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视野中的中国道路论文

唯物史观视野中的中国道路

赵东海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2)

[摘 要] 唯物史观揭示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发现了社会历史内部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本质关系,描绘了社会历史进步的一般过程和基本趋势,对于思考“中国道路”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关于中国现阶段究竟应该走一条什么道路的问题无法从唯物史观中找到现成的答案,只有在深入理解经典作家基本思想的基础上,将其创造性地运用于社会实践中,才能真正发挥唯物史观的指导作用。以往人们认为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就是从原始社会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最后到达共产主义社会的过程,文章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文本,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本质关系作为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实质。

[关键词] 唯物史观; 社会历史发展规律; 社会发展道路; 中国道路

唯物史观揭示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发现了社会历史内部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本质关系,描绘了社会历史进步的一般过程和基本趋势,对于思考“中国道路”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当然理论总是理想化的,而现实却是具体而复杂的,任何理论都不可能完全解决现实问题。关于中国现阶段究竟应该走一条什么道路的问题无法从唯物史观中找到现成的答案,只有在深入理解经典作家基本思想的基础上,将其创造性地运用于社会实践中,才能真正发挥唯物史观的指导作用。下面就依据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探讨与中国道路相关的一些理论问题。

唯物史观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思想。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概括了马克思的两大发现,即两种规律的发现,一个是社会历史的普遍规律,另一个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规律。关于社会历史的普遍规律,恩格斯这样阐述:“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念、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1]776在这段话中,恩格斯把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阐释为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国家设施和意识形态的关系。

关于社会发展规律有一种非常流行的看法,这种看法认为从原始社会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最后到达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这就是著名的五形态演变规律。但是看一看恩格斯对马克思的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概括,其中并不包含哪几种社会形态依次演进的内容。这是一个应该引起注意的问题,然而事实上这一点被许多人忽视了。人们更多争论的是如何划分社会形态,以及如何解释某些社会的发展并不严格遵循社会演进秩序的事实。不管对社会形态及其演进过程做怎样的划分和描述,实际上都没有触及社会历史规律的根本。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解,社会历史规律指的是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根本关系,即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社会上层建筑之间的必然联系,具体地说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存在的由前者的发展必然引起后者变化的关系。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一段话是对唯物史观最集中、最精炼的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2]32马克思在这里指出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结构性关系,肯定了物质生产方式特别是生产力制约整个社会生活的基础地位。马克思接下来进一步描述了这种结构性关系的动态过程。“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2]32-33这里揭示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过程,这个过程的核心内容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生产关系的变更,经济基础的变更迟早带来上层建筑的变革,这是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反复出现的一般模式。一般模式背后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内在关系,而这种关系及其动态变化就是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

这里涉及如何理解“规律”的问题。人们通常把规律理解为稳定的变化过程。这样理解规律其实不太准确。列宁说,“规律就是关系”,就是“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3]128。这样理解的规律才是深刻的,真正把握了规律的实质内容。规律不是事物的变化过程,而是事物内部决定变化过程的本质关系。事物的变化是由事物内部的本质关系决定的,这种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就是规律。例如万有引力是任何两个物体之间的本质的关系,物体之间存在的这种关系是整个宇宙中的普遍规律。物体从高处落下会经历自由落体运动过程,并且最终会落在地上,但是这个过程及其结果都不是规律,只有背后的万有引力才是规律。对于社会历史来说也是这样,社会经历哪些过程最后到达什么阶段不能叫作规律,决定这个过程和阶段的社会内部的本质的关系才是社会历史的规律。社会内部的本质的关系就是马克思最先发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前者制约后者的关系。至于社会历史经历的过程,如“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2]33只是本质关系的动态表现。从“本质关系”的角度把握规律才是准确和深刻的,唯物史观所揭示的社会发展规律正是如此。

