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组织体系的国际比较_期货交易所论文

期货交易所组织体系的国际比较_期货交易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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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员制、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特点及国际上的发展趋势

期货交易所的组织方式有两种:一是会员制,另一种是公司制。

1.会员制期货交易所及其特点

会员制是一种期货交易所的组织、运作制度,其核心内容是期货交易所的自我监管和期货交易所的运行不以赢利为目的。其具体特点为:(1)注册资本分为若干等份,作为会员的资格费,由会员认购,每个会员认购一份。因此,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全部财产归全体会员所有、占有、使用和处置,会员都有相同的权利和责任。(2)会员数量在各国的法律上一般没有限制。正常要求有两个以上,自然人和法人均可申请会员资格。会员可以在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并可享受相应的服务。(3)是一种自我监管的组织形式,会员用民主平等的方式实行自我监管。会员是交易所的主体,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会在会员大会休会期间行使职权。(4)交易所有收入,但不以赢利为目的,支出实行预算制,收入支出由会员大会决定。如果取得利润,可用降低手续费等方式返回会员;但交易所发生亏损,则需由会员共同负担。各会员以其交纳的会费承担有限责任,各会员之间有一定的连带责任。(5)交易所旨在为全体会员提供交易权利、交易场地和交易服务,是社会性的组织。各国法律都规定它是特殊法人,不同于一般法人组织。会员所缴纳资金不是以分红为目的,而是以取得会员资格为目的。

2,公司制期货交易所及其特点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是指以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注册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发起设立者和交易所股票持有人成为交易所的股东,股东权利和责任的大小与所持股份数额成正比。其具体特点为:(1)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2)交易所如以上市公司的形式组建,股东所持股份可以随意流通,如不以上市公司的形式组建,股东所持股份不可以随意流通。(3)以赢利为目的,股东以持股数量参与分红和承担风险。并可以上市交易。(4)全部财产属于全体股东,与交易所会员交纳的资格费相分开。会员可以是交易所的股东,也可以不是交易所的股东,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法人组织。非会员的股东无权参与期货交易,只有期货交易所的会员才有资格入场交易并享受相应的服务。(5)交易所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实行企业化管理。

3,国际期货交易所组织体制的发展趋势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展开了期货交易所的联盟和合并浪潮,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也出现了由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会员制期货交易所向以赢利为目的的公司制期货交易所转变的趋势。如:1998年,瑞士期交所与德国交易所合并成立了欧洲期交所并上市交易;1999年底,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与新加坡期货交易所合并成立了公司制的新加坡交易所;2000年上半年,香港联合交易所、香港期货交易所、香港期货清算公司、香港联交所期权清算所、香港期交所清算所合并成立了香港联合交易所并已上市交易;澳大利亚期货交易所和悉尼期货交易所计划合并成立公司制的交易所并组织上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也正酝酿由会员制改组成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等等。

二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与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比较分析

期货交易所是应降低交易成本的需要产生的。期货交易并不一定要有期货交易所才能进行。但期货交易所通过对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对交易双方的资格要求、对交易清算结算的监督执行以及集中交易等措施,大大降低了交易双方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交易风险,如流动性风险、道德风险、结算清算风险等。组建期货交易所的行为,无疑为期货投资人提供了便利交易的规范性制度组织。由于期货交易所在期货交易行业处于垄断地位,这就意味着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能够获取超额垄断利润。因此,在期货交易所诞生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世界各国的期货交易所均采用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会员制的形式。

但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金融创新风起云涌,成为推动金融发展的重要动力。进入90年代以后,在技术进步和金融管制放松等因素的作用下,全球金融业正进行着一场重大而迅速的变革。在这场变革中,交易的电子化和市场的无形化成为引人注目的发展趋势,市场竞争也更趋激烈,给各期货交易所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是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迅速崛起逐步改变了市场的构成,使传统的公开喊价的交易所感受到了强烈的竞争压力。近年来,因特网和其他专线网络的发展对交易和市场产生了巨大影响,由于网上交易具有快速、低成本、可在全球范围连续交易等优点,因而发展迅速,从传统交易方式中夺走了不少交易量。这种竞争促使各交易所加快了内部改革的步伐,特别是推动了向现代电子化交易方式的转变。例如,法国国际期货市场(MATIF)和悉尼期货交易所(SFE)都完全地向电子交易转变。

