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危机中的知情制度——“SARS”事件引起的反思与构想

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危机中的知情制度——“SARS”事件引起的反思与构想

曾巧[1]2004年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危机中的知情制度》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公共安全危机的发生不可避免,处理各种公共安全危机或突发性事件是政府不可推却的重要职责和必备能力,而在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中保障知情权有其独到的优势和必然性。为此,本文以去年SARS为线索,对我国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中的知情制度的现状及缺陷进行初探,并讨论如何从体制上建立健全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的知情制度,以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本文第一部分的主要内容是从公共安全危机在近代所被赋予的新含义着眼,简要介绍公共安全危机管理。同时提出知情权的产生、发展及其对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所产生的影响,以此说明知情制度的实现的重要性。 文章的第二部分内容主要在于揭示我国现存的知情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建构一个知情制度的理想模式,通过与SARS期间我国的知情制度实践相对比来暴露其深层次的缺陷。 文章的最后一部分则主要着力于构建中国公共安全危机现实管理中的具体知情制度,通过公共安全危机管理原则的确立和指引,赋予我国的知情制度更为特殊及深刻的内涵。

韩东[2]2010年在《风险社会中的媒体功能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工业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越来越将自身置于风险社会中。媒体在风险社会中应具有哪些功能?怎样发挥这些功能?本文对风险社会与媒体关系进行了分析,指出风险征兆期,媒体应注重风险教育和风险预警;危机暴发期,媒体应注重传播告知、解读沟通和积极应对;危机持续期,媒体应注重社会协调、抚慰疏导;危机痊愈期,媒体应注重动态监督和总结学习。在对媒体风险意识、危机感知能力、报道能力、政府管制等制约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媒体正确发挥功能的措施:强化风险意识、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明确危机事件媒体报道应遵守的原则,掌握正确报道方式等。

王强[3]2004年在《中国转型期公共危机管理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共危机是人类的一场灾难,它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威胁到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影响了政府或者组织的声誉。所以,我们要进行公共危机管理,最大限度降低人类悲剧的发生,在危机发生后能够控制事态的进一步蔓延,在事态失控后要争取重新控制住。公共危机管理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公共危机管理能力是衡量政府效能的重要标准,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在危机管理中处于主导性地位。 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公共危机事件的多发时期。所以,加强公共危机管理,提高政府危机管理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认为应对危机是一个系统工程,并从法制、体制、机制、制度四个方面对中国转型期公共危机管理提出对策研究。认为建立公共危机管理体系,首先要完善公共应急法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紧急状态法》,做到依法处置危机,实现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化;其次要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危机管理应对网络,实现公共危机管理多元化;再次要根据危机事件的生命周期,建立公共危机管理的预警、救治、恢复机制,预防危机、救治危机、恢复社会秩序;最后要建立公共危机信息披露制度,满足公民的知情权,克服公共危机带来的恐慌心理。 “一个民族在灾难中失去的必将在民族的进步中获得补偿”。我们要善于在危机中学习,不断加强和完善我们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满足公民公共安全的需要。

