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句法结构平行性的理论思考--兼论“愿动动词+VP”结构的表征_能愿动词论文

关于句法结构平行性的理论思考——论“能愿动词+VP”结构的定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结构论文,句法论文,动词论文,理论论文,VP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一)句法结构的平行性和句法同构理论

句法结构是外部整体功能和内部结构关系相结合的统一体。因此,句法结构的描述分析至少也包括整体功能描述分析和结构关系描述分析这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的分析基本上都属于句法结构的定性分析。

在句法结构的定性分析中,句法结构的平行性是分析原则之一。所谓句法结构的平行性指的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句法结构,如果能够作相同的句法变形,并且得到相同的句法结果,那么这些句法结构就具有句法结构的平行性,或者说,这些句法结构属于同一类句法结构。

句法同构理论是句法结构的定性和分类的基本理论。根据句法同构理论,句法同构分为如下层次或类型。

1.狭义同构的定义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句法结构,如果满足如下条件。

a.层次构造相同(同模);

b.所有相对应的成分的表达功能和语法功能都相同。

那么,它们狭义同构。

例如:张三的书=李四的房子

2.广义同构的定义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句法结构,如果满足如下条件:

a.结构整体的表达功能和语法功能相同(不考虑是否同模);

b.直接成分的表达功能和语法功能也相同。

那么,它们广义同构。

例如:张三的书=李四的新房子

3.异类同构的定义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句法结构,如果满足如下条件:

a.结构整体的表达功能和语法功能相同;

b.结构核心的表达功能和语法功能相同,另一直接成分的语法功能可以不同;

c.结构的直接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相同。

那么,它们异类同构。

例如:漂亮的房子=李四的房子

4.异核同型同构的定义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句法结构,如果满足如下条件:

a.结构整体的表达功能和语法功能相同;

b.结构核心的表达功能相同(语法功能可以不同);

c.结构的整体结构类型相同。

那么,它们异核同型同构。

例如:张三的书=李四的下岗

在传统语言学和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句法分析中,句法结构的平行性和句法同构理论一直作为较为重要的原则和理论运用于句法结构的定性、分类及其检测。

(二)“能愿动词+VP”结构的定性问题

“能愿动词+VP”结构的定性问题是汉语语法学界长期有争议的问题之一。对于“能愿动词+VP”这种结构,我国语法学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状中结构,可以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为代表:

能愿动词又叫助动词,能用在动词、形容词前面表示客观的可能性、必要性和人的主观意愿。……在句子里常作状语,例如“我们要认真对待。”“他能不能来?”“他不会不来。”“春天早已经到了,应该暖和了。”[1]

一种观点认为是述宾结构,可以朱德熙先生的《语法讲义》为代表:

助动词是真谓宾动词里的一类。包括:“能、能够、会、可以、可能、得、要、敢、想、应该、应当、该、愿意、情愿、乐意、肯、许、准、(不)配、值得”等等。

助动词有以下一些特点:

(1)只能带谓词宾语,不能带体词宾语;

(2)不能重叠;

(3)不能带后缀“了”“着”“过”;

(4)可以放在“~不~”的格式里;

(5)可以单说。[2]

说“能愿动词+VP”序列是述宾结构,这一点不能直接证明(能愿动词和VP之间不能插入动态助词“了、着、过”);说“能愿动词+VP”序列是状中结构,这一点也不能直接证明(能愿动词和VP之间不能插入结构助词“地”)。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问题的另一个方面,“能愿动词+VP”结构的定性问题,并不是简单地给这种结构一个名称的问题。对“能愿动词+VP”结构的定性不仅涉及语法分析的原则和方法问题,而且也涉及词类和句法、结构和表达等相关的问题。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进行讨论。

二、朱德熙先生对“能愿动词+VP”结构的分析定性及其问题

(一)朱德熙先生的分析

朱德熙先生根据句法同构理论和句法结构的平行性来识别、鉴定“能愿动词+VP”序列的性质。句法同构理论中对异类同构的条件是:两个句法结构的整体功能相同,它们的推导式之间存在着部分对应关系,亦即具有一定的平行性。例如:

喜欢看买票

喜欢不喜欢看买不买票

喜欢看不喜欢买票不买

喜欢看小说——

喜欢躺着看——

——买一张票

——买明天的票

朱德熙先生写道:

