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宗族宗祠三论_祠堂论文

徽州宗族宗祠三论_祠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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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徽州地区由于宗族特别发达,出现“厅祠林立”的社会现象。当年建造的一大批美轮美奂的祠堂,今天成了重要的旅游景点和名闻遐迩的人文景观。所以,徽州宗族祠堂研究不仅具有一定学术价值,而且还有有一定现实意义。

徽州“祠堂之制”非常复杂,包括的内容和问题很多。笔者在《论徽州宗族祠堂》、《徽州宗族祠堂的几个问题》发表之后,又撰写了这篇论文。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一、关于徽州祠堂的朝向问题

有人在谈到徽州女祠时说:“徽州女祠一色座南朝北或座东朝西,与宗祠、男祠座北朝南或座西朝东相对,取男乾女坤、阴阳相悖之意。”(注:见《徽州女祠初考》,《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2期。)

我认为,这种看法是没有事实根据的。近几年,笔者为了完成“徽州宗族调查与研究”这一课题,每年都在徽州农村住一二个月。八年期间,先后跑遍徽州一府六县——歙县、休宁、祁门、黟县、绩溪、婺源,到过数十个村镇,调查现存、毁没的祠堂数以百计。我们见到的徽州女祠,不是“一色座南朝北或座东朝西”;同样,我们调查过的徽州宗祠、男祠,也不都是“座北朝南或座西朝东”,与女祠“相对”,“取男乾女坤、阴阳相悖之意”。

在文献记载和宗族调查中,我们见到的徽州宗祠女祠有:歙县潭渡黄氏宗族“黄氏享妣专祠”、棠樾鲍氏宗族“清懿堂”、呈坎前罗氏宗族“女祠”、休宁县黄村黄氏宗族“女祠”、祁门县渚口倪氏宗族“庶母祠”等。在这些女祠当中,规模宏大的有:潭渡黄氏的“黄氏享妣专祠”、棠樾鲍氏的“清懿堂”、黄村黄氏的“女祠”。《潭渡黄氏族谱》卷六《祠祀·新建享妣专祠记略》记载:清康熙年间(公元1662——1722年),潭渡黄氏宗族“庀材鸠工”,建造“享妣专祠”,“为堂五楹,前有三门,后有寝室与祠门。而堂之崇三丈五尺,其深二十七丈,其广六丈四尺。前后称是,坚致完好。凡祠之所应有者,亦无不备。阅载而后成,计白金之费三万两。”这是一座建筑规模异常恢宏的女祠,祠堂用料之良、营造之精、装饰之美,从“白金之费三万两”,即可想而知。嘉庆年间(公元1796——1820年),棠樾盐商巨子鲍启运建造的《清懿堂”,今天还屹立在堂樾村,成为一大闻名人文景观。祠宇构架宏大,可与男祠颉颃;装饰精美典雅,与男祠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据我们了解,歙县呈坎前罗氏宗族女祠座东朝西,贞靖罗东舒先生祠座西朝东,两祠正好相反;棠樾鲍氏宗族女祠——清懿堂——座南朝北,男祠——敦本堂,又曰“万四公支祠”——座北朝南,两祠完全相对。

根据这两个实例,能不能得出徽州女祠“一色座南朝北或座东朝西”的结论呢?事实告诉我们:不能。据我们调查,休宁县黄村黄氏宗族女祠与男祠并列一处,男祠居右,女祠居左,两祠俱座西朝东;祁门县渚口倪氏宗族“庶母祠”与规模宏大、装饰精美的贞一堂(倪氏宗族支祠)并列一处,两祠俱座北朝南。事实证明,认为徽州女祠:“一色座南朝北或座东朝西”的说法,是错误的。

