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村寨旅游的思考_鄂伦春族论文

关于民族村寨旅游的思考_鄂伦春族论文

民族村寨旅游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村寨论文,民族论文,旅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民族村寨旅游的文化内涵与学理价值

1.民族村寨旅游的文化内涵。民族村寨有着十分珍贵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伦理道德价值、审美价值、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它是人类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城市化日益趋同的背景下,民族村寨能以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形式保持着自己的传统特色,显示现代社会不同的生活与生产方式。这是民族村寨作为旅游开发的主要依据,也是吸引游客的主要动力。民族村寨既是一个历史地理概念,又是重要的文化地理概念,同时也是一个经济地理概念。研究民族村寨旅游,就是研究民族村寨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切物质和精神的生活以及其中隐含的生命哲学。毫无夸张地说,每一个民族村寨就是一座民族博物馆。

2.民族村寨旅游研究的学理价值。民族村寨旅游研究的学理价值显而易见:其一,注重社会公平和各民族的共同发展。从民族学与人类学分化出来的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其基本学理是民族平等、社会公平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注重民族关系的和谐。其二,注重旅游发展的文化背景。“少数民族村寨”概念本身具有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因此在学理上比较关注旅游发展的文化背景,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特点形成的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注重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与社会发展的协调与和谐。其三,注重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少数民族旅游业的发展是在一定的空间进行的,民族村寨具有较强的政治内涵,是一种特殊的区域经济,因此学术界都非常关注经济利益的合理分配和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其四,注重科学发展观,民族村寨旅游赋予了发展以新的理念。

可以说,通过开展民族村寨旅游研究,一是开拓了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新领域,使更多的人认识和了解到中国少数民族的经济生活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二是使少数民族的生存权利和发展权利得到了比较广泛的认可,民族教育意识得到显著提升。三是使更多的人认识到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里,多元文化、多元生态文化、多元发展模式共存的重要性。

二、民族村寨旅游的案例分析

1.桃坪羌寨

(1)主体行为与主体缺失

桃坪羌寨隶属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理县桃坪羌族自治乡。据桃坪乡政府统计,目前全寨共有136户居民,总人口数413人,寨中99%的村民为羌族。经全面调查,影响或制约桃坪羌寨旅游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灾后重建没有充分考虑环境因素。随着汶川大地震后桃坪羌寨的恢复性重建,理县政府共筹集到位资金8000万元,已完成投资7811.09万元。重建过程中,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羌族群众的居住环境,致使空气污染比较严重。二是旅游公司①成为村寨旅游的最大受益者。由于旅游公司拥有大部分的股份,加之获取大部分的门票收入,因而成为村寨旅游的最大受益者。与之相反,他们投入资源的保护费用严重不足、保护行为相对滞后,尤其对接待户补贴标准过低,使得旅游公司与当地居民矛盾较大。另外,虽然当地居民对民族村寨的旅游资源拥有所有权,但旅游公司低价买断经营权后,羌族群众逐渐失去了对村寨旅游的支配权,致使他们对发展村寨旅游经济的积极性不高。三是村民之间存在无序竞争。桃坪羌寨几乎每户村民都是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旅游经营中的竞争态势凸显。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每家经营户都想通过拉客、压价等无序竞争方式,尽可能多地招揽客源,村民之间逐渐累积矛盾,进而影响了羌寨旅游的品质。到目前为止,桃坪羌寨旅游业虽然获得了长足发展,然而越来越多的当地人却被排挤在旅游发展之外,他们根本没有或很少从村寨旅游中受益,恰恰是“这一部分人当是民族村寨旅游发展的主体。”[1]

