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美好生活”不易-“公共性”悖谬的诠释范本论文

城市:“美好生活”不易 * ——“公共性”悖谬的诠释范本

袁祖社

内容提要 城市化生存是现代人的宿命。原初意义上的城市,是人的公共性信念和德性品质生成的场域,寄寓了现代人有关美好生活的一切期望和理想。由启蒙现代性价值观念所支配的现代社会体制性逻辑的确立,颠覆以至摧毁了城市公共性的根基,导致个体对于城市生活的种种不满和愤懑,这充分表明依照旧式“现代性”文化与价值观念逻辑所建构的“城市社会”,业已成为一种与文明社会人性的提升背道而驰的成问题的存在。从未来着眼,除非有一种更为优越、美好的方案出现,足以与现代城市范式相抗衡,克服其主要弊端,并能够有足够强大的力量矫正当今城市社会的一切病症。舍此,现代人最为明智、最为合理的选择只能是,依照现代生态、生命与生活共同体的理念,遵循复杂化社会的“治理”逻辑,以现代城市公民之“城市权益”的保障和实现为宗旨,深切观照并努力回归新“日常生活”的逻辑,吁求一种多元主体交互博弈基础上优良文化生态与格局的胜出。

关键词 城市 美好生活 公共性 文化生态

美好生活是文明人类生存经验的“最大公约数”,是历史主体合乎规律和价值目的的自为创造,更是指向可预期未来的永续畅想。人类在规划、建构、实现自己美好生活的目标和愿景中,选择、尝试、创造了多种形式和载体。城市生活共同体的规制和建制,无疑是其中最有代表性,同时也是自一开始就备受争议和非议的理智造物。理由在于,对于作为非确定性存在的“美好生活”本身而言,城市所实际提供的仅仅是一种有限的可能。

在开展立磨机选型实验之前,首先需要对试验系统平台进行标定,详细开展各参数的试验研究,确定最佳的细磨试验条件,主要参数包括研磨介质直径、介质充填率以及磨机转速等。据国内外应用经验,研磨介质充填率选在30%左右[7]。

不仅如此,当城市本身逐渐变成人类美好生活的一种“路径依赖”以后,就客观上相对限定了人类关于“美好生活”的想象和实践边界,变成了“美好生活”在敞开和实现自己之无穷的、无限的可能性过程中必须努力逾越的无形限制。事实上,城市只是带领人类走进了“美好生活”的门槛,真正的“美好生活”对于需求和愿望不断变换和升级的人类来说,仍是一个巨大的未知数,人类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仍在途中。

结合中国的城市化历史和现实,以当代性的视野,直面中国转型社会情境中之突出的城市化问题,摆脱话语依附和模仿,确立中国学者自主地言说城市问题的独特方式及其相应的建构逻辑,当是最必要、最紧迫的事情。

“关切”“共享”乃城市公共伦理品性的核心旨超

在西方社会与思想史上,作为人之为人、人之成人的最理想的美好生活的“寓所”,是城邦。城邦体现、代表了人类生存与生活的最大的公共性诉求。城邦所致力于开显的,同样是生存的“公共性空间”或者“公共空间”。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明确指认:城邦是一种善业,而且是一种“最高而包含最广的善业”

城邦共同体形态的“公共空间”,是现代意义上的文明人性、美好德性品质得以生成、化育的重要场所。在这个意义上,为生存和生活在城市中的人提供最基本的继而愈来愈大、愈来愈丰富、愈来愈充实,同时也是愈来愈舒心、愉悦的“公共空间”,在某种意义上代表了城市生活的宗旨。现代社会中,人们关于城市生活体验中的种种不美好,必然与公共空间的逐渐缩小、被剥夺,甚或公共空间功能的异化等有直接的关系。

城市是原初意义上的“公共性”的代名词。希腊城邦时代,城市具有“共同体”的性质,彰显着“公共”的一切内蕴,是最初级形态的准“公共领域”之所在。“公共”一词,就其古典的辞源学含义的发生而言,有两个方面的来源:其一是来自希腊语“pubes”或者“maturity”(成熟),它强调的是一个人从只关心自我或自我的利益发展到能超越自我去理解并考虑他人的利益;其二是来自希腊语“koinon”,意思是“关心”,意为人与人之间相互照顾和关心的一种状态。不难看出,“公共”以及作为公共之原初载体的城邦,更多强调的,是人的存在和利益关切所指向的社会层面,而非个体性。

