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木琴的中华民族历史全面发展理论_高屋建瓴论文

论木琴的中华民族历史全面发展理论_高屋建瓴论文

高屋建瓴匠心独运——评木芹《中华民族历史整体发展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匠心独运论文,高屋建瓴论文,中华民族论文,历史论文,评木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整体性既是中国民族史研究的重要内容,又是研究工作的必然归结点,而要完整、系统地论证这一问题,必须赖于中国民族史研究的充分积累。几十年来断代史、民族关系史、族别史的研究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该学科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较为全面的基础,并使之进入了微观上更加深入、宏观上进行概括总结的新阶段。江应梁主编、林超民副主编的《中国民族史》,王钟翰主编的《中国民族史》等书的出版可以说是这个新阶段的重要标志。在此基础上对中华民族历史整体性的研究也有了新的发展,出现了一批优秀成果,颇具代表性的有费孝通主编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陈育宁主编的《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历史探索》、孔庆榕、李权时主编的《中华民族凝聚力论纲》等。《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通过对我国历史发展若干特点的总结,提出了中华民族历史发展多元一体这一具有理论意义的观点,在中国民族史研究领域中受到了广泛的重视。但本书是由多篇单独的论文构成,使系统和深入二者难以两全。《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历史探索》与《中华民族凝聚力论纲》都基本以时间顺序从政治、经济、文化多角度地论证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维护问题。它们具有脉络清晰、论证全面的优点,但是我国历史悠久,把问题展开在数千年的时间段面上,就难以在一些问题,甚至是根本的重要问题上进行深入和集中的阐述。这两本书因立论角度的关系,没有明确而自觉地提出整体性的问题。另外也有从大一统思想这一角度论述中国历史的统一性,显而易见,不能全面说明问题。1995年1月民族出版社出版的木芹教授的新著《中华民族历史整体发展论》高屋建瓴,论证精深,成为中华民族历史整体性研究中突破性的成果。

木芹教授从事中国民族史研究四十多年,学识渊博,成果丰硕,他在《中华民族历史整体发展论》“弁言”中说,此书的主要思想观点是自五十年代开始酝酿,经过几十年的充实发展,到九二年才最后成书。长期而执著的努力使得这一成果犹如一位巧匠倾力雕琢的艺术品,成熟精制而又匠心独运。

《中华民族历史整体发展论》一书的匠心独运可以从两个主要方面来管见。一是体例上另辟蹊径。作者摒去了以朝代、时间为线索,论述历史的传统体例,而按照中华民族历史整体性这一课题中应该探索的主要问题划分编章。全书共分三编:“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形成“为第一编,主要探讨整体的形成问题;“治理、保障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政治思想、制度和法律”为第二编,主要探讨整体的维护、巩固和发展问题;“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内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为第三编,主要探索整体内各个民族的多样性。遵循问题的逻辑发展,层层剖析,使全书的论证严密、透彻、完整而集中。这样就避免了把问题展开在数千年的时间段面上所导致的疏散和粗薄。也使读者展卷伊始,就能进入作者的思维境界。

其二,作者提出了一系列新颖而精辟的观点,在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问题上,除探讨了政治经济根源外,作者强调了一个更加直接的因素,即民族战争的作用。在建国后的很长的一段特殊时期,这是从根本上被忽视的一个问题。八十年代以后几乎没有人正面提出这一问题。而事实则是,我国各民族在经济文化等很多方面存在着差异,特别是北方的游牧文明与南方的农业文明差异性更大,这种差异性一方面决定了各民族互相补充、互相依赖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另一方面也潜育着巨大的冲突。因为不同统治集团利益的矛盾及其阶级性的驱使,当冲突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便不可避免地以矛盾爆发的最高形式——战争表现出来,某些民族战争在客观上为各民族的共同性和统一性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例如西汉武帝时的汉匈战争就成为了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最直接的契机。不惟全国性的战争如此,一些局部的民族战争也起到了这样的作用。宋代辽金对北方的统一,大理对西南的统一都为元代全国的大统一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而这些局部统一的实现手段就是战争。因此,我们不能因为战争的残酷而不加分析地全盘否定它的积极作用。木芹教授在书中用一章的篇幅全面论述了这个问题,开辟了一条新的思路。

