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及相关问题调查报告_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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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研究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问题,我们于3月11日至28日到浙江、江西两省进行了调查。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情况及脱钩后面临的问题

十多年来,农业银行在领导管理农村信用社、促进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尊重信用社经营自主权,促进信用社业务经营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一是在支农上,做到行社支农资金统筹规划、统一安排、逐项落实,优先保证粮棉油生产的资金需要,信用社资金不足由县联社调剂或农行发放支持款解决。二是业务上既分工、又合作。信用社主要承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贷款,随着信用社自身实力的壮大、服务功能的增强,农行便主动让出一些较高层次的服务对象给信用社。浙江省平湖市一些较大的乡镇企业集团公司的金融服务都由信用社承担,1995年底平湖市信用社乡镇企业贷款达5.9亿元,是平湖市农行的6.5倍。三是经营上兼顾双方利益。江西省农行曾把信用社转存款的一部分转为同业拆借,利率面议,使信用社有利可图,并从政策上鼓励信用社扩大业务,减少转存款,1995年江西省农行信用社转存款比1994年下降1.5亿元。四是对信用社的经营考核和利益分配赋予更大的灵活性。把信用社职工的收入与信用社经营效益挂钩,调动了信用社职工的积极性,各项业务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二)合理布局机构网点。长期以来,江西省农行、信用社一直按行政区划设置,机构分散,人员多。前几年在部分地区实行了所社合署办公,为适应信用社体制改革的形势,1995年该省又对459个所社合署办公的机构进行了分设,到年底已有416个实现了分门办公,划清了人、财、物关系。

(三)加强了联社建设。两省普遍建立了县(市、区)联社和联社营业部,使联社成为经营管理机构,1995年又进行了配备联社专职主任和与县(市、区)农行脱钩上挂一级的试点,共有20个联社进行了试点。浙江省建立县(市、区)联社81个、联社营业部86个,联社管理人员2232人,平均每个联社27人;江西省建立县(市、区)联社95个,配备联社常务副主任78人,占联社总数的81%,其余17个联社也配备了专职副主任,主持联社日常工作。为信用社深化改革创造了条件。

(四)强化了信用社内部管理,完善了经营机制。信用社内部管理机制比较健全,考核和奖罚制度严明。江西省对行社的经营管理,坚持统一部署、同步进行、分别考核、各自奖罚。他们把信用社职工工改后40%的活工资与承包考核结果挂钩,上划一级专户存储,年底考核兑现;不少信用社内部各专业和储蓄所实行单项承包,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开展了信用社会计达标升级活动,有占总数90.7%的1777个信用社参加了这项活动,通过考核验收,达标社为683个占35%;三级社为187个占10%,二级社为107个,一级社为4个。近几年来,浙江省还在全省信用社推行了总额控制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取得较好的效果。

(五)保持了信用社的稳定。近年来,信用社改革上面刮一阵风,下面起一层浪,难免给行社干部职工的思想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农行对信用社业务经营的管理并未因此而放松,对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步伐并未因此而放慢。江西省农行明确规定,农行在调整机构网点中,不能把信用社撤了并入农行营业所,对业务量小、长期亏损、确需调整的信用社,保留牌子,降格为分社,划归邻近的信用社领导和管理,对信用社的存贷业务一律不能划转,固定资产不能平调,费用开支严格管理。信用社停止新进人员,合同工自然减员指标由省分行统一掌握使用,县联社副科级干部变动,需先征得省分行同意,对临时工由地市行组织考试、考核,对素质低、表现不好的进行清退等。据统计,全省共清退临时工600多人。由于这些政策的贯彻落实,全省信用社人心稳定、业务发展。

在看到信用社改革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对脱钩后信用社将面临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欠发达地区信用社的生存问题。就总体而言,经济发达地区的信用社实力雄厚,脱钩后对信用社影响不大,但经济欠发达或不发达地区的信用社将面临生存的危机。浙江省经济发达,信用社实力比较强,全省信用社人均拥有存款149.6万元,人均拥有贷款111.4万元,如此规模的存贷业务量,脱钩后不会对信用社产生大的影响,而且会有更大的发展余地。而江西省的情况就相距较远,全省信用社人均拥有存款88万元,人均拥有贷款54.7万元,仅及浙江省的一半左右。该省信用社好、中、差各占三分之一,在差的信用社中,又有一半是难以生存的。吉安地区有个信用社三个人办了几十年,存款仅二十几万元。江西省1955个独立核算的信用社和联社营业部中,盈余社为516个,占26.4%,盈余社人均创利1844元;亏损社1439个,占73.6%,人均亏损35158元。调查中有些同志特别是一些不发达地区的信用社职工主张改革可以分步实施,有条件的先脱,不搞“一刀切”。但实力强的先脱,没有实力的留给农行,对农行来说则是一个沉重的包袱,这个问题必须很好地加以解决。

