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以智诗歌理论初探_方以智论文

方以智诗歌理论初探_方以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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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的中国文学史和文学批评史著作中,我们很难寻觅到方以智的名字。其实,方以智在明末清初的文坛上颇有一席之地。他早年“以文章誉望动天下”[①],“才情超烈,有过济南(即李攀龙)”[②]。“乐府古诗,磊落崇嵚;五律亦无浮响,卓然名家”[③]。“海内宗密之先生,盖五十余年,博闻大雅,高风亮节,为近代文人之冠”[④]。现留存诗词歌赋一千七百余篇[⑤]以及众多散文。在文学理论批评方面,方以智也有一定的建树,写有《文论》、《文章薪火》和《诗说》等专论篇章。下面试对方以智的诗论作一初步探讨。

方以智的诗歌评论,除一些散见的诗文题跋,主要集中在《诗说》一篇之中。《诗说》见方氏《通雅》卷首三。《诗说》题下,方氏自注曰:“庚寅(1650年)答客”,《诗说》中一段文字又说:“崇祯壬午(1642年)夏,与姜如须论此而笔之”,可见《诗说》至少是方氏1642年到1650年这八年间论诗的结集。此时,方以智处三十二岁到四十岁之间,正当盛年,生活阅历丰富,思想观念已经成熟。方氏早年,“性好为诗歌,悼挽钟、谭,追复骚雅,殊自任也。”[⑥]所作诗歌,“诸体都有,大要归于极古”[⑦],所挟诗旨与复古派李攀龙同。其时,他的诗学观尚不成熟,没有摆脱明代各诗歌流派标立一格、偏执一端、互相排击的偏狭习气。与之相比,《诗说》所阐发的诗学理论就通博得多。既知本知源,又深识流变,品评诸家,毫无门户之见,可谓方氏诗学理论的代表作。

一、“中边言诗”

方以智《诗说》开篇从最基本的诗学原理入手,提出“以中边言诗”。他说:

姑以中边言诗可乎?勿谓字栉句比为可屑也。从而叶之,从而律之,诗体如此矣,驰骤回旋之地有限矣。以此和声,以此合拍,安得不齿齿辨当耶!……如是者论伦无夺,娴于节奏,所谓中也。……又况诵读尚友之人,开帱覆代错之目,舞吹毛洒水之剑,俯仰古今,正变激扬,其何可当?由此论之,词为边,意为中乎?词与意皆边也,素心不俗,感物造端,存乎其人,千载如见者,中也。

在这段文字中,方以智明确清晰地将诗歌的艺术构造分为三个层面,即:“中”、“边”、中边之上之“中”。“中”,“意为中”,“发抒蕴藉,造意无穷”,指诗歌的内容,如诗歌所写的人情世故、景观物象、思想意绪等;“边”,“词为边”,“论伦无夺,娴于节奏”,指诗歌的艺术表现形式,如用字、措词、声律、节奏、韵调等;中边之上之“中”,“素心不俗,感物造端,存乎其人,千载如见者,中也”,指诗歌卓立千古的艺术生命和独特的艺术个性品格。诗歌只有具备“存乎其人,千载如见”的独特个性品格和艺术生命,才经得起后世“诵读尚友之人,开帱覆代错之目,舞吹毛洒水之剑,俯仰古今,正变激扬”的品评披阅。“中”与“边”,即里与外,中心与边缘,是就诗歌构造层次及诗歌构成层面的主次而言的。在方氏看来,诗歌的表现形式是诗歌最外表层次,处于诗歌的边缘位置;诗歌的情感内容是内部层次,处诗歌的核心部位;而诗歌的艺术品格和个性生命,寓于诗歌文本之中,而又超乎其上,是诗歌的艺术核心和灵魂,是诗歌最精微的构成层次,也是诗歌艺术的集中体现,故方氏说:“存乎其人,乃为妙叶。”

方以智不仅将诗歌艺术构造明晰地分为三个层面,而且还进一步揭示了三个层面之间的辩证依存关系。他说:“《关尹子》曰,道寓天地。寓,舍可指可论之中、边,则不可指论之中无可寓矣;舍声调、字句雅俗可辨之边,则中有妙意无所寓矣。”这里“不可指论之中”,即上面说到的“存乎其人,千载如见”的诗歌艺术品格和个性生命,它是形而上的,不可具体一一指论,寓于“可指可论之中、边”——诗歌情感内容与艺术形式构成的诗歌文本之中;在诗歌的文本之中,诗歌的情感内容,诗人的诗情妙意是不可独立存在,是寓于声调、字句等艺术形式之中;而声调、字句等表达形式是诗歌的物质外壳,是诗歌存在最显著的层次,是最易感知的,“雅俗可辨”的。

