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原方言”新派_敦煌变文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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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变文的发现迄今已近一个世纪了。最早汇集变文材料成书的是周绍良编《敦煌变文汇录》(1954年),而影响最大的则是王重民等编《敦煌变文集》(1957年)。潘重规评论说:“王编根据一百八十七个写本,过录之后,经过互校,编成七十八种。每一种,篇中有旁注,篇末有校记。就资料供应,披阅便利方面看来,已被国际学者公认是所有变文辑本中最丰富的一部。王重民先生自己也称:‘这可以说是最后最大的一次整理。’因此,自西元一九五七年出版以来,海内外研究变文的学人,无不凭藉此书为立说的根据。无疑的,‘敦煌变文集’在国际学术界中已建立了崇高卓越的地位。”(《敦煌变文集新书引言》)《敦煌变文集》的问世极大地推动了敦煌变文的研究,这是有目共睹的。不仅如此,它还提供了极其丰富的唐五代口语文献资料,促成了蒋礼鸿《敦煌变文字义通释》等若干名著产生。在大陆地区近代汉语研究热潮的背景下,出现了数以百计的校正《变文集》文字错误的论文。其实《变文集》代表了当时变文研究所达到的水平,由此招来许多补正的论文,正表明《变文集》促进学术进步的作用。

不过《敦煌变文集》并不是“最后最大的一次整理”。1984年潘重规《敦煌变文集新书》在台北出版,这是第二代的变文集。编者是国学大师黄季刚先生的学术传人,学识渊博,并且目验了巴黎、伦敦和台北所藏的全部变文原卷,因此《新书》在吸收《敦煌变文集》全部内容的基础上,纠正了《变文集》的大量错误,并且补充了新的内容,“后出转精”的赞誉当之无愧。由于台湾海峡两岸当时处于隔绝状态,大陆地区的大量相关论文《新书》的编者无从寓目,因而也留下了一些遗憾。

1997年张涌泉、黄征《敦煌变文校注》出版,这是第三代的变文集。校注者充分吸取了第一代、第二代变文集的优点,同时对数量巨大的全部相关论著的成果兼收并蓄,因而是集大成的著作。校注者对敦煌俗字和俗语词研究有素,因而去取精当、立说有据,是迄今录文最可靠、收文最丰富的变文全辑本。正因为如此,读者更期盼它达到“毫发无遗憾”的境地。笔者近日阅读了《校注》中《山远公话》一篇,下面提出若干补校意见,供作者和读者参考。

遂焚无价宝香,结跏敷座,便念《涅槃经》。(二五二页)

校注:结,原录从“足”旁。徐校:“当作‘结’。”下文“结跏敷坐”,“结”字亦从足旁,皆偏旁类化字。

楚按:所校是,“敷座”亦应作“趺坐”,“结跏趺坐”即打坐。《大智度论》卷七:“诸坐法中,结跏趺坐最安稳,不疲极。此是坐禅人坐法,摄持手足,心亦不散。”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八《跏趺》:“上音加,下音夫,皆俗字也,正体作加跗。郑注《仪礼》云:跗,足上也。顾野王云:足面上也。案《金刚顶》及《毗卢遮那》等经,坐法差别非一,今略举二三,明四威仪皆有深意。结跏趺坐,略有三种。一曰吉祥,二曰降魔。凡坐皆先以右趾押左股,后以左趾押右股,此即右押右,手亦左居上,名曰降魔坐,诸禅宗多传此坐。若依持明藏教瑜伽法门,即传吉祥为上,降魔坐有时而用。其吉祥坐,先以左趾押右股,后以右趾押左股,令二足掌仰於二股之上,手亦右押左,仰安跏趺之上,名为吉祥坐,如来昔在菩提树下成正觉时,身安吉祥之坐,手作降魔之印,是故如来常安此坐,转妙法轮。若依秘密瑜伽,身语意业,举动威仪,无非密印,坐法差别,并须师授,或曰半加,或名贤坐,或象轮王,或住调伏,与此法相应,即授此坐,皆佛密意有所示也。”《祖堂集》卷一七《岑和尚》:“大通智胜佛虽十劫在菩提树下金刚座上结跏趺坐,犹是菩萨,未成佛故。”

我从无量劫来,守镇此山,并不曾见有。僧人来投此山,皆是与我山中长福穰(禳)灾。(二五三页)

楚按:“有”下句号删,“不曾见”的宾语是“有僧人来投此山”之事。

是日夜(也),拣炼神兵,闪电百般,雷鸣千钟(种),彻晓喧喧,神鬼造寺。(二五三页)

