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特区”的性质和类型_英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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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语言创新和演变的源泉

      语言创新(language innovation)可以简单理解为是对现有语言规则的突破,①而语言演变(language change)则指以语言创新为起始阶段,进而发展、扩散的这么一个完整的变化过程。传统上将促使语言创新和演变的因素做内部(internally-motivated)和外部(externally-motivated)之分,大致上内部因素相当于儿童习得母语,而外部因素则与语言接触有关(转引自Hopper& Traugott 2003:44,213)。可以认为,语言接触(language contact)和语言习得(language acquisition)传统上是语言创新演变的两大源泉。

      所谓语言接触,就是两种或多种语言(或方言)通过接触而相互影响的过程。诸多研究表明,语言接触能够引发语言各层面的创新和演变,最典型的方式即为源语的特征(如形式或规则)迁移至受语中。比如在语音层面,非洲南部的一些班图语(如祖鲁语(Zulu))从克瓦桑语群(Khoisan)借入吸气音(clicks);小亚细亚希腊语的部分方言从土耳其语借入元音和谐规则(吴福祥2007);中国境内的南岛语回辉话和南亚语系的某些语言受汉语影响产生了声调范畴等等(郑贻青1997:1-14)。词汇层面的各种借词现象,如南方民族语言(特别是壮侗语、苗瑶语)大量借用汉语(普通话和汉语方言)的词汇,汉语从日语、英语借用的“景气、取缔、沙发、幽默”等,都是语言接触的后果。句法结构方面,如藏缅语的白语(SOV)、南岛语的回辉话(VSO)由于长期与汉语接触,它们的基本语序都演变成了与汉语相同的SVO型;侗台语、苗瑶语、佗央语等许多南方民族语言,在程度副词与形容词、形容词与名词、领属定语与名词等语序上所表现出来的不符合语序共性的现象,明显都有汉语方言影响的痕迹(李云兵2008)。

      语言习得也可以引发语言的创新和演变。②最著名的例子是皮钦语的“克里奥尔化”(Creolization,Bickerton 1975)。众所周知,皮钦语是因AB两种语言(甚至多种语言)接触而形成的一种极不稳定的混合语。比方说十九世纪产生的上海皮钦语,就是上海商人因不能习得标准英语而产生的,其词汇以英语借词为主,而语法规则却基本源自上海话(Shi 1991,石定栩1995)。如果皮钦语进一步发展,被儿童当作母语进行习得,它所发展出来的语言就是克里奥尔语。这个过程就是克里奥尔化。由于皮钦语的词汇系统和语法系统都极为简单(如通常缺乏形态变化、缺少复杂的句法结构等),甚至是杂乱无章,因此它们一旦被用作母语(第一语言)使用,自然会迅速完善自身各个体系,发展出许多原来的皮钦语所不具有的特征,由极具临时性色彩的混合语完完全全演变为一般性的语言(Bickerton 1973、1981)。因是之故,克里奥尔语的词汇系统和语法体系都是相当地完整、匀称,而且其中常常还可以见到一些AB两种源语言中都没有的现象。而这些现象的存在明确彰显了母语习得在语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二、“语言特区”的性质

      由以上论述可知,语言接触和语言习得经常为语言的创新和演变提供条件和前提。我们注意到,语言创新演变的源泉还有语言运用中的某些特定“区域”,这些“区域”性质特殊,能够大量催生新的语言现象和用法,其中某些格式还能进入语言主流,甚至影响核心语言规则。我们将此类特定“区域”称为“语言特区”(Special Linguistic Zone)。我们给“语言特区”定义如下:

      语言特区指的是有条件地突破常规语言规则约束的语言运用特定领域。③

      所谓特区,顾名思义指的是有特权的区域,可以合理合法地不守规矩的特殊权力的区域。至于不守什么规矩,那就要看是什么性质的特区。香港和澳门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它们有不遵守中国主体部分施行的某些行政和司法条规的特权,经济特区指的是可以不遵守某些经济法规的特定地区,而时下热议的自贸区则可以不遵守某些关税法规。本文提出的“语言特区”概念在很多方面都跟经济特区(Special Economic Zone)非常相似。