侯保龙[4]2011年在《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人类社会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即信息社会的演进,人类面临的风险骤然增多,且被全球性的交往网络所放大,这是全球风险社会的现实。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我国也深深地卷入到全球风险社会之中。面对风险社会带来的种种公共危机,各国政府责无旁贷。然而,传统官僚制的局限使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幸运的是,20世纪80—90年代,伴随全球风险社会而来的是全球公民社会,它赋予每个人都有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全球公民社会的兴起使人类公共事务的管理从以政府为单一中心的管理走向政府与公民参与的合作治理提供了基础与可能。如果我们站在政府与公民互动关系的视角,特别以治理理论为主要的理论工具来审视我国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的治理问题,就会发现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中国,不但造就一个公民参与意愿越来越强烈的公民社会,而且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也在走向民主化、分权化,也在鼓励基层自治和社会参与。针对变化了的中国实际,能否把治理理论引入到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不但是一个重要的学理问题,更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实践问题。作为特殊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危机治理虽具有突发性、紧迫性、不确定性、危害性。但是,它同时也具有公共事务管理根本的公共性。任何公共事务都应是公民可以参与的事业。再者,随着公共危机常态化、频繁化的发展趋势,公民参与公共危机治理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所以,本文分别从政治,管理和法治的途径论述了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重要价值。然而,由于我国公民社会起步较晚、发展步履蹒跚,现阶段我国公民参与公共危机治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在当前我国公民社会发育不足的环境中,我国政府与公民互动存在着互动频度不高、效度不好、渠道狭窄、深度不够等突出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公民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低、公民参与的理性化和法治化程度较低、公民参与的技能亟待提高、公民参与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公民参与蕴含的公共性不足、公民参与的后继性乏力、政府与公民互动不够。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既有政府层面的原因,也有公民自身的原因;既有经济体制层面的原因,也有传统政治文化层面的深层次原因。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对我国来说,我们能否以2008年初的南方雪灾和5月的汶川大地震中体现的公民参与的公共性为契机,化“危”为“机”,通过制度建构,使我国公民参与重大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行为理性化、秩序化和机制化?这就是我国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可行性问题。我们对该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在制度建构主义的理路下,论文首先论析公民参与重大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制度性环境,即塑造公民有序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环境和公民参与精神;最后提出一些具体的路径:组建我国公共危机治理的核心机构;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范围的制度性拓展;公民参与组织化的制度性跃升:从弱组织化参与到高组织化参与;公民参与重大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有序性的制度性推动:实行重大灾害性公共危机公民参与责任制、完善重大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教育机制、推进重大灾害性公共危机动员机制科学化、推动重大灾害性公共危机沟通机制法定化、构建志愿者及其公民组织制度化参与的机制。特别是建议组建“国家公共安全部”和“国家公共危机治理委员会”,提出了志愿者及其公民组织有序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组织框架。总之,随着我国公民社会的发育,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能力必然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党和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推动是我国公民参与公共危机治理更快走向成熟的关键一环。

袁一鸣[5]2012年在《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建设取得显着成就,但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系列社会问题和挑战也随之产生,计划经济时代稳定的城市安全结构逐步被打破,加上全球化带来的城市间人员、科技、资金、物资和信息等要素的快速流动,城市变得越来越脆弱和敏感,城市公共危机问题开始变得越来越突出,已经逐渐成为影响我国城市和谐与稳定的重要要素,因此,在全球化背景下,客观分析城市公共危机现状,了解城市公共危机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构建起有效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和体系已经成为我国政府亟待解决的艰巨任务。本文紧密切合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分析了公共危机的基本概念和国内外研究现状,从经济、政治、文化、信息和公共卫生等方面阐述了全球化对我国城市公共危机管理所带来的影响和我国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内在原因;之后,在对上海世博安保运行实践进行案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一系列提高我国城市公共危机管理水平的构想,以更好地迎接全球化的挑战,适应国际化。本文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对国内外近年来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进行一次比较系统的归纳整理、筛选比较,以上海世博会安保运行实践为构想起点,以小见大,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深入分析全球化对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深刻影响,从而对我国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的体系进行构想,并试图从中寻找出最佳模式。

