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与淮南子关系考_淮南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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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0062(2006)03—0075—05

《淮南子》成书于汉代初年,一如中国早期的许多典籍一样,其“著作权”问题也一直有争议,尤其是对刘安于本书的贡献,各家意见差别较大。刘安是在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入朝时,把《内书》(一般认为即《淮南子》)作为珍贵的礼物献于汉武帝的。由于刘安手下有一大批门客,《淮南子》的作者是刘安本人,还是众宾客集体创作,这个问题从汉代起就争议颇多。自高诱提出《淮南子》是刘安与八公合著后,“集体创作说”便相沿成习,正是基于这种看法,《淮南子》被后世不少学者看作是拼凑之作,这种观点影响到对《淮南子》的评价。因而,对于刘安之于《淮南子》的关系,有重新认识的必要,这是正确评价《淮南子》一书的基本前提。

自汉代以来,就有不少学者肯定刘安对《淮南子》有重要贡献,认为《淮南子》中不能没有刘安的手笔。但是,刘安对《淮南子》的贡献远不止于此,颇疑刘安除拟定纲领、排列次第外,大部分篇章亦为他本人手笔,众宾客有帮助搜集材料、抄录文章并相与讨论之功。如果《淮南子》为讲学的记录,那么选题的制定、内容的取舍更无疑取决于刘安。这是笔者对刘安之于《淮南子》关系的一种基本判断。

一、《淮南子》作者之历代说法

(一)《淮南子》为“刘安所作说”

最早为刘安立传的是司马迁,但《史记》对淮南王著述之事没有任何记载。《汉书·艺文志》著录《淮南内》时,注明作者为“王安”,张舜徽认为:“此书作者,为汉武帝时淮南王刘安,标‘王安’二字,此史家之率笔也。”[1] 185后代的正史《艺文志》多从《汉志》之说,视《淮南子》为刘安作品,《隋书》、《新唐书》、《旧唐书》、《宋史》、《明史》之《艺文志》或《经籍志》以及《四库全书总目》都是如此,宋代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也说:“汉刘安撰《淮南》”。

《西京杂记》肯定地说:“淮南王安著《鸿烈》二十一篇。”王充《论衡·书解》篇引“儒者”言:“淮南王作道书,祸至灭族。”又云:“淮南王以他为过,不以书有非。”显然,王充是认为《淮南子》为刘安所作的。唐代刘知几在《史通·自叙》中讲道:“昔汉世刘安著书,号曰《淮南子》。”明代胡应麟在《少室山房笔丛》卷二八中分析:“淮南王招集奇士,倾动四方,说者咸以此书杂出宾客之手,非也。左吴、雷被诸人,著作无我可见,特附《淮南》而显岂梁苑邹枚、邺中刘阮等哉!”清初学者王夫之对刘安的“谋反”野心大加鞭挞,但却称赞:“淮南王安著书二十篇,称引天人之际,亦云博矣。”[2] 59胡适在《淮南王书》中则推断:“淮南王是很能作文辞的,故他的书虽有宾客的帮助,我们不能说其书没有他自己的手笔。”[3] 121

以上这些看法可称之为“刘安所作说”。

(二)“集体创作说”

《汉书·淮南王传》:“淮南王安……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作为《内书》二十一篇,《外书》甚众。”又云“初,安入朝,献所作《内篇》”。班固的这段话没有说清楚《淮南子》的作者到底是谁,但从文意来看,隐含着《内篇》为宾客集体创作的意思。东汉王逸《楚辞章句·招隐士序》云:“《招隐士》者,淮南小山之所作也。昔淮南王安,博雅好古,招怀天下俊伟之士。自八公之徒,咸慕其德,而归其仁,各竭才智,著作篇章,分造辞赋,以类相从,故或称小山,或称大山,其义犹《诗》有《小雅》、《大雅》也。”这里王逸讲到淮南王与八公著述之事,但没有指出“八公”的名字,也没有将其与《淮南子》联系起来。王逸生卒年不详,但安帝时官校书郎,其撰《楚辞章句》大约是在校书郎任上,陆侃如将这一时间定为安帝元初三年(116),[4] 141这时距刘安献书也已二百多年了。

最早明确提出《淮南子》为集体创作的,应是东汉末年的高诱。高诱为《淮南子》作注,有《叙》一篇,其中说:“(刘安)与苏飞、李尚、左吴、田由、雷被、毛被、伍被、晋昌等八人及诸儒大山、小山之徒、共讲论道德,总统仁义,而著此书。”此后,承袭此说者渐众,宋代高似孙《子略》云:“所谓苏飞、李尚、左吴、田由、雷被、毛被、伍被、大山、小山诸人,各以才智辩谋,出奇驰隽,所以其书驳然不一。”黄震《黄氏日钞》说:“《淮南鸿烈》者,淮南王刘安以文辩致天下方术之士,会粹诸子,旁搜异闻以成之。”