(2)表象性与真实性

东道主为了迎合旅游者而发展了旅游产业,旅游经济的暴利驱使部分从事旅游的经营者开展各种文化造假活动。仅以民族文化表演为例,许多游客在旅游中看到的当地人加工制作的各色民族手工艺品多是复制品或仿制品,他们观赏的古老的祭祀仪式以及民族歌舞等也有虚假成分。虽然这个现象几乎涵盖了所有以旅游为产业的国家或地区,但对于真实性问题确是人类学家眼中一个永久的话题。关于真实性的讨论由先前的客观真实性已经逐渐转向存在主义真实性了,即无论旅游中的“台前”真假与否,都不能否认旅游者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体验满足,没有游客因为“表演”而恼怒。随着中国民族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人类学也正面临着真实性问题的讨论。仅以桃坪羌寨为例,随着羌族地区村寨旅游产业的跨越发展,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逐渐发生了碰撞,羌族传统文化的弱势地位已经不言而喻,消失速度不断加快,几乎每一天都有羌族文化元素在泯灭。基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现实需要,羌族村寨目前正在掀起一股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热潮,诸多专家学者也相继加入到羌族传统文化的保护队伍中来。客观地讲,羌族地区发展村寨旅游经济并非学者先前所认为的那样,只对民族传统文化起到破坏作用,旅游行为本身也“激发了当地羌族人的民族认同”感[2]和对民族传统文化的热爱,这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同样具有积极意义。

2.街津口赫哲族渔业村

(1)街津口赫哲族渔业村旅游的总体概况

街津口赫哲族渔业村地处黑龙江省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政府所在地,距同江市区45公里,为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之一的赫哲族的重要聚居地。该渔业村始建于1947年,这里三面环山,一面环水,群峰环抱。街津山上栖息着山鸡、野兔、狍子、鹿等几十种珍禽异兽,周边的松花江、黑龙江等江河盛产鳇鱼、鲟鱼、三花五罗等珍贵鱼种。据调查统计,街津口赫哲族渔业村现有144户425人,重点从事渔业、养殖业、旅游业、餐饮业、酿酒业、农业等各业生产,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120元。为国家级文明村。由于街津口赫哲族渔业村民风独特,加之自然风光秀丽,从而吸引大批外地游客来这里观光赏景,体察民风民情。特别是连续举办四届赫哲族旅游节后,进一步提高了街津口渔业村的旅游知名度,从而调动了赫哲族参与村寨旅游的积极性。村委会适时引导赫哲渔民积极开发饮食、服饰、歌舞、体育等特色民俗文化项目,组织建立了赫哲族鱼皮服饰及手工艺品加工基地,把赫哲族传统工艺品加工与特色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同步研发特色民族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从而促进了鱼皮衣制作、鱼皮工艺、鱼皮粘贴画、桦皮画、剪纸艺术等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目前,该渔业村已有60多户农民从事旅游业开发。其中,从事餐饮娱乐业的有30多家,从事加工和销售旅游工艺品的有10余家,从事游船经营和出租车业务的有10余家。另外,通过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宣传,使赫哲族风情游逐渐在国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前来从事观光或民族研究的国内外游客数量逐年增加。近年来,渔业村年接待游人达1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60万元,旅游业已成为赫哲族群众增收的新兴产业。

(2)人物访谈②

访谈1:鱼皮服饰记忆代表性传承人——尤文凤

尤文凤,女,1952年2月生人,赫哲族,初中毕业,赫哲族国家级鱼皮服饰记忆代表性传承人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尤文凤姊妹8个,小时候家里很困难。现在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她老伴的工资,一个月1000元,家里没有地,没有其他收入。她家里摆放着各种毛皮制作的萨满服饰,都是自己做的。尤文凤说自己想法很多,但经济条件不允许,曾给中央民族大学博物馆做了一套鱼皮服装,卖了5000元,给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做了一套鱼皮服装也卖了5000元,全部是手工制作。最近又给北京少儿博物馆做了一套鱼皮大哈,卖了6000元。尤文凤会唱很多赫哲族民歌,包括摇篮曲、新民歌等。她说:“我还没有传承人,因为没有钱。”她有三个儿子,想把自己的手艺传承给儿媳妇。尤文凤到外地宣传赫哲族服饰文化都是自费,但为国家、为民族文化传承尽一点力,她觉得很值。

