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星术、历法与宋夏的关系_西夏论文

占星术、历法与宋夏的关系_西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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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P1.092;K244;K24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07)04—0037—06

颁正布朔、观天测象的天文历法知识,在古代世界是作为“天授”权力资格的象征,是拥有天命的一种证明。宋夏对这一稀缺资源充满了竞争,天文历法之争的背后实际上是宋夏两国君主的天命之争。同时,星占观念认为异常天象是上天通过天变显示对军事策略的态度,并预示了战争的胜负,这引起双方在军事决策中对天象的高度重视,从而对宋夏关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星占对宋夏军事观念、军事策略的影响

西夏朝野对天文星占都比较相信,对天象充满敬畏①。西夏人在翻译汉、藏佛经的过程中,认识和掌握了佛教密宗的一些观星术,同时吸收汉地占星术的内容,发展成为西夏民族独特的星曜崇拜。西夏流行佛教密宗的炽盛光佛崇拜,这就是一种和星曜密切相关的信仰,火星、土星等灾星恶曜照临本命星宫或国家分野时就会带来灾难,必须依照仪轨进行星曜祭祀才能祛灾,黑水文献中《种咒王荫大孔雀经》、《九曜供养典》、《圣星母中道法事供养典》、《佛说金轮佛顶大威德炽盛光如来陀罗尼经》及西夏佛教艺术文献《星曜坛城》和其他相关材料,对西夏的星曜崇拜和坛城法事活动的全过程作了详细的描述。这种以星曜崇拜为背景的星占术对包括军事在内的西夏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深有影响。

12世纪,西夏政府还仿照宋设立了全国性的天文历法机构——大恒历司和卜算院,前者主管历法,有定员;后者主管星占,依事设职,没有人数规定。根据西夏法典《天盛年改旧定新律令》判断,该机构位于划分成上、次、中、下、末五等的国家行政机构中的第三等即中等司。西夏王朝对天文星占是极为重视的,每逢异常天象发生,国家星占机构的占卜人员都要作出占卜供夏王决策时参考。

在西夏的对外战争中,天文星占常常发挥重要作用,战争中发生的异常天象常被认为预示了战争的胜负,西夏军事决策者对此非常重视。德明精天文,相信星占,天文星占对其军事行动产生了较大影响。1009年十二月,德明出兵侵甘州,恒星昼见,德明因此而退兵;1030年九月,火星人南斗,当时民间流传“火星入南斗,天子下堂走”的谣言,德明很担忧,出居贺兰山禳之;1032年七月,镇星犯鬼,加上大风扬尘拔木,德明对此星象颇感不吉利,因为鬼宿在分野上正属西夏所在的古秦雍之地,而镇星(土星)是星占中的灾星恶曜,照临国家分野,代表国家有灾难之事。德明就想把这个灾难移到凉州身上,故祝曰:“凉州其当之乎?”这是禳解中把灾难移到其他地方、其他人上的常用做法。加之此月据《长编》卷一一一记载,太白昼见经月,星占主有兵事,利于进兵。这些天象因素可能是德明决定用兵凉州的原因之一,九月攻取凉州[1]108、128、130。

宋朝也非常重视星占在军事中的作用。田锡在《上太宗答诏论边事》中,把星占列为军事行动中的重要举措,认为应引起相当重视:“虽天道远而难知,然昭昭垂象纬者,为陛下言兵之利害也。”曾公亮的《武经总要》是仁宗时编辑的一部兵书,据晁公武《郡斋读书后志》称:康定中,朝廷恐群帅昧古今之学,命公亮等采古兵法及本朝计谋方略,凡五年,书成奏御,仁宗御制序。这部书实际是朝廷编给将领们的军事教材,仁宗序中说:“考星历,辨云气、刑德、孤虚,推步占验,行之军中,阙一不可。命司天监杨惟德等参考旧说,附之于篇。”[2]仁宗皇帝御制序 认为星占是军事行动中不可缺少的一环,所以令司天监杨惟德参考前代占星等著作写成关于占候的内容。其中的星占包括太阳占、太阴占、陵犯杂占、日辰占、五星、二十八宿次舍、诸星占、星变等内容。书中讲到对星占的态度:“叙曰仰观天文,著在图籍,昭昭可验者也。七曜所行,经星常宿,次舍陵犯,飞流斗蚀,晕璚背穴,抱珥虹霓,迅雷妖风,怪云变气,皆阴阳之精,其本在地而上发于天,犹影之象形,响之应声。”一方面承认星占在军事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认为不可牵于禁忌、泥于小数,提出“胜决于人事,参以天变”的原则[2]卷一六,占候一。

