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孫子》注作論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宋代论文,注作論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孫子兵法》爲春秋末年軍事家孫武所著①,是我國現存最古的兵書著作。儘管此書僅十三篇,約六千字,却以其卓越的戰略思維、豐赡的軍事思想構築了一個較爲完備的軍事理論體系,成爲中國兵學不朽的經典,被後世譽爲“百代談兵之祖”。②中國古代兵學的注釋之學遠不如儒學發達,《孫子》注構成了兵學注釋學的絕對主體,因此,歷代對《孫子》的注釋不僅是孫子兵學發展的重要途徑和内容,也集中反映著中國古代兵學注釋學的方法、成就和特徵。這一點在宋代《孫子》注作中體現得尤爲突出。宋代嚴峻的邊防形勢和“文人論兵”風潮共同激蕩出《孫子》注作的高峰,並通過《孫子》注闡發兵學理論、融合兵儒异見,深刻影響了傳統兵學的發展道路。本文擬在綜合考察宋代《孫子》注家的基礎上,對宋代現存諸家《孫子》注逐一考論,並從中歸納出宋代孫子注作的總體成就和特徵。
一、宋代孫子諸注家
東漢末年政治家、軍事家曹操是第一個爲《孫子》作注的人,此後,對《孫子》的注釋之作便綿延不絕,自三國至宋,見諸載籍的《孫子》注家有三國魏王淩,吳沈友,南朝梁孟氏,隋張子尚、蕭吉,唐李筌、杜佑、杜牧、陳皡、孫鎬、賈林,五代張昭(施子美《施氏七書講義》引)、何延錫等十餘家。據曾經與修《崇文總目》的歐陽修説:“余頃與撰四庫書目,所見《孫子》注者尤多。”③《四庫全書》本在這段話後還有“一有‘至二十餘家’五字”的小字注。結合歷代書目的記載,至北宋中期,《孫子》注有“二十餘家”應該是較爲可信的。
宋代是中國傳統兵學發展的一個高潮④,也是《孫子》注作大發展的時期。就目前瞭解的情况看,宋代注家北宋有盧察、梅堯臣、王皙、何氏、沈起、麻皓年、張預等,南宋有王自中、王彥、陳直中、葉宏、何疇、鄭友賢、施子美等,總計十餘家,幾近宋以前《孫子》注家的總和。這些《孫子》注作與宋代孫子兵學的發展相伴生,大致可以分爲三個發展階段:
低迷期:宋初至宋夏戰争爆發
從宋初到宋夏戰争爆發的近八十年,宋廷建立並完善各種政治制度,逐步推行“崇文抑武”的治國方略,對於兵學的發展沒有給予足够重視。相反,出於防範民間反叛、鞏固政權的需要,宋廷對《孫子》等兵書采取禁止政策。宋初頒發的《宋刑統》中規定:“諸玄象器物、天文、兵書、讖書、兵書、七曜曆、太一雷公式、私家不得有,違者徒二年。”⑤如果説,這一規定還主要承襲唐律而來,並不代表宋廷對兵書有特殊的防範之心的話,那麽,嗣後數十年間,禁兵書的律條一再被重申,就很難簡單地用制度的因襲來解釋了。就在澶淵之盟簽訂不久的景德三年(1006),宋真宗下詔:“天文兵法,私習有刑,著在律文,用妨奸僞。”除了一些經過特批的陰陽、卜筮之書之外,其他天文、曆算、兵書等均“不得存留及衷私傳習”,如一月之内不上繳,即予處死。⑥儘管這類法令執行起來難免打些折扣,仍然對孫子兵學的發展產生了嚴重影響,起碼在官方層面上使兵學研究進入了一個冰封期。
從現存史料來看,這一時期,爲《孫子》做注釋的衹有盧察一家。盧察是宋太宗時宰相盧多遜之子。盧多遜以交通秦王趙廷美而被貶死朱崖,盧察尚在幼年,跟隨母親過著困厄潦倒的生活。景德二年(1005),他參加了科舉考試,薦在高第,却被人告發。按照當時規定,罪臣之子是不能參加科考的。雖然當時的政治風嚮發生了轉變,他最終被録取,但僅以閑曹授官。此後,他多年任官州縣,仕途偃蹇,卒於寶元二年(1039)。尹洙爲他做墓誌銘,稱他撰有“《孫子》注”三卷。⑦該書不見載於諸家書目,可能並無傳世本。考察盧察入仕的時間,恰爲北宋禁兵書之際,他的《孫子》注未能引起反響當與此有關。
繁榮期:宋夏戰争至北宋末
宋夏戰争是宋代孫子兵學研究的一個轉捩點。宋仁宗天聖十年(1032),元昊繼承父位,先後攻陷回鶻之甘州和西涼府,並接受契丹册封,稱西夏王。從景祐元年(1034)起,西夏頻繁騷擾北宋邊境,尤其是康定元年(1040),元昊攻延州,宋大將劉平、石元孫戰歿,給宋廷造成極大震動。爲了改變邊防形勢,宋廷在加强武備的同時,也開始重視兵學,不但將《孫子》立爲官學,修纂大型兵書《武經總要》,組織校訂秘閣所藏兵書,而且致力於培養和選拔懂兵書韜略的將領。世風所趨,廣大文人群體也積極研兵、論兵,涌現出一批優秀的《孫子》注作。據《郡齋讀書志》記載,“仁廟時天下久承平,人不習兵,元昊既叛,邊將數敗,朝廷頗訪知兵者,士大夫人人言兵矣。故本朝注解孫武書者,大抵皆當時人也”。⑧可見,在“文人論兵”潮流的影響下,出現了一個注釋《孫子兵法》的高峰。
此期的《孫子》注家主要有梅堯臣、王皙、何氏、張預等。梅堯臣是宋代著名詩人,其注釋《孫子》約在寶元二年到康定元年(1039—1040)之間,即宋夏戰争大規模爆發之前的一段時間內。王皙是北宋中葉的著名士人,歷仕仁、英、神、哲四朝,其注《孫子》當在宋夏戰争爆發以後,較梅堯臣稍晚。何氏,生平不詳,但其注孫子多引《武經總要》,又無“武經七書”相關内容,撰成時間當在《武經總要》成書到《武經七書》頒定之前,即仁宗慶曆五年(1045)到神宗元豐六年(1083)之間。張預,生平不詳,可能是北宋地方武學教諭,所注《孫子》大約成書於徽宗時期。⑨梅、王、何、張的注作後被集入《十一家注孫子》,至今存世。
以上四家之外,此期見諸史料的《孫子》注家還有二人,一爲沈起。一爲麻皓年。沈起,字興宗,慶曆二年(1042)進士高第。曾率部討平“慶州軍變”,又曾出使契丹,不辱使命。熙寧五年(1072)爲廣南西路經略使兼知桂州,積極籌備討伐交趾,次年,坐邊議罷。《宋史》説他“生平喜談兵,嘗以兵法謁范仲淹,仲淹器其材,注孫武書以自見”。⑩麻皓年,據《續資治通鑒長編》記載,熙寧七年(1074)三月,“知制誥王益柔言:‘試將作監主簿麻皓年嘗注《孫》、《吳》二書及唐《李靖對問》,頗得古人意旨,兼自撰《臨機兵法》,甚精當。欲望許進所注書,或可采録,乞加試用。’從之”。(11)可見,麻皓年的《孫子》注當時進獻了朝廷,但該書究竟下落如何,他本人是否得到了試用,史料均無詳載。沈起既通兵學,又有軍事經歷,麻皓年不但注釋《孫子》,而且爲《吳子》、《李靖對問》作注,他們顯然都是兵學專家。可惜的是,他們的注作都沒能流傳下來,甚至在宋人的目録著作中也不見任何記載。