访谈2:赫哲族民间艺人——孙玉林

孙玉林,男,赫哲族,1959年生人,高中生。家里4口人,妻子汉族,两个女儿,大女儿24岁,在佳木斯市上学,二女儿23岁,在齐齐哈尔市上学。孙玉林开了一家赫哲族传统手工艺作坊,两口子做鱼皮画卖,鱼皮是自己买的。家里有7垧地,全部出租了,3000元一垧。蔬菜自己种,家里支出最大的就是孩子上学的费用。大女儿想读研究生,孙玉林很支持。

孙玉林10年前开始从事赫哲族手工艺制作,开始是欣赏,没有想到挣钱,赫哲语懂一些。供孩子上学,一个孩子一个月1000元,两个孩子一年3万元。孙玉林说来家里参观和买画的人挺多的,一年也不少挣,以后发扬光大,希望有人继承下去。一年365天,他天天作画,不愿意打麻将、喝酒,怕耽误时间,自己想干一点有意义的事。孙玉林的鱼皮画富有神韵,花纹、水浪纹活灵活现。赫哲族以前相信鱼神、水神,鱼宴时往河里倒酒以敬河神,这些生活场景以及自己的经历,都融入了他的作品中。他创作时有构思,有自己的思路,认为没有生活经历的人制作出的鱼皮画体现不出气息,没有活力。作画要修身养性,又能创造一些收入。家里没有养鸡鸭鹅,环境幽雅。村里宾馆都是汉族人开的,打赫哲族品牌。政府带人去住,假的赫哲人挣钱了。孙玉林说,想做的事很多,卖多少钱无所谓,有自己的想法和追求,挺有乐趣的。

(3)街津口赫哲族渔业村旅游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街津口渔业村旅游产业发展的深入调查,制约民族特色旅游的症结问题主要有:一是人才缺乏。据调查,当地有文化、有能力的年轻人基本上都流入城市,选一个有文化的村长都很困难。比如在街津口赫哲族乡,留下来的赫哲族人多是初中辍学,政府虽然支持他们继续学习,但真正愿意读书的人很少,他们文化底蕴不深,思想境界也上不去。二是经济投入严重不足。赫哲族乡每年经济投入多是生产性的、商业性的或基础性的,其中渔业和农业投入很大,但说唱艺术、语言文化类的投入却很少,尤其是非物质文化研究开发经费基本没有。虽然非传承人收入增加了,传承人反而挣不到钱。三是民族教育断层。街津口赫哲族乡里有小学1所,教师27人,学生29人。近两年转走的学生越来越多,主要原因是城乡教育差距较大,许多家长都把孩子送到城里读书,留下来的大都是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学生,他们没有条件到城里上学。加之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全乡每年出生的孩子只有10个左右,学校生源不足问题十分突出。

3.鄂温克族敖鲁古雅猎民村

(1)敖鲁古雅猎民村旅游业发展概况

鄂温克族既是我国的人口较少民族之一,也是跨境民族,他们主要分布在内蒙古、黑龙江等省区,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国共有鄂温克族人口30875人。生活在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的使鹿鄂温克猎民,于2003年8月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进行了历史上的第三次搬迁,最终迁居到距离根河市郊4公里的敖鲁古雅乡定居下来,即现在的猎民新村,全村有居民61户、230多人,以鄂温克族家庭为主体,还有一些是不同民族通婚组成的家庭,夫妻一方是鄂温克族,子女就是鄂温克族。到2010年8月敖鲁古雅建乡49周年统计,全乡总人口为1549人,其中鄂温克族243人,他们大部分人使用鄂温克语。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他们重点发展旅游业和饲养驯鹿等产业,2010年全乡人均纯收入达到5512元。