二是资金问题。信用社与农行脱钩后资金仍然不能充分运用。浙江、江西两省信用社转存银行款(包括准备金和备付金)1995年底达156.5亿元,占同期信用社各项存款总额的23.9%,这块资金是历史和体制的原因造成的,要农行一下子归还既不合情理、也不可能。况且,信用社脱钩后,基层信用社也要上缴准备金、备付金及二级准备金等,这对基层信用社的生存与发展无疑会产生重大的影响。据测算,信用社组织资金的成本都在11‰左右,而现行信用社转存款利率为8.55‰,准备金利率为7.65‰,两者的利差分别为2.45‰和3.35‰,按此计算一年要减少收入3.94亿元,这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对此,基层信用社普遍要求有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

三是结算和服务功能问题。信用社除了传统存、放、汇业务外,基本上没有新业务。对业务的发展十分不利。信用社没有自己的联行系统,汇出汇入都依赖他行转汇,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尤其象经济发展较快的浙江省,乡镇企业发展迅猛,面向全国市场,有的已经走向世界。而乡镇企业有相当一部分在信用社开户,他们对信用社汇路不畅意见颇大,这个问题不解决,必将导致信用社开户企业转户,影响业务的发展。

四是现金供应问题。信用社与农行脱钩之前,信用社所需现金基本上由当地农行供应,一般不留或少留现金库存。脱钩之后信用社必须要有自己的现金库存、押运车辆和押运人员,“三防一保”难度增大。江西省南昌县联社从1995年开始,对所辖信用社自行解运头寸,年平均扩大现金库存量600万元,每年减少生息资金利息61万元。据江西省农行信用合作部门对全省1857个信用社的测算,平均每个信用社至少要增加库存现金5万元,全省共增加库存现金9258万元,98个联社营业部每个增加20万元,共需增加1960万元,两者共计增加11245万元,一年则减少利息收入1097万元。由于自留库存、自建库房、安全设施、运钞车辆、保卫人员等,按南昌县联社的开支标准,一年需45万元,则江西全省需4410万元。这就是说,由于现金供应的分立,一个省的信用社就要增加5500万元支出,这将对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带来很大的影响。

五是干部职工素质问题。脱钩之后,信用社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干部素质不高,难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据对江西省九江市和玉山县的统计,信用社干部职工中大专毕业以上的只占1.4%,高中占53.3%,初中以下占45.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占7%,中级以下的占65%,无职称的占38%。干部职工素质普遍低于农业银行。尤其在电子化建设中,人才更为缺乏,直接制约着信用社的发展。

二、信用社脱钩的操作及管理体制模式

信用社与农行脱钩已引起有关方面的普遍关注,并已成为大势所趋。大家议论的焦点是如何脱、脱出去由谁来领导和管理。目前地方政府和人民银行以及信用社职工的意见很不一致。地方政府要把信用社办成地方银行,浙江省就有4个县(市)打报告由政府筹建合作银行;人民银行出于对宏观调控的考虑,有的对领导、管理信用社十分迫切。如浙江省农行关于扩大联社专职主任试点的报告被压在省人民银行迟迟不予表态,同时该省人民银行金管处有管理信用社的意图,如要由他们成立专门班子负责配备联社领导和布置业务衔接等工作,省农行有关涉及信用社的文件要经省人民银行会签并联合发文,农行未经人行同意出台的信用社管理政策,人民银行可宣布无效等等。江西省万年县人民银行起草了一个关于信用社贷款管理的文件要求农行会签,文中规定,信用社发放5万元以上的贷款,必须先经县人民银行同意。所有这些,都给农行管理信用社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搞乱了行社干部职工的思想。

鉴于上述情况,基层农行的同志强烈要求,行社脱钩要尽快实施,再拖下去,非出问题不可。信用社的同志原来盼望脱钩,现在转而怕脱钩,他们担心脱钩后会归地方政府,有些也担心脱钩后归当地人民银行管,怕出现第二次脱钩。我们调查接触的两个省六县(市)近100位联社和基层信用社的干部职工,90%的同志对脱钩忧心忡忡,他们迫切要求,信用社脱钩后,要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系统管理体系。为此,我们经过反复论证,建议行社脱钩后,信用社建立自上而下的系统管理体制,具体操作意见如下:

(一)基层信用社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通过清产核资,核实信用社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确认现时拥有的财产价值总量,划分信用社现有财产的归属对象,将现有资产分成信用社集体股和农民个人股,对农民的股金按照平均利率和入股时间的长短进行量化升值,然后按升值的股金折成股份,同时吸收企业法人股,信用社集体股应不少于50%的比例,由此形成新的股份合作制金融企业。

(二)县联社转化为县农村合作银行。按照股份合作制重组县联社,由农行、乡镇企业、基层信用社、职工个人等参股,分个人股、法人股和集体股,原县联社的积累转为法人股。在此基础上,县联社改组为县农村合作银行,县农村合作银行是管理经营型,负责辖内各信用社的资金调剂、现金调拨、干部培训、安全保卫等有偿服务工作。

(三)建立自上而下的农村合作银行领导管理体系。在信用社与农行脱钩的同时,由人民银行牵头,由各级农行信用合作管理部门人员,并抽调人民银行系统的有关人员组成精干的各级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机构,实行二级经营,二级或三级管理。如这一模式近期不能实施,可在中央、省两级建立自律组织,即农村合作银行协会,上虚下实,负责上传下达,贯彻党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发挥服务、协调、纽带、监督、组织和国际交往等作用,以利于人民银行的行业监管,也有利于信用社自主权的发挥。

(四)逐步解决脱钩后信用社的结算问题。可由人民银行建立结算中心统一解决,也可仍挂在农业银行,由农总行制订规划,分批实现县联社营业部参加全国联行和农行省辖联行结算。同时,有步骤地开办信用社代签农行汇票业务和参与同城票据一级交换二级结算,待农村合作银行自成体系后,建立自己的联行体系,解决汇路不畅问题。

三、行社脱钩后对农行的影响及对策

信用社与农行脱钩后,农业银行将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一)资金缺口较大。长期以来,信用社的准备金、备付金和转存款都交存农业银行,已成为农业银行比较稳定的信贷资金来源。如行社彻底脱钩,转存款金额划走,农行资金周转将会出现严重困难。截止1995年底,浙江省农行信用社转存款为139.8亿元,占各项存款总额的31%,其中准备金65.8亿元,备付金36.4亿元;江西省农行信用社转存款为38.3亿元,占各项存款总额的20%,其中准备金15.6亿元。如此巨额的资金一旦划走,必然会给本已资金较为紧缺的农业银行增加新的困难。

(二)对利润实现有较大影响。由于信用社的转存款已成为农行较为稳定的低成本资金来源,行社脱钩后,必将影响农行利润的实现。为深入了解信用社脱钩、转存款划走对农行利润实现的影响程度,我们对浙江省平湖市农行的情况进行了计算分析。1995该行信用社转存款平均余额25180万元,其中:准备金(13%)10601万元,支付保证金(7%)5829万元,转存款为8750元,1995年农行对信用社转存款平均付息率为月息7.89‰,则转存款划走后对平湖市农行的财务影响为:

1.市农行可少交人行存款准备金3273万元(25180×13%),月息7.65‰,与农行付息率7.98‰相比,利差为0.33‰,则年减少利差支出13万元(3273×0.33‰×12);

2.市农行可少交上级行第二准备金4532万元(25180×18%),月息9.45‰,与农行付息率7.98‰相比,利差为-1.47‰,年将减少利差收入80万元(4532×1.47‰×12);

3.因信用社转存款划走,农行资金缺口增加17375万元(25180—2173—4532),市农行需向上级行或资金市场借入,以弥补资金缺口,借入资金平均利率按月息10.8‰计,与农行付息率7.89‰相比,利差为-2.82‰,市农行年增加利差支出为588万元(17375×2.82‰×12)。