助动词跟它后头的动词之间是修饰关系还是述宾关系,这个问题是有争论的。根据异类同构的原则,我们认为解释为述宾关系是合理的。比较:

Ⅰ是助动词加动词的格式,Ⅱ是述宾结构,Ⅲ是偏正结构。就推导式之间的对应关系看,Ⅰ跟Ⅱ同构,Ⅰ跟Ⅲ不同构(见表1)。[3]

朱德熙先生根据上述推导式和平行性来证明“助动词+VP”序列是述宾结构。上述“助动词+VP”序列的推导式证明了如下三点:

(1)助动词(能愿动词)可以肯定形式和否定形式相重叠,具有谓词性。

(2)“助动词+VP”序列也可以肯定形式和否定形式相重叠,也具有谓词性。

(3)“助动词+VP”序列是谓词性成分连续排列构成的句法结构,或者说是一种谓词性词语串。

(二)朱德熙先生分析定性的问题

但是上述推导式和平行性却不能证明“助动词+VP”序列是述宾结构。举例来说,同“喜欢去”和“买票”具有上述推导式的词语序列并不限于朱德熙先生所说的Ⅲ类中的情况。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些类型。例如:

买票买不买票买票不买

喜欢去喜欢不喜欢去喜欢去不喜欢

去买票去不去买票去买票不去买票

去打工去不去打工去打工不去打工

容易学容易不容易学容易学不容易学

好好学好好不好好学好好学不好好学

认真做认真不认真做认真做不认真做

朱德熙先生认为“容易学”中的“容易”是助动词的用法。我们认为“容易学”中的“容易”仍然是形容词,因为它还可以受程度副词“很”的修饰,而这一功能并不是所有的助动词都具备的。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根据上述推导式和平行性把“去买票、去打工、容易学、好好学、认真做”也确定为述宾结构呢?答案是否定的。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根据上述朱德熙先生所演示的句法结构的平行性来确定“能愿动词+VP”序列的结构性质。

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根据句法结构的推导式和相应的平行性来确定“能愿动词+VP”句法结构的性质呢?这是因为语言事实告诉我们:不同的句法结构可能有相同的推导式。例如:

大家吃得很舒服大家是不是吃得很舒服

在广州吃得很舒服在广州是不是吃得很舒服

而相同的句法结构可能有不同的推导式,例如:

可能满意很可能满意

应该满意很应该满意×

因此,我们认为,仅仅根据句法同构和句法结构的平行性,并不能确定“能愿动词+VP”序列是述宾结构。特别重要的是:我们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句法变形作为句法结构的平行性的条件呢?这是运用句法结构平行性原则的关键!

那么,该如何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笔者认为,我们不妨先解决“能愿动词+VP”序列的定性问题,然后再来讨论句法结构平行性的关键条件问题。

三、句法结构定性分析的相关因素和考察

如前所述,如果仅仅根据朱德熙先生所依据的句法结构的平行性和句法同构理论,我们会得出如下结论:

买票喜欢去去买票去打工容易学好好学认真做

上述这些结构性质不同的句法结构都会被定性为同一种句法结构。问题的症结我们在上面也指出了一部分,即不同的句法结构可能有相同的推导式,而相同的句法结构可能有不同的推导式。其实,涉及句法结构的定性的问题还不仅仅是句法结构的功能和推导式的问题。句法结构的定性涉及的问题范围要更大一些。

(一)句法定性和表达分布

朱德熙先生指出:“进行语法分析,一定要分清结构、语义和表达三个不同的平面。”[4]在结构平面和语义平面的分析方面,汉语语法学界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在表达层面尚存在着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汉语语法研究要取得进展,要完善汉语语法分析,离开表达层面的研究是不行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不要忘记这样一个永远值得牢记的命题,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

如果我们暂且离开结构层面,而从表达层面来观察“能愿动词+VP”序列的定性问题,我们可能会有一些新的发现。

我们先来看下面这个陈述句:

明天下雨。

这是一个肯定陈述句。当我们在这个肯定陈述句中依次加入不同的词语,就会得到如下不同的模态陈述句:

明天必定下雨。

明天肯定下雨。

明天一定下雨。

明天八成下雨。

明天大概下雨。

明天可能下雨。

“明天下雨。”这个陈述句加入“必定、肯定、一定、八成、大概、可能”等词语以后,一方面句子的性质发生了变化,由一般陈述句变为模态陈述句,另一方面句子的肯定的量值也发生了变化。如果借助于多值逻辑系统,我们也可以对上面各句的肯定的值进行刻画。

