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中庸”和佛教“中道”的融合论文

孔子“中庸”和佛教“中道”的融合论文

孔子“中庸”和佛教“中道”的融合

刘 婷

(辽宁大学外国语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摘 要: 中庸思想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史的大部分来源,是中华文化的核心。它由孔子首次提出,经由孟子、朱熹等的发展继承,其文化内容愈加丰富,主要思想集中在《中庸》一文中。几乎在孔子提出中庸思想的同一时间,佛陀也提出了中道思想。佛法讲,初转法轮“有二边行,诸为道者所不当学。”“舍此二边,有取中道。”[1]强调中正、正确、得当,不走极端。二者在“中”的思想下相互融合。本文从探讨孔子和佛教对“中庸”思想的解读入手,重点剖析两者关于“适度”、“得当”的共识,揭示孔子和佛教在“中庸”思想的融合。

关键词: 孔子;佛教;中庸;中道;融合

孔子首次提出“中庸”的概念,又称其为“中行”。[2]孔子虽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但后辈众多注家对其做出了解释。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2]“中庸”即合理,中和。孔子的“中”的精神实质是“和”,“中”与“和”紧密相连,“中”是“和”的要求,事物整体想要达到和谐,就必须要求讲求事物的各个部分、各个方面都能适度,达到中的状态。佛法说“中道”观。强调外道寻求解脱凡尘俗世痛苦时,既不能虐待肉体,追求苦行,也不可放荡形骸,沉迷纵乐,而应远离此二边的境界,才是离苦乐的中道。由此可以看出,孔子和佛祖在关于“中庸”“中道”思想是有融合之处的,都强调了“适度”“得当”的重要性。这种“适度”“得当”的思想构成了两家“中”思想的核心。而这一哲学思想对于当今我们个人的生活态度、方式以及社会的健康发展依然有着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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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孔子中庸思想的来源

“中”最早记载于《尧日》。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3]。后在《礼记》有所解释:“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4],意思即为在对立的两端中,采取不偏不倚的中道治理国家,对待人民百姓。尧将这些经验传授给舜后,舜也即按照尧的意志治理国家并传给禹。在禹之后,《孟子·离娄下》中记载着对他的评价:“汤执中,立贤无方”[5],即赞扬禹坚持中正之道,选举提拔贤人,不拘泥于一定的常规。后来的商周朝也都有这方面的记载。这些都反映了古朝先人们在执“中”思想上的传承,而孔子也继承了先人们的思想,最先提出了“中庸”一词,“中庸”首于《论语》中。

《周易》是中庸思想的第二个来源。“在《周易》中,‘中’的观念相当突出。一卦六爻,二五爻居于上下卦的中位,一般情况下,中爻往往为吉。所以《彖》、《象》二传常以‘中’或‘中正’解释,以其为事物的最佳状态。《周易》里的哲学思想强调矛盾的对立统一,主张以此所有,济彼所无;以此之过,济彼不足。”因此,《周易》特别重视事物的适中,认为事物只有适中才最正确,才能长久。孔子非常喜爱《周易》,在学习和研究的过程中,将“中和”思想适度发展,形成了“中庸”思想。

“庸”有两种释义“用”和“常”。《尔雅·释乐》:“大钟谓之镛。”“庸”被认为是一种大钟,因为“庸”这种器物经常为人们所用,所以“庸”有“用”“常”之意。清朝刘宝楠主张以“常”释“庸”,认为“古训以庸为常。”孔子提出“中”“庸”两字,表示他所认为的最高道德标准,也即适中和平常的东西。

《论语》当中有孔子关于中庸的记载:“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孔子认为,“中庸”是一种德行,老百姓在原始社会里曾经拥有这种德行,但在很久以前失去了这种德行,也即前面所说的中庸的那种核心精神“适度”、“得当”,这种德行的缺失已经很久了。

(3)法律法规条款内容不完善。当前社会资产的界定、管理不够规范,主要原因在于缺乏专门的法律,而只是散现在各种其他法律条例或部门规章中,不仅立法层次不高,权威性不够,且存在法与法之间相“打架”、上位法与下位法相冲突等问题。如《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明确的“合理回报”,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享有财产权利”,是相冲突的。又如现行《物权法》《刑法》均明确我国的资产所有权分为国有、集体和私人三种类型,但这三种类型均不适用于社会公共资产。再者,内部治理相关规定不够详细,政府监管相关规定重点不突出。