上述各项收支增减因素合计,平湖市农行年将增加利差支出655万元,从而影响利润655万元。

因此,信用社与农行脱钩,在给农行带来资金问题的同时,也给农行带来了较为严重的财务影响。

(三)增加了竞争对手。行社脱钩后,农村信用社将是农行强劲的竞争对手。首先是信用社的网点林立,乡镇以下的广阔农村是信用社的天下。乡镇有信用社,较大的村有信用分社,村村设有信用站,拥有群众基础极好的庞大的站干队伍,开办业务有着极为有利的条件,近几年来信用社业务发展很快。1995年末浙江省信用社各项存款519.6亿元,各项贷款386亿元,都大大超过全省农行,列全省各金融机构第一,农行则位居第四。其次是信用社的干部职工吃苦精神比农行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节假日信用社一般都照常营业,而农行除储蓄业务外均不营业,联社、信用社主任下基层抓业务节假日也不例外,工作的干劲、积极性都高于农行,因而业务发展也很快。而农行则由于体制的原因,干部职工仍在吃大锅饭。第三是信用社的广大干部职工,贴近农村,接近农民,得到乡村两级干部的大力支持;又拥有许多优惠政策,如贷款利率可以上浮60%等,这些条件农行是无法比拟的。第四是农行的基层广大职工反映,近几年,特别近两年来,信用社的干部职工意识到与农行脱钩大局已定,从思想上、组织上和工作上作了充分准备,加快了营业用房的新建、扩建、改建和门面装修及电子化的步伐。

(四)交叉贷款、相互借用干部职工问题。江西全省信用联社借调农行干部七八十名,浙江全省行社干部职工交叉603人,其中农行借用信用社职工293人,信用社借调农行干部310人。平湖市农行与信用社有交叉贷款0.5亿元,这种情况在该省其他县(市)农行也同样存在,要予以研究解决。

根据上述情况,结合农行的现状,信用社与农行脱钩后,农行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千方百计消化信用社转存款。信用社脱钩,转存款如果全部划走,必将导致农行资金一时难以平衡,造成农行经营的严重困难,可见转存款全额由农行消化是不合情理的。为此,应争取人民银行的理解和支持,采用以下途径加以解决:一是转存款新老划断,即以信用社的脱钩前或脱钩时某个时点的转存款额为基数,其中非“两金”部分转存款的一定比例(如50%)在脱钩时先归还信用社,其余部分如数保留在农行,新增部分存在人民银行,由农行每年按一定的比例消化,先消化非“两金”部分转存款,再消化备付金、准备金,由农行在年底归还信用社或划归人民银行;二是采取转存款全部划归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提供期限不少于5年的优惠利率再贷款给农行;三是采取脱钩时非“两金”部分转存款归还信用社,由农行划归相当数额的农业、农采贷款给信用社,准备金、备付金保留在农行,由农行逐年消化归还人民银行,或一次性划归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向农行提供期限为5年的优惠利率再贷款。根据两省农行调查测算情况分析,现行转存款约需5—7年才能完全消化。

二是加大组织资金工作的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搞活储蓄所,试行储蓄资金买卖制和柜员制,抓好储蓄网点的集约经营,在重点业务发展区域增加投入,培植一批储蓄余额上亿元的网点;开办筹资新品种,开辟筹资新途径,推广活期支票储蓄、存单抵押贷款等储蓄新业务,推行存贷挂钩,开办各种代收费业务及流动吸储、上门收储业务;抓好对公存款的公关工作,突破传统业务分工的限制,争取邮电、电力、交通、商业等系统到农行开户;行内各部门要通力协作,计划、信贷、资金组织、信用卡、国际业务等部门形成合力抓组织资金工作,要把信贷资金的投向与组织资金挂起钩来,使贷款向存款大户倾斜。

三是积极拓展新业务。要巩固、发展、提高国际业务、信用卡业务的档次和水平,积极扩大服务范围、服务领域和服务规模。在此基础上,努力拓展房地产信贷业务和中间业务,充分发挥农行作为政策性房改业务指定行的优势,以接受地方政府委托取得人民银行支持成立房地产信贷部开办政策性房改金融业务为契机,全面开办城乡房地产信贷业务。并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开办保管箱业务、咨询业务和新的结算业务等,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提高获利水平。信用社脱钩后,行社服务由无偿变成了有偿。根据信用社结算不畅的情况,争取信用社到农行开户,通过农行办理结算;并委托信用社办理金穗卡和农行的国际业务和其它新业务。