唐承沛[6]2007年在《中小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与方法》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期,面临的矛盾错综复杂,加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暴露的不和谐问题,随时随地都存在爆发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可能性。因此,不论是从领域、频度还是从规模、组织等维度来看,现阶段我国都处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多发期。目前,在国家级层面理论界已就应急管理理论与应用进行了新的探索和研究,而突发公共事件突出特点是发生在基层和地方,作为占我国城市总数比重很高的中小城市,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研究还处于破题阶段。本论文以中小城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为研究对象,从我国国情出发,运用应急管理等相关理论成果,借鉴国内外理论和实践经验,就构建中小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方法措施进行了研究。主要内容如下:首先,在导言部分,对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内容、研究的技术路线和论文的创新之处进行了论述,阐述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其次,应用比较管理学的方法,研究分析发达国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成功经验。重点研究应急管理最为成熟的美国,分析其组织体系和运作机制;同时,选取应对自然灾害经验丰富的日本和应对人为事件成就突出的俄罗斯,分析其核心机构和协调机制。通过对叁个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解析,总结出对我国中小城市建立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系统的有益启示。第叁,通过对我国突发公共事件领域研究的历史、代表人物及典型成果的梳理,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论证我国当前正处于突发公共事件的高危期。从国际、国内,经济、文化等方面剖析了我国突发公共事件产生的主要原因,揭示了我国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分析比较评价我国几种典型城市应急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得出我国应构建全面整合的中小城市应急管理体系的启示。第四,对构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组织结构体系进行研究,提出了九条构建原则,综合应用委托—代理理论和博弈论思想,进行组织上下级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博弈分析,并研究了他们之间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构建了博弈模型和委托—代理模型。用绩效评估理论分析了建立应急管理绩效评估体系的目标、主体及评估指标,运用AHP多层次模糊综合评测法,建立了应急管理组织的绩效评估模型,并以宿州市为例,对模型进行实例验证。第五,从系统论的观点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过程,利用时间序列分析理论对完整的应急管理过程分突变前的控制管理(准备、预警)、突变过程的管理(应急、管控)、突变持续阶段的管理和突变过程后新的系统平衡的管理(善后)四个不同的时间段进行了分析论述,提出了中小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时间序列应急管理原则。第六,以宿州市等为代表的中小城市为背景,利用本文提出的分析模型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进行类型分析和实例分析,提出优化建议,同时对模型进行验证。最后,关于进一步工作的方向进行了简要的讨论。

张国勇[7]2010年在《我国公共危机治理中的政府回应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中国政府面临着公共危机频发的威胁,由此带来政府决策环境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加,民众的风险承受心理尚未成熟,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技术的出现使信息传播管理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多方面的原因让公共危机管理成为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职能。随着政府改革的深入,政府回应作为政府基于公共利益最大化原则对社会及公众的诉求与期望进行制度整合的一种互动过程及类型,已经越来越引起学术界和我国政府的重视。本文从政府回应机制和公共危机治理的相关概念展开,以政府治理理论、公民参与理论、公共服务理论和机制建设理论作为本文的理论基础,提出了完善公共危机治理中的政府回应机制这一命题,然后以我国政府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例,主要是围绕政府在应对“非典”事件中的表现,分析了我国政府在公共危机治理中回应机制的现状,重点分析了政府回应机制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最后,在转变理念、改革体制、推动公民参与、完善相关制度、再造流程、加强监督等几个方面给出了我国公共危机治理中的政府回应机制建设对策建议。全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绪论,简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以及本文可能的创新点;第二章对公共危机治理中的政府回应机制这一论题中的相关概念进行了剖析,包括政府回应机制、公共危机治理,并对本文的理论基础治理理论、公民参与理论、公共服务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进行了阐述;第叁章分析了我国公共危机治理中政府回应机制的现状,着重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我国公共危机治理中政府回应机制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政府服务理念缺失、行政管理体制不合理、公民参与制度不完善等;第四章在上述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共危机治理中政府回应机制的对策;第五章结论为论文的最后一部分,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并对以后的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

参考文献:

[1]. 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危机中的知情制度[D]. 曾巧. 四川大学. 2004

[2]. 风险社会中的媒体功能研究[D]. 韩东. 黑龙江大学. 2010

[3]. 中国转型期公共危机管理对策研究[D]. 王强. 西北大学. 2004

[4]. 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问题研究[D]. 侯保龙. 苏州大学. 2011

[5]. 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研究[D]. 袁一鸣. 复旦大学. 2012

[6]. 中小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与方法[D]. 唐承沛. 同济大学. 2007

[7]. 我国公共危机治理中的政府回应机制研究[D]. 张国勇. 东北大学.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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