设MS为模态陈述句,M为模态词,S为陈述句;MS所表达的对事物、世界的确定程度为MS肯定的定值,则上面各句定值可刻画如下:

明天必定下雨。(MS=1)

明天肯定下雨。(MS=1)

明天一定下雨。(MS=1)

明天八成下雨。(MS=0.8)

明天大概下雨。(MS=0.6)

明天可能下雨。(MS=0.5)

在上面的模态陈述句中,“必定、一定、八成、大概”是副词,“肯定”是形容词,“可能”是能愿动词。它们所属的词类不同,但在句子中的作用是相同的。

第一是变性作用,即它们能够改变一般陈述句的性质,将其改变为模态陈述句。

第二是定值作用,即它们能够改变一般陈述句的肯定(或否定)的量值。

从上述两个角度来说,我们可以把“必定、一定、八成、大概、肯定、可能”做一致性处理:

从自然语言逻辑的角度来处理,我们可把它们处理为命题的模态算子,而不是处理为命题的谓词。

从语言表达的角度来处理,我们也认为“必定、一定、八成、大概、肯定、可能”都是类似于算子的修饰性的成分,即状语,而不是句子的谓语动词。

由此,以下推论应当成立:

如果我们认为“必定下雨、肯定下雨、一定下雨、八成下雨、大概下雨”是状中结构的话,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不认为“可能下雨”也是状中结构。

在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中,像“明天可能下雨”、“我们应该完成任务”这样的句子被称为模态句,而“可能”、“应该”这样的能愿动词不是作为谓词、而是作为模态算子来处理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能愿动词+VP”序列也不应该看作述宾结构,而应该看作状中结构。

从表达功能来看,动词是谓词,不仅具有陈述功能,也具有修饰功能。孙德金指出现代汉语的动词直接做状语的状况(如“提前出发、联合开发”等)[5]。作为动词的次类,能愿动词也应该具有修饰功能。所以,能愿动词作为动词的一个小类,做修饰语(状语)应该是一种可能的情况,而不是什么反常的情况。

(二)从骈合结构看“能愿动词+VP”序列的性质

在现代汉语中,同类的词语自然可以构成联合结构,但是,我们必须指出的是,不同类的词语也可以构成联合结构。为了以示区别,我们把异类词语构成的联合结构叫做骈合结构。例如:

厌恶和恐慌谦卑和巴结真情与感动作品与争鸣

环境与发展原理与应用特征与启示挑战与机遇

聪明而智慧安逸和奋斗

值得提出的是,能愿动词和它类词语也可以构成骈合结构。马庆株先生在《能愿动词的连用》一文中指出了能愿动词的连用这一现象。下面是该文中的几个例子:

……应该也可能干得比他们好。

但是,我们有少数同志对于这些应该而又能够解决的问题……

……它能够也应该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6]57-60

上面这些例子中的能愿动词都可以用一定的副词替换,形成骈合结构。例如:

应该也可能干得比他们好——应该也必定干得比他们好。

对于这些应该而又能够解决的问题——对于这些应该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

它能够也应该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它能够也必然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

这种骈合结构很能产。例如:

我们不但应该去,而且必须去——我们不但应该而且必须去。

中国队不仅能够取得胜利,而且必定取得胜利——中国队不仅能够而且必定取得胜利。

以“应该而且必须去”为例,按照马庆株先生的说法,能愿动词“应该”和其后的动词“去”之间是述宾关系,这当然没问题,但是“必须”和“去”之间是什么关系呢?语言事实告诉我们,不同类的词是可以构成并列关系的联合结构或骈合结构的(见上举例)。如果“应该而且必须(去)”是骈合结构,那么“应该”和“必须”同“去”之间就应该是相同的关系,或者同为述宾关系,或者同为状中关系。如果确定为同为述宾结构,那就无法解释“必须”同“去”之间的句法关系;而如果解释为同为状中关系不仅是最好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因为副词“必须”只能做状语,它是无论如何不能带上“去”做宾语构成述宾结构的!现代汉语词类的表达功能和结构功能只能如此,不容随意解说!如果副词“必须”也具有带宾语的功能的话,那么副词还是不是只能做状语的词类呢?

