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权力观的演进逻辑与现实启迪论文

马克思权力观的演进逻辑与现实启迪论文

马克思权力观的演进逻辑与现实启迪

周 师

(安徽医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合肥 230032)

摘 要: 权力观是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对权力的考察与探究以“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把自己的权力观奠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磐石之上,实现了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权力观的超越。马克思权力观有其内在的逻辑进程,经历了孕育、创立、深化和完善四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同特定的时代历史背景紧密相连,充分体现了马克思权力观是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沿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逻辑,马克思权力观演进的最终归宿必然指向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权力观的演进逻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具有多重启迪意义。

关键词: 马克思权力观;现实的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历史唯物主义

马克思权力观体系博大、思想深邃、价值深远,是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界对马克思权力观展开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和探讨,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并为进一步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然而,既有研究多是侧重于马克思权力观中的某个或者某些具体问题,如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权力的异化、政治权力的消亡等,研究视域的重合度较高,明显缺乏对马克思权力观的全面分析与整体把握。实际上,马克思权力观是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从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视角探究与梳理马克思权力观的演进逻辑,显得更为重要和必要。本文尝试性地致思于马克思权力观的演进逻辑,旨在弥补这方面研究的欠缺与不足。马克思权力观有其内在的演进逻辑,具体来说主要包括逻辑起点、逻辑进路和逻辑归宿。马克思权力观的演进逻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具有多重现实启迪意义。

一、逻辑起点:“现实的人”

权力观的逻辑起点,就是主体从何处出发或者说立足于何处建构自己对权力的看法,简言之,即主体看待权力的出发点。权力具有属人性。人毋庸置疑乃是权力的唯一载体,无论是作为权力主体抑或权力客体,权力都与人有关。一方面人离不开权力,它是共同体得以维系的不可或缺的力量,而另一方面权力也离不开人,离开人谈权力,权力就会成为难以捉摸的东西。然而,不同的人对权力载体即人的理解却又是相互区别甚至是根本对立的。从政治哲学史的角度看,近代以降对权力载体(人)的解读经历了一次从“抽象的人”到“现实的人”的转变过程。

(1)对比两组患者的预后状况[10],包括住院时间、呼吸机使用时间、病死率等。(2)对比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血气指标,包括pH、PaO2、 PaCO2、 SaO2等。(3)对比两组患者的护理满意度,使用我院自制护理满意度调查表,总分100分,分为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等级,总满意率为前两者之和。

近代以降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毫无二致地将“原子式的个人”也即“抽象的人”当作其权力观的逻辑起点。在权力起源观中,他们毫无例外地认为,权力诞生以前的人是生活在“自然状态”中的人,但由于这种状态要么是“人对人就像狼对狼”(霍布斯语)的糟糕透顶的“战争状态”,要么会有诸多“不便”(洛克语),要么像卢梭所说自然状态已然成为“危及”[1]每个人“自我保存”的巨大障碍,所以,理性的人便纷纷以契约的形式让渡全部或者部分权利形成权力并藉此保障人类的“自我保存”(生命安全)抑或自由。这一权力起源观显然是存在“硬伤”的,即逻辑起点——权力载体(人)的非现实性与抽象性。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理解的人毋宁是无历史的、不进行物质生产的和没有任何社会关系的“抽象的人”。他们显而易见是被冥想和杜撰出来的,是应建构学说之需而有意识地设计出来的,因而从根本上说是不具有客观实在性的权力载体。那么,建构在这种“虚无”基础之上的权力观也便有其固有的局限性。

再强调一下,中学化学中,考虑到考生的知识和认识基础,对某些问题作简单化处理是合理的,对一些共性的东西进行总结也是必要的,但绝不能将简化的内容扩大化,将总结的经验泛规律化,要防止所谓的“规律”束缚你的认识。