校注:项楚校:“据‘彻晓喧喧’之语,可知事情发生在夜间,‘日’字当是衍文。”按:当是“夜”通“也”,“是日也”下逗,表示这天开始点兵造寺,通宵达旦乃成。“夜”、“也”多可通借,如伯二七一八王梵志诗:“损失酬高价,求嗔得也磨?”“也”字斯四六六九作“夜”。本文后有“是夜倍程”,“夜”原写“也”,旁改“夜”。即其例。“是时也”、“是日也”之类皆说话人的套语。

楚按:“夜”“也”虽可通假,此处“夜”字却非“也”字通假。盖书手欲写“是夜”,误写“是日”,发觉后补写“夜”字於下,而未及涂去“日”字,遂成“是日夜”矣。按神鬼助远公造寺的传说,当是源自《莲社高贤传·慧远法师》:“(慧)永乃谓刺史桓伊曰:‘远公方当宏道,而贫道所栖,隘不可处。’时师梦山神告曰:‘此山足可栖神,愿毋往。’其夕大雨雷震,诘旦林麓广辟,素沙布地,楩柟文梓,充布地上,不知所自。伊大敬感,乃为建刹,名其殿曰神运,以在永师舍东,故号东林。”云“其夕”,云“诘旦”,可知正是夜间之事也。

有寺号为化成之寺。(二五四页)

校注:成,原录校作“城”。按:此盖臆改,於史无徵。“化成”乃取义於“化力所成”,谓非人造,故“成”字不误。

楚按:原录校“成”为“城”是有根据的,《续高僧传》卷一六《法充传》:“末住庐山半顶化城寺修定,自非僧事,未尝妄履。”白居易《游大林寺序》:“自遗爱草堂历东西二林,抵化城,憩峰顶,登香炉峰。”明徐渭《化城寺》:“过溪无虎啸,枉送远禅师。”按庐山有三化城寺,其上化城寺乃慧远所建。“化城”后人亦有作“化成”者,宋陈舜俞《庐山记》卷一:“次上化成院,亦义熙中远公所立也。”“化城”取义源自《妙法莲华经·化城喻品》:“譬如险恶道,迥绝多毒兽,又复无水草,人所怖畏处。无数千万众,欲过此险道,其路甚旷远,经五百由旬。时有一导师,强识有智慧,明了心决定,在险济众难。众人皆疲倦,而白导师言:我等今顿乏,於此欲退还。导师作是念:此辈甚可愍,如何欲退还,而失大珍宝。寻时思方便,当设神通力,化作大城郭,庄严诸舍宅,周帀有园林,渠流及浴池,重门高楼阁,男女皆充满。即作是化已,慰众言无惧,汝等入此城,各可随所乐。诸人既入城,心皆大欢喜,皆生安隐想,自谓已得度。导师知息已,集众而告言:汝等当前进,此是化城耳。我见汝疲极,中路欲退还,权作此化城,汝今勤精进,当共至宝所。”

是时红焰连天,黑烟蓬悖。(二五四页)

校注:悖,原录校作“勃”。按:“蓬悖”为联绵词,不烦校。

楚按:联绵词虽然字形并不固定,但此处“悖”却应作“”,以形近误书。“熢”为烟火浓盛之貌,亦写作“烽”、“蓬勃”等,如《长阿含经》卷一九:“黑烟熢起,赫烈难可睹。”又:“灰汤涌沸,恶气熢。”《妙法莲华经·譬喻品》:“臭烟熢,四面充塞。”《太平广记》卷三八二《杨师操》(出《冥祥记》):“到一处,有孔极小,唯见小星流出,臭烟蓬勃。”

若要贫道驱使,只是此身。若要贫道,只须莫障贫道念经。(二五五页)

楚按:第三句脱“身”字,应作“若要贫道身”。这段文字是回答上文“将军为当要贫道身?为当要贫道业?”而说的,“若要贫道身”正与“为当要贫道身”相对应。

若也来迟,遣左右捉来,只向马前腰斩三截,莫言不道!(二五五页)

校注:不道:不讲义理,邪恶。《魏书》卷七二《阳尼传》载《演赜赋》:“志行褊小,好行不道。”

楚按:“莫言不道”犹云“勿谓言之不预”,是预先警告的话。《韩擒虎话本》:“若一人退后,斩刹(杀)诸将,莫言不道!”本篇下文:“若也只对一字参差,却到贱奴向相公边请杖,就高座上拽下决了,趁出寺门,不得为众宣扬,莫言不道!”两处“莫言不道”也都是预先警告的话。

我适来於门外设誓,与他将军为奴,永更久住不得。(二五六页)