明代王世贞《艺苑卮言》:“《淮南鸿烈》虽似错杂,而气法如一,当由刘安手裁。”梁启超说:“刘安博学能文,其书虽由苏飞辈分纂,然宗旨及体例,计必先行规定,然后从事;或安自总其成,亦未可知。《要略》所提挈各篇要点及排列次第,盖匠心经营,极有柱脊,非漫然獭祭而已。”[5] 这两种说法虽仍认为《淮南子》出于众人之手,但对刘安之于《淮南子》的贡献已多有肯定。

近现代众多哲学史、思想史著作,如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史》、牟钟鉴《〈吕氏春秋〉与〈淮南子〉思想研究》,等等,均沿袭“集体创作说”。罗义俊则认为《淮南子》是一次大型学术聚会的记录。[6] 371这也是“集体创作说”的变种。

二、《淮南子》“集体创作说”及“杂家”性质辨析

(一)对“集体创作说”的质疑

《淮南子》为集体创作说,始于东汉高诱,相沿成习。然而,此说并非无懈可击。茅盾曾分析高诱“八公”著述事说:“从这一段话,我们可以推想(一)淮南当日宾客中有八人极尊,此八公山名之所自昉;(二)八公之名,史传不见,惟高诱记之;(三)八人中仅三人名见《汉书》,而中一人又疑非贤者。所以,高诱虽然确举八个人名,说是《淮南子》的撰述者,我们却不能无疑。”[7] 448-456高诱是如何知道《淮南子》创作详情的,他没有交代自己的资料来源,我们就不得而知了。从时间上讲,高诱乃东汉末年人,《淮南鸿烈解叙》云:“建安十年,辟司空掾,除东郡濮阳令。睹时人少为《淮南》者,惧遂陵迟,于是以朝事毕之间,乃深思先师之训,参以经传道家之言,比方其事,为之注解,悉载本文,并举音读。”建安十年已是公元205年了,而班固在永元元年(89)下狱而死,此时《汉书》大部分已经完成,较高诱为《淮南子》作注要早一百多年的时间,《汉书·艺文志》的说法当更具说服力。

另一个认为刘安不是《淮南子》作者的理由,是该书内容驳杂,个别地方存在矛盾之处。其实,一部书中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也属正常,尤其是成书时间跨度较大者,以此作为否定此书作于一人的理由不能让人信服。而且,仔细分析起来,此书中通常被认为的一些矛盾之处也未必是真,如书中对儒家的态度,评价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既有肯定,又有否定,也属正常,表明它对问题的看法是辩证的,是在批判地吸收,而不是生吞活剥,谷方先生认为“这种广博非但不同于芜杂,而且恰恰表明它在认识的深度和广度上较之前人有了进步。”[8] 198-259此话不无道理。

(二)《淮南子》杂家性质简析

《汉书·艺文志》将《淮南子》归入“杂家”类。对“杂家”的误读,使得此类著作常被视为认为拼凑之作,杂乱无主旨。因而,要正确认识《淮南子》,有对“杂家”的性质作的辨析的必要。

“杂家”一词,《史记·韩长孺列传》中就出现过,司马迁把“杂家”看作是与《韩子》并列的一家学问。“杂家”明确作为学派之称,应该说还是始于刘向父子,《后汉书·张衡传》说:“刘向父子,领校秘书,阅定九流。”这“九流”中包括了“杂家”,《汉书·艺文志》继承了这一做法,分诸子为十家,“杂家”是其中之一。此后,历代正史《经籍志》或《艺文志》,官私目录,如《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崇文总目》以及《四库全书总目》等,都在“子部”中保留有“杂家”。

所谓“杂家”,《汉书·艺文志》云:“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隋书·经籍志》的说法与《汉志》基本相同:“杂者,兼儒、墨之道,通众家之意,以见王者之化,无所不冠者也。古者,司史历记前言往行,祸福存亡之道。然则杂者,盖出史官之职也。”可见,《汉志》和《隋志》都认为杂家的特点在于“兼儒、墨,合名、法”的包容性,正是取“杂”字的汇集、组合等义,而并非说它“杂乱”。《四库全书总目》子部杂家小序云:“杂之义广,无所不包,班固所谓合儒、墨,兼名、法也。”这一解释透彻、直白,“杂”就是“广”的意思。刘文典在《吕氏春秋集释序》中说:“夫杂者会也,盖先以道德为标的,既定纲纪品式,乃博采九流,网罗百氏,纳于检格之中,实能综合方术之长,以成道术,非徒以钞内群言为务者也。”指出了“杂家”的基本特征是以“道德”为准则,融合各家。而目录学之所以列出“杂家”一类,《四库全书总目》说得很明白:“寥寥不能成类者并入杂家。”

