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玉部管窥段玉裁对《说文》的阐释发明论文_唐琼珊

从玉部管窥段玉裁对《说文》的阐释发明论文_唐琼珊

广西大学文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4

摘要:本文以玉部字为例,从部中列字次第、训诂方法、释义原则、文献征引四个方面,探讨段玉裁对《说文解字》体例的阐释发明。

关键词:说文解字;说文解字注;玉部字;段玉裁.

大学问来自六经,解经者必通小学,通小学者必以《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为端,治《说文》者必读“段、桂、王、朱”四大家之书,四大家中又以段玉裁为首。段氏的《说文解字注》(以下简称《说文注》)对许书发凡起例,条理清晰,阐述精到,被阮元评为“文字之指归,肄经之津筏”(《段氏说文注订?叙》)。玉部位列《说文》第一卷,正文126,重文17,在训诂方法、释义原则、征引文献等方面集中体现了段注对许书的阐释发明。然目前学界关于玉部字的研究,大部分是从文化学视角来解读,仅有的几篇从语言学视角解读的论文,也只是单就编排体例或者不同注本比较的角度来研究,尚无论文从段氏对《说文》体例的阐释发明角度来解析玉部字。笔者不揣鄙陋,试以玉部之一管而窥《说文注》之全豹。

一 部中列字次第

许慎作《说文》,始一终亥,立540部统贯全书,下云“凡某之属皆从某”。部首的建立,是许书的重要发明,其叙文自言部首的创建原则:“其建首也,立一为端,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同条牵属,共理相贯,杂而不越,据形系联,引而伸之,以究万原。毕终于亥,知化穷冥。”而对部首以及部中列字的次第编排原则,许慎并没有明确说明,段玉裁在一部中将其概括为:“凡部之先后,以形之相近为次。凡每部中字之先后,以义之相引为次。”

段氏认为许书部中列字次第遵循“以义相次”的编排原则。具体到玉部字,段氏除了在部中个别字下注明类别外(如在“瑞”下注“自璧至瑁十五字皆瑞也”),还在部末专门对该部的列字次第作一总结说明,并附言“通乎《说文》之条理次第,斯可以治小学。”段氏将该部字分为以下几类:玉名者:自璙至琳,24字;玉之成瑞器者:自璧至瑞,16字;玉之为饰者:自璬至瓃,16字;玉色者:自玼至瑕,6字;治玉者:琢、琱、理,3字;爱玉者:珍、玩,2字;玉声者:自玲至璜,6字;石之次玉者:自瑀至玖,7字;石之似玉者:自 至瑎,22字;石之美者:琨、珉、瑶,3字;珠类:自玓至珋,13字;送死玉者:琀、 ,2字;异类而同玉者:璗,1字;能用玉之巫者:灵,1字。

经过合适的归类,读者即可对一百多个玉部字了然于胸、整体把握。除个别字外(如“瑛”字,虽在玉名之列,但实际上却可归玉色之类),段氏的分类基本符合许书列字的实际情况。

二 训诂方法

汉字包含形、音、义三要素,对不同要素的偏重构成训诂的三种基本方法,即“以形索义”“因声求义”“比较互证”。《说文》在词义训诂中偏重于字形要素,贯彻“以形索义”的原则,这是许书的训诂与汉代经师的训诂的根本不同,也是许书最鲜明的特点。以玉部“珩”字为例,《说文》曰:“珩,佩上玉也,从玉行,所以节行止也。”许书从“珩”字的字形出发训释,玉行为珩,佩上玉,以节行止,字义反映了字形的结构,字形的结构又明显地表现为字义训释的依据,字形与字义有机地贯通起来。段氏对许书据形立训的基本特点反复加以强调,他说:“许君之书主就形为之说解”,在注文中,总是先从字形入手,申说许书“以形索义”的训诂方法,对“珩”字的注解,《段注》曰:“依<韵会>所引订,从玉行者,会意。所以节行止也者,谓珩所以节行止,故字从玉行。”段氏从许书对字形的解说入手,进一步指出“珩”字为会意字。

然而,汉字既是形、音、义三者的结合体,那么其形中有音、音中有义的特点就决定了训诂方法的使用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说文》虽以形为主,但也兼音、义,将声音贯串训诂,其说解不仅在意义上对篆文进行训释,而且在声音上也与篆文多有联系。段氏更重要的成就是着重揭示《说文》以声音贯串义训的微旨,将许书形、音、义贯穿的隐性系统发明为形、音、义三者互求的成熟的考释词义的方法。具体到玉部字中,如对“瑁”字的解释,《说文》曰:“瑁,诸侯执圭朝天子,天子执玉以冒之。”读者看完还是不明“瑁”与“冒”有何关联,但读了段氏的解释:“名玉曰冒者,言德能覆盖天下也。”就明白许书之意了。对于“瑗”字,《说文》曰:“人君上除陛以相引”段氏注解为:“瑗引双声。”这种于意义之中发现它们声音联系的注解之例在玉部字中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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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释义原则

