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的语用逻辑_命题逻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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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用逻辑是言语行为理论的逻辑分析工具和逻辑分析系统。本世纪中叶,奥斯汀创立了言语行为理论。1985年,塞尔和范德维克建立了一个非形式的语用逻辑体系。本文通过分析奥斯汀和塞尔的工作,明确了语用逻辑的研究对象,并对语用逻辑作了形式化的研究。在语形研究方面,作者构造了命题语用的形式公理系统PF,在PF中证明了语用逻辑的三类定理:关于语用行为的定理、关于条件的语用行为的定理和关于语用力量的定理。在语义研究方面,作者构造了语用逻辑的语义模型,给出了系统的语义解释。在元逻辑的研究方面,作者证明了PF的可靠性、一致性和完全性。最后简要指出PF与塞尔和范德维克系统的区别以及语用逻辑的意义。

1.语用逻辑的历史、对象和方法

1955年,英国牛津学派分析哲学家奥斯汀在哈佛大学主持威廉·詹姆斯讲座。这个讲座是奥斯汀十多年工作的结晶,也是他一生最后时期的杰作。奥斯汀一生的工作可以总结为:完成两种区分,建立一种理论。第一种区分反映奥斯汀早期的工作,即区分行为式(performatives )与表述式(constatives);第二种区分反映他晚期的工作, 又可概括为“两个三分法”:第一个三分法是区分三种说事行为,即“发声行为”(phonetic act),“出语行为”(phatic act )和“表意行为”(rhetic act);第二个三分法是区分三种更为一般的言语行为,即“语谓行为”(locutionary act),“语用行为”(illocutionary act)和“语效行为”(perlocutionary act)这个三分法成为言语行为理论的经典划分,其核心是关于“语用行为”和“语用力量”(illocutionary force)的理论〔1〕。奥斯汀的这些工作被认为是言语行为理论的肇始和基础。

奥斯汀的理论后来为美国分析哲学家塞尔所发展〔2〕。 塞尔对奥斯汀理论的发展主要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

(1)语言分析方面:确定言语行为的分类标准, 并对言语行为进行分类;给出简单的语用行为语句的形式结构F(P),并由此构成各种复合的语用行为语句;分析了语用力量F在各种复合语句中的作用, 并详尽分析了各种语用力量要素对语用力量的影响。

(2 )逻辑分析方面:试图建立言语行为的逻辑分析工具和逻辑分析系统——语用逻辑。1985年,塞尔和范德维克建立了一个语用逻辑系统,并给出了该系统的7条公理和若干定理。

寒尔的工作开创了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的两个不同的方向;语言学的研究和逻辑学的研究。塞尔的工作还标志着,对言语行为的研究已经从语言学的研究发展为逻辑学的研究。但塞尔在逻辑学方面对言语行为理论的研究被普遍认为的不成功的,因为他所建立的系统并非严格意义的逻辑系统,仅仅是一个语言分析系统。而逻辑学的研究和语言学的研究,不论从对象上看还是从方法上看,都是完全不同的。

那么,语用逻辑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又是什么呢?

语用逻辑研究一类特殊的行为动词——语用行为动词——所构成的语句的逻辑特征及推理关系。这个定义包括三个方面:

(1)语言形式:在自然语言中,有一类行为动词带有某种力量。说出由这类动词构成的语句是为了作出某种行为。我们把这种力量称为语用力量,把带有语用力量的动词称为语用行为动词,把由语用行为动词构成的语句称为语用行为语句。语用逻辑就要研究这些语用行为语句的逻辑特征。

(2 )推理关系:语用逻辑还要研究各种复合的语用行为语句的逻辑特征以及它们之间的推理关系。我们要从语用行为语句中找出普遍有效的语句。在普遍有效的语句中,我们要确定一些作为推理的出发点,并建立一些推理规则,从而推出另一些普遍有效的语句。