      所谓“经济特区”,简言之,就是实施特殊经济政策的特定区域。事实早已证明,经济特区是推动中国经济法规发展的重要动力。一方面,经济特区能够率先施行一些违反主流经济法规的特殊经济政策。1979年中国政府一口气设立了厦门、深圳、珠海和汕头四大经济特区。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实施特殊的经济政策、发展特区经济来带动全国的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因此,这四个经济特区可以采用中国主体部分不能采用的、甚至是不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一些经济政策。以1980年8月生效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为例,它就明文规定“外国公民可以在特区投资设厂”,特区企业可以“雇佣工人并签署合同”以及享受减免“进口相关生产资料的关税”等等。这些条例对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尚未建立市场经济制度的中国来说,它允许利用外资、引进外企、尊重生产资本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这就明显违反了当时中国的基本经济法规——公有制计划经济体制(赵元浩、陈肇斌1984:110-114)。

      另一方面,经济特区中部分行之有效的特殊政策还有可能离开经济特区的范围,进入中国主体地区,推动全国性经济法规的创新。设立经济特区本来就是为了先行先试,由点及面,以小带大,推动整个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因是之故,特区中的特殊经济政策在取得成效后就极有可能被复制到特区之外的主体部分,由区域性政策演变为全国性法律法规,填补空白或是修正、替代原有政策。比如深圳特区早在1993年初就率先制定了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和有限责任公司条例,为后来国家《公司法》的制定积累了宝贵的立法经验;而1993年和1995年制定的深圳特区企业破产条例、企业清算条例也都为国家2006年出台《破产法》提供了重要参考(傅伦博2010)。

      语言特区跟经济特区情形极为相似。语言特区反映了人类与生俱来追求新奇的心理,亦即语言特区以标新立异为基本特征(参3.4节论述)。④这一性质使得它与语言习得和语言接触一样,都是促使语言创新演变的重要源泉,其具体运作机制如下:

      首先,语言特区可以产生跟常规语言规则不同的特殊现象和特殊用法。二者关系可以图示如下⑤:

      

      跟一般的语言运用平台相比,语言特区最直观的特殊之处即涌现出大量新的语言形式,比如网络中流行的火星文、各种怪异的网名和新奇的流行语(流行语之所以“新奇”大都是因为不合常规)等等。这些形式有的是偏离了惯常语言规则,有的是直接违反,进而形成某些带区域性的特殊语言规则(如图1的所有空白区域A)。比方说,一般的被字句“被”后的成分必须是及物动词(如“被打”),而由网络兴起的非典型被动式“被XX”,其“XX”位置却能被及物动词以外的成分填补(如“被就业”,具体参3.3节)。同时,跟实验成功行之有效的特殊经济政策会被复制到中国主体部分一样,语言特区的部分创新现象和规律(图1虚线圆与小实线圆形成的圆环)也可以扩散到主流语言生活,在语言特区以外接受和使用。如果这些新的规律在主流语言运用领域中存留下来,它们就由语言特区的特殊规律质变为一般性的语言规则,最后的结果就是常规规则(图1阴影B区域的扩大)范围不断扩大,从而引发语言演变。

      

      三、“语言特区”的三大类型:诗歌文体、标题口号和网络平台

      可以突破惯常语言规律制约的语言运用特定领域是有不同类型的。我们的研究表明:诗歌文体、标题口号和新近出现的虚拟空间——网络,是语言特区的三大主要类型。这三种平台中产生的创新现象(即新用法、新形式)要远远高于其他非“特区”的普通平台(如小说、散文等)。一般认为,语言的创新和演变最容易发生在词汇层面,语法层面比较稳定。然而语言特区中语法规则的创新也很活跃,违反常规所产生的特殊语法现象层出不穷。

      1.诗歌文体语言特区

      诗歌自产生以来就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抒写情怀的文体形式,⑧所谓“诗言志”、“诗缘情”是也。这一特定的语言平台自然会对语言的形式产生深刻的影响。下面三个案例有助于说明这个道理。

      

      其二,助词“着”附着在不表动作或性状变化的动词上。现代汉语的助词“着”之前的动词有两种:一种是表示动作行为的动词,如“说、唱”,一种是表示性状变化的动词,如“红、亮”等。也就是说,“着”因其句法特点是不能与瞬间动词、心理动词、表结果、表时量、动量的动词及状态形容词等搭配的(吕叔湘、朱德熙1952,马庆株1998:1-12等)。而诗歌中“着”的用法均突破了这一规则:瞬时类(例11)、结果类(例12)、心理感觉类(例13)的动词以及状态形容词(例14)之后都能出现“着”。下列用例借自徐杰、苏俊波(2014):

