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市道路网布局与城市用地的关系论文_苏航

浅析城市道路网布局与城市用地的关系论文_苏航

摘要:本文介绍了城市用地形态的构成因素、城市用地形状及演化等,最后介绍了城市道路网布局与城市用地的关系,并提出了一些注意事项,供规划者参考。

关键词:道路网布局;城市用地

道路是城市的骨架,城市用地则依附和制约着道路网的发展,城市的骨架一旦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明确了城市的布局与用地范围。

1城市用地形态的构成因素

城市用地形态从广义上来讲,主要包括城市的用地形状、数量、密度和结构等问题,主要由下列几个方面的因素构成:(1)城市的用地规模,主要是建成区的面积;(2)城市的用地形状,主要是团块状和带状(包括不规则伸长型)两种形状;(3)城市的功能分区,主要是指各区域的功能分布及相互之间的关系;(4)城市的人口密度分布,主要是人口总量及结构;(5)城市居民出行产生(包括发生和吸引)结构及分布。而从狭义上来讲,主要是指城市的用地形状和功能,本文仅从狭义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

2城市用地形状及演化

城市的用地形状可分为团块状和带状,对应不同的用地形状其城市道路网布局的型式也不相同。

2.1团块状

团块状的用地形态又可分为单中心团块状和多中心组团状两种形态。

2.1.1单中心团块状

城市用地形态的特点是:城市中心区与外围功能区组成集中紧凑布局,卫星城镇相对不发育。城市只有一个中心,即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地位突出,城区围绕核心区呈圈层式,城市各区域的发展机会相对均等,是我国城市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结构类型。

该类城市适合发展环形放射状路网,环形路网可以使通过的车辆由环道穿越城市而不进入市中心,从而减小市中心的交通压力;放射路网又便于周边地区的车辆进入市中心。其发展演化的形式主要有星形演化、圈层式演化和蛙跳式演化。

(1)星形演化

指城市几点主要道路向外辐射,沿路形成一定规模的聚集,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星形角将进一步向外伸展,星核部分将越来越大。一般说来,大的工业设施、交通设施、市政共用设施、校园、特殊用地的机构等往往是向外扩展的先导,随后相继建设生活居住区和商业区。

星形演化的城市空间结构呈放射状发展,为与城市的发展相适应,路网布局在总体上将变为放射状路网。星核部分是城市的老城区,原有路网布局或为环形式,或为方格网式或混合式,随着城市的发展,星核会逐渐扩大,这种扩大引起路网布局发展双分两种:一种是规模上的扩大,而布局基本保持不变;一种是以某个生长点为中心的圈层式增长。

(2)圈层式增长

指城市由一个或多个城市中心不断向外扩张,形成圈层式连片发展,整个城市形态成团块状发展,并与自然环境有较密切的联系。圈层式增长状城市形成的前提是该城市应具有一个或多个中心生长点,各类城市设施和建筑物在中心市区外部地域进行建设,因而造成建成区的圈层式增长。一般来说,单中心团块状的圈层式增长城市是一种单中心的辐射,路网形态会逐步演化为环形放射状路网布局。

(3)蛙跳式演化

指城市新的聚集点在脱离城市老区一段距离后发展,呈不连续的空间扩张。如新开发区卫星城、以及为保护古城而建的新城区等。

蛙跳式演化的新城区又称为飞地,而旧城区也称为母城。在空间上飞地与母城之间有了一段距离,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必须有路网把它们密切联系起来。故从整体上来看,整个路网布局呈自由带状形式。

2.1.2多中心组团状

多中心组团状是指把城市依其区域间的联系程度大致划分为几个大区,在每个大区有意识地布局一个次一级的交通中心,围绕着这个中心来发展次一级的商业、服务业网点系统,使得每个城区各自成为一个相对独立于中心商业区的经济和生活单元。多中心组团状城市的优点是可以分散单一中心引起的城市巨大的交通量,缓解城市交通拥挤。