宋代许洞的军事著作《虎钤经》也专门讲到战争中对星占的重视:“凡诸星宿,中外罗列,上周天盖,隐见变化,下应人事;七曜往来,以为经纬,灾变之作,实在于兹。凡为大将,不可不详察星位,以括休咎焉。或兴受命之符,或起败亡之兆, 鲜不由此矣。”[3]卷一四,占星统论第一百四十二 不仅要知道星象的变化,还要细考其躔度、分野,以辨方位,有利于作出正确判断:“行师之际,五星伏没迟顺,两曜盈亏薄食,飞流示变,孛彗为妖,既知之矣,必审必详所居躔度焉。其躔度既详之矣,必审所管分野焉,苟如是方可以精别灾异,顺其举动而已矣。”[3]卷一六,分野统论第一百五十六

某些异常天象对于宋朝对西夏的军事、国防政策产生一些影响。咸平二年闰三月,京西转运使朱台符应诏上书真宗论彗星旱灾。他认为彗星的出现警示了西夏、辽的军事威胁,建议在秦陇宋夏边境置义军,这样既加强边境地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又节约了军事开支[4]367—368。

熙宁十年,张方平上书反对神宗用兵西北,历举神宗朝薛向、韩绛、王韶、章惇、熊本、沈起、李宪用兵西夏之事,认为即使凯旋奏捷,拜表称贺,不过“赫然耳目之观”,并借日食、星变等天象灾异批评神宗用兵[5]7007—7008。神宗对张的直言很感动,但并未听从。

元祐六年十一月庚午,“御批:十一月二十八日夜,太史局等处奏有客星初出,在参宿度。参宿在晋分,今河东是也,窃恐昨夏贼打劫麟府路,杀害人民掳掠人口孳畜不少,朝廷虽体量赈济,亦虑体量不实,赈济未得仔细,及将来本路粮食别致阙乏。三省枢密院商议合如何施行,此亦应天一端也。”这是哲宗将参宿的客星天象与西夏在边界麟府路的军事进攻和掳掠相联系,准备进一步加强对被掳地方进行赈济;壬申,“吕大防因言:‘闻有客星在昴毕间,臣等不敢呼日官问,不知已退未?’太皇太后曰:‘未退。’大防曰:‘毕主敌兵,恐是今有西事,应见于天,由此观之,人事不可不谨。’苏颂曰:‘毕主赵地,恐事在北界,亦不可知。’太皇太后曰:‘已于上清作道场祈禳’。”[5]11185 由于出现客星的异常天象,吕大防认为主西边宋夏边界会有战事,苏颂认为是主宋辽边界有战事,主张加强边境军事防御,即所谓人事不可不谨。这一场景生动地展现了朝廷君臣因天文星象变异而引起关于宋夏边境军事问题的讨论、决策。

靖康元年八月发生的彗星天象中,大臣也以此论及当时西北军事策略,指责徽宗时期童贯收取河外湟、鄯、廓三州是好大贪功,认为不可将大量资源用于童贯经营的湟、鄯诸州而削弱陕西军事力量,陕西是宋夏之间对抗的前沿,是国家军事的重点和根本,削弱陕西边境的军事力量将会使宋在与西夏的对抗中处于劣势[4]481。

异常天象作为一种不可预知的自然现象,对军事的影响是多维的,宋夏双方的军事决策层都在一定程度上相信占星术,相信天象预示了战争的进程和结果,所以天象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双方的军事策略和军事部署。大臣们借天象来发表对宋夏军事的看法,当然,他们对天象的解读既有谨遵星占书的笃信,也不排除是借天象来为他们自己的观点服务。