根据棠樾鲍氏宗族男祠——敦本堂——座北朝南,呈坎前罗氏宗族的贞靖罗东舒先生祠堂座西朝东,能不能得出徽州宗祠、男祠都是“座北朝南或座西朝东”的结论呢?事实告诉我们,也不能。据我们调查,绩溪县浒里方氏宗祠、休宁县月潭朱氏宗祠既不是座北朝南,也不是座西朝东,两祠俱座东朝西,与歙县呈坎前罗氏宗族的女祠属同一朝向;黟县西递明经胡氏宗族的敬爱堂虽座北朝南,但追慕堂、煇公祠都座南朝北,歙县杞梓里王氏祠堂、齐武方氏祠堂也都是座南朝北,与堂樾鲍氏宗族的女祠——清懿堂——属同一朝向;祁门县花城里倪氏宗族的雍睦堂,既不座北朝南,也不座西朝东,而是座东朝西。婺源县游山董氏宗族有宗祠一座,支祠二十二座。其中座北朝南的只有三座,它们是:贞训堂、贞和堂、双节堂;座西朝东的只有三座,它们是:永思堂、保和堂、光裕堂。其余十七座当中,座东朝西的二座,它们是:崇义堂、志礼公祠;座南朝北的多达十五座,它们是:嘉会堂(董氏宗祠,又曰“董氏总祠),著存堂、荫槐堂、继思堂、树德堂、叙伦堂、听彝堂、庆远堂、种德堂、勤诒堂、叙庆堂、敦义堂、崇德堂、怀德堂、光烈堂。

事实证明,徽州宗族祠堂(包括宗祠、支祠、男祠、女祠等)的朝向绝大数与男阳女阴、男乾女坤、男尊女卑无关。如果因为男为“阳”、为“乾”,“尊而处上”,所以宗祠、男祠都“座北朝南或座西朝东”,那末,绩溪县浒里方氏宗祠、休宁县月潭朱氏宗祠、婺源县游山董氏崇义堂、志礼公祠都座东朝西,我们怎样解释呢?歙县杞梓里王氏祠堂、齐武方氏祠堂,黟县西递明经胡氏宗族的追慕堂、煇公祠,婺源县游山董氏宗族的嘉会堂、著存堂、荫槐堂、继思堂、树德堂、叙伦堂、听彝堂、庆远堂、种德堂、勤诒堂、叙庆堂、敦义堂、怀德堂,光烈堂,俱座南朝北,我们又如何解释呢?同样,如果因为女为“阴”、为“坤”,“卑而处下”,所以女祠“一色座南朝北或座东朝西”,那末,休宁县黄村黄氏宗族的女祠座西朝东,而祁门县渚口倪氏宗族的庶母祠座北朝南,我们又怎样解释呢?

我们认为,徽州宗族祠堂的朝向虽然与中国传统文化不无关系,但是,最重要的是受祠堂所在村落的朝向、布局、地势、环境和在村落中所处的位置所制约。歙县郑村和棠樾村村落都座北朝南,郑村郑氏宗祠和棠樾村鲍氏敦本堂、世孝祠、文会祠、宣忠堂又都座落在街北侧,所以这些祠堂必然都座北朝南。呈坎村西面是山,沩水由北向南穿村而过,罗氏家庙(又曰“罗氏世祠”,即呈坎前罗氏宗族宗祠)、罗氏文献家庙(呈坎后罗氏宗族宗祠)、贞靖罗东舒先生祠都地处沩水西岸,为了依山傍水,所以三座祠堂都取座西朝东。休宁县月潭村南为天马山,村北是率水,朱氏宗祠座落在月潭村东郊,为了与村落遥相呼应,所以座东朝西。绩溪县浒里村后——村东——是高插云端的龙须山,村前——村西——为登源河,方氏宗祠座落在街东侧,为了依山傍水,所以取座东朝西。黟县西递明经胡氏宗族的追慕堂和煇公祠都座落在村中心街(东西走向)南侧,所以必须取座南朝北,这是不言而喻的。祁门县花城里村东和村西均为山岭,山溪由南向北穿村而过,倪氏宗族的雍睦堂地处溪水东岸,为了依山傍水,所以取座东朝西。