2.4.4 指标成分含量测定 枸杞多糖:采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在490 nm的波长处测定吸光度,以吸光度为纵坐标,浓度为横坐标,绘制标准曲线。按干燥品计算,含枸杞多糖以葡萄糖(C6H12O6)计,直接粉碎得到的枸杞子粉末与经上述3种预处理方法得到的枸杞子粉末,枸杞多糖质量分数分别为2.5%、2.6%、2.8%、2.6%。甜菜碱:采用HPLC法测定[13]。按干燥品计算,直接粉碎得到的枸杞子粉末与经上述3种预处理方法得到的枸杞子粉末,其甜菜碱质量分数分别为0.98%、0.94%、1.00%、0.87%。

公共空间的有无、大小甚或公共空间的性质,反映着城市文明的水平和性质,体现着城市文化成熟的程度。不仅如此,公共空间的开辟,还承载着对生存和生活在城市中的个体之公共性生活品质之熏陶、涵化和培育的功能,具有鲜明的伦理属性。在希腊城邦时代,公共空间还是公民们聚会、议论城邦国事的所在地。公民们正是在这样的场所中并通过这样的场所,表达参政议政的权利,尽其作为城邦公民的责任并实现“人的本质”。

1934年7月,曹禺在《文学月刊》第3期上发表的《雷雨》轰动了剧坛。1935年9月,复旦剧社吴铁翼、凤子等人提议以《雷雨》作为复旦剧社当年秋季的公演剧目。此时,此剧还没有搬上过中国舞台。于是邀请时任福建省文化部部长的欧阳予倩担任导演,在法租界淮海路思南路口面北的店面楼上进行排练。正式演出非常成功,唯一的缺憾是当时的剧场条件非常差而影响了演出的效果。但这并不影响《雷雨》在观众心中的位置。此后,《雷雨》在各剧团频繁上演,成为盛演不衰的名剧。1946年初和1947年春,复旦剧社又两次排演《雷雨》,可见《雷雨》在复旦剧社的重要地位。

可惜的是,随着城邦的衰落,城邦的公共性也逐渐丧失。有学者指出:“……在城邦时代,城邦是凝聚公民的核心。城邦在现实中的衰败,导致了从有形的团体(城邦)向无形的团体(学园、教派乃至思想者团体)的发展……”“城邦(最本真的空间)是人的本质实现的场所,人只有在城邦中,才成为人,人的生活就是在城邦中的公共生活,这就是希腊的城邦主义”。西方历史上的“公共性”包含着完整、全面、深刻地理解城市社会的密码和基因。一般认为,比较集中地从德语、希腊语、罗马法,以及中世纪等不同角度对“公共”一词做出精到梳理和详细诠释的文本,是哈贝马斯所著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依哈贝马斯之见,“18世纪,德语中的名词‘ffentlichkeit’是从较早的形容词‘ffentlich’演变而来的,意思和法语中的‘publicite’和英语中的‘publicity’大体相同”。近代的公共性语词及其基础性用法,在古希腊和罗马时期早已奠基,“在高度发达的希腊城邦里,自由民所共有的公共领域(koine)和每个人所特有的私人领域(idia)之间泾渭分明”。理由在于,“如果说生的欲望和生活必需品的获得发生在私人领域(Oikos)范围内,那么,公共领域(Polis)则为个性提供了广阔的表现空间”。阿伦特对此的看法与哈贝马斯非常类似:“根据古希腊人的思想,人类建立政治组织的能力与建立自然组织的能力相比不仅不同,而且是截然相反的。自然组织的中心是家(oikia)与家庭。城邦国家的兴起意味着人们获得了除其私人生活之外的第二种生活,即他的bios politikos。这样每一个公民都有了两个生存层次;在他的生活中,他自己的(idion)东西与共有的(koinon)东西有了一个明确的区分。”哈贝马斯和阿伦特上述考据与辨析的相同之处在于,都认同“公共”与“私人”是二分相待的,且都具有各自确定的内涵和规定性。在罗马时代,尤其是罗马晚期,社会的腐败和政治统治的风雨飘摇,使个体对共同体的性质产生了严重的质疑,转而关切自身的存在与利益,“公共”与“私人”的涵义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对此,阿伦特表达了精当的睿见,“罗马人与希腊人不同,它们从不为了公共领域而牺牲私有领域。相反,它们懂得只有在两者共存的形式中,这两种领域才能生存下去”

