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邓俊丽[1]2016年在《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优势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建设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术界着力探讨的热点问题之一。关于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于中国特色视域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及其配套机制的改革以及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替代率、收益率、养老金发放等方面;研究焦点集中在缴费率是否高、替代率是否低、国家责任如何承担、个人责任如何体现等方面。而关于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优势的研究则比较少,整体系统性研究就更少。鉴于此,本文选择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为研究对象,在认真梳理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演进历程基础上,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内生性优势即价值取向优势和制度立场全覆盖优势,实践性优势即多主体责任共担、适应性和可持续性优势,系统分析了优势的形成、现实形态、影响优势发挥的因素及优势充分实现的路径等基本问题。论文由绪论、正文和结语叁部分构成,共22万字。绪论部分对论文的选题背景、选题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思路和方法、研究主要内容、研究重点和难点、研究创新与不足进行了基本说明。正文部分,第一章和第二章阐述本文的基础理论和研究对象,分别对养老保障制度研究需要厘清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制度优势分析的基本理论、分析框架和分析维度作了说明,对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演进历程及每一个进程中的实质性进步作出了概括和总结,这一部分奠定了全文的基础知识框架。第叁章和第四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分别对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内生性优势和实践性优势进行了深入论证,目的在于说明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的重大成果,其本身具有明显优势,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运行方向以及未来制度建设和改革任务都是建立在这一制度优势的基础之上的。第五章和第六章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实践的探讨部分,论证了制度优势在现实的经济社会发展状态下充分的实现路径。结论部分对本研究的主要观点作了整体性总结,并对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优势研究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本文的主要观点有: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研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整体研究密切相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理论、制度、实践形态方面的创新和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优势的前提条件、基础和来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论、科学发展观等都为揭示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的基本规律和具体表现提供了逻辑合理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都为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提供了逻辑的必然性。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过程,就其实质而言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对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实践的理性认识过程,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型下不断探索和建构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养老保障具体制度的科学实践过程,就是在社会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推进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价值实现过程。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和优势形成是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但从其历史渊源看则贯穿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整个历程中,尤其是建国以来的宪法、劳动保险条例、养老保障制度及机制,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框架,两者一脉相承、前后相继,逻辑而历史地统一在一个制度体系中,其所积累的经验教训是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和优势形成的历史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新世纪以来老龄化的不断加重,是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强大动力,推动着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发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成了制度缺失的弥补任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了制度一体化的升级任务。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优势逐渐清晰化并不断得到强化,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做出了积极贡献。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和优势建构过程秉持开放包容的马克思主义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的基础上,吸取借鉴了西方政治学、制度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以及生命周期理论、世代交迭模型理论、代际正义理论、风险社会理论关于制度优势分析的合理思想,继承发展了马克思列宁关于社会养老的科学思想,弘扬了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有关敬老养老的思想精华,借鉴了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和运行的基本经验,改革了建国以来的养老保障制度,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并进一步彰显了制度优势。我们只有坚持开放包容的态度和辩证唯物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才能正视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优势发挥被影响的表现,才能合理分析影响优势发挥的原因,才能科学规划制度优势充分实现的具体路径,推动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

