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秩序与中欧关系_欧盟总统论文

制度秩序与中欧关系_欧盟总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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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讨论中国与欧盟的关系(下面简称中欧关系,换言之,本文的中欧关系主要指中国与欧盟关系),在对中国和欧盟/欧共体的关系进行历史和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无论是中国还是欧盟,双方都需要从对转变和形成中的国际新格局负有重要责任和义务的高度来界定,并推进相互之间的关系的发展,使之互惠互利、互相尊重、长期稳定,并把这些利益扩散到其他的国际关系上。

中国和欧盟的关系可以说是外交关系中最难讨论的一对关系。原因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第一,除了经济关系外,我们很难界定出一个欧盟的外交关系。换言之,欧盟成立后虽然有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但在外交上却一直维持一种非常低调的姿态(主要是和成员国政府相比较而言);第二,即使能勉强找出一些,我们也很难判断其实质性意义何在。欧盟的许多对外政策的声明和文件往往只表现为一个过程的结果,而并不必然意味着新的行动的开始;第三,和上述两点联系在一起,我们很难在欧盟的对外关系和其成员国的对外关系之间进行有效区分。也正因为这一点,当许多文章笼统地谈中欧关系时,我们很难搞清楚它是在讨论中国和欧盟的关系,还是在讨论中国和欧洲国家的关系;第四,对于外界来说,也很难把对欧盟的关系置于对各成员国的关系之上,把欧盟作为主要的互动对象,制订出一个明确的对欧盟政策。

尽管讨论上存在诸多困难,但中欧关系对中国和欧盟双方来说都是一对非常重要的关系。不用说别的,这里只需举几个经济上的数字就能说明问题。中国是继美国和日本之后欧盟的第三大非欧洲国家贸易伙伴,2001年双方总贸易额为103.4亿欧元,年增长9%,其中欧盟进口74.1亿欧元,年增长6.4%,出口29.3亿欧元,年增长23.5%。(注:见欧盟官方网站http://europa.eu.int/)

和经济上互相对对方来说都非常重要的情况形成显明反差的是,长期以来,中欧关系一直缺乏战略意志的推动。

值得指出的是,这种局面发展到今天已到了必须改变的地步,因为自冷战结束后,形成中的新的国际关系秩序在当前已进入一个非常关键的阶段,而在这关键阶段,中国和欧盟应该有它们战略利益上的共同之处。本文的分析从指出这种战略上的共同利益出发,进而讨论迄今为止双方关系中所必须改变的局面,并最终指出双方关系怎样的改变能有助于形成中的新的国际秩序朝大家都共同希望的方向发展。

单极力量与多极力量的竞争

伊拉克战争的爆发(2003年3月20日)标志着冷战后国际秩序的演变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美国和以法、德为代表的,被小布什政府的国防部长拉姆斯费尔德称为“老欧洲”的欧洲之间围绕这场战争爆发前后所显示出的分歧,代表着关于需要什么样的国际秩序的两种不同理念。

这种不同其实自冷战结束起就已存在,只是当前矛盾已变成比较公开和集中,双方的竞争已趋向激烈。我们如果把冷战结束后几年美欧各自所发生的大事罗列一下,就不难发现美欧之间在观念和实践上的差异。

1991年1月17日,以美国为主的多国部队向伊拉克发动代号为“沙漠风暴”行动的大规模空袭——第一次海湾战争爆发。1991年10月16日,法国总统密特朗和德国总理科尔致信欧共体轮值主席国荷兰首相吕贝尔斯,联合提出关于欧洲一体化建立政治联盟的一些设想。

1992年6月4日,北约外长会议在挪威首都奥斯陆举行,会议同意北约可以使用其军队在欧洲地区冲突中进行维持和平的行动,标志着北约从军事防御职能扩展到政治干预职能,安全覆盖范围也从成员国扩大到了非成员国的欧洲地区。1992年2月7日,建立欧洲联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正式由欧共体各国外长签署。

1993年1月20日美国克林顿政府宣誓就职,提出经济安全、军事实力和促进民主三大外交政策的支柱,并在这一年提出“和平伙伴关系计划”,为中东欧国家加入北约作准备。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洲联盟诞生,联盟采取了经济共同体、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司法和民政事务合作三大柱子支撑的希腊神殿式结构。

