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与21世纪的家庭伦理_父母关系论文

儒学与21世纪的家庭伦理_父母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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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论

孔孟儒学的理想是追求世界的和平和人类的安定。其具体的实现方法是确立以仁为根本的理念,人人正确管理作为社会原初基本单位的家庭;其最高目标是确立家庭秩序。首要任务是正确实践家庭伦理。

先秦儒学适应当时的现实,建立在农本社会为主的大家庭制的基础之上;现代产业社会的家庭伦理建立在核家族为中心的基础之上,这就是两者的区别。

19、20世纪的产业化使核家族形态发生了变化,随着传统的没落,出现了非人性化和人际关系疏远等非常深刻的社会问题,人们产生社会危机意识。

我们现在已到达国际化的门槛。在今后的社会里,再也不能固守某种特定的文化遗产。因此,未来的21世纪将在更高的层次上进行东西文化的交流,去克服现代技术文明带来的问题。

这虽然是难以迅速做出判断的问题,但相信21世纪将是信息化的社会,适应这种产业结构的家庭形态主要是混合大家族制度。从感情方面或结构方面看,未来的家庭从核心家族转化为大家族社会的可能性很大。

下面首先考察有可能克服现代产业社会的矛盾并能适应21世纪信息化社会的先秦儒学家庭伦理观,然后阐明现代社会的家庭伦理,最后提出21世纪家庭伦理的处方。

二、先秦儒学的家庭伦理观

仁是人的本性,这是儒学的根本命题,也是伦理的根本问题。知天命的人,就是以仁为本质的人,这种人是符合天理的伦理存在。人虽然是符合天理的理想的伦理存在,但为了建立伦理的道德社会,还要把修身,即把陶冶人格问题当做首要的基本任务。

儒家的理想社会是仁义道德社会,认为正确地实践家庭伦理比统治社会的政治手段或能力更有价值。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原初的基本单位,也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所以,儒家非常重视成为家庭生活基本条件的现实性生计的发展和提高问题。儒学本来就不求助于超越一切的任何神,也不追求遥远的理想伦理,而是在其现实生活中探索建立家庭伦理的合理主义根本方法。

五伦是儒学的基本纲领,其中“父子有亲”、“夫妇有别”是家庭伦理的框架。有人把五伦看作上下,甚至尊卑的人际关系,断定这是强调身份的封建伦理,指出这是违背个人自由和平等原则的从属伦理。这一倾向是把孔孟儒学的五伦与汉代儒学的三纲混同的结果。五伦是孔孟儒学的根本,揭示了人的本质;三纲是汉代把儒学官方化为政治意识形态时对五伦的歪曲利用。

在儒学看来,家庭是从男女结为夫妇开始形成的。但有人把夫妇的基本关系“夫妇有别”理解为根据差别形成的男尊女卑的性差别意识。所以出现了许多错误的见解,提出“烈女不更二夫”等把五伦解释为三纲这样的从属伦理。

在性别或家庭环境和个性的人格形象上,夫妇本来就是相互区别的异质存在,而且以爱情为媒介,结合为家庭并和睦相处。夫妇之间的道理应该是非常严格而慎重,才能持续相处。事实上人类最圣洁的新生命就是从夫妇的结合中诞生的,因此夫妇的和睦相处与天地之合德紧密相连。

夫妇间的关系是根据“二而一”的妙合原理形成家庭的和谐。虽然有人把“夫和妇顺”的和谐解释为主从的伦理,但也可以理解为圆满地维持夫妇间和谐的纽带关系、谋求家庭秩序的连带关系。因此完全可以说这是以男女平等和个人人格为基本原则的夫妇和谐伦理。

儒家家庭伦理的核心是夫妇之间的爱情,根本原则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慈孝。但是与父母对子女的慈爱相比,过份强调了子女对父母的孝顺,结果在传统社会中形成了过份重视家门、家统的意识,出现了束缚人的个性的弊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以血缘关系结成的最亲密的人际关系。父母与子女的人际关系,不仅适用于农本社会大家族制度,而且也适用于现代产业社会核心家庭制度,这是任何社会都不可回避的以天伦结成的父母与子女的最亲密关系。尽管由于时代的变迁,社会结构有了很大的变化,但人际关系中最密切的父母与子女关系中“亲”的本旨是不会改变的。只有在如何处理人际关系的规范伦理上,才有随时代的变迁适当调整的问题。认为父母与子女有最亲密的关系,并把这种最亲密的关系表述为“父慈子孝”,说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双向的互惠伦理关系。但有人却把它曲解为旧的从属伦理,与三纲中的“父为子纲”混淆起来。也有人把作为仁之根本的孝,只理解为做子女的义务,即只强调了一方的孝。因为父母对子女的慈爱也可以看作脱离伦理层次的生物本能,所以在道德方面只是没有更多强调而已。