孟荣芳[2]2014年在《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碎片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口老龄化在当今世界范围内已经成为普遍趋势,而对于我国而言,"老年人口基数之大、老年人口抚养比之高"特征异常显着,而且老年人口的地区分布不均衡,更多老年人分布在农村地区。在当前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情况下,老年人经济状况分布不均衡,老年人口的贫困发生率较高,所以由政府主导和提供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对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具有极其重要意义。但目前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呈现出"身份制"和"区域分割"的"碎片化"状况,造成了不同制度身份的老年人和不同区域的老年人,享受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差异性极大,造成了制度的不公平,同时也使得这项国家基本制度缺乏应有的制度刚性和持续性,因此对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碎片化"的制度原因进行阐释,有利于从根本上对制度进行整合。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作为国家基本制度,其突出特征是:国家是相应的责任主体,国家权力对社会基本养老保障的制度安排具有重要影响,前者突出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责任,并且这种国家责任来自于社会公民权利的让渡而形成的,因此保障和实现公民权利是国家应尽的责任。国家责任的范围引领了国家权力对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干预的范围和方式,国家权力在制度中的角色错位是造成制度"碎片化"的根本原因。同时由于地方政府对国家权力的分享,造成国家权力对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主导作用更加复杂化,而正是由于这种权力分享,使地方政府具有更多自主性,进而造成了地方政府在博弈中综合制定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形成了显着的区域差异性。对国家权力在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中的角色错位是本研究的重点。首先,由于国家权力没有坚持公正立场,在制度安排中对不同群体进行"选择性庇护",进而形成了 "身份制",即不同群体间适用不同管理方式并享受不同水平养老金待遇,这种对于社会公民差别对待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安排,从根本上损害了社会保障制度追求公平性的根本宗旨。其次,地方政府对制度安排形成了"区域差异",即不同统筹单位之间的养老金制度安排不同。第叁,在"身份制"和"区域差异"之下,当社会公民的制度身份转变和区域迁移时,就会遭遇制度性障碍和福利待遇的损失,从而导致这种转变并不容易。本研究的分析思路为:第一章为导论部分;第二章论述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作为国家基本制度,其原因及具有的特征;并在此基础上讨论应然层面的国家责任以及实然层面的国家权力问题,关照了本研究的理论基础;第叁章通过"身份制"和"区域差异"的二维变量解析目前制度"碎片化"现状,并从宏观、中观、微观叁个层面阐释。从宏观角度而言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形成了"福利科层制"的制度安排,中观层面的制度安排遵从"差序格局"逻辑;从微观视角运用公平理论对社会个体的公平感进行分析,即个体或统筹区域间会从横向与他人比较、纵向与自己之前情况进行比较,从而判断当前的制度安排是否公平。第四章到第七章是本研究重点部分,集中分析了国家权力如何导致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身份和区域"碎片化"。第四章用"权力-庇护"框架,对中央政府权力在制度中的角色错位进行分析,认为由于中央政府对不同人群的选择性庇护,对不同群体适用不同制度安排,由此导致了制度的身份制分割,但改革的顺序却是由庇护边缘群体向核心群体扩展。第五章用"权力-博弈"框架,对地方政府权力在制度制定过程中的利益博弈进行分析,认为由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分权,地方政府在综合了地方利益,同时考虑中央利益、企业和公民利益的综合博弈状况下制定地方层面的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由此造成了制度的区域差异。第六章用"权力-剥夺"框架,对社会公民在"碎片化"的制度安排下,其身份转变和区域迁移过程中的权利剥夺和利益剥夺情况进行分析,重点分析了身份和区域"双重转移"的农民工群体的权利和利益被剥夺情况。第七章指出了整合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碎片化"的路径,重点强调了顶层制度设计、"去身份化"以及区域差异整合的路径。第八章是研究结论和研究余论。

李建平[3]2016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文中提出20世纪中后期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逐步形成和完善,为当代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兴起,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成功。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已进入到了新阶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发挥"制度红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根本方法,坚持历史与逻辑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和系统的研究。本文主要包括五部分,第一部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成逻辑进行了考察,第二部分解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第叁部分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体系构建,第四部分探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征及优势,第五部分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路径。本文主要阐述了以下基本观点: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有着自身的逻辑,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制度理论、列宁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思想和中国共产党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是其形成的理论逻辑;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向资本主义制度转向的失败、新民主主义制度的历史积淀、我国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是其形成的历史逻辑;当今时代世界的发展大势、当代中国独特的基本国情、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是其形成的现实逻辑,这一制度的形成有着历史必然性。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着丰富的内涵,可以从社会形态的宏观层面、基本制度的中观层面和体制机制的微观层面加以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等多个层次的展开,又体现为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五位一体"布局,各个层次与各领域制度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第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构建是一个从基本制度的确立到具体制度的形成及完善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政治体制,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体系包括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体系包括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多样文化发展的基本文化制度,以文化产权制度、文化管理制度、文化传播制度、文化开放制度、文化权益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具体文化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体系主要包括社会管理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维护群众权益制度、公共安全管理制度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主要包括生态文明管理体制、生态文明保护制度以及生态文明制度的运行机制等。第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着鲜明的特征和优势,其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属性与"中国特色"制度形态的统一,基本特征体现为人民性、科学性、民族性和开放性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前苏联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相比,有着一定的比较优势,而独特优势体现在具有较高的活力、较强的韧力和合理的张力上,这些优势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挥"整体涌现性"。第五,新形势下,应坚定制度自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是要将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统一起来、顶层设计和底层实践统一起来、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创新。二是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社会主义方向、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和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下,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叁是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加强与其它国家制度文明成果的互动,进一步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开放。四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化建设、法治环境建设、思想道德体系建设等,进一步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环境。