校注:永,原录作“来”。江蓝生校:“‘来’字应属上。”按:原卷作“永”,“永更”即“更”,“永”起加强语气的作用。

楚注:原卷所写实为“来”字,此字应属上,作“与他将军为奴来”,江校是。

道安开讲,敢(感)得天花乱坠,乐(药)味花香。(二五六页)

校注:项楚校:“‘乐’当作‘药’。”按:项校是,“药”指花卉,《捉季布传文》有“花药园中影树身”句。

楚按:今日思之,拙校“乐”当作“药”是不正确的。“乐味”是佛经中的妙药,《大般涅槃经》卷七:“譬如雪山,有一味药,名曰乐味。其味极甜,在深丛下,人无能见,有人闻香,即知其地当有是药。过去往世有转轮王,於此雪山,为此药故,在在处处,造作木筒,以接是药。是药熟时,从地流出,集木筒中,其味真正。王既没已,其后是药或酢或咸,或甜或苦,或辛或淡,如是一味,随其流处,有种种异。是药真味,停留在山,犹如满月。凡人薄福,虽以钁斫,加功困苦,而不能得。复有圣王,出现於世,以福因缘,即得是药真正之味。善男子,如来秘藏,其味亦尔,为诸烦恼丛林所覆,无明众生不能得见。一味者,喻如佛性,以烦恼故,出种种味。”变文中的“乐味”即是此药。

风经林内,吹竹如丝。(二五六页)

校注:吹竹,疑当作“翠柳”,盖“如丝”者非竹之貌。

楚按:原文“吹竹”不误,“吹竹如丝”谓风吹竹林,发出音乐之声。“丝”指弦乐器,《周礼·春官·大师》:“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郑玄注:“丝,琴瑟也。”

自拟到东都,见及上下经台,陈论过状,道我是贼,令捉获我。(二五七页)

楚按:中二句应作“见及上下,经台陈论过状”。“上下”本是对尊长的敬称,颜师古《匡谬正俗》卷八《上下》:“荀爽《与李膺书》云:‘舍馆上下,福祚日新。’此盖古来人士致书相问之常辞耳。凡言上下者,犹称尊卑,总论也,此类非一。是以王逸少父子与人书,每云上下数动静,上下咸宜。上者属於尊亲,下者明谓子弟。为论及彼之尊上,所以上字皆为悬阙。而江南士俗近相承与人言议及书翰往复,皆指父母为上下,深不达其意耳。”按“上下”不仅以称父母,凡尊上乃至官长皆可称为上下,如《燕子赋》(甲):‘燕子文牒,并是虚辞,眯目上下,请王对推。”《水浒》三九回:“戴宗坐下,只见个酒保来问道:‘上下,打几角酒?要甚么肉食下酒?或猪羊牛肉?’”本篇的“见及上下”即见官的意思。本篇的“经台”则应与下句“陈论过状”连读,即向官府投诉。“经”即向人投诉,《太平广记》卷一二六《郭霸》:“俄而霸以刀子自刺乳下,搅之,曰:‘大快!’家人走问之,曰:‘御史孙容师刺我。’其子经御史顾琮讼容师,琮以荒乱言不理。”“台”本是六朝时期的中央政府及其衙署,《文选》卷四○任昉《奏弹刘整》:“辄摄整亡父旧使海蛤到台辩问。”唐代的监察机构御史台亦简称“台”,《太平广记》卷一二六《万国俊》:“唐侍御史万国俊,令史出身,残忍为怀,楚毒是务,奏六道使,诛斩流人,杀害无数。后从台出,至天津桥南,有鬼满路,遮截马足,不得前进。”本篇的“陈论”即是投诉,《祖堂集》卷一五《归宗和尚》:“时有江州东林寺长讲《维摩经》及《肇论》座主神建问:‘如何是触目菩提?’师乃跷起一脚示他。座主云:‘莫无礼!’师云:‘不无礼,三个现在,座主一任拣取。’座主不会,遂置状於江州陈论刺史李万卷。李公判云:‘……奇哉!空门弟子,不会色空,却置状词投公断理。’”因此原文这几句是说,远公打算私下见官,向官府呈递诉状,告发白庄是贼。

且见远公标:“身长七尺,白银相光,额广眉高,面如满月,发如涂漆,唇若点朱,行步中王,手垂过膝。”(二五七页)