近代以来,一部城市社会的发生、发展史,本质上是新兴市民资产阶级狭隘的自我利益之确立的历史,同时也是一种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于以往性质的共同体形态的创生过程。社会学家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中,已经意识到因城市化所导致的从“身份”向“契约”的转变带来了社会结构和性质的变化,从而区分并明确提出了“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的两种类型社会的不同。在滕尼斯看来,前者是亲密无间的、与世隔绝的、排外的共同生活。此一类型存在体中的成员由共同的价值观和传统维系,有清晰一致的“我们”的价值信念以为支撑;而后者则不同,其基本特征是更多的理智与工于心计,人们首先关心的是自己的私利和契约,个人主义至上。与滕尼斯的思想接近,著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以“发达”与“不发达”为标准,区分了城市化进程中西方社会两种不同的整合形式,所谓“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前者指在共同信仰和习惯、共同仪式和标志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联系;而后者是以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为基础的社会,依赖的是复杂的社会分工。与“机械团结”的社会之强烈的集体意识、以约束性法律为主导、存在着低度的个性、社民对越轨者惩罚、相互依赖性弱等不同,在“有机团结”的社会中,存在着微弱的集体意识、以恢复性法律为主导、存在着高度的个性、有专门化的机构惩治犯罪、有高度的相互依赖等。现代城市社会所竭力标榜的“公共品性”,首先集中体现在所谓“城市性”规定之中。当代著名城市社会学者帕克指出:“城市绝非简单的物质现象,绝非简单的人工构成物;城市是一种心理状态。而城市化也不仅是一堆硬性的能勾勒出社会经济图景和外在风貌的统计数字和物质景象,它也是一种文化心理状态,“是一种心理物理过程”。的确,不可否认,城市在其自主性发展的历程中,获得了属于城市自身的最核心的质性——“城市性”。有学者指出:“城市性就是城市生活所具有的特性,亦即城市生活区别于乡村生活的特征。……城市性强调的是一种城市的特性而不是城市化的东西。我们常说的城市化是Urbanization,但是城市化并不一定直接导致城市性Urbanity,因为城市化Urbanization是对物来讲的,而城市性Urbanity是对城市的生存方式来讲的。所以城市性与城市中人的行为方式是密切相关的,城市性不是我们所能看到的城市物质的外壳,而是蕴涵在城市人的言行举止之中的城市精神和城市灵魂。”可见,现代城市社会的“城市性”,就其基本特征和实质性内容而言,主要包括了诸如“权利性”(现代城市社会是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的,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分工和交换,它通过利益交换把人们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市场经济通行的是等价交换的原则,参与交换的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利是必然的前提,否则交易的安全与信度就难以保证)、“公民性”(现代城市社会与传统乡村社会的重要区别在于社会结构的不同。乡村社会的等级结构所造就的是臣民,而平等的城市社会中所塑造的是公民——强调和推崇的是“主体自主性”和“人格独立性”)、“法治性”(市场经济活动要建立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所以城市社会的法律还蕴涵自由、平等、民主、权利等价值追求)、“多元性”(建立在复杂的社会分工基础上的城市社会,是一个社会功能分化和社会分层结构复杂的异质社会,由此而形成了各种有着特定的行为与规范体系的“同质性群体”。这些不同的“同质性群体”形成城市社会异质性社会结构关系,他们之间的文化差异性构成了城市文化“多元性”的基础)、“开放性”(城市社会以大规模的市场经济为基础,其社会关系不是封闭于地域社会内部,而是向外开放的。城市的开放性本身,就决定着城市文化的包容性。同时,因社会分工所形成的异质性社会结构,也为城市文化的开放性提供了条件)等元素。

③[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3~4页。

“公共性”反叛逻辑的发生与“城市性”病症之审视

城市化生存是人类随着自身生产与生活方式的变迁而自主选择的结果。城市是历史性产物,技术发现、工业文明、市场经济的资本逻辑以及后来的全球化,使得城市的、城市化了的生存与生活方式成为现代社会、现代个体无法逃脱的宿命。城市化以及随之而来的“城市性”,因其与“先进”“文明”“优越”等修辞相关,因此,是现代人获得现代身份(人格同一性)的标志。

②洪涛:《逻各斯与空间——古希腊政治哲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71页。

城市是人性展开、实现自己永远无法真正满足的欲求的场域,城市是集体性的、大规模化了的人性的实验场,是人性的一面镜子,城市更是现代性文明所推崇的伪历史辩证逻辑的活的样本。城市依照自己的方式,已经改变、建构着现代人的生存与生活方式,规定着现代社会之基本的核心价值观。城市把现代人变成无休无止地追求财富、权力和社会声望的机器。芒福德的下述描述堪称精粹:“城市——诚如人们从历史上所观察到的那样——就是人类社会权力和历史文化所形成的一种最大限度的汇聚体。在城市这种地方,人类社会生活散射出来的一条条互不相同的光束,以及它所焕发出来的光彩,都会在这里汇集聚焦,最终凝聚成人类社会的效能和实际意义。所以,城市就成为一种象征形式,象征着人类社会中种种关系的总和:它既是神圣精神世界——庙宇的所在,又是世俗物质世界——市场的场所;它既是法庭的所在,又是研求知识的科学团体的所在。城市这个环境可以促使人类文明的生成物不断增多、不断丰富。城市这个环境也会促使人类经验不断化育出有生命涵义的符号和象征,化育出人类的各种行为模式,化育出有序化的体制、制度。城市这个环境可以集中展现人类文明的全部重要涵义;同时,城市这个环境,也让各民族、各时期的时令庆典和仪节活动,绽放成为一幕幕栩栩如生的历史事件和戏剧性场所,映现出一个全新的而又有自主意识的人类社会。”