王群[4]2010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问题探索》文中提出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是社会进步与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既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快速发展时期,旧的体制已经被打破,新的体制正在逐步建立,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保障缺失带来的问题依然存在,新体制建立过程中又使许多新的社会矛盾不断显现,并交织纠结在一起,使我国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情况十分复杂。在这样背景下,如果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没有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可能有经济的长久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论文正文部分共分为六章。1.相关文献综述。本章从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国外社会保障理论起源发展和国内社会保障研究进展叁个方面,对社会保障理论发展进行回顾和综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涵盖广泛,涉及现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在具体研究中,他们始终遵循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从与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项目入手,对社会保障的思想进行剖析。在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中,社会主义社会保障的雏形已经具备,对以后社会主义社会的实践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继马克思、恩格斯之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的社会保障思想,在对资本主义社会保障的本质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具体化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提出了很多珍贵思想,为社会主义社会保障建立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西方社会保障经济理论最早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19世纪末20世纪初,伴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越发突出,贫富差距逐步拉大且呈两极分化,劳资对立日益尖锐,社会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在这种时代背景下,社会保障成为各学派竞相研究的热点,大批社会保障经济理论在这一时期应运而生。理论界通常将西方社会保障理论划分为叁大流派,即民主社会主义学派、自由主义学派和“中间道路”学派。通过系统研究分析,基本弄清了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起源、流变和发展脉络,为下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国内社会保障理论研究起步较晚,研究内容包括国外社会保障理论与制度研究和中国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两个方面。目前国内社会保障理论研究存在着照搬照抄西方社会保障理论、不注重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挖掘和社会主义社会保障理论基础研究及经验总结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目的是促进我国社会保障理论研究能够密切联系实际,进一步拓展研究领域和探索深度。2.社会保障的功能及政治经济学分析。本章从政治经济学视角,分析了社会保障的功能以及社会保障与社会财富再分配、社会再生产、社会公平、公共管理和社会主义属性之间的关系。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经济政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社会保障具有经济、政治、社会等功能。社会保障可以促进人们消费和国民收入再分配,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需要,有利于调整社会供需平衡,特别是社会保障基金长期积累有利于调节投融资活动。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一项经济措施,更是巩固国家政权,保障现存政治和经济体制的政治措施,既是政治需要的产物,又反过来为政治服务。社会保障的目的是化解人们现实生活中的风险与矛盾,满足人的生活与发展需要,维护社会竞争条件下的起点公平和发展中的过程公平,从而起到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从政治经济学角度来看,社会保障是社会财富的一种再分配,是调节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安全机制,能够保证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运转,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社会保障还是公共管理的内容,是最重要的公共物品,同时还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公共政策;社会保障与社会主义属性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政府制定一切政策和制度的准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中,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性质得以实现。3.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的相关实证研究。本章运用模型、统计分析等方法,对中国经济及区域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的关系,以及社会保障对消费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为下一步深入研究提供实证支持。长期以来,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中,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一直是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研究中的核心内容。从西方经济学发展来看,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以及现代经济学理论等不同时期的主要流派都对这个问题进行过研究。近年来,国内学术界也对这个问题比较关注。通过对中国经济增长与社会保障关系的实证研究得出结论: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和经济增长之间仅仅具有单向的因果关系,即社会保障支出并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而经济增长是社会保障支出的格兰杰原因,即经济增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带动作用”远远大于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客观地反映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相对滞后的现实。通过对区域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关系的实证研究得出结论: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保障水平有着较强的正相关性和一致性。通过对社会保障对消费影响的实证研究得出结论:社会保障支出与消费需求之间存在单向因果关系,即社会保障支出的变化能够引起消费需求的变化。4.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的实践历程与经验总结。本章对中国社会保障发展历程进行回顾评述,既总结成功经验,又提出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对下一步研究有很大帮助。新中国六十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史,同时也是一部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史。建国六十年来,我国社会保障由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经历了建立、发展、完善、改革的循环往复的发展过程。纵观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基本可以划分为叁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劳动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障形成阶段,第二阶段是以社会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改革探索阶段,第叁阶段是以统筹城乡为目标的全面发展和制度创新阶段。总结我国社会保障六十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探索历程,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每一次经济社会的重大变革,都给社会保障带来了体制机制创新的机遇。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不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面对每一次的机遇和挑战,中国的社会保障都能从转型的“痛苦”、改革的“磨砺”中突围出来,并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5.外国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本章用四节篇幅分别对美国、瑞典、德国和新加坡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分析比较,对进一步研究有很大启示。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和不断改革,西方发达国家都建立起了各具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美国秉承自由主义传统,以效率优先为基本原则,逐步建立起了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结构多层次、保障内容广泛的社会保障制度。瑞典现代意义的社会保障制度经历了80多年的发展历程,已经逐步建立起了一套“从摇篮到坟墓”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使瑞典成为北欧福利国家“橱窗”中标志性的“窗口”。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以社会保险立法形式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下的社会保障制度,既不同于瑞典等福利国家由政府全部承担国民社会福利的责任,也不像美国那样追求效率至上,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德国形成了具有自己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亚洲新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新加坡建立了以中央公积金制度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是一项由政府权威保证实施的长期储蓄计划。6.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本章对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提出对策建议。从国情和发展实际出发,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重点发展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作为有效补充,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公平和正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以协同推进为原则,实现社会保障制度与收入分配、劳动就业、公共财政等政策之间的良性互动;以非制度约束为辅助手段,塑造社会保障理念和道德规范。