这里应该指出,朱熹在《家礼》卷一《通礼·祠堂》中说“凡屋之制,不问何向背,但以前为南,后为北,左为东,右为西。”如按这种说法,徽州宗族祠堂——包括宗祠、支祠、男祠、女祠等——不论何种朝向,统统是座北朝南了。

二、关于徽州女祠问题

明清时期,在徽州这个“厅祠林立”的社会中,有的宗族专门兴建了女祠。这一社会现象的出现,是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还是封建宗法制度的强化呢?是男女平等意识的萌芽,还是封建礼教对妇女压迫和束缚形式的改变呢?学术界对这个问题存在着完全相反的回答。有人认为,“女祠的出现和发展有其社会历史根源,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这一历史活化石记载了中国妇女抗争与觉醒的早期珍贵资料”(注:见《徽州女祠初考》,《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2期。 )。与此相反,有人则认为,“徽州女祠的建筑不仅不能说明徽州妇女地位的提高,相反它正说明了徽州以忠、孝、节、义为中心的封建伦理观念对妇女的束缚和压迫”的严重,是“封建伦理杀害妇女的见证”。

我们认为,这两种观点都值得商榷。

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得从女祠兴建的动因和目的说起。据《潭渡黄氏族谱》记载,康熙年间(公元1662—1722年),歙县潭渡黄氏宗族兴建女祠。该谱《新建享妣专祠记略》说:“吾乡僻在深山之中,为丈夫者,或游学于他乡,或服贾于远地,尝违其家数年、数十年之久,家之绳勉维持,惟母氏是赖。凡子之一身,由婴及壮,抚养教诲,从师受室,以母而兼父者多有之,母氏之恩何如其重耶!正幼恃母慈,长承母训,以有今日。”

但是,“窃见吾乡设立宗祠,敬祀其先,统之以鼻祖,于报本追远之意可云得矣,然多祀祖,而不及妣。蒸尝时祭,子孙入庙,顾瞻座位,母氏之主咸阙如,于私心每有未安者”。为了弥补这个缺憾,潭渡黄氏宗族“庀材鸠工”,建造了“潭渡黄氏享妣专祠”。其宗旨是:

报本之礼,祠祀为大。为之寝庙以安之立之,沰主以依之陈之,笾豆以奉之佐之,钟鼓以飨之;登降拜跪,罔敢不虔;春雨秋霜,无有或怠;一世营之,百世守之,可云报矣。(注:《茗洲吴氏宗典·家典凡例》。)

一言以蔽之,建造女祠是为了“报本”,报慈母养育教诲之恩。

能不能说,女祠的兴建是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男女平等意识的萌芽呢?或者是“封建伦理观念对妇女的束缚和压迫”的加重呢?我们认为,不能这样说。因为,徽州宗族祠堂只“奉男主”、不“祔女主”是极个别现象,不具有社会普遍性。笔者见到的徽州族谱几乎都直接、间接表明,徽州宗族祠堂既供奉男祖先神主,又供奉女祖先神主。歙县《桂溪项氏族谱》卷二二《祠祀·供奉神主龛室规》记载说:

寝室之制,龛座三间,中为正寝,左右为昭穆室,供奉规则,具列于后:始祖以下五世考妣,聿开巨族,泽利后人,其神主敬宜供奉正中,永远不迁。

…………

各祖考妣神主,捐职考职未邀封典神主,例捐贡监文武庠生神主,并安昭穆室,五世则迁。

休宁县《茗洲吴氏家典》是徽州研究者很熟悉的一部重要历史文献。此书“冬至祭始祖图”,左为“始祖考牌位”,右为“始祖妣牌位”(按:神主又曰“主”、“木主”、“栗主”、“牌位”);“立春祭先祖图”,左为“先祖考牌位”,右为“先祖妣牌位。”绩溪县城西周氏宗祠《祠规》中关于不准进入祠堂的神主的规定,间接说明这个宗族的祠堂,既供奉男祖先神主又奉供女祖先神主。《祠规》规定:一、殇亡及室女,均不许进主;二、派丁男妇有忤逆乱伦及犯奸为匪经官者,并卖妻女与人为妄者,即行革出,生死不许入祠;三、同姓不宗及义子外姻入继者,均不许入祠(注:见《徽州女祠初考》,《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2期。)。这个宗族的《祠规》表明,除了这三条规定以外的男、妇神主,均可进入周氏宗族宗祠。《歙新馆著存堂鲍氏宗谱》卷二《江太孺人传》记载,新馆鲍氏宗祠著存堂也是同时供奉男女祖先神主。据这个传记载,支丁鲍立昂早殇,未婚妻汪氏年幼,誓不改嫁。因父母相逼,自缢殉夫。新馆鲍氏宗族议定:考《祠规》,未娶而殇者神主不得入宗祠。但是,“今其聘汪氏以贞烈著,女既心为立昂妻,即不得以殇论。为此,合族公议:为立昂、汪氏立嗣,得并入祠配享。盖合族以贞烈为重,不以常格拘者”。

徽州许多宗族族规家法中关于庶母神主“不可祔祠堂”的规定,也间接地说明了这些宗族的祠堂不但供奉男祖先的神主,同时也供奉女祖先的神主。休宁县《茗洲吴氏家典》记载说:“庶母不可入祠堂,若嫡母无子而庶母之子主宗祀,亦当祔嫡母之侧。”这个规定说明了两点:一、嫡母神主与男祖先的神主一样,共同供奉在祠堂里;二、庶母神主在一定条件下也可入祠堂,只是必须“祔嫡母之侧”。

据朱熹的《家礼》记载,祠堂内既供奉男祖先神主,又供奉女祖先神主。该书《通礼·祠堂》载:“旁亲之无后者,以其班祔”,则注曰:“伯叔祖父母,祔于高祖;伯叔父母,祔于曾祖;妻若兄弟、若兄弟之妻,祔于祖;子侄祔于父,皆西向主,椟并正位。”又载:“正至朔望则参”,则注曰:“主人盥、帨、升,启椟,奉诸考神主置于椟前;主妇盥、帨、升、奉诸妣神主置于考东;次出祔主亦如之。”又载:“有事则告”,则注曰:“凡言祝版者,……于皇高祖考、皇高祖妣,自称孝元孙;于皇曾祖考、皇曾祖妣,自称孝曾孙;于皇祖考,皇祖妣,自称孝孙;于皇考、皇妣,自称孝子。”《祭礼·初祖》载:“降神参神”,则注曰:“主人盥,升,奉脂盘诣堂中炉前,跪告曰:‘孝孙某,今日冬至,有事于皇始祖考、皇始祖妣,敢请尊灵,降居神位,恭伸奠献。’”《祭礼·先祖》载:“前一日设位陈器”,则注曰:“设祖考神位于堂中之西,祖妣神位于堂中之东。”《祭礼·忌日》载:“作主”,则注曰:“府君、夫人共为一椟,……椟用黑漆,且容一主,夫妇俱入祠堂。”

徽州人对朱熹异常崇拜,将《家礼》奉为宗族圣典,“炳如日星”。徽州宗族的族谱和族规家法之中,几乎都有“恪遵《家礼》”、“须依文公《家礼》”、“遵依《家礼》”、“并遵文公《家礼》”、“遵行《家礼》”、“悉遵朱子《家礼》”、“谨遵朱子《家礼》”等等规定。徽州人“遵行《家礼》率以为常”,“非敢于《家礼》有所损益也”(注:《绩溪城西周氏宗谱》卷首《祠规》)。绝大多数宗族祠堂既供奉男祖先神主,又供奉女祖先神主,是忠实地执行《家礼》的一个具体表现。

既然绝大多数宗族祠堂都是男女祖先共“享祀”,那末,极个别不“祔女主”祠堂的宗族兴建女祠,专门供奉女祖先神主的举动,就设有什么多大意义了。它既不表明“社会文明进步”和“妇女抗争与觉醒”,也不说明“封建伦理观念对妇女的束缚和压迫”的加重。