      

      其三,非处所名词后方位词删略。普通话方所结构“在+NP+方位词”中方位词的删略会随NP的类型变化而变化:先天处所NP(如“西部”)后的方位词必须隐去,非处所NP(如“桌子”)后的方位词不能隐去,可选处所NP(如“火车站”)则居于二者之间(方经民2002,储泽祥2004等),所示如例(15)。不过据罗堃(2014),诗歌中存在非处所NP后方位词删略的情况,比如例(16)-(18)中,非处所NP“黑豹的影子”、“碧草青苔”、“你生命”后的方位词都没有出现。可见,诗歌语法也不一定完全遵守这条规则。下列用例借自罗堃(2014):

      

      2.标题口号语言特区

      标题是使用精简的词句来标明文章、作品等内容的语言片段,口号则指用来达到宣传目的的简短语句。因此,标题口号往往形式简短而意蕴丰富,显而易见,这种特征必定会对语言表达产生特殊效用。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案例来验证这一论断。

      案例一:突出的删略现象 删略操作是标题口号语言特区中语法创新最常使用的手段。除了如“浅析”(粗浅地分析)、“试探”(尝试性探究)等只见于标题的非常规缩略词汇,句法层面的删略也是标题口号语言特区一个重要特点(尹世超2001:123-125,刘云2002:70-72)。体貌助词(如例19“了”)、⑩副词性标记(如例20“的”)等、甚至介词(如例21-22“在”、“于”)都可以被删略。以下例句借自刘云(2002:70-72):

      (19)李瑞环会见(了)委内瑞拉客人(《人民日报》19950411)

      (20)浓浓(的)夫妻情(《人民日报》19951207)

      (21)复合型人才(在)京城走俏(《市场信息报》20000915)

      (22)有感(于)故宫“门前清”(《经济日报》19990425)

      案例二:述语的非常规带宾现象 一般认为,由于论元结构的限制,不及物动词、述宾结构、形容词等除主语外不能再带论元。但是这条限制在标题口号中并不一定有效,如不及物动词“相约”、述宾结构“牵手”(例23)以及形容词“幸福”(例24)其后均带了一个做论元的名词短语(张萍2006:15)。甚至连成语在标题口号语言特区中也能打破这种制约,出现带宾现象,如例(25)-(26)所示(尹世超2006)。通常情况下,上述三类语法成分必须借助介词才能引入这些名词短语,即形成“和……相约/牵手”、“给……带来幸福”、“对……刮目相看/建言献策”格式,而标题口号中这些名词短语却直接出现在了上述述语之后。

      

      案例三:特殊的主谓结构“VP+在+NP” “VP+在+NP”格式在普通话里为述补结构(或述补带宾),比如“坐在椅子上”。而据史有为(1992),标题口号中与此类似的“食在广州”、“美在隆福”、“爱在华师”等现象却是主谓结构:主语由谓词充当,谓语“在NP”则介于动宾和介宾之间。且该句式的主语与谓语仅仅为一种关涉关系,与一般的主谓句“NP+在+NP”(如“他在广州”)也不一样。

      3.网络语言特区

      相比诗歌与标题口号,互联网兴起的时间要晚得多。然而,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质,该特区产生的新奇用法要比上述两种类型要丰富得多,影响力也大得多。(11)其中一些结构风靡一时,无论是在网络语言特区还是其他普通语言运用平台都能见到其踪迹,显然已由“特区”进入了我们日常用语。

      比如当下被诸多学者注意到的新兴“被XX”结构。现代汉语的被字句是受事前移用作主语造成的结果,亦即其中的动词是及物动词,如“他被打了”(朱德熙1982:178等)。然而网络中兴起的“被XX”句式却打破了这一规则:“XX”可为不及物动词(如例27“就业”)、名词(如例28“韩国”)、形容词(如例29“繁荣”、“和谐”)以及其他类型的成分(如例30“心脏病死”)等(杨炎华2013)。尽管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的解释不尽相同,这反而更能印证此类新兴“被XX”结构在现代汉语中的特殊性质和地位。下列用例借自杨炎华(2013):

      

      再如,“各种”原本属于指量短语,往往用来做定语,修饰名词,如“各种花衣裳”,或与动词一起做宾语,起指称作用,如“请做好各种准备”。不过网络中“各种”的用法产生了变异:可以修饰做谓语的成分,如动词“逃课”(例31)、形容词“严”(例32)、甚至是名词“黑线”(例33)。下列例句引自储泽祥(2014):