1996年3月,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赫尔姆斯—伯顿法”,8月又签署“达马托法”。1996年10月16日,欧盟就“赫尔姆斯—伯顿法”向世贸组织正式提出诉讼。

1997年12月,北约外长会议与捷克、匈牙利和波兰三国签订入盟议定书。1997年12月欧盟首脑会议决定从1998年开始与申请加入欧盟的中东欧国家进行谈判。

1999年3月24日,北约对南联盟进行了空袭,科索沃战争爆发。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欧盟11个国家成为首批欧元成员国。

2001年9月11日,针对美国的恐怖袭击爆发,10月7日,美国等国在阿富汗开始反恐战争。2001年12月14-15日欧盟首脑会议在比利时布鲁塞尔近郊的莱肯宫举行,会议发表《莱肯宣言》,宣布欧盟准备召开制宪大会。

2002年1月29日,美国小布什总统发表“邪恶轴心”的演说,9月20日提出“先发制人”的国家安全战略。同时美国的欧洲盟国对美国的单边主义批评逐步升温。

2003年3月20日,美英联军绕开联合国,发动了伊拉克战争。法国和德国等“老欧洲”国家批评这场战争不合法。

这一连串的事件放在一起,我们可以毫无困难地发现,它们之间具有非常鲜明的对比性。从这些对比中,我们可以发现美国和欧洲对冷战后的国际社会建立一种什么样的国际秩序,以及通过什么手段去构建,有着不同的想法和期待。

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和欧盟都想把自己的经验运用到冷战后世界的构建上,而问题在于,美国和欧盟有不同的经验,因而也就有对冷战后世界怎样建设的不同设想。

美国无疑把冷战的结束看成是自己的胜利,或者是它领导的西方集团的胜利。因此,冷战后的世界在美国看来也成了它应该攫为己有的私家品。譬如,1990年在德国统一问题的谈判上,为了换取苏联的支持,美国国务卿贝克曾郑重其事向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保证,北约将不会吸收东欧国家加入。但事后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在一步一步逼迫俄罗斯在这个问题上作出退让,北约也就一步一步向俄罗斯边境逼近。如果美国不想方设法扩大北约,那么在美国自己看来就等于是自动放弃胜利果实。

因此,冷战结束迄今已有十多年,如果说美国的战略意图在冷战结束后的初期还不那么清晰的话,那么现在应该说已经很清楚了,那就是要把自己的支配权扩大到整个世界。美国要构建一个单极世界。

从海湾战争到科索沃战争,到点名批评三个“无赖国家”,这是在不断显示自己“世界警察”的地位和权威。这些被干涉和点名批评的国家,都是对秩序的挑战者,这也等于是挑战了秩序的支配者,因此对它们加以规范和管束就成了体系构建的必要。而“赫尔姆斯—伯顿法”、“达马托法”这样的法律的出台,就是典型地混淆了国内法律和国际法律的区分,直接把国内立法扩大到国际立法同等的生效范围,显示了把国家置于世界之上的霸权行径和帝国行径。不加入国际刑事法庭条约,则说明国际机制的权威只能在美国的权威之下,而不能在美国的权威之上。而美国在这次伊拉克战争上绕开联合国,自己组建所谓“意愿联盟”(coalition of the willing),发动对伊战争,这说明只有美国才是国际问题最终裁定的权威,而不是联合国。能得到联合国的授权更好,得不到联合国和国际社会的支持,美国就自己拼凑一个国际联盟来采取行动。

这是一种典型的霸权甚至帝国作风,只根据自己单方面的理解来认识国际体系,以在自己国内行得通的原理和原则来构建国际体系。在麦克尔·哈特和安东尼奥·奈格里看来,帝国行径就是“民族国家的主权超出它们自身疆域的扩张”,“美国已经完全披上了欧洲国家现已脱下的全球权力的外衣。……重复着昔日的欧洲帝国主义者们的所作所为”。(注:[美]麦克尔·哈特、[意]安东尼奥·奈格里著,杨建国、范一亭译:《帝国——全球化的政治秩序》,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3页。)与传统帝国不同的是,美国的帝国构建并不需要通过领土的扩张来实现,而只需要世界的其他部分接受它的原则,认可它的权威(当然这种原则、权威背后隐含着利益的分配格局),这是一种超越国家领土疆界的、建立在经济和文化交流网络权力之上的帝国。