正因为三个层面相互依存,故方氏主张中、边不可偏废。

首先,“不可以中废边”,“勿谓字栉句比为可屑也”,认为音律节奏是诗歌的本质属性:“从而叶之,从而律之,诗体如此矣,驰骤回旋之地有限矣。”诗歌的情感意绪,因艺术表现的不同而产生程度上的差异和韵致上区别。“有一意而出之不同者,‘碛里征人三十万,一时回首月中看’则凄切于‘一夜征人尽望乡’矣。《渼陂行》‘向来哀乐何其多’,则落节深凉,‘如何不饮令心哀’,则索然矣。又有一意分取其致者,退之云:‘长安百万家,出门无所之’与‘出门无至友,动即到君家’孰胜耶?”正因为诗歌情感内容与艺术形式密不可分,故不能过分强调诗歌的情感意绪而不顾艺术形式。“但曰吾有意在,则执樵贩而问讯,呼市井而诟谇,亦各有其意在,其如不中节奏、不堪入耳何?”方氏以“执樵贩而问讯,呼市井而诟谇”为比喻,说明措词高雅、声中节奏是诗歌不可缺少的形式,不可以中废边。如果诗歌只重情感的抒发而不顾其余,那么充满情感冲突的审讯、诟谇之语也可成其为诗,岂不笑话?

其次,不以边废中。方氏说:“法娴矣,词赡矣,无复怀抱,使人兴感,是平熟之土偶耳;仿唐溯汉,作相似语,是优孟之衣冠耳。”这也就是说,如果某一诗歌词采华茂,笔法圆熟,但缺乏情感,不能感染读者,那么,此诗只徒具优美的躯壳,没有艺术灵魂和动人的风神,如熟视如常的泥塑土偶;如果过分追模汉唐诗歌,一步一趋,东施效颦,作相似语,那就会泯灭自己的个性心灵和艺术品格,无异于优孟衣冠。

既然中边不可偏废,就必须作到“措词雅驯,气韵生动,节奏相叶,蹈厉无痕;流连景光,赋事状物,比兴顿折,不即不离,用以出其高高深深之致”,使诗歌的情感内容与艺术形式和谐相配,如“中边皆甜之蜜”。

至于“存乎其人,千载如见”的艺术生命和个性品格,更离不开诗歌的内容和艺术形式,离不开作者个性追求和艺术才能。方氏指出,其一,必须“惟陈言之务去”,“从正韵而公谈”。不务去陈言,“屡见不鲜,高怀不发”,象“‘秋风而为商飚,晓日而为朝暾’,殊属可厌”的老话套语,怎能寄寓作者的高怀逸志?怎能形成独特的诗歌个性品格?“从正韵而公谈”也很重要。“冒以急口偷快、优人之白、牧童之歌与三百乎何殊?然有说焉。闽人与闽人闽语,故当;闽人而与江淮吴楚人语,何不从正韵而公谈?夫史汉韩苏骚雅李杜,亦诗文之公谈也。”“正韵而公谈”,即指官方法定通行全国的语言文字音韵,与方言俚语相对应。急口快语、优人之白、牧童之歌与《诗三百》虽同样是抒发人们的情感,但其个性风格因语言的差异而迥然不同,前者俚俗,后者雅正。其二,要有充沛的情感。方氏说:“有读千载之上一言而下泣者矣,有诵千载之上一言而起舞者,此自当人之所志所造不同耳。”只有当诗歌有“所志所造”,有情感有怀抱,才有感人的艺术魅力,使千载之下,读者“下泣”、“起舞”,保持旺盛的生机和鲜活的艺术个性。其三,作者要有“奇怀”,要善“统因创”。方氏说:“古人奇怀突兀,跃而骑日月之上,愤而投潢污之中,不可以庄语,故以奇语写之。奇者多创,创于不自知。俗人效步邯郸,则杜撰难免矣。然而奇之极者又转平地……不以平废奇,不以奇废平,莫奇于平,莫平于奇,时因时创,统因创者,存乎其人。”这里强调作者要有独特的兴抱襟怀,并能以奇特的语言加以表达,因“奇者多创”。但创新不是无止境的,“奇之极者转乎平”;创新又不是天生俱来的,它与继承相依存。只有“时因时创”,善“统因创”,“不以平废奇,不以奇废平”,最终才能使创作的诗歌具有“存乎其人”的个性品格。

