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格斯与马克思关系的几点看法_德意志意识形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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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恩格斯与马克思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一个课题

马克思主义研究中,无法回避恩格斯与马克思的关系问题。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的,但马克思、恩格斯毕竟不是同一个人,并不长有同一个思维的大脑,他们是两个独立的思维主体。这一事实必然地产生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关系问题:第一,他们两人在马克思主义创立过程中的作用、地位问题。第二,不论他们在马克思主义创立中的地位如何,都会产生理解、解释者与被理解、被解释者的关系问题。

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特别是恩格斯)已经提出并论述过他们的关系问题,而马克思主义研究界也一直在研究他们之间的关系问题。人们对恩格斯与马克思关系的看法,总的可以分为“一致论”和“对立论”两类。在“一致论”内部,按照恩格斯与马克思思想内容的关系来看,又有“一体论”和“差异论”两种不同的看法;而按照恩格斯与马克思在马克思主义创立过程中的地位、作用来看,又有马克思“拉第一小提琴”和恩格斯“拉第一小提琴”两种不同的看法。

对恩格斯与马克思关系的研究,从来都不是出于对恩格斯、马克思纯粹个人关系的兴趣,而总是与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理解把握联系在一起的。对恩格斯与马克思关系的研究,总涉及到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问题,涉及到“什么是马克思主义”这个重大问题,例如,“对立论”通过否定恩格斯、肯定“青年马克思”的思想而否定马克思主义的一些重大基本原理;“一体论”的观念,实际上会把恩格斯的著作摆到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真正源泉的首位,而马克思主义的真正的首要的源泉,马克思创立马克思主义的著作,反而被忽视了,由此产生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些不正确、不深刻的理解;认为恩格斯在马克思主义创立中是起主导作用的这一观念,会进一步加强“一体论”已经造成的结果,即主要通过恩格斯的著作来理解马克思主义,从而忽视马克思的一些重要思想,等等。因此,关于恩格斯与马克思关系的研究、争论,并不是脱离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总课题的无谓之举,而是服务于这一总课题的分课题。

本文对恩格斯与马克思的关系提出一些看法,希望能有助于对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理解。

二、恩格斯与马克思不是对立而是一致的

“对立论”实际上是由把“青年马克思”作为马克思的真正原型而产生的。“对立论”者以1845年以后的恩格斯为恩格斯的原型,以1845年以前的马克思为马克思的原型,于是得出结论说,恩格斯与马克思是对立的。这里确实存在着对立。但这不是恩格斯与马克思这两个马克思主义者的对立,而是马克思主义者的恩格斯与“青年马克思”的某些思想的对立。因此,恩格斯与马克思关系的对立论,是“两个马克思的对立”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当然,从形式上看,坚持恩格斯与马克思的对立论并不直接要求坚持“两个马克思的对立”论,多数“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和苏联、东欧、中国的一些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可以坚持恩格斯与马克思关系上的对立论,但同时否定“两个马克思的对立”论,他们认为马克思是统一的,但统一于“青年马克思”。而以“青年马克思”为马克思的原型,正是西方学者的“两个马克思的对立”论的基本思想。因此,要驳倒马、恩“对立论”,就必须批判“两个马克思的对立”论;而批判“两个马克思的对立”论,不是要去否定“两个马克思的对立”的事实,而是要否定以“青年马克思”为马克思的真正原型。只有承认“两个马克思的对立”这一事实,同时肯定“老年马克思”是马克思主义者的马克思,我们才能有力地反对“两个马克思的对立”论,也才能反对恩格斯与马克思的对立论。当我们不是去考察1845年以后的恩格斯与“青年马克思”的关系而考察1845年以后的恩格斯与马克思的关系时,我们就看不到恩格斯与马克思的对立,他们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恩格斯与马克思关系的“对立论”的依据是错位的。

反对恩格斯与马克思关系的“对立论”的真正意义在于:反对以“青年马克思”作为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真正源泉,反对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超越”的理解、“人道主义”的理解、“存在主义”的理解、“选择论”的理解,等等,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路线、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历史决定论,等等。在这些重大问题上,马克思与恩格斯是一致的。

