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处理好哪些重大关系
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重要支撑,对于优化乡村基层组织结构,激发乡村地区经济社会主体活力等意义重大,尤其是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随着各地发展任务从解决乡村贫困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发展的转序,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加凸显出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而正如很多研究中所指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是一项复杂且繁重的系统工程,不仅涵盖了多个领域的资源要素,而且在具体实践中,涉及到机制的建构、资源的整合、文化的重塑等等多个维度,以至如何统筹协调和处理这其中所蕴含的系列内在关系,成为当前必须加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鉴于此,本期《国家治理》周刊聚焦“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处理好哪些重大关系”这一议题,并邀请专家学者、地方党政和领导干部,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重点围绕如何深刻理解和处理好自治、法治、德治的关系、传统治理手段与现代性治理工具的关系、乡村多元治理主体间的关系、治标与治本间的关系等几个关系展开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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