校注:徐校:“‘王’疑当作‘正’。”刘凯鸣校:“‘王’乃‘巨’之讹。《说文》:‘巨,规巨也。’巨、榘、矩,古今字。”按:“中王”似不误。佛经有三十二大人相之说,不限於佛。具此相者在家为轮王,出家则开无上觉。《法界次第》下之下:“人天中尊众圣之王,故现三十二相也。”《三藏法数》四十八:“九、手过膝相,手长过膝者;……十九、身如狮子相,身体平正、威仪严肃如狮子王者。”“如狮子王”盖与“中王”义近。又潘重规“中王”作“牛王”,云:“原卷‘牛’字,《变文集》误作‘中’。”按:原卷作“牛”,即“中”字的手书,非“牛”字。且“牛王”亦费解。

楚按:本段原文有两处可议。一,校注一五八条云:“标:插在身上的表记,用以说明所卖人畜货物的价格、特点等情况。”故校注者在原文“标”下施冒号、引号,而以“身长七尺”至“手垂过膝”等八句纳入引号之中,作为“标”上的说明文字。其实“身长七尺”等八句是作者的叙述文字,写众人眼中所看到的远公的殊异形貌,校注者所加的冒号、引号皆应删去。盖“标”作为出售物件的标记,上面不一定必须写上物件的相关情况,如《水浒》三回:“见一条大汉,头戴一顶抓角儿头巾,穿一领旧战袍,手里拿着一口宝刀,插着个草标儿,立在街上,口里自言自语说道:‘不遇识者,屈沉了我这口宝刀!’”这个“草标儿”就只起标记作用,而不可能写上宝刀的有关情形。二,原卷所写正是“牛”字,而非“中”字,潘重规作“牛王”是正确的。“牛王”即牛中之殊胜者,佛经多以“王”称同类中之优异者,如云“象王”、“山王”等等,《无量寿经》卷下:“犹如牛王,无能胜故;犹如象王,善调御故;如师子王,无所畏故。”《宗镜录》卷五○:“又诸经内逗缘称机,更有多名,随处安立。以广大无边,目之为‘海’;以圆明理显,称之曰‘珠’;以万法所宗,号之为‘王’;以能生一切,詺之曰‘母’ 。”按牛之行步,平正有力,《妙法莲华经·譬喻品》:“驾以白牛,肤色充洁,形体姝好,有大筋力,行步平正,其疾如风。”故佛书多以“牛行”比喻行步稳健,有大人之相。《续高僧传》卷一七《慧思传》:“身相挺特,能自胜持,不倚不斜,牛行象视。”《景德传灯录》卷六《江西道一禅师》:“容貌奇异,牛行虎视,引舌过鼻,足下有二轮文。”敦煌遗书斯六六三一《四威仪·行威仪》:“行步徐徐牛顾视,高观下盼不移神。”本篇云“行步牛王”者,即言远公动止殊特,有大人之相也。

我今世上过却千万留贱之人,实是不曾见有!(二五七页)

校注:留贱:卑贱。“留”当为留住之意。孙奭《律音义》“流”字下引建隆四年制:“犯徒者,加杖、免役。犯流者,加杖、留住,三流俱役一年,加役流者三年。”“留住”即犯流刑被远配边鄙留住服役的,故“留贱之人”即指罪犯、奴仆之类。

楚按:此说尚未惬当人意。窃谓“留”即“良”之声转,“良贱之人”即良人和贱人,亦即平民和奴婢,“千万良贱之人”即指不论身份高低贵贱的无数之人。

此个量口并不得诸处货卖,当朝宰相崔相公宅内只消得此人。(二五七页)

校注:消:需要,盖二字合音。下文“只消得此人”、“身上有何伎艺消得五百贯钱”,皆同。

楚按:“消”即消受、享用之义,《唐语林》卷一:“卢钧进士出身,历中外五十年,岂不消中书一顿饭?”《故圆鉴大师二十四孝押座文》:“休消贿货耽淫欲,莫恼慈亲纵酒狂。”苏轼《永和清都观道士童颜鬒发问其年生於丙子盖与予同求此诗》:“自笑馀生消底物?半篙清涨百滩空。”《古尊宿语录》卷三七《鼓山先兴圣国师和尚法堂玄要广集》:“据何眼目,消得人天应供?”