文学创作中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内容形式与艺术个性品格之间关系,我们的先哲们都有不同程度的认识。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以情纬文,以文被质”,就是关于文学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的理论主张,但内容形式与艺术个性的关系没有涉及。刘勰《文心雕龙》对文学的内容、形式、个性品格诸因素作了专门论述,由于其理论体系博大精深,使人不易清晰地看出内容、形式、个性品格三个层面的关系。方以智的“中边言诗”,在前人的基础上,以哲学家缜密而清晰的思维,简明扼要、集中精辟地揭示了诗歌内容、形式及个性品格三个艺术层面及其辩证的、相互依存的关系,在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上有其独特的理论意义,表明人们对于诗歌的艺术构造有了深切透彻的认识和了解,为传统的感悟式诗学增添了理性色彩。

方以智的“中边言诗”也具很强的时代针对性。明代诗坛比较浮荡偏执。前后七子倡导复古,然守古而尺尺寸寸,正如方氏所言“仿唐溯汉,作相似语”,虽法娴词赡,然“无复怀抱,使人兴感”。这种将主要精力放在艺术形式的模仿上,而忽略了诗歌的情感内容的作法,导致“以边废中”。公安三袁反对复古,倡导独抒性灵,然“任性而发”[⑧],无拘无束,“不依榜半个古人”[⑨],甚至主张诗歌可以“若哭若骂”[⑩],并大量采入俚语俗语,结果鄙俚公行。这种视诗歌如“诟谇”、不“从正韵而公谈”蔑视艺术形式的举动,正是“以中废边”。面对浮躁的诗坛,方氏慨叹“天分有限,又不肯学”,于是从诗歌艺术的基本原理入手,提出“中边言诗”说。他说:“良工不示人以朴,不如勿作,然有解焉。不作诗论,随人示朴,何伤?”“朴”即未经加工成器之木材。方以智“中边言诗”,目的在于揭示诗歌艺术的基本构造,“随人示朴”,使人们全面了解诗歌的艺术构成层面,以挽救诗坛“以中废边”或“以边废中”的偏执之流弊。因此,方以智的“中边言诗”在当时又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

二、“分体裁言诗”

方以智《诗说》中“分体裁言诗”是“中边言诗”之延续。在“中边言诗”中,方氏提到“此诗必论世论体之论”,分体裁言诗实际上就是“论世论体”,以诗歌体裁为纲目,勾画了中国诗歌的发展概貌。

方氏从体裁上将诗歌分为古诗和近体两大类。在古诗中,方氏推崇《诗三百》、《楚辞》、汉魏乐府,认为它们“直而曲,近而远,质淡而不靧,追琢而不刿。或以数句为一句,或分章以为篇;或平衍而突立别峰,或激起而旁数历落;或中断以为回环,或琐屑而寓冷指。转折之法,如作古文,奇矫屈诘,尝类谣谚。殊非黭浅所能梦见也。”对《诗经·小雅·无羊》等篇赞叹不已,说:“格莫奇于三百牛羊之章。先叙饮讹之状,忽曰牧人乃梦,变鱼变黭,从而占之,何其幻乎!《采绿》忆远,忽而作计,此后永不相离,薄言观者,冷缀便收,至于《正月》、《小弁》、《雨无》之沉悼,《萋菲》(即《小雅·巷伯》)、《彼何人斯》之激怒,章法次第,最称神品,皆非后人所能仿佛也。”“殊非旟浅所能梦见”、“皆非后人所能仿佛”,字里行间充满了对《诗三百》、《楚辞》、汉魏乐府等古诗的无比崇拜。方氏认为这些古诗是诗学之渊薮,学诗者之典范,“人不能反复于《诗三百》、《楚辞》汉魏乐府,乌能有蕴藉温雅者乎?”