1.“政府+金融+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即内乡牧原“5+”后完善为“3+N”资产收益扶贫模式。该模式对内乡县15228户贫困户实现了“全覆盖”,贫困户加入聚爱农牧专业合作社后,每年每户将享受到3200元的分红且可持续10年;有劳力的贫困户还可在企业就业,年实现工资性收入50000元左右;不完整劳力户,还可通过企业设置的特殊公益岗位获得每年2万元左右的工资性收入。

城市的产生、存在、演化与发展所依托的,是现代性文化公共价值之制度范本。现代性所造成的人类生存与生活的悖谬与冲突,在城市的历史中展现得淋漓尽致。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城市发展势不可挡。城市在发展中不断累积自己的力量,同时也不断寻求自我保护的方式、变换自己的形态。城市是一种典型的广义“现代性”现象,尽管城市早在前近代的远古社会就已经产生、存在了。城市是一个高度的精心建制化了的自组织系统,制度、权力、文明、文化、价值以及生活形态之诸多元素相互支撑,产生、形成了不可替代且不断积聚、升级的独特优势。真实的情形是,作为人类理性的精心谋划,城市自产生之日起,就依照某种合理化的逻辑持续地再生产自身。在这一历程中,借助于“现代性”的筹划与社会性实验,城市获得了任何力量都难以撼动的统治地位,“城市化”逻辑开始成为人类生存与生活的主导性逻辑,现代生活的本质属性变为“城市性”。一方面,“城市性”是人类城市化实践中所获得的最大的成果,集中聚合了城市之作为现代社会的符号可能包含的一切。城市性给予了现代人所需要、所希望拥有的一切,一个合格的现代人,就是在城市中并通过城市生活被城市社会所造就,同时完成自我成就实践的。现代人的一切属性、特质,都是由城市赋予的。另一方面,“城市性”所表征的,是现代城市生活自身难以客服的悖谬性,它划定了人类关于美好生活的边界。作为情理中之事,城市生活、城市化了的生活的最大企图,就是将“现代性”所崇尚的一切合理化、合法化的吁求,不加区分地强加给城市主体。其最终的结果,就是作为本质上是“反公共性”结果的“城市性”的获得。“城市性”无疑是对“现代性”价值信念和美好生活理想愿景的最为恰当、最有充足理由的精妙诠释。“城市性”代表着、体现着、内蕴着“现代性”所期求的一切美好的人性境界与生活品质;同时另一方面,“城市性”也最大限度地呈现和最大化着“现代性”的一切先天的悖谬和内在冲突。西方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有学者批评大规模的城市里面的高度分工,使人们之间的交往变成为短暂的、表面的、理性而非感情化的、甚至是匿名的片段,个人只是孤独地走在人群中。

(3)生产卫生指标。矿山生产卫生指标包含两种类型:环境管理指标和清洁能源指标。环境管理指标一般用于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定性检测,而清洁能源指标主要用于定量检测。在矿山采矿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废物和废物的排放,增加项目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

城市性是表征性的、符号性的、象征性的,城市性造成了非确定性和差异性。城市性的本质,是欲望、主观意志的永无止境的膨胀,是人的纯粹感性对象性的无限度发挥和扩展。欲望、意志主导下的人的生存,充满着城市个体无法掌控、无法把握的偶然、随机和任性。当然,非确定性同时意味着生存与生活的可能性。没有可能性,就没有多样性和个体独立人格的生成土壤。因此,非确定性以自己的方式宣示和证成着自己的内在本真性。近代以来制度史、文化史和人类生活史已经表明,城市是现代性文化的典范。城市总是以它自己的方式,试图抓住一切,设计、控制、展示、实现一切,同时依照自己的方式选择性地过滤掉一切甚或抛弃掉一切。创造性毁灭或者破坏,是现代城市习以为常的存在方式。

