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词”与“诗命情”的区别看五言诗的起源_诗歌论文

从“诗词”与“诗命情”的区别看五言诗的起源_诗歌论文

论五言诗的起源——从“诗言志”、“诗缘情”的差异说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起源论文,差异论文,论五言诗论文,诗缘情论文,诗言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诗言志”和“诗缘情”是中国文学史和中国文论史上的重要命题,二者的内涵及其因时代不同而产生的内涵演变关系颇为学术界重视,有关“诗言志”之“志”和“诗缘情”之“情”的讨论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对诗歌本质的认识。但是,至今仍然有一个重要问题被悬置而未为人们充分注意并予以探讨,这就是“诗言志”、“诗缘情”两个概念中的“诗”。其实,“诗言志”之“诗”与“诗缘情”之“诗”因提出的背景不同,其内涵是不同的。明确二“诗”所面临的不同的历史背景和不同的阐释对象,有助于深化传统诗学的研究。先秦诗论中,“诗言志”基本上是指导阅读诗歌的理论,包含阅读功能和阅读形式两大主要方面,并形成了赋“诗”以言“志”的传统;而在魏晋诗论中,“诗赋欲丽”、“诗缘情而绮靡”是指导诗歌创作的理论。因此,我们在讨论言志与言情之间“志”与“情”的分合和转换时,也应该将学术界对于二者关系的内容差异分析转换为对于二者体和用的分合和转换的阐释。

从文化发生学角度来思考诗学理论和诗歌形式时,一些问题是不好轻易绕开的:先秦两汉的诗学理论是围绕什么样的诗歌内涵展开的?先秦两汉的“诗言志”和魏晋的“诗缘情”如何由不同的价值指向和内涵规定而巧妙地合二为一,为新诗的发展铺平道路?缘此,我们又会发问:中国成熟的诗歌诞生早在西周初年,为何文人五言诗的成熟要到东汉末年?本文试图论述相关的两大问题:“诗言志”之“诗”非“诗缘情”之“诗”,五言诗形成迟缓的原因以及五言诗的产生过程。

一、“诗言志”与《诗》

《尚书·尧典》中的一段话历来被视为诗歌批评的经典之言,其云:“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其中“诗言志”被朱自清先生誉为中国诗论的“开山的纲领”(注:《朱自清说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4页。)。各种历代文论选和中国文学批评史都以解释或阐述“诗言志”为开端。对于“诗言志”的解释,除对“志”的内涵有争议外,基本相同,如说“诗言志”“概括地说明了诗歌表现作家思想感情的特点”。(注:《中国历代文论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1册,第2页。)或者说:“可算是《诗经》篇章中作者旨趣理论概括,揭示了诗歌表达情志的作用。”(注:《中国文学批评通史·先秦两汉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4页。)

其实,这样的解释并不全面,甚至是有错误的,长期以来影响了人们对诗学起点的理论认识。“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四句要连在一起来理解,首先,这四句是“典乐教胄子”的内容,“诗言志”是教胄子内容之一,是教诗的方法;其次,“诗言志”并非在“教胄子”时要求“胄子”创作诗歌来表达人的志意,而是指“胄子”通过阅读诗歌来言说自己的志意。因此“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是歌唱诗的方法,“歌”、“声”、“律”三者都是和歌唱诵读相关的三个概念,“歌永言”指唱吟诗歌时要延长字音,“声依永”指声音的高低要和字音的延长相配合,“律和声”指音乐的节奏要和声音的高低相和谐。“歌永言”是和“诗言志”之“言”的对应,是吟唱时腔调体现的功能;“声依永”是和“歌永言”之“永”的对应,是吟唱时声部体现的功能;“律和声”是和“声依永”之“声”的对应,是吟唱时音乐或字音腔调的节奏功能的体现。歌、声、律在诗歌的吟唱中各司其职,但要达到和谐,故能“八音克谐,无相夺伦”,在有音乐配合的诗的歌唱中,最终实现“神人以和”的目的。因此“诗言志”不是诗歌作者在表现感情、表现志意,而是指阅读诗歌(即以诗“教胄子”)时所能实现的功能,“典乐教胄子”之一就是通过歌唱“诗”来表明自己的志意。