二、星占与宋夏战争

宋在宋夏边境堡寨派驻专门司天占候人员,侦测天象,奏报朝廷,以为军事决策参考。大中祥符二年六月,“召河北、河东、陕西诸路部署司祗应翰林天文归阙、以边防无事故也”[5]1611,证明在陕西等宋夏边境的军事堡寨中有朝廷部署的专业天文星占人员服务于军事。这些中央派驻边境堡寨中的星占机构的运行体制可以从以下材料中得到初步了解:真宗景德二年八月二十三日谕枢密院:“河朔屯军所差占候司天官,访问每先与州县官议奏闻事。今后每有占候,如合,令边臣知者即实封申报,如所占不在地分,合申奏者,即实封以闻,此外更不得别有供报。”[6]职官三一之一 军事堡寨中的司天占候人员要将占候结果通过边臣上报,朝廷可以之作为决策的参考。这些占候结果属于军事机密,谕旨严禁司天人员与州县官谈论占候结果。由此可见这些司天人员不属于地方州县行政系统,而归属于枢密院直接管理的军事系统,其服务于军事的特点就更为明显。

宋夏灵州之战中发生两次荧惑犯舆鬼的天象,星占认为与宋夏之间正在展开的战争有关,这引起太宗和真宗的高度关注。

至道二年,李继迁围攻宋西北军事重镇灵州,长达七年的灵州之战开始。此时,发生了荧惑犯舆鬼的天象。荧惑是指火星,古代占星术认为火星是灾星恶曜,它所人、犯、守某一星宿,这一星宿所对应的人间的某地或某方面就有灾难;而舆鬼属于南方七宿之一,分野上属于秦之雍州,所以司天占为西北有兵事。司天中官正韩显符认为,荧惑犯舆鬼秦雍之分,国家当有兵在西北。冬官正赵昭益也认为。荧惑犯舆鬼中积尸,秦分野有兵,人民灾害之象。太宗因此非常忧虑西北战事,担心诸路援军不能及时赶到,又担心城中被围乏粮。后来,五路援军果然失期引还,全仗灵州守将窦神宝坚守才挫败了李继迁此次攻取灵州的计划[5]834。

真宗咸平四年,李继迁攻占清远军、怀远城,切断灵州与外界的联系,灵州成为一座孤城,危在旦夕。此时,又发生了一次荧惑犯舆鬼的天象,真宗语近臣曰:“近者庆州地再震,昨司天奏荧惑犯舆鬼,秦分野当有灾,宜戒边将以静镇之。且上天垂象示戒,惟虑不知,今既知之,可不恐惧修省。”真宗表示天象警示应当引起重视,而知枢密院王继英、同知枢密院陈尧叟却说妖不胜德、圣德格天上一类话奉承真宗[5]1074—1075,结果第二年灵州即陷落。

宋朝对西夏的军事行动中,天文星占扮演着重要作用,对战争进程产生微妙影响。治平四年,边将种谔入据绥州,横山豪酋举族内附。朝中一些大臣认为当时西夏谅祚已经“献方物谢罪”,保证不再侵宋界,朝廷此举是纵容边将贪功,朝廷以阴谋变诈之计取西夏之地,可能引起西夏报复,于是郑獬借太白经天的异常天象劝神宗制止边将的这种开启边爨的行为[4]1530—1531。谅祚果然派兵争绥州,双方战于大理河,西夏败;熙宁二年,梁氏请以塞门、安远二寨换绥州,神宗不许,宋夏又进入长期战争。

绍圣四年九月,彗星出于氐,入天市垣,扫巴星,哲宗对此很忧惧,避殿减膳求直言,又于中太乙宫设醮攘灾。君臣皆认为彗星和西北军事形势有关:“辅臣早朝,上顾问‘见彗否?’皆以实对。上曰:‘长丈余。’且曰:‘初起于氐,扫巴星,天变甚大,当避朝损膳,求言肆赦,以答天戒。’”曾布举神宗熙宁乙卯彗出翼轸吴楚分野之外,寻有交州之变,战争饥疫继起的例子,认为对这一彗星天象应引起相当警醒,并借此反对在宋夏边界进筑堡寨:“今扫巴星,则巴、蜀亦不可不虑,臣等当更讲求兵备。兼星在氐、羌,边事诚不可不戒。臣素言泾原篱落未葺,须至营筑堡障,其他版筑当且休息,未可举动。”哲宗对此颇为认同[5]11647。