而欧洲对国际秩序的设想体现了一种共同治理的理念。(注:可参见陈玉刚:《国家与超国家——欧洲一体化理论的比较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我们可以把欧盟看作一个区域性的国际体系,那么欧洲一体化的这种模式就反映了欧洲各国对如何构建一个能保证体系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模式的理解。在这个体系里,主权既在各成员国手中,又在一体化所构建起来的超国家治理网络中。这一体系构建并维持有效运转的基本前提是,不能把自己一家的原则、理念强行贯彻到国际体系中。这是欧洲用两次世界大战的血的代价换来的教训,也是经验。在这里,任何一个成员国都不会获得体系之上的权力和权威,体系也不可能取得对任何一个成员国具有完全支配地位的权力和权威。在这里,成员国的独立性和体系的社会性、整体性获得了良好的平衡。把这种模式运用到整个国际社会,国际体系就必须多极化,而不是单极化。

这两种模式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尊重国际体系制度的权威。单极体系和帝国体系严格来说并不是国际体系,霸权和帝国本身就自成一体,其核心的原则和规范适用于整个体系。而欧洲一体化所构建的国际共同治理体系则强调体系制度的权威,这种权威是体系得以稳定并运转的前提。因此,在这场伊拉克战争问题上,法国和德国等“老欧洲”国家要坚持联合国的授权是战争合法性的唯一来源,而美国则声称这种授权有则好,没有也无所谓。

因此,美欧在这次伊拉克战争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分歧,其实也是关于冷战后的国际秩序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国际秩序的理念分歧。而如果体系按照美国预设的方向发展,那么根据肯尼思·沃尔兹的理论,所有其他国家的独立和自主性都会遭到不同程度的否定,国际体系因而也变质为某种准国内体系,即我们这里所说的单极甚至帝国体系。欧洲一体化所构建的体系虽然也制约着单位的独立和自主性,但它的结构是水平网络状的,成员国在理论上仍是主权的最终归属者。而单极和帝国体系则是垂直等级制结构,霸主和帝国主体处于等级制的顶端,而其他国家都处于一种附属地位。

国际体系处于叉道分化这样一个大背景,在本文看来就构成了中国和欧盟关系界定的一个大背景。从这样的战略高度来为中欧关系定位,正是本文的一个核心观点和写作初衷。无论是欧盟还是中国,或者是其他任何国家,都不希望自己从一个属性上的独立主体变为一种附属体。这种共同的愿望和取向应该成为促进双方关系发展的主要动力,成为制约对双方关系起破坏性作用的因素爆发的主要力量。

一对不完整的关系

如果把中欧关系和中美关系进行比较(很多人都是自觉或不自觉地这样做的),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我们常说中美关系是一对政治上非常敏感的关系,可是中美的经济关系很少受双边的政治关系影响(除了1989年风波这样的大事外);中国和欧盟的关系经常被界定为经济为主的关系,但它恰恰更容易受政治事件的影响。

造成中欧关系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双方都试图把相互间的关系界定为经济关系,双方都没意识到对方对自己在政治上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当法国向台湾出售武器,中法关系的危机爆发后(1990、1992和1993年),法国政府的辩解是售武事件仅仅是一种商业行为,它并不意味着法国政府在挑战“一个中国”的原则。对于中国一方来说,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当中美关系出现危机,处于困境中时,中国政府往往会向欧洲派出一个庞大的商贸采购招标团,并以此为杠杆来影响中美关系。这足以显示,双方都不把相互间的关系作为一对完整的关系来看待,或者都不把它作为一种有自身理由的关系来处理。