李学勤先生认为:“《舜典》本为《尧典》一部分,其写定时代学术界有种种意见,但‘诗言志’的观点在春秋晚期肯定已经存在,如《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载,晋卿赵文子(名武)就说过‘诗以言志’。”(注:《〈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与先秦诗学》,《文艺研究》2002年第2期。)“诗言志”的出现至迟应在“春秋”晚期,它是对“以诗言志”的总结,这和春秋战国时代“以诗见志”的风习相对应。朱自清先生《诗言志辨·序》云:“‘诗言志’是开山纲领,接着是汉代提出的‘诗教’。汉代将‘六艺’的教化相提并论,称为‘六学’;而流行最广的是‘诗教’。这时候早已不歌唱诗,只诵读诗。‘诗教’是就读诗而论,作用显然也在政教。这时候‘诗言志’、‘诗教’两个纲领都在告诉人如何理解诗,如何受用诗。”(注:《朱自清说诗》,第4页。)朱先生文中两次提到“这时候”,显然在时间上作了强调,“这时候”在朱文中应指“汉代”。这里似乎隐含着另一层意思,“这时候”之前“诗言志”存在着不是告诉人如何理解诗、如何受用诗的现象。从《诗》的发生来看,确实经历着“创作——采诗——用诗”的过程,《诗》的集体创作中仍保留着个体创作的痕迹,如《魏风》中《葛屦》:“维是褊心,是以为刺。”《园有桃》:“我歌且谣。不知我者,谓我士也骄。”《陟岵》:“陟彼岵兮,瞻望父兮。父曰:嗟!予子行役,夙夜无已。”《十亩之间》:“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兮。”《硕鼠》“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按诗中的陈述语气,这类诗最早还是个体的创作。春秋时代个人创作诗歌的例子不多见,《左传》隐公三年卫人赋《硕人》;闵公二年许穆夫人赋《载驰》,郑人赋《清人》;文公六年秦国人赋《黄鸟》;另《左传》昭公十二年,子革对楚灵王云,昔穆公时,祭公谋父作《祁招》之诗以止王心。《国语·楚语》上左史倚相云,昔卫武公时作《懿戒》以自儆。细察之,以上六例还是有区别的,前四例称“赋”,后二例称“作”,据“召公谏弭谤”,献诗和赋诗有别,韦昭注:“赋公卿列士所献诗也。”那么,卫人等赋,也当赋现成之诗,非自作诗歌。而祭公谋父等所作二例,才是无可争议的创作诗歌。不过先秦诗论,只是《诗》在搜集时和结集后对《诗》的论述。

《国语·周语上》载召公谏厉王之语:“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蒙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其中“献诗”当为由公卿大夫士进献于王的采自民间的风谣之类的讽谏之诗。召公谏弭谤事当在公元前845年。 “献诗”与“陈诗”具同样的功能,《礼记·王制》云:“天子五年一巡守,……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能观民风之诗当然是采自民间的诗歌,郑玄注:“陈诗,谓采其诗而观之。”《汉书·艺文志》云:“《书》曰:‘诗言志,歌咏言。’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班固的解释值得重视,他的意思是:心有哀乐,感而歌咏,诵其言者实谓诵《诗》之言,咏其声者实指咏《诗》之声。这是指诵采诗之官所采之诗。

“献诗”成了西周的传统,这个传统一直延续到春秋中叶,即《诗》三百成集之时。《国语·晋语》六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也是指采诗以献于朝。而“士”阶层自己创作诗歌献于天子虽时或有之,但并没有形成制度,更谈不上传统。这样的解释和《诗经》所显示的信息是相印证的。

因此,我们认为“诗言志”的提出在于“教胄子”如何通过诵读“诗”以言“志”,主要针对诗歌的阅读理解和运用,而不是诗歌的创作。“诗言志”是西周阅读诗歌的习惯,已成为传统,《左传》襄公二十七年的记述就显示了这一传统的“赋诗言志”的功能。“诗以言志”,是说赋诗以言志,朱自清说:“在赋诗的人,诗所以‘言志’;在听诗的人,诗所以‘观志’‘知志’。”接着朱先生又引了《左传》昭公十六年“知志”一例,“郑六卿饯宣子于郊。宣子曰:‘二三君子请皆赋,起亦以知郑志。’”(注:《朱自清说诗》,第18页。)“观志”、“知志”正是赋诗言志所能达到的效果。

二、先秦的阅读诗论

先秦的诗论是针对阅读层面而评《诗》论《诗》的,《诗》的实用功能和教化功能皆和阅读相关,或者是由阅读功能而派生出来的。《诗》的编集迟于采诗,有采诗则士人不必自己作诗,而少量的关于作诗的诗论,在先秦还是停留在作诗的目的层面。从采诗到《诗》的编集,人们关注的是读《诗》和用《诗》,先秦诗论可以用阅读诗论来概括。

明了“诗言志”之本初含义,接着可以讨论先秦诗论何以多停留在阅读层面而非创作层面。先秦诗论集中体现在孔子的诗论和春秋战国时的赋诗言志两大方面。

孔子诗论中并没有创作论,而是阅读论,这一点非常明显,《诗经》自身所表现出的一点创作论的思想,也被孔子的阅读诗论所遮蔽了。孔子的阅读诗论大致有如下几点:

(一)学《诗》。学习《诗》是人的需要,“不学《诗》,无以言。”(注:《论语·季氏》。)“小子何莫学夫《诗》。”(注:《论语·阳货》。)

(二)言《诗》,即讨论《诗》。这一要求较高,孔子认为可与之言诗的人不多,如《论语·学而》云:“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

(三)论《诗》,即评价《诗》。孔子评价《诗》云:“《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注:《论语·为政》。)“《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注:《论语·八佾》。)又评价诗的实用功能:“《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注:《论语·阳货》。)读《诗》在于用《诗》,如不善于用诗,《诗》读得再多也无所作为,《论语·子路》云:“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