当时,哲宗听信钟传的建议,进筑堡寨,以困夏人。四月,宋在宋夏边界葫芦河川修筑平夏城堡寨;九月,吕惠卿又在杏子河修筑平戎寨,宋夏围绕这些城堡展开激烈争夺。宰相章惇积极主张进筑,甚至不待朝廷正式命令,而直接以私人书信与边关将佐令其进筑,并在诏书上添加惩罚观望不进筑将领的内容。彗星发生后,章惇也“殊不以天变为可懼”。朝中大臣如曾布等则反对贸然进筑,认为在如卓克索娄这样的河外之地进筑堡寨,一方面耗民力,另一方面,道路阻隔,孤军深入,风险极大,所以借彗星建议谨慎边事,停止冒险进筑。哲宗虽热衷于进筑,但异常天象也使他忧虑,担心吕惠卿等轻易进筑导致失败。己未,彗犯天市垣宦者;庚申,犯天市垣帝座。陈并也借此次彗星求直言的机会上书论宋夏军事,认为彗星是“廷臣好谈兵,边帅喜攻战”所致,宋夏边界进筑堡寨是“急功利之人,多无远虑,但务以雪耻为名,挑剔起事,径人筑城”[4]461。他历举汉魏以下御西戎之策,特别是宋太祖以来宋对西夏军事政策的得失,反对贸然进筑,反对任用钟传任边事,主张待时机、择良将以待西夏。壬戌,哲宗下诏“诸路帅臣敢于非万全及道路难险处辄进筑,以军法从事”,彗星天象使宋在对西夏堡寨进筑的问题上变得很谨慎[5]11653—11654①。

这次彗星天象对西夏的军事行动也有重大影响,当时西夏当政的梁太后力图打破宋的堡寨进筑,计划发兵攻取泾原,彗星出现后,她认为出兵不利,取消了这次军事行动[1]344。次年,两国都因彗星而改元,西夏改元永安,宋改元元符。

建中靖国元年,右正言任伯雨借月晕围毕昴的天象上书论西北河湟、陕西宋夏局势:“谨按汉志日:毕昴。天街也。其北为胡,其南为汉,而参为赵魏之郊。昔汉高帝七年,月晕参毕,遂有平城之围。以此观之,象不虚示,必有可考。”任伯雨认为此天象预示西北军事,指出喃厮哕“凡有夏贼之虞,唃氏必为中国之助”,朝廷不该逞乱而取其河湟之地,失去与西夏的屏障,主张放弃河湟,还与古唃厮啰。又论宋夏在陕西的争夺,边将侵入西夏修筑的堡寨多不可守,建议朝廷辨明可守与不可守,强其可守者,废弃不可守者[4]470—471。

西夏在诸多战争中也注意利用星占来作为军事决策的参考。咸平元二年,李继迁攻府州不克,败还。此时,番汉争传一个未经证实的说法,据说李继迁在夏州时,天降陨石于帐前,石上有文字:“天戒尔勿为中国患。”这个传言传到了真宗耳中,他向右班殿直卢鉴询问此事,卢鉴说:“此诈也,宜益为备。”果然十二月,李继迁即出兵攻延安[1]74—75。如果这个记载无误,则是李继迁在战争中编造天象来迷惑对手。

1040年,西夏天授礼法延祚三年春正月朔,日有食之,日西有一珥。此时正是元昊与北宋在陕西进行一系列战役期间,元昊大臣杨守素利用这次天象劝元吴进军攻取延州:“此吾军胜象也。”[1]157 日食本来是凶兆,杨守素利用日食中发生的日珥现象,把它解释为进军吉兆,这可能在心理上给西夏军队一种鼓舞。此月,元吴攻破金明寨,生擒号称“铁壁相公”的宋将李士彬,接着又取得著名的好水川战役的胜利。

1086年闰二月,太白犯荧惑,术者谓“国有兵丧”,群臣上表请禳;1088年春正月,太白昼见,占曰:“不利用兵。”当时权臣梁乙逋正在对宋边界州县进行一系列战争,西夏朝中有人希望借此星象劝梁放弃进攻,梁不听。1098年九月,有星出东井西,如太白状,占者云:“宫中有忧。”太后梁氏不听,继续发兵攻宋延边堡寨,十月,亲自率兵40万攻宋平夏城,大败而归。1112年二月,白虹贯日。西夏仁宗李乾顺命群臣直言得失,御史大夫谋宁克任上疏:“愿主上既隆文治,尤修武备,毋徒慕好士之虚名,而忘御边之实务。”这是大臣利用天象劝西夏皇帝不要只重文饰,应加强边境武备防御,不可放松对宋的军事戒备[1]313、321、347—348、371。