我昨夜梦中见一神入我宅内,今日见此生口,莫是应我梦也!(二五八页)

校注:“神”下原录有“人”字。按:原卷先写“人”字,旁改写为“神”字,故“人”字不当录出。

楚按:原卷并非改“人”为“神”,而是补写“神”字。“神人”就是“神”,扬雄《长杨赋》:“听庙中之雍雍,受神人之福祜。”

生身托母荫在胎中,临月之间,由(犹)如苏酪。(二五九页)

校注:苏酪,即“酥酪”,比喻临产血流洒地,如乳酪流淌。

楚按:这里的“临月”是指怀孕的第一个月,“酥酪”是形容受精初期的胚胎,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四七《对法论音义》(玄应撰):“羯罗蓝,旧言歌逻逻,此云凝滑。父母不净合和,如蜜如酪,泯然成一,於受生七日中,凝滑如酪上凝膏渐结,有肥滑也。”

男在阿孃左边,女在阿孃右胁,贴着附近心肝。(二五九页)

楚按:“贴着”当属上,管着上面两句,谓男在阿孃左边贴着,女在阿孃右胁贴着。按《阿毗达磨藏显宗论》卷一三:“若男处胎,依母右胁,向背蹲坐;若女处胎,依母左胁,向腹而住,女男惯习左右事故。”所说的男右女左的位置,正和本篇的男左女右的位置相反。按《八相变》载摩耶夫人“举手攀枝,释迦真身从右胁诞出”,可知男右女左的位置是佛书的一般说法。

既先忍子,还须后死。即此为“生”。(二六○页)

楚按:末句“此”下应脱“名”字,“生”下应脱“苦”字,原文应是“即此名为‘生苦’”。盖此段所说为“生苦”,此句为总结本段之语,故云“即此名为‘生苦’”,犹如以下各段总结语作“此即名为‘老苦’”,“此即名为‘病苦’”,“即此名为‘死苦’”等等。

大限不过百岁,其中七十早希;人人同受百岁,能得几时!(二六○页)

校注:人,原录作“三”。按:“三人同受百岁”费解,“三”当作“人”。此盖原卷涉次行“三思”之“三”而误。“人人同受百岁”谓每人皆稟受百岁之天年。斯七七八、斯一三九九王梵志诗:“傍看数个大憨痴,造宅舍拟作万年期。人人百岁乃有一,纵令七十长少稀。□□□□期却半,欲似流星光暂时。中途少小撩乱死,亦有初生婴孩儿。无问男夫及女妇,不得惊忙审三思。”意与此同。

楚按:原文“三”字不误,“三人同受百岁”,谓三人寿命相加,可得百岁,则一人之寿命不过三十三岁而已,故下接“能得几时”,言其寿命不长也。若改为“人人同受百岁”,正与作者原意相反。按权德舆《古兴》:“人生大限虽百岁,就中三十称一世。”正是“三人同受百岁”之意。

从此道安说法,不能平等。(二六二页)

楚按:上句“此”下脱“知”字,作“从此知道安说法不能平等”,上文正有“便知道安上人说法,不能平等”之语。

听得一自(字)之妙法,入於身心。(二六二页)

楚按:原校“自”作“字”,非是。原文“自”字乃是“句”字形误,下文有“得一句妙法,分别得无量无边”之语,可为证也。

着街衢见端正之人,便言前境修来。(二六二页)

校注:着,原录作“著”。项楚注:“‘著’当作‘若’。”按:原卷作“着”(卷内皆同,原录多有改为“著”者,“着”、“著”并行,今凡录作“著”者悉依原卷作“着”),为介词,义同“於”。《全唐诗话》卷一《王维》条:“在泉为珠,着壁成绘。”“著”即“在”、“於”之意。

楚按:“著”“着”二字,在敦煌写本中本多混用,并无实质的不同。至於《全唐诗话》的“在泉为珠,着壁成绘”,是说处於泉中则为珠,附着壁上即成绘,“着”不必理解为介词。而把本篇的“着街衢”说成是“於街衢”,也觉得勉强。原文“弟三是有相者”以下的一段话,是设想“有相”的两种情形,“着街衢”云云便是其中之一,“着”为“若”的形近之误是有可能的。

适来据汝宣扬,不若(弱)於道安,与我更说多少。(二六三页)

楚按:第二句“不”上原卷有“也”字,作“也不若(弱)於道安”。末句“多少”原卷作“少多”,校记已经指出,正文亦应改正。

相公先遣钱二百贯文,然后将善庆来入寺内。(二六四页)

校注:遣,疑有误。前文云:“相公每日朝下,常在福光寺内听道安讲经,纳钱一百贯文。”用“纳”而不用“遣”。或“遣”下脱“纳”字。

楚按:“遣”字不误。“遣”的本义是派遣,这里的“遣钱”是派人预先送钱的意思,故前面用了“先”字。

其时善庆亦其堂内起来,高声便唤,指住经题。(二六四页)