孟子的诗论也是阅读《诗》论,《孟子·万章》在讨论《诗》之《北山》、《云汉》篇时,提出理解诗的原则:“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而“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其世也,是尚友也”的理论也是指导阅读的。至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的吴公子札对《诗》的详细评述,可视为先秦《诗》的阅读理论的实践,吴公子季札就《诗》的内容进行评述,体现的正是先秦诗歌的阅读功能。

可见先秦诗论中,“诗”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指《诗》,有关“诗”的论述就是有关阅读《诗》的理论,而不是讨论诗的写作。朱自清《诗言志辨》有《作诗言志》一节,他认为:“战国以来,个人自作而称为诗的,最早是《荀子·赋篇》中的《佹诗》,首云:天下不治,请陈佹诗。”“其次是秦始皇教博士做的《仙真人诗》,已佚。”(注:《朱自清说诗》,第30—31页。)朱自清先生在此讨论的重点是“言志”和“缘情”的关系,论述周详透彻,提供了认识诗歌发展的许多富有启发性的意见。但朱先生在论述诗体发生和发展时,并没有自觉意识到“诗”的概念在汉魏之间发生的重大演变。

三、汉代《诗》论和“歌诗”

汉代《诗》论,主要指《诗经》之论和“歌诗”之论以及“古诗之流”的赋论。

汉代经学隆盛,其中诗歌理论的阐述已由先秦孔子诗论转变为经学家对《诗》的经学诠释。《毛诗序》“吸取了传诗经生的意见,阐说了诗歌的特征、内容、分类、表现方法和社会作用等,可以看作是先秦儒家诗论的总结”。(注:《中国历代文论选》第1册,第67页。)应该注意的是,《毛诗序》中的“诗”都是指《诗经》之“诗”,而不是后世所泛指的文体之一的“诗”,故为《诗》论,而非“诗论”。《毛诗序》论述了《诗》和“志”“情”的关系:“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强调了《诗》的功能:“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在汉代,《诗》的传统成了诗学的经典传统,采诗成为这一经典传统下获得诗的重要渠道,这一传统并不启发人们去创作诗歌,因为经典的制作并不需要大众的参与,所以凡与采诗行为有关的行为,都被视为正统;而先秦的诗乐一体的传统在此又得到进一步确立,这就是汉乐府民歌兴盛的背景。

因此,汉代诗歌和先秦以来诗乐一体的传统是对应的,一为仿《诗》之四言,一为仿《诗》之传统歌诗。歌诗,《汉书·艺文志》“诗赋略”云:“歌诗二十八家,三百一十四篇。”其“诗”皆称“歌诗”或称“声曲折”,王先谦《汉书补注》云:“声曲折,即歌声之谱。”这说明当时诗并不独立,是歌辞,不能离开音乐而存在。这也许就是班固在“诗赋略”中著录歌诗而在小序中只论赋而不论诗的原因。歌诗的演唱特征可以上溯至《诗经》,因此能在观念上被人们接受。汉代乐府仍沿袭古采诗之风,“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观风俗,知薄厚云。”汉乐府民歌在一定范围内可归入“歌诗”。

和诗歌相关的是赋。《汉书·艺文志》将诗赋并列,其中“诗”只是“歌诗”。《诗》为经典,只是阅读对象,而不是创作体式,故文人于《诗》外另辟一体,以赋来表达志意,显示才情。晋挚虞《文章流别论》:“赋者,敷陈之称,古诗之流也。”挚虞是文体学家,他的补充很重要,所谓赋为古诗之流,是指赋乃从《诗》之“敷陈”化育而来。既然认为赋是古诗之流,则屈原“赋”与《诗》应该有一点关系,但本质上它和《诗》并不同。从文化发生学角度看,《诗》和楚辞产生于不同的文化背景,具体地说,它是不同音乐文化的产物;从形式上看,楚辞的主体(《天问》是例外,《天问》在形式上也不是直接受《诗》的影响,我们不能看到先秦时代的四言作品,就和《诗》攀亲认祖)和《诗》没有血亲关系。所谓“赋者,古诗之流也”完全是一种表述策略,而不是真正从文体角度考虑的,王逸是研究楚辞的专家,其《楚辞章句序》云:“屈原履忠被谮,忧悲愁思,独依诗人之义,而作《离骚》,上以讽谏,下以自慰。”只是说在功能上,楚辞的“依诗人之义”有“讽谏”的作用;而扬雄《离骚经序》云:“《离骚》之文,依诗取兴,引类譬喻。”只是说在表现手法上,《离骚》是“依诗取兴”。二者都不是说文体上有何相承之处,只是在努力寻找楚辞中与《诗》能挂上关系的因素,以便取得与《诗》相应的地位。

《诗经》而后,诗经过了承袭《诗经》诗乐一体的“歌诗”的时代。“歌诗”的本质在于合乐,而无所谓三言、五言的形式,《汉书·艺文志》中“歌诗”的著录即证明了这一点。而“古诗之流”的赋客观上未能实现抒情言志而又有体式优势的功能,因而文人五言诗以独立的姿态出现,便在诗歌发展史上具有了划时代的意义。不仅如此,五言诗的产生和发展,也促进了诗学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即从侧重诗歌阅读理论向着侧重诗歌创作理论转变。