石子伟[5]2014年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新型城镇化是中国农村既定的发展方向,目的是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但是,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民权益受到损害的事件不断涌现,阻碍着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也背离了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本文通过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权益受到损害的主要问题的归纳与分析,认为国家权力对农民权利侵占是致使农民权益的缺失和贫困主要原因。因此,保障农民的权益必须构筑起权利对权力的制约制度。由于社会制度一般通过政策和法律对政府和社会进行规范,所以政策、法律、政府、社会四条路径构建起了权利制约权力制度的框架。沿着框架设定的路径,如果分别对涉及农民权益的各种具体问题予以改进和规范,可以填补农民权利的缺失,改善农民权利的贫困,使得农民的权益得以保障。本文按照由表及里,遵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分为五章,对新型城镇化与农民权益的关系、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现状、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困境的原因、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制度的理论构建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完善农民权益保障制度的具体路径分别进行阐述,力图构筑起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的制度。第一章,新型城镇化与农民权益。本章首先从理清利益、权利与权益的关系着手,对农民权益的概念与范畴进行界定,确定农民的权益包含政治权益、经济权益、社会权益和文化权益,为本文的研究划定研究范围。其次,对新型城镇化与农民权益之间的关系进行剖析,通过新型城镇化对农民劳动权、农民资产增值权和农民生活方式选择权的积极影响,以及对农业土地利用权益、农民的居住权益、农民的劳动权益和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消极影响正反两个方面分析,建立起本文研究的意义与背景。第二章,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现状。沿着第一章确定的农民权益范畴,本章对农民政治权益、经济权益、社会权益以及文化权益现状进行了总结,整理出农民权益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农民政治权益面临的主要困境是选举权落实困难,政治参与机会较少,政治表达受限制,政治权利组织缺乏。农民经济权益面临的主要困境是失地农民就业困难,土地征收中农民权益流失,农民金融权利受到抑制。农民社会权益面临的主要困境是农民受教育权不平等,农民工待遇歧视,农民社会保障不足。农民文化权益面临的主要困境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落后,农民文化生活内容匮乏。第叁章,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困境的原因。通过对第二章中农民权益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分析,发现社会、制度、政府、农民个体四个方面都有不足,从而导致农民权益遭到损害。本章对社会、制度、政府、农民个体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为探索解决方案创造基础条件。从社会角度看,农民权益保障困境的原因主要是城乡社会资源分配不公正,城乡社会权利配置不平等。从制度角度看,农民权益保障困境的原因主要是户籍制度分割城乡社会,农村征地制度侵蚀农民利益。从政府角度看,农民权益保障困境的原因主要是地方政府角色定位不准,地方政府行政缺乏有效监督。从农民个体角度看,农民权益保障困境的原因主要是权利意识薄弱,组织化程度较低,科技文化素质水平不高。第四章,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制度的基本思路。通过对第叁章中对造成农民权益保障困境原因的分析,透视出农民权益保障困境的实质是国家权力欲望的扩张,没有尊重农民权利的结果。因此,从理论上构建农民权益保障的制度非常有必要。本章第一节对农民权益保障困境的根本原因进行分析,认为国家对与公民关系认识不准、国家主导的市场中农民主体性发挥不足和国家发展偏向城市中心主义的社会体系导致国家权力侵犯农民权利,从而使农民权益陷入困境。由于权力由权利派生,因此本章第二节在分析权利与权力关系基础上,提出权利制约权力的必要性、可能性和优越性,奠定权利制约权力的理论基础。按照权利制约权力的理论,本章第叁节提出农民权益保障制度的思路,认为国家责任原则、农民主体原则和平等原则是约束国家权力,扩张农民权利的灵魂,只有贯穿着叁个原则才有可能真正保障农民权益。本章第四节根据社会制度的构建路径,对权利制约权力的路线进行了规划,分别设计了权力自觉回归路线——政策制约,强制权力回归路线——法律制约,落实权力回归路线——行政制约,督促权力回归路线——社会制约。第五章,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完善农民权益保障制度的具体路径。按照第四章规划的路线图,对农民权益保障的具体途径进行了探讨。政策上,调整农村土地政策,健全农村资金投入政策,拓宽农村就业政策,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途径。法律上,完善土地法律,创新社会安全法律,健全教育法律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途径。政府方面,增强行政决策的适用性,创新政府与民间的合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途径。组织方面,改进村民委员会职能,创新农村经济组织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途径。

