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梦五行论与思孟学派_孟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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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思孟学派是否存在,是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荀子第一个将思孟联系起来看作一个思想传承系统。荀子既批评思孟“五行”的内容,又肯定思孟五行(仁义礼智圣)诸德的意义,其深层的理论结构是一个天人关系或性与天道的问题。恰在此点上思孟与荀学存在着尖锐对立。《庸》、《孟》从本体论意义上言天人合一,赋天道以价值本原的意义。荀子则言“圣人不求知天”,圣知人道(礼义之统)。荀子批评思孟五行说,实即以天人之分反对思孟的天人合一。这样,在思孟的著作中,荀子所批评的思孟五行说,不仅可找到其德目内容,而且可寻绎出其内在理论结构及其涵义的逻辑线索。这证明荀子的批评是有事实根据的,思孟学派的存在是于史有征的。

【关键词】 五行 四行 性与天道 思孟学派

从思想的发展来看,子思、孟子的思想,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和逻辑联系。关于孔子以后在战国时期是否存在着一个思孟学派,至今仍然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否定思孟学派之存在的理由很多,但关键的有两点:第一,将思孟联系在一起而看作一个思想传承系统的,在先秦首推荀子。荀子所批评的思孟学派,在思孟的著作中是否能找到根据;第二,子思的著作问题,也就是《中庸》是否子思作的问题。其实,上述两点也是两个相互关联且可互参互证的问题。

我们先来谈第一个问题。

一些学者认为,在先秦学术史上,是荀子第一个把思孟联系在一起作为一个学派加以批判的;由于荀子自己未说清他把二者联系起来作为一个学派的理由,在思孟的著作中,亦找不到荀子所批评的“五行”说的内容,因此,思孟学派存在的历史根据是不充分的。[①]思孟五行问题在历史上是一个引起长期争论的问题。近十几年来,不少学者结合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五行》篇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我们认为,就目前的资料和研究状况看,这个问题已可以获得基本的解决了。

为了论述上的方便,我们先把《荀子·非十二子》篇对思孟的批评抄录在下面:

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犹然而材剧志大,闻见杂博,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甚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案饰其辞而祗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也。子思唱之,孟轲和之。世俗之沟犹瞀儒,嚾嚾然不知其所非也,遂受而传之,以为仲尼子游为兹厚于后世。是则子思孟轲之罪也。

就我们的问题说,荀子这番批评可以分为以下两个要点:第一,思孟五行说的内容是什么?在思孟的著作中,有否“五行”的观念?第二,荀子批评思孟五行说“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其道理和意指何在?李学勤先生指出,荀子对诸子的批评,皆切中要害,无枝节的批评。[②]如果我们了解了荀子对五行批评之所指,就可看出他所谓思孟学说之要旨,这对我们关于思孟学派的讨论是十分重要的。

关于第一点。

对荀子所批评的思孟五行说的内容,杨倞注《荀子》,认为即仁义礼智信五常。以后诸家说法不一,莫衷一是。或以为此“五行”的内容即水火木金土与五常相配,[③]或以为五行即仁义礼智诚五德。[④]另有一些学者认为荀子所批评的“五行”实际上不是子思、孟轲的,而是邹衍的。[⑤]又有人认为荀子实质上并非批评“五行”,而只是批评思孟的“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和“造说”。[⑥]但此各种说法都无确切的根据,因而无法形成统一的认识。

近年来人们对帛书《五行》篇的深入研究,使我们对这一问题产生了一个质的飞跃。庞朴先生《帛书五行篇研究》一书,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个重要的发现。他指出,把仁义礼智信固定化为五常,并非先秦的观念。[⑦]而把仁义礼智信五常与水火木金土五行相配,更是汉人(董仲舒以后)新发明的系统。[⑧]在帛书《五行》篇中,有“四行”和“五行”的概念。四行,指仁义礼智四德;五行,则指仁义礼智圣五种德行。庞朴先生把《五行》篇与《孟子》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仔细的比较,考定思孟“五行”的内容正是《五行》篇所指称的“仁义礼智圣”“五行”。[⑨]由此,在《孟子》书中找到了“五行”的证据。

李学勤先生更进一步,将《五行》、《中庸》、《尚书·洪范》进行比较,指出《中庸》“唯天下至圣”一段所言实即《五行》之“圣、仁、义、礼、智”,而《中庸》之五行说所依据的思想资料,即是《尚书·洪范》篇的“圣、谋、×、肃、哲”。李先生认为,荀子说五行说系子思所倡,《中庸》又与“五行”有关,这说明司马迁以《中庸》为子思所作应是无可怀疑的。[⑩]