四、“杂诗”与五言诗

在五言诗的产生过程中,其初始状态,只是“歌诗”的产品,汉乐府民歌中五言诗即是,早期文人五言之作大多与“歌诗”相关联。如李延年“北方有佳人”,据《汉书》卷97载:“延年性知音,善歌舞,武帝爱之。每为新声变曲,闻者莫不感动。延年侍上起舞,歌曰:‘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七言诗也是如此,世传汉武帝时“柏梁诗”,其实不能称诗,据《东方朔别传》:“孝武元封三年,作柏梁台,诏群臣二千石有能为七言者,乃得上坐。”所谓柏梁诗,实为柏梁七言句。而曹丕《燕歌行》只是乐府诗,句句押韵。

《诗品序》在论及五言诗发展时说:“逮汉李陵,始著五言之目矣。古诗眇邈,人世难详,推其文体,固是炎汉之制,非衰周之倡也。自王扬枚马之徒,词赋竞爽,而吟咏靡闻。从李都尉迄班婕妤,将百年间,有妇人焉,一人而已。诗人之风,顿已缺丧。东京二百载中,惟有班固《咏史》,质木无文。降及建安,曹公父子,笃好斯文。”李陵、班婕妤之作,世疑其伪,可存而不论。《咏史》诗,《文选》注作班固“歌诗”,班固佚诗“长安何纷纷,诏葬霍将军。刺绣被百领,县官给衣衾”句句押韵,也是“歌诗”形式。班固《咏史》作“歌诗”和《汉书·艺文志》“歌诗”名称正合,说明班固之作原是歌唱之用的。朱自清《诗言志辨》之四《作诗言志》云“东汉时五言诗也渐兴盛”时引班固《咏史》外,又引郦炎作二篇(注:《朱自清说诗》,第34页。),而郦氏所作初无题名,后人题为《见志诗》,可见郦诗写作当为“独白”诗(注:参见拙文《独白:中国诗歌的一种表现形态》,载《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并没有立即传播。而秦嘉《留郡赠妇诗》五言三篇,却是以五言述伉俪情好,其妻徐淑有《答秦嘉诗》,徐淑诗之诗式并没有用秦嘉诗之五言诗体式以相呼应,而是用句句带“兮”的歌诗体,实际为在句中加了“兮”的四言诗,这一对赠答诗形式的差异,同样证明五言诗式还在尝试阶段。早期的文人五言诗创作是在个人的私生活中进行的,这正说明五言诗式在当时的地位。蔡琰作《悲愤诗》,《后汉书》称“感伤乱离,追怀悲愤,作诗二章,其辞曰……”云“二章”,又云“辞曰”,当为歌诗。

挚虞《文章流别论》云:“夫诗虽以情志为本,而以成声为节,然则雅音之韵,四言为正;其余虽备曲折之体,而非音之正也。”四言外还可等而论之,三言者,“汉郊庙歌多用之”;五言者,“于俳谐倡乐多用之”;六言者,“乐府亦用之”;七言者,“于俳谐倡乐多用之”;九言者,“不入歌谣之章,故世希为之”。挚虞的观点绝不是晋代才有,他代表了汉代以来人们对诗体的总体看法。其中四言为正,因为四言是《诗经》的基本体式,文人作四言也是模仿经典。三言和六言虽不是正音,但因汉郊庙歌和乐府“多用之”或“亦用之”,不可视为杂诗。九言诗因不入歌谣而世人少作,姑可不论。五言和七言则最为不正不雅,多用于“俳谐倡乐”,联系《汉书·扬雄传》,“劝而不止”的《大人赋》等赋,“又颇似俳优淳于髡、优孟之徒,非法度所存、贤人君子诗赋之正也”,“俳优”之体和“正”相对立,故出于“俳谐倡乐”的五、七言皆可视为杂诗,但七言诗晚出,作者亦少,地位不比五言。傅玄《拟四愁诗序》云:“张平子作四愁诗,体小而俗,七言类也。”都说明七言诗不为世人所重视。这里要补充说明的是,到了晋太康时期,五言诗的创作已具规模,渐渐获得了文化大众的认同,而本不多的三言和很少作的七言诗,仍未能为文化大众所接受,陆机《鞠歌行序》云:“三言、七言,虽奇宝名器,不遇知己,终不见重。愿逢知己,以托意焉。”就足以说明这一推断。

五言作品的不断出现,使杂诗成了五言之专名,杂诗实谓五言形式之“杂”,非谓五言内容之“杂”。其实,五言诗是汉语中最适宜表达情感的句式,故后世四言之外,最先成熟的是五言诗,可谓五言兴而四言亡。那么,文士如何推动五言诗的发展呢?他们最先是在乐府诗中进行尝试,这一过程隐含了中国知识分子的智慧。他们借为公众所熟习的形式(名目)暗暗进行诗歌体式的改良,同时也是诗歌观念的改良。

