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恐怖型”劫持人质事件危机谈判论文_闵庆兵 宋晓辉

浅析“恐怖型”劫持人质事件危机谈判论文_闵庆兵 宋晓辉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安徽 合肥 230088)

摘要:谈判是处置“恐怖型”劫持人质事件的重要手段和方式,通过谈判可以缓和现场紧张局势、搜集情报、为最后的武力营救争取时间。谈判团队应当由决策者、谈判人员、情报人员、专家组、管理协调人员共同组成。谈判通常包括三个阶段:谈判前的准备阶段、正式谈判阶段、履行谈判协议阶段。在谈判中要充分评估恐怖分子可能采取的阴谋,加强新闻管控,避免社会舆论抬高人质身价,同时密切注意谈判人员身上可能出现的斯德哥尔摩效应。

关键词:“恐怖型”;劫持人质;危机谈判

引言

在正式场合,许多国家都秉持着不与恐怖分子谈判的方针,但在实践中,一旦发生此类事件,政府迫于压力往往不得不与恐怖分子进行“秘密接触”,甚至做出必要的让步。必须指出一点,谈判并不意味着政府将满足恐怖分子提出的非法要求或是认可恐怖分子的行为及其价值观,许多时候,谈判仅仅作为化解危机的一个手段,一个过程,通过谈判避免当前矛盾进一步激化并等待时机发动武力突袭,因此,谈判不是妥协,也不是政府软弱、无能的表现,而是处置“恐怖型”劫持人质事件必要的方式和手段。[1]虽然目前为止我国国内发生的恐怖型劫持事件很少,但随着近年来我国国内反恐斗争形势的加剧,我们应未雨绸缪,借鉴国际上处置此类事件的经验与教训,总结出处置此类事件的对策方法,适应我国当前反恐斗争的需要。

一、“恐怖型”劫持人质事件的概念

“恐怖型”劫持人质事件是指恐怖分子通过劫持国家重要领导人或多数不特定人并以其生命安全作为砝码向政府施压,要求释放被关押同伙、交付赎金、取消反恐行动或满足其他非法要求的一种常见的恐怖袭击事件。与“恐怖型”绑架人质事件不同。劫持人质事件中,劫持人质的恐怖分子被当地政府的武装力量包围,从另一个角度看他们自己也是人质,处于政府的武力控制之下,生命安全随时受到威胁。而在绑架人质事件中,人质被关押地点及恐怖分子的驻扎地点一般是未知的,绑架者的活动范围不受限制,其自身面临的风险较小,绑架事件中恐怖分子往往只是单纯的为了勒索钱财,与政府之间不会发生武力冲突,因此双方之间的矛盾不会像劫持人质事件中表现的那样激烈。

二、谈判在处置“恐怖型”劫持人质事件中的重要性

(一)通过谈判缓和现场紧张气氛,安抚公众心理

在劫持人质事件初始阶段,恐怖分子往往紧张、焦虑、敏感多疑,他们会尽快的与政府部门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要求,如果得不到回应他们很可能会杀害人质向政府施压。此时谈判人员如果能认真倾听恐怖分子提出的要求,与之进行谈判就能使恐怖分子逐渐冷静下来,缓解现场紧张气氛,避免人质受到伤害。此外,劫持事件一旦发生往往还会给社会公众心理造成巨大的恐慌,通过谈判避免发生流血事件造成社会公众的心理创伤,从而获得较高的公众评价。[1]

(二)通过谈判搜集情报,为之后的武力营救提供充足的情报支撑

在“恐怖型”劫持人质事件中,人质往往被限制在一个封闭空间内部,(如建筑物、轮船、飞机、汽车内)。通过谈判,由谈判人员进入恐怖分子所在的封闭空间内部,观察恐怖分子的人数、武器装备情况、人质被关押位置、人质的数量和健康状况,了解封闭建筑物内部的空间结构及恐怖分子的布防情况,如果人质被关押地点安装有爆炸装置,还可以观察爆炸装置的类型、安装位置、引爆方式、以此评估炸弹的真实性及杀伤力度。同时,在谈判过程中还可以乘机安装微型窃听、监视设备以便随时监视恐怖分子一举一动。