三、恩格斯与马克思不是“一体”而是有差异的

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是肯定恩格斯与马克思关系的一致性而否定“对立论”的,这一立场是正确的。但是也应当看到,传统马克思主义研究对恩格斯与马克思(以及列宁与恩格斯和马克思等等)的一致关系的看法带有绝对化的倾向,把一致、统一看作是无差异的一致、统一,“一致论”变成了“一体论”。在传统的理解中,“马恩列斯毛”似乎是一个人的名字,长有共同的思维头脑。在“一体论”观念的实际支配下,人们认为完全可以根据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著作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方面的情况尤其是如此,我们过去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著根据主要是恩格斯、列宁等人的著作,而马克思创立马克思主义时期的著作,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源泉,反而被忽视了。在“一体论”观念的统治下,人们是不能提出恩格斯与马克思在思想上的差异问题的,谁提出这个问题,谁就会被指责为制造“对立论”。直到现在,“一体论”的观念还支配着某些人的头脑。我在我的《马克思的哲学在理解中的命运》一书中,曾探讨过恩格斯与马克思在哲学思想上的一些重大差别,有人就指责我的观点为“对立论”。在此我重申,我不同意“对立论”而主张“一致论”,但我所主张的“一致论”不是“一体论”而是有差异的统一论。看不到恩格斯与马克思在哲学理解上的差异,就不能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运动,就不能突破“辩证唯物主义”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体系。说句公道话,如果把恩格斯、列宁的著作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正源泉,那么,“辩证唯物主义”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基本上是正确的,那是几代马克思主义者依据恩格斯、列宁的著作努力理解的结果。如果人们认为这种理解与马克思创立的哲学还有一定的差距,那么,就必须从根源上去寻找造成这种理解上的差异的原因。造成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解方式的原因之一,就是把恩格斯、列宁的著作放在了源泉的首位,而真正的首要的源泉——马克思的著作,却被忽视了。

在马克思主义理解史上,在“一致论”的基础上严肃认真地从思想方法的角度提出恩格斯与马克思差异关系的,葛兰西可算是第一个人,他的意见值得我们重视。葛兰西说:“在研究独创的或者新颖的思想时,人们只是在其次才考虑到其他人在这种思想文献记载过程中所作的贡献。正是在这方面,至少作为一般原则和作为方法,应当提出实践哲学的两位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的同质的关系问题。当其中的一位或另一位根据他们的相互一致提出一个论断时,这个论断只在那个问题上才有效。甚至其中的一位为另一位的著作写了几章,这个事实也并不是应该把该书看成是他们完全一致的产物的绝对理由。不需要低估第二位[恩格斯]的贡献,但也不需要把第二位和第一位[把恩格斯和马克思]等同起来,人们也不应该认为[恩格斯]归诸于[马克思]的一切东西都是绝对真实的,不渗入任何其它东西的。当然,[恩格斯]证明在著作史上是独一无二地无私的和没有个人虚荣心的,但这并不是问题所在;这也不是一个怀疑[恩格斯]在科学上的绝对的诚实的问题。问题在于[恩格斯]并不是[马克思],而如果人们要知道[马克思],人们就须首先在他的真正的著作中,在那些由他直接负责发表的著作中去寻找他。……的确,[恩格斯]的阐释(其中有些是相对地系统的)现在被提到作为一种真正的源泉、而且是唯一真正的源泉的首位”。[1]葛兰西这里批评的“[恩格斯]的阐释现在被提到作为一种真正的源泉、而且是唯一真正的源泉的首位”的做法,实际上正是我们过去的作法,这种做法是以“一体论”为依据的。葛兰西是反对马、恩对立论而赞成统一论的,但也不同意一体论,主张差别论,提出了“恩格斯不是马克思”这个著名论断。对这一论断,不能从对立论的立场去理解,而只能理解为马、恩差异论。

现代解释学为理解恩格斯与马克思思想的差异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与恩格斯共同创立的,但由于马克思、恩格斯是两个独立的思维主体,他们在创立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就有一个主从的关系。这样,从属者(这里不包含有被动接受的含义)对于主导者就有一个理解与被理解、解释与被解释的关系。从理解与被理解、解释与被解释的关系来考察恩格斯与马克思的关系,就进入了解释学的视野。现代解释学指出,理解和对象(被理解者)之间具有一种从根本上说不能消除的“间距”,也称“疏异化”、“远化”,说的是理想不可能与对象完全一致,总存在着某种差异。如果肯定马克思在马克思主义的创立中是“拉第一小提琴”的,那么,恩格斯就具有了双重身份:他既是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之一,又是马克思思想的理解者、解释者,他对马克思思想的理解、解释与马克思的思想之间,就会存在着一种“间距”,一种差异。如果像广松涉那样把恩格斯和马克思的关系颠倒过来,恩格斯是拉提一小提琴的,马克思是向恩格斯学习的,那么,只是改变了理解者的角色,而不能改变理解和对象之间的差异关系。

