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关系”到“十二大关系”_论十大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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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大关系”到“十二个重大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关系论文,十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本文对两篇重要讲话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思想进行了分析和比较,指出两篇讲话分别以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为背景,代表了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最初和最新成果。作者认为,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前提是处理好十二个重大关系,促成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体制的转变,以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由社会主义本质、经济发展阶段和新旧体制转换等因素所决定,国家宏观调控必须加强。

江泽民同志《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的讲话,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现代化建设,特别是经济现代化建设中遇到的全局性的新矛盾和新问题,阐明了应当坚持的一系列重大原则。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思想史的角度看,这篇重要讲话是对50年代毛泽东《论十大关系》讲话的全面发展;它一方面继承了《论十大关系》开始提出的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任务,另一方面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作出了重大创新,代表着50年代以来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最新成果和最高水平。

1956年4月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的讲话,标志着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开端。

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我国学习苏联的经济模式,重点进行了以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建设,较快地为社会主义工业化打下了初步基础。但是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的内在缺陷在我国已有所暴露。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毛泽东提出要对苏联经验采取分析的态度来学习,开始思考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代表了这一探索的最初成果。

《论十大关系》对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的各种重大经济、政治和文化关系作了初步的系统分析,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管理体制方面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力图寻找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毛泽东对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意义的部门经济关系和区域经济关系作了正确的分析,特别是指出了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片面地注重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我国必须处理好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在重点投资比例的安排上,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这些观点反映了我国作为人口众多的落后农业国的基本国情,实际上意味着要开辟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针对过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毛泽东提出各个生产单位都要有一个与统一性相联系的独立性,主张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触及高度集中的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问题,可看作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管理体制思想的萌芽。这些经济建设的重大原则和讲话阐述的政治、文化建设方面的原则,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任务,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勾勒出一个初步轮廓。其中提出的许多重要观点,为1956年9月召开的八大所吸收,对八大正确路线的形成起了重大作用。可以说,《论十大关系》是我们党第一代领导人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重大理论成果,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曾起到重大的指导作用。

但应当指出的是,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探索之作的《论十大关系》,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未能突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总体框架。对于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固有的内在缺陷和历史局限性,特别是由于抑制竞争和市场机制而造成的国民经济低效率,还不可能有深刻的认识。这样,《论十大关系》所触及的经济体制的改革问题,实质上是着眼于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尽管如此,《论十大关系》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方面,还是开辟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由于1957年后“左”倾错误思想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论十大关系》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方面提出的一些正确观点未能完全付诸实施。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才开始拨乱反正,进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新时期;《论十大关系》提出的许多正确观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了继承和创新。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史上的伟大转折,为继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奠定了基础。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人,认真总结建国以来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在改革开放的崭新实践中逐步创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它标志着我国开始找到了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较为系统地回答了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为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指明了方向。

由于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八五”期间,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伟大的历史性成就。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国家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建立,对外开放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原定2000年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目标,于1995年提前完成。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基础薄弱的发展中国家必然会遇到一系列矛盾和困难,有些因素还长期制约着我国经济发展。例如:农业基础薄弱,农业劳动生产率较低,农产品供给不足;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滞后,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通货膨胀影响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较快提高,不利于社会稳定;中央财政困难,宏观调控能力不强;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的质量、效益较差;人口、就业、资源、环境问题突出;区域经济关系存在发展差距扩大的问题,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别悬殊;各种腐败现象滋长蔓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等。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这些重大矛盾和问题,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的新任务。在这种形势下,江泽民同志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结合当前我国的具体实际,集中全党智慧,系统、精辟地阐述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应当正确处理的十二个重大关系。这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探索所取得的新的重大成果,它表明我党第三代领导人对改革与发展新形势下的全局性重大原则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具有深刻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

如果说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探索和回答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与形成过程中,走中国自己的建设道路所面对的若干重大问题,那么,江泽民同志的《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探索和回答的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形成过程中,走中国自己的发展道路所遇到的若干重大问题,其核心是发展问题。“发展是硬道理。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要靠自己的发展。”

中国要发展,这是举国一致的愿望。早在80年代初,我们党就提出了到本世纪末分两步走的发展目标,现在又进一步规定了到2010年的战略目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发展取得了为世界瞩目的成就。应该说,我们的发展目标是明确的,成果是巨大的。但是,必须看到,在过去一段时期内,对如何实现发展目标,走出一条自己的发展道路问题,还存在着一定的模糊认识和片面的理解,如把发展与增长等同起来,简单地归结为速度问题,在实践中则表现为盲目扩张,铺新摊子,单纯追求增长速度。针对这种情况,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必须更新发展思路。”这是完全正确的,极具现实针对性。

经济发展是伴随着经济结构、社会和政治体制变革的经济增长,它不仅意味着产出的增长,还意味着随着产出的增长而出现的产出与收入结构上的变化以及相应的全面社会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讲,增长并不等于发展,人均产值或收入的增长并不一定意味着发展,经济高速增长也不一定意味着发展。因此,发展不是一个短期内能实现的目标,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发展也不是单纯的增长速度问题,而是包括经济结构优化、社会结构变革在内的全面社会进步。由此不难看出,发展本身就包含了持续、协调的要求。