这种印象因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和欧盟关系的形成而得到加强。(注:戴维·香博(沈大伟)认为,真正具有一定独立性的中欧关系是自1992年以后才发展起来的。参见其文章《中国与欧洲:从派生性关系向独立关系的发展》,载宋新宁、张小劲主编:《走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与欧洲》,香港: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而事实上,从1992到1995的这几年,中欧关系还是比较严重地受诸如售台武器、人权等问题的影响,应该说1995年之后中欧关系才相对稳定下来,经贸投资也有较大的发展。)

真正意义上的欧盟和中国关系的政策基础是欧盟提出的三个对华政策文件,它们分别是1995年欧盟委员会提出的《一项中欧关系的长期政策》(A Long Term Poliey for China Europe Relations),1998年提出的《与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的报告(Building a Comprehensive Partnership with China),2001年提出的《欧盟对中国的战略》的报告(EU Strategy towards China:Implementation of the 1998 Communication and Future Steps for a more Effective EU Policy)。从这三份文件所涉及的内容看,中欧关系确实是全方位的,包括经济贸易、社会和文化交流、地区和全球事务合作等各个方面。但是,这里面的问题也是明显的,政策缺乏实质性的内容推动,在中欧关系上,规则制度的谈判由欧盟出面,而具体项目的落实和执行还是在成员国。或者是诸如人权等一些敏感问题由欧盟负责,而经贸投资和技术转让等内容仍由成员国政府掌握。因此,可以这么说,除了政策声明,欧洲远没有形成一项统一稳固的对华政策。(注:Eberhard Sandschneider,"China's Diplomatic Relations with the States of Europe",The CHina Quarterly——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China,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University of London,No.169,March 2002,p.33.)

也有些情况可能是反过来的,譬如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措施是由个别国家的个别企业推动的,但由于措施是在整个欧盟的统一市场范围内采取的,因而它对中欧关系的影响又是全面的,会影响到中国和整个欧盟及其内部各成员国的关系。

中国对欧盟的政策也有上述这种明显的不完整性。中国并没有像欧盟那样提出过正式的对欧盟政策文件,但可以明显看出的是,中国把欧盟看作是一个重要的商品出口市场、技术和资金来源以及地区和全球各种问题上的合作伙伴。但是,在这三大目标上,只有市场这一项才需要把欧盟作为一个整体或者单一的对象来打交道,或者说地区和全球问题上的合作可以部分(只是很小一部分)这样做,而大部分这类事务的合作以及技术和资金来源方面,中国仍倾向于和成员国政府来处理。

在双方关系的制度框架上,早在1978年4月3日,中国和欧共体就已签订了第一个贸易协定。1984年又签订了贸易与合作协定,设立司长级的混合委员会,不过大多以欧共体为另一方的讨论仍局限于技术性问题。自1983年起,双方也进行了部长、委员级的讨论,一般是利用联合国大会召开的时机。另外,轮值主席国的政治事务官员和中国驻该国的大使间的讨论也开始进行。但真正具有象征意义的政治对话机制则是1998年起的中国和欧盟(一般是轮值主席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加欧盟委员会主席)领导人一年一度的会晤,欧盟的“三驾马车”(轮值主席国外长、欧盟委员会外事专员和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和中国外长的会晤,以及利用亚欧会议、东盟地区论坛这样的场合进行的会晤,等等。当然也包括双方的各种专业对话,譬如人权问题。不过,这种以欧盟为一方的许多会晤仍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满足形式上的需要。譬如,欧盟提出的和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以及因此而开始实行的年度领导人会晤,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当时中美、中俄等双边关系的伙伴化的影响,而不是真正出于一种实际的需要。

中欧关系的不完整性还体现在实际经济关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欧洲和中国的经济关系在很大程度上由一些大项目所推动,而这些大项目往往容易被政治化。譬如1999年空中客车的销售在法国对中国出口中占到了29%。中英贸易在前面也受香港交接问题的影响,而当这问题排除后,英国向中国出口的重要性几乎上升了50%。而德国由于比较早地意识到了政治干扰的因素,从而在这方面避免采取有损中德关系的行动,因此双方的贸易在90年代基本上是稳步增长。(注:Markus Taube,Economic Relations between the PRC and the States of Europe",The China Quarterly——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China,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University of London,No.169,March 2002,p.86-87.)这种关系特征有利有弊,有利的是重大的项目比较容易得到政府的关注,因而双方政府在处理相互关系时相对也会比较小心,有利于关系的稳定。但有利的方面同样也是不利的方面,即一旦受到政治事件的干扰性介入,那么关系所遭受的损失也会相对较大。不过,不管有利还是不利,这样的关系同样也是一种不完整的关系。

