观形态需要凭借一定的手段即建立有效的指导政策来实现,是否建立有效的指导政策是双方合作成功的关键。中国与东盟国家实施的双边经贸合作政策包含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三大子系统的经贸合作政策,包含空间经贸合作政策、时间性经贸合作政策(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的产业政策)以及功能性经贸合作政策等;第二个层次是为三大子系统经贸合作提供支持作用的一系列政策,主要是为海洋经贸合作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支持政策、提供建设基础设施和物流建设的政策、海洋资源(能源)合作政策、提供海洋人才培养的政策以及科技合作政策和海洋文化政策等,并通过实施各种措施而形成一整套具有全局性规划、协调、保障、服务和监督等功能的经贸合作的政策有机结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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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New Model of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ASEA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B &R

CHEN Xiulian

(Guangxi University)

Summar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ino-ASEAN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It points out some problems of cooperation model which are Land-based fragmented cooperation,serious and increasing asymmetric economic dependence and coordinating mechanism need to improv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B&R.Based on that,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e Win-win Co-existence of Land-based, Ocean-Breakthrough new model of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analyzes the connotation, objectives, contents and means of the new model.In addition,It suggests three sub-models which include spatial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of multi-center group-type ocean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circle,func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of ocean factors-point-gradient and time-based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of land-sea coordination mechanism-multiplatform etc.

Keywords :B&R; China and ASEAN;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new model construction

[课题信息] 本文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41561026)资助。

[作者信息] 陈秀莲,广西大学商学院,电子邮箱:cxlgdst@126.com。

JEL Classification: F15,F50

(责任编辑:王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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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模式新构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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