多中心组团状城市的发展形态也可分为星形演化、圈层式演化和蛙跳式演化。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其蛙跳式演化与单中心团块状城市的发展演化形式基本相同。

(1)星形演化

其特点是城市外部的新地域分布在郊区交通干线上,在开发郊区的同时,建立近郊副中心和独立的新区,对中心城区起到截流作用,也可以容纳城区向外疏散的重大设施项目,或通过外引内联形成城市新的经济成长点,例如高新产业开发区等。一般各个新区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们能保持分块用地平衡的次结构,同时又距旧城区不远。

(2)圈层式增长

多中心组团状城市的圈层式增长生长点为多个,在空间形态上会发生“双圈域融合”而融合后的路网往往呈混合式路网布局。

2.2带状

带状用地形态的城市一般都是受地形限制而形成的,其路网的布局形式一般为方格网式。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带状城市发展演化的形式主要为蛙跳式演化,其路网布局方式与团块状城市相同。

3城市用地功能与城市道路网布局的关系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应以合理的城市用地功能布局为前提,在进行城市用地功能组织的过程中,应该充分满足城市交通的要求,两者紧密结合,才能得到较为完善的方案。城市道路系统不是消极地适应拟定的城市总体布局,而应该从合理组织道路系统积极配置各项道路交通设施,加速道路交通建设等方面,对城市总体布局中的各项用地,特别是吸引人流、车流集散点的用地提出具体布置的意见,做到相互协调、有机联系。在城市道路系统规划中,首先要做到道路功能清楚、系统分明。城市用地按功能布局时,要使各分区内既有生产及工作用地,又有居住用地,并配置完善的商业、医疗、文化娱乐等日常生活公共设施,并形成全市性交通系统,主要解决各分区之间客运、货运的流通。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规定我国城市用地根据各自的功能可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城市活动的基本空间,即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和特殊用地,它满足城市日常生活、居住、生产和交换的基本职能。

第二部分为城市活动的技术支撑空间,即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它是城市活动展开的基础,是城市人流、物流和信息流的物质载体。

第三部分为城市活动的环境因素,即绿地、水域和其他用地,它决定了城市活动的质量,促进或者制约城市活动的展开。

为了适应城市的发展,区分不同的功能,应明确城市道路的性质,可将道路系统分为交通性道路和生活性道路两大类,并结合具体城市的用地情况,组成各道路系统。

4城市规划中应注意的问题

城市用地形态与城市道路网的布局规划有着密切的关系,它们既相互服务,又相互影响,在实际规划中往往会遇到各种问题,主要有:

(1)在规划中,规划者往往忽视了道路的服务范围的问题,比如在离规划边界很近的地方规划了与道路服务范围不相称的道路(次干道或主干道),使其只为一侧用地服务,或主要为一侧用地服务;

(2)在规划中,以公路或高速公路为规划的用地边界时,距用地边界很近的城市道路,经常在公路沿线地带造成交叉口改造的困难,尤其是在高等级公路或快速路作为用地分界线时,情况更严重。同时对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与相交道路将来的立交设置也将带来困难。

(3)城市道路建设与城市用地发展的协调性不够,主要反映在:城市用地规划与城市道路规划的协调性不足,比如城市主干路和城市商业街功能混合;大型建筑项目选址与道路交通系统的协调性缺乏论证;城市道路建设与沿线用地开发的协调不足等问题。

另外,在交通运输日益增长的情况下,对车辆噪声的防止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一般在道路规划时可采取一些措施。

参考文献

[1]吴国雄、李方,互通式立交设计范例,人民交通出版社,2002.

[2]和坤玲,北京市城市快速道路系统节点分析与研究,城市道桥与防洪,2003.1

[3]刘旭吾,互通式立交线性设计与施工,人民交通出版社,1997

论文作者:苏航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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