要实现持续发展,首要的问题是正确处理速度和效益的关系,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这一原则的提出,是对我国几十年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的经验与教训的科学总结。1979~1993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GNP)平均增长率为9.3%,但是这种高经济增长率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增加投入、铺新摊子、追求数量扩张来实现的,靠科技进步的因素所占比重很有限,大致占将近30%,而发达国家这一比重50年代为40%,目前平均为50%,到本世纪末,预计可达到60%~80%。另一方面,我国在保持了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时,经济效益却长期没有提高,甚至呈下滑趋势。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势必在不同程度上导致资源消耗增大、资金短缺、产品质量低劣、滞销产品积压、原材料和能源供应不足、交通运输紧张等一系列不良后果。长期下去,也就根本不可能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不可能实现预期的发展战略目标。因此,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更新发展思想,把速度和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快科技进步,就成为今后经济建设与发展中需要认真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

持续发展与协调发展是相辅相成的。要保持持续发展,除了要把速度和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向集约型增长方式转变以外,还必须做到发展过程中各方面的 相互协调。协调发展有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产业内部的协调,包括产业结构,即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之间的相互协调,以及产业区域分布的协调,在我国当前主要表现为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协调;二是经济发展过程和人口、资源、环境等外部条件之间的协调;三是经济发展过程与社会进步过程的协调,在我国具体条件下表现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只有坚持正确的原则,把上述各个层次的关系协调好,才能保持持续发展,实现预期的发展战略目标。江泽民同志的讲话中,有六条内容都是围绕上述问题展开的,精辟地阐明了保持持续协调发展必须坚持的若干原则。这些问题是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中没有遇到的,或者原有的问题在新的发展时期有了新的表现方式,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问题都是关系到如何走出一条中国自己的发展道路的重大问题,客观上要求我们党在理论上做出回答,在实践上确立正确方针。

保持持续协调发展,不仅需要明确的方针,而且需要体制条件和相应的途径与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讲,后者更为重要。正如江泽民同志讲话中指出的:把经济建设转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转道上来,“这一思想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已明确提出,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总体效果还不明显。其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问题。”一般说来,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往往是同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相联系的,而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则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联系的。因此,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保证持续协调发展,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实现经济体制的转变,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认识和处理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关系。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有一种片面的,或者说是错误的认识,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陷入了一种“市场万能论”的空想,把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对立起来,主张削弱、乃至放弃国家的宏观调控,宣传那种国家管得越少越好的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派的观点。对此,江泽民同志在阐述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关系时明确指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加强宏观调控,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二者缺一不可,绝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

为什么说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但不能削弱甚至放弃宏观调控,反而要加强宏观调控呢?抛开人们所公认的存在着各种市场失灵的领域不谈,就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基本国情特征而言,我们认为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依据和要求: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因此,国家不仅要对市场竞争制度、经济运行过程的总量和结构,以及市场分配结果和相应的社会发展过程进行强有力的调节,而且还要代表全社会的总体利益自觉地调节国家与企业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按劳分配领域与非按劳分配领域之间的各种复杂的经济利益关系,以保证在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这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要求。显而易见,没有强有力的国家宏观调控,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是不可能自动实现这个目标的。

第二,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必然包含了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从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看,在一个发展中国家实行市场经济,特别需要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这是因为,在经济发展阶段,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巨大的通货膨胀压力,产业结构的优化任务艰巨,社会分配不公引发剧烈社会冲突的可能性增长,在对外贸易中又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这就要求国家运用各种宏观调控手段和措施,消除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利因素,维持社会稳定,提高国际竞争能力。经验表明,没有强大的国家宏观调控,发展中国家很难单独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自动完成经济发展过程,难以尽快摆脱贫穷落后状态。此外,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薄弱,资本缺乏,资源条件差,环境恶化,这也在客观上要求国家在这些方面有更大的作为。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转换而来的,这个转换过程不是短时期内能够完成的。我们一方面要运用国家宏观调控的各种措施和手段,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创造前提条件;另一方面在体制转换过程中还必须始终保持有序性,因此,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体制转换秩序的调节。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降低体制转换成本,顺利完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

此外,加强宏观调控必须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宏观调控的权力必须集中在中央,在这个前提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管理权限,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十二个重大关系涉及到我国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发展道路、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与稳定的若干重大原则问题。明确这些原则并在实践中切实加以贯彻,就能保证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之路上稳步前进,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论十大关系》和《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都是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理论成果。两篇讲话实际上反映着我党不同历史阶段对同一问题——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问题的探索和解答。而《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改革和发展新时期的具体化,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论十大关系》相比,蕴含着更为丰富和深刻的思想内容。首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出现了一些需要处理的新的重大关系,这主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新矛盾。例如:在改革中必须处理好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关系;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其次,过去被忽视的一些重大关系,现在受到了高度重视。例如:速度和效益的关系;经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这些问题在50年代还没有充分暴露出来,而今天它已成为制约我们实现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明确处理这些关系的原则,就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再次,社会主义建设中始终要正确处理的一些重大关系的内涵已发生变化,需要从更高更新的角度加以分析和把握。例如,仅仅分析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已难以准确反映我国产业结构的现状,而必须着眼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客观趋势全面分析第一、二、三产业的关系。再如,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我国对外经济关系迅速发展,中外关系的具体内容已有了重大变化;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格局以及处理的方式,也与50年代的情况有所不同。这些思想内容上的发展,充分反映出我们党探索中国现代化建设道路过程中,在认识和实践上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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