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孙中山与逻辑_逻辑学论文

论孙中山与逻辑_逻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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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面对晚清中国的政治腐败、民不聊生、列强凌辱,痛心疾首,奋然而起,倡导民主革命,拯救中华。他不仅提出了彻底消灭殖民主义与封建主义,实现政治上的资产阶级民主化、经济上的“实业化”、教育上的科学化——这些伟大的革命纲领,而且他深知革命肇起之艰难,革命是人民的革命,革命必先革心,必先开启民悟,加强国民心理建设。于是他于1918年著《孙文学说》,提出“知难行易”说,呼唤民众振奋精神,参加民主革命,提高民族智能,迎头赶上发达的西方科学和物质文明。《孙文学说》以饮食、用钱、作文、建屋、造船、筑城开河、电学、化学、进化“十事”为证来证明“知难行易”说,尤其在论证过程中,特别强调指出我国科学思想之所以未能发达的理由,正在于我国古人忽视科学思维理则与方法的研究;在作文方面既无文法,又无文理之学——逻辑,使千百年来中国人作文只知其所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为此,孙中山大力倡导逻辑学,探讨了逻辑学的译名、对象和启悟民众的作用,并且把逻辑作为科学思维与论证的基本方法广泛地加以运用。

一、“逻辑”(Logic)与理则学

清末民初,西方传统逻辑刚刚传入中国的时候,逻辑的译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或按作文应符合文理而称逻辑为“文理”,或依据日本的译名称“论理学”,或称之为“辩学”(王国维译),或译为“名学”等。孙中山认为这些译名都不恰当。若译“逻辑”为“文理”的不恰当性在于,文理似乎是限于逻辑对文章的施用而言的;由于推论只是逻辑的一部分,所以译为强调研究推论的译名——“论理”也不合适。辩只是推论的一端,而其范围小于逻辑,故译为辩不足以概括逻辑学。至于严复将英国人穆勒(John S.Mill)的《逻辑的系统》(Syst-em Of Logic)译为“穆勒名学”,其中将“逻辑”译为“名学”,在西方意义上讲此种译名明显欠妥,英文名学为“Nominalism”,即为“唯名论”,而唯名论是西方哲学的名称。孙中山先生认为这些译名的不恰当正像当时许多华侨称西班牙为吕宋一样可笑,因为吕宋本指菲律宾,不能因为西班牙人侵占了菲律宾,就把西班牙也称之为吕宋。

既然上述译名均不恰当,那么西方“逻辑”一词究竟应该译为什么才最为恰当呢?孙中山先生认为应根据逻辑所研究的对象与性质而定,他说:“然则逻辑为何物?当译以何名而后妥?作者于此,并欲有所商榷也。凡稍涉猎乎逻辑者,莫不知此为诸学诸事之规则,为思想行为之门径也。人类由之而不知其道者众矣,而中国则至今尚未有其名,吾以为当译‘理则’者也。”[①]他认为“逻辑”之所以译为“理则”学的理由在于逻辑是人类思维的共同原理、规则或门径,它是各门学科所必须遵守的规则。应该说孙中山的译名是“名实相符”的,这在于他的“理则”的译名正确地反映了现代意义上所理解的传统逻辑的定义,即传统逻辑是研究思维基本形式的规则与规律的学科。“理则”一词,顾名思义,也就是指思维或理性的规则,由此可见,孙中山先生准确地把握了逻辑学研究对象。再从“逻辑”一词的语词渊源上看,理则学是英文Logic的音译名,而英文Lo-gic一词在希腊文中的本义为言词、思想、理性和概念等意义。赫拉克里特把它引申为世界的基本规律,斯多葛学派则解“Logic”为命运、宇宙理想性,近代的黑格尔也解“Logic”为概念、理性、绝对精神。概言之,“Logic”一词的本义乃是指自然、社会和思维的基本规律、(“理”或“道”)与基本规则,从这个意义上看,“逻辑”一词的“理则”之译却恰恰符合于它的希腊原文“Logic”的本义。值得惋惜的是,孙中山的“理则”一词的译名没得到广为流传,也许这是因为他全身心地投入伟大的民主革命,而无暇写出一本全面系统地介绍西方逻辑的著作来。

二、作文与理则学

孙中山在《孙文学说》中讨论理则学的直接目的在于说明“理则学”与作文的关系,以证明“知难行易”。在“以作文为证”一章中,他认为作文必须懂得文法(语法grammar)与“文理”(逻辑Logic),为什么呢?