天文星占在宋夏双方的军事策略、军事行动中是一个颇具影响力的因素。

三、历法颁赐与宋夏关系

历日颁赐即所谓颁布正朔,“正”是指一年之始,“朔”是指一月之始,正朔是历法的基本内容。颁赐历法、宣布正朔是王朝行使上天赋予的权威,制定时间节律的一种垄断性特权。这种宣布正朔的特权是拥有上天赋予的治权的一种象征,而接受正朔就是承认王朝的统治权,是臣服的象征[7]。正朔的发布与接受是关系到王朝的治权能否实现的大问题,自古就为王朝统治者所重视,《周礼·大宗伯》:大史“正岁年以序事,颁之于官府及都鄙,颁告朔于邦国”。历法制定了王朝的时间节律,一切行动都要符合于这种节律,即所谓正岁年以序事。颁定历法实际就是取得建立时间坐标的权力,接受赐历就表明承认这种时间坐标,所有的活动也随之纳入这种时间体系中。王朝向周边国家的历法颁赐实际上是制定统一的时间标准,这既是文化认同的基础,也是华夏文明圈朝贡体制的基础。

西夏与宋之间,是否奉宋正朔是衡量二者间关系的一个指标,服则奉正朔,叛则不奉正朔。宋初,“西夏自保吉俶扰,羌戎不知正朔几十年。德明遣供使表请,真宗以新历并新历赐之。初,诏延州牙校赍往,比闻德明茸馆、修道路以待朝命,乃命閤门祗候往赐,德明受而行之。”[1]105 李继迁在和宋战争期间是不奉宋朝正朔的,宋真宗景德三年,李德明接受宋定难军节度使、西平王的封号,宋夏迎来一个和平时期。景德四年,李德明即奉宋朝颁定的仪天历,这是西夏奉宋朝正朔的最早记录,德明茸馆、修道路以受赐历法,宋朝起初派牙校前往赐历,后改派閤门祗候前往赐历,显示双方对此都非常重视。“德明时,行中国《仪天万年历》垂三十年”;天圣元年,真宗命司天张奎制成《崇天万年历》,“未及颁,而囊霄称帝,自为历日,行于国中”,李元昊叛宋称帝,不行宋之正朔而自制历法。元昊设立“大恒历院”编制颁行历法,元昊显然认为唯有颁布自己的历法正朔才是拥有天命的表现。仁宗庆历四年,宋夏达成和议,元吴称臣,宋册封元吴为夏国主,庆历五年复向西夏颁赐《崇天万年历》[1]209。

此后见于记载的宋赐历西夏有:英宗治平元年赐西夏谅祚治平二年历日[8]卷二三,赐夏国主历日诏;元丰八年,哲宗刚即位,即诏:“夏国遣使进奉,其以新历赐之”[6]运历一;哲宗元祐二年,宋册西夏李乾顺为夏国主,双方互有和战,元祐四年仍赐李乾顺元祐五年历日[9]卷二六,赐夏国主历日诏;元符三年徽宗刚即位,又赐西夏元符四年历日[10]922,实际上并无元符四年,次年即改元建中靖国元年。这一阶段虽然宋夏之间战争不断,但名分上西夏仍臣属于宋,奉宋之正朔,故宋赐历于西夏。

但可能这种赐历并不是连续的,在双方激烈对抗的时候,赐历实际上是不可能的。绍圣四年,宋筑平夏城扼制西夏,乾顺则侵宋大理河东葭芦河境上空地,双方关系又变得很紧张,宋“诏罢赐西夏历日”[5]11527。北宋灭亡后不久西夏就停用宋朝历日,“故事:每于上年孟冬受中国赐历。时高宗以乾顺附金久,不复颁赐。自是,不行中国历”[1]396,这其实是南宋完全无力经营西北的一种无奈之举。