在肯定社会历史有决定性、必然性一面的同时,还必须承认在现实的社会历史过程中人还具有选择性和能动性。人类社会历史是人追求自己目的的活动的历史,而不是自然物体的运动过程。自然物体的运动过程受自然必然性支配,遵循严格的决定论。但是人的活动是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每个人都在现有的条件下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活动及其方式。在这里不能完全否认人的自由意志的作用空间,选择性是不能否认的事实。“选择是人类创造历史活动的重要一环,尤其是当一个民族的历史处在一个转折点时,社会发展往往显示出多种可能性;在这多种可能性中,哪一种可能性能够成为现实,则取决于这个民族的自觉选择。”[7]如果完全否认人的选择性,就无法合理地解释社会历史的现实过程。对于人在社会历史中的能动性也是不能否认的,否则人就成为完全被动的存在物,人类历史也就完全等同于自然历史。当然,在肯定选择性和能动性时,不能忽视社会历史条件,也不能忽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客观力量对人的制约性。人的选择不是任意的选择,人的创造不是随意的创造,选择和创造都是有条件的,而这些条件中包含社会历史的规律。社会历史过程的决定性和选择性、必然性和能动性是相互统一的,决定性通过选择性实现,而必然性体现在能动性之中,对此需要用辩证的思维来理解。

北运河流域是北京市地跨区县最多、下垫面类型最多样、环境问题最复杂的大流域。已取得成功实践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理念、经验、做法和模式从山区走向平原,从郊区走向城市,逐步推广应用到了大流域生态治理。本研究从北运河流域实际特点出发,基于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理念与方法,总结出了4类13项技术,形成适用于不同类型区的小流域治理技术体系。该体系中一部分技术遵循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21项措施的做法,另一部分则是针对城市和平原区域的特殊情况提出的新经验,是对原21项措施的有效补充。

由于现实的社会历史进程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受到人的选择性和能动性的影响,社会历史进程表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因而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现实展开就有可能呈现为多种道路。马克思晚年在其“东方社会理论”中设想了东方社会可以不经过西方社会发展的某些阶段。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批驳一位教条地引用他关于社会发展思想的人,“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1]341-342又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设想了俄国“农村公社”的前景,除了列举“农村公社”本身向公有制转变的有利条件之外,还提到“另一方面,和控制着世界市场的西方生产同时存在,就使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用到公社中来。”[1]765这说明马克思本人并没有把西欧社会历史经历的道路看作其他社会历史也必然经过的道路,也就是肯定社会发展道路的多样性。

承认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就要承认社会历史过程的必然性和决定性。马克思说:“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2]101-102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是客观的,处于社会历史过程中的人都受它的制约,即使认识到它的存在也无法摆脱它的制约。不过,对于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只能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基本关系的范围内来理解,而不能把社会历史的每个环节、每个过程都看作是由社会历史规律事先决定好了。许多人对唯物史观的历史决定论有误解,似乎肯定社会历史规律就要承认社会历史严格决定的过程。用这种机械的历史决定论无法描绘现实的社会和历史,如果把它当作唯物史观就会让人怀疑这种历史观的正确性。只要把社会历史规律简单化为严格的决定论,如经济决定论,必定会得出否定社会历史规律的结论。为此恩格斯强调,“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5]695-696影响社会历史进程的还有许多其他因素,任何社会历史事件都不会是单纯由经济因素决定的。

图6为满载下的实验波形,图6中,vgs、vds分别为LLC原边管子的驱动电压和漏源电压,可以发现,开关管实现了软开关。ir为谐振腔电流,满载下谐振腔峰值电流为26.3 A。vCr为谐振电容两端电压。

把社会发展规律把握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本质关系,可以回应波普尔对历史决定论的批评。波普尔根据规律都有重复性的观点否定人类历史具有规律。其理由是人类社会的进化“只是一个单独的历史过程”[4]85,不可能再重复一遍,既然不能重复就没有规律可言。对此可以用不同民族的历史具有重复性做解释,可是当民族历史融入“世界历史”之后就不能用同样方式解释人类历史的重复性。如果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本质关系看作是社会历史规律,那么社会历史的重复性是显而易见的。在原始社会有原始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及其运动,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以及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同样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及其运动。虽然社会历史进程不会重复,但是社会历史内部的本质的关系在不断地重复。根据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关系的重复性可以肯定社会历史的内在重复性,从而在这个论据上反驳波普尔对历史决定论的批评。