汉魏之间,文士在推动五言诗的创作上做了两方面工作:一是用五言抒发自己的情感。那是无名氏所为,以《古诗十九首》为代表,从《古诗十九首》的艺术造诣来看,应该是文士的个体创作,但现在却是以无名氏的面貌出现的,原因就在于当时文士创作五言诗并不是受人尊重的行为,我们完全可以推测,当时文士创作五言诗是在名誉上承载代价的压力下进行的,他们是在“名不正”的情况下做了艰难的努力。无名氏的五言诗出现在汉末动荡的社会看似偶然,实与社会动乱时人的名誉受到威胁远比承平之世小得多相关。无名氏的努力显然没有能脱离乐府诗的影响,《古诗十九首》中用语造意风格结撰多有逼近乐府处,但在写作过程中脱离乐曲、不用乐府名而独立成为文士抒情的五言诗式,在诗歌写作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尽管如此,无名氏文人创作的五言诗仍然有被后人视为“杂诗”的潜在可能,《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玉台新咏》云一作枚乘“杂诗”,至少是有所本的。无名氏文人创作的五言古诗远不止十九首,今见许多古诗当和《古诗十九首》为同一类型的创作。《文选》将《古诗十九首》归入“杂诗”,不过《文选》使用的“杂诗”概念已经和最初的“杂诗”概念有了不小的距离。结合传为汉代早期文人五言诗作者真伪不明的事实,可以说明五言诗的最初作品,也是偶然之作,作者署名当在有无之间,故后世难得其真实面貌。汉末文人五言诗出于无名氏,正是五言作为“新诗”而不受时人重视的佐证。

五言诗以独立的姿态走上诗坛,意义非同寻常。与此同时,文士还在做另一件有意义的工作,即用乐府旧题写时事。朱自清《诗言志辨》之四《作诗言志》云:“东汉时五言诗也渐兴盛……当时只有秦嘉《留郡赠妇诗》五言三篇,自述伉俪情好,与政教无甚关涉处。这该是‘缘情’的五言诗之始。五言诗出于乐府诗,这几篇——连那两篇四言——也都受了乐府诗的影响。乐府诗‘言志’的少,‘缘情’的多。辞赋跟乐府诗促进了‘缘情’的诗的进展。”(注:《朱自清说诗》,第34—35页。)文人作乐府, 早一点是辛延年的《羽林郎》,内容和题名大致相同,蔡邕的《饮马长城窟行》(《文选》作古辞),内容和乐府古题名已在离合之间;又以乐府题名写现实内容,如曹氏父子和七子,时在汉魏之间。乐府诗在本质上可以攀附《诗经》,主要体现在来源和功能上,它和《诗经》大致一样,“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观风俗,知薄厚云。”挚虞《文章流别论》认为四言之外皆非正音,但乐府的地位仅次于《诗经》的四言,亦当在文人模仿之列。既然如此,文人何不借这一合法婚姻生下带有变异性质的爱子:借乐府古题写时事,合法去创作本来只列于“俳谐倡乐”之中的五言诗。

无名氏创作和借乐府题名的创作,可以说是一明一暗地在推动五言诗创作的产生和发展。因为与音乐脱离的文人五言诗最初是被归入非正音之列的,故被称为“杂诗”。杂诗之名存在之初只是五言诗的专名。

以杂诗为名的诗都是五言诗,几无例外。王粲有《杂诗》:“日暮游西园,冀写忧思情。曲池扬素波,列树敷丹荣。上有特栖乌,怀春向我鸣。褰衽欲从之,路险不得征。徘徊不能去,伫立望尔形。风飙扬尘起,白日忽已冥。回身入空房,托梦通精诚。人欲天不违,何惧不合并。”另有“吉日简清时”、“列车息众驾”、“联翻飞鸾鸟”、“鸷鸟化为鸠”四首,据逯钦立注:“章本《古文苑》作《杂诗四首》。”刘桢有《杂诗》“职事相填委”一首,徐干有《室思诗》六章,逯注:“《广文选》于前五章作《杂诗》五首,后一章作《室思》。”阮瑀有“临川多悲风”一首,逯注:“《诗纪》作《杂诗》。”曹丕有《杂诗二首》,另有《代刘勋妻王氏杂诗》。曹植有《杂诗七首》,另有《代刘勋妻王氏杂诗》、《杂诗》“悠悠远行客”和“美玉生盘石”两首。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曹丕、曹植有《代刘勋妻王氏杂诗》,可以证明“杂诗”为五言诗之专名;第二,应璩作有《百一诗》若干首,据逯注:“然考各书多引应氏新诗,此新诗即百一诗也。而他书所引《杂诗》,亦往往又名《新诗》,则《诗纪》所载《杂诗》实亦原出百一。”如“散骑常师友”一首,逯注云:“《类聚》四十五、《诗纪》十七并作《杂诗》。又《书钞》五十八作《新诗》。”(注:以上所引逯钦立注均见《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上册,《魏诗》卷二、三,中华书局,1983年。)联系“杂曲”来自“新声”的说法,一组五言诗,或曰《杂诗》、或曰《新诗》,至少隐含这样的意思:五言诗初以杂诗视之,同时它又是诗歌中出现的新品种。后来的《文心雕龙》在论述诗歌创作时仍隐含这一观念,《通变》云:“魏浅而绮,宋初讹而新。”《定势》云:“自近代辞人,率好诡巧,原本为体,讹势所变,厌黩旧式,故穿凿取新。”“旧练之才,则执正以驭奇;新学之说,则逐奇而失正。”刘勰之论主要是就五言诗而言的。因此在尝试新体创作时,文士们或标明其为“杂诗”,大多数情况下则不标明,一是时人皆知此新体为杂诗;二是文士努力将诗题成为内容的体现,立一因事因情而发的题目,实际上还是隐含了“杂诗”存在的形式。