校注:指,原录作“止”。按:原卷先写“止”,又接写“指”,盖为表示以“指”改“止”之意。

楚按:第一句第二个“其”字应是“自”字之误,作“自堂内起来”。末句原卷先写“止”字,又接写“指”字,但这个“指”字上面又加一点,表示涂抹,则原卷仍是“止住经题”,谓打断经题,原录作“止”是正确的。

汝见今身,且为下贱,如何即得自由佛法!付嘱国王大臣,智者方能了义。(二六四页)

楚按:第三句作“如何即得自由”,谓远公身为下贱奴隶,没有人身自由。“佛法”是下句的主语,应连下作“佛法付嘱国王大臣”,盖佛教在传播中有意借助国王大臣等的势力,故有此说,如《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经》卷下《奉持品》:“我以是经付嘱国王,不付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所以者何?无王威力,不能建立。”唐太宗《佛遗教经施行敕》:“如来灭后,以末代浇浮,付嘱国王大臣,护持佛法。”《景德传灯录》卷二一《杭州龙华寺彦球禅师》:“从前佛法,付嘱国王大臣及有力檀越。”

但之好好立义将来,愿好相祗对。(二六五页)

楚按:上句“之”字是“知”的同音字,“但知”就是只管,“知”是语助词,不为义,如王绩《过酒家》:“对酒但知饮,逢人莫强牵。”王梵志诗一六三首:“打骂但知默,无应即是能。”又上句末二字“将来”应属下句,作“将来愿好相祗对”,谓以后愿好相祗对。

遂揽典尺,抛在一边。(二六五页)

楚按:“典尺”无注,不可解,“典”字应是“界”字形误。“界尺”是书案上用以镇压书纸的尺状物,《新五代史·赵光逢传》:“光逢在唐以文行知名,时人称其方直温润,谓之‘玉界尺’。”宋陶谷《清异录》卷四《畦宗郎君》:“界尺曰由准氏。”宋王銍《默记》卷下:“一日,其子援至所居乌龙寺僧房,有玉界尺在案上,乃公所爱。”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一:“一日,忽登禅床,以界尺拍案一声,泊然化去。”按“界尺”亦作“戒尺”,清顾思张《土风录》卷三《界尺》:“或作戒尺,谓以戒饬塾童,即古夏楚之意。”佛教说法传戒时亦有“戒尺”,用以敲击发声,以警觉大众。《敕修百丈清规》卷下《沙弥得度》:“设戒师座几,与住持分手,几上安香烛、手炉、戒尺。”

若也祗对一字参差,却对贱奴向相公边请杖。(二六五页)

校注:对,原录作“到”。按:“到”为“对”之俗字“菿”之省误,故径改。

楚按:此说非是。原文是说贱奴本人向相公边请杖,而非某人对着贱奴向相公边请杖,原录“到”字是。这个“到”字是轮到的意思,如《朝野佥载》卷二:“御史非常任,参军不久居,待君迁转后,此职还到余。”《大唐新语·谀佞》:“若食逆者心肝而为忠者,则兰之心肝当为太子诸王所食,岂到汝乎?”《五灯会元》卷一五《天王永平禅师》:“指挥使未到你在。”王梵志诗○三九首:“我老妻亦老,替代不得住,语你夫妻道:我死还到汝。”又一三四首:“我见那汉死,肚里热如火,不是惜那汉,恐畏还到我。”

如来留教随经,皆因阿闍世尊谈宣,是人总会。(二六五页)