(三)通过谈判释放部分人质,并为最终的武力解决方案拖延时间

有学者在对十二年间发生的146起“恐怖型”劫持人质事件进行统计后发现;在这些劫持事件中,从劫持行为开始到最终谈判破裂发动武装突袭,整个过程往往要持续数天甚至更长的时间。在此期间无论劫持者的要求是否得到满足,94%的人质均会被释放。这些被释放的人质不仅可以为武力营救小组提供可靠的情报支撑,同时也避免了武力营救可能造成的大规模人质伤亡。在经过长时间的谈判之后,政府一方也能有充足的时间制定成熟的行动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利时机发动武力突袭。

三、“恐怖型”劫持人质事件谈判的策略

(一)谈判前的准备阶段

处置“恐怖型”劫持人质事件,武装封控是前提,稳定局势是关键。[2]一旦劫持事件发生政府应迅速封锁事件现场,疏散无关人员,切断恐怖分子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在此阶段恐怖分子往往紧张、焦虑、敏感多疑,且极具攻击性。此时政府部门要迅速确定谈判人员并与恐怖分子进行接触。

对于谈判人员的选择,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素质;1.谈判经验丰富,思维敏捷,能够敏锐的洞察恐怖分子的内心活动。2.具备强大的心理素质,能够应对压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对恐怖分子占据心理优势。3.他不能是一名政府官员,不能就对方所提的条件自行做出决定。4.善于倾听、善于交谈,能够忍受侮辱,同时表现出值得信赖,诚实可靠。5.不死守教条,具备一定的“街头智慧”。

谈判人员的首要任务是缓和并控制住现场局势,要注意倾听恐怖分子提出的要求但不应该就某些具体的条件与其争论或谈判,要努力去了解对方的情绪、感受,向对方展现出自己的中立立场,逐渐获得其信任,与对方建立起相互理解的关系,使恐怖分子相信谈判人员确实是努力解决问题的人。同时在对话过程中要有意识的引导恐怖分子倾诉自己的个人情况,为下一阶段与恐怖分子开展正式的谈判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正式谈判阶段

在此阶段双方都趋于冷静并建立了一定程度的信任关系,可以开始正式谈判。正式谈判阶段要把握以下几点:

1.设定谈判目标。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谈判目标的设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只有在正式谈判过程中,通过对大量情报信息的掌握,对人质数量、恐怖分子的人数及所持有武器类型、谈判态度、所提要求进行衡量,才能对谈判目标进行合理的定位。从大的方面来讲,谈判目标分为两类:一是争取形成“曼谷解决方案”,使事件和平解决。二是通过谈判为武力营救创造有利时机。

2.谈判人员的语言策略。谈判专家的语言运用能力及表达艺术技巧是谈判成败得失的关键性因素,[3]当谈判进展不顺,恐怖分子试图以杀害人质相威胁时,谈判人员可以使用以下典型语言策略抚慰其情绪。例如:我完全理解你现在的内心感受,我真的很想帮助你;我会立即向上级请示是否同意你的要求,尽快给你答复;如果你能表现出一些谈判的诚意,释放一部分人质的话我可以说服上级立刻让特种部队后撤并提供充足的水和食物。

3.对恐怖分子所提要求的应对之策。通过对国际社会上发生的数百起“恐怖型”劫持人质事件进行统计,总结出恐怖分子的典型要求如下:1.要求国家进行政治改革或实现民族独立。2.将自己的政治要求或对国家领导人的不满向社会公开。3.释放被关押同伙。4.要求支付赎金。5.与被释放的同伙安全前往某一国家或地区。6.谈判时有其信赖的第三方在场进行协调等。

4.上述恐怖分子所提要求对于政府一方而言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可以商量的要求。如要求释放同伙、要求赎金、要求提供水、食物等等。二是绝对无法接受的要求,如要求某国家领导人下台,要求国家某一地区独立等等。

谈判是双方的心理较量,是“攻心”与反“攻心”的较量,是控制与反控制的较量,[4]对于容易满足的要求,谈判人员可以在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基础上进行拖延、妥协。对于无法接受的要求(是整个谈判过程中的难点和关键点),要避免将注意力放在要求的实现上,不能直截了当地拒绝恐怖分子,这会让恐怖分子以为谈判根本解决不了问题的。可将双方的注意力转移到要求的表达形式上,例如,当恐怖分子提出要求某一国家领导人下台,此时谈判人员可以先不做正面回答,紧接着追问“为什么要这位国家领导人下台?他做错了什么?如果他下台,那么你希望下一任国家领导人是谁?”等。必要时可以与之进行细致讨论,但要避免引起剧烈争论。谈判人员可趁机进一步询问恐怖分子在这个国家所遭受到的不平等待遇,认真倾听并对其所受冤屈表示出同情。在此过程中有可能双方会建立起个人关系,即在谈判人员与恐怖分子身上形成“斯德哥尔摩”效应。这一效应一方面有利于谈判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又有可能会使政府一方的谈判人员在谈判中作出不必要的让步。因此,作为政府的谈判人员要在内心分清大是大非,时刻保持警惕。