深化期:南宋
南宋時期,武學、武舉制度得以延續,“文人論兵”依然是兵學研究的基本樣態,孫子兵學在北宋基礎上進一步深化發展。對於此期孫子兵學的盛况,我們從葉適的一段言論中可以見其大概。葉適説:“天下好奇之士,奮筆墨以傅益武之説,而爲書者數十百家,而號孫子爲談兵之祖,其氣焰興起於百世之下,若將與聖賢並稱者。”(12)葉適站在批判者的立場上立論,所述可能有些誇張,但毋庸置疑的是,此期的孫子兵學呈現出了蓬勃發展的勢頭。
南宋的《孫子》注作很多,但完整保存下來的衹有施子美《武經七書講義》與鄭友賢《十家注孫子遺説》兩種,王彥《武經龜鑒》僅存殘本,其餘均佚。施子美是孝宗淳熙年間的武舉進士,長期在武學中任教,他的《武經七書講義》是爲武學生授課的教本。鄭友賢《十家注孫子遺説》是在《十家注孫子》問世後,對十家之注“略而未解”者的補遺之作。作者以探求《孫子》微旨爲目的,討論了有關《孫子》的三十個問題。這兩部《孫子》注都有存世本,我們在後文中還會詳細論列,此不贅述。下面謹就《孫子》注的殘本、佚本稍作考索,以見此期《孫子》注作之一般。
王彥《武經龜鑒》。據《直齋書録解題》著録,“《武經龜鑒》二十卷,保平軍節度使王彥撰。隆興御制序。其書以《孫子》十三篇爲主,而用歷代事證之”。(13)該書今有殘本,存國家圖書館。
王彥(14)是南宋一位重要將領,長期駐守川陝地區,曾參與指揮河池之戰、剡家灣之戰、陝西之戰等重大戰役,官至保平軍節度使。《武經龜鑒》之作當在隆興初年。該書在隆興二年(1164)進獻朝廷後,孝宗親自爲之作序,以勉勵這位戰功卓著且深研兵學的將領。《序》中説:
古之有天下國家者未嘗去兵。故曰:“天下雖安,忘戰必危。”自司馬之法壞,後之言兵者必曰孫武。觀其消息盈虛合於天道,橫斜曲直,應變無窮,可謂善之善矣。朕於此每有感焉,嘗欲考古今之成敗,較謀略之短長,以合於武,頒示諸將。庶政方繁,有所未暇。保平軍節度使王彥以其所編次《武經龜鑒》來上,采掇前代已然之迹,著其得失,必取武書以驗之,誠得我心之所同然者。斯亦勤矣。噫!文武一道也,三代以六卿命帥,漢以御史大夫護軍,凡爲將者,安可不學耶?霍去病謂顧方略如何者,此一時有激而云,非萬全之計,不當以爲法也。彥宜益懋勉,俾無愧於此書,豈不美哉?嘉嘆之餘,因題於篇首。(15)
孝宗《序》中説此書“采掇前代已然之迹,著其得失,必取武書以驗之”,《直齋書録解題》也稱“其書以《孫子》十三篇爲主,而用歷代事證之”。從該書所存内容看,其體例是將《孫子》思想立爲條目,如“將孰有能”、“法令孰行”、“勢者,因利而制權也”等,然後選取歷代戰例加以佐證。这种注重通俗性、實用性的特點顯然很符合將領群體研讀《孫子》的需要,乾道三年(1167),孝宗曾將該書頒賜諸將。(16)
何疇《孫子解語》。據《建炎以來繫年要録》記載,紹興六年(1136),“進士何疇上《孫子解語》,賜束帛”。(17)其他不詳。
王自中《孫子新略》。王自中,《宋史》有傳。字道甫,永嘉平陽人。少負奇氣,自立崖岸。乾道四年(1168),議遣歸正人,他以平民身份赴闕上書,由是聞名。淳熙五年(1178),登進士第,樞密使王藺薦之於孝宗,但遭朝臣排擠,不得重用。寧宗慶元五年(1199)卒。
王自中與永嘉諸學者關係密切,“其所學,大略類陳同甫,傲岸自喜,目無世人”(18),因此,《宋元學案》以之爲陳亮同調。呂祖謙對他頗爲賞識,“教誨往復八年”(19),陳傅良、葉適等也與他過從甚密。他關心時政,慷慨論兵,曾建議孝宗改革軍制,仿唐府兵制建立“兵農合一”的兵役制度,輔之以普及的軍事教育,“令天下皆設武學,立子弟所招效士,以收翹楚之才,文武並用,軍民雜居,化民爲卒,化卒爲民,使其聲勢足以相接,密疏足以相維,四頭八尾,處處俱應”。雖然這一主張未被采納,却反映出他對軍政問題的獨到見解。
王自中注《孫子新略》(20)當在淳熙六年(1179)前後,他曾將此書寄與周必大,請他作序,但遭到了周必大的婉言拒絕。從周必大給他的回信中可以看出,《孫子新略》共三卷,在體例上似與一般的注釋之作不同,分爲本書十篇,末書二十八篇。(21)
陳直中《孫子發微》。陳直中,字頤剛,也是一位永嘉學者,與王自中、許及之、樓鑰等學者都有交往,尤其與陳傅良關係最爲密切。《孫子發微》不見於宋代書志記載,惟有陳傅良《止齋集》卷四十存有陳氏代序一篇,可以約略見其概貌。其文曰:
自六經之道散而諸子作,蓋各有所長,而知兵未有過孫子者。春秋之季,天下將趨於戰國矣。故武之書多權謀,儒者輒擯弗道,間有好其書者,又往往爲之章句訓解。夫兵事尚變,而欲以訓詁求之,不亦陋乎?余自乾道乙酉不干有司之試,端居深念,今復歲矣。蓋所觀六經、孔孟二氏之遺書,由漢以來諸儒發明之者略備,余未能有所增益。間讀十三篇,尚多餘意,因以所聞於先君子與渡江諸將議論兵間事與己見,推武之説,附次其下。嗟乎!方天子明聖,養晦於外而拱手讓中原者,五六十載矣。士大夫懷安,顧耻言兵。然則,余是書亦有爲爲之也。
從這則序文可以看出,陳直中科考不中,長期居於鄉里。其注《孫子》當在孝宗淳熙年間。他不滿於傳統《孫子》注“章句訓解”的模式,在體例上自開新路,結合南宋戰争實踐,參以己意,以闡發《孫子》兵學理論爲主。陳直中此注成後,在友人中産生了較大反響,許及之贈詩曰:“注成兵法有奇志,閑過壯年應苦心。”(22)樓鑰也贈詩,有“博物曾經辨實沉,論兵更覺用功深”,“謀國未須先問陳,平戎要且務攻心”等句。(23)可見其注釋在“攻心”等問題上富有突出論述。
葉宏《孫子注》。《處州府志·藝文志》、《麗水縣誌》等據胡紘《葉公墓志》著録,稱乾道年間奉敕撰。《處州府志·人物志》記載,葉宏,字夢符,麗水人,乾道進士,爲人倜儻,莅官明敏,任武學諭,注兵書,被褒賞,累遷太府少卿,總領江東軍馬錢糧。根據這些材料,葉宏注《孫子》是在任武學諭期間,其注作當在武學中流行。考察相關史料,可知葉宏爲乾道八年(1172)進士(24),在淳熙六年至九年(1179—1182)間任淮西總領。(25)