社会历史规律与社会发展道路不是一回事,社会历史规律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本质关系,社会发展道路则是社会历史在特定条件下实际经历的阶段和过程。每个社会的发展都有独特的历史条件,即使在文化和历史上有共同渊源的英国、法国、德国、美国也没有走完全相同的道路。无论是“五形态”还是“三形态”,它们只是社会发展道路的表现,不具有社会历史规律的地位。某些社会在特殊历史条件下跨越了其中的某些阶段,这不是对社会历史规律的否定,只是表明社会发展道路是多样的,并非只有一种演进模式。在唯物史观中应该坚持的不是某几个社会形态的演进阶段和演进过程,而是其背后的社会历史规律,也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本质关系。不论社会历史条件多么复杂,不论社会发展道路如何多样,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这个关系是稳定的必然的,在根本上是不可超越的。

讨论中国道路问题必然涉及社会历史规律,而如何理解社会历史规律就是首要的基本问题。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相关论述,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性质,这个关系就是社会历史规律。走中国道路必须遵循社会历史规律,也就是遵循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本质关系。

由于在DR算法中,f和g所定义的迭代序列不是对称的,若交换f和g,则会得到不同形式的算法迭代格式。从而对于问题(2.3)的求解,我们给出4种不同形式的DR迭代算法。

6.语感与语言能力相统一。语感与语文能力浑然一体。语感与语文能力往往是同步形成并同步发挥作用的,甚至难以对二者做出明显的区分,因而在学生语言水平的提高过程中,从知识到能力必定是一步完成的。

在理解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时,有两种错误的观点需要反驳,一种是目的论的观点,另一种是宿命论的观点。目的论的观点认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要实现历史的目的。对于历史的目的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是社会进步,有人认为是实现完美的社会,等等。不管哪一种目的论都假定历史有一种在人之外的目的,人不过是被历史用来实现这种目的的手段。历史目的论与唯物史观毫不兼容,任何想把社会历史规律所指向的趋势解释为超验目的的做法都是荒谬的。马克思明确批判了将历史本身视为目的而把人当作工具的历史目的论观点。“‘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118-119对此王南湜教授给予这样的评论:“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上看,目的只能是人的目的,而在人的目的之外并不存在一种抽象的历史目的。”[6]宿命论的观点与此类似,虽然不把历史看作是某种特殊的人格,不提外在于人的历史目的,但是同样认为结果是已经决定好了的,不论人怎样努力都不能改变结果,至多能改变到达终点的路线而已。严格的历史决定论必然会导致宿命论,否认偶然性,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把历史过程看作是像自由落体运动一样的自然过程。目的论和宿命论都是错误的,在谈论社会历史规律时应明确地与其加以区分,否则必然损害唯物史观的理论力量。

“‘中国道路’主要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质上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简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已经有了两个基本规定,一个是中国特色,另一个是社会主义性质。这条道路的大体方向已经确定,但是具体细节还不明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详细规划。在规划这条道路时,深刻揭示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唯物史观具有重要的指导的意义。

唯物史观揭示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本质关系,中国道路的探索不能违背这些基本关系,否则无法成为一条成功的道路。中国道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可以保证社会主义的基本生产关系,而适当采用其他所有制形式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需要以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但是目前还缺乏这样的生产力基础,因而必须利用各种有效的手段发展生产力,这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本质关系所决定的。30多年的改革开放政策取得显著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对于维护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在理论上,完全的公有制更符合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可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不具备相应的生产力基础,此时坚持完全的公有制并不能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而适当地采用其他所有制形式则会促进生产力,从而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走中国道路,首要的任务是发展社会的生产力,繁荣社会的经济,这是唯物史观提供的理论指导,也是在改革开放的社会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