      

      语言特区中的创新现象非为现代汉语所独有,它具有跨语言特性。其他语言,如英语的诗歌、标题口号以及网络中也照样存在违反一般语法规则的现象。比方说,诗句例(34)因押韵而迫使句子结构做出调整:动词seen与been的宾语都发生了移位,形成OV语序,出现了突破英语正常的VO语序的情况;标题例(35)中定冠词the、系动词are(原句没有出现的用“[

       ]”标识,下同)等都可以被删略;而在网络中句子例(36)主语I也能够违反“扩充的投射原则”(12)不出现。

      (34)Much have I travelled in the realms of gold,

      And many goodly states and kingdoms seen,

      Round many western islands have I been,

      Which bards in fealty to Apollo hold.(John Keats On First Looking Into Chapman's Homer)(13)

      (35)[The]High Court Rejects[the]Mining Plea

      Seven[are]Injured in NJ Chemical Blast(引自顾维芳2005)

      (36)[I]Did really well on my Spanish presentation.[I am]hoping that it will help me get out of talking language again.Just need to do well on the final?(引自Crystal 2011:46)

      4.语言特区各类型突破语言规律的动因和表现有同有异

      以上种种实例从一个侧面展示了语言特区是促使语言创新演变的重要平台。正如前文所述,赋予语言特区这种“特权”的正是其自身的基本特征:标新立异。不难发现,无论是诗歌文体、标题口号,还是网络平台,它们共同的特点都是行为主体能最大程度地自由表达、追新求奇,引人关注。拿诗歌来说,如果诗人失去了此种能够天马行空的“特权”,那他便就由“带着镣铐跳舞”变成“带着镣铐散步”,写就的诗篇必定索然乏味,令人遐想的诗意也会荡然无存。语言特区标新立异的基本特征正是它与一般语言运用平台的主要区别。

      根据已有研究(如徐杰、姚双云、覃业位2014、覃业位2014及其引用文献),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认定,语言特区的类型不同,其突破核心语言规则的动因就有所差异;相应地,不同类型的语言特区在突破核心语言规则的表现上也不尽一致。

      比如,诗歌文体抒发的往往是极端化的情感。《诗·大序》有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从中规中矩的言谈到使用感叹词(“嗟叹”)、“歌咏”,甚至是“手舞足蹈”,表达方式越来越夸张,情感强度也逐步升级,越来越极端。可见,特殊情感的表达需求无疑是诗歌语言创新的主要动因。此外,“陌生化”要求(Shklovsky 1965、张媛媛2013)、韵律制约(比如押韵、节奏)等也都会促使诗歌采用非常规的语言形式。

      又比如,标题口号平台空间狭小,使得它在形式上必须简洁干脆。新闻标题就曾被比喻为“一句话新闻”。根据刘云(2002:21)对24054个篇章标题的统计,67%的(除去副标题)都集中于9-17个字符。另一方面,标题口号通常还具备韵律感以便于记忆和传诵,如讲求平仄、节奏等等(刘凤玲1999,刘萍2000)。典型的例子就是广为流传的“小平您好”,无论是平仄(仄平平仄)还是节奏(2-2),它都比“邓小平同志您好”、“向小平同志致敬”等更为自然(邹哲承、李又平2002)。

      而网络平台则具有很强的匿名特征(于根元2001:45-48,Crystal 2001:53-54、2011:13-14)。作为一种虚拟空间,该平台的行为主体能随意隐藏真实身份,行为极其自由,新奇的语言形式也层出不穷。比如网名的命名往往不符合常规,甚至还带有数字、符号等非文字形式。此外,新近出现的网络空间还具有互动性(即较强的即时交流特征),使得它能突破时空的限制,既有别于一般的书面语平台,也与通常的口语媒介相异。因此,以往研究(于根元2001:58,Crystal 2001:28-48等)认为网络语是介于书面语与口语之间的一种特殊形式。

      在突破惯常语言规则的表现上,诗歌文体(14)书面语特征最强、极具“典雅”性,它允许带有文言色彩的现象出现(冯胜利2010),比如黏着语素“苔”、“殉”等在诗歌中可以独立成词、自由使用(徐杰、姚双云、覃业位2014);而标题口号的各种删略现象,如表体貌的“了”、“过”、副词性标记“的”甚至是介词等都可以隐而不现,均为该平台简短有力特征的体现;相较于前二者,网络最开放、最复杂,因此这一区域语言创新的层次相对更深,甚至可以出现貌似违反普遍原则的现象,譬如新兴的非典型被动式“被XX”结构就是很好的例证。