首先,他回顾了中国两千年来的作文史。他认为,中国数千年来,以文为尚,上自帝王将相,下至庶人百姓,乃至山贼海盗,无不羡仰文艺,只求文章富丽堂皇,言不务实,妙于虚玄之辞,流风余韵却无所寄托,且废绝百艺他途,又加之封建专制的影响,作文之风盛行千百年,而科学与其它工艺之学却愈来愈加衰落。究其原因,正在于:“中国自古以来,无文法、文理之学。为文者穷年揣摩,久而忽通,暗合于文法则有之;能自解析文章,穷其字句之所当然,用此字之所以然者,未之见也。……夫学者贵知其所以然,则必自文理之学始;欲知其所以然,则必自文理之学始。”[②]同时,正由于中国向来因无完善的语法与逻辑之学,才使想学写作文的人花无数的功夫,功于咿唔呫哗,尽读古人文章万篇,尽得其格调仍不能下笔成文,其结果是两级分化,通者则全能,不能者则吃十年寒窗苦,也仍不会联词造句、有条有理、顺理成章、有根有据地成文,所以对于不懂逻辑的中国人来说,就不能率由捷径以达速成。“此犹渡水之无津梁舟辑,必当绕百十倍之道路也。中国之文人,亦良苦矣。”[③]他深深地感慨国人在不通晓语法与逻辑的情形下要作好作文,就像没有桥梁去绕道渡水一样,历尽千辛万苦也未必可到达目的地。

其次,孙中山先生特别地重视理则学对于作文的重要性,他认为尽管人类的禀赋就在于能自觉地或不自觉地遵守(或运用)理则学,如能文之士,研精构思,而作千古不朽之文,其作文也暗合理则,“而叩其造诣之道,则彼亦不自知其何由也。”[④]孙中山以近人著的语法著作《文法要略》中所犯的常识性的逻辑错误为例,说明逻辑对于作文的重要性。该书在说明什么是本有字专有名词,即(“Proper noun”)时说,侯方域《王猛论》的“亮始终心乎汉者也;猛始终心乎晋者也。”孔稚圭《北山移文》所说的“蕙帐空合夜鹄怨,山人去兮晓猿惊。”其中的亮、猛、鹄、猿一律视为单独概念,若“稍留意于理则之感觉者,亦能知其不当也。”[⑤]诚然一亮一猛各为汉代、晋代的一个人,但世界上难道仅有一鹄一猿吗?亮、猛在原文中作为表达专有名词表达的是单独概念,其外延数量只有一个分子。鹄、猿就不同了,它们都是反映一类对象的概念。所以《文法要略》把完全不同的两个种类的四个具体概念混为一起,视为“一律”,其错谬之处,从理则学上略作分析,立而可见。我国学人对理则学的忽视和无知到了什么程度!甚至连古代先人也不如。“夫中国之文章富矣丽矣,中国之文人多矣能矣,其所为文,诚有如杨雄所云‘深者入黄泉,高者出苍天,大者含元气,细者入无间’者矣。然而数千年以来,中国文人只能作文章,而不能知文章,所以无人发明文法之学与理则之学,必待外人输来,而乃始知吾文学向来之缺憾。此足证明行之非艰,而知之惟艰也。”[⑦]他在论证“知难行易”说的过程中阐述了理则学的重要性,这在20世纪初叶的西方逻辑输入的早期是极为可贵的。