城市性作为城市现代性的几乎接近终极本质的体现,是一种巨大的、无所不在的解构的力量。城市不崇尚传统或者过往所确定或所认定的高洁,城市也不太理会浪漫主义的“诗”和“远方”的人文与人道情怀。在城市中,人的身份只有两种:成功者或者失败者。城市因此是十足的、透彻的“实利主义”的。普遍的解构造成的是普遍的冷漠和疏离。其直接的结果,可能就是某种形式、某种程度的“虚无主义”。城市甚至就是“虚无主义”的体现,聚合了“虚无主义”的一切属性和特质。城市性不提供日常生活领域每一个公民理智健全判断的公共性准则和尺度,城市性甚至不希望人们形成一种成熟的公共性意见和判断。生活在城市中,人们获得了城市社会所可能给予的外在化的一切。这种外在化不是对人的真实需要的真实满足,而是极尽可能地扭曲人的需要。

城市性是城市呈现自己所必须的多种要素的主观建构性组合:权力、技术、资本、生活、价值观。城市性的逻辑绝对不是生活本位的(城市不是为了生活本位的),城市甚至也不是纯粹理性本位的(城市不是为了某一种高尚的理性的,城市化生存与生活是一种阴谋或者或明或暗的“合谋”。关键的问题是,没有任何一种力量可以阻止或者改变、矫正这种逻辑),为着某种业已固化了的利益,城市并不刻意标榜或者真正希望某种更为前瞻、更为合理的文化理想与价值信念完整出场。其中的吊诡之处,恐怕只能用“人性的幽暗”来加以诠释。

近代以“市民社会”的方式建构并建制了的城市的生活,因其从根本上摧毁了人的自性,使人失去了成就完满人格的潜在可能,从而使人变得非自足性。因此,欲望主宰下的城市就其性质而言,是非共同体的,或者“伪共同体”的,它不可能提供真实的现代城市生活共同体所需要的“非原子化”主体性基因。芒福德在论述“现代城市的理想形式”这一话题时认为:“事实上,单靠建筑手段是根本无法展现一座现代城市的。因为,城市所包含的人类各种需求,包括生物学的、社会学的、个人的种种需求,都还没有调查清楚;因为城市文化的、教育的智能和目的,都还没有搞清楚;还因为,人类的全部活动还没有很好地整合为一个和谐的整体。有一种很不成熟的社会学论调,让一群现代建筑师和规划师,在观察城市的时候居然得出结论,认为城市只有四种职能:工作、交通、居住,以及游戏。怎么能够设想,一个完备的建筑学的城市概念,能够建立在如此简单幼稚的社会学理念上呢?城市,如果还有一点点意义,它就首先是人类整体性的表达和象征,是通过建筑表达出来的人类本性和志向。这里所说的人类的整体性,不是个简单、肤浅的概念,它来自人类无比丰富的兴趣、活动、追求,也来自人类丰富的劳动分工,来自人类分门别类的社会组织、机构、制度、习惯等等,还来自人类无尽无休的潜在能力,这种能力其实早就潜伏在人类原始的村落之中,只是尚未得到机会发展、体现。”

在“城市性”的理论话语和范式框架内,一个缺乏“现代性”规制下的“城市性”体验的现代个体,几乎就不配或者无法称得上是一个现代人。“城市性”规定了城市自身的存在方式与话语方式。城市有它自己对于对象、现实以及人自己的特有的表达和作用方式。城市的存在,甚至就是这种表达方式本身。自愿的或者非自愿的被生活在城市中的人,都必须接受城市所规定好的生存与话语表达方式。城市让我们无话可说,城市又假惺惺地鼓励我们说出、说尽一切我们想说的话。城市给了现代人一切(外在),同时又残酷地剥夺了人之为人诸多珍贵的、宝贵的一切(内在)。“外在性”的无限的、无休止的给予和本属于人性自身丰盈、充沛、自性等的“内在性”的被掏空并行不悖,是现代一切城市化问题(既有的、已有的以及将有的)的深刻根由。

生态、生命与生活的共生耦合 是城市美好生活共同体的真实表征

追求、实现美好生活是全人类共同的理想。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民族对于美好生活的理解和体验也各不相同。尽管美好生活是一个难以有确切含义和规定的表述,但从现代性文化和实践的理论规制来看,至少具有以下基本属性:自由的生活或者尊重自由,不断扩大自由的生活;民主的生活或者尊重民主,让民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的生活;平等的生活或者平等不断扩大的生活。