      四、“语言特区”研究有着重要的语言学意义

      已有研究表明,语言习得和语言接触所引发语言创新均遵守一定的规律,即普遍语法(UG)在大格局方面的限制。比如Bickerton(1973、1981)就认为克里奥尔语反映了人类语言的本质,它在洋泾浜语基础上新发展出来的许多特征和规则自然完全符合普遍语法。而语言接触中所产生的语法创新就更不会违反普遍语法的核心原则,因为新的变异现象均能够在相互接触的语言里找到类似情况。

      因是之故,我们有理由认为,语言特区中的语言突破和创新也是有规律的,是有限度的。它们看似极度“任性”,实际上依然遵循人类语言的普遍法则。在语言特区中,其语言创新无论多么灵活,都不能突破普遍语法这一天赋的语言机制大框架。这就好比极为优秀的竞技型运动员,无论在何种程度上超出常人,不管如何努力,其跳高所能达到的高度、跳远所能企及的长度,都是无法逾越上天赋予人类生理极限的。正如运动员的表现让我们直观地看到上天赋予人类生理本能的极限边际一样,语言特区中的语言创新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向我们很好地展示语言机制大框架的边际。比如说,上列各类语言特区中虽然有各式各样的“违规”用法,但是难以想象会有人在语言特区中将时态助词“了”、“着”、“过”放在句首。这就好比澳门是中国的一个行政司法特区,在那里赌博是合法的。但是,即便是看似如此宽松的行政司法特区,违规也是有底线的,杀人放火永远也不可能变成合法的行为。

      语言特区中的创新本质上是在语言能力所允准的范围内作出的新选择,它所能突破的也仅限于某一具体语言(如现代汉语)的一些具体规则,亦即被参数化了的个别语法规则。新产生的语言现象照样能在原则与参数理论框架下得到解释。比如网络中的新兴被动式“被XX”表面上是彻底违反了只有及物动词才能被动化的规则,事实上,根据黄正德、柳娜(2014),它被动化的并不是XX自身,而是其中一些从古汉语复苏而来的零形轻动词。更为重要的是,这种零形轻动词被动化结构并非是汉语的专利,它在英语、德语中早已屡见不鲜。又如诗歌中介宾状语后置现象尽管不符合现代汉语“

-中心语”语序,但却与古汉语、英语的“中心语-

”语序是一致的,说明它并没有背离普遍语法的基本原则,只是在这一结构上参数设置刚好和普通话相反而已(覃业位2014)。

      提出“语言特区”概念并对其进行理论定性有着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有助于更深刻地认识语言机制。语言特区理论可以从一个侧面回答语言规律的一般性与特殊性这一语言学基本问题。正如前文图1所示,常规性的语言规律一般只能覆盖普通的语言运用平台,而那些它无法解释的现象往往被称为“特例”或“边缘语料”而被排除在考察范围之外,这无疑是认识人类语言普遍规律的一大遗憾。殊不知,很多这样的“特例”正来自于诗歌、网络等特殊的语言运用平台,并且它们很大一部分都具有一定的能产性,并非所谓的“孤例”。如果能够深入分析语言特区中的这些特殊现象,提炼出特殊的规律,不仅可以极大地丰富语言事实的类型,更能够深刻地认识人类语言的运作机制。

      其次,可以简化核心语言规则,增强常规规则的解释力。在生成语法框架下,语言的核心运算系统以模组化(modularization)模式呈现,一组相关的语法现象往往是多个模块共同作用的结果。然而传统研究并不是十分关注本文所讨论的非常规平台中出现的非常规现象,甚至是将它们直接归入“边缘语料”或“特例”而不予(充分的)考虑。我们认为,这种观念和做法不当。根据生成语法的基本思想,无论是合语法的(包括常规现象)还是不合语法的(包括所谓“特例”(15)),都对语言研究有着特定的价值。因此,将语言特区种种“边缘”现象纳入普遍语法视野,化特殊为一般(即以对待常规语料的态度来对待语言特区的特殊现象),无疑可以筛除一些因特例而特设的规则,推动核心语法规则的简化和语言学理论的进步。