胡箕《孫吳子注》。胡箕,字斗南,廬陵人。《江西通志》稱其著有《三傳會例》、《孫吳子注》,並遺稿三十卷。(26)據周必大所撰《墓誌銘》,胡箕於紹興十三年(1143)入太學,雖以通經贍文著稱,却屢試不第,在太學中“或留肄業,或歸省親,往來四十年”,直到晚年纔以朝廷恩典出仕,不數年而卒。所著《孫吳子注解》等著作藏於家(27),可能並未刊行。該書僅見《江西通志》著録,從書名來看,顯然是《孫子》、《吳子》兩書的合注本。
二、現存宋代《孫子》注作論析
宋代《孫子》注作很多,流傳下來的却不足半數,計有保存在《十一家注孫子》中的梅堯臣、王皙、何氏、張預、鄭友賢注,以及以單本行世的《施氏七書講羲》等六種。這六種注是我們今天研究宋代《孫子》注釋的基本材料。下面對它們分別加以討論。
1.梅堯臣注
梅注共四百八十三條。在十一家注中屬於條目較多的。其注有幾個鮮明的特點:
一是文字簡練、講究對仗。僅以《計篇》爲例,他解“將者,智、信、仁、勇、嚴”句曰:“智能發謀,信能賞罰,仁能附衆,勇能果斷,嚴能立威。”解“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句曰:“曲制,部曲隊伍分畫必有制也。官道,裨校首長統率必有道也。主用,主軍之資糧百物必有用度也。”解“兵者,詭道也”曰:“非譎不可以行權,非權不可以制敵。”在這些注釋中,整齊對仗的句式成爲一個突出特點,反映出他作爲詩人的獨特語言風格。
二是少訓詁、多通解。梅注中訓詁文字、解釋名物的内容不是很多。通觀他的注釋,對於文句大羲的通解是主要的注釋方式,如解《作戰篇》“久暴師則國用不足”句曰:“師久暴於外,則輸用不給。”又如,解同篇“故殺敵者,怒也;取敵之利者,貨也”兩句曰:“殺敵,則激吾人以怒;取敵,則利吾人以貨。”這樣的注釋頗類於今天的白話翻譯。如果將其注釋的某些部份摘録出來,基本上就是《孫子》的宋代翻譯本。
三是約括其文,整體把握。梅氏比較注意分析段落大意以及篇章意旨。如在《作戰篇》“故兵貴勝,不貴久”句下,梅注曰:“上所言皆貴速也。速則省財用、息民力也。”又如,在《九地篇》“凡爲客之道,深則事,淺則散”句下,梅堯臣先釋句羲:“深則專固,淺則散歸。”然後對《孫子》在下文中重言“九地”進行分析:“此而下重言九地者,孫子勤勤於九變也。”也就是説,他從《孫子》的章句安排出發,指明作者的用意是强調“九地之變”的重要性。據統計,在梅注中,這類解釋段意、分析篇旨的注釋達十餘條,反映出梅注不拘泥於文字訓詁,注重從段落、篇章的整體上把握《孫子》思想的特點。
2.王皙注
王皙注共計三百四十七條,主要特點表現爲:
一是題解篇旨。除《用間篇》外,王皙在每篇題之下都有解題。這些解題與李筌、杜牧、張預諸家不同,並非主講各篇的次第之由,而是重在概括該篇的思想主旨。如《計篇》解題作:“計者,謂計主將、天地、法令、兵衆、士卒、賞罰也。”《謀攻篇》解題則爲:“謀攻敵之利害,當全策以取之,不鋭於伐兵、攻城也。”指出該篇的核心在於全勝思想。
二是多字義訓詁。這一點在“十一家注”中顯得較爲突出。其中既有單純的文字訓詁,如《計篇》“經之以五事”句注:“經,常也,又經緯也。”也有對軍事概念、術語的解釋,如解《計篇》“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曰:“曲者,卒伍之屬。制者,節制其行列進退也。官者,群吏偏裨也。道者,軍行及所舍也。主者,主守其事。用者,凡軍之用,謂輜重糧積之屬。”還有一種訓詁,重在點明字詞的特殊寓意。如解《軍争篇》“夜戰多火鼓”的“多”字:“多者,所以震駭視聽,使慹我之威武聲氣也。”講的是“多”的作用所在。此外,王注中也有一些通解句義、分析篇章旨意的内容,但所占比重不大。
三是注重校勘。晁公武稱王皙“以古本校正闕誤,又爲之注”。此説可能源於王皙單注本的序跋之類,應該是較爲準確的。從王皙注文的情况來看,共有九則校語,其中七條校正文,兩條校曹注,確爲宋代注家中校語數量最多的。但是,這些校語中除了有一處校曹注者指出所據別本外,其他都是理校,並未體現出校以古本的印記。當然,也有一種可能,那就是,王皙“以古本校正闕誤”,是注釋之前的基礎工作,其校記並未體現在注文之中,注中衹是對沒有版本依據之處提出了理校的意見。
3.何氏注
何氏注共計一百八十六條,是梅、王、何、張四家中最少的一家。但其特點却很突出。
其一,援引戰例、史料繁多。據統計,在何氏一百八十六條注釋之中,所引史料、戰例多達一百一十八則。其中多有解一語而引數例者,如《軍争篇》“佯北勿從”句,引“長平之戰”等5例,“鋭卒勿攻”句,引陸遜拒戰劉備等六例。這些史料和戰例主要引自《武經總要》和《通典》,且大多爲原文照録。如解《軍争篇》“投之亡地然後存,陷之死地然後生”句,引韓信“背水之戰”等四個戰例,即引自《通典》卷一五九“死地勿攻”條,連“齊神武兵少,天光等兵十倍,圍而缺之,神武因自塞其缺,士皆有必死之志,是以破敵也”的《通典》注文也全録之。由於引例不作裁剪,何注顯得頗爲冗雜、瑣碎。
其二,以句義通解爲主,注意《孫子》思想的内在聯繫。如解《計篇》“佚而勞之”句:“孫子有治力之法,以佚而待勞。故論敵佚,我宜多方以勞弊之,然後可以制勝。”又如,解“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計者也”句:“迂途者,當行之途也。以分兵出奇,則當行之途,示以迂險,設勢以誘敵,令得小利縻之,則出奇之兵,雖後發亦先至也。言争利,須料迂直之勢出奇。故下云:‘分合爲變’,‘其疾如風’是也。”引他篇“分合爲變”、“其疾如風”,將《孫子》前後文貫穿起來,無疑有助於更好地理解《孫子》的分合、奇正、速戰等思想。何氏注也時有解釋篇章結構及作者意旨之語,如解《作戰篇》“兵貴勝,不貴久”句,曰:“《孫子》首尾言兵久之理,蓋知兵不可玩,武不可黷之深也。”這類注釋同樣有助於讀者把握《孫子》要義。(28)
其三,對一些重要問題有集中闡釋。何注雖然條目不多,且多引戰例,但是,對於一些重要的軍事範疇或疑難之處却有深入討論。如解《勢篇》“奇正”,首先對奇正加以理論闡述,曰:“兵體萬變,紛紜混沌,無不是正,無不是奇。若兵以義舉者,正也;臨敵合變者,奇也。我之正,使敵視之爲奇;我之奇,使敵視之爲正。正亦爲奇,奇亦爲正。”進而指出,“大抵用兵皆有奇正,無奇正而勝者,幸勝也,浪戰也”。然後引韓信滅趙井陘之戰與破魏之戰兩個戰例,具體説明奇正的運用之理。最後引《尉繚子》“今以鏌鋣之利、犀兕之堅,三軍之衆有所奇正,則天下莫當其戰矣”作爲結語。這則注釋内容豐當、結構嚴謹,在何氏注中顯得較爲突出。