二是交易所之间相互联合的趋势使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等大交易所的领导地位受到威胁。随着市场交易者队伍和市场规模的扩展,寻求更有效的交易和清算体系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1998年,德国期货交易所(DTB)和瑞士期货交易所(SOFFEX)合并成立EUREX,并很快夺走LIFFE的德国政府债券(BUND)的交易额。许多期货交易所将工作的重点放在提供标准的交易和清算方案上,因此,一整套金融产品就可以通过单一的体系进行交易和清算,从而降低会员和客户的运作成本,提高资本效率。从目前情况看,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组织体制更趋合理,主要体现在:

1.从决策效率看,公司制期货交易所更有效率。传统的会员制期货交易所,其所有决策主要是为了全体会员的利益,而不是为了提高交易所的整体利益。假如会员的利益完全一致,可以想见,实行会员制比实行公司制更有效率。但是,各会员的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特别是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交易所常常处在会员利益冲突的漩涡中,会员之间的利益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这就使得由投票方式产生的集体决策往往会牺牲少数会员的利益,甚至有时会出现矛盾的不可协调而导致无法决策,也就使得交易所的应变能力大大削弱,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所的决策效率。而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经营目标就是交易所利润的最大化,这也是全体股东的最根本利益,公司化会将大家的利益统一到最大利润这个目标上来,从而减少内部摩擦,提高交易所的应变能力和决策效率。

2.公司制组织比会员制组织在竞争方面更加灵活、有效。由于公司制期货交易所实行的是企业化管理模式,公司利润最大化是其核心,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压力,使其处于比会员制更加有利的地位,主要表现在:(1)降低成本方面。由于公司制期货交易所关心的是利润最大化这一全体股东的目标,其降低各项成本,尽量减少或避免低效投资的动力始终处于最佳状态,使得交易所的投资行为更加谨慎,投资更加有效。而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主要是为全体会员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场所,不以赢利为目的,不管交易所有多少利润,都只能用于交易、服务设施的更新和改造上,决不能用于分红,因此,其降低成本的动力就大大削弱了,从交易所的角度看,其投资效率就因此而大打折扣。(2)融资方面。现代期货交易所的资本密集化程度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比如,更新交易体系带来了对系统硬件的巨额投资,日益庞大的市场规模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产生了对管理推广费用的巨额需求,等等。从资金使用的效益和防范经营风险的角度看,期货交易所迫切需要有一个权益性的融资环境来满足其资金需求。自身的融资能力已经成为期货交易所竞争成败的重大问题。会员制期货交易所可以通过使用留存收益,提高会员席位费的办法融资,也可以发行债券或无表决权的权益类证券融资。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除了会员制能够采纳的手段之外,还可以通过增发新股融资。因此,公司制期货交易所在融资成本方面占有明显优势。它能够分离所有权与交易权,便于交易所融资,投资最先进的交易结算系统设施;可以不再限制会员数量,有效地促进期货经纪业的竞争,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作为盈利性质的商业实体,经营更加灵活,能够迅速地应对市场竞争。这一点是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无法比拟的。(3)创新机制方面。期货市场的产生、发展的历史可以有力地证明,创新是期货市场不断发展的永恒的动力,也是期货交易所提高竞争能力的源泉。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为了使自己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更加勇于创新。包括交易品种、交易手段、管理方式等等都会处于不断创新的良性循环当中,在竞争中会更加有利。而会员制期货交易所虽也能够创新,但其目的仅仅是为了满足会员或投资者交易的需要,其创新的动力无法与公司制相比。