敖鲁古雅鄂温克猎民是我国少数民族群体中非常独特的一支,几十年来,这里以古老而神秘的独特民风、古朴自然的美丽风光和厚重的使鹿文化不断吸引着国内外游人前来观光旅游。自定居以来,敖乡政府在组织猎民进行农牧业生产的同时,积极利用当地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独特的民风大力发展旅游业,先后举办了三届使鹿部落文化节系列活动,共接待大型旅游团18个,极大地提高了敖乡的对外知名度。为进一步开发敖鲁古雅乡的旅游资源,当地政府先后编制完成了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使鹿部落、敖乡鄂温克猎民家庭旅游等项目,积极引导鄂温克人通过自力更生发展家庭旅游业。2004年6月,部分鄂温克猎民自筹资金搭起了撮罗子,在乡址南侧建起“敖鲁古雅使鹿部落”旅游点。为进一步鼓励鄂温克猎民从事家庭旅游的积极性,敖乡政府于2006年5月拿出6万元资金,在“敖鲁古雅使鹿部落”复制了敖乡鄂温克民族传统的狩猎文化设施,如桦树皮撮罗子、树上仓库等,搭建了小木桥,整理了林间小径。并将“敖鲁古雅使鹿部落”景点进行了承包,现有一户猎民雇佣5个鄂温克族员工从事民俗旅游业,涉及鄂温克美食、民族歌舞、观驯鹿、身穿鄂温克民族服装与驯鹿照相、与猎民跳“篝火舞”等项目。与此同时,敖乡政府进一步深挖鄂温克族民间艺术、民族歌舞等传统文化内涵,重点挖掘、整理了“萨满”文化,并在市广电局、文工团等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地完成了“萨满”舞的编排工作;组建了民族歌舞业余表演队,编排开发了婚俗表演、敬火神仪式、篝火舞、广场舞、民族服饰展示等表演项目,表演队成员都是鄂温克猎民青年中的能歌善舞者,不但发挥了他们的长处,而且增加了他们的经济收入,敖乡家庭旅游的文化品位同步得到了提升。另外,当地政府还成立了旅游接待办,为家庭旅游业的梯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旅游接待工作逐步实现了科学化和规范化。近5年间,敖乡共接待旅游人数7861人次,旅游收入600万元③。

(2)家庭旅游点访谈④

访谈1:布东霞

布东霞,女,鄂温克族,36岁。家庭以鄂温克语为主,汉语为辅,会唱鄂温克民歌。平时看汉语电视节目。因为猎民点在山里,所以洗衣机、电冰箱都用不了,只能看电视。2010年,家里已有68头驯鹿,家庭收入以出售驯鹿茸和旅游业为主。鹿茸1公斤1500元,自己找关系能卖2000元。年收入8万左右,其中卖鹿茸收入2万,旅游收入6万。游客主要是南方人和外国人,拍照、住宿收入较多。吃水有小河,冬天化冰块,燃料是木材。家庭支出主要是搬家和买粮食,一年搬3次家。家里养4条狗,喂粮食和剩饭。蔬菜由政府送到猎民点,20天送来一次。一般的水果不喜欢吃,喜欢吃自己采摘的都柿果。在村里有住房,70多平方米。最远去过北京,平时很少出门,大部分时间住在山里。过去想在哪儿放鹿就在哪儿放,现在不行了,限制特别多,尤其是防火期,不能随便出山和进山。布东霞家的旅游价目表:驯鹿苑门票20元;与驯鹿照相每人10元;骑驯鹿照相每人100元;穿民族服装照相每人5元;主人穿民族服与客人合影20元;住宿每人每天60元;果酱一碗20元;鹿鞭酒每小杯5元;列巴每个10元;鹿肉串每个10元;鹿肉一斤40元;鹿肉干一斤100元;鹿肚每斤50元;鹿排骨一斤60元;一个鹿胎盘200元;一头鹿6000元。

访谈2:刘玉红

刘玉红,女,35岁,鄂温克族,孩子10岁,上小学,不会讲鄂温克语,只有假期才到猎民点玩。丈夫戴光元在敖乡博物馆上班,家里基本用汉语交流。家里有100多头驯鹿,是家里主要的收入来源。住房88平米,经营旅游商品。收入情况:旅游旺季收入几千元,冬季没有任何收入。桦树皮工艺品主要是自己做,其他主要靠订做。

