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贡献与误区_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贡献与误区_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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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进行了艰苦的探索和有益的研究。以历史眼光和辩证方法看待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无疑会对今天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产生积极影响。

一、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卓越贡献

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家的设想,社会主义是一个无商品、无货币、无信用的社会,也即是说,由国家计划管理生产,由国家直接分配企业生产的产品。恩格斯指出:“一切生产部门将由整个社会来管理,也就是说,为了公共的利益按照总的计划和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①并说:“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②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曾经设想比较快地取消商品生产和货币关系,但很快发现在现实经济中是得不通的,所以1921年起转而实行新经济政策。社会主义现实中出现了马克思恩格斯所不能预见的新情况。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表明,发展商品经济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不可逾越的阶段。50年代末期以前,在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中,毛泽东同志坚持实事求是,并取得了卓越的成绩。毛泽东关于商品经济的理论表现了历史先进性。

1.不同所有制的存在,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产生的前提。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制形式,也还存在其它的非公有制形式,只要两种所有制没有变为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要存在,“只要还存在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极其必要,极其有用。”③他尖锐地批判了那些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观点。认为这种观点不懂得社会主义制度下利用商品生产的重要性,不懂得社会主义现阶段只有实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才能进行正常的城乡经济交流和巩固工农联盟。否则只能剥夺农民,损害农民的积极性,就会使我们犯政策上的错误。如果损害了五亿农民,就动摇了工农联盟的基础,就会使台湾高兴,这是十分危险的。

2.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最终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我国“现阶段”需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毛泽东指出:“两种所有制存在是商品生产的主要前提,但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生产力水平有密切关系。因此,即使是过渡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产品还不很丰富,某些范围内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仍然有可能存在。”鉴于50年代我国生产力水平较低,而且经历了漫长的自然经济时期,重农轻商的传统源远流长,因此,毛泽东指出:“中国是原来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比印度、巴西还落后。……很需要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④由于中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低,短期内不可能过渡到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因此,不能过早地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而且必须通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来大力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提高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力水平。毛泽东主持召开的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继续发展商品生产和继续保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是两个重大的原则,必须在全党统一认识。有些人在企图过早地进入‘共产主义’的同时,企图过早地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早地否定商品、价值、货币、价格的积极作用,这种想法对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是不利的,因而是不正确的。”

3.发展商品经济必须利用价值规律。1956年4月,在总结苏联经验教训时,毛泽东不赞成苏联违背价值规律而剥夺农民的做法,《论十大关系》一文指出:在我国,“工农业品的交换,我们是采取缩小剪刀差,等价交换或者近乎等价交换的政策。”这是符合价值规律的。1958年11月召开的第一次郑州会议上,针对当时有些人避而不使用商品生产、价值规律等有积极意义的概念,毛泽东指出:“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不彻底、不严肃的态度。”在1959年2月召开的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毛泽东尖锐地批评“一平”(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二调”(无偿占用生产队劳力、物力)的“共产风”,是对价值规律、等价交换原则的否定,是对别人劳动的无偿占有,是对农民劳动成果的剥夺。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并指出,价值规律、等价交换不仅在人民公社内部存在,而且社与社之间、队与队之间、社队与国家之间,在经济上只能是买卖关系,只能实行等价交换,不能搞无偿占有。1959年3月30日,毛泽东在批转山西省委的一个文件时说,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几千万干部和几千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⑤这里实际上肯定了价值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人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不能违背它,应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4.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不会走向资本主义。1958年,有些人向往共产主义,也急于跃入共产主义社会,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认为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对此,毛泽东指出,商品生产不但资本主义社会有,封建社会以至奴隶社会也有,为什么社会主义社会不能有呢?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并不能相提并论。商品生产也决非是不依赖周围环境、周围经济条件而独自存在的东西。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相联系时是资本主义的,而它与社会主义相联系时则是社会主义的,因为“我国现在的情况是,已经把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全民所有制,已经把资本家从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中挤出去,现在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领域中占统治地位的是国家和人民公社,这同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有本质差别的。”强调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不要怕,因为它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进行的”⑥,所以绝不会引向资本主义。

二、毛泽东商品经济理论的局限性及其实践中的摇摆不定

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贡献是巨大的,也是先进的。因为他的理论超越了同时代的人们和经典著作中的设想,把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探索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不仅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内容,也为后人在这个问题上继续探索前进开辟了崭新的起点。不过,由于探索本身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及对客观经济规律认识的不深刻,使得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和实践有着很大局限性。