对恩格斯的理解解释与马克思思想之间的具体差异,当然必须作实事求是的研究分析。我在《马克思的哲学在理解中的命运》一书中,曾具体地考察了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解释与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之间的差异,这里就不重复了。我对恩格斯与马克思思想之间的具体差异关系的看法可能是错误的、片面的,但不能一谈恩格斯与马克思思想之间的差异关系就说是“对立论”。因此,我要特别强调这样一种观念、一种思想方法,即不能把恩格斯对马克思思想的理解解释看作是对马克思思想的完全“复原”,毕竟“恩格斯不是马克思”。在解释学的视野中考察恩格斯与马克思的关系,不涉及他们的思想谁高谁低、谁对谁错的问题,而只涉及理解者和被理解者之间的同一性关系问题。

反对“一体论”的真正意义在于:改变过去主要以恩格斯、列宁等人的著作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做法,把马克思的著作摆到马克思主义的真正源泉的首位,反思、超越对马克思主义的传统理解,推进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解。

四、在马克思主义的创立中,马克思是“拉第一小提琴”的

一般都认为,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马克思是“拉第一小提琴”的,即马克思起了主导的作用。日本学者广松涉通过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创作的原始进程的研究,把传统的观念颠倒过来,认为在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过程中,恩格斯才是第一小提琴手,马克思是向恩格斯学习的。他的主要根据是:(一)恩格斯晚年关于他和马克思关系的说明不过是一种自谦之词,不足为凭;(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是由恩格斯执笔的;(三)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以前,恩格斯的思想一直领先于马克思。我认为,广松涉的结论过于轻率,不能令人信服。

考察恩格斯与马克思在马克思主义创立过程中的地位、作用问题,应当注意这样几个方面,(一)马克思、恩格斯对他们在马克思主义创立中的地位、作用的说明;(二)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前的思想进程;(三)《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过程;(四)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后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进程。通过对以上方面的考察,我们完全可以维持原来的结论:在马克思主义创立中,马克思是“拉第一小提琴”的。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他们在马克思主义创立过程中的地位、作用,是有过明确的看法的,这些看法都表明,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两人共同创立的,另一方面,马克思在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过程中起主导的作用。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谈到了他的思想发展进程,他说:“为了解决使我苦恼的问题,我写的第一部著作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的分析,……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象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十八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我在巴黎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后来因基佐先生下令驱逐移居布鲁塞尔,在那里继续进行研究。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表述如下:……”[2]引文中的省略部分就是众所周知的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经典表述。在《序言》中,马克思也肯定恩格斯“从另一条道路(参看他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得出同我一样的结果,当1845年春他也住在布鲁塞尔时,我们决定共同钻研我们的见解与德国哲学思想体系的见解之间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3]马克思的说法能直接表明的是:一,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的,他们是一致的而不是对立的;二,马克思的观点是他独立研究的结果,而不是像广松涉所说的那样,是向恩格斯学习的结果。