汉字是在象形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义音文字,字形显示的意义通常也就是字的本义,许书“据形立训”的训诂特点决定了其“以说本义为宗旨”。 但对于有些字,许慎注意到它们除了本义,还有其他的意义,并用“一曰”的形式说明。这表明许慎在着《说文》时已经注意到了词义引申的现象,但只是模糊的认识,而无确切的概念。段氏则明确提出这是词义引申现象,并且对其进行系统的梳理,分析词义引申的理据、途径和层次,将其上升到理论高度。

段氏在《说文注》里注意从各个方面疏证许说,以字形为依据,重点考释字的本义,进而根据本义去推迹引申义和假借义。“理”字,《说文》释曰:“治玉也。”《说文注》曰:“〈战国策〉:‘郑人谓玉之未理者为璞。’是理为剖析也。玉虽至坚,而治之得其?理以成器不难,谓之理。凡天下一事一物,必推其情至于无憾而后即安,是之谓天理,是之谓善治,此引申之义也……”段氏首先根据许说“治玉”之义,注明了“理”的本义为剖析,然后由治玉之理推出凡天下一事一物之理,将“治玉”引申为“善治”。接着引《孟子字义疏证》、《乐记》之句,按所治对象不同,将“善治”分为三类:物之质曰肌理,物之内容曰条理,自然界万事万物曰天理。再如“璪”字,《说文》曰:“璪,玉饰,如水藻之文。从王,喿声。〈虞书〉曰:‘璪火粉末’。”段注进一步解释:“〈虞书〉璪字,衣之文也,当从衣。而从玉者,假借也。衣文、玉文皆如水藻,声义皆同,故相假借。”

根据“假借以音为主,同音相代也”“凡同声多同义”的原则,段氏认为缫、藻、璪三字相假借。

四 征引文献

前闻和六经保存了汉字古音、古形、古义体系面貌的第一手语言资料。“前闻”指上古流传下来的可信的古言,“六经”指《易》《书》《诗》《礼》《乐》《春秋》。许慎在《说文?叙》中曰:“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也。”为了在训释字义、分析字形、辨识字音时做到“信而有征”“遵修旧文而不穿凿”,许慎大量征引与文字有关的文献材料,即前闻和六经,再细分开来就是六经、群书、通人说、方言俗语等。

段氏在解释许慎的征引文献时,从形、音、义三个方面来说解文字,其《说文注》云:“稽考诠释,或以说形,或以说音,或以说义。三者之说皆必取诸通人。其不言某人说者,皆根本六艺经传,务得仓颉、史籀造字本义,因形以得其义与音,而不为穿凿。”

中国古代玉文化源远流长,许慎在玉部字中征引六经、群书、通人说达27 次之多,其中绝大部分为引经,籍以说明文字在经典中的实际运用情况。段氏对于该部引经的说解,或详出处,或释其义,或校异文,或申许意,或兼而有之,可谓详尽矣。详出处者,如“琥”字,《说文》曰:“〈春秋传〉曰:‘赐子家子双琥是’”《说文注》详细指出此文出自昭公卅二年左传文,方便读者查阅原文;释其义者,如“璇”字,《说文》曰:“〈春秋传〉曰:‘璇弁玉缨’”段氏对此作了详细考释:“张衡《西京赋》:‘璇弁玉缨’,薛敬文解:‘弁,马冠也,叉髦以璇玉作之。缨,马鞅也,以玉饰之。’锴本弁作冠,讳李升嫌名也。”校异文者,如“玼”字,《说文》曰:“〈诗〉曰:‘新台有玼’”《说文注》校注为:“〈诗?邶风〉文。今本作泚。韩诗作漼,云鲜貌,即今璀璨字也。”申许义者,如“玤”字,《说文》曰:“读若〈诗〉曰:‘瓜瓞菶菶’”段注曰:“〈大雅?生民〉文,此引经说字音也。补蠓切,九部。”指出此处乃许书引经说字音之例。

如果说许慎的《说文解字》是一座丰富的文字宝藏,那么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则是挖掘宝藏最有力的那把洛阳铲。诚如王力所言:“在《说文》研究中,段氏应坐第一把交椅,那是毫无疑义的。”(《中国语言学史》)通过对玉部字的分析,我们不仅可以一览许书之条理,更可以一窥段氏说文之学的要义。段氏阐释许书而又不拘泥于许书的求实创新精神,发明许书又能自成体系的学术思路,值得后世学者深入研究学习。

参考文献

[1] 许慎.说文解字[M].中华书局,1963.

[2]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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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宋永培.《说文》与训诂研究论集[M].商务印书馆,2013.

[5] 郭在贻.训诂学[M].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

[6] 彭开秀.《说文解字》玉部字排列规律[J].现代语文,2012.8.

[7] 刘亚辉.《说文解字注》中的词义引申[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3.10

唐琼珊(1988—):女,汉族,河南信阳人,广西大学(南宁)文学院2014级中国古典文献专业,研究方向:唐宋文学

论文作者:唐琼珊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6年6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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