这些新的研究表明,荀子所批评的思孟五行说在子思、孟子的著作中都是确然有据的。这对先秦儒学的研究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突破。但是,这里进一步的问题是,思孟五行既然仅指的是仁义礼智圣诸德,荀子为什么要批评它?这就涉及到上述第二个要点。

关于第二点。

已经有学者指出,就道德伦理的意义说,荀子也讲到过“五行”。《荀子·乐论》就说:“贵贱明,隆杀辨,和乐而不流,弟长而无遗,安燕而不乱,此五行者,是足以正身安国矣。”荀子并不反对这个意义上的“五行”。[(11)]所以,仅从德行、伦常的角度看,荀子“无法和孟子划清界限”,荀子把思孟的五行说指为“僻违”、“幽隐”、“闭约”就没有道理。[(12)]此一质疑,可谓切中要害,不解决这个问题,就难以解决思孟五行说的历史疑案。

已经有学者试图对这个问题作出解答。廖名春先生作《思孟五行说新解》[(13)],从人性论的角度揭示思孟五行说的理论内涵。指出:“孟子性善论,也就是仁义礼智圣为人性所有论,也就是一种五行出于性论。”认为荀子批评思孟五行,主要是因为二者人性论观点的不同。荀子从其“性恶则与圣王,贵礼义”的理论出发,认为“性善则去圣王,息礼义”,危害最大,所以才对其进行了激烈的批评。廖文此说,从“五行”说的表面意指的讨论引入五行说理论深层内涵的分析,读来发人深省。但从《五行》篇和《中庸》、《孟子》关于仁义礼智圣关系的论述及荀学思想的总体来看,问题的根本尚不在此,需要作进一步的探讨。

我们认为,荀子所批评的思孟五行说,其深层的理论结构是一个天人关系、天道与人道或性与天道的问题;正是在这一问题上,思孟与荀学存在着尖锐的对立。

我们先来看《五行》篇对五行、四行的说明。

《五行》篇既讲“五行”,又讲“四行”。而五行与四行的区分,恰恰讲的是天道与人道、德与善的关系问题。

《五行》篇说:

德之行,五和胃(谓)之德;四行和,胃(谓)之善。善,人道也;德,天道也。(173行)

“四行和”指仁义礼智之和而言;“五和”则指仁义礼智圣五行之和而言。所谓“和”,即能达以上诸德之内外和合而归于一心,以成就人格之谓。第184行:“能为一然后为君子,君子慎其独。”第221行以下释此句说:“能为一者,言能以多〔为一222〕,以多为一也者,言能以夫〔五〕为一也。[(14)]‘君子慎其蜀(独)’,慎其蜀(独)也者,言舍夫五而慎其心之胃(谓)囗囗223,然后一。一也者夫五夫为囗也[(15)]。然后得之,一也,乃德已。德犹天也,天乃德已。”舍夫五而慎其心,即归仁义礼智圣为一心。此即“五和”之义。“四行和”,亦准此。“四行和”为善,为人道;五行和为“德”,为天道。

这里有一个问题,善和德是何关系?为什么说“善人道也;德天道也”?上引《五行》221行以下文讲到了这个问题。所谓合五为一,“然后得之,一也,乃德已;德犹天也,天乃德已”,是说五行和而归于一心,则能达天人合一之境。得者德也,五行和,乃能得天道。故云“德犹天也,天乃德已。”由此看来,仁义礼智四行和之“善”,所成就者,即今人所谓的道德境界;而仁义礼智圣五行和之“德”,所成就者,则为即道德而超越道德的天人合一境界。故前者为“人道”,而后者为“天道”。

《五行》篇又以圣、知对举,以圣、知括天道和人道。

金声而玉振之,有德者也。金声,善也;王言(振),圣也。善,人道也;德187〔天〕道〔也〕。

闻而知之,圣也;圣人知天道。(198行)

〔闻〕而知之,圣也。闻之而〔遂〕知天之道也,是圣矣。(279—280行)

圣人知天之道,道者所道也。(280行)

圣始天,知始人;圣为崇,知为广。(244行)

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卷后又有一篇(451行以下),学者称作《四行》[(16)]。其中有一句讲得很明确:

知人道曰知;知天道曰圣。(454行)

按《孟子·万章下》:“集大成也者,金声而玉振之也。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也者,终条理也。始条理者,智之事也;终条理也。圣之事也。”此语与上引《五行》187行文意相近。《孟子》以“金声玉振”喻圣知。《五行》篇的思想与此完全一致。