汉代司马谈《论六家要指》评论道家学派说:“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兼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汉书·艺文志》说:“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比较之下,可以看出两者的含义非常接近,《汉志》所说的“兼儒、墨,合名、法”的“杂家”,在司马谈那里被总括到“道家”去了,说明杂家与道家确实有相通的一面,这也是为什么后世《淮南子》等“杂家”著作经常被认为是“道家”的原因。《汉志》对“道家”也有一定义:“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可见,《论六家要指》说的“道家”实际上包括了《汉志》所说的“道家”和“杂家”,《汉志》将二者区分,强调了它们之间的“异”,更多的是注意了《吕氏春秋》、《淮南子》等广采众家的特点。

应该说,《汉志》将杂家单列一类,更能准确地反映当时学术发展的实际状况。《淮南子》、《吕氏春秋》等书,与早期道家有渊源关系,但又有明显的差异,“杂家兼容并包之,可谓能揽治法之全。所以异于道家者,驱策众家,亦自成一种学术,道家专明此义,杂家则合众说以为说耳。”[9] 158周桂钿云:“《吕氏春秋》和《淮南鸿烈》都是融会各家思想的新体系。以先秦各家的模式来套,它们都不‘合格’,因此被归入‘杂家’。这一事实正可以有力证明它们都是融会百家的新体系。”[10] 6总之,《汉书·艺文志》把“杂家”作为单独的一类列出,以别于道家,对于辨别学术源流有很大的意义。杂家也大谈“道”,对道家的宇宙观吸收较多,乍看之下与道家很相似,但它与道家还是有很大的差别,它是秦汉学术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出现的新的学术现象,把它单独作为一派是合理的。《淮南子》是中国思想史上儒、道两家融合较早、较成功的著作,它以“道”的面貌出现,广泛吸收各家思想,建立了新的思想体系,是汉代由黄老学向儒学转变的时代产物,《汉书·艺文志》将其归入杂家是十分恰当的。这与《淮南子》作者在《要略》中的夫子自道是一致的:“若刘氏之书……非寻一迹之路,守一隅之指,拘系牵连之物,而不与世推移也。”在刘安看来,《淮南子》正是一部博采众长而不依傍一家之言,与时俱进的大著作。

三、从传世文献的相关资料推断刘安对《淮南子》的贡献

首先,《史记》、《汉书》均无明确的集体创作说。《史记》没有关于淮南王著书的记录,《汉书》也仅含混地讲到刘安招致宾客,作《内》、《外》书之事。最早记录《淮南子》的是刘向、刘歆父子,《七略》是后来《汉书·艺文志》的基础,是他们当时整理过的图书的目录。《汉志》在著录刘安和淮南文人集团的作品时是有区别的,如《淮南道训》,注明“淮南王安聘明《易》者九人,号九师说”;又诗赋类中,《淮南王赋》和《淮南群臣赋》是截然分开的,这一点是解开《淮南子》作者之谜的关键。《汉书·楚元王传》中称刘向之父刘德曾治淮南王狱,得到了刘安的《枕中鸿宝苑秘书》,刘向自幼喜欢颂读,并在宣帝时献出。刘向与刘安相去不远,且都属于刘氏宗族,对刘安的情况应该是很熟悉的,《汉书·艺文志》注明《淮南子》作者为“王安”,不是没有根据。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吕氏春秋》之下《汉志》却标明“秦相吕不韦辑智略士作”,余嘉锡在《古书通例》中说:“刘、班于一人所著,同为一家之学者,则为之定著同一之书名,如《淮南内》、《淮南外》是也。”[11] 41这条意见值得重视。