城市本质上是非理性的。城市的存在逻辑,是意志本位的欲望化逻辑,不是实践理性规制的日常生活化逻辑。让日常生活屈服于意志和欲望,是城市理性的真实的唯一的目的。早在20世纪50年代,CIAM(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对包括巴黎、罗马、伦敦等在内的3个超大城市做了深刻的“病理性分析”,在其所拟就和出台的“雅典宪章:信条”中,做出了如下令世人震惊的论断:“机器把混乱带进了过去相对和谐的环境中,而且没有人做出真正的努力去协调。在所有这些城市中,人人都烦恼。他周围的一切都使他窒息,要把他轧碎……城市是没有人性的,为少数人的利益使无数人遭受痛苦,这是暴行。”从那时起到现在,这些城市在其后的近七十年的扩展中,历经千般劫难,终于悟出了城市生活的真谛。城市生活的一切问题,几乎全部是“心理症候”意义的,无关乎体制和制度安排,无法给出一个自圆其说的结论。城市化的生活,并不深刻(或者城市根本就不愿意深刻化自己)。道理在于,城市并没有提出也始终没有能给出究竟何为“美好生活”的理性范型和评判标准,使得个体无法确切地把握“美好生活”的内在限度。城市就是这样让自己或扑朔迷离、或似万花筒。城市是隐身性的,无法也无力自明化自己。城市的存在、城市化的生活,可以召唤、吸引、诱导人们走进、触摸它,但不会坦诚地让人们了解其真面目。

(1)和国外商业银行相比,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管理的方法较少,严重影响了不良贷款的处置效率。银行处置不良贷款,常常选择以资抵债,但各种抵贷资产的处置变现效率低下,难以实施到位,有时押而不抵现象的出现,同时也加大了风险。

城市是一种成问题的存在,甚或可以说,城市就是现代人所面临的一切生存与生活困惑的根源。城市产生、带来并自觉不自觉地制造了令城市中人、城市社会以及城市的管理者苦恼不已的“城市问题”。相对于现实社会与现实个体所面对着的生存与生活的种种“残缺”“非圆满”“非整全”以及“不如意”“沮丧”和无处不在的“挫败感”等,有学者做出了如下的感慨和发问:“当你走上大街,那傲然扑来的诸般车辆,使你自惭肉身之不坚;那如雾如云的各色烟气,使你呼吸吐纳之艰难。烈日下,几无遮荫之场所;风雨里,难觅暂避的空间;困时,找不到小憩的地方;焦渴时,寻不来自流的甘泉。这一切的一切,不禁使我们要问:可爱的城市啊,你的主人是谁?是建设你的芸芸众生,还是汽车、机器和金钱?我们辛劳地营造你,维护你,我们也正逐渐地远离你,失去你。这是何等的残忍,何等的不公,不觉使人心酸。”作为一种理想化的吁求,“美好生活”的最根本的意涵,理应是人类生存与生活方式的整体性圆融。但是,在一个由欲望、非理性所促成的现代社会,差异、冲突、非确定性等才是生活的常态。面对城市,文化、人文、哲学的言说,实际是受到较大限制与约束的。即使不自量力,发表了一些貌似尖锐、自以为深刻,实际上不合时宜、不遭待见的观点,也根本入不了实际主宰城市发展和治理之主流理论的法眼。关于城市的论调,关于城市生活以及城市与美好生活关系的言说,学理性的思考显得苍白无力。理由在于,城市已然是一种历史性的客观的对象性存在。那么,现代理智要追问的是:有一种足以反抗或者在实质性意义上改变、取代、超越城市性生存的新文明逻辑的可能吗?如果有,是什么?在何种意义上是可能的?如果没有,那么,我们关于城市与美好生活的言说究竟有何必要、有何意义?城市化的中国逻辑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形成和确立了属于中国社会自身的独特逻辑了吗?文明转型新时期的中国社会的城市化,能否以及在何种意义上能够为已经陷入“美好生活”困境中的现代人类提供一种新的方案?

⑩参见张雪筠《“城市性”与现代城市文化特征》,《天津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城市社会中,我们所看到、所感受到的,其实是因体制、机制等因素所产生的社会成员因机会、权利等的不平等,出现的严重的财富占有的两极分化,以及由此而来的愈来愈明显的“阶层板结”“利益固化”、身份差异化等的加深。城市存在不平等,不断制造不平等,且不断拉大不平等之间的鸿沟。在这个意义上,城市化的、城市性的生活,永远只可能是少部分人的梦想。当“美好生活”意味着使尽浑身解数、不择手段地利用城市所提供的一切可能,最大限度地追逐、攫取财富、地位和社会声望,那么在这个意义上,在城市中过一种“美好生活”,则永远只能是极少数人的特权。城市化的生活所以不是也不可能是“美好生活”,在于城市根本无法充当“正义”的化身,从而让一种正义新类型——“城市正义”的逻辑获得应有的地位。