      再次,在一定的程度上预测语言的演变方向。语言学是一门科学,这就决定了一种成功的语言学理论,不仅应能描写语言事实、解释语言现象,还应能在一定的程度上预测语言的演变方向和演变形式。语言特区理论的首要任务是揭示这些特殊现象的运作机制。而根据原则与参数理论的基本假设,语言演变的本质是参数的重新赋值,那么在语言特区中,隐藏在特殊现象背后的创新性规律实质上已经为该语言的变异提供了可能的选择。也就是说,它的发展方向极可能以这些特殊规律为基础来重新进行参数赋值。

      另外,语言特区研究还具有实践意义,比如可以为对外汉语教学提供很好的指导。老师们在课堂上常常讲不及物动词和形容词不能带宾语,但是一下课把汉语作为外语学习的同学们就能在诗歌中,在标语口号中,在网络语言中看到违反这一语法规则的大量用例。如何解释这种矛盾也许是一个不小的难题。有了语言特区这一概念,老师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那是语言特区中特有的语言现象,跟语言特区外的普遍规律可以并存。其道理就跟在中国大陆地区赌博不合法,而在中国的澳门特区天天都有人公开合法地赌博一样,二者并无矛盾。此外,产生于语言特区的各种新奇现象不少已经进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它们不仅生动形象,而且非常时尚,经常被年轻群体使用,也往往对母语非汉语的语言习得者影响最大。如何运用现有的语法知识来解释这些流行语便成了一个问题。在这方面,语言特区研究的价值就得到了凸显。

      尽管语言特区中的创新用法总体上遵守普遍语法的大框架,但我们目前还并不能明确这类特殊现象所遵循的具体规律:比如它能够违背哪些语言规律?同时又不能违背哪些语言规律?不同类型的语言特区其语言创新具体表现如何?各语言层面的创新形式具体表现又是如何?语言特区会对语言演变究竟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所有这些又能折射出普遍语法的哪些方面哪些信息?凡此种种,都是全新的语言学课题,是语言学领域中的新富矿,非常值得精细观察和深入研究。

      本文提出“语言特区”概念,它指的是有条件突破惯常语言规律约束的特定语言运用领域。语言特区的情形跟经济特区非常相似。经济特区是促使中国经济法规发展创新的重要动力,其某些率先实施的特殊经济政策在取得成效后可能会扩散经济特区以外的中国主体部分,成为新的全国性的经济法律法规。同样,语言特区因其追求标新立异的性质,该平台上的语言创新活动极为活跃,产生了大量新的语言现象和许多突破惯常规则的区域性特殊规则。这些特有规则一旦离开语言特区、进入主流的语言运用领域,就极有可能影响现有的核心语言规则,甚至最终导致语言演变。因此,语言特区中的语言运用同语言接触和语言习得一样,也是推动语言创新,驱使语言演变的一个重要源泉。

      语言特区可以分为三种类型:诗歌文体、标题口号和新近出现的网络平台。大量实例说明,这些特殊语言运用领不仅容易催生语音词汇的新形式,且其语法系统也常见创新和突破。我们发现,不同类型的语言特区突破惯常语言规则的动因不尽一致:诗歌语言的创新源于诗人情感类型和层次表达的特殊需要,标题口号的创新多半因为其语言形式需要简洁有力,而网络语言中之所以有大量超常规的标新立异是因为虚拟空间语言运用的匿名性。与此相应的,语言特区的类型不同,它突破常规语言规律的表现也有所差异。

      我们认为,语言特区中的语言创新是有限度的,那些新形成的特殊语言现象并没有、也不可能超出普遍语法所划定的大框架,就如同后期的房间装修无论如何变换花样,都不能改变前期设定的承重梁一样。所有的新语言形式本质上都是在人类语言能力所允准的范围内做出重新选择的结果,均可在原则与参数理论框架下得到合理的解释。总而言之,语言特区的研究对验证并发展语言学理论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为我们深刻认识语言机制、解释语言变异、预测语言发展提供了一扇宝贵的窗口。

      文章的主要观点曾先后在第七届汉语语法专题系列国际学术研讨会(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10月12-13日)、第十八次现代汉语语法学术讨论会(澳门大学,2014年10月28-30日)、第十六届中国语言与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12月6-7日)、第一届语言学与语言教学国际论坛(美国加州大学,2015年5月8-10日)、第五届海外中国语言学者论坛(江苏师范大学,2015年6月3-10日)做过宣读。“语言特区”这个概念引发了大家极大的兴趣和热烈的讨论,甚至争辩。其中冯胜利先生就特别指出,作为一种比喻,“语言特区”跟其他性质的特区还是有所不同,比如经济特区就是人为划定的,而语言特区本质上不是人为划定而是自然形成的。此次发表,希望得到更多专家学者的批评与指正,谨此深致谢忱。