卢成会[6]2017年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研究》文中指出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人类“器官”的重要延伸和人类自我完善的工具,它既具有明确的价值理念体系,也有丰富的理论基础。那种认为社会保障制度仅仅是单纯的社会制度安排,只要找到合理的实务性技术方案而不涉及价值理念,就能够确保社会保障制度持续发展的观点,无疑是对社会保障制度最为狭隘的理解,也必将会给社会保障制度实践带来负面影响。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来看,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的演化轨迹及理论渊源与社会保障制度实践活动一样久远,它支撑着社会保障制度实务性技术方案与方法的变革及创新,推动着社会保障制度实践的发展。因而,对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进行系统研究,使之科学引导和规范社会保障制度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纵观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的历史演变,我们可清楚地发现世界上并不存在“普适”或“通用”的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每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的选择,都会受到特定时代背景和国情因素的影响。在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的具体选择中,我们通常能够深刻地感受到,一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若能与本国国情相适应,同时又符合时代发展的基本趋势,社会保障制度就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成员也能实现安居乐业。否则,社会保障制度可能就会停滞不前,大量社会成员的生存也将变得举步维艰。因此,构建符合本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体系,建立起与本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历史传统等内涵一致的社会保障制度,成为各国(地区)政府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作为马克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的选择中,中国不能对其他国家(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完全照搬,而应从本国的国力、国情、文化和传统等方面出发,探索、总结出适合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需要的价值理念。当然,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探索中,我们也并不是完全否定其他国家的经验,而是在对其他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进行研究与借鉴时,不能完全采取照搬或“拿来主义”的方式。我们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深入研究其他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发展的内在规律与历史趋势,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批判性地吸收一些有价值的东西,为我所用,确保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科学性。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来看,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处于转型期。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不仅会遇到实务性工具方法建构的操作困境,同时也会遇到价值理念支撑选择的理论困境。在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的选择方面,本文认为,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确保人类生存安全及幸福的重要手段,是人类漫长历史发展中创造出来的自我保护机制,是人类“器官”的重要延伸,因而,在任何时期都不能回避和忽视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人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人类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自我完善工具及文明智慧结晶,其价值目标追求与资本主义制度国家存在着本质区别。在资本主义制度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最根本价值在于通过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缓和阶级对立,推动经济发展,进而更好的维护及延续资产阶级统治。在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应始终以成全人的基本需求为其存在的价值,应把满足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作为其永恒追求的价值目标。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类的自身需要,为了维护人民更好地生存下去,最终要为人类的全面发展服务。因此,中国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的选择中,应以满足人民的自身需要为中心,要把实现人民群众的生存和更好的发展作为社会保障制度追求的终极价值目标。围绕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本文计划从七个方面对其展开系统论证,具体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绪论。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研究的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研究的创新与不足等内容。第二部分,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理论概述。这一部分在基本概念界定的基础上,主要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干预主义理论、经济自由理论和“第叁条道路”理论中关于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思想进行系统性考察。第叁部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历史进程与困境。该部分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历史进程与困境进行了分析和反思,总结其经验教训,形成了对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理性思考。第四部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问题审视。本部分在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发展动态系统考察的基础上,清晰地阐释了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存在的问题、负面影响和原因。第五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经验借鉴。本部分在对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探讨了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影响因素、具体做法与发展趋势等,总结其相关经验教训,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提供经验借鉴。第六部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前提性反思。本部分在对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借鉴的基础上,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要求、社会基本环境协调、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规律等宏观层面出发,系统的反思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应该加以关注的问题,探索和总结适合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需要的价值理念。第七部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原则设计。本部分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策略系统性反思的基础上,从维持人的生存和发展出发,提出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基本原则,即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要体现出实质公平、关心人的基本需要、重视人的全面发展、突出政府责任等,进而确保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李晓聪[7]2017年在《公平视角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文中指出本论文尝试以法学的社会养老保险权的内容为切入点,从管理学的公平视角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进行分析,针对缺失的公平价值内容完善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围绕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设置相关的配套措施。本文首先分析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过程,总结当代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在于实现社会成员的社会养老保险权,在对其定义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再对社会养老保险权的权利性质及社会养老保险权的权利结构进行分析,指出社会养老保险权是一种普通法律权利;是一种社会性权利;是一种期待性权利,内容包含参加权、受益权和监管权。通过对公平价值哲学基础的分析,总结公平价值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价值,包括强制参加公平、强制矫正公平、协议性公平和强制需求价值。将公平价值的四项内容与社会养老保险权的内容相结合对我国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符合公平价值的内容进行总结。其次,在对我国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符合公平价值的内容进行总结后,进一步对我国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问题进行分析。我国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公平性问题主要包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权制度违背强制参加公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受益权内容背离协议性公平及强制需求价值;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权之义务主体缴费率背离协议性公平;社会养老保险受益权之养老金替代率偏离强制矫正公平;社会养老保险受益权取得条件之年龄背离协议性公平;社会养老保险权其他内容的缺失违反公平价值的强制性。再次,在对公平视角下完善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在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二元社会"仍具有依赖但又致力于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价值的背景下,设置我国"统分结合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针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权制度违背强制参加公平问题设置全体社会成员必须参加的国民养老金制度,并对国民养老金制度的主体、缴费标准及水平进行规定;针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受益权内容背离协议性公平及强制需求价值问题设置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统筹地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设置与灵活就业人员相同的缴费比例及基础养老金计算方式,并对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层次进行规定;针对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权之义务主体缴费率背离协议性公平问题降低企业缴费率使企业与职工共同缴费率等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率;针对社会养老保险受益权之养老金替代率偏离强制矫正公平问题提高职工基本养老金替代率并统一不同类型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替代率;针对社会养老保险受益权取得条件之年龄背离协议性公平问题设置男女相同的退休年龄并统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针对社会养老保险权其他内容的缺失违反公平价值的强制性问题提高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层次并设置我国的亲属社会养老保险受益权及社会养老保险监管权。最后,为了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现,还应该设置相应配套措施。在加强国家财政责任的基础上,扩大政府规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同时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监督、改革我国现行户籍及土地制度,并实施农业现代化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现提供内在动力。