在古诗中,五言诗最为宏富。方氏对此颇为注意,并有专门研究,曾选编过一本《五言古诗》诗集。今此书散佚,仅存书序一篇(11)。序中说,六朝“称能诗者率以五言,然属辞比类,务崇浮华”,“谢、陆辈诸人,惟丽是工”,只有“曹氏父子犹可称善,嗣宗《咏怀》,思深哉”,“明远、文通皆得才士风,然佳者为唐人户牖。”方氏最欣赏的是《古诗十九首》,赞其得风骚之旨,“其兴微,其言尔雅,壮士之悲愤,离人之忧感至矣。”《诗说》论五言古诗,其观点与《五言古诗序》同。他说:“六朝组练骈丽,别为选体,佳者不数篇,仿之者似乎遒郁,实拙滞耳。《河梁十九首》之后,其曹、阮、陶、杜乎?”选体,即五言古诗。严羽《沧浪诗话》曰“今人例谓五言古诗为选体。”这里方氏指出,六朝五言古诗,组丽浮华,佳者不多,非诗学之正途,学诗者之楷模。《河梁十九首》为五言之冠冕,后续者仅曹氏父子、阮籍、陶渊明、杜甫诸家。与《五言古诗序》所不同的是,《诗说》将时间跨度延伸至唐以下。“昌黎太生割,取其莽苍可也。太白奇放,次山朴直,东野痛快,高、岑取黄初之爽健,王、孟取靖节之清远,后而元白,后而宋元,各有所长,日趋纤薄,其能免乎?”在这些文字中,方氏勾勒了唐代大家的五言古诗风貌,认为唐以后诸家“各有所长”,至于五言古诗日趋纤薄,这是文学本身发展不可避免的。

七言古体虽始成于汉魏,但六朝作者较少。唐代之后,渐渐兴盛起来。故方氏论七言古诗只从唐代开始。“七言古,若李、杜之奔腾,长吉之险激,文昌、子初(按:或仲初之误)之峻踔,宋元至今各有陡峭之篇,至于陶铸庄骚,风驱电卷,犹有待焉。”在方氏看来,七言古诗在李白、杜甫、李贺、张籍、王建手下,各具个性,壮丽多姿;宋元以后,众家辈出,各有徒峭之篇,但都没有达到“陶铸庄骚,风驱电卷”的雄浑境界。

近体相对于古诗而言,指律诗与绝句。方氏《诗说》对近体诗的论述最为简括。他说:“近体因陈隋之比丽,而初唐以高浑出之,气格正矣。调至中唐,乃称娴雅;刻露取快,晚唐也。”在文学史上,律、绝等诗体的尝试制作,始于南北朝时代。永明声律论起,这类新的诗体,受到文士的广泛重视,经众多作家的创作努力,渐渐成熟起来,至唐发展成为重要的诗歌体裁。初唐四杰、李白、刘长卿等广为创作,体格高浑;中唐杜甫更是大用心力,“老去渐于格律细”,可称娴雅;晚唐杜荀鹤、聂夷中、皮日休等作家的律、绝,艺术上确嫌浅露粗率,“刻露快己”,所以方氏对近体诗的论述虽为简略,然大体还是比较准确的。

方以智分体裁论诗,勾勒了诗歌发展的大致轮廓。从《诗三百》、《楚辞》、汉魏乐府到五言古诗到七言古诗到近体诗歌,虽是诗歌体裁的更迭,实际上是诗歌自身发展的直接显现。方氏说:“各体虽异,蕴藉则同,起三百之人于今,安知其不七言而长律乎?声依永,律和声,以乐通诗,则近体之叶律定格,谓为补前人之未备也。”显然方氏认为诗歌体裁的不同取决于诗歌自身的发展,如让创作《诗三百》的众人一一复活,也会自觉地运用七言长律等体裁进行诗歌创作,而“近体之叶律定格”是诗歌艺术形式日趋完美的结果,可“补前人之未备”,体裁的发展是诗歌发展的重要标志。在每一体裁中,方氏又注意勾画其发展脉络。如谈五言古诗,《十九首》温丽悲远,六朝组练骈丽,唐宋以下,日趋纤薄;言近体律、绝,因陈隋之比丽,初盛唐高浑,中唐娴雅,晚唐刻露,源流正变,线条清晰。方氏这里所勾勒的诗歌发展为他折中诸家之论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参照系。