      ①语言创新有的具有(一定的)能产性,即能够抽象出新的规则,是基于规则的创新;有的不具有能产性,属于零散式的创新。本文只讨论基于规则的创新现象。

      ②语言习得包括母语习得和外语习得(第二语言习得),后者实质上是语言接触的一种特定形式,因此以下只涉及儿童的母语习得。

      ③“语言特区”理论与语体语法理论貌似相近,其实本质上并不相同:(1)语体语法强调语体对语法的影响,语体不同语法就有差异(张伯江、方梅1996,陶红印1999等);语言特区理论则强调该领域能产生突破惯常语言规则的新形式,并(可能)促使语言发生演变。(2)语体语法主要关注“某种语法特征何以在某种语体里高频出现,或者说何以带有明显的语体选择倾向”(张伯江2012)(量的差异),该理论并不认同存在一种凌驾于各种语体之上的核心语法规则,是一种语用的功能主义语法研究;而语言特区理论着眼于语言的创新形式及其对语言演变的影响(质的差异),并认为所有语言使用平台上的具体语言规律均为核心语言规则的具体表现,必须受到核心语言规则的约束,是一种基于普遍语法的研究。(3)并非所有语体(或文体)在语言形式上都能创新,如政论语体、法律语体等,而且一般语体的(零星的)创新能力也远不如语言特区那么强势。

      ④语言特区都是约定俗成的,不能被随意指定或者篡改,它的出现属于自发过程,譬如诗歌、标题口号和网络(见第三节讨论)。这一点是语言特区与人为划定的经济特区的最大区别。

      ⑤语言特区当然存在合乎常规规律的现象。也就是说,语言特区中的语言规则既包括常规语言规则(图1的B区域),也包括大量的特有规律(图1的A区域)。本文着力于语言创新和演变,因此只关注语言特区特有的规则和现象。

      ⑥感谢冯胜利教授提醒作者这么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旁证!把字句种类多样,为行文方便,本文用“把字句”表处置式把字句,如“把饭吃完了”,“把”为介词,而用“目的句”表把字目的句,如“把卷看”,“把”为动词,相当于“拿”,“把卷看”就是“拿卷看”。

      ⑦这里对冯胜利(2000)的观点有所简化。根据冯胜利(2000:330-334),唐诗的诗律环境还只是为目的句

提供把字句重音结构特征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另一因素也是必需的:与

的光杆形式(如“把卷看”的“看”)几乎同时兴起的复杂形式,如“醉把茱萸仔细看”的“仔细看”。这种复杂形式韵律上称为超音步,一旦位于句尾就会独占诗句的重音位置,使得目的句的重音完全落在

(如“仔细看”)上。这样一来,目的句

就完全具备了把字句的重音结构特征。

      ⑧本文只讨论现当代的白话诗,其中也包括歌曲的歌词。

      ⑨覃业位(2014)对这类介宾短语PP的状语性质有详细论证。

      ⑩我们注意到,大量标题没有体貌标记,这容易造成标题是没有体特征的VP的假象。事实是,体貌标记(如“了”)完全可以在标题中出现(具体实例参刘云2003:70),这也符合标题(尤其是新闻标题)往往反映已发事件的特点(尹超2001:123)。

      (11)网络语(Internet Language/Web Language)广义上指所有通过网络来传输的语言形式,本文所指的网络语限于基于互联网的互动交流平台(Computer-Mediated Communication)(如微博、论坛等)的文字形式。

      (12)“扩充的投射原则”(Extended Projection Principle)是否具有普遍意义存在争议,具体可参见Xu Jie的An Infl Parameter and Its Consequences(Maryland:University of Maryland at College Park,1993)以及徐杰的《普遍语法原则与汉语语法现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13)本实例由黄维樑教授提供,在此致谢!

      (14)如果按照冯胜利(2010)对语体的定义,那么语言特区的三种类型都属于文体而非语体的范畴。

      (15)所谓“特例”不合语法,一种是确实违反了语法原则,另一种则是假定的规则没有解释力,“被不合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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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特区”的性质和类型_英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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