(三)语义格分析和“能愿动词+VP”序列的定性

语法分析和语义分析相结合是语言分析的原则之一。同样,对“能愿动词+VP”结构的分析也应该把语法分析和语义分析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分析的结果更为合理。

在句法结构的格语义分析中,谓语动词根据自身的语义特征,以及和动作行为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分为自主动词和非自主动词,而动作行为的主体也分为自主性动作行为的主体施事和非自主性动作行为的主体当事,动作行为的客体也分为自主性动作行为的客体受事和非自主性动作行为的客体客事。根据语义格分析的基本原则,“能愿动词+VP”结构的语义分析的结果是怎样的呢?

马庆株先生对能愿动词的定义是:能愿动词是只能后加谓词性成分的非自主动词。[6]49这样的话,当我们对“能愿动词+VP”结构充当谓语(或述语)的句子进行语义格分析的时候,又将面临着两种选择。以下面这个句子为例:

中国能办一届成功的奥运会。

上例中的“能办一届成功的奥运会”是一个“能愿动词+VP”结构。如果我们把“能办一届成功的奥运会”这个“能愿动词+VP”结构确定为述宾结构,那么能愿动词“能”就是句子的谓语动词。根据格语义分析的原则,句子中的其他成分是根据它们同谓语动词的关系定格的。因为能愿动词“能”是非自主动词,所以该句子中的主体成分“中国”只能定格为当事,而当事的定义是:事件中非自发动作行为或状态的主体。该句子中的“能”的宾语“办一届成功的奥运会”只能定格为客事,而客事的定义是:事件中非自发动作行为的直接客体。这一语义分析的结果同“中国能办一届成功的奥运会”这个句子表达的语义是大相径庭的:“能办一届成功的奥运会”显然是“中国”主动的、自发的、可控的行为,但是这种主动的、自发的、可控的行为的主体“中国”由于“能”是句子的谓语动词而成为非自发动作行为的主体。这种语义分析的结果就使得“中国能办一届成功的奥运会”这个句子的语义成了一个悖论:要说“中国能办一届成功的奥运会”吧,可是“能办一届成功的奥运会”这一行为是非自主的、非可控的,“中国”就是这一非自主、非可控行为的主体;要说“中国”对于“能办一届成功的奥运会”这一行为是自主的、可控的吧,可是谓语动词“能”却是个非自主动词。究其原因,这一语义悖论的根源就是把“能愿动词+VP”结构定性为述宾结构。

如果把“能愿动词+VP”结构定性为状中结构,那么“中国能办一届成功的奥运会”这个句子的语义分析将很正常,分析的结果也符合我们对这个句子的理解:“中国能办一届成功的奥运会。”这个句子中的谓语动词是自主动词“办”,“办”这一自主的、可控的行为的主体是施事“中国”,“办”的客体是自主的、可控的行为的结果“一届成功的奥运会”。能愿动词“能”是一个模态算子,表示主体主观上的能力。整个句子表达的语义是“中国主观上有能力办一届成功的奥运会”。

四、结语

本文从平行性、表达分布、骈和结构和语义格分析等角度对“能愿动词+VP”结构的定性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把“能愿动词+VP”结构定性为述宾结构不利于表达分析,难以进行相关的骈合结构的分析,更不利于句子的格语义分析;而把“能愿动词+VP”序列定性为状中结构是更为合理的选择。

然而,我们还留下一个问题没有完全解决,那就是句法结构的平行性的原则问题。为什么朱德熙先生依据句法结构的平行性原则对“能愿动词+VP”结构的定性会出现偏误呢?我们觉得,其主要问题在于朱德熙先生在依据句法结构的平行性原则进行分析时没有找到关键的句法变形特征,而只是用次要的句法变形特征进行句法结构平行性的分析,这就难免偏颇。我们所说的关键的句法变形特征应该是具有排他性的句法变形特征。例如,对于述宾结构来说,“V不VO”和“VO不VO”这两个句法变形就不足以把述宾结构和其他的由谓词连续排列构成的句法结构区分开来。句法结构平行性的关键变形特征的选择是一个高难度的任务,远非笔者一人之力所能胜任。这就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的努力了。

标签:;  ;  ;  ;  ;  

关于句法结构平行性的理论思考--兼论“愿动动词+VP”结构的表征_能愿动词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