3.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比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面临着相对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在会员制里,作为所有者之一的单个会员对期货交易所的管理没有绝对的发言权,因此,单个会员难以对交易所的管理施加压力,除非通过民主程序。而在民主决策过程里通常存在严重的搭便车问题。所以,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经理们比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经理们职位更安全稳固。此外,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经理也难于有清晰的目标: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到底要最大化哪一个会员的利益呢?而公司制期货交易所就不存在这一问题:经理的目标就是要最大化期货交易所的利润,经理的决策也能最大限度地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制有利于解决期货交易所的各种矛盾。在会员制组织下,会员只能通过在交易大厅的交易权实现经济回报。这导致会员们只重视交易大厅交易特权的价值,不会关心那些有利于交易所整体利益但可能伤害大厅交易特权价值的发展措施。会员利益的分散化使得这种情况更加恶化。部分会员的客户主要是散户投资者,而其他会员的客户可能主要是机构投资者;部分会员的业务主要是集中在交易大厅,但可能有其他一些会员主要是楼上交易业务;有些会员向客户提供全面的服务,其他会员则专门集中于经纪业务。更重要的是,对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的开放,导致了会员来源的多样化。会员在交易所的利益也逐渐产生分化。此外,会员不仅在交易所内有不同的角色,而且在交易所外有其他经济活动(如参与柜台交易活动),这实际上使它们成为期货交易所的竞争者。会员利益的分散性是经常性紧张和矛盾的根源。实行公司制可以有效化解这方面的矛盾。因为会员的利益需求是不同的。公司化使会员可以在保留自己所需利益的同时,将其他部分利益卖出变现。如一些会员只对交易和清算资格感兴趣,而对交易所的分红兴趣不大;另一些会员则相反,他们不从事交易,而是把会员资格当成一种投资,对投资回报感兴趣。在会员制下,这些会员不能这样做,因为目前会员席位上的交易清算资格和投资回报是不可分割的,他们无法卖出其中的一种利益。公司化将这两种利益分开来,使会员可以买卖部分利益,从而极大地化解交易所存在的各种矛盾。

5.公司制便于引入新的战略合作伙伴。引入能够提供技术和资金的合作伙伴,建立战略同盟,将有助于期货交易所发挥现有优势,实现新的战略目标,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对期货交易所未来的发展十分重要。而这些技术公司和投资人将非常愿意与公司化后的交易所,而不是会员制的期货交易所合作。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投资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而公司化改革将创造这种流动性,提高期货交易所进行这种合作的能力,这是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所不具备的。

三 对我国期货交易所的启示

我国已经加入WTO,期货市场与国际接轨并走向国际市场已指日可待,遵从国际惯例是必然的选择。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期货交易所从会员制向公司制转化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的一种新趋势。我们必须密切关注它的发展动向,并从理论上认真研究其转化的动因和转化后的实际效果。真正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在与国际期货交易所的激烈竞争中站稳脚跟,并立于不败之地。

我国期货交易所目前均实行会员制,但它又不同于以上所分析的国际标准的会员制,有自己的特色。主要体现在:(1)期货交易所仍是政府主办,期货交易所的理事长由中国证监会任命,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区别于会员大会是期货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交易所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国际标准的会员制;(2)期货交易所的性质虽然确定为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法人,但实际上,各期货交易所均想尽各种办法扩大交易,增加期货交易所的利润。由此造成我国期货市场风险事故频频发生。经过治理整顿虽有所改观,但期货交易所追求赢利的动机不会有改变。由此也区别于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国际标准的会员制;(3)期货交易所的产权不清。我国的期货交易所在建设初期由各部委、各地方共同出资,国有资产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经会员制改造后,偿还了一部分,但仍然存在。这也区别于期货交易所的全部财产属于全体会员的国际标准会员制。这些都说明我国的期货交易所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会员制。那么,这种组织体制是否符合我国目前的国情,是否有改进的必要,这是摆在理论和实际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既然期货交易所由会员制转向公司制是世界范围的新潮流,那么,我国目前期货交易所由会员制转向公司制就是一种必然选择。关键是改制的时间问题。笔者认为,我国目前尚不具备改制的条件。应首先完善会员制,严格按照国际惯例来规范期货交易所的行为,待到我国的期货交易所与国际市场接轨之前,再选择适当时机改制成公司制,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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