中欧关系的这种不完整性所导致的后果就是由于出于自身理由的重要性不够,它往往会受制于外界的一些因素,或者成为外界因素的牺牲品,或者是关系的发展、深化得不到实质性的推动。而在现在这样国际体系处于两叉分化的关键阶段,推动中欧关系的发展和深化又是非常的必要和迫切。

我们说,无论是欧盟还是中国,都不希望国际体系演变成一种垂直的等级制结构,这关系到双方战略上最大的共同利益。而根据欧盟的经验,这里的方法不是回到欧洲19世纪梅特涅所精心构建的势力均衡体系,传统均势已不适合于现代国际社会的需要。这里的方法是欧洲一体化的经验,即发展各国之间功能性的联系,尊重国际体制的权威和合法性,联盟要建立也应该是议题性的,而不是全面的,就像欧盟内部在各种议题上进行讨价还价时所形成的那种联盟一样。在一个议题上的对立并不要求在其他议题上也必须采取对立的立场,如果这样,国际社会就会陷入全面的分裂,新的冷战甚至热战就会爆发,这对谁的利益都不符合。

从地缘战略上讲,双方构建完整的关系,确定战略性的合作也是必需的。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相互依赖程度的加深,现今的地缘政治要以更宏大的视野来思考,而不仅仅只局限于自家的地理边缘。欧盟和中国同处欧亚大陆,古代的丝绸之路开辟了欧亚大陆交流和共同发展的开端,这样的互动在新时期应该赋予新的意义,譬如欧亚大陆桥的建设。而欧亚大陆的两端真正要在陆地上互动起来,就必须要有一个稳定的中亚和中东。中亚和中东的动荡,向东会影响到中国的西部,向西则会影响到欧洲,尤其是在欧盟东扩之后,甚至在将来可能扩大到土耳其之后,欧盟受中东局势影响的敏感性和脆弱性就更大。中东中亚不稳,整个欧亚大陆也会处于不稳定状态。欧亚大陆不稳定,整个世界至少一半以上也就不稳定。因此,中国和欧盟首先应该努力推动国际社会对这一地区形成共识,取得关于这一地区秩序建设的一致意见,从而排除造成这一地区动荡的外部因素。当然,要达成这一战略目标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但双方至少首先得有这样一种战略意识,并因此而充分认识到相互关系的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中欧关系的现状从战略所要求的层次来讲是不完整的,而如果听任这种关系的不完整性继续发展,那么双方最后都会面临国际体系秩序朝大家都不希望的方向发展的后果。大家都应认识到,中欧关系不仅仅具有双边的意义,而且具有体系层次的意义。

但是,这样的意义如果缺乏足够的意志和能力就会变成没有意义。因此,下一部分我们简要地来讨论一下如何提高中欧关系的问题。

构建真正意义的伙伴关系

中欧关系的发展首先面临的一个危险是双方在历史上以及今后可能都会表现出的内倾化。

从历史上看,中国和欧共体/欧盟双方都一次又一次地从双方的战略互动被拉回到自身内部的事件之中。中国和欧共体在1975年建交,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抗衡苏联扩张的战略格局的形成,但在当时及后来的几年中,欧洲忙于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内部的政治合作和欧洲货币体系的建立,同样,中国也忙于国内的调整。80年代欧洲忙于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同样中国也忙于国内的经济改革。80-90年代之交,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欧关系经历了短暂的困难时期,不过值得肯定的是,欧洲较早地恢复了和中国的接触。不过,欧共体和接下来的欧盟仍把主要的精力集中在解决巴尔干问题、德国统一、欧洲一体化新的制度建设以及稳定中东欧等问题上,而中国也在为经济的软着陆和进一步的市场化而苦苦奋斗。从90年代中期起,中欧关系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具有自身独立性的发展,但其发展的注意力仍会受到内部问题的吸引,譬如欧盟所面临的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扩大,关于制宪的讨论也反映了新一轮的制度设计,而中国继续把精力集中在内部调整,实现因入世而带来的各方面和国际的接轨,解决东西发展的差距和社会贫富分化的差距等问题。