访谈3:索玉兰

索玉兰,女,34岁,鄂温克族,初中文化,敖乡博物馆解说员。家里有4口人,丈夫是汉族。女儿16岁,儿子11岁。两个孩子会一点鄂温克语,家里用汉语交流多一些。索玉兰家的耐用消费品有:一台电视机、一部影碟机、一辆摩托车、两辆自行车、一部固定电话、三部手机。索玉兰参加了乡里的新型医疗保险,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家里每年的收入和支出基本持平,最大的支出就是交通和孩子的教育费用。交通费每年大概2000多元,孩子的教育投资每月300元左右。其他就是通讯费用,每年大概500元,用于红白喜事的花销一年约为1000元。家里有驯鹿30多头,放牧点在阿龙山。目前正在筹建家庭旅游点,政府给买了1万元钱的东西,包括床、电脑、餐具等。自己在家做桦皮盒,丈夫在山上放鹿。家庭主要来源就是低保、卖驯鹿茸、出售旅游工艺品。主要的挣钱途径就是饲养驯鹿,如果没有了驯鹿,他们的生活就没有保障了,只能靠低保。住的房子由政府统一供暖,冬天透风,不太暖和。敖乡有演出队,共有18人,索玉兰是其中一员。

(3)敖鲁古雅猎民村旅游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敖鲁古雅猎民村旅游业的全面调查,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生活水平差距较大。2010年全乡人均纯收入达到5512元,家里没有驯鹿或相对懒惰的人,他们的生活比较贫困,主要靠低保为生。与之相比,驯鹿多的家庭收入较高,发展第三产业的家庭同样收入不菲。二是林权和草场问题。按照现有的政策规定,树以下的东西都归林业局管,许多猎民希望建立驯鹿保护区,每个猎民点发一杆枪。三是民族教育面临新问题,文化失落感普遍。由于乡里没有小学和中学,所有孩子只能到根河市第二小学和根河第二中学读书。四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鄂温克族大中专毕业生不能实现完全就业,有些年轻人只好到外地打工。

4.鄂伦春族新生村

(1)鄂伦春族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日渐变迁

鄂伦春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⑤和黑龙江省的黑河市、塔河县、呼玛县、嘉荫县等地。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共有8659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整个鄂伦春族仍居住在大小兴安岭的密林深处,以狩猎为生。自1951年开始,在鄂伦春族地区逐步建立自治旗和猎民乡镇。20世纪末,鄂伦春自治旗的鄂伦春族全部“禁猎转产”。在这60年时间里,鄂伦春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生存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日渐变迁。一是自然环境日趋恶化。以大兴安岭为例,森林覆盖率由1955年的74.3%下降到1999年的46.8%,许多河流日渐枯竭。二是传统文化处于消亡边缘。在鄂伦春族聚居区,会讲鄂伦春族语言、会跳鄂伦春族舞、会唱鄂伦春族民歌、会讲鄂伦春族民间故事的人已经不多了。三是生活状况令人堪忧。就目前鄂伦春人而言,他们想打猎,但没有猎枪;他们想发展林业,但没有林权;他们对当地资源的使用权、支配权几乎为零。鄂伦春人在资源开发中的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鄂伦春族与国有森工企业之间的土地纠纷,已经成为影响当地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2)建立鄂伦春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目的

鉴于狩猎文化生存环境急剧恶化的现实,以保护生态环境、多元文化和野生动物为宗旨,以鄂伦春族为发展主体,加强其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已刻不容缓,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势在必行。建立鄂伦春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既是一个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多民族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可以说,鄂伦春族传统文化保护工程的实施,有助于鄂伦春族传统文化在新的环境下通过吸收、适应和整合获得新的生命,有助于积累中国人口较少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验,有助于保障鄂伦春族的生存权利和发展权利,有助于生态环境的休养生息,有助于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繁殖。