总括以上所言,《五行》篇言四行、五行,其内在的意义在于说明天道与人道之关系。同时,天道与人道之区别,就人格成就言,则又可以圣和知括之。

由此我们来看《孟子》、《中庸》的五德观念,其意义也就十分清楚了。

首先,孟子以仁义礼智为人性所本具言人性善,又以四端为人性善之证,其说显即《五行》篇“四行和”为善、为人道思想的发展。《孟子·告子上》:“孟子曰: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侧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是孟子亦以仁义礼智四德为“善”,此善为人性,为人道,此与《五行》篇所言完全相同。

其次,《庸》、《孟》皆以“圣”与“天道”相对举。《孟子·尽心下》:“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圣人之于道也”,庞朴先生据朱注和《五行》,认为“人”字为衍文,此句当为“圣之于天道也”。其实,就人格言为“圣人”,就德性言为“圣”。上引帛书“闻而知之,圣也;圣人知天道”,“知天道曰圣”,即以“圣”与“天道”对举,亦以“圣人”与“天道”对举,不必拘泥。《孟子》以“圣”或“圣人”言“天道”,与《五行》篇同。《中庸》云:“诚者,天之天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此以“诚”、“圣”为“天道”、“择善”之知为“人道”。《中庸》以“诚”和“圣”为同一层次的概念。下文既言圣可以“配天”(31章),“圣人之道”“发育万物”,“峻极于天”(27章),又言“至诚”可以参天地,育万物(22章),“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32章),皆其例。“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亦与上引《五行》篇五行和而归于一心“然后得之一也,乃得已,德犹天也,天乃德已”之义完全一致。郭沫若在《儒家八派的批判》中已经注意到诚和圣在达成天道意义上的一致性。所以他以“仁义礼智诚”解“五行”之义。[(17)]“诚之”,《孟子·离娄上》作“思诚”。“思诚”即由“知”而达诚。“择善”,即《中庸》此段上文的“明乎善”。“思诚”、“明乎善”是“知”;“固执之”是修为,是行。所以,《中庸》这句话也就是上引帛书所说的“知人道曰知,知天道曰圣”。

其三,《五行》以“四行”、“五行”言人道与天道之关系,仅从修养论的角度谈,《庸》、《孟》则直从本体论的意义言天人合一,赋天、天道以道德价值本原的意义。《中庸》讲“天命之谓性”,又讲由尽性成物可以参赞天地化育而达天人合德之境。《中庸》尚未提出性善的观念。《孟子》则完全将天命内在化为人性的规定,这便以性善论为中介将天道、人道联为一体。所以,他讲尽心可以知性,知性可以知天。由此,“思诚”、“诚之”的成性修养工夫,便成为即人道而见天道的动态过程。这一点,是思孟与荀学分歧的焦点,也是荀子批评思孟五行说的原由所在。

荀子对孟子所讲的仁义礼智、仁智、诚圣、礼乐诸德、人伦规定并无异议。这些德目,在荀子的著作中亦随处可见。荀子所批评思孟者,恰恰亦在天人关系问题上。要言之,他是以天人之分批评思孟的天人合一。

荀子对思孟五行的评价,是“甚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僻违”,依王念孙,即邪僻。[(18)]幽隐无说,闭约无解,即神秘、晦涩而不可理解。用今语说,就是把思孟五行说批评为一种神秘主义。而这种神秘不可理解的关键在于“无类”,不知先王礼义之“统”。《荀子》书屡言类、统类、伦类,认为圣者、大儒的根本特征是知通统类。他赞扬仲尼子弓,其首要的一点,亦是“总方略,齐言行,壹统类”。[(19)]

《庸》、《孟》、《五行》皆言“圣”知天道,圣德即天德。荀子却与此相反,他以“圣”为知统类之道者。统类即“礼”,即人道。这一点,与荀子严格区分天人的观念相关,荀子与思孟的分歧,也正在于此。我们看下边几条材料:

《劝学》篇:

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

《修身》篇:

礼然而然,则是情安礼也;师云而云,则是知若师也。情安礼,知若师,则是圣人也。

《礼论》篇:

礼者,人道之极也……礼之中焉能思虑,谓之能虑;礼之中焉能勿易,谓之能固。能虑能固加好之者,斯圣人矣。故天者高之极也,地者下之极也,无穷者广之极也,圣人者道之极也。

《正名》篇:

学也者。固学止之也。恶乎止之?曰,止诸至足。曷谓至足,曰,圣也。圣也者,尽伦者也;王也者,尽制者也。两尽者足以为天下极矣。

其又言圣人大儒知通统类。

《儒效》篇云:

法先王,统礼义,一制度,以浅持博,以古持今,以一持万。苟仁义之类也,虽在鸟兽之中,若别白黑。倚物怪变,所未尝闻也,所未尝见也,卒然起一方,则举统类以应之,无所儗,张法度而度之,则晻然若合符节,是大儒者也。

《性恶》篇云:

多言则文而类,终日议其所以言之,千举万变,其统类一也。是圣人之知也。

以上所引诸条,所表达的思想逻辑是十分清楚的。圣人大儒[(20)]知礼,能够以礼融入其自由的行为。同时,知礼即知“类”或曰“知通统类”,因为礼乃“法之大分类之纲纪”。“法”指具体的礼文或仪则,所以荀子以“法数”连言。《君道》篇:“不知法之义,而正法之数者,虽博临时必乱。”《大略》篇:“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以其本知其末,以其左知其右。”“类”即法数之“本”、之“义”。《礼记·效特牲》:“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知其义而敬守之,天子之所以治天下也。”依此,礼本有“义”与“数”两个方面。礼之“义”即荀子所谓“类”或“统类”,礼之“数”即荀子所谓“法”或“法数”。“义”、“类”、“统类”,即今语所谓原则、法则。荀子言圣人知“礼”,又言圣人知通统类,就是指圣人把握了制礼的根本原则。荀子又批评思孟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此先王之“统”,亦指贯通古今的礼义之原则。《荣辱》篇说:“千万人之情,一人之情是也;天地始者,今日是也;百王之道,后王是也。君子审后王之道,而论于百王之前,若端拜而议。推礼义之统,分是非之分,总天下之要,治海内之众,若使一人……则操术然也。”是知所谓先王之“统”,即“礼义之统”。这个“统”,也就是上所谓礼之原则。所以荀子既言“类”,又讲“统类之道”。在荀子看来,礼的原则就是人道的根本原则,故称“礼者人道之极也”、“道德之极也”;圣人知礼之“类”、“义”、“统类”为人类之师表,故称“圣也者,尽伦者也”,“圣人者道之极也”。

荀子谓圣人知“类”、知“礼”,亦即圣人知“人道”。这与思、孟、《五行》所谓圣人“知天道”不同。不仅不同,而且根本对立。他特别强调“唯圣人不求知天”,“官人守天而自为守道”。[(21)]《儒效》说:“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君子之所道也。”是“守道”,即守“人道”。

荀子谓思孟不知“先王之统”,“无类”,其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当思孟以圣人知天道时,将天人看作本原上是统一的。荀子说圣人不求知天,圣人知人道,知统类,乃以他的天人之分的观念为前提。

《庸》、《孟》都以天或天道为一价值的本原、善的本原。在这里,“性”是一个中介的概念。《中庸》:“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即此义。“性”,就其范围说,中国哲学家皆以为获自天然。孔、孟、荀亦皆如此。但《庸》、《孟》皆以“性”作为天生所禀,本具先天的道德规定。因此,人道以“性”为中介,便本原于天。天人之合,圣人知天,皆以此为基础。孔子虽未明确讲人性善,但他讲“天生德于予”,“人之生也直”,又言“继善成性”、“显诸仁,藏诸用”,讲“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亦明视天为人道之根本法则。思孟之说,当原于此。

荀子的整个学说,则以天人之分为根据。《天论》篇提出“明于天人之分”的观念。荀子的天人之分,一方面为清除当时流行的术数迷信观念中的“天道”的神秘主义;另一方面,也排除了儒家天道观念中那种道德价值本原的意义,把“天”、“天道”完全还原为一种纯粹自然、自然规律的观念。其所谓“天”,无非“列星随旋,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的自然现象总体;所谓“天道”,无非“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杰亡”的自然规律。荀子也讲天人的统一:“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22)]这个“参”,不是《庸》、《孟》所谓的德合天人的精神境界和参赞天地化育的天人合一,而是控制自然、征服自然为人所用。荀子讲“万物同宇而异体,无宜而有用为人”[(23)],“如是则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则天地官而万物役矣”[(24)],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这样,人的道德人格,完全根源于人后天的认识,而斩断了与天的任何联系。天人之分落实于人性论,即性、伪之别。《性恶》篇:“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既然“天”为自然,无价值本原的意义,故道德人格则与“天”无关,而完全在于人为:“圣人积思虑,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起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生于圣人之伪。”[(25)]是性伪之分,亦本于天人之分。