又如,對於素有争議的“九變”問題,何氏也提出了自己的見解。他參考了十餘家《孫子》注,發現它們均未對《孫子》以“九變”名篇,而文中自“圯地無舍”而下却列爲“十事”的矛盾予以合理解釋。因此,他“熟觀文意”,在對《孫子》上下文做了全面研究之後,提出了自己的觀點。他認爲,“上下止述其地之利害爾,且十事之中,‘君命有所不受’且非地事,昭然不類矣。蓋孫子之意,言凡受命之將,合聚軍衆,如經此九地,有害而無利,則當變之,雖君命使之舍、留、攻、争,亦不受也”。也就是説,“圮地無舍,衢地交合,絕地無留,圍地則謀,死地則戰,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爲“九變”的具體名目,都是講“地之利害”,而最後一句“君命有所不受”與地事無關,不在“九變”之列。他又引《孫子》其他内容爲證:“况下文言,‘將不通於九變之利者,雖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其君命豈得與地形而同算也?况下之《地形篇》云:‘戰道必勝,主曰無戰,必戰可也;戰道不勝,主曰必戰,無戰可也。’厥旨盡在此矣。”這一解釋有理有據,令人信服。
雖然像這類有深度的注釋在何氏注中衹占少數,却是何氏注的精華所在。這些條目充分顯示出何氏關注《孫子》重要範疇和問題的旨趣,以及他對《孫子》所做的研究和思考,同時也爲後人探究《孫子》本意提供了有益的參考。
4.張預注
張預注共計五百二十五條,在諸家中最多。其特點也很突出。
一是廣徵博引。張注中援引戰例及戰争史料之處多達二百零六則(29),爲諸家之最。很顯然,張注的這一特點與他著《十七史百將傳》的經歷密切相關。《百將傳》引《孫子》參校戰史得失,張注《孫子》則以歷代戰例印證《孫子》之説,二者雖側重不同,但其使學者“知《孫子》之書不爲空言,而古之賢將所以成立功名者豈無法哉”(30)的指導思想却是一致的。張注中所引戰例雖多,却與何注迥然不同,既不是對類書不加裁剪的抄撮,也不是同類戰例的簡單堆砌,而是根據所注内容的需要,加以靈活的處理。如唐裴行儉討突厥之戰,三見於張注,一爲注釋《地形篇》“險形者,我先居之,必居高陽以待敵;若敵先居之,引而去之,勿從也”句,作:“……平陸之地,尚宜先據,况險厄之所,豈可以致於人?故先處高陽,以佚待勞,則勝矣。若敵已據此地,宜速引退,不可與戰。裴行儉討突厥,嘗際晚下營,壍壘方周,忽令移就崇岡。將士不悅,以謂不可勞衆。行儉不從,速令徙之。是夜風雨暴至,前設營所,水深丈餘,將吏驚服。以此觀之,居高陽不惟戰便,亦無水澇之患也。”二是解《九地篇》“易其事,革其謀,使人無識”句,作:“前所行之事,舊所發之謀,皆變易之,使人不可知也。若裴行儉令軍士下營訖,忽使移就崇岡。初,將吏皆不悅,是夜風雨暴至,前設營所水深丈餘,將士驚服,因問曰:‘何以知風雨也?’行儉笑曰:‘自今但依吾節制,何須問我所由知也!”三爲解同篇“犯之以事勿告以言”句,曰:“任用之於戰鬥,勿諭之以權謀,人知謀則疑也。若裴行儉不告士卒以徙營之由是也。”三處注釋都是先通解句義,然後引裴行儉遷營之事爲證。第一處引文較詳,突出裴行儉遷營的重要性,並得出新的認識:居高陽之地不僅對戰鬥有利,而且可以免除水澇之患。第二處簡述,突出裴行儉“易其事、革其謀,使人無識”的爲將之術。第三句與第二句類同,但對事件過程不作交代,衹是簡單提及。經過這樣不同的處理,每一處引例都能很貼切地説明《孫子》正文,顯得繁而不蕪,博而切要。
除了大量徵引戰例,張注還廣泛引用各類文獻。對兵書的援引有《吳子》、《司馬法》等“武經”諸書及《太白陰經》、《諸葛亮兵法》、《曹公新書》等近二十種,其中對《尉繚子》的徵引最多,達二十五處,其次是《唐李問對》,十三處。此外,未注明出處的兵書引文也有不少。兵書之外,對其他文獻的徵引包括《詩經》、《周易》、《尚書》、《左傳》等儒家經典,《孟子》、《荀子》、《管子》、《老子》等子書,對於戰例的徵引則大量采自《漢書》、《後漢書》等正史。這些引文不但顯示出張預廣博的知識,而且有助於全面深入地闡發《孫子》思想。
二是靈活運用各種訓詁手段。張注綜合運用字義訓詁、句義通解、理論闡發以及戰例徵引等多種訓詁方法,對《孫子》文本進行全面的解析。如解《計篇》“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曰:“將,辭也。孫子謂:今將聽吾所陳之計,而用兵則必勝,我乃留此矣;將不聽吾所陳之計,而用兵則必敗,我乃去之他國矣。以此辭激吳王而求用。”在這則注釋中,先重點解詞,“將,辭也”。然後通解句義,“孫子謂……”云云。最後解釋此語的特殊用意,認爲是孫子激吳王而求用。再如,解《行軍篇》“絕山依谷”句,先訓詁字義,“絕,猶越也”,然後通解句義,“凡行軍越過山險,必依附溪谷而居”,進而指出“附溪谷而居”的好處:“一則利水草,一則負險固”,最後援引東漢馬援討羌的戰例以證登之。
三是融會貫通,整體把握。張注在篇、章、句等各個層次上都明顯表現出試圖對《孫子》思想融會貫通、整體把握的傾向。
首先,每篇之下均有解題,闡釋該篇主旨並解釋各篇之間的邏輯關係。如《計篇》解題:“管子曰:‘計先定於内,而後兵出境。’故用兵之道,以《計》爲首也。”《作戰篇》解題則曰:“計算已定,然後完車馬、利器械、運糧草、約費用,以作戰備,故次《計》。”《謀攻篇》解題則曰:“計議已定,戰具已集,然後可以智謀攻,故次《作戰》。”從這些解題可以看出,張預試圖找出“十三篇”之間的內在邏輯關聯,將《孫子》作爲一個完整的思想體系來理解。
其次,張注很注意對《孫子》作段落的梳理,注文之中解釋段意、分析章旨之處明顯多於梅、王、何諸家。如《計篇》“勢者,因利而制權也”,先解句義:“所謂勢者,須因事之利,制爲權謀,以勝敵耳,故不能先言也。”其中以“權”爲“權謀”之義,接著指出,“自此而後,略言權變”,這樣,既揭示出“因利而制權”與下文“兵者,詭道也”所陳“十二法”的關聯,又概括出了“詭道”的實質,即“權變”。