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洞见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对权力载体(人)理解上的“先天缺陷”,他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抽象的经验主义者”与“唯心主义者”都把权力载体(人)理解为“抽象的人”或者“原子式的个人”,这些是完全在他们头脑里臆想出来的,以此为逻辑起点的权力观也就言之无物了。马克思认为权力载体(人)毋宁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这也正是其权力观的逻辑起点,正如他本人所说:“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2]525,权力的逻辑起点不是抽象的鲁滨逊式的虚无缥缈的人,而毋宁是“现实的人”,即有吃、喝、住、行等需要并为了满足这些需要而从事生产劳动的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2]524人。“从事物质生产和交往”[3]是马克思权力观的逻辑起点。

农机手在野外工作时,可能会对田间道路信息了解不足,这也是普通城市车载导航系统所不关注的,这给农机手工作带来了不便。本车载系统针对这个问题,设计了需求信息获取模块。当农机手需要查询田间道路中的加油站、旅馆和配修站等信息,只需要向主机发送一条短信息,主机接收到后,便会根据用户的需求发送相应的信息,车载系统收到主机的来信后,便会自动将用户所需信息更新到地图中,加以简单显示。图4为获取需求信息发送界面,农机手需求信息时,只需点击所需按钮,系统会自动弹出如图4所示内容,用户可确认发送或取消。

二、逻辑进路:孕育、创立、深化和完善阶段

从逻辑进路看,马克思对权力的看法有一个从不成熟到成熟、从不完善到完善、由理性主义到历史唯物主义的逐渐演进过程,经历了孕育、创立、深化和完善四个阶段。

(一)马克思权力观的孕育阶段

1845年崭新的历史唯物主义诞生以前,马克思曾运用自由主义、人道主义、革命民主主义以及理性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考察权力,由此所形成的权力观并未超越自由主义权力观的界限,同自由主义权力观具有同质性。此时的马克思哲学尚处于自我意识哲学阶段,政治立场上是一个革命民主主义者和人道主义者。以革命民主主义和自由民主理论为分析工具,马克思形成了一系列关于权力的看法,如个人偏离宗教专制权力而自由、变革封建专制权力制度、建构公民权力论等。尽管此时马克思的权力观还是历史唯心主义的,但是马克思在进行理论批判,特别是他在《莱茵报》时期广泛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开始有了新的洞见与发现。比如,他开始质疑自由主义权力学说与现实之间的割裂和冲突,开始从社会关系入手考察权力,开始用利益分析方法分析权力,也开始有了人民主权论的思想萌芽。这些都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权力观的宝贵成分和思想酵素。这一阶段他的代表性作品主要包括《博士论文》(1838—1840)、《莱茵报》时期的系列政论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2)、《论犹太人问题》(1843—1844)以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二)马克思权力观的创立阶段

传统的观点认为,权力客体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但权力主体只能是人。对此,马克思并未简单认同。在他看来,权力的主体也可以是无生命物质。马克思就明确把自然界视作权力主体,而把人视作权力客体,自然界的权力表现为自然界对人的统治关系、支配关系和奴役关系。早期人类在生产能力和科技极端落后的条件下面对自然界这个“利维坦”(霍布斯语,神话故事中力大无穷的海怪的名字)只有服从其支配才能得以生存,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言:“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2]534在马克思看来,人类必然会受制于自然界权力的奴役与支配,根本不可能实现人类的自由全面发展。

(三)马克思权力观的深化阶段

1875年直至马克思去世大致属于马克思权力观的完善阶段。资本主义社会是不断变化的,从19世纪70年代中后期,它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阶段。晚年马克思对权力问题的思考与研究主要是:“自由人的联合体”中权力诸问题;前资本主义尤其是史前时期社会的权力问题。这样就超越了阶级社会权力观的界限,更具宏大视野,提出了诸多创新性的观点。与前三个阶段的权力观相比,这一阶段主要是马克思的非阶级社会权力观,主要内容包括公共权力政治性质的消亡是一个历史过程、原始社会中家长具有管理权力、原始社会中的宏观权力的内容与特点。《人类学笔记》、《哥达纲领批判》,特别是《路易·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1880—1881)是此一阶段的代表作。

总之,“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马克思实现了对启蒙思想家权力观的逻辑起点的超越,实现了对权力载体(人)从“抽象的人”到“现实的人”的历史性转变与跨越,“马克思形成现实的个人概念后,便以它作为考察人类社会历史的前提和出发点”[4],马克思也正是以此为出发点或着眼点建构宏大的、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权力观的。