儒学中的“孝”的概念,不仅不是指子女对父母的服从,而且也不能把这局限在子女对父母的人际关系上。仁是儒学的根本思想,孝是实践仁的根据。儒学扩大了孝的范围,建立了把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一切关系看成孝悌关系的理论体系,甚而认为是对宇宙的爱,也就是说把孝扩大到社会的一切领域。

正如上述,家庭生活中子女对父母的孝、兄弟之间的友爱,从幼儿开始的成长过程中,对个人的人性形成起非常重要的作用。尊敬和诚实的孝,在社会就成为对师父和长者的恭敬,在工作场所就成为恭敬而诚实地履行职责做出贡献。因此,孝不仅在体现家庭伦理中,而且在体现社会伦理和国家伦理中起着核心的作用。

三、现代产业社会的家庭伦理

到了19、20世纪的产业社会,形成了人随着工作场所的变化而迁居的生产体系。因此家庭形态变为按产业形成夫妇为中心的核心家族。加上西欧个人主义文化的传入,使以往的传统家庭几乎失去作用。

在传统社会曾是陶冶人格和纯化情绪场所的家庭,逐渐分散,丧失了作用。如今着眼点转为迅速化、自动化、物量化、规范化和大众化。因而忘却了本来的人性,成为外向的服从他人志向的市场型的人。尤其是由于个人主义文化的影响,只懂得把夫妇结合动力的爱情绝对化,出现了轻视性的差别,注重横向平等的倾向。把“二而一”、阴阳调合的妙合原理曲解为性别的差异,进而采取否定的态度。

过份强调个人自由、平等的可视性价值观,使夫妇之间丧失了阴阳调和原理,甚至使家庭伦理丧失了协调两人关系的动力。因而夫妇之间纠葛和反目日益加剧,离婚、家庭不和、分居等现象增多,家庭不断破裂,出现了父母尚在世的不是孤儿的孤儿和许多生活在单亲家庭的儿童。

越先进的国家,家庭破裂的比率越高;而城市比乡村的比率更高。这些统计数字,确使人感到惊讶。由此可见,产业的发达和个人主义,确实给人类文化的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

据说未来的社会由于夫妇的离婚和再婚的余波,一个孩子有几个父亲或母亲的家庭将成为主流,形成丈夫为离婚的妻子支付抚养费、妻子接受丈夫生活费的多夫多妻的经济关系。这对生活在儒学传统的我们来说,确实是黯然失色的问题。很难说经济发达就可以形成优良的人格。这是因为把父母的作用只看作经济上的资助,这与饲养动物没有什么区别。现在的工业先进国家,据说有惊人的家庭形态共存,竟达86种之多。虽然可能认为多元化现象是正当的,但这种非伦理的奇异家庭,不能称之为理想家庭形态,只能把它看成非正常生活中派生的家庭形态。它不仅会给当事者夫妇及子女们带来不幸,而且也将造成社会的混乱。

这种丧失做人道理造成的现象,只不过是对神经末梢刺激的敏感反应的表现。从以仁为根本的儒学伦理看,这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容纳的非伦理家庭形态。这种现代产业社会所旨向的价值观或已污染的个人主义文化病态,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医治的。

夫妇是构成一个家庭的主要存在。因此缺少任何一方都肯定是有缺陷的不完整的家庭。现代西欧文化不是把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看成相互包容和谐的关系,而是看成要求与利益相互冲突的矛盾体系。所以有人认定这是对立的、机械的世界观。现实的趋势是,在家庭中的家族成员之间,或在社会生活中的个人与个人、集团与集团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比过去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尖锐。

据说社会越是非人性化,人们就更强烈地期望实现安乐的家庭。事实上随着社会的非人性化的加剧,家庭不断遭到破坏,克服这种社会和家庭的病理现象就将更为困难。

按社会学者的说法,现代人绝对化了物质性价值,其结果丧失了人自身的价值根据。夫妇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纠葛虽然日益加深,但还没有解决这些问题的系统研究和理论准备。现在急需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由于父母与子女之间世代差异出现的纠葛,家庭生活中情绪的不稳定和人际关系的淡漠产生的不满和挫折感等许多问题,不仅涉及到老人的问题,而且也涉及到青少年的深刻社会问题。

即使是借产业化之力建立了良好的社会福利制度,被父母遗弃的幼儿得到良好的教育;即使建立了年老时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良好保护的制度,但人不是只满足于衣食住的存在。任何人都绝对需要能起安乐和平的爱情巢穴作用的家庭。

四、21世纪家庭伦理的处方

21世纪将是现代产业社会发展为信息化的社会。可以预见,大企业将解体变为小的公司,出现自宅就业现象,形成职住一致的社会。与此同时,产业社会的核心家族将消失,大家族将复活。因此需要对未来社会采取新的对策。

