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银行与企业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关系论文,银行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银行走向市场,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同时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因此重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银企关系,对整个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银行与企业要建立平等互利合作关系
银行同企业、同各存贷大的关系是利益关系。银行同企业的利益关系既有一致性,又有差异性。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银行与企业要建立起平等、自主、合作的新型关系,这对银行和企业都是十分重要的。
重塑银行与企业关系,首先,要明确银行与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都具有自主权。在市场经济中,资金作为商品在银企之间公平交易,供求双方有权在市场上选择买卖对象,银行必须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不能凌驾于企业之上。改革正是要促使银行与企业双方增强自主意识,调整利益关系,从而优化资源配置。其次,银行与企业都要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在市场经济中,银企双方都必须自负盈亏,自担风险。银行必然在兼顾社会效益的同时,把追求盈利作为重要的经营目标。没有企业的利益,也就没有银行的利益,没有银行的利益,企业就得不到发展,因此,双方必须谋求共同利益。第三,银行与企业必须保持特定的契约关系。在市场经济中,银企双方都要恪守信用,这是银企关系的基础,谁失去信用,谁在市场上就难以立足。
二、建立以银行为核心的企业财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与企业的性质、关系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是企业不再是政府的附属物,而是市场的主体。银行是一种特殊企业,以追求利润为重要的经营目标,其经营同样依托市场。二是由于商业银行一般不再承担政策性业务和宏观管理职能,银企关系被还原为一种平等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银行可以选择企业,企业也可以选择银行。三是外国资金长期短缺,企业高负债经营十分普遍,银行成为给企业提供资金的主要渠道,这使得“银行——企业”具有了天然的“血缘关系”。但由于企业成份复杂,随意性与不确定性较大,因而增加了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性。
上述这些变化,要求银行与企业建立起稳定、紧密的互利互信关系。我国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靠银行贷款,但企业与银行却远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仍处在一种简单、松散、纯粹的资金供贷关系中,这种关系缺乏深层次的利益基础,容易造成信贷资金的风险。许多企业多头开户,四处求贷,甚至以不正常手段来取得银行贷款,这种现象至今仍带有普遍性,究其原因是尚未建立起新型的银企关系。
日本的企业也大都依附于商业银行,银行也靠发放“系列贷款”形式营造固定的客户群体,这就是所谓“企业主银行”体制,它造就了世界最大的日本商业银行和许多世界一流的日本企业财团。德国商业银行是世界“全能银行”的典型代表,也是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相融合的成功典范。德国商业银行早在19世纪就同企业相互控股,承作商人银行业务,不仅在资金上有意识地支持某个产业,而且还参与企业管理,形成了紧密的银企利益共同体。日本、德国的经验表明,一个成功的企业背后往往有一个银行在支撑,而一个成功的银行又离不开众多成功的企业。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日本、德国商业银行的经验,大胆实行产业资本、商业资本、金融资本融合。根据商业银行自身的特点,积极同某些大型企业在资金上相互支持,相互持股,逐步发展成为以银行为核心的企业财团。
三、银行要为企业服务
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国有经济活动的纽带和重要调控系统,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主要伙伴。如何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适应和促进国有企业机制转换,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这既是整个经济体制配套改革的问题,也是银行自身改革的问题。
1.银行要参与企业改制变型。银行应积极参与企业改制工作,帮助企业搞好产权制度改革。具体说要帮助企业搞好“四个清理,四个摸清”。一是清理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摸清企业总资产额;二是清理企业亏损占用、应提未提、应摊未摊、呆帐损失、挤占挪用等款项,摸清企业不明资产的数额;三是清理企业负债,摸清在金融机构贷款的数额及本贷款在企业负债中的数额;四是摸清贷款的合同、借据,摸清抵押担保贷款及企业逾期贷款、拖欠利息的数额。
在此基础上,银行还要积极参与对企业资产的评估,通过清产核资和重新评估资产,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有量,科学核定资本金并进行产权登记,达到理顺、明晰产权关系和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目的。银行参与企业改制,清产核资,有利于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维护国有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制定和纠正企业在转制中借机逃避银行贷款债务行为。
2.银行应为企业改革提供金融配套服务。国有企业改革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中的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典型、最富有代表性的组织形式。但是,我国银行业现代信贷管理体制和方式与现代公司制企业要求不相适应,存在诸多矛盾。一是公司跨所有制、跨地区、跨行业、跨国别经营与银行现行信贷计划体制的矛盾;二是公司制特别是企业集团资金要求量大与银行资金有限,供给不能满足的矛盾;三是公司的融资、结算要求和方式与银行信贷原则、现行支付方式、监管和防范风险的矛盾等等。因此,必须改革银行现行的信贷管理体制,使之与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公司制相适应。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公司制相适应。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银行信贷、结算方面的改革大体可采取这样一些措施,对被列入全国、省、市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公司(企业集团)实行信贷计划单列;实行总行、省行、市(县)行三级或四级及地区银行间联合贷款、银团贷款;按照商业银行贷款原则,运用多种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例如抵押贷款、商业票据、同行拆借等;不断创新信用支付工具,发展支票户、信用卡大额转帐、电子自动转帐等,提供中介业务服务,例如信息咨询、金融信托、有价证券、房地产及国际方面的中介业务。
3.银行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银行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方面,一要增大技术改造、科技开发、新产品试制等贷款的比重,支持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倾斜,提高整个行业、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产品的档次和技术含量,提高经济效益。二要积极利用外资,嫁接改造一大批企业,大力发展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还要积极争取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混合贷款、角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出口信贷和商业贷款,造就一批投资规模较大、技术含量高、市场影响力大的企业。三要帮助企业增加自我积累、多方筹集资金,帮助企业超前做好技改项目贷款及投产后所需流动资金的准备工作。四要积极促进科技贷款划为政策性贷款,以减少科技借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