在荀子天人之分的观念下,天、天道完全是一种无价值规定的自然概念;人所得自天的,亦完全是一种自然的生命,而无先天的道德规定。人的伦理、道德内容完全得自后天的认知、积习,而人伦、礼义的创设,亦完全来源于后天的认知和实践创造。同时,在此前提下,人乃能形成“群道”的力量,役使自然为人所用,达到与天地“参”。在这种功利论的天人关系观念下,荀子认为,天人的混淆,在社会生活上将导致“错人而思天”,在人格上,则会导致放弃礼义、修身而崇尚自然的消极无为态度。《性恶》篇批评孟子一系的性善论说:“所谓性善者,不离其朴而美之,不离其资而利之也;使夫资朴之于美,心意之于善,若夫可以见之明不离目,可以听之聪不离耳,故曰,目明而耳聪也……”又说,“善言古者必有验于今,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凡论者,贵其有辨合,有符验,坐而言之,起而可设张而可施行。今孟子曰:‘人之性善’。无辨合符验,坐而言之,起而不可设张而不可施行,岂不过矣甚哉!故性善则去圣王,息礼义矣;性恶则与圣王,贵礼义矣……立君上,明礼义,为性恶也。”在荀子看来,以“善”出自天然之性,则崇尚质朴自然而忽视礼义之创设,人道之修为。荀子批评思孟“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这“统”,即礼义之统。“性善则去圣王,息礼义”,是不知“礼义之统”。荀子批评思孟“无类”,不知类。“类”之本为“礼”或礼义。思孟以“圣知天道”,而不知圣乃人道,“错人而思天”,是为“不知类”。不知礼义统类之道,天人混淆,无“辨合”、“符验”而不可行于天下,故言“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

由上分析可见,荀子批评思孟“五行”,乃从天人、天道与人道或性与天道的角度立言。此按之孔子以后《庸》、《孟》思想的发展,若合符节,确然有据。这说明荀子的批评是有针对性而非偶然随便的议论,思孟学派的存在是于史有征的。

上边的论述,实已涉及子思与《中庸》的关系问题,下边,对这一问题略作一些说明。

《史记·孔子世家》说:“子思作《中庸》。”孔颖达《礼记正义》引郑玄《目录》云:“孔子之孙子思伋作之,以昭明圣祖之德。”《汉书·艺文志》著录《子思子》二十三篇,班固自注:“名伋,孔子孙,为鲁缪公师。”《隋书·音乐志》载沈约说:“《礼记》、《中庸》、《表记》、《坊记》、《缁衣》皆取《子思子》。”据顾实《汉书艺文志讲疏》考证。《子思子》北宋时尚存,沈约说是有根据的。[(26)]看来以子思作《中庸》,汉儒无异议。据前述思孟五行问题的讨论可知,荀子所批评的思孟五行说,不仅其德目内容可在《庸》、《孟》中找到确凿的证据,而且五行的内在理论结构和涵义也可以在《庸》、《孟》中发现清楚的逻辑线索。荀子批评思孟的理由也与二者根本理论倾向的不同紧密相关。这证明司马迁及汉儒关于子思作《中庸》的说法是确实可信,不能轻易否定的。

注释:

①(12)任继愈《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卷第290~299页;同注(6)第280~285页。

②⑩李学勤《帛书<五行>与<尚书·洪范>》,《学术月刊》1986年11期。

③章太炎说,梁启雄《荀子简释》引述,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63页。

④(17)郭沫若《十批判书》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133~134页。

⑤顾颉刚《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古史辨》第五册。

⑥(11)陈荣捷《初期儒家》、《史言所集刊》第47本,1976年,第752~753页,753页。

⑦⑧《帛书五行篇研究》齐鲁书社1980年版第79、82页。

⑨《马王堆帛书解开了思孟五行说古谜》,《帛书五行篇研究》代序。

(13)《哲学研究》1994年11期。

(14)此“五”字乃庞朴据下文补。同注⑦第32页。

(15)庞说“也”应为“心”,同注⑦第33页。

(16)魏启鹏《德行校释》巴蜀书社1991年版,第78页以下。

(18)见王先谦《荀子集解》。

(19)《荀子·非十二子》

(20)在《荀子》中,“圣人”与“大儒”实为一。不过“大儒”重在制度,而“圣人”重在德行一面。

(21)(22)(24)《荀子·天论》

(23)《荀子·富国》

(25)《荀子·性恶》

(26)李学勤《周易经传溯源》,长春出版社1992年版,第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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