楚按:校注者於“阿闍世尊”旁加专名!!线,则是以“阿闍世尊”为一人矣。但“世尊”为佛的十种称号之一,佛经中并无“阿闍世尊”之说,只有“阿闍世王”之称。阿闍世王为释迦牟尼时代中印度摩竭陀国频婆娑罗王之子,曾弑父害母,《观无量寿佛经》卷上:“尔时王舍大城有一太子,名阿闍世,随顺恶友调达之教,收执父王频婆娑罗,幽闭置於七重室内,制诸群臣一不得往。国太夫人名韦提希,恭敬大王,澡浴清净,以酥和麨,用涂其身,诸璎珞中,盛蒲萄浆,密以上王。尔时大王食麨饮浆,求水漱口,漱口毕已,合掌恭敬,向耆闍崛遥礼世尊,而作是言:‘大目犍连是吾亲友,愿兴慈悲,授我八戒。’时目犍连如鹰隼飞,疾至王所,日日如是授王八戒。世尊亦遣尊者富楼那为王说法。如是时间经三七日,王食麨蜜,得闻法故,颜色和悦。时阿闍世问守门者:‘父王今者犹存在耶?’时守门人白言:‘大王,国太夫人身涂麨蜜,璎珞盛浆,持用上王。沙门目连及富楼那从空而来,为王说法,不可禁制。’时阿闍世王闻此语已,怒其母曰:‘我母是贼,与贼为伴,沙门恶人,幻惑咒术,令此恶王多日不死。’即执利剑,欲害其母。时有一臣,名曰月光,聪明多智,及与耆婆,为王作礼,白言:‘大王,臣闻《毗陀论经》说劫初以来,有诸恶王,贪国位故,杀害其父一万八千,未曾闻有无道害母。王今为此杀逆之事,污刹利种,臣不忍闻,是旃陀罗,我等不宜复住於此。’时二大臣说此语竟,以手按剑,却行而退。时阿闍世惊怖惶惧,告耆婆言:‘汝不为我耶?’耆婆白言:‘大王,慎莫害母。’王闻此语,忏悔求救,即便按剑,止不害母。敕语内官,闭置深宫,不令复出。”阿闍世既为世间恶王,显然不能称为“阿闍世尊”,本篇此数句应作:“如来留教随经,皆因阿闍世。[世]尊谈宣,世人总会。”第三句之首脱一“世”字,盖涉上“世”字作一重文符号,书手抄写时又脱去也。此句之“世尊”即是第一句之“如来”,指释迦牟尼。然而阿闍世王既有弑父害母恶行,为何又说“如来留教随经,皆因阿闍世”呢?原来佛书记载,阿闍世王后来向佛忏悔,皈依佛法,为佛教之大护法。释迦牟尼涅槃之后,迦叶等结集佛教经典时,阿闍世王为大施主,如《大智度论》卷二:“频婆娑罗王得道,八万四千官属亦名得道。是时王教敕宫中,常设饭食,供养千人。阿闍世王不断是法。尔时大迦叶思维言:若我等常乞食者,当有外道强来难问,废阙法事。今王舍城常设饭食,供给千人,是中可住结集经藏。以是故选取千人,不得多取。是时大迦叶与千人俱,到王舍城耆闍崛山中,告语阿闍世王:‘给我等食,日日送来,今我等结集经藏,不得他行。’”《大唐西域记》卷九《摩竭陀国下》:“竹林园西南行五六里,南山之阴,大竹林中有大石室,是尊者摩诃迦叶波在此与九百九十九大阿罗汉,以如来涅槃后,结集三藏。前有故基,未生怨王为集法藏诸大罗汉建此堂宇。 ”按“未生怨王”即阿闍世王的异译,故本篇云“如来留教随经,皆因阿闍世”也。

《涅槃经》文既有,众生於此修行,若也经法全无,凭何如(而)出世?(二六六页)

楚按:第二句“於”当作“依”,作“众生依此修行”。盖唐五代西北方音“於”“依”音同,因而相混。如《前汉刘家太子传》:“其子於父言教,至於彼处磻阤石上,有一太子,端严而坐。”“於父言教”就是“依父言教”,即是其例。

雷音之下,有鼓难鸣;碧玉之前,那逞寸铁!(二六六页)

楚按:第二句“有”字为“布”字之误,典出《汉书·王尊传》:“太傅在前说《相鼠》之诗,尊曰:‘毋持布鼓过雷门!’”颜师古注:“雷门,会稽城门也,有大鼓。越击此鼓,声闻洛阳,故尊引之也。布鼓谓以布为鼓,故无声。”《抱朴子内篇·金丹》:“闻雷霆而觉布鼓之陋。”《维摩诘经讲经文》:“我即还同明(鸣)布鼓,维摩直似振春雷。”

既言我佛慈悲为体,如何不度羼提众生?(二六六页)

楚按:“羼提”本是忍辱的音译,施於此处却未合。此处及下文的多处“羼提”皆应作“阐提”,即“一阐提”,佛教称断尽善根、不信佛法的极恶之人为“一阐提”。《大般涅槃经》卷五:“一阐提者,断灭一切诸善根本,心不攀缘一切善法,乃至不生一念之善。”又卷九:“譬如燋种,虽遇甘雨,百千万劫,终不生芽;芽若生者,亦无是处。一阐提辈亦复如是,虽闻如是大般涅槃微妙经典,终不能发如是心芽;若能发者,无有是处。何以故?是人断灭一切善根,如彼燋种,不复能生菩提根芽。”又卷一九:“一阐提者,不信因果,无有惭愧,不信业报,不见现在及未来世,不亲善友,不随诸佛所说教戒,如是之人,名一阐提,诸佛世尊所不能治。”又卷二六:“一阐名信,提名不具,不具信故,名一阐提。”

梨适来所说言词大远,讲赞经文大错,总是信口落荒。(二六六页)