三、关于庶母神主入祠和庶母祠问题

封建礼法非常重视辨嫡庶,正名分。程子曰:“庶母不可祔祠堂,其子当祀私室。”这个规定,被徽州人视为天经地义。

但是,这个教条产生了许多矛盾和问题。众所周知,在封建时代,有权、有钱的人,不仅能娶妻,并且能纳妾;因此有权、有钱的家庭,常常有庶母。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庶母之子虽然有权、有钱,但其生母的神主“不可祔祠堂”,只能祀于“私室”,成为“野鬼”。每当蒸尝时祭,他们入祠祭祖,顾瞻神龛,其母神主阙如,心里产生不安,实乃必然。特别是当嫡母无子,由庶母之子“主宗祀”时,见到龛座上没有生母神主,心中更不平衡,实乃人之常情。

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徽州有的宗族统治者采取了三条措施,并将其写进族规家法之中。一、庶母之子取得功名者,向祠堂缴纳一定“入主费”,其母神主可以进祠堂。《歙新馆著存堂鲍氏宗谱》卷三《祠规序》解释说:庶母神主不准入祠堂,是“重嫡也”;因子贵可以进祠堂,是“重爵也”。二、庶母之子经商致富者,向祠堂缴纳高额“入主费”,其母神主可以进祠堂。歙县新馆鲍氏宗族宗祠——著存堂——祠规规定:庶母神主入主费“任其量力行之”。每主有的输银二十八两,有的高达五百两(注:《歙新馆著存堂鲍氏宗谱》。)。三、嫡母无子,由庶母之子“主宗祀”,主宗祀者之母神主可以进祠堂。(注:《茗洲吴氏家典》卷二《庶母另列一龛议》。)

众所周知,在封建时代,母以子贵。庶母之子成为命官勋臣或富商大贾,其母神主即可入祠堂,实质上就是社会和宗族重权、重钱。

徽州宗族族规家法规定,虽然庶母神主具备一定条件可以入祠堂,但是不能与嫡母神主置于同等地位。《茗洲吴氏家典》卷二记载说:“庶母不可入祠堂,若嫡母无子而庶母之子主宗祀,亦当煇嫡母之侧。”据我们调查,祁门县渚口倪氏宗族祠规规定,命官勋臣和富商大贾支丁的庶母之神主,只要向祠堂捐输一些祭田或银两,即可以进入祠堂。但是,这些神主都供奉在神龛下部和边沿牌位座上,以示嫡庶有别。

据历史文献记载,徽州名宗右族命官勋臣和富商大贾很多,因此,造成宗族子弟的庶母众多和庶母神主进入祠堂者也“甚多”的现象(注:《茗洲吴氏家典》卷二《庶母另列一龛议》)。休宁县茗洲吴氏宗族认为,这是一种“僭越”,“终于礼不合”。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贯彻既“重嫡”又重政治地位和既“重嫡”又重经济实力的原则,这个宗族在《庶母另列一龛议》中决定:在祠堂寝室中,单独“另置一龛,以奉庶母之主”(注:《茗洲吴氏家典》卷二《庶母另列一龛议》。)。这一措施,也是为了别嫡庶,正名分。

虽然庶母神主具备一定条件可以入祠堂,但是这类神主在祠堂中供奉的时间很短。歙县桂溪项氏宗祠《供奉神主龛室规》规定:

荣膺封赠神主,文武仕宦神主,甲第科贡神主,仁贤盛德神主,忠孝节义神主,各门门祖神主,爵德兼隆,光前裕后,并宜祔享中龛左右,永远不祧。

输金急公神主,建修祠墓神主,裹粮效力神主,捐辑谱乘神主,凡百余以上有功祠祖者,于昭穆室特为酬功位,供奉祔祭,永远不祧。

各祖考妣神主,捐职考职未邀封典神主,例捐贡监文武庠生神主,并安昭穆室,五世则迁(注:《桂溪项氏族谱》卷二二《祠祀·供奉神主龛室规》。)。

庶母神主不仅不能享有“爵德兼隆”、“有功祠祖”者“永远不祧”的殊荣,而且连一般男女“五世则迁”——即玄孙死绝以后,神主即从神龛中迁走——的待遇也不能享有。《茗洲吴氏家典》卷二《庶母另列一龛议》规定:庶母神主供奉祠堂,“终其子之身,即奉主埋墓侧”。也就是说,庶母神主在祠堂里供奉的时间只有一代,当其生子死绝,就得将神主从祠堂内迁出,埋到其墓地。

祁门县渚口倪氏宗族的庶母祠,是徽州地区仅见的独特女祠。

据《祁门倪氏族谱》和倪氏宗族贞一堂碑刻记载,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元宵第二天,倪氏宗族支祠——贞一堂——“祝融为厉,突兆焚如”,“柱折梁倾,玉石俱碎”,“付之一炬”,一片焦土,“目之者鲜不谓无复旧观之一日矣”。当“族众惊恐之余,束手无策”之时,族人富商大贾倪尚荣独倡言曰:“此天予我去旧更新之象。吾族虽贫,而子姓繁衍,众志可以成城,出资出力,各尽乃心。仆虽衰年,不得不捐金以为之倡”。他“首捐巨赀,议复重建,合众翕然从之”。族人倪化麟、倪兆熊、倪望漳等“力任其劳,庀材鸠工,经之营之”。当“两阅寒暑,大局甫成”之时,倪尚荣不幸“作古”。但其侧室金、王二氏,“善承夫志”,“以纺织资,独担任两廊、石池”工程,“竟乃夫未偿之愿”,“光复旧物,家庙依然”(注:见《祁门倪氏族谱·清授直奉大夫五品衔例贡生倪公秀亭行状》和倪氏贞一堂天池石刻。)。

金、王二氏的义举,受到倪氏宗族族众的高度赞扬。现在,倪化麟和倪兆熊撰写的两块颂扬纪念碑,还镶嵌在贞一堂天池左右。其一曰:

卓卓女士,一族之光;相夫创业,德显名扬;恩如春露,节比秋霜;能知大义,不惜倾囊;仪型女界,仰彼高冈;涛涛池水,用作甘棠;百兽率舞,气象光昌;兹逢告竣,百世馨香;嶙嶙峭立,泪泪飘扬;女士之风,共此天长。

据今天倪氏宗族老年支丁说:二氏死后,宗族议定:虽然金、王二氏对宗族立了大功,然而,根据“庶母不可祔祠堂”的礼法,其神主仍不能进贞一堂。怎么办呢?二氏慷慨解囊,兴建祠堂,实乃大孝,决不能让她们作野鬼。于是专门兴建庶母祠,奉祀金、王二氏神主。

但是,民国元年倪望隆撰《清授直奉大夫五品衔例贡生倪公秀亭行状》记载说:“我倪氏向无庶母祠,公倡议建筑,遂观厥成。”(注:《祁门倪氏族谱》。)。根据这个行状记载,早在金、王二氏在世时,庶母祠已经建成。倪望隆系清末、民初人,当过渚口倪氏宗族族长。他不但亲闻目睹庶母祠的建造过程,而且很可能还亲自参与和主持过庶母祠的建筑工程。倪望隆的说法是可靠的,是信史。

倪秀亭(讳尚荣)为什么倡议建造庶母祠呢?不言而喻,是为了解决倪氏宗族庶母神主入祠难的问题,使庶母有一个“妥灵魂”,“行享祀”的场所。当然,也不排除其有为自己侧室的后事作准备的想法和打算。

在中国历史上,为节妇烈女歌功颂德、树碑立传的事例数不胜数,文献浩如烟海。这是封建统治者的“国策”。倪氏宗族对金、王二氏的颂扬和庶母祠的修建,并没有改变庶母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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