城市化美好生活承诺的浅薄和不可信之处在于,城市化以一种近乎霸道的方式,试图简化人类生存与生活方式的多样性与差异性,以近乎独断的非完备性模式,封闭、阻断了人类生存与生活的其他可能远景、通道。城市生活中的一切,看似丰富多彩、五花八门,看似充满了选择的多样性,但其实真正主宰城市的东西,是隐秘的匿名的。一切都是被设计、被设定好了的。城市给予人们的自由机会和份额,往往少于其所限制和剥夺的自由总量。城市生活与其说是自由的体验和实验场所,毋宁说是“本能”被“文明压抑”的曲折“叙事”。

城市对于现代文明而言,是毋庸置疑的先天的“嵌入型结构”。没有什么更为前瞻、更为合理的理念,没有什么更大的力量可以取代、减缓阻止这一进程。面对光怪陆离,令人眼花缭乱的城市生活景象,我们如果问:究竟哪些是真实的?哪些是虚假的?哪些是反映、代表、体现了人类文明正道、增益人性尊贵的东西?哪些是远离、违背、扭曲、异化人性本真的东西……诸如此类的困惑和问题,城市的研究者们要么采取忽视态度,要么干脆视而不见,漠然处之。从未来着眼,我们必须摆脱一些宏大叙事意义上有关城市与美好生活的抽象言说。在作为历史趋势和洪流意义的城市化面前,我们所能做的只是顺应、适应和优先理性引导,以此给业已陷入“欲望化叙事”的城市生存困局提供带有普遍性、共识性的相对确定的边界,用以制约因城市的无度扩张所带来的现代人无法收拾的残局和难题。那么,这一边界究竟是什么?由谁来制定和监督这一边界的实践?著名城市学者霍华德注意到了城市与美好人性共生的可能性:“城市不是冷冰冰的高楼大厦,而是人性与生活美学的物质载体……城市的发展,本质上是人类的发展,因为城市就是人类诠释美好生活的参与者和见证者。”霍华德强调了城市增长与美好生活的内在性关系:“城市一定要增长,但其增长要遵循如下原则——这种增长将不降低或破坏,而是永远有助于提高城市的社会机遇、美丽和方便。”而在格迪斯看来,城市所带来的美好生活,一定是文明社会各种最基本的、最基础性要素的并生共在、和谐共生:“城市复兴和建设性的努力已全然开始……此种复兴,涉及越来越多的家庭和个人福祉,在其蓬勃的发展过程中,艺术创作将会被再度激发,并与工业活动比翼齐飞。”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世界银行前副行长斯蒂格利茨曾说过:“21世纪影响人类进程的有两件大事,一是以美国为首的新技术革命,一是中国的城市化。”从世界历史着眼,尽管现代化的潮流浩浩荡荡,城市化的趋势不可阻挡,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事实是,并不是所有民族、所有人都主动地,心甘情愿地进入城市化,并毫无保留地接受城市化社会为其所提供的一切。许多情况下,城市化是被动的、非自觉的。但是,城市以及城市化进程,是表明现代性文明进程之不可逆转的趋势的东西。人类已然在城市中,城市将自己变成了现代人生存与生活,甚或现代社会之制度、理论和思想文化的背景性、支撑性的场域,此乃所谓现代人生存的“城市性逻辑”。有学者指出:“批判城市问题,向往美好生活无可厚非,但这种思路的缺失或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把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同于城市本性,在批判城市问题时否定了城市本身的进步性、文明性;二是想象性地建构了一种理想的乡村社会、乡村生活,而忽视了乡村生活、乡村社会的封闭性、停滞性等问题。”不仅如此,“近代以来的城市,并不是一个没有公共性的社会。城市在发展中会生成其独特的新型公共性,这种公共性表现为人们使用共同的文字语言,遵守基本的交换交往规则,使用相同的货币,营建各类公共机制和公共空间。也就是说,虽然私人性在近代以来不断成长,但这种私人性的成长是以公共性的成长为背景和条件的。没有城市公共性作为基础,私人性不可能得到有效的成长”。

综上,合理的结论是:城市本身并不能给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带来他们想要的“美好生活”。但是,城市是社会现代化进程中,资本逻辑、技术理性、市场化体制所造就的制度理性建构和共谋的产物。换言之,虽然在任何意义上,单凭城市、仅仅依靠城市,根本不可能带来我们所吁求的美好生活,但是,城市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被赋予了可以创造、可以带来、可以享受美好生活的权力。那么,此处所谓“美好”,究竟是何种意义的,谁的美好?所有这些问题,其实都是一种未知。“丈量一座城市的人性尺度,可能更在于这样一种感觉:你游走于人海中,依然明确回家的方向,会因为多了一个路口指示牌,少走了一段冤枉路而暗自庆幸;会因为楼底下多了一个便利店,里面有你喜欢吃的香肠口味而心生暖意,会暂时不太在意是否在这个城市有一个家。”