在马克思在世特别是去世之后,恩格斯对他和马克思在马克思主义创立过程中的作用、地位问题有过多次说明,肯定马克思在马克思主义创立过程中是“拉第一小提琴”的,马克思主义主要是由马克思创立的。下面把恩格斯的说明按时间顺序摘录如下:1877年,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说:“第一个给社会主义、因而也给现代整个工人运动提供了科学基础的人——卡尔·马克思,于1818年生在特利尔。”[1]“在马克思使自己的名字永垂科学史册的许多重要发现中,这里我们只能谈到两点。……[5]1883年3月14日,马克思刚逝世,恩格斯在给李卜克内西的信中说:“我们之所以有今天,都应归功于他(马克思);现代运动当前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应归功于他的理论和实践的活动;没有他,我们至今还会在黑暗中徘徊。”[6]1884年10月,恩格斯在给贝克尔的信中说:“我一生所做的是我被指定做的事,就是拉第二小提琴,而且我想我还做得不错。我高兴我有象马克思这样出色的第一小提琴手。当现在突然要我在理论问题上代替马克思的地位去拉第一小提琴时,就不免要出漏洞,这一点没有人比我自己更强烈地感觉到。而且只有在更猛烈的狂风暴雨期来到时,我们才会真正感受到失去马克思是失去了什么。我们之中没有一个人象马克思那样高瞻远瞩,在应当迅速行动的时刻,他总是作出正确的决定,并立即打中要害。诚然,在风平浪静的时期,有时事件证实正确的是我,而不是马克思,但是在革命的时期,他的判断几乎是没有错误的……”[7]1885年,恩格斯在为马克思的《雾月18日》第三版所写的序言中说:“正是马克思最先发现了伟大的历史运动规律,根据这个规律,一切历史上的斗争,无论是在政治、宗教、哲学的领域中进行的,还是在任何其他意识形态领域中进行的,实际上只是各社会阶级的斗争或多或少明显的表现,而这些阶级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的冲突,又为它们的经济状况的发展程度、生产的性质和方式以及由生产所决定的交换的性质和方式所制约。”[8]恩格斯还在《反杜林论》第三版序言中说:“顺便指出:本书所阐述的世界观,绝大部分是由马克思所确立和阐发的,只有极小的部分是属于我的,所以,我的这部著作没有他的同意就不会完成。”[9]1886年初,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说:“从黑格尔学派的解体过程中还产生了另一个派别,唯一的产生真实结果的派别。这个派别主要是同马克思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他还为这一段话加了这样一个很长的说明:“请允许我在这里作一点个人的说明。近来不止一次地提到我参加了制定这一理解的工作,因此,我在这里不得不说几句话,把这个问题澄清。我不想否认,我和马克思共同工作四十年,在这以前和这个期间,我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地参加了这一理论的创立,特别是对这一理论的阐发。但是,绝大部分基本指导思想(特别是在经济和历史领域内),尤其是对这些指导思想的最后的明确的表述,都是属于马克思的。我所提供的,至多除几个专门的领域外,马克思没有我也能很容易地做到。至于马克思所做到的,我却做不到。马克思比我们一切人都站得高些,看得远些,观察得多些和快些。马克思是天才,我们至多是能手。没有马克思,我们的理论远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所以,这个理论用他的名字命名是公正的。”[10]1888年1月,恩格斯在为《共产党宣言》英文版所写的序言中说:“虽然《宣言》是我们两人共同的产品,但我终究认为必须指出,构成《宣言》核心的基本原理是属于马克思一个人的。”[11]“这一思想(指历史唯物主义基本思想——引者注)在我看来应该对历史学做出象达尔文学说对生物学那样的贡献,我们两人早在1845年前的几年中就已经逐渐接近了这个思想。至于当时我个人独自在这方面达到了什么样的进展,从我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中可以明白看出。但是到1845年春我在布鲁塞尔重新会见马克思时,他已经把这个思想整理出来,并且用几乎象我上面的叙述中所用的那样清晰的语句向我说明了。”[12]1892年,恩格斯在他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的再版序言中说:“1844年还没有现代的国际社会主义,从那时起,首先是并且几乎完全是由于马克思的功绩,它才彻底发展为科学。”[13]1893年7月14日,恩格斯在给梅林的信中说:“我从末尾(指梅林的《莱辛传奇》一书的末尾——引者注),即从《论历史唯物主义》这篇附录说起。在这里主要的事实您都论述得很出色,对每一个没有成见的人都是有说服力的。如果说我还有什么异议,那就是您加在我身上的功绩大于应该属于我的,即使把我经过一定时期也许会独立发现的一切都计算在内也是如此,但是这一切都已经由眼光更锐利、眼界更开阔的马克思早得多地发现了。如果一个有幸能和马克思这样的人一起工作四十年之久,那么他在后者在世时通常是得不到本来似乎应当得到的承认的。后来,伟大的人物逝世了,他的不大出色的战友就很容易被给予过高的评价——而这种情况看来现在就正好落在我的身上。历史最终会把一切都纳入正轨,但到那时我已经幸福地长眠于地下,什么也不知道了。”[14]以上的材料不会是全的,但足以能说明问题。广松涉认为,恩格斯的上述说法只是恩格斯的谦虚之词,不符合事实。我们认为,恩格斯的上述说法,当然表现了恩格斯的谦虚,但这种谦虚是实事求是的。广松涉把恩格斯的谦虚理解为不顾他和马克思的真实关系的“谦虚”,这就产生了双重的贬低;既贬低了恩格斯,也贬低了马克思。把恩格斯的谦虚说成是不顾事实的虚假之言,这是对恩格斯的贬低。另一方面,又在双重意义上贬低了马克思。一,由于给了恩格斯在马克思主义,创立过程中的作用以“过高的评价”,把马克思看作是恩格斯的学生,从而贬低了马克思。二,说恩格斯“谦虚”,就是说马克思不谦虚,从而贬低了马克思。

