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肥胖及孕期增重过度与产科并发症的关系论文_李华琼

峨眉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14200

【摘 要】目的:分析孕前肥胖及孕期增重过度与产科并发症的关系。方法:选取来我院接受产前检查的150例孕妇作为研究对象,调查150例孕妇孕前体重、检测孕期增重情况,将孕前肥胖的孕妇设为A组、将孕期增重过度的孕妇设为B组、将体重指标正常的孕妇设为C组,对比三组孕妇产科并发症情况。结果:A组孕妇产科并发症发生率为20.70%,与B组产妇的19.63%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与C组孕妇的3.96%比较存在明显差异(P<0.05)。结论:孕前肥胖和孕期增重过度均为诱发产科并发症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生育需求的女性应适当控制孕前体重及孕期增重幅度,以降低发生产科并发症的风险。

【关键词】孕前肥胖;孕期增重过度;产科并发症;关系

伴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我国肥胖人群数量不断增加,尤其是孕期妇女,运动量明显减少,体重增长幅度较大[1]。有研究发现孕前肥胖和孕期增重过度会对妊娠结局产生影响,是导致我国女性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上升的主要原因[2]。不良妊娠结局属于产科并发症,为明确孕前肥胖及孕期增重过度与产科并发症的关系,本次研究选取在我院接受产前检查的150例孕妇作为研究对象,开展了课题研究,现将研究内容做出以下汇报。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研究对象为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期间来我院接受产前检查的150例孕妇。纳入标准:(1)非高龄孕妇;(2)单胎妊娠,在我院分娩(3)同意参与本次研究。150例孕妇的年龄区间为22~32岁,平均年龄为(27.9±1.5)岁,孕周29~39周,平均孕周为(33.8±1.6)周,其中62例孕妇有孕产史,88例孕妇为初次妊娠。

1.2研究方法

150例入组后,调查150例孕前体重,检测孕期增重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将孕妇分为A组、B组和C组。孕前陪胖判定标准:BMI(体重指数)>30kg/m2。孕期增重标准:(1)孕19~25周时,增重5.9kg;(2)孕26~32周时,增重8.4kg;(3)孕33~39周时,增重11.0kg。超出上述标准数据即判定为孕期体重增重过度。A组为孕前肥胖孕妇,共29例,B组为孕期增重过度的孕妇,共56例,其中包括11例孕前肥胖孕妇,C组为孕前、孕期体重指标正常的孕妇,共76例。观察三组孕妇的产科并发症情况,分析孕前肥胖及孕期增重过度与产科并发症的关系

1.3研究数据处理

由专业数据统计分析人员应用SPSS21.0版本统计学软件对本次研究过程中得到的符合正态分布的研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以率为表达形式的计数型指标均采用百分率(%)表示,采用卡方(x2)检验指标间差异,当P值小于0.05时表示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统计结果显示,A组孕妇产科并发症发生率为20.70%,与B组产妇的19.63%比较存在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与C组孕妇的3.96%比较存在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研究数据见表1所示。

注:A组孕妇的产科并发症发生率与B组孕妇的产科并发症发生率比较x2=0.534;P=0.711,与C组孕妇的产科并发症发生率比较x2=5.207;P=0.039,B组孕妇的产科并发症发生率与C组孕妇的产科并发症发生率比较x2=5.115;P=0.037

3.讨论

孕前肥胖和孕期增重过度是诱发妊娠期高血压和糖尿病的主要风险因素已得到国内外临床研究的证实,但现阶段我国临床上关于孕前肥胖和孕期增重过度与其他产科并发症关系的研究却相对较少[3]。基于上述研究现状,我院本次研究对孕前肥胖及孕期增重过度与产科并发症的关系进行深入探讨。

胎儿在子宫内的发育状况与母体营养状况存在十分密切的关系,母体营养状况良好是确保胎儿健康发育的关键[4]。但我院本次研究发现孕前肥胖不仅会增加孕妇发生孕期发生高血压和糖尿病的风险,还会导致孕期体重增重过度。本次研究对孕妇进行分组时,B组孕期体重增重过度的孕妇中有11例孕妇为孕前肥胖,证实了上述观点。同时,母体营养过剩也会导致胎儿生长发育异常,增加巨大儿的发生率。此外,孕前肥胖和孕期体重增加过度会导致孕妇腹部、臀部脂肪存储过多,盆腔可利用空间缩小,造成分娩困难,在增加剖宫产率的同时,也会增加胎儿窘迫的发生率。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孕前肥胖的A组孕妇的产科并发症发生率与孕期增重过度的B组孕妇比较不存在明显差异,两组孕妇的产科并发症发生率均高于孕前及孕期体重正常的C组孕妇。上述研究结果与路春梅[5]等的研究结果基本保持一致。对本次研究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我院认为孕前肥胖和孕期增重过度均为诱发产科并发症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生育需求的女性应适当控制孕前体重及孕期增重幅度,以提高妊娠及分娩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冯春宇,吴慧英,周鸣理等.孕前体质指数及其增长与孕期并发症和妊娠结局的相关性[J].广东医学,2011,32(15):2001-2003.

[2]杜秋菊,李李,韩艳萍等.孕前体重、孕期增重与新生儿出生体重的关系[J].安徽医科大学学报,2012,47(10):1197-1200.

[3]李艳华,陈小梅,陈水仙等.孕前体重和孕期增重对新生儿出生结局及孕产妇围产结局的影响[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14,2(6):635-640.

[4]梁嬛,沈婕,董欣然等.中国城市人群孕期体重增加及其与新生儿出生体重的关系:一项多中心横断面研究[J].复旦学报(医学版),2016,43(3):291-296.

[5]路春梅,范春燕,侯雪晶等.孕前及孕期体重与产科并发症及妊娠结局的关系探讨[J].陕西医学杂志,2014,7(5):596-598.

论文作者:李华琼

论文发表刊物:《航空军医》2016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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