拟建保护区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新生鄂伦春民族乡,该乡距黑河市76公里,行政区域面积1700平方公里,辖3个行政村,为鄂伦春族重要聚居地之一。2010年全乡人口1072人,其中鄂伦春族66户166人。对于是否建立鄂伦春族狩猎文化生态保护区,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委托有关专家和地方政府以问卷形式征求了鄂伦春族基层百姓的意见,同步印发了《关于建立鄂伦春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调查问卷》1000份,分别发放到全国8个鄂伦春族乡,覆盖面达鄂伦春族聚居区的90%。至2008年1月,共收回问卷756份,其中95%的被访者支持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2]。

(3)鄂伦春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想

以鄂伦春族狩猎文化的现状和生存环境为切入点,对生态影响下的鄂伦春族的命运给予特别关注,对鄂伦春族的定居、转产、务农进行较为深刻的反思。通过实地考察之后,大家一致认为,应结合鄂伦春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发展实际,紧紧围绕黑河市爱辉区新生乡现有的政治经济基础及鄂伦春族的历史文化背景,以落实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政策为机遇,充分利用新生乡的地缘、资源优势,以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为主体,在已有的基础上进行科学保护、合理布局,逐步提高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鄂伦春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想如下:

这里是原始森林和天然次生林的保护区,这里也是鄂伦春传统文化的保护区。保护区内要实行全面禁伐,实施生态移民工程,把散居在山上林间的村落全部移民下山,在保护区内现有乡镇的基础上,进行统一规划。在新生乡行政辖区内规划出1000平方公里的区域,作为鄂伦春族文化生态自然保护区,实行自治管理,其中包括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监督盗伐林木、非法采金等破坏森林事件。争取在5至10年之内,使小兴安岭的植被恢复到正常水平,使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随处可见。

建立鄂伦春族文化生态自然保护区,完善鄂伦春族文化生态系统,实施起来困难重重,需要国家林业局及相关部门在政策、措施、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鄂伦春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立,将为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产生深远影响。

三、民族村寨旅游面临的挑战

随着我国民族地区大力发展多元经济,民族村寨旅游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生机,同时面临诸多挑战,具体表现为:

1.发展模式问题。民族村寨旅游如何发展,发展出路何在?学术界有不同的声音,他们提出了多种发展模式,如自主发展模式、生态保护区模式、村寨社区化模式、民族博物馆模式、外来介入式模式、复古再现模式、原地浓缩模式⑥、主题附会模式,等等。

2.民族村寨原住民因种种原因不断迁走,民族文化的传承面临新挑战。如何在传统基础上继承、持续、发展、再创文化资源,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因此,小学生的乡土文化教育,传统技艺传承以及土著知识旅游项目的开发等就显得特别重要。

3.民族村寨被规划、被计划、被发展、被商业化的现象时有发生,至于当地村民参与与否及其参与程度却很少有人考虑。村民的东道主身份被弱化,村民的幸福指数被忽略,收入增加了,旅游发展了,村民的幸福感反而降低了。简言之,民族村寨旅游若没有当地居民的主体性体现,所谓的发展也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发展。

注释:

①2006年,由加州集团、九寨天堂温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大九寨国际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组成的桃坪羌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开始着力筹划桃坪羌寨新区规划建设。

②刘晓春访谈。访谈时间:2010年9月3日,访谈地点:街津口赫哲族乡。

③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政府2008年文件资料:“驯鹿之乡”历史性的跨越发展。

④刘晓春访谈。访谈时间:2010年7月9日,访谈地点: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猎民点。

⑤鄂伦春自治旗,成立于1951年,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东北部,总面积59880平方公里。全旗有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蒙古、汉等21个民族,2011年总人口30万。全旗辖8镇2乡,猎区乡镇4个,猎民村7个。全旗鄂伦春族2050人,其中猎民830人。

⑥原地浓缩式:一些少数民族村落由于时代的发展,已在建筑、服饰、风俗等方面有所淡化,不再典型,或者民俗文化的一些重要活动原本在特定的时期才会呈现,令游客不能完全领会当地民俗文化的风韵,故当地政府或投资商在当地觅取合适地段建以当地民俗文化为主题的主题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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