再次,在對具體文句的理解上,張注注重上下文以及不同兵書之間的相互印證。如解《計篇》“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况於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句,先釋“廟算”之意,繼以通解句義,最後引《形篇》之語:“故曰:‘勝兵先勝而後求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有計無計,勝負易見。”對於《孫子》前後文貌似矛盾及容易引起歧异之處,張注也多有辨析,如,解《虛實篇》“勝可爲也”:“爲勝在我故也。《形篇》云:‘勝可知而不可爲,’今言‘勝可爲者’,何也?蓋《形篇》論攻守之勢,言敵若有備,則不可必爲也,今則主以越兵而言,度越人必不能知所戰之地日,故云‘可爲’也。”這類注釋顯然有利於排解疑難,使讀者對《孫子》文義作貫通深入的理解。張注也很注意《孫子》與其他兵書相互發明。如《勢篇》對“奇正”的解釋,就廣引諸家之説:“奇正之説,諸家不同。《尉繚子》則曰:‘正兵貴先,奇兵貴後。’曹公則曰:‘先出合戰爲正,後出爲奇。’李衛公則曰:‘兵以前嚮爲正,後却爲奇。’此皆以正爲正,以奇爲奇,曾不説相變迴圈之義。唯唐太宗曰:‘以奇爲正,使敵視以爲正,則吾以奇擊之;以正爲奇,使敵視以爲奇,則吾以正擊之。混爲一法,使敵莫測。’茲最詳矣。”先排比諸説,後加以斷語,既全面,又深入。
5.鄭友賢《十家注孫子遺説》
鄭友賢認爲“十家之注”未能盡《孫子》之意,因而對十家“略而未解”的“微旨”加以詳辨,可以視爲《孫子十家注》的補遺之作。但是,《遺説》與“十家注”有很大不同。
首先,在形式上,《遺説》並非隨文注釋,而是以“或問”的方式提出問題,然後加以解答,共三十則。這樣的方式在“十一家注”中也偶有出現,尤以張預注爲多,共計六條,但相較於“十一家注”的整體,這些内容顯然衹是很小的一部份。《遺説》則脫離開《孫子》本文,擇取三十個重要議題進行集中討論,從而開創了《孫子》注作的一種新體式。這種著述方式也許不是偶然的,如果我們較以當時的儒學研究,就會發現,它與朱熹的《四書或問》在命意與形式上完全相同,若易其名爲《孫子或問》,也同樣是很貼切的。會不會是鄭友賢受到了朱熹的啓發而作?或者是朱熹受到了鄭友賢的影響?我覺得未必沒有這樣的可能。
其次,在内容上,《遺説》以探求《孫子》“微旨”爲主要特色。鄭友賢認爲《孫子》十三篇構成了一個縝密的思想體系。他以《虛實篇》爲例,稱“一篇之意,首尾次序,皆不離虛實之用,但文辭差异耳。其意所主,非實即虛,非虛即實……雖周流萬變,而其要不出此二端而已”,其餘十二篇也與《虛實篇》一樣,“其義各主於題篇之名,未嘗泛濫而爲言也”。具體到《孫子》的文句,鄭友賢也認爲,“武之文,固不汗漫而無據也”,他相信《孫子》的遺詞造句一定有其深意在。從這一認識出發,闡發《孫子》的“微旨”成爲《遺説》的主要旨趣。如第1條:“或問,死生之地,何以先存亡之道?”鄭氏答曰:“武意以兵事之大,在將得其人。”這樣的解説乍看起來不著邊際,鄭氏却自有其説:“將能,則兵勝而生;兵生於外,則國存於内。將不能,則兵敗而死;兵死於外,則國亡於内。是外之生死,係内之存亡也。是故兵敗長平而趙亡,師喪遼水而隋滅。太公曰:‘無智略大謀,强勇輕戰,敗軍散衆,以危社稷,王者慎勿使爲將。’此其先後之次也。故曰:‘知兵之將,生民之司命,國家安危之主也。’”鄭氏以戰例、兵書、《孫子》本文相參證,從“死生之地”、“存亡之道”兩語的先後順序引申出將領的重要性,確乎爲前人所未發。
鄭氏《遺説》對《孫子》微旨的“深求”與儒家解經注重闡發微言大義頗有相通之處。宋代儒家之所以能够在傳統經學的基礎上創辟出理學的新天地,其主要方式就在於對儒家原典的重新詮釋,甚至包括對經文的改易。雖然兵學與儒學不同,鄭氏《遺説》並未創新《孫子》思想體系,但是,這種探求“微旨”的方式無疑將鄭氏本人的思想較多地滲透到《孫子》兵學體系之中。其中固然有一些新巧的觀點,如解“將能而君不御者勝”,引出反面之意——“將不能而君御之則勝也”。又如,對於“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爲變”句的理解,認爲“立”、“動”、“變”有本末先後的順序,“非立無以自修,非動無以趨時,非變無以勝敵”,等等。但鄭氏的解説也有一些與《孫子》文義不侔之處。如解“軍争爲利”、“衆争爲危”的差別,認爲“‘軍争’者,案法而争也,‘衆争’者,舉軍而趨也。‘爲利’者,後發而先至也,‘爲危’者,擒三將軍也”,顯然是曲爲之解、牽强附會。至於他從對《孫子》微旨的理解出發,對《孫子》文本提出的校改意見,如“善出奇者”之“奇”當爲“奇正”,“方馬埋輪”之“方”當爲“放”等,也不盡可取。
6.施子美《施氏七書講義》
施子美《施氏七書講義》是一部完全服務於武學教學和武舉考試的注作。其目的很明確,一是要讓文化水準不高的武學生們讀懂,二是要讓他們理解《孫子》的要義,以備科考之用。在通俗性和科考實用性的指向下,其形式和内容都有了新的發展。
《施氏七書講義》每篇之下都有解題,概述該篇主旨。正文采用分段注釋之法,每段之下,先通解大意,然後對其中文句作具體的解析,力求透徹明白地講解文義,如解《始計》首句,“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此言兵之所繫爲甚重,故人君之於兵有所不敢輕舉也。踴躍用兵,州籲之所以斃,窮兵黷武,漢武之所以衰。兵其可以輕舉乎?兵何以不可輕也?以其爲國之大事,死生存亡之所繫。《傳》曰:“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充國曰:“兵勢,國之大事。”則兵誠爲大事也。兵之所以爲大事,以其有死生,有存亡也。兵有勝負,則民有死生,兵有當否,則國有存亡。死生繫乎民,故以地言;存亡繫乎國,故以道言。趙之四十萬衆而坑於長平,此兵之爲民之死生也;苻堅舉國長驅,一敗而喪國辱身,此兵之爲國之存亡也。兵之所繫如此其重,則人君之舉兵,可不深思孰察而審計之乎?曰“察”云者,蓋量敵而進,慮事而舉,懼其或失也。此光武每發一兵,鬢髮盡白者,蓋重其事而不敢輕也。又云,“察”者,詳視之謂也。唐魏元忠曰:“兵爲王者大事,存亡繫焉,將非其任,則殄人敗國。”法言不可不察也凡七:五危言之;地形又言之;六者,敗之道又言之;九地又言之;太公論置將亦言之;練士亦言之,誠以事之所繫爲甚重,故人之於事,必致甚審也。