方以智分体裁论诗,还速描式地展示了各体诗歌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艺术风貌和各家作品各自不同的艺术个性品格,揭示了广收众长,“兼互用之”的历史必然性。一部诗歌发展的历史都是由各种不同风格、不同艺术个性的诗歌组成的,而诗歌的艺术个性和艺术品格又是诗歌形而上的极精微的层面,是诗歌艺术的集中体现,也代表作家的最高的艺术追求,因此,面对不同个性品格的诗歌作品,最理智的作法,就是广采互取,“兼互用之”。方氏说:“究当互取,宁可执一杜陵悲凉沉厚以老作态?是运斤之质也。钱、刘、皇甫之流利,义山温许之工艳,香山、放翁之朴爽,何不可以兼互用之,自然光焰万丈,宁须沾丐残膏?后世尊杜太过者,溲泄亦零陵香矣。”也就是说,“互取”众家,就会左右逢源,用笔自如,“运斤成风,听而斫之”;“兼互用之”,集各家之精华,就能才大笔老,“光焰万丈”。如果株守一家,尊杜太过,势必泯灭自己的个性,一步一趋,字模句仿,终究只能“沾丐残膏”,得其“溲泄”。方氏这里也是有感而发的。明代“复古派”的最大流弊就是模仿株守。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就说李梦阳“以复古自命,曰‘古诗必汉魏,必三谢;今体必初唐,必杜;舍是无诗焉。’牵率模拟,剽贼于声、句、字之间,如婴儿之学语,如童子之洛诵,字则字,句则句,篇则篇,毫不能吐其心之所有。”钱氏在《曾房仲诗序》又称李梦阳“以学杜自命,聋瞽海内,生吞活剥。”方以智分体裁言诗,展示不同体裁的诗歌发展概貌和各家作品不同的艺术个性品格,为纠正李梦阳等复古派株守一格,尊杜太过的偏执,提供了活生生的历史依据,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兼互用之”的作法,也成为方氏诗学批评的重要原则。

三、深识源流、诚信求是的诗评作风

明代诗坛,派别纷杂。前后七子,一呼百应,公安、竟陵,次第登场。各派偏执一端,师心自用,相互排击,甚至同室操戈,形成了一种偏狭霸道的诗评风气。明末与方以智同时年岁稍长的钱谦益等人想扭转这种风气,可力不从心,积病犹存,“排诋李、王,不遗余力”,评说钟、谭,一无是处。对此,吴伟业《太仓十子诗序》作了总结:“挽近诗家,好推一二人以为职志,靡天下以从之,而不深惟源流之得失。有识慨然,思拯其弊,乃訾警排击,尽以加往昔之作者,而竖儒小生,一言偶合,得躐而跻其上,则又何以称焉?”我们从中可以看出,明人偏狭霸道的诗评风气的形成,源于两个方面:其一,不能深识诗学源流得失;其二,在诗评作风上,多意气用事,动辄訾警排击,不能实事求是。今检校方以智《诗说》,明代诗坛偏执的诗评风气已彻底改观。

首先,知本知源,深识源流得失。方以智对诗歌艺术构成的基本原理具有全面、深入和清晰的认识,对诗歌发展脉络和源流正变有着准确的把握,对不同个性品格的诗歌能够正确地对待,并从这些方面揭示了明代诸家的偏执之弊,为自己在诗学批评中公平持论奠定了坚实的诗学基础。这在前面已作详细论述,兹从略。

其二,倡导诚信、平和的诗学批评。方氏说:“一菀一枯,一正一变,一约一放,天之寒暑也。过甚则偏,矫之又偏,神之听之,终和且平。是其人不欺,其志皆许之矣。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使人继声继志也。诗不必尽论,论亦因时。”方氏认为诗歌的源流正变、变化发展如同天之寒暑,是客观存在的。在诗歌的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偏颇,需要矫正,矫正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变发展,又出现了新的偏颇,需待矫正,这就离不开“论亦因时”的诗学批评。要保证诗学批评有益于诗学的发展,就必须有平和诚信的批评作风。“神之听之,中和且平”一语,出自《诗经·小雅·伐木》。《郑笺》云:“此言心诚求之,神若听之,使得如志,则友终相与和而齐功也。”《正义》疏“神之听之,中和且平”一章曰:“毛以为有人伐木于山阪之中,丁然为声,鸟闻之,嘤嘤然而惊惧,以兴朋友二人相切磋,设方辞以规其友,切切节节然。其友闻之,亦自勉励……既居高位而不忘故友,若神明之所听佑之,则朋友终久必志意和且功业平。”方氏借用《诗·小雅·伐木》首章的传统喻意,将诗学批评比作求其友声,以说明在诗学批评中应持有的态度,这就是将争论的对方看作朋友,相互切磋,心诚以求,如同神明,公正无私地帮助对方,与之心平气和地达成共识,扬长避短,纠偏反正,促进诗歌健康发展。