其次,刘安具备写作该书的主观条件:他本人好读书,又擅长写作。淮南集团著作丰富。涉及范围广,《汉志》标明为刘安的作品就有诗、赋等多种类型,显示出刘安兴趣广泛,知识面宽,与《淮南子》的无所不包倒也相吻合。从刘安的《谏伐南越书》看,其中引《易》、《诗》等经典的做法,与《淮南子》也有相似处。而与之形成对照的是,高诱所说的与刘安合著《淮南子》的“八公”,《史记》、《汉书》中除了提到伍被、雷被、左吴外,其余均无记载,他们的写作能力值得怀疑。而《淮南子》文章风格较为统一,其辞藻的华丽、气势的宏大,前后并无多少差别。尤其是其用韵、句式,前后也相当一致,它“代表的语言可能就是当时江淮一带的楚音”,[12] 77这些绝非靠修改能够做到,也符合刘安祖籍沛地的身份。

最后,《淮南子》中不时流露出忧谗畏讥之心,这与刘安身世有关,不是其门客能够体会到的,从而证明《淮南子》至少大部分内容出自刘安,或与他有关。

刘安的父亲刘长以“谋逆罪”被贬死雍道,刘安从小就背上叛逆之子的恶名,时时遭到猜忌,文帝封刘安兄弟为列侯时,贾谊就上疏谏止,认为他们不会忘记父仇,会成为朝廷隐患。而此时刘安等还不过是几岁的孩子,他们就已经被认定迟早要为父报仇。“三淮南之封,文帝徒以解惭,固非本意。贾生逆搜其意而欲争止之,其说虽未行,汉君臣自是固日日以白公子,胥待三淮南矣。王安知之,故以读书、鼓琴、学养生之术自溷,使天下众知其儒柔而无武节,冀可少安。”[13] 文集二,16-17正是由于担心被猜忌,刘安从事读书创作、炼丹养生之类的事,以示世人文弱无大志,从而保护自己。所以,《淮南子》对人生看得非常空虚超脱,这实际是刘安忧谗畏讥之心的真实流露,切肤之痛外人难以体会。《淮南子》中这种地方很多,如:“此其为乐也,炎炎赫赫,怵然若有所诱慕。解车休马,罢酒徹(彻)乐,而心忽然若有所丧,怅然若有所亡也。是何则?不以内乐外,而以外乐内。乐作而喜,曲终而悲,悲喜转而相生,精神乱营,不得须臾平。察其所以,不得其形,而日以伤生,失其得者也。”(《原道训》)① 这段话所表达的对声色犬马之类快乐的虚无感,以及向往充实的心灵世界的情绪,颇有佛家意味,难怪茅坤评点说:“非深知至德之乐不能说得如此快人,沉而悟之,可涉释氏真空景界。”②

诸如此类,《淮南子》中“齐生死”、“细万物”等看似消极的思想,实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刘安当时避祸的心态。这一点在《招隐士》中也有反映。王逸《序》称:“《招隐士》者,淮南小山之所作也……淮南小山之徒,闵伤屈原,又怪其文升天乘云,役使百神,似若仙者,虽身沉没,名德显闻,与隐处山泽无异,故作《招隐士》之赋,以章其志。”根据这一解释,《招隐士》是淮南小山之徒为彰屈原之志而作。但王逸《序》又说:“或称小山,或称大山。其义犹《诗》有《大雅》、《小雅》也。”“小山”似乎又不是人名,所以,王逸并没有说清《招隐士》是谁作的,不少人也就含含糊糊地把“淮南小山”当作其作者了,也有人认为《招隐士》的作者是刘安。但无论作者是谁,《招隐士》写山中之幽险、悲凉,以及“王孙兮归来,山中不可以久留”的呼唤,凄怆动人,它所流露出的哀婉之气,与《淮南子》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情绪有一致处,所以清人王夫之在《楚辞通释》中就有怀疑《招隐士》是咏屈原的说法,认为:“此篇义尽于招隐,为淮南召致山谷潜伏之士。绝无闵屈原而章之之意。”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刘安及藩王的心境,说明《淮南子》中不少内容确与刘安有关,或曰出于刘安之手。

概言之,刘安之于《淮南子》远不止是一个组织者,该书的大部分内容当出于他本人之手,其余也必经过他细致地加工、润色,能够反映其思想,展现其文采。《淮南子》虽然内容庞大,但绝非杂乱无章的拼凑,各篇既独立成文,又有内在联系,并围绕一个中心,是自成体系的完整之作。

注释:

①本文中《淮南子》引文系据张双棣《淮南子校释》,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个别地方标点有改动,以下同此。另外,本论文引《淮南子》各篇,遵从习惯称法篇名带“训”字,但这不等于作者同意“训”字是原书就有的观点。对《淮南子》各篇名是否带“训”,有不同争议,从《要略》所列篇名看,似不当有。

②参见明茅坤:《淮南子点评》,北京大学图书馆善本室藏明代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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