(二)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创作的原始过程的研究,不仅表明了马克思、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的共同创始人,而且表明马克思在这一创立过程中是起主导作用的。

《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手稿的主要部分是由恩格斯执笔的,这一事实已经得到确认。广松涉由这一事实得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基本思想是由恩格斯独立提出的,马克思只是“向恩格斯学习”这一结论,我们认为是缺乏说服力的。对《形态》写作的原始过程中的研究表明,马克思在《形态》的写作中处于主导的地位。

1.《形态》写作时,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共同在场的,而不是由恩格斯独立写作后让马克思看的。直接的证据至少有两点:一,有一个地方,马克思接着恩格斯的写作写了一段话,恩格斯再接着马克思的话再往下写;二,在手稿的空白处,两人在休息时画了一些人物,马克思在恩格斯画的人物上加了一些东西。以上两种情况,只有在两人共同在场创作时才会出现。既然是共同在场,就会有讨论,就会有一种可能,马克思表述了他的基本思想,由恩格斯执笔。这当然还只是推论,只是提出一种可能性,还不是表明马克思起主导作用的直接证据。

2.马克思对《形态》的手稿进行了直接的删改、补充,而且不是限于语法意义上的语言修改,而是有思想观点上的表达;马克思还为第一章写了序言,而恩格斯对马克思写的序言没有任何修改。这些事实是马克思在《形态》创作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的直接证据。两人合作创作某一作品,执笔者可以是主导者,也可以不是主导者,但一般说来,对作品的修改者总是主导者。作品如果是由主导者执笔创作的,从属者一般不会直接修改主导者的作品;作品如果是由从属者执笔的,则主导者可以直接加以修改。

3.《形态》的创作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写作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对原写作计划进行了调整。在两人合作的情况下,调整写作计划通常是由主导者进行的。我们可以看到,《形态》的分编符号(即将初稿中的有关材料放到新计划中的哪一部分的符号)是由马克思写的,这是表明马克思在《形态》创作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又一直接证据。

(三)对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前的思想发展进程的研究表明,在《形态》写作前,马克思的思想处于领先的地位,《形态》主要体现马克思已经形成的思想。

《形态》的创作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它是马克思、恩格斯此前思想发展的一个结果。要确定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的创作中谁处于主导的地位,不能简单地看《形态》是由谁执笔的,而要看此前两人思想发展的水平,要看《形态》的思想主要体现了谁的思想。如果如广松涉所说,此前恩格斯的思想总的来说是领先于马克思的,《形态》主要体现了恩格斯先前的思想,那么,我们当然有根据说,恩格斯在《形态》的创作中处于主导地位。但如果事实并非如此而是相反,即此前马克思思想的发展总的说来是处于领先地位,《形态》体现的主要是马克思的思想,那么,我们只能说,《形态》的创作不管是由谁执笔,马克思在《形态》的创作上实际是处于主导地位的。我认为,事实正是与广松涉所说的相反的情况。

从共产主义立场和理论方面来说,恩格斯确实在时间上比马克思较早转向共产主义。恩格斯在1842年底至1843年初就转向共产主义,而马克思大概要到1843年下半年才转向共产主义(顺便指出,广松涉认为马克思在1844年初即发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和《论犹太人问题》时还不是共产主义者,这是没有根据的。这篇文章已经提出了共产主义的两个基本标准即消灭私有制和诉诸无产阶级的问题,而这两篇章是在1843年下半年写的,恩格斯在1843年下半年写的介绍大陆社会主义运动的文章中,提到了大陆上的共产主义者的名单,其中就有马克思的名字)。但是应当指出,后来转向共产主义的马克思在理论上领先于较早转向共产主义的恩格斯。恩格斯转向共产主义的哲学基础是黑格尔主义,而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则是以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哲学为基础的;恩格斯的共产主义思想中较多地体现了三大空想社会主义的成份,例如,恩格斯把他们的社会主义叫做“德国有教养的阶级的共产主义”,实现共产主义主要通过说服教育、试验、高额累进税等手段,而革命只是作为不得已的手段,等等。马克思的人道主义的共产主义理论虽然说还不是科学的共产主义理论,但更具理论性,通过对异化劳动的分析来论证共产主义的合理性和必然性。马克思对异化劳动的分析,使他进到了唯物史观的入口处。