三、归纳方法与科学方法

孙中山先生受过西式的全面教育,亲眼看到了西方近代工业革命和实验分析科学的突飞猛进,他深深地理解西方科学与文化的重要性,崇尚科学与科学方法,认为只有“科学的知才是“真知”,他把“科学家的试验”看作是“文明的动机”、“于人类则促进文明,于国家则图致富强。”所以他的《孙文学说》不仅重视演绎法,而且也重视归纳方法。归纳方法是在近代工业革命和分析实验科学的发展中概括出来的,故被称为“科学方法”,它由英国哲学家培根和穆勒提出,它是由对事物大胆地怀疑而通过观察、实验获取认识材料,再进行分析,从而概括出某种假设性的结论,然后屡经证实而上升为一般的科学原则或原理。孙中山认为这一方法是近代科学发达与繁荣的基本方法,他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他说:“当今科学昌明之世,凡造作事物者,必先求知而后乃取从事于行,所以然者,盖欲免错误而防费时失事,以收事半功倍之效也。是故凡能从知识而构成意像,从意像而生出条理,本条理而筹备计划,按计划而用工夫,则无论其事物如何精妙、工程如何浩大,无不指日可以乐成者也。”[⑧]此中的所谓“从知识而成意像”就是指由观察而得出某些事物的分析材料,“从意像而生出条理”就是由分析而予以概括,“本条理而筹备计划”就是根据分析材料提出各种假设建立方案,这恰恰合归纳方法的基本要义。孙中山不仅了解归纳法,而且深刻地认识到归纳法是一种获取真知、新知的科学方法,并把归纳方法作为论证自己学说的基本工具与方法。

为了打破千百年来流行于中国的“知之非艰,行之唯艰”的这一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孙中山大胆地提出“知难行易”说。为确立此说,他引“饮食、用钱、作文、建屋、造船、筑城、开河、电学、化学、进化”——这“十事”来论证“知难行易”说,不仅从总体论证上运用了不完全归纳推理和有科学依据的事实材料,而且举“十事”中的每一事也都运用了不完全归纳推理。例如以饮食为证”中,他承认中国人素以饮食为荣,其饮食习惯暗合于科学,荤素合适,常人食粗茶淡饭却能常寿,但中国人并不懂食物的化学成份是什么,诸如猪血中含铁可以补血,豆腐为植物之肉可以潜代脂肪含量很高的动物肉;中国人虽然懂得“人为一小天地”,但从理论上从来就不懂身体健康需要热量平衡,食物分为氧气、炭氢、脂肪三类,不含水、盐、铁、磷、锰、锌……这些才是人所需要的营养成分,而烟、酒、鸦片是人绝不可食的。至于饮食入口之后的奥妙无比的变化,如消化、吸收、淘汰、造血、能量释放的这些化学、生物的变化,中国人更是不懂,千百年来人人皆行之的事,对其理知之甚少!“由此观之,身内观之,身内饮食之事,人人行之,而终身不知其道者,既如此;而身外食货问题,人人习之,而全不明其理者,又如此,此足以证明行之非艰,知之实惟艰也。”[⑨]

孙中山以饮食为证的论证形式采取了不完全归纳推理中的科学归纳法,其论证材料是近代西方分析与实验科学的新知,不是传统的引经据典,也不是凭空玄想的杜撰,是靠科学归纳方法来论证的。因此也可以说孙中山不仅重视与倡导逻辑学,而且把逻辑作为“科学的科学”去解决革命的基本理论的科学论证的问题。

总之,孙中山先生对西方逻辑的认识与倡导及其科学的运用,在当时是极为可贵和异乎寻常的。孙中山对逻辑学的倡导,反映了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向近代思维方式嬗变的内在要求。但客观上讲,他对西方传统逻辑的理解只是初步的,他没有指出西方传统逻辑的基本内容及其特征是重于对思维逻辑形式的研究;对作文与逻辑的内在联系的解释是不够的,因为他没有从论证的逻辑上详作分析;此外,他把科学方法限于归纳法的理解也是狭隘的。

注释:

①引自《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184页。

②③④同上,第182页。

⑤⑥⑦同上,第185页。

⑧同上,第204页。

⑨同上,第1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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