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拟通过具体措施杜绝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搭便车”现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杜绝论文,会计师事务所论文,具体措施论文,现象论文,名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是经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中使用的供公众识别的机构名称和称号。虽然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由发起人(或合伙人)在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时自由选择,但不应损害同行的经济利益和商业信誉。
未经同意使用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相同或近似的名称的行为,虽然并不一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但却侵害了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导致社会公众的误解,不仅损害同行的经济利益,而且扰乱了会计师市场的秩序。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搭便车"的现象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故意使用相似或相同的名字,还有一种就是会计师事务所为扩大品牌效应,允许其他新设或变更名称的会计师事务所使用自己的名称,形成品牌系列,也就是所谓的"挂靠"。
针对"挂靠"这个问题,"四大"是这样去做的:"四大"是个国际性的组织,他们的成员都要经过严格的评价才能加入到这个国际团体,使用其名称。"四大"在每个国家的事务所的品牌质量、服务、人员培训都是统一的。"四大"的EMAIL是联网的,信息是共享的。
据了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已经成立了课题研究组专门研究这个问题,并且准备通过具体的措施来杜绝这种现象。中注协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他们正在制定《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以加强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具体措施是:建立全国会计师事务名称库。当事人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时,在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应当包括申请核定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的文件。申请核定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的文件中应提出若干备选名称,并标明选用的先后顺序。审批部门收到申请核定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的文件后,对申请核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进行检索,对其是否与已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相同或近似作出裁定。对出台规定前使用相同名称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当事人在一定的期间协商解决。否则,根据使用在先原则裁定其归属加以核定。经核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在全国范围内享有专有权。
另外,还将制定《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规范指导意见》,引导会员谨慎对待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从职业道德的角度引导会员在选用名称时不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相同或近似,谴责擅自使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或者侵犯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专用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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