(四)马克思权力观的完善阶段

1857—1874年大致属于马克思权力观的深化阶段。此时资本主义社会的两大对立阶级的矛盾进一步深化,有了科学社会主义正确理论的指导,无产阶级已经清楚自己悲惨命运的根源以及变革的现实路径,从自发质变为自为的阶级,其首要任务是推翻资产阶级的阶级统治进而夺取政权。《宣言》中提出的“两个必然”并没有在短期内迅速实现,无产阶级夺取资产阶级国家权力的斗争任重道远,需要理论上的指导。巴黎公社革命为马克思深入研究权力问题提供了实践基础,加上马克思“回到书房”系统钻研政治经济学原理和将视域“从资产阶级文明的故乡转向殖民地”[5]690国家,让马克思的权力观富有诸如国家权力还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功能、对无产阶级建立国家权力的若干设想等诸多创新性内容,这无疑是在创立阶段基础上的深化。这一阶段的代表作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1857)和《法兰西内战》(1871)等。

在受访者学历方面,大学本科人数最多共有86人,占总体的71.1%,其次是大专学历的受访者有19人,占总体的17.5%,高中和中专学历的受访者有5人,研究生学历的受访者有10人和初中学历的受访者有1人,分别占总体的8.3%和0.8%。

式中:Dms、Dfw、Drh、Dgp、Dshw和Drhw分别为主蒸汽、给水、热再热蒸汽、高压缸排汽、过热器减温水和再热器减温水的流量,t/h;hms、hfw、hrh、hgp、hshw和hrhw分别为主蒸汽、给水、热再热蒸汽、高压缸排汽、过热器减温水和再热器减温水的焓值,kJ/kg。

后现代主义知识观认为,知识以其自组织性、不确定性、非线性和解释性,能够在教学中不断创生。知识并非像知识本体论认为的具有确定性,也非本体论规定的具有先验性。罗蒂(R Rorty)观点认为:教学任务不是简单的知识传递和道德教化的过程,教学该是即时创作,是师生的共同解读,知识能在动态的即时创作中变得鲜活。即时创作的教学观下,教师对知识的权威,学生作为知识的容器,以及教材是知识载体的看法不再成立。

三、逻辑归宿:权力最终将成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

在马克思的语境中,自然界的权力和阶级社会的政治权力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向度构成人实现其本质及自由全面发展的阻碍,但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的作用下,自然界的权力和阶级社会的政治权力无一例外都将消亡。一方面随着人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能力的不断提高,人最终将从自然界的统治下解放出来,另一方面随着阶级与国家的消亡,权力的政治性质必将走向消亡,人最终也将从政治权力中解放出来,这一切都将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发生。沿着历史唯物主义的这种发展逻辑,权力最终将会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成为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换言之,权力最终成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是马克思权力观的逻辑归宿。

(一)原始社会中自然界的权力奴役人

1845—1857年乃是马克思权力观的创立阶段。客观上,为了抢夺国家权力,新兴资产阶级的各方各派“你方唱罢我登场”,资本主义社会两大阶级之间的矛盾和对立也日益尖锐,其权力结构及制度的“私利”性也益发彰显。主观上,1845年马克思写就《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标志着他的哲学观在实践的基础上发生了质的变革,从一个唯心主义和革命民主主义者转变为一个历史唯物主义者。此后,马克思便运用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剖析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包括权力问题的诸多向度。换言之,马克思完成了一次对自己思想的彻底改造,与先前信奉的自由主义权力观彻底“决裂”。根据科学的唯物主义历史观,马克思实现了对前一阶段权力观的扬弃与超越,其内容包括权力本源于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国家权力实质上是阶级压迫的暴力,国家权力具有阶级性、排他性、工具性、强制性、虚假性等特点以及国家权力的生成依靠革命等。除了《提纲》(1845),《德意志意识形态》、《道德化的批评和批评化的道德》(1847)、《共产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均为此一阶段的代表作。