全面批评这种内倾化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双方都面临艰巨的内部建设的任务,这是事实。但是,如果因此而忽视双方间关系的实质性推动,那同样也是不应该的。中国内部的改革和发展需要欧洲的经验和帮助,欧洲的发展同样也需要中国的市场以及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和服务。譬如马库斯·陶布(Markus Taube)研究发现,在东欧发生变化后,中国在经济贸易上对它们的重要性不但没有下降,反而上升了。同样,中国和西欧主要国家的经济贸易自90年代初以来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注:See Markus Taube,Economic Relations between the PRC and the States of Europe.)

不过,这种内倾化的影响还是显著的,马库斯·陶布就指出,由于德国的统一和欧洲一体化扩大到中东欧国家,许多原先可以流向中国的欧洲资金就被这些国家和地区吸收了。因此,虽然从绝对的数量上看,90年代以来欧洲在中国的投资增长了几倍,譬如英国1985年在中国的直接投资是71.6(单位百万美元,下同),而2000年上升到了1164.1,同期德国的直接投资从24.1上升到了1041.5,法国从32.5上升到853.2,(注:Ibid.p.98.)但这种增长和欧盟的整体经济地位并不相称。

因此,构建真正意义的伙伴关系,首要的任务就是双方不要因为内部问题而忽视相互关系的发展。双方应该积极寻找、确定共同的利益和需求,并以此推动双方关系的实质性发展,而双方关系的发展事实上是有助于各自内部问题的解决的。

第二,双方在处理对对方关系中各自所表现出的一些欠缺必须尽量得到解决,否则将会影响双方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对于欧盟一方来说,如本文在一开始所指出的,外界很难真正辨认出一个欧盟的外交政策。这里表现出的问题很多,大量论述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著述都已从各个方面指出了问题之所在。譬如,首先,人们讨论得很多的是,欧盟的对外政策即使有,譬如1995年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对华长期政策,也往往表现为一种结果,而不意味着一种实践的开始。因此,对于政策对象来说,这种政策的重要性就大大降低了。这样的批评对于欧盟来说也许苛刻了些,但在政策出台后再后续以一些实质性的内容,这样的要求应该算是不过分的。

其次,怎么提升欧盟对外政策的重要性也是欧盟应该考虑的内容。作为共同利益的体现,欧盟对外政策的输出往往只反映了各成员国利益的最小公分母,而利益的最大化政策和行为,仍需要各成员国自己去推动,因此对政策对象来说,成员国的政策也就变得更重要。要改变这种情况和上面一点一样困难,但怎么样保证这两者之间不发生冲突,或者说怎么样保证个别成员国不去推行一种并不符合整体利益的政策,这是欧盟应该考虑的。譬如虽然欧盟自1998年以来就决定不再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集体提出讨论中国人权状况的议案,但仍有个别成员国在这一问题上采取不符合欧盟立场的政策。

再有,历史经验表明,无论是欧盟诞生前的欧洲政治合作(EPC:European Political Cooperation),还是欧盟框架内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都表现为重大问题上的缺席,甚至分裂。这一点在当前这场伊拉克战争上表现得尤其明显。而我们说,如果从体系秩序的高度来认识和界定中欧关系,那么这样的问题无疑属于重大问题,而欧盟所表现出的分裂是不利于中欧关系朝我们所希望的方向发展的。另外,对于欧盟会不会有共同对外政策的输出,外界事实上很难判断,欧盟对外政策的重要性也就因此而大大降低。我们这里的要求当然不能高到欧盟应在所有问题上都会有共同政策的输出,但如果外界能在会不会有政策输出的问题上多些预测性,这同样会起到促进关系发展的作用。