从哲学思想的发展来说,马克思一直是领先于恩格斯的。马克思1837年初夏通过博士俱乐部(这是青年黑格尔运动的核心组织)的影响转向青年黑格尔运动,而恩格斯在1839年通过施特劳斯作品的影响转向青年黑格尔运动;马克思有一个以“莱茵报”为阵地运用黑格尔主义分析社会问题从而展现他的世界观的经历,恩格斯这一时期的理论活动相对来说没有马克思那样活跃;马克思1843年初就脱离黑格尔而转向费尔巴哈,而恩格斯脱离黑格尔的影响转向费尔巴哈的时间较晚,从《神圣家族》中可以明显地看出转向费尔巴哈,但在此前则不明显,有证据表明,恩格斯在1843年底还持一种黑格尔主义的立场;马克思在1845年初就写作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通过批判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而创立了“新唯物主义”,而恩格斯在1844年底至1845年初仍在崇拜费尔巴哈,他在1845年2 月发表的《共产主义在德国的迅速发展》一文中还称费尔巴哈是“德国当代最杰出的天才的哲学家”。[15]当然,这一文章的写作时间要早一些。

只要把《德意志意识形态》和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比较一下,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形态》中所体现的对人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解,对社会生活本质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解,对意识的现实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解等等基本思想,是和《提纲》相一致的,而其思想萌芽,还可以更进一步追溯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论犹太人问题》、《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等著作。恩格斯自己说,在他和马克思1845年初在布鲁塞尔会面时,马克思已经以十分清晰、准确的语言向他表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

(四)在《形态》之后,马克思主义新世界观主要是通过马克思的著作而问世的,这从另一个侧面证明马克思在马克思主义的创立中居于主导地位。

《形态》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写完,也没有出版,因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还没有能公开问世。马克思、恩格斯必须通过别的著作的出版来使自己的世界观公开问世。马克思主义新世界观的第一次问世是在马克思的《哲学的贫困》这一著作中,接着,在更完整的意义上是在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中。大家知道,《共产党宣言》虽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共同作品,但主要是马克思的,它是作为恩格斯提供的《共产主义问答》的替代物而成为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宣言的。

五、恩格斯在马克思主义的创立和发展过程中有独特的贡献

我们说马克思在马克思主义的创立、发展中起主导地位,并不意味着恩格斯只是马克思思想的简单解释者。在马克思主义的创立、发展中,恩格斯有自己的独特贡献,他无愧于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之一,无愧于马克思的伟大战友。受篇幅的限制,本文不能详细地说明恩格斯的独特贡献,而只能简要地指出几个要点。(一)恩格斯不依赖于马克思而是通过“另一条道路”达到了与马克思大体相同的理论水平,即达到了历史唯物主义,这是马克思也肯定的。(二)恩格斯执笔写作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最重要的一章,即“费尔巴哈”章,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新世界观的基本原理。(三)恩格斯在《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费尔巴哈论》等著作中,系统地阐发了马克思主义的物质一元论的世界观,加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般世界观(本体论)基础。在马克思、恩格斯创立新唯物主义的时候,他们主要强调的是科学实践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而对于物质一元论的思想则较少论及,这是一个薄弱部分,后来杜林等人正是利用这一薄弱点,从一般世界观上发起向马克思主义的进攻,恩格斯在反对杜林的时候,就出色地阐发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般世界观部分,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更加巩固。(四)恩格斯专门研究了自然科学,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从而以自然科学的成果加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五)恩格斯写作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完成了马克思的遗愿,以原始史的研究成果为依据,进一步阐发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六)恩格斯在其晚年著作特别是在书信中,纠正了他和马克思先前的“错误”(在强调经济因素的首要的决定作用时缺乏对历史过程中的其他因素的作用的系统的说明),对历史过程中各因素的相互作用作了系统的阐述,特别是阐述了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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