①[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页。

①降低了汉江堤防及涵闸防洪安全,缩短了防汛时间,节约了防汛成本。两次分流,既确保了仙桃以下河段下泄流量在允许泄量以内,避免仙桃河段超历史极值风险,减缓汉川河段过流风险,又控制了杜家台分洪闸闸前水位,降低了涵闸自身安全风险。

观念史和人类生活史之历史、制度以及价值共契的逻辑昭示我们,城市公共性信念的丧失,表明在后来的发展中,城市之存在方式以及城市所主张和代表的所谓“先进”“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始遭遇普遍质疑。城市问题五花八门,而这些问题无一例外都从不同的方面,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程度上挑战着城市曾经标榜的“公共性”。这方面的历史背景和成因不难理解。以西方社会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为例,曾经的以弘扬城邦利益至上的公共性文化,不得不让位于旨在让个体与共同体疏离的新兴市民资产阶级追求纯粹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市民社会”无情地历史性取代了“城邦社会”。自此,城市曾经闪耀着的美好人性光辉逐渐黯淡,开始了反公共性进而反人性的历程。

④⑤[美]汉娜·阿伦特:《人的条件》,竺乾威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8、26页。

⑨郭强、黄华玲:《城市性及其获致》,《创新》2012年第5期。

⑦参见蔡禾主编《城市社会学》,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疼痛作为一种常见的临床症状,是患者就医最常见的原因[1];但不充分的疼痛治疗仍然普遍存在[2-4]。近年来,国内也开始越来越多的关注疼痛教育,研究表明,有效疼痛管理的主要障碍是护理人员及患者对于疼痛相关知识的缺乏[4]。对护士开展疼痛继续教育培训可显著提高护士的疼痛知识水平,改善护士的疼痛管理行为。故对相关人员实施疼痛教育不仅是迫在眉睫的需要,更是促进有效疼痛管理的重要举措。现就疼痛教育的现状及进展综述如下。

开幕式上为24个新设立国家森林公园、6个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28个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授牌。我省的诸城市被授予“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

⑧参见[美]帕克《城市:对于开展城市环境中人类行为研究的几点意见》,载《城市社会学》,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⑥参见[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40~341页。

显见的事实是,以往在先发现代化国家中曾经出现的难题,在当代中国社会的城市化进程中正以惊人般相似的方式重演、再现。城市让我们看见、听见,让我们全身心地感受和体验着属人的和人属的生活的一切,但唯独看不见人性之真、善、美品质的增量累进和丰富化过程。

[美]刘易斯·芒福德:《城市文化》,宋俊岭等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5年版,第1页。

岩土工程勘察是以满足工程建设要求为目标,对工程场地的地质情况及岩土特征进行分析和评价的过程,由此编制的勘察文件可为工程建设提供指导和依据。对于建设工程,地基基础的稳定性尤为重要,如果地基存在问题,会直接影响上部结构的施工和使用质量,严重时还会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而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任务是对地基的各种情况和特征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从而反映工程建设区域的地质条件及岩土性质对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按地基处理要求,进行技术论证,在此基础上进行准确的评价,同时提出处理地基问题的建议和意见,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序进行[1]。

参见张瑞霖《“共同体”式的城市生活》,《领导文萃》2008年第6期。

[美]刘易斯·芒福德、[美]唐纳德·L.米勒编:《刘易斯·芒福德著作精粹》,宋俊岭等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年版,第207页。

本研究使用自制的“学生游泳自救与水上救助能力的评价表”,在游泳教学前用作前测,记录学生在实验前的能力水平;在教学后用作后测,记录学生在实验后的能力发展水平。

黛微:《城市与人性》,《中外建筑》1998年第6期。

[美]霍华德·丘达柯夫等:《美国城市社会的演变》(第七版),熊茜超、郭旻天等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6年版。

[英]霍华德:《明日的田园城市》,金经元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105页。

[英]格迪斯:《进化中的城市》,李浩等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年版,“前言”第2页。

分别准确称取0.0100 g(精确至0.0001 g)螺虫乙酯和 4种代谢产物标准品,用乙腈溶解并定容至100.00 mL,分别配制成100 mg/L的标准品储备液,于-20 ℃下避光保存。分别移取各标准储备液2.5 mL至10 mL容量瓶中,用乙腈定容,配成25.00 mg/L标准工作液,即用即配。

参见陈忠《城市社会的伦理自觉》,《社会科学辑刊》2018年第2期。

刘霄:《丈量一座城市的人性尺度》,《廉政瞭望》2015年第3期。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五大理念的制度实践与美好生活的价值逻辑”(项目号:15ZDC00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袁祖社,1963年生,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冯 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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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美好生活”不易-“公共性”悖谬的诠释范本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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