其三,折衷诸家,公正客观。如对明代诗家的批评即是如此。方以智说:“近代学诗,非七子则竟陵耳。王、李有见于宋元之卑纤凑弱,反之于高浑悲壮,宏音亮节,铿铿乎盈耳哉!雷同既久,浮阔不情,能无厌乎?青田浩浩,无所不有,崆峒秋兴,深得老杜诸将之气格。”这里,方氏肯定了王、李为代表的复古派在振兴宋元以来柔弱啴缓诗风上的历史功绩,称赞他们的一些作品“高浑悲壮,宏音亮节,铿铿乎盈耳”,认为李崆峒(梦阳)的《秋兴》诗“深得老杜诸将之气格”,同时也指出复古派雷同模拟,浮阔不情的流弊。在“中边言诗”中还批评复古派“仿唐溯汉,作相似语,是优孟之衣冠”;在“分体裁言诗”中,批评复古派“尊杜太过”,“执一杜陵悲凉沉厚以老作态”。由此可见,方氏对于前后七子,既肯定了他们的功绩,又不姑息他们的流弊,一分为二,实事求是。对于竟陵派也是这样。方氏说:“竟陵《诗归》,非不冷峭,然是快己之见,急翻七子之案,亦未尽古人之长处,亦未必古人之本指也。区区字句焉,摘而刺之,至于通章之含蓄、顿挫、声容、节拍、体致全昧。今观二公之五言律,有幽淡深峭之情,一作七言,则佻弱矣。”从行文语气看,方氏认为“冷峭”作为一种风格,本无可厚非。只是竟陵派急翻七子之案,一味追求“冷峭”以快己,结果导致弊端。在诗歌评论中只“区区字句,摘而刺之”,没有通章兼顾,未尽古人之长,未达诗人本旨。对于竟陵派的创作,方氏肯定了钟、谭二公的五言律诗,认为这些诗歌“有幽淡深峭之情”,别具一格;另一方面又指出了钟、谭七言诗存在的“佻弱”之病。方氏持论,切中竟陵流弊,又不隐其善,可谓公正客观。此外方氏《诗说》既指出以黄庭坚为代表的江西诗派,尊杜太过,不能兼互,又引用黄庭坚的话语立论;既批评六朝诗歌浮华纤弱,又指出“六朝堆滞中而得爽句,故以句传。‘天际识归舟’、‘枫落吴江冷’之类是也”;既说“诗未尝不能析理”,又说“析理之诗非诗之胜地”。如此等等,皆可看出方以智诗学批评折衷众说、实事求是的特点。

综观方氏诗论,可谓深识源流,并且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中边言诗”,从诗学的基本原理入手,清晰揭示了诗歌艺术构成层面,指出了明代各派偏狭的根源。“分体裁言诗”,勾勒了诗歌发展的大致轮廓,展示了各自不同的诗歌风貌和艺术个性,从诗歌发展的历史事实中寻求纠偏之路。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折衷众家、实事求是、持论公允的批评作风,明人偏狭霸道、动辄訾警排击的诗评风气至此一变。因此,方以智的诗论在当时具有独特的时代意义,对于今天的文学批评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与借鉴作用。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方以智应该占有一席之地。

注释:

①王夫之《永历实录》卷五。

②、⑦陈子龙《博依集序》。

③朱彝尊《静志居诗话》。

④《方氏遗书》引张文端英语。

⑤据任道斌《方以智著述知见录》统计。

⑥方以智《又寄尔公书》,《稽古堂文集》卷二。

⑧、⑩袁宏道《叙小修诗》,《袁中郎全集》卷一。

⑨袁宏道《与张幼于》,《袁中郎全集》卷二十二。

(11)见《稽古堂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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