四是调整营业网点,明确农行业务的市场定位,形成基本客户群,进行集约化经营。要改变长期以来按行政区划设置营业网点的做法,坚持做到按效益优先原则和经济区域设置营业网点,果断地撤销业务量在保本点以下又无发展前景的营业网点,腾出的人员充实到市区(城区)、城郊和重点集镇网点,并在市区(城区)、城郊、经济开发区抢建一批营业网点。对储蓄余额长期上不去的储蓄网点要进行撤并迁降或采取各种办法搞活。要明确农行的市场定位,根据农行的历史和商业化的要求,市区(县城)、城郊和经济重镇是农行的基本业务区域;产业化农业、重点骨干乡镇企业及城市商贸企业批发市场是农行的基本客户群,要逐步提高基本业务区域和基本客户群的业务比重。在业务经营中,要改粗放分散经营为集约化经营,业务发展的重点、机构网点的设置、基础设施的建设、干部职工的配备和资金的投向投量都要逐步向这些区域、这些客户集中。

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竞争能力。要把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行提高竞争能力的重点来抓,对城区和重点集镇网点要舍得投入,在现代化设备的建设上要舍得花钱,逐步形成网络,实现全国性电子汇兑和区域性的对公和储蓄业务通存通兑,发挥农行的整体功能,树立农行的形象和威望,增强农行的市场竞争能力。

六是简政放权,搞活基层行。农行要搞活,效益要提高,关键在于基层行。为此,各级行要牢固树立为基层行服务的思想,对基层行实施以效益为中心的考核办法,简政放权,增强基层行的活力,在资金投入上、费用开支上要向基层行特别是效益好的行倾斜。

四、对信用社脱钩后农村金融体系的几点思考

中共中央(1996)2号文件指出:“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由合作金融、政策金融和商业金融机构组成的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好地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实际上,在信用社脱钩成立农村合作银行后,其实质是股份制的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虽是国有商业银行,但仍然承担着大量的政策性、准政策性业务。由此,我们对农村金融体系现状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合作金融在新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还是一个缺位。农村信用社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并没有实现中央制定的改革目标——办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目前大部分的农村信用社,追逐利润最大化、服务对象非农化、贷款利率市场化、经营管理商业化。因此它并不是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合作金融组织应该以服务为宗旨,接受入股社员的民主管理,对入股者实行利益返还,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信用社不能恢复合作金融性质的原因不在信用社本身,而是客观上的许多因素造成的,主要是信用社体制几经变更,产权变得模糊;八十年代的信用社改革又正逢农村经济体制的变革,农业比较利益低下使家庭经营层次势单力薄,抑制了投资需求,乡镇农业异军突起使信用社资产日益扩大并有了用武之地;国家没有相应的合作经济和合作金融法规及相配套的优惠政策。这一切就决定了农村信用社恢复合作金融性质的改革目标无法实现。

由于现今的农村信用社还不是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构建新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合作金融成了实际上的缺位。

(二)农业产业化进程迫切需要合作金融为之提供全程服务与现实农村合作金融的缺位成了一大矛盾。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又是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党和政府长期以来采取多种措施,力图增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实践证明,农业的发展只有依靠农业自身的产业化,通过农业的综合开发,实现种养加一条龙、产供销一体化,增加科技投入,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的投入产出率。产业化的进程需要增加投入,而这一投入环节主要在农村和农户这一层次上。浙江省东阳市是个中等发达地区,199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863元,其中: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占43.6%,联户企业收入占19.1%,集体经营收入占0.37%,村办企业收入占8.7%,乡办企业收入占28%。说明家庭和联户经营仍然是农村经济的基础,农业产业化从这方面起步。农业产业化呼唤合作金融为之提供金融服务。但是,普遍的现象是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恰恰不在这个层次上,东阳市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中,农户贷款只占5%。使得与农业产业化密切相关层次的金融服务成了空缺。

(三)农业银行还不是真正的商业银行。农业银行仍承担巨额政策性信贷业务,没有具备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这一向商业化转轨的基本条件。据江西、浙江两省5个县(市)农行统计,1995年底贷款中,支农政策性贷款占30.7%,项目有粮棉大县贷款、商品油基地贷款、农采收购贷款、节水灌溉贷款和村级经济贴息贷款等十多项。而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目前仅仅承担了粮棉油大宗收购和一部分农业开发、扶贫的资金供应,且没有基层网点,全部业务由农行代理,也是一个不完全的政策性银行。

根据上述情况,结合中央的要求,为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尽快形成由合作金融、政策金融和商业金融机构组成的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建议国家成立类似证监会性质的农村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实施对农发行、农行、农村合作银行及农村合作基金会、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以及国家宏观金融政策,监督农村金融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农村金融各机构间的关系,防止农村资金分散使用和流失等。鉴于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已商业化,农村合作基金会又异军突起,建议对现行尚极不规范的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整顿、规范;使其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改造,真正办成农民群众自己的互助合作金融组织,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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