由上面一点所引发出的还有一个问题是,实际上欧盟有些成员国有时会表现出对上述一种困惑状态的有意利用。“大多数西欧国家利用了实际上存在两种不同的对华政策的困惑局面,一个是各个成员国形成的对华政策,一个是欧盟委员会和其他欧洲机构制定的政策。原则上讲,这种局面有利于欧洲国家,也有利于中国。对于欧洲来说,成员国政府能够执行一个完全服务于其国家利益的对华政策同时,把不那么受人欢迎的议题推给欧盟来处理。……另一方面,对中国来说,它也可以利用欧盟国家在经济和直接投资上相互间的激烈竞争,虽然它们在欧盟内部有了日益紧密的经济协调。”(注:Eberhand Sandschneider,"China's Diplomatic Relations with the States of Europe",The China Quarterly——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China,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University of London,No.169,March 2002,pp.42-43.)但是,我们说,如果要从体系演变的战略高度来为中欧关系定位,那么这种做法显然是短视的。

所以,就转到对中国一方的考虑上。中国在处理中欧关系时一般表现出这样几个特征:第一,相比之下,更重视成员国,而不那么重视欧盟。譬如,据笔者所知,中国领导人还从未和欧盟负责对外政策的有关人士(欧盟委员会主席或者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欧盟委员会外事专员)通过热线电话,中国也很少做欧洲议会的工作;第二,利用欧盟成员国在经济利益上的竞争,当和某些成员国在关系上出现问题时,就会把利益转给其他成员国。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使得中国和个别欧盟成员国关系可能会有起伏,但中国和欧洲的整体关系,除了80-90年代之交的一个短暂阶段外,总体上还是波澜不惊;第三个特点是政治和经济的结合比较紧密。从发展中欧关系的战略需要看,我们说这里前面两点的情况需要加以改变。

最后,对于欧盟来说,要防止那些不那么具有战略层次意义的问题上升到很高地位,从而破坏双方关系。譬如说人权问题,在过去几年,应该说欧盟已表现出相当的诚意,从1995年起开始注意“有效性”(effectiveness)问题,接受只有对话而不是一味的指责和批评才能取得效果的观念,并从1998年起就停止了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集体提出针对中国的议案的做法。但是,一方面,欧盟一些国家开始表现出对现行人权政策的不满,(注:Philip Baker,"Human Rights,Europe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The China Quarterly——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China,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University of London,No.169,March 2002,p.63.)另一方面也因为欧洲议会对中国的人权问题和台湾、西藏、香港等问题表现出一些兴趣,(注:Kay Muller,"Diplomatic Relations and Mutual Strategic Perceptions:China and the European Union",The China Quarterly——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China,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University of London,No.169,March 2002,p.27.)致使这些问题在欧盟机制体系中的地位会越来越高,在这样的情况下,人权问题再次成为一个影响中欧关系的主要因素也是很有可能的。

有学者指出,任何一项中国的对外政策一般都会考虑这三方面的问题:经济考虑,世界秩序的考虑,区域(特别是东亚)秩序和安全的考虑。以这个框架来分析,欧盟对于中国来说在经济上的意义是最重要的,而在区域问题上最不重要,世界秩序方面不定。(注:Ibid.p.30.)这样的分析其实也适用于欧盟,欧盟的对华政策一般会考虑这样几个因素:经济利益、中国的社会和政治状况、区域和世界的秩序,其中经济利益是最重要的,中国的社会和政治状况是考虑的因素,而在区域和世界秩序上对中国的需求则不定。本文这里要指出的是,由于整个国际体系已处于一个发展变化的关键阶段,双方应该把政策关注的重要性次序作重新的调整,或者说双方至少应该把区域和世界秩序的考虑和经济利益的考虑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一个强大而稳定的中国对欧洲是有利的,一个统一而独立的欧洲对中国是有利的。法国外长德维尔潘(Dominique de Villepin)最近说,一个新的世界秩序必须建立在一些区域极(regional pole)的基础上,而其中一个极必须是强大的欧洲。(注:Robert Graham,David Buchan,"France Pushes for UN Aid Resolution",Financial Times,March 29,2003.)中国领导人邓小平同志早在80年代就说过同样的话,世界的发展趋势是多极化,中国怎么说也应该算是其中的一极。推动国际体系的多极化发展是中欧双方共同的战略利益,中欧关系应该在这一战略意义上来加以界定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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