霍雨慧[8]2016年在《马克思主义公平观视野中的当代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更是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群众的庄重承诺。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公平问题凸显,成为当前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中的热点问题之一。能否有效解决当前中国的社会公平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定团结大局,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安全阀,公平性理应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灵魂和核心。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叁中全会提出,全面加强社会保障建设,把改善民生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将公平正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叁农”问题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点,也是中国共产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叁农”问题涉及到多个层面,其中农村养老保障问题是一个无法逾越的重点问题,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已经成为当务之急,而深入研究如何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完善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为主线,以马克思主义公平观为理论基础,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并针对现存问题,对新时期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提出了改革原则和实现途径,以期对以后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论文共包括叁大部分,分为五章。第一部分是前提性和基础理论研究,包括绪论和第一章。绪论主要阐释了问题的缘起,对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等进行介绍与评述,对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主要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等作了必要的说明。第一章界定了公平、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等核心概念,从四个方面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公平观,包括:马克思主义公平观形成的历史背景;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形成过程;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主要观点。系统总结了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继承和发展的推进过程,概述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主要内容、观点及当代价值。第二部分是文章的核心内容,包括第二章和第叁章,梳理了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变迁以及实施现状,结合实证研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第二章重点研究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变迁。探讨了家庭养老为主时期(1949—1956)、家庭养老和集体养老结合时期(1957—1978)、多种养老方式并存及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探索时期(1978—200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探索、实施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始并轨时期(2002至今)四个阶段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基本情况;总结了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变迁的主要成效、主要经验;分析了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实施的历史与现状。第叁章结合实证研究,从主体因素、客体因素和社会环境叁个方面探讨了影响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实施中公平性实现的因素。第叁部分是第四章和第五章,结合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实施现状的实证研究,并借鉴国际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公平原则实现的先进经验,为我国在马克思主义公平观指导下,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提出对策建议。第四章重点探讨了国外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尤其是其公平性实现对我国的启示。概述了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形成及发展情况,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模式。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个层面分析和总结了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先进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第五章主要探索新时期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公平化的实现路径。结合理论和实证研究,借鉴国际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社会公平实现的先进经验,为我国在马克思主义公平观指导下,根据具体国情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实现更高层次的社会公平提出了政策建议。论文认为,我们必须坚持以马克主义公平观作为变革和创新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并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制定有效的改革措施,逐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以期实现更高层次的社会公平。