二、孔子中庸思想的内涵

孔子的中庸思想是一种德行和态度,也是一种适度、得当的思维模式,这种思维具有实践性,可以用于指导人的行动。

⑩ 刘 译 :Pleased that he can practice the ancient Way...[4]38

中庸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讲求“适度”原则,用以指导人生行为。《论语·先进》中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子贡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3]师即子张,商即子夏。子张志高而存远,然时常言行过于偏激,张扬。孔子认为其为“过”。而子夏则十分谨慎,该说未及时说,该做未及时做。孔子认为其“不及”。由此可见,“过”与“不及”都是孔子所反对的,他认为“过”与“不及”都有所偏颇,唯有无过无不及才合乎中行,以适中的思维指导行动才合乎中庸。《论语·子路》中,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3]孔子认为,狂者过于激进,狷者过于消极,对二者都不赞成,只有中行才是合适之道。他提倡的是将“中庸”的核心精神“适度”“得当”化为一种道德,一种德行,进而在人们的头脑当中形成一种思维模式,指导人们实践。

三、佛教“中道”思想内容

佛法云,初转法轮“有二边行,诸为道者所不当学。”“舍此二边,有取中道。”强调中正、正确、得当,不走极端。佛教所说的“中道”思想源于佛主成为万佛之主前的修炼。佛主在最初修炼的时候,花费六年的时间追求苦行的办法。即于清净之地,吃少量的食物,静心苦于冥思。忍受肉体上的痛苦,以此寻求精神的解脱,然这种苦行最终为佛主所弃。佛主认为:人类的肉体和内心,本来自一体,绝对不可截然划一为二,视为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虽说扬弃肉体,重视精神超脱的苦行办法的确是有利于修行,但若想以肉体的痛苦来寻求内心的解脱,不过是越发增加了内心精神上的痛苦和负担而已。因为肉体的痛苦,往往是造成内心精神的主要原因,并由此常常引导众生误入精神迷茫痛苦的深渊,以致无法自拔。苦行的最终结果是在百无聊赖,极度痛苦之中结束自己的生命,其结果对于涅槃重生,超脱生死毫无意义。因而佛主决意放弃六年苦行的结果,开始沐浴洁身,喝水进食,迈向菩提树下,思考佛法,最终修成正果。佛主又云,外道解脱生死,摆脱凡尘俗世也不可放纵于尘世间的享乐之中。追求眼前有限的物质来满足自身无穷无尽的欲望,贪享一瞬间的快乐也是不可取的。这种外道修行以为只应该对党保持绝对忠诚,不仅要有坚定的信念,同样也需要执行铁的纪律。不管是在生活还是在工作中,党员都应该牢记党性党规,坚决做到不违规乱纪。这就是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的一种表现。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对纪律的遵守就应该越严格。作为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对中国共产党的纪律规矩深学细悟,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党员对党的绝对忠诚,就是要立起纪律规矩之威,对纪律规矩产生崇高的敬畏。

四、孔子“中庸”与佛教“中道”的融合

孔子的“中庸”之道,来源于他对古人思想的继承及改进,强调世人怀有一颗“适当”“得当”的德行之心,将其纳入自身的思维之中,不偏不倚,不追求极端,并以此思维指导实践行动。佛教“中道”思想来自佛祖悟道成佛时形成的佛法当中。主张外道修行,不可剑走偏锋,苦行、享乐等极端方式都不可取。苦乐两极边道都不可走,唯有中道才是正道,如此方可解脱。如此可以看来,孔子和佛教都讲求事物的双方平衡,合适、合宜、适合而止,对事物要把握一个度。这种“适度”“得当”是一种思维模式,不走极端,不行偏激之事,其中对“度”把握,对于现今人如何为人,人与人,人与社会,社会与社会的健康发展而言,是一门最高哲学。

[参考文献]

[1]梁晓虹,著.中阿含经[M].东方出版社,2016.

[2]邓球柏,著.论语通说[M].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

[3]李炳南,著.论语(精华版)[M].长江文艺出版社,2014.

[4]礼记[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

[5]赵岐,著.孟子[M].北京:中华书局,1998.

中图分类号: B222.05;B9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0049-(2019)15-02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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