五言由私下生活场转换到大众场,实属不易,这从最初的“杂诗”成为五言诗的专名可见。杂诗,非杂言诗,杂言诗之称约出现在魏晋间,傅玄有《杂言诗》:“雷隐隐,感妾心。倾耳清听非车音。”杂诗不专指五言诗,需在题中标明,如傅玄作四言,即题名《四言杂诗》。如此命名有两种可能,如《四言杂诗》为傅玄诗作原名,则说明傅玄之时已不明杂诗之本义;如题名为后人抄录诗作所加,则说明后人不明杂诗在文学史上的相当长一段时间是五言诗之专名。傅玄集中只标题名为《杂诗》者必为五言诗,看来是不能含糊的。缘杂诗之名,始当与“杂曲歌辞”有关,《乐府诗集》“杂曲歌辞”引《宋书·乐志》云:“所谓烦手淫声,争新怨衰,此又新声之弊也。杂曲者,历代有之,或心志之所存,或情思之所感,或宴游欢乐之所发,或忧愁愤怨之所兴,或叙离别悲伤之怀,或言征战行役之苦,或缘于佛老,或出自夷虏。兼收备载,故总谓之杂曲。”“杂曲”来自“新声”,乐府之“杂曲”是对应其新声和内容,而诗之“杂诗”是五言之专名,五言也是新体,皆有杂而不雅之意。

汉代乐府诗中已有完整的五言体式的诗,如《江南》“江南可采莲”、《鸡鸣》“鸡鸣桑树巅”、《相逢行》“相逢狭路间”、《陌上桑》“日出东南隅”等,这说明文人五言诗发育很迟,原因不在于汉语表达经验的积累过程,而在于人们对脱离乐府而独立存在的五言诗观念的认识。汉魏之间,诗人们在创作脱离乐府音乐和乐府诗题本义的乐府诗同时,开始创作独立于乐府之外的五言诗,“杂诗”为五言之专名和五言之作不称“杂诗”并存,这正符合事物运动中性质将变未变时的特征。朱自清《诗言志辨》之四《作诗言志》说得好:“建安时五言诗的体制已经普遍,作者也多了;这时代才真有了诗人。但十九首还是出于乐府诗,建安诗人也是如此。到了正始时代,阮籍才摆脱了乐府诗的格调,用五言诗来歌咏自己。”(注:《朱自清说诗》,第35页。)

五、诗“欲丽”和“绮靡”

文人五言诗成熟较晚,并不是技巧问题,而是观念问题。影响五言诗产生的原因是和两种理论相关联的,一是崇经尚古论;一是时移进化论。要使诗歌得到真正的发展,在魏晋之时就一定要推翻崇经尚古论,三曹七子在创作上借古写今,更重要的是在理论上倡导时移进化诗论。东汉王充《论衡·超奇》明确批评“俗好高古而称所闻”的现象,认为“天禀元气,人受元精,岂为古今者差杀哉!优者为高,明者为上。”曹丕《典论·论文》也批评“常人贵远贱近,向声背实”。晋葛洪《抱朴子·均世》云:“且夫《尚书》者,政事之集也,然未若近代之优文诏策军书奏议之清富赡丽也。《毛诗》者,华彩之辞也,然不及《上林》《羽猎》《二京》《三都》之汪濊博富也。”提出“今诗与古诗,俱有义理,而盈于差美”。时移进化论的确立,为五言诗的产生在理论上作了准备。

先秦侧重内容的诗歌理论并没有推动诗歌形式的演进,而诗歌形式的探讨要到魏晋时期,其间汉代的诗论沿袭了先秦的理路,一是在提高《诗》的地位,尊《诗》为经,重在阅读功能的阐释;二是采诗制度;三是在诗外寻找艺术样式,促进赋体大兴。对赋体形式进行研究,不妨视为文学开始脱离经学,企图构建文学自己的游戏规则。