這則注釋綜合運用了各種訓詁手段,既有字義的訓解、文句的串講,又有史例的佐證、文獻的徵引,通過反復的講解來説明戰争的重要性以及《孫子》的慎戰思想。全書的注釋大體都是如此,不但廣泛徵引戰例,而且博采《司馬法》、《三略》、《太白陰經》等兵書與《孫子》思想相參證,對於曹操、杜牧、五代張昭等前人注説也多加臚舉,並在對比、分析的基礎本上闡明自己的觀點。由於具備了廣徵博引、全面細緻、通俗易懂等特點,《施氏七書講義》可以説是宋代《孫子》注釋的集大成之作。隨著武學和武舉成爲定制,這一體例爲後世注家廣泛襲用,明劉寅《武經七書直解》、清朱墉《武經七書匯解》等都受到其直接影響。
以上六家《孫子》注產生於不同時期,各有自己鮮明的特點,而當它們會歸爲一個整體的時候,又體現出宋代《孫子》注作的一些總體特徵。
其一,文字精練、曉暢。
梅堯臣注《孫子》文字簡練、對仗工整,固然是宋代《孫子》注家中的佼佼者,其他注家雖較梅氏略顯遜色,但也同樣表現出文辭暢達的特點。如王皙解《勢篇》“故善戰人之勢,如轉圓石於千仞之山者,勢也”句:“石不能自轉,因山之勢而不可遏也;戰不能妄勝,因兵之勢而不可支也。”何氏解“虛實”,有“攻守之變,出於虛實之法。或藏九地之下,以喻吾之守;或動九天之上,以比吾之攻。滅迹而不可見,韜聲而不可聞。若從地出天下,倏出間入,星耀鬼行,入乎無間之域,旋乎九泉之淵”之語,可謂文采斐然。張預解《計篇》“地者,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句:“凡用兵,貴先知地形。知遠近則能爲迂直之計;知險易則能審步騎之利;知廣狹則能度衆寡之用;知死生則能識戰散之勢也。”不惟釋義簡潔,句式也十分整齊。其他如鄭友賢注闡發微旨,議論橫生;施子美注通俗易懂、明白曉暢,也都表現出較高的語言功力。
其二,戰例的引用達於鼎盛。
戰例是過去的戰争,是具體的、多樣的,戰争理論則是抽象的、概括的,以豐富的戰例詮釋《孫子》,有助於將抽象的戰争原理形象化、通俗化,達到“簡而易習、明而易曉”(31)的效果。因此,援引戰例很早就成爲《孫子》注釋的一個基本方法。唐代注家李筌、杜牧、陳皡等都很注意對戰例的援引,尤以杜牧爲突出。宋代注家中,初期的梅堯臣並不注重引用戰例,這大約與梅氏之學以詩文見長有關。但是,從王皙到何氏到張預再到施子美,戰例成爲諸家《孫子》注越來越重要的組成部份,尤其是張預、施子美之注,所引戰例不但爲數衆多,而且簡要貼切,將援引戰例之法推向了極致。援引戰例之所以在宋代《孫子》注中達於鼎盛,一方面是因爲《通典》、《武經總要》等書已經對各種戰法、戰例作了較爲系統的梳理,便於學者參驗,何氏注就主要憑藉了這些資料;另一方面,張預花數年之功撰成《十七史百將傳》,並將這些研究成果用於《孫子》注,成就了宋代《孫子》注引例的高潮。此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武學和武舉的發展。對於武學授課和武舉子研習而言,戰例的運用無疑是詮釋軍事思想的一個主要手段,這方面的需要客觀上刺激了武學教材中戰例的使用,《施氏七書講義》就是一個明證。
其三,内容詮解上“以儒解兵”。
宋代《孫子》注家都對兵學抱有濃厚興趣,並有一定研究,因此,他們對孫子兵學的接受程度遠較正統儒家爲深,但是,從根本上説,他們大都是“爲儒者流,談兵家事”,在注釋中自覺或不自覺地“以儒解兵”,表現出明顯的儒家傾向。如,對《計篇》“道”的解釋,王皙認爲“道”就是《孟子》所説的“人和”,謂“主有道”,則能“得民心”,張預以“道”爲“恩信道義”,施子美則認爲“道”當解爲“德化”。又如,對於“兵者詭道”的解釋,王皙注爲“詭者,所以求勝敵,御衆必以信也”。張預注曰:“用兵雖本於仁義,然其取勝必在詭詐”,他們雖然承認“詭道”在戰争中的作用,同時又不忘强調“仁義”、“信”的重要性。通過這類注釋,宋代注家以儒學思想闡釋或修正《孫子》思想,爲儒家認同、接受孫子兵學提供了重要基礎,同時也使《孫子》思想尤其是戰争觀和戰略思想逐漸脫離了原有含義,帶有了明顯的儒學色彩,以儒學爲主導的兵儒融合正是在這一過程中越來越深刻。
三、宋代《孫子》注作的成就與不足
宋代《孫子》注作的成就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注釋方法、體裁不斷豐富和完善。在注釋方法上,北宋注家或重訓詁,或主通解,或多引例,各有側重,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的張預,已經表現出了綜合運用各種訓詁手段、整體把握《孫子》思想的特點,在援引戰例方面也達到了高潮。南宋時期,這一趨勢繼續發展,最終形成了以義疏爲主,融匯各種注釋方法爲一體的《施氏七書講義》。在注釋體裁上,除了傳統的單注本,南宋出現了《十一家注孫子》這樣的大型集注本。鄭友賢《十家注孫子遺説》引入了“或問體”,對《孫子》重點問題作深入討論,施子美的《施氏七書講義》則順應武學、武舉的需要,成爲講義體的開山之作。陳直中《孫子發微》、王自中《孫子新略》以及王彥《武經龜鑒》等雖然世無完書,但從書名及一些序文的情况看,也當對傳統“因句爲解”的注釋方式有所突破,如王自中《孫子新略》分爲本篇、末篇兩部份,陳直中《孫子發微》不重“章句訓解”,王彥《武經龜鑒》擇取孫子要點,專以史事爲證,等等。這些新的注釋方法和體裁大大推進了兵學文獻注釋學的發展。
其二,保存了重要的校勘資料。文獻注釋往往與版本、校勘相互依存。宋人《孫子》注釋中保存了一些校勘資料,不但有注家的校語,注文中也反映出諸家底本間的差异。這些資料在《武經七書》成爲定本,其他版本漸次消亡的情况下,顯得尤爲可貴,成爲後世校理孫子的重要依據。
據統計,“十一家注”中保存的校語共約三十條。其中王皙七條,梅堯臣三條,張預兩條。這些校語對於瞭解宋以前《孫子》的版本差异有較高價值:
1.列异文。如《火攻篇》“五曰火隊”句下,梅堯臣注:“焚其隊仗,以奪兵具。‘隊’一作‘隧’。”《通典》卷一六○、《太平御覽》卷三二一引作“火墜”,《太平御覽》卷八六九、《長短經·水火》則引作“火燧”,《通典》杜佑注又曰“一曰火道”。楊丙安先生在《十一家注孫子校理》中認爲“隊、燧、墜”古通,皆“隧”之借,在此乃道徑通路之意”。梅注所存异文顯然爲追索“火隊”本義提供了重要佐證。又如,《行軍篇》“戰隆無登”句,《武經》本同,但《十一家注》中保存了兩則校語,一爲杜牧注:“一作戰降無登。”一爲張預注:“一本作戰降無登迎。”查漢簡本,正作“戰降毋登”,《通典》卷一五六、《太平御覽》卷三○六引文亦均作“戰降無登”,從文義來講,“戰降”指的是與自高而下的敵人作戰,其義較“戰隆”爲長,很顯然,杜牧、張預所録异文源出古字古意。
2.正疑誤。宋代注家往往采用理校的方式,校正文本的疑誤之處。王皙之注最爲典型。如《勢篇》“三軍之衆,可使必受敵而無敗者,奇正是也”句,王皙注:“‘必’當作‘畢’,字誤也。奇正還相生,故畢受敵而無敗也。”漢簡本“必”正作“畢”,張預注亦曰,“三軍雖衆,使人人皆受敵而不敗者,在乎奇正也”,似其所據之本亦爲“畢”。王皙此校雖無明確的版本依據,却與古本及某些傳本暗合,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梅堯臣校《行軍篇》“黄帝之所以勝四帝”句亦爲理校,他説:“‘四帝’當爲‘四軍’,字之誤歟?言黄帝得四者之利,處山則勝山,處水上則勝水上,處斥澤則勝斥澤,處平陸則勝平陸也。”此校説得到了王皙、何氏等注家的援引或贊同。這類校勘依據的是注家的學識修養及對文本的深入理解,顯示出較高的學術水準。
梅、王、張諸家注除了明確的校語之外,還保留了一些重要的校勘綫索。通過這些綫索,讀者可以推知其所據底本與《十一家注》正文的差异。如《作戰篇》“近於師者貴賣,貴賣則百姓財竭”句,王皙注:“夫遠輸則人勞費,近市則物騰貴,是故久師則爲國患也,”顯然他所依據的底本是“近市”而非“近師”。漢簡本正作“近市”。這些綫索雖然並非宋代學者的校勘成果,却具有很高的校勘價值,爲後世《孫子》研究者所重視。
其三,綜合清理了前人的注釋成果。宋各注家均在不同程度上繼承和吸取了前代注家的成果,並對其進行辨證。如梅堯臣注同於曹操注者五處,援引、申辯者三處,其他暗引曹注或與之類同者更多,與杜牧注、陳皡注、孟氏注同者亦有多處。王皙注對曹注的援引、贊同、引申、評論乃至辯駁之處更是多達四十餘處。何氏注雖少,但稱所見注“十餘家”,當在注釋中也融入了一些他家之説。張預對於曹操、杜牧注相左之處多是曹而非杜,且以“或曰”方式引他人注説達二十四條。鄭友賢《十家注孫子遺説》在“十家注”的基礎上成篇,不但對諸家注予以補遺,而且對其不當之處加以辨證。《施氏七書講義》對曹操、杜牧、五代張昭諸注都有較多的援引。
宋代注家對前人注釋的綜合清理使《孫子》注釋之學形成了一個有繼承、有發展,綿延不絕的傳統,也使有關《孫子》文本歧异及重要理論問題的討論更爲深入,推進了孫子兵學理論的發展。不僅如此,諸注家所稱引的若干舊注如張預所引“或曰”,施子美所引張昭注,後世已佚,諸注家客觀上的保存之功也不可沒。
需要指出的是,宋代《孫子》注家雖然以前人注釋爲基礎,但是,較之儒學經典的注釋傳統,却顯示出明顯的差异。儒學經典的注釋到唐宋時期進入了一個新階段,注家不但解經典原文,也解漢人之注,並形成了“疏不破注”的基本原則,也就是説,對於原文以至漢人之注,都衹能接著説,順著説,即便有不同意見,也要委曲地表達。這固然反映出對原典及古注的尊重,但拘泥太過,也嚴重影響了學術的創新和發展。《孫子》注釋則不然,所謂“疏不破注”的傳統在兵學中並未確立。曹操是《孫子》的最早注家,又兼有大軍事家的身份,其注自然受到後世的高度重視。從諸家注的情况來看,他們大多以曹注爲宗,有的還兼解原文和曹注,但是,並未出現“惟曹注是從”的情况,王皙、鄭友賢等甚至多處予以辯難。這種不主一説、不定一尊的注釋風格對於兵學理論的研討和發展無疑是具有積極意義的。
總的説來,宋代注家在《孫子》注釋方面取得了較高的成就,也具有一些鮮明的特點,形成了中國古代《孫子》注釋學的一個高峰。但是,諸家注釋也存在一些明顯的錯誤。例如,《火攻篇》“怒可以復喜,愠可以復悅,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句,本義是講慎戰,意謂人的喜怒可以互相轉换,但以一己之怒造成的人員的傷亡、國家的覆滅却是無可挽回的。王皙却解爲“喜怒無常,則威信去矣”,殊爲不得要領。又如,《軍争篇》末“此用兵之法也”,本爲總結之語,鄭友賢却據一個有錯誤的版本,認爲是“此用兵之法妙”,並講出一套“微言大義”來,實則“差之毫厘,謬以千里”。
宋代《孫子》注以儒解兵、注重引例等特點也帶來了一些明顯的不足。首先,儒家立場對《孫子》文義的確切詮釋造成了一定的困擾,例如,《軍争篇》“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爲變者也”句,王皙解“詐”爲“以迂爲直,以患爲利”,解“利”爲“誘之”,並未將“詐”、“利”等《孫子》的核心思想置於應有的位置,其根本原因還是其儒家思想在作怪。其次,引例的方法也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如張預解“拔人之城而非攻也”(《謀攻篇》),列舉了兩種情况,一種是“攻其所必救,使敵棄城而來援,則設伏取之”,以“耿弇攻臨淄而克西安,脅巨里而斬費邑”爲例證。另一種是“或外絕其强援,以久持之,坐俟其斃”,以“楚師築室反耕以服宋”爲例。這些引例固然都是“拔人之城而非攻”的具體方式,但是,將《孫子》思想簡單歸納爲幾類戰例,反而在某種程度上降低了《孫子》的理論性、思辯性,無法體現其軍事理論的深度和廣度。誠如鄭友賢所説,“十家之注出,而愈見十三篇之法如五聲五色之變,惟詳其耳目之所聞見,而不能悉其所以爲變之妙”,長於具體引證,短於理論闡發,正是宋代《孫子》注家的主要缺憾所在。
注释:
①關於《孫子兵法》的作者和成書時間,自宋代開始出現争議,計有春秋説、戰國説、孫臏所著説、後世僞托説等數種。1972年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同時出土了竹簡本《孫子兵法》和《孫臏兵法》,從而使各種疑説得以部份澄清。目前學界一般認爲,《孫子兵法》爲軍事家孫武親著,成書於春秋末年。參見藍永蔚《孫子兵法時代特徵考辨》(《中國社會科學》1987年第3期)、何炳棣《中國現存最古的私家著述〈孫子兵法〉》(《歷史研究》1999年第5期)等文章。但也有一些學者提出,銀雀山兩《孫子》的出土並不能確證《孫子兵法》的成書時代,今本《孫子兵法》當爲孫子始傳,經孫臏等後學紹述、定型,最終成書於戰國中期(參見李零:《關於銀雀山簡本〈孫子〉研究的商榷》,載《文史》第7輯,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兩説皆有所本,此處采用通行説法。
②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卷九十九《孫子》提要,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
③《歐陽修全集》卷四十二《孫子後序》,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
④參見劉慶:《論中國古代兵學發展的三個階段和三次高潮》,載《軍事歷史研究》1997年第4期。
⑤竇儀:《宋刑統》卷九《職制律》“禁玄象器物”條,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
⑥《宋大詔令集》卷一九九,《禁天文兵書詔》,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
⑦《河南集》卷十六,《故朝奉郎尚書司門員外郎通判河南府西京留守司兼畿内勸農事上輕車都尉贈緋魚袋盧公墓誌銘》,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⑧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後志》卷二,《萬有文庫》本。
⑨詳見拙作《〈十一家注孫子〉宋代注家成書考》,載《濱州學院學報》2007年第5期,收入《名家諭孫子》一書,北京:軍事科學出版社,2009年。
⑩按:沈括《長興集》卷十八沈起墓誌作“公乃著吳武子三篇以自見”,度其文字,既稱“吳武子”,當爲注釋《孫子》之作。今從《宋史》卷三三四《沈起傳》之説。
(11)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五一,熙寧七年三月乙丑,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
(12)《葉適集》第三册,《水心別集》卷四《兵權上》,北京:中華書局,1961年。
(13)陳振孫:《直齊書録解題》卷十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
(14)傅增湘《藏園群書題記》卷六《宋本武經龜鑒殘卷跋》以爲此王彥乃《宋史》卷三六八所載八字軍將領,字子才,上黨人。但在《再跋武經龜鑒》一文中,傅氏訂正前説,認爲該書係另一王彥所作。然陸達節《孫子考》、于汝波《孫子學文獻提要》均據傅氏初撰跋文,認爲此書作者爲八字軍帥王彥,當予以改正。
(15)周應合:《景定建康志》卷四,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下同。
(16)王應麟:《玉海》卷一四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
(17)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一○五,紹興六年九月壬辰,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
(18)黄宗羲、全祖望:《宋元學案》卷五十六《龍川學案》,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
(19)《東萊集·附録》卷二《祭文·王主簿道夫》,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20)魏了翁所作王自中墓誌銘稱“注孫子新略”(《鶴山集》卷七十六),周必大與王自中書則稱爲《孫武新略》(《文忠集》卷一八六),《浙江通志》卷二四七著録爲《孫子新略》,當以《孫子新略》爲是。
(21)周必大:《文忠集》卷一八六《王道夫主簿》,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下同。
(22)許綸:《涉齋集》卷十一《寄陳頤剛》,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23)樓鑰:《攻媿集》卷八《次許深甫寄陳頤剛韻》,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24)《浙江通志》卷一二五,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25)《景定建康志》卷二十六參見程珌《洺水集》卷四《進故事》,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26)《江西通志》卷七十六,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27)周必大:《文忠集》卷七十一《胡斗南箕墓誌銘》。
(28)按:褚良才也注意到這一點,稱何氏注重串解篇意章旨,“跳出前注多囿於訓釋字詞之窠臼”,參見褚良才《宋刻本〈十一家注孫子〉匯考》,載《浙江大學學報》2000年8月第30卷第4期。
(29)按:褚良才《宋刻本〈十一家注孫子〉匯考》統計,張注引戰例一百八十一例,可能是將重複者合併計算。
(30)張預:《十七史百將傳·序》,《中國兵書集成》第9册,北京:解放軍出版社、沈陽:遼瀋書社,1991年。下同。
(31)《十七史百將傳·序》,《中國兵書集成》第9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