(3)系统特征:我们还要研究系统内公式的意义或解释, 研究这个推理系统自身的一些特征,如可靠性、一致性和完全性;并研究这个系统和别的一些逻辑系统的关系,如它和经典逻辑、直觉主义逻辑、模态逻辑等的关系。

我们使用的研究方法是形式化的方法。限于篇幅,本文只讨论命题的语用逻辑。我们首先建立命题语用逻辑的形式公理系统PF;在PF中,我们要证明命题语用逻辑的定理;然后,我们要建立命题语用逻辑的语义模型,并在这个模型下证明PF的可靠性、一致性和完全性;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还要讨论命题语用逻辑系统和其他命题辑系统的关系;最后,本文将简要讨论我们的工作与塞尔和范协维克系统的区别,并对语用逻辑的意义作简要说明。

2.命题语用逻辑的形式公理系统PF

2.2命题语用逻辑的形式公理系统PF

推理规则

分离规则MP:从A→B和A推出B。

在这个系统中,我们可以证明语用逻辑的三类定理:关于语用行为的定理,它只涉及语用行为变元;关于条件的语用行为的定理,它不仅涉及语用行为变元,还涉及命题内容变元;关于语用力量的定理,它不仅涉及语用行为变元和命题内容变元,还涉及语用力量变元。限于篇幅,我们公列出部分定理,并将所有证明尽行略去①a。

一、关于语用行为的定量

PF的完全性定理,可用语义图方法和享金极大一致集方法加以证明。因定理的证明比较复杂,所占篇幅过多,在此不能展开讨论。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文献[8]。

3.对语用逻辑的进一步讨论

根据FP的语形和语义,我们可以讨论语用命题逻辑与经典命题逻辑、直觉主义命题逻辑、模态题逻辑的关系,可以证明语用命题逻辑在语形和语义上都是与经典命题逻辑、直觉主义命题逻辑、模态命题逻辑不相同的逻辑系统①b。

我们建立的语用逻辑形式系统FP是以塞尔和范德维克(1985)的工作为基础而构造的。但FP与塞尔和范德维克的系统有若干不同:

1.塞尔和范德维克所给出的是一个语言分析系统,而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逻辑系统,更不是一个形式化的逻辑系统。从塞尔和范德维克给出的7条公理,推不出他们所给出的某些定理;另一方面,从严格形式化的观点看,他们系统的某些公理,便如公理2和公理3,又是没有必要的。在PF中,由于使用严格的形式化方法,这些问题得到了解决。

2.塞尔和范德维克使用的联结词至少有以下三组:真值函数联结词、语用行为联结词和条件的语用行为联结词。由于语用逻辑的特殊性,即联结词之间不能互相定义,所以,塞尔和范德维克的推理系统就应该有至少三组完全类似的公理和推理规则。这样,他们的系统看起来就十分复杂和累赘,推理几至无法进行。另外,在塞尔和范德维克的理论中,对某些联结词的阐述是很不一致的。例如,对命题内容和语用行为,他们没有关于∨的定理,但在关于语用力量的定律中,却需要使用这个联结词,如此等等。在PF中,我们不仅保持对初始符号包括联结词解释的一致性,还对联结词作了简化:只保留

3.在语义解释方面,塞尔和范德维克认识到命题内容和语用行为都是与语境相关的。例如,他们认为,一个命题内容的真总是相对某个语境世界w[,i]∈W而言的。在这方面,他们虽然使用了可能世界的概念,但并未建立语境世界W上的关系R,也未建立任何语义模型,因而不能对公式作出正确的语义解释。在PF中,我们建立了严格的语义模型,定义了真、可满足、有效和普遍有效等语义概念,从而对系统的公式、公理、定理和元定理作出了正确解释。