随着21世纪新技术体制的建立,将产生新的社会经济体系,为此应创建与此相适应的家庭伦理。在信息化的社会里,人不再是集体化的个人,社会将是以个人为主轴的社会。随着社会的多样化和个性化,没有个性的大众将变为有个性的公众。尤其是价值观的多样化、个性化,所有社会结构也会呈现多样化现象,随之新的非人性化和人类疏远问题将更为突出。

为了解决多样化社会中由于个性化造成的各种利害关系上的矛盾和对立现象,协调个别与个别、个别与全体关系的问题将显得更为重要。因此有必要建立能保存个别的多样性,又能维持全体和谐机能的伦理。既然如此,全体既不能无视个别性,又不能以强制统一个别的存在;个别的存在也不能无视全体的协调问题。个体和个体的和谐、个体和全体的和谐问题将是多样化社会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本来儒学理念的最终目的是调和的伦理。它不仅要具体调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把调和人与自然(天地人三才)的关系看成极端重要的问题。同时还可以从中找到克服现代产业社会环境污染造成的生态破坏严重问题的处方。

现代文明割裂理念和物质、天和地,视两者如冰炭,不仅造成了人类疏远现象,而且造成了人性的丧失。为了克服现代文明的矛盾,应重新阐明儒学的根本思想——仁的精神。

儒学的根本精神,不仅要求调和每个人的关系,而且把调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当做最高的目的。但它并不无视人的个性,也没有把重点仅仅放在全体的调和上。儒学虽然把仁的精神贯穿在天地人三才之中追求总体的调和,但仍然以人类每个人的天性为根本,同等对待人类尊严的人格与天。考察这一“天人合一”的思想,可以看出它并不想把人束缚在全体的枷锁上,而是以个人的自由、平等为基础,同等尊重人权和天,并追求它们全体的调和。它注重追求人内在的独特良知的人性,而不是超越一切宗教对人的理解。为了消除物质增长过程中出现的物质享乐和颓废风潮,有必要恢复人的本来面貌,把人的地位提高到物质之上,迎接把人上升为中心的人性化的时代。为此应在以仁为本质的儒学伦理精神基础之上,吸收健康的西欧个人主义文化。

如果说21世纪信息化社会的家庭是职住一致的扩大家族的复活,那么未来社会的家庭将是大家族社会的恢复。但它区别于传统社会的以血缘关系为中心的大家族制度。如果只是为管理经济组织而组成大家族的话,那么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也就可以成为其家庭成员了。

事实上农本社会以温情结成的血缘连带关系,比较容易发挥其和谐的动力作用,并能引导家庭向前发展。可是单纯地作为经济产业手段一环而结成的非血缘的异质构成的家族关系,就不那么容易维护其家族成员的纽带关系。尤其是信息化社会是多样化的社会,不同于传统的农本社会,人的个性化现象更为明显,甚至价值观也会多样化。在这种情况下,以非血缘关系结成的大家族制度,适用于农本社会大家族制度的家庭伦理,但很难适用于现代产业社会大家族制度。

如果不能否定“在创造新的价值观和秩序时,从无开始的追求不如以传统为基础的探索”经验命题,那么在平衡、统一未来信息化社会和维护大家族之间和谐的纽带关系上,儒家的家庭伦理就会占优势。儒学的家庭伦理,以仁为根本,尊重人与人、人与世界的和谐、平衡、统一,其中包含着丰富的智慧,这比适用于现代技术文明社会的对立、矛盾的文化更为优越。

如果未来的前景是形成超越血缘关系为中心的家族形态的职住一致的集体家庭,那么就迫切需要建立超越个人的共同体意识。在个体化和多样化的社会里,个人的理想和价值观应该是既能最大限度地尊重每个人的特性,又能为共同体的繁荣和福利增长做贡献。以儒学的五伦为中心,即以仁为根据的孝文化为中心,按照变通论吸收以个人的自由和平等为基本的市民伦理。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人类的矛盾,克服人类疏远问题,形成健全的社会。

五、结论

以上三章是为了克服现代产业社会家庭伦理弊端、检讨21世纪信息化社会的新家庭形态以及与此相应的家庭伦理问题。

如果认为21世纪信息化社会有形成“职住一致”的非血缘关系的家庭形态征兆,那么社会的个性化将会突出,甚至价值观也会多样化,协调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将成为社会的基本问题。

在个性化和多样化的社会里,个人的理想和价值观应该是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特性,同时又为共同体的繁荣和福利增长做贡献。因此以仁为根本的孝文化应当成为中心。这一种儒学家庭伦理应该是能吸收个人自由与平等基本原则的健全的西欧市民伦理。

当然这就可能出现东西文化的折中论。但是为了医治现代产业社会中的非人性化和人类疏远等深刻的病理现象,形成健全的社会风气,无论如何也要坚持以儒学的家庭伦理为主体,不能搞东西文化的折中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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