历法颁赐还可以反映宋夏在西北沙州地区的军事争夺和势力消长。沙州曹氏政权也曾接受宋的颁历,奉其正朔。据邓文宽研究,敦煌地区瓜、沙二州,唐德宗兴元以前一直用唐历,吐蕃攻陷敦煌地区以后,王朝权力象征的历日无法颁行,从这时起敦煌地区开始自编历日,即所谓“小历”;建隆二年,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遣使入贡;太平兴国五年,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卒,其子曹延禄遣使入贡,宋让其继任归义军节度使,对沙州曹延禄的拜官诏书中称:“奉正朔以惟恭,修职贡而不怠”[6]蕃夷五之一[10]943,大概就是在这前后宋王朝开始向敦煌地区颁历,敦煌地区又开始有中原王朝正式颁赐的历法。敦煌遗书中S0612“宋太平兴国三年戊寅岁应天俱注历”,其正文首书“大宋国”,下有“王文坦请司天台官本刊定大本历日”字样[11]513,其底本可能就是宋的赐历。这种颁历可能一直持续到仁宗景祐三年西夏攻陷敦煌地区前后。即使西夏攻陷敦煌地区以后,沙州也曾多次遣使入贡,保持与宋朝的联系;与此相应,宋朝的纪年还在使用,敦煌莫高窟第444窟窟檐外北壁,保留一则淡墨汉文题记“庆历六年丙戌岁十二月座□神写窟记也”。庆历六年距西夏攻占沙州已10年,仍使用宋朝纪年而不用西夏纪年,表明敦煌仍认同于中原的大宋王朝。这种联系一直保持到皇祐四年,此后沙州就没有再向宋遣使入贡,宋朝纪年的题记也不再出现,而西夏纪年的题记开始出现,最早的西夏纪年题记是一则汉文墨书“天赐礼盛国庆二年”的题记,位置在莫高窟第444窟开宝九年所修窟檐门南柱内侧。天赐礼盛国庆是西夏惠宗李秉常的年号,国庆二年是1071年,这时距西夏攻占沙州地区已经30余年。西夏纪年取代宋朝纪年表明西夏到这时才更有效地控制了敦煌地区,而宋对敦煌地区的政治影响力则逐渐消失[12]209—229。对敦煌地区颁历的变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宋、夏势力在这一地区的消长。

西夏历法深受宋的影响,即使南宋停止向西夏颁历,西夏境内流行的历法在格式上和宋朝历法没有什么不同,黑水城5229、5306、5285、8117、5469等西夏光定年间历日的注历格式包括每月的月序、月大小、月九宫、月斗建等,每日的日期、干支、五行、二十八宿当值、节气、月相、物候、宜忌、当日人神所在、当日日游方位,这与宋朝的俱注历是一样的。宋夏之间在南宋时期为金所阻隔,直接的交流不多,但从历法上看还是深受宋的影响[13,14]。

天象和历法在古代世界是一种对现实社会极具影响力的支配性力量。星占观念和历法颁赐与军事、政治密切相关,对宋夏关系产生了较大影响,是宋夏关系中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侧面。通过还原这一侧面,我们拓展了观察事物发展的一个新视角,由此可以更为深刻、全面地理解古代军事、政治运作的过程,认识历史发展过程中必然性和诸如异常天象这样的不可预知的偶然因素如何交织在一起共同作用决定历史发展的方向,由此加深对历史发展的复杂性和多维性的洞察。

收稿日期:2006—06—20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唐宋变革视野下的天人关系研究:天文灾异与宋代政治”(07CZS008)的前期成果

注释:

① 星占、历法与古代军事政治的关系可参考:江晓原:《古代中国的行星星占学——天文学、形态学、社会学的初步考察》,《大自然探索》,1991年第10卷第35期;氏著《天学真原》,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关于西夏天文星占的研究可参考:(前苏联)H·A·聂历山《十二世纪西夏国的星曜崇拜》,文智勇、崔红芬译,2005年第二届西夏学国际学术研讨会(银川)提交论文(此文蒙聂鸿音先生介绍,文、崔两位老师惠赐译文,特此致谢);汤开建:《西夏天文学初探》,《中国天文学史文集》第4集,科学出版社,1986年;苏冠文:《西夏天文历法述论》,《宁夏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韦兵:《日本新发现北宋开宝五年刻〈炽盛光佛顶大威德销灾吉祥陀罗尼经〉星图考——兼论黄道十二宫在宋、辽、西夏地区的传播》,《自然科学史研究》,2005年第24卷3期。

② 哲宗因彗星而谨慎进筑一事,又可参考林希:《绍圣日记后帖》:“上以星变多由兵事,深患惠卿此举众皆以为非,恐且已破土,示有兴筑之名,诱致敌兵,未必便兴筑。上曰:‘更速戒约。’因谕:‘边兵且休妄动。如杏子河未进筑,有何阙事?’”见《全宋文》第41册第670页,巴蜀书社,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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