魏晋时期文人诗歌仍然有先秦和两汉采诗传统的影响,在同传统的抗争中,以旧的乐府形式写新的内容,当文人创作有信心能挣脱旧传统的束缚时,关于“诗”之为“诗”的形式论才正式被提出来,从而促进了诗歌的繁荣和诗歌体式的发展。东汉末年文人五言诗的成熟不妨视为文人为诗体改革的暗中尝试,故以无名氏的集体方式出现;到魏晋时才由地下转移到地上,正大光明地亮出“诗赋欲丽”的旗帜,从而将文人之诗提到与赋同等的地位。先是赋向《诗经》之诗靠近,然后是文人之诗向赋靠近,这一过程值得关注。

“诗赋欲丽”,最为可贵的是在文体自觉意识下提出来的,《典论·论文》:“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可见“诗”也是曹丕的论述对象,但他是将“诗赋”并提,有意提高诗的地位。赋在汉代攀上《诗经》,取得“赋者,古诗之流”的地位,而曹丕在这里“诗赋”并称,又希望文人创作之“诗”也获得正宗地位。这一迹象在《论文》本文中也获得暗示,曹丕评论建安七子之赋、章表书记,而独不及诗,“王粲长于辞赋,徐干时有齐气,然粲之匹也。”七子实有诗作,在私下书信中曹丕曾予以评述,其《与吴质书》云:“公干有逸气,但未遒耳,其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人。”而《论文》却不评诗作,而将“诗赋”并论,其话语策略在此。无论如何,曹丕论“文本同而末异”一节在文体发展史上意义重大,“在曹丕以前,人们对文章的认识,限于本而不及末,本末结合起来的看法,在文学批评史上,是曹丕首先提出的,它推进了后来的文体研究。从桓范的《世要论》、陆机的《文赋》、挚虞的《文章流别论》、李充的《翰林论》到刘勰的《文心雕龙》,这些著作里的文体论述,正是《典论·论文》的进一步发展。”(注:《中国历代文论选》第1册,第164页。)“诗赋欲丽”是在文体意义上就诗的属性所提的要求,这和以往的诗论比较,显然有了质的跨越。

“诗赋欲丽”者,“诗”主要指文人热心于创作的五言诗。以后出现的钟嵘《诗品》专论五言,与此作了呼应。因此,只有五言诗创作达到一定规模才有诗体自觉的探讨,这样说是有依据的;而关于诗体理论的探讨又促进了五言诗的繁荣。曹丕《论文》中论建安七子独不及诗,但其《与吴质书》云:“公干有逸气,但未遒耳,其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人。”似乎他们并不去重视四言、乐府诗。

陆机《文赋》提出类似于曹丕的诗论:“诗缘情而绮靡”。“绮靡”和“丽”都是指诗歌要写得美丽,美丽才能感动人心。陆机强调了实现“绮靡”的途径,它是通过“缘情”来达到的,这是陆机诗论中最为亮丽的地方。“诗缘情”是和“诗言志”对应的,如果说“诗言志”是阅读诗论,那么“诗缘情”就是创作诗论;诗“绮靡”是和诗“欲丽”对应的,它又成了文体诗论。四言诗为诗之正体,和经有血缘关系,高贵而雅正,本不在讨论之列。正因为有五言诗大量创作,才有了五言诗的创作论;因为有了五言诗渐渐成为文人创作的主要诗体,才有了探求五言诗体自身规定性的文体论。从“诗言志”到“诗缘情”的意义在此,相形之下,关于“志”、“情”分合的讨论反而显得不那么重要。

后来诗论家不断抬高五言诗地位,实在是不满于四言为诗之正宗的传统偏见。他们一边表扬四言诗雅正,其实是将其束之高阁,本质上是推重五言新体。《文心雕龙·明诗》专论五言,周振甫云:“对诗的形式的看法,他提出‘若夫四言正体,则雅润为本;五言流调,则清丽居宗。’这里虽没有贬低五言诗的意味,比起《诗品》的特别推重五言,说:‘夫四言文约广,取效风骚,便可多得,每苦文繁而意少,故世罕习焉。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故云会于流俗。’认为‘岂不以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者耶’。显得对诗体发展的认识不及钟嵘的明确。这也跟他受宗经的局限有关。”(注:《文心雕龙注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62—63页。)其实刘勰和钟嵘的思想是一致的,刘勰非但没有贬抑五言诗,反而是在为五言诗争取地位,明确指出四言、五言各有所胜。钟嵘也非常讲究表述的策略,他只是赞美五言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而在“故云会于流俗”一语中,隐含了时人对五言的偏见。无论是刘勰还是钟嵘,他们为了给五言诗正名,都在努力搜寻五言诗出身的名分。

从名目上看,《诗品》本应包括各种诗体的评论,但实际上其内容只是评五言之诗,确实名实不符,尽管《诗品序》中做了一点提示:“夫四言文约意广,取效风骚,便可多得,每苦文繁而意少,故世罕习焉。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故云会于流俗。”我们一再强调钟嵘的话语策略,就是说钟嵘在推重五言诗时,也顾及时俗和传统,作了富有意味的表述。其实,钟嵘的观点和表述存在无法解决的矛盾,他就采用自说自话的方式,从“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之“诗”直接将五言诗衔接上来,先言“五言之滥觞”,再言“始著五言之目”,接着论述五言诗的生成和发展。从逻辑关系上来看,钟嵘之论实欠严谨,《诗品》中“诗”的内涵是狭义的,这也是时人观念的体现。因此,《诗品》的出现,至少隐含着这样的事实:五言诗已成为文人写作的主要样式,人们意识中诗的概念就是五言诗。无论如何,钟嵘《诗品》一出,巩固了五言诗的地位,并预示着“有滋味”的五言诗将成为诗歌体式的主流。