王章华[9]2011年在《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文中指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90年代初进行试点,逐步在农村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制度本身设计存在缺陷等种种因素的影响,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难以推进。1999年,国务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清理整顿,要求停办新业务,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过渡为商业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于停滞状态。2002年十六大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之后,一些地方开始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09年9月1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从2009年开始选择10%的县(市、区、旗)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本论文在此背景下通过与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比和与其他人群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联系,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一些问题及其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研究。论文共分为九章。第一章“绪论”主要内容为:介绍论文的选题背景与意义;对社会养老保险等概念进行阐述,本文所研究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范围确定为从事农业劳动的纯农民群体:对研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文献进行述评以及本文的研究内容、框架、方法、研究目标及创新进行介绍。第二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理论基础”介绍了论文分析所应用的基础理论,主要介绍了社会公平理论、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划分理论和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社会公平理念是作为社会保障的核心价值员穿全文,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划分理论用来分析新农保中各级政府财政补贴责任分担问题,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用来分析新农保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地位和作用。第叁章“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回顾”主要介绍了探索建立老农保时的政治、经济、社会背景及意义;阐述了老农保发展过程和实施状况;分析了老农保存在的问题。第四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与试点”主要内容为:一是分析了新农保试点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背景。在政治上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新农保工作,制定了试点指导意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经济社会方面,与已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国家相比,基本具备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二是阐述了新农保试点的发展过程和状况。到目前为止,新农保发展经历了各地方新农保探索、新农保研究性试点和国家新农保试点等阶段,并且试点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叁是分析了新农保特征。与老农保相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具有社会性、互济性和福利性;缴费标准和保障水平更高;明确强调了政府责任,体现了政府在新农保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兼顾了效率与公平;从宏观制度层面上看具有发展的可持续性等。四是阐述了新农保推进原则。新农保在推进中应遵循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速度相适应,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先慢后快、逐步推进,规范操作、逐步完善,可衔接性和可持续性,自愿参保、积极引导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等原则。五是分析了新农保试点中应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人户分离的人群参保、缴费标准设计、财政补贴、村集体和其他组织补助及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等问题。第五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分析”主要阐述了研究者在全国试点前对新农保模式的探索研究,各地方新农保实践模式以及全国试点后各地对新农保的调整和完善情况。第六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政府责任”主要阐述了政府介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理论依据,政府在新农保中的立法职责、财政职责、组织实施职责、监管职责等责任。重点分析了政府在新农保中财政责任及其各级政府承担财政补贴的方式,这部分介绍了国外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经验,归纳了目前我国政府对新农保财政补贴的主要方式——进口(缴费)补贴、出口(养老金待遇)补贴。分析了不同的补贴方式的效应:进口补贴能提高农民缴费意愿,激励效果较好,能提高农民参保人缴费能力和保障水平,具有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但也增加了新农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加重了财政困难地区地方政府负担,多缴多补的鼓励办法有可能产生逆向选择问题。出口补贴直接提高了参保人的养老保障水平,减缓了基金的保值增值的压力,体现了新农保的公平性、普惠性,但没有缴费补贴的激励效果大。这一章还分析了目前新农保政府补贴在基金中存在补贴比例低、补贴制度不完善、各级政府事权和财权不统一等问题和提出了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补贴机制和建立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财政责任分担机制等相应的对策措施,提出了省、县(市、区)、乡(镇)叁级政府补贴比例分配的叁种方式——叁叁制、高中低或高低低、低中高。第七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主要阐述了我国目前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构成及不同养老方式的地位和作用,重点分析了新农保目前和将来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功能和作用。通过分析认为目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难以在农村养老保障中占主体地位,农村养老保障在将来一段时期内还主要靠家庭养老,随着新农保进一步发展,将在农村居民养老保障中占据主体地位,但也必须与家庭养老和社区养老等其他养老方式相结合才能完全实现全面保障农村居民养老的需要。第八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景与展望”通过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比较,对新农保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认为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合并实施,这体现了财政补贴的公平性,易于建立相似或相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是也有可能存在增加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内部管理机制不顺和保障水平缺乏相对公平等问题;认为新农保在制度模式、基金管理等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为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制度相衔接和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准备条件。在推进进程上,可分为叁步:第一步是到“十二五”期末,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第二步是到2020年,新农保成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保障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第叁步是到2049年,新农保的基本制度框架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一致,城乡基础保障水平基本相同,形成全国统一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第九章“研究结论与不足”。文章通过分析可以得出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和老农保的缺陷有必要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较老农保设计更合理;新农保最终发展趋势应该更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政府应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中央政府应该加大转移支付;新农保目前难以在农村养老保障中占据主体地位,必须与其他养老方式相结合共同完成农村居民养老功能等结论。文章村在由于缺乏基础数据无法对新农保的中长期收支变动趋势进行精算,研究不够深入,研究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拓展等不足。