校注:项楚校:“‘远’似应作‘违。”按:项校近是。

楚按:今日思之,原文“远”字是,“大远”即背离佛道极远。“远”表示远离佛道,如《祖堂集》卷二《第二十祖闍夜多尊者》:“今此头陀,不久当堕,与道悬远。”《景德传灯录》卷一九《韶州云门山文偃禅师》:“你诸人更拟进步向前,寻言逐句,求觅解会,广设问难,只是赢得一场口滑,去道转远。”《法演禅师语录》卷中:“眼亲手办,未是惺惺;口辩舌端,与道转远。”

如今若见远公,还相识已否?(二六七页)

校注:“若”上原录有“者”字,当为“若”之形近误字,衍。

楚按:“者”字似不衍,“如今者”就是“如今”,“者”表示语气提顿。

道安闻语,由(犹)自身怀疑惑。(二六七页)

校注:自身,原录作“身自”。蒋绍愚校:“‘由身自怀’应为‘由自身怀’之误。”兹据乙转。

楚按:原文“身”字为涉下“自”字的误字,应删去,此句作“犹自怀疑惑。”

轮回数遍,不愚(遇)相逢,已(以)是因缘,保债得债。(二六八页)

楚按:原校“愚”作“遇”,但“不遇”与“相逢”自相矛盾。“愚”并非是“遇”之误,而是“虞”之误,“不虞”即不料,表示意外,如韩愈《泷吏》:“不虞卒见困,汗出愧且骇。”

从今已后,更不复作苦。劝门徒弟子欠债,直须还他。(二六八页)

楚按:第二句应作“更不复作”,“作”指上文的“负他人债”之事。“苦”字属下,“苦劝”即苦苦地劝告。“苦”即极力,《世说新语·排调》:“尔时例不给布,顾苦求之,乃得。”“欠债”亦应属下,末二句作:“苦劝门徒弟子,欠债直须还他。”

是时还公由(犹)未了,遂被会下诸[众]并及相公,再请远公重升高座。(二六八页)

楚按:第一句“由”字上应脱“道”字,“道由(犹)未了”就是话还没有说完,《古今小说·任孝子烈性为神》:“道犹未了,嚷动邻舍、街坊、里正、缉捕人等,都来缚住任圭。”敦煌变文中亦作“道由(犹)未竟”,《汉将王陵变》:“道由未竟,灌婴到来。”

骨貌神姿,世人之罕有。(二六八页)

楚按:下句原卷无人字,作“世之罕有”。贫道是一界(介)凡僧,每谢君王请(清)命。(二六八页)

校记:项楚按:“‘请命’当作‘清命’,下文‘二愿莫违皇帝清命’,正作‘清命’。又下文‘且依皇帝请命’,‘请命’也应作‘清命。’”兹据校。

楚按:今日思之,此处“请命”不误,下文的“清命”却应作“请命”。“请命”就是邀请,《大般涅槃经》卷一六:“是优婆夷,夏九十日,请命众僧,奉施医药。”《景德传灯录》卷二五《天台山德韶国师》:“帝王请命,师赴王恩,般若会中,请师举唱。”《五灯会元》卷一○《清凉泰钦禅师》:“国主请命,祖席重开,学人上来,请师直指心源。”

儒童说五典,释教立三宗。(二六九页)

校注:“童”当为“重”之形讹,“重说”当为“说重”之倒,“儒说”与“释教”对,“重”与“立”对。

楚按:据校注所说,则上句当作“儒说重五典”,非是。其实原文“儒童说五典”完全正确,正与下句“释教立三宗”为对。“儒童”就是孔子,佛教或称孔子为“儒童”,如法琳《辨正论·九箴篇》原注引《空寂所问经》云:“迦叶为老子,儒童为孔子,光净为颜回。”又《破邪论》卷上引《清净法行经》云:“佛遣三弟子震旦教化,儒童菩萨彼称孔子,光净菩萨彼云颜回,摩诃迦叶彼称老子。”吉藏《三论玄义》卷上:“设令孔是儒童,老是迦叶,虽同圣迹,圣迹不同。”

地流长平之水,园开不朽之花。(二六九页)

校注:此句原录作“地平长流之水”,与下句“园开不朽之花”不相对,故予乙转。

楚按:原录“地平长流之水”正与下句“园开不朽之花”为对,不必乙转。“平”即溢满之义,谓水与岸平,正与下句“开”字相对。孟浩然《望洞庭湖赠张丞相》:“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王湾《次北固山下》:“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平”皆为满溢,与此处的“平”字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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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原方言”新派_敦煌变文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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