六、小结

“诗言志”和“诗缘情”是中国古代文论中带有经典性的命题,关于它们之间关系的讨论,遂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讨论中虽然见仁见智,观点相互冲突,而讨论的过程无疑是有意义的:其一,“志”和“情”的本义得到进一步的澄清;其二,诗歌创作中主观情感部分的审美特征描述得到进一步深化;其三,相关的诗论范畴的研究也得到进一步拓展。从理论角度看,“诗言志”之“《诗》”和“诗缘情”之“诗”的分野讨论,文论史上的“志”“情”的内涵之争,可以使人不断明晰诗的本质和功能。这样的争论具有先天的缺陷,“志”和“情”在汉语中并不是两个绝对排斥的范畴,二者皆从“心”,它们不可能如客观和主观、精神和物质那样具有比较清晰的对应关系。《孔子诗论》云:“诗亡隐志,乐亡隐情,文亡隐意。”(注:“隐”字从李学勤说,参见李学勤《〈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与先秦诗学》,载《文艺研究》2002年第2期。)已将“志”“情”并举。《孔子诗论》第10简说《燕燕》、第18简说《杕杜》都用了“情”字。因此讨论诗论中“情”“志”出现的阶段性意义以及“情”“志”内涵的同异,随着文献的出土将更显得困难。而诗体上《诗》和诗之辨,则较容易把握。从“诗言志”到“诗缘情”的意义在于:由前者主《诗经》阅读之“《诗》”过渡到后者主创作之“诗”和文体之“诗”,其间从“志”到“情”变化的意义倒相对小一些。如果将“言志”“缘情”诗论中内容的探讨转换为诗论发生时的情境研究,即将“诗言志”置于阅读背景下,而将“诗缘情”置于创作背景下,以及将“欲丽”“绮靡”置于文体背景下来关注其性质,我们就可以在多重视角中重新审视从“诗言志”到“诗缘情”原初意义,从而进一步发现其在运行过程中所展现的不断被阐释的性质,文学史上的相关问题或许会由此获得最贴近事物原初状态的解释。

本文的结论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其一,阅读诗论强调的是诗之“用”,创作诗论强调的是诗之“体”。“言志”的诗论在发育之初代表的是阅读《诗》的理论,故孔子只讲学诗、用诗和评诗。“缘情”的诗论在发育之初代表的是创作“诗”的理论,“欲丽”、“绮靡”则先后相续由创作诗论进而表述为文体诗论。只有在《诗》转换为“诗”以后,阅读诗论才有可能转换为创作诗论,文体诗论才有可能得到关注。

其二,《诗》、歌诗(赋)、诗的关系,呈现的是中国诗歌演变的历史过程。汉代文士先论证楚骚汉赋与《诗》的关系,认定赋是古诗(《诗》)之流,楚辞是依《诗》讽谏之义,“赋”因而堂而皇之地与《诗》并称。到了汉魏之间,人们想提高文人创作之诗的地位,便将文人之诗和已得到地位确认的赋攀亲家,提出“诗赋欲丽”的口号。在扬雄“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的赋评中,“丽”本来是赋的特征,经过“诗赋欲丽”的转换,则变成了诗和赋的共同写作要求。

其三,五言诗的形成问题,是文学史上的重大命题,因为魏晋以后五言诗体成为占绝对优势的主流诗体。文人五言诗的成熟为何迟至东汉末年?过去的研究一般多从诗句演进来探讨,《文心雕龙》、《诗品》都是如此,这一模式一直延续到今天。(注:罗根泽《五言诗起源说评录》汇集晋挚虞而下至近人李步霄说十三种,以及罗氏自己的说法,都是从文字形式考察的思路来探讨五言诗的起源。《罗根泽古典文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36—166页。)本文则认为,五言诗成熟晚不在于形式技能,而在于观念的落后。

其四,只有五言诗成熟以后并有相当规模的创作,才有创作诗论和文体诗论探讨的可能,魏晋人的创作诗论和文体诗论大都是针对五言诗的。先秦诗论只讨论诗的功能,易模糊不同文体之间的界线;而魏晋诗论讨论诗之为诗的本质属性,使诗的本质彰显于各种文体之中,从而区别于其它文体。曹丕《典论·论文》和陆机《文赋》中的诗论都是回归诗之体式的讨论,有先后相续的关系。诗“缘情”是过程,是手段,是方式,达到“绮靡”才是做诗的目的,在这一层面上,它和“欲丽”是对应的关系。

标签:;  ;  ;  ;  ;  ;  ;  ;  ;  ;  ;  ;  ;  ;  ;  

从“诗词”与“诗命情”的区别看五言诗的起源_诗歌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