以前学者们在论述封建统治阶级治理少数民族的政策时,大都只专注于政策的纵向发展,探讨从边郡制到羁縻州制,再到土官土司制的延续线索及内在联系,而我国在地区间,民族间的发展都存在极大的不平衡。封建王朝直接控制的地区,也因各种势力的利益分配的不同,政策制度上不可能整齐划一。统治阶级的整个统治政策的内涵也不可能是单一的。木芹教授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封建统治阶级的基本制度表现为中央集权制、侯国制和羁縻制的三位一体。羁縻制中因各民族社会状况不同,与内地联系的疏密而存在多种层次。如西汉的羁縻制度就有边郡制,属国都尉和校尉,西域都护,奉藩称臣的匈奴单于地等四个层次。加上中央集权制和侯国制,全国的制度共有六个层次。在西汉以后的各朝代统治少数民族的政策中羁縻术是核心,而多层次也始终存在。木芹教授进一步总结道,多制度、多层次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制度模式。这是对我们发展极不平衡的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性、整体性如何保障、巩固和发展的更深入的阐释。书中的新意难以尽撷,文中仅举两例以飨读者。我们相信亲阅此书的读者一定已获得了更多的感受。

成熟和精深是此书最大的特点。其成熟首先表现在作者把握了中国民族史研究中最具总结性的问题,不局限于政治经济或思想文化等某一角度,而是直接显明地提出中国民族发展整体性这个根本问题。阅读全书,我们可以肯定,作者不仅完全驾御了这个问题,并且使对它的研究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从而使这本著作成为了对中华民族史研究的根本目的的全面概括。其次,表现在作者的论证过程中。作者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各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论证。但是作者的研究是扎根于对中国民族史时空上的全面考察,对任何一个方面都不是仅作粗疏的描绘,而是进行精深的、分层次的剖析。下文的介绍便可以有力地说明这一点。

作者能使全书的论证精辟而深刻,在于他抓住了经济和制度这两个最重要的内因,并由此展开论述。首先着眼于对地主经济的探讨,认为地主经济的核心是土地买卖和土地兼并,它使地主阶级的贪欲没有止境,甚至常常冲破地域和民族的界限,作为地主阶级代表,以地主经济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封建王朝具有了很强的兼并性,另一方面游牧经济中的少数民族往来转徙,居无定所,缺乏稳定性和抗拒自然的保障力。这样的经济生活决定了奴隶主统治阶级强烈的掠夺性。而各民族间经济类型的不同及其互补要求大大助长了地主阶级的兼并性和奴隶主的掠夺性,也决定了其冲突的必然性。

西汉武帝时的汉匈战争便是这种必然性的产物。这场具有统一意义的战争最终使统一多民族国家脱离胚胎,基本形成。这是经济因素的作用,促进了政治统一的完成。作者还指出,先进的汉族地主经济对各少数民族经济有很强的制约作用。这种制约作用在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的制度是统一多民族国家整体性的重要保障。我们在上文中说过,作者对此进行了着力探讨,心得独到地提出中国封建社会多制度、多层次的模式。作者把重点放在对内部因素的探讨,加强了论证的深度和说服力。

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整体性是中国民族史研究中具有理论指导意义的问题。作者超越了对问题的现象描述,进行高度概括性的论证。突出了全书的理论价值,在论证方法上作者不是对史料的简单分析,而是从经济特征、阶级属性等深层次问题上探求根源,进行推理和诠释。使论证既有史料基础又有理论依据。作者通过对一般历史事实的抽象总结,提出一系列有理论价值的观点。在论述统一多民族国家思想基础时,作者没有被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环境下人们认识上的巨大波动和差异所困扰,而从总体把握,本着揭示历史发展中积极因素和普遍规律的原则,提出“中华整体观”是几千年来认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的、主导的思想。木芹教授的这些精辟论断对中国民族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中华民族历史整体发展论》一书从体例结构、论证方法、思想观点上都堪称一部上乘之作。但此书也存在着某些细节上的不足。例如,在论述封建地主阶级国家观时,作者运用个案分析的方法,在谈了从殷周到秦朝“国家”概念的演变后,着重以司马光对封建国家的认识为代表进行阐述。司马光既是卓越的史学家又是著名的政治家。他的思想的确具有典型性,但我们可以肯定,他的思想难以涵盖封建地主阶级国家观的全部内容。他与同时代的人一样,其思想是对以前历史的总结,又在后世得到继承和发展。如果我们不囿于一定的时代,也不囿于单个人的,而是进行更广的考察,在此基础上得出更具概括性的结论,这样的结论也必将更有力。而在论述各少数民族的政治制度和文化时,只描述其多样性,而忽视对共同性和统一性的探讨,这样的手法似乎与本书的宗旨相异趣。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说明,虽然各民族间存在着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多样性和差异性,这是我们必须探索的客观现象,但随着各民族的不断交流,共同性也不断增长。由于各种历史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各民族的多样性达到高度的和谐,形成了十分稳定的统一性。作者如果注意了这一角度,将会使全书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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