如果恐怖分子通过前期的艰苦谈判已经取得一些重要成果,他们为了保住胜利果实在后期的谈判中就会更加谨慎,避免谈判破裂。因此,为了能达成谈判协议,在谈判开始时就要注意甄别哪些要求是容易满足的,可以先就容易满足的要求进行谈判,将无法接受的要求放在最后谈。

(三)敲定细节,履行协议阶段

在达成谈判协议之后便进入了协议的履行阶段。虽然希望就在眼前,但是此时双方将进行面对面的接触,现场情况随时都有可能恶化到难以挽回的地步。双方都担心对方不会信守承诺。因此政府一方的决策者要保持高度警惕,此时谈判人员的使命已经完成,可以退出谈判现场。

四、谈判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充分估计恐怖分子可能采取的阴谋

与以往空有信仰的恐怖分子不同,如今的恐怖分子已经越来越专业化,在劫持人质之前他们可能会搜集以往的劫持人质事件案例以及为政府部门专门编写的处理劫持人质事件的参考资料并从中学习,他们不再是单独行动,而是一个配合密切的有机整体,他们的同伙有可能会在他们劫持人质的同时假扮记者或围观人员混入现场窃取情报,安装窃听装置监听政府部门与谈判人员之间的通信,或者在外围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来实时了解劫持事件进展情况及政府部门的处置过程,甚至在被劫持的人质中就有可能隐藏着恐怖分子。总之,如今的恐怖分子已经高度的专业化,因此政府部门在整个谈判过程中要尽量使一切无关人员远离劫持现场,彻底隔断劫持人质的恐怖分子与外界的联系,在谈判中充分估计恐怖分子可能会采取的各种阴谋。此外,在人质谈判过程中谈判人员还要时刻留意恐怖分子可能会产生的“凤凰情节”。

(二)避免社会舆论抬高人质价码

如今随着网络技术发展,恐怖袭击事件的有关信息可以在全球范围迅速扩散,即使是一名人质被劫持也有可能引发巨大的舆论关注,在全球范围内制造恐怖气氛。尤其是被劫持的人质中有政府官员、明星、或者是妇女小孩等一些较为特殊的人质时,以及新闻媒体对受害者家属的采访报道都有可能戏剧性地提高事件的关注度,这将导致人质家属和部分旁观者成为间接的人质,使得被劫持人质的价码及恐怖分子的地位被抬高,政府部门的决策者在做出任何决策时都会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因此在危机谈判的过程中要严格的限制新闻媒体的报道,必要时尽可能的对外封锁消息。

(三)警惕斯德哥尔摩效应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产生取决于三个因素:人质对警方的消极态度、人质对劫持犯所提出的释放人质条件的积极态度、双方之间的接触交流。[5]在劫持过程中由于时间较长,人质有可能会与劫持者产生情感交流,认为政府使用武力成功解救自己的可能性很小,寄希望于政府一方接受劫持者提出的要求从而使自己被安全释放,由此极易产生斯德哥尔摩现象。而谈判人员在与恐怖分子接触的过程中需要表现得诚实可靠,从而赢得恐怖分子信赖。因此,谈判人员在必要的时候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对其表现出同情和理解。为了防范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对谈判产生不利的影响,谈判人员要努力向人质传达政府正在积极营救的信息,对于被释放人质所提供的信息要进行细致甄别。

参考文献

[1]付霄汉.论谈判在人质危机处理中的作用[J].辽宁警专学报.2011(5);34-36.

[2]宋大鹏.处置劫持人质案件基本策略探究[J].净月学刊.2013(3);30-34.

[3]陆冬英.公开劫持人质案件中的谈判问题[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3);32-36.

[4]李哲.反恐维稳行动中优化谈判专家心理能力的基本措施[J].社会心理科学.2009(3);41-45.

[5]张庆国.反劫制暴战术谈判中心理因素分析和应对策略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犯罪心理学.2007;34页.

作者简介:闵庆兵(1990-),男,安徽滁州人,硕士研究生,助教,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警务技能训练部教师;

宋晓辉(1990-),男,陕西延安人,硕士研究生,助教,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治安系教师。

论文作者:闵庆兵 宋晓辉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1月5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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