柯龙山[10]2016年在《我国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历史演进与终结研究》文中提出2015年1月,国务院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正式废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告别“免缴费”时代。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金双轨制山来已久,追溯历史能够更好地鉴往知来,回顾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经验和教训有益于进一步的改革推进。民国期间现代意义上的养老金制度开始创设时,城镇的养老金制度就有双轨制特征。公教人员的养老金制度建立时间早于企业职工,且前者的养老金待遇优厚于后者。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变迁和社会分层结构特点的变化,我国城镇养老金制度的演变过程经历初建与探索、停滞与恢复以及调整与改革叁个阶段,养老金双轨制也经历从双轨确立到并轨尝试、从遭受破坏到双轨回归、从不均衡发展到双轨终结等叁个阶段,呈现出先分后合、再分又合的特征。我国城镇养老金制度的分合变迁反映并且适应经济和社会的演化,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较早地跟随经济社会转型而转向,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改革则相对滞后,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的养老待遇差距过大,显然有失社会公正并轨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统一了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和制度规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得到了提升,在正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差距合理性的同时,要继续深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保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解决财务可持续性方面的矛盾。

参考文献:

[1]. 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优势研究[D]. 邓俊丽. 陕西师范大学. 2016

[2]. 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碎片化[D]. 孟荣芳. 南京大学. 2014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D]. 李建平. 辽宁师范大学. 2016

[4]. 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问题探索[D]. 王群. 吉林大学. 2010

[5].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制度研究[D]. 石子伟. 华中师范大学. 2014

[6].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研究[D]. 卢成会. 吉林大学. 2017

[7]. 公平视角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D]. 李晓聪. 中国农业大学. 2017

[8]. 马克思主义公平观视野中的当代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D]. 霍雨慧. 曲阜师范大学. 2016

[9]. 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D]. 王章华. 华东师范大学. 2011

[10]. 我国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历史演进与终结研究[D]. 柯龙山. 福建师范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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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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