唯物史观展现了由社会发展规律所决定的多样化发展道路,这给中国道路标出了基本的路标,同时又提示走自己道路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中国道路是一条社会主义的道路,但基本路向是发展,即不断地提高生产力,不断地调整生产关系,并相应地改革上层建筑,使国家更加地繁荣和富强,使人民的生活更加丰富和幸福。每个社会都要追求发展,但是发展道路不是唯一的,不能完全模仿其他国家已经走过的发展道路,必须走出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根据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走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是可能的,这条道路只能由中国人民自己来选择。当然,选择社会发展的道路不是任意的,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的必然性。社会发展规律不是选择的障碍,恰恰相反,正是因为有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才能做出更合理的选择。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应该积极借鉴和吸取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成果。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已经发展了几百年时间,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对于这些经验应该积极地学习和利用,使它成为在中国道路上发挥作用的力量。马克思在谈到俄国“农村公社”的发展前景时提到,俄国社会有可能不经过资本主义这个“卡夫丁峡谷”,而把西欧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积极成果应用到农村公社中来。在探索中国道路时,马克思关于跨越“卡夫丁峡谷”的思想具有特殊的理论意义。

项目合同是农业开发与设计、监理、施工各方联系的唯一纽带和桥梁,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行为都是围绕合同进行的。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大量资料,如人员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建设监理等基础资料,应是档案归档的重要范围。因此,在建设实践中产生的各种原始资料,既是解决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也是档案工作服务于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以唯物史观指引中国道路,不应把历史发展本身作为目的,而要把人的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唯物史观反对历史目的论,指出社会历史是人的有目的活动的历史。每个人的活动都有自觉的目的,都是为了自身利益或自我实现。走中国道路必须把人作为目的,而不是单纯用来实现社会发展或达到某种社会形态的手段。走中国道路就是选择一条最有利于人的发展的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可以看到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关系的改善、政治制度的变革、思想意识的进步,等等。所有这一切最终都是为了人的存在和发展。人的存在需要相应的条件,包括各种物质生活资料、适宜居住的环境等等,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应该尽量满足人们的这些需要。为此要大力发展生产力,调整不适合生产力的生产关系。人还有发展的需要,即不断地提高自身素养并最大限度地自我实现的需要。为此要推动全民教育、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中国道路最终指向人的发展,而人的发展条件是社会的发展。

唯物史观是包含丰富思想内容的理论体系,从中可以发掘出许多有益的思想和方法。以上只从社会历史规律和社会发展道路的角度探讨了唯物史观对中国道路的理论指导意义,还有许多内容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 参 考 文 献 ]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3卷 [M] . 人民出版社, 1995.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2卷 [M] . 人民出版社, 1995.

[3] 列宁全集: 第55卷 [M] . 人民出版社, 1990.

[4] 卡尔·波普. 历史决定论的贫困 [M] . 华夏出版社, 1987.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4卷 [M] . 人民出版社, 1995.

[6] 王南湜. 历史唯物主义阐释中的历史目的论批判[J] . 社会科学, 2008(12).

[7] 杨耕. 历史决定论: 历史的考察和现状的分析 [J] . 求是学刊, 2002(6).

[8] 李慎明, 何成, 宋维强. “中国道路”的六个内涵[N] . 中国教育报, 2010-12-23.

Chinese Road in Perspective of Materialist Conception of History

ZHAO Donghai

(Inner Mongolia Normal University ,Hohhot ,Inner Mongolia ,China 010022)

Abstract : Materialist conception of history reveals the law of human history development, discovers the essential relationship between productivity and production relations, economic basis and superstructure in social history, and describes the general process and basic trend of social and historical progress. It has important theoretical guiding significance for thinking about the "Chinese Road". In materialist conception of history, there is no ready-made answer to the question of what road China should take at the present stage. Only on the basis of thorough understanding of the basic ideas of classical writers and creatively applying them to social practice, the guiding role of materialist conception of history can be played. In the past, people believed that the law of social and historical development was the process in which primitive society developed to slave society, feudal society, capitalist society, and finally to communist society. According to the texts of Marx and Engels, this paper regards the essential relations between productivity and production relations, economic base and superstructure as the essence of the law of social and historical development.

Key words : materialist conception of history; law of social history development; way of social development; Chinese road

[收稿日期] 2019-03-22

[作者简介] 赵东海,男,内蒙古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系统哲学。

[中图分类号] :A 8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7623(2019)05-0005-05

DOI: 10.3969/j.issn.1001-7623.2019.05.001

【责任编辑 阿茹汉】

标签:;  ;  ;  ;  ;  

唯物史观视野中的中国道路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