众所周知,权力最早产生于原始社会的早期,物质生产活动以及管理公共事务的客观性需要是权力得以生成的社会基础。与阶级社会迥然不同的是,建基于生产资料公有制之上的原始社会的权力是名副其实的“公共”权力,权力的公共性质决定了它只能为全氏族全员的共同利益服务,“酋长”“酋帅”“信仰守护人”等权力主体不享有任何特权,用马克思的话来说,他们是真正的“勤务员”。毋庸置疑,人类“自我保存”始终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然而,早期人类的生产能力极端低下,在自然界面前他们只能像畜牲那样服从于自然界的权力,即使权力的“公共”色彩再浓厚也无力解决人类“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问题。试想,人类“吃了上顿没下顿”,朝不保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只能是一句空话。

(二)阶级社会中权力奴役人

人类的实践能力总在不断发展,在原始社会末期人类改造、征服自然能力提升的基础上,产品出现了剩余,随之私有财产和私有观念出现了,阶级和阶级社会渐次形成,原始社会的权力已经不再能够适应新的生产关系和社会结构变迁的新需要,无力解决阶级社会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新的制度迫使权力发生新的变化,为了把阶级矛盾控制在一定“度”的范围内,权力必须羽化成“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5]53,成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中,政治权力成了少数统治阶级的专属物,成了实现其特殊利益的力量,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被统治阶级注定被这种力量所奴役、压迫和剥削,在此阶段上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绝无实现的可能。

到了社会主义时期,广大人民通过暴力手段从资产阶级手中夺取了权力,人民成了权力的真正主体,党的十九大报告重申“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既为权力成为服务于人民的力量奠定了制度基础,也为它用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可能。然而,社会主义社会毕竟还具有阶级属性,阶级的消亡还需要经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历史过程,在这段历史时期内,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虽然是一致的,但社会主义社会(特别是在其初级阶段上)有利益分化、利益矛盾甚至利益冲突还是不争的事实,加上人民还不可能亲自出面行使权力而只能委托给党政公务人员代理行使,这就给权力异化为奴役人民的力量留下了余地,也给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各种权力腐败行为提供了土壤,这皆与权力成为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工具的价值取向背道而驰。马克思早在巴黎公社时期就已经预见到那些“随时可以罢免的勤务员”极有可能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们”,为了防范这种权力异化的发生,他还在《法兰西内战》中特别强调监督和制约权力的必要性。

(三)共产主义社会中权力成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

权力会如国家、阶级等一样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统统消亡吗?马克思指出,政治权力必然会消亡,但权力不会消亡。《宣言》有云:“当阶级差别在发展进程中已经消失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的时候,公共权力就失去政治性质。”[5]53“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5]47由此可见,共产主义运动变革的是政治权力,或者说消除的是权力的政治性质,它并不变革无政治性质、无压迫色彩的权力,达至“自由人的联合体”阶段,权力会依然存在,因为它是实现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人类最初创设权力的目的在于为自己服务,然而受物质生产水平乃至阶级剥削的影响,人类长期被自然界和人类自己的权力压迫着、奴役着、支配着,根本无法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总之,权力最终将成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是马克思权力观的逻辑归宿。

由上可见,马克思权力观有着孕育、创立、深化及完善的历程,自具逻辑进程,其中每一个都同特定的时代历史背景紧密相连,充分体现了马克思权力观是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不仅如此,马克思的权力观也蕴藏着丰富的方法论意蕴,比如阶级分析方法、利益分析方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等。