4.关于语用力量和语用力量要素的定律,塞尔和范德维克是通过引入语用力量算子和语用力量要素的符号,以及某些运算如(+)和(-)等来实现的。由于没有关于这些符号的形成规则和推理规则,这样的理论不过是自然语言的符号化阐述而已,它们并不能构成语用系统的一个部分。在PF中,逻辑运算是通过符号逻辑方法而不是语言分析方法来实现的。PF中所有定理和元定理的证明都是严格形式化的。

4.语用逻辑的意义

1.语用逻辑是言语行为理论的逻辑分析工具和逻辑分析系统,而言语行为理论又构成语用学的基础。在语用逻辑的研究中,对语境的研究具有特别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塞尔和范德维克是通过建立语境世界来对语用行为命题进行研究的。塞尔和范德维克的工作说明,语用学的研究已从语言学的研究发展到逻辑学的研究。我们在塞尔和范德维克工作的基础上对语用逻辑作形式化的研究,是为了进一步推动语用学和语用逻辑的发展。早在50年代末,即言语行为理论建立之初,我国逻辑学家周礼全先生就提出要研究自然语言的逻辑问题,特别要研究语境问题。他提出,自然语言有三个方面的意义:表述客观事物的情况,是语言的表述意义;表现说话人对事物的态度,是语言的表现意义;激起听话人的行动,是语言的激动意义①c。周礼全先生认为,语用逻辑应研究语谓行为、语用行为和语效行为的逻辑特征,其中核心的理论是语用逻辑:它研究各种语用行为的形式结构和语义解释,特别研究语用力量对各种语用行为的影响。周礼全先生还充分肯定语用逻辑形式化研究的意义,并认真指导了本文的写作。

2.语用逻辑的形式化研究可以分为三个方面:语形的研究,语义的研究和元逻辑的研究。经过这些研究我们看到:命题语用逻辑是由语用力量算子、命题内容变元和语用行为变元构成的命题逻辑系统,其中有三类不同的定理:关于语用行为的定理,关于条件的语用行为的定理以及关于语用力量的定理;我们还看到:命题语用逻辑中不成立反证律,语用力量算子F不能叠加;我们还看到:命题语用逻辑是与经典命题逻辑、直觉主义命题逻辑、模态命题逻辑都不相同的逻辑系统。

3.这项工作构成了我们进一步研究语用逻辑的基础。对命题内容和语用力量进行量化,就得到量化的语用逻辑系统;在量化的语用逻辑系统中引入模态词,就得到模态的语用逻辑系统。例如,在量化的语用逻辑系统中,我们有如下定理:

命题语用逻辑、量化语用逻辑和模态语用逻辑,它们构成一个逐步扩充的序列,并反映了从奥斯汀到塞尔和范德维克发展起来的语用逻辑的丰富内容和系统特征。

对量化语用逻辑和模态语用逻辑,我们将在另文加以介绍。

4.语用逻辑除了应用于人类言语行为的分析,还应用于计算机语言和行为的分析。 计算机语言是一种典型的语用语言( illocutionary language),它的每一个语句都是用来“做事”(do something)的。不是原来“做事”的语句,即注释语句,则放在括号里,或者说,这样的语句不是计算机语言的语句。计算机程序则是有穷多个语用语句组成的有序集。计算机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语用行为(illocutio nary acts),它是由程序控制的,即由语用语句控制,因而,它也一定服从语用逻辑的规律。过去(从奥斯汀到塞尔),人们曾经用言语行为理论和语用逻辑来分析人类的言语行为,并且已经取得很多有意义的结论;而今,我们用语用逻辑来分析计算机的言语和行为,也一定会在这个崭新的领域取得更加有意义的结果。

注释:

〔1〕参阅文献[1]、[2]。

〔2〕参阅文献[3]、[4]、[5]、[6]。

〔3〕详细证明请参阅文献[8]。

〔4〕详细证明参阅文献[8]

〔5〕参阅文献[9]、[10]

①a详细证明请参阅文献[8]。

①b详细证明参阅文献[8]。

①c参阅文献[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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