1.提倡供给制与反对“一平”“二调”相悖。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毛泽东对办公共食堂等平均主义供给制极感兴趣,认为战争年代的供给制是先进的,因而主张搞供给制,废除工资制。后来,在这种思想支配下,毛泽东肯定了张春桥提出的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主张,认为除某些观点是片面的以外,其基本点是“正确的”,主张破除级别、工资等级这样一些体现按劳分配的分配形式,代之以供给制。然而供给制在实践中只能产生平均主义。毛泽东一方面反对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提倡商品等价交换,另方面主张废除工资制,搞供给制,又导致没有竞争的平均主义。这表明毛泽东关于商品经济的理论尚未形成完整的科学理论系统。

2.“计划第一、价值第二”的提法与价值规律的要求相悖。毛泽东认为价值规律在商品生产中还起作用,但主要是从加强经济核算的角度来说的。在谈到价值规律和计划工作的关系时,毛泽东强调价值规律是计划工作的工具,并提出了计划第一、价值第二的价格政策。“我们搞大跃进,就不是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来搞的,而是根据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根据我国扩大再生产的要求来搞的。如果单从价值规律的观点来看我们的大跃进,就必然得出‘得不偿失’的结论……从局部、短期看,大炼钢铁好象是吃了亏,但是从整体、长远来看,这是非常值得的。”⑦实践证明,凡违反经济规律的经济活动,不论从整体看还是从长期看,均是得不偿失的。这也表明毛泽东并未遵循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经济规律,也并未认识到计划工作必须以遵循价值规律为前提。

3.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对商品生产加以限制的主张与发展商品生产不会引向资本主义的观点相悖。在大跃进时期,毛泽东对商品问题态度犹豫,时而提出要取消工资制,恢复供给制,时而又觉得商品生产不是太多,而是太少,需要极大地发展。可是到了60年代,毛泽东对商品经济问题的认识发生了严重的倒退。60年代初期以后,逐步形成了要取消商品、货币、工资等级制度的观点,并下决心要消灭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制度。1974年12月26日,毛泽东对周恩来的谈话中指出:“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⑧这表明毛泽东已把商品生产同资本主义联系起来,把商品生产看作是产生资产阶级的温床、复辟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十年“文革”时期,商品、货币、利润和奖金统统被划为资本主义的东西,结果是国家实行直接控制的产品经济,市场交换的范围越来越小,国民经济也随之被统死。由此可见,限制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换,也就限制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就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表明,毛泽东关于商品的经济理论的不成熟和在实践中的摇摆不定,给我们留下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三、毛泽东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现实意义

尽管毛泽东商品经济理论中存在一些自相矛盾的观点,但从总体看,其科学成份远居主要地位。我们对待毛泽东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态度应该是,从毛泽东商品经济理论宝库中挖掘闪光的东西,用其正确的商品经济理论指导当今伟大的经济建设事业,同时也扬弃其错误的成份,避免我们的经济改革再走弯路。

毛泽东关于商品经济的正确论述,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仍然具有指导意义,或者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吸纳了毛泽东商品经济理论中许多科学成份。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关系,就其内在逻辑关系来说,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商品是用来交换(出卖)的劳动产品,而要交换就要进入市场,可见商品和市场是相对统一的。

既然只有为交换而生产的产品才是商品,那么也只有为市场而生产的经济才能称为商品经济,没有市场,商品经济就会终止。市场是什么?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的分工,使它们各自的产品互相变成商品,互相成为等价物,使它们互相成为市场。”⑨列宁说:“‘市场’这一概念和社会分工(即马克思所说的是‘任何商品生产的共同基础’)这一概念是完全分不开的。哪里有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那里就有‘市场’。”⑩可见,市场是社会分工基础上形成的,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关系,市场从来就是一个经济问题,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的外在表现,商品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

由上述可知,商品与市场、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不仅是统一的而非对立的关系,而且它们本身都不带有社会制度的特征,也不含任何阶级属性的内容。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和市场、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关系,同以往其它社会制度下的关系一样,也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因而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的正确论述和独到见解,对于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仍然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值得我们研究、学习和借鉴,并在新的实践中总结和提高。

注释:

①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版,第217页。

②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3月版,第307页。

④-⑤毛泽东《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谈话记录》,1958年11月。

⑥参见《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1958年12月10日。

⑦转引自石仲泉《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经济日报》1986年9月3日。

⑧转引自唐振南《毛泽东回湖南纪实》,湖南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235-236页。

⑨《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11月版,第718页。

⑩《论所谓市场问题》,《列宁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10月第2版,第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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