四、现实启迪

(一)让人民监督权力

马克思权力观中蕴含着的人民是权力真正主体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启迪我们要让人民监督权力。人民不仅是权力的创造者,更是权力的监督者,让人民监督权力,权力才能正确运行,毛泽东在回答“历史周期律”时说“让人民监督政府”其实表达的正是此意。党的十九大报告之所以提出要依靠人民监督权力,这主要是因为人民与权力之间可能存在的分离。虽然人民是权力的创造主体,但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尚难以亲自直接行使权力,需要二次委托给人民的“勤务员”,如此就产生了权力所有者和权力行使者的“双主体”以及二者的分离,权力行使者便有可能违背人民的意志滥用权力。所以,必须让人民监督权力以防止权力的滥用。人民监督权力无疑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是党“让人民监督权力”。目前的当务之急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人民监督权力提供条件,这就要求党继续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尤其是涉及财务、人事等敏感的政务更应该“公之于众”,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异化的权力奴役人启迪我们,反腐的关键是要防范权力异化。在马克思权力价值观的致思逻辑中,权力的根本价值取向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权力一旦背离这一价值取向就会发生异化。不同于将权力异化看作权力的私人化或私利化,在马克思的语境中,人的异化有多重指向,其中包括权力异化,它指的是“权力发展到一定社会历史时期产生出自己的对立面,变为控制、奴役人的异己力量的现象”[6],权力腐败是其重要表征。腐败或权力异化实质上就是原来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的权力变成了为权力行使者特殊利益服务的力量,权力背离了其应有的价值取向的现象。有效反腐、防范权力异化是实践前提,是“总开关”。当前,我国正在推行强力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挖出并惩治了一大批腐败分子,起到了威慑作用,意义重大。然而,从发生学的角度看,这种惩戒措施毕竟属于“事后控制”,是党政官员腐败后的惩罚之策,尽管腐败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戒,但是腐败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毕竟已经形成。比较而言,防范权力异化,让腐败无从发生的“预先控制”的效果无疑会更好。而要防范权力异化,关键在制度和机制。邓小平曾说,如果制度好,腐败分子(坏人)就无法“任意横行”,如果制度不好,廉政官员(好人)也会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还会向腐败分子(坏人)转化。所以,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制度来防范权力发生异化,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的发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三不”机制,其中“不能腐”的防范机制所强调的就是要以制度防范权力异化,将腐败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消除自然界的权力对我国人民的奴役状态,最终还是要靠发展。马克思权力观的逻辑归宿启迪我们,自然界的权力会成为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障碍,人类只有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从根本上提高自身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的能力,才能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物质基础。马克思曾指出,“有生命的个人”无疑是人类历史的前提条件,他们同“自然的关系”[2]519是第一个需要指认的事实。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只有在个人从自然的权力中解放出来,生存问题得以彻底解决的时候才有可能实现,而要使我国人民从自然的权力中解放出来,只有靠发展,因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现实基础”[7]。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说,发展依然是“硬道理”,仍然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一点当前不管怎样强调都不为过。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的,两个“百年”目标及中国梦的实现“必须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8]。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一旦高度发展,经济基础必然发生根本性变革,那么,政治上层建筑(其核心是国家政权)也会随之改变。那时,人民群众就会“亲自出台”行使权力,权力所有者和权力行使者的分离消弭于无形,权力滥用的阴霾也必然被一并扫除。

注 释:

乡间,日本人的毒手努力毒化农民,就说要恢复“大清国”,要做“忠臣”,“孝子”,“节妇”;可是另一方面,正相反的势力也增长着。

① 即以个人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为理论基础,认为权力本质上是保障个人自由的工具,洛克、卢梭、孟德斯鸠等都是这种权力观的代表人物。

② 主要包括:《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关于新闻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级会议辩论情况的辩论》、《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三篇论文)——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摩泽尔记者的辩护》等。

③ 相比原始社会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与马克思所说的“高度发展”还相距甚远,自然界权力奴役人类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

参考文献:

[1] 卢梭.社会契约论[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18.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 周师.马克思的权力结构思想论析[J].求实,2015,(5):4-9.

[4]汪信砚,李志.“现实的个人”:唯物史观的入口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个人概念及其意义[J].哲学动态,2007,(9):9-15.

[5]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 彭定光,周师.论马克思的权力异化观[J].伦理学研究,2015,(4):125-130.

[7]姚纪纲,刘晓东.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现实路径选择[J].理论探索,2007,(1):10-12.

[8]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29-30.

中图分类号: A8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2-626X(2019)01-0100-06

doi: 10.3969/j.issn.1672-626x.2019.01.012

收稿日期: 2018-09-30

基金项目: 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攻关研究项目(2018CX003);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AHSKY2017D54)

作者简介: 周师(1981-),男,安徽淮北人,安徽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

(责任编辑:刘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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