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意义”与“翻译趣味”的系统功能语言学解读_功能对等理论论文

“翻译意义”与“翻译趣味”的系统功能语言学解读_功能对等理论论文

“译意”和“译味”的系统功能语言学解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言学论文,功能论文,系统论文,译意论文,译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大约30年前,许国璋教授专门撰文介绍金岳霖先生(1983)关于语言和翻译的论述,其中的“金岳霖论翻译”首先在《外语教学与研究》1986年第4期上发表(后收进《许国璋论语言》第331-341页和《许国璋文集》(1)第286-294页)。金岳霖是哲学家,他以哲学家独特的眼光论述翻译问题;正如许国璋先生所说,金岳霖论翻译的哲学文章“没有提到严复,而只讨论译意和译味问题”。

      许国璋教授中肯地指出,上世纪80年代中期之前,外语界甚至中国语文界很少有人提到金岳霖的《知识论》,当然也很少人提到他关于语言和翻译的观点。许国璋教授的“金岳霖论翻译”引领着翻译界关注金岳霖的翻译思想,因此接下来就有了很多相关的论文,其中包括柯飞(1987,1996)、刘邦凡(1999,2D05)、许建平(2003)、陈大亮(2010)等。本文的目的是在系统功能语言学的框架中解读和解释金岳霖关于“译意”和“译味”的概念,对一些关于译意和译味的问题进行功能语言学的探讨。

      2.译意和译味

      翻译不仅仅是不同语言之间的文字意义转换,而且是语言所表达的感情的转换。用金岳霖(1983:811)的话说,就是既要译意,也要译味。译意说的是,“把字句底意念上的意义,用不同种的语言文字表示出来”,而译味则是说,“把句子所有的各种情感上的意味,用不同种的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相对而言,译意是基础,译味是“锦上添花”;译味就是要把原文的情感、趣味、蕴涵的意义挖掘出来,翻译出来,并尽量保持原文神韵和风格,这是不容易做到的。从理论上讲,在翻译过程中,我们既要追求译意又要追求译味,但是在实践中,有时只能主要是译意,有时只能主要是译味;一旦我们决定主要是译意,我们就不得不忽略译味,反之亦然。我们的注重点究竟是译意还是译味,这有很多因素制约,一是翻译的目的和动机(如直译与意译,异化与归化),二是翻译语篇的类型(如,菜谱、科技文献和诗歌),三是译意和译味在含量上的关系,“意念上的意义越清楚,情感上的寄托愈少,意念上的意义愈不清楚,情感上的寄托愈容易丰富”(柯飞1987:77)。

      必须注意,译意和译味是“鱼”和“熊掌”,常常不可兼得。相对而言,译意是基础,比译味容易做到,因为“味包括种种不同的趣味与情感,而这些又非习于一语言文字底结构而又同时习于此语言文字底历史环境风俗习惯的人根本得不到”(金岳霖1983:812)。

      3.元功能概念

      在Halliday(如1994)看来,每一个小句都表达了三种不同的意义,他称之为元功能(metafunction):概念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这三种功能既有关联,又有不同的关注点和体现形式。简单地说,经验功能通过及物性系统体现,逻辑功能由逻辑依赖关系和逻辑语义关系体现,人际功能由语气、情态、评价体现,而语篇功能则由主位结构、衔接系统体现。(概念功能的)经验功能和人际功能主要是讲小句本身,而语篇功能和(概念功能的)逻辑功能则是讲小句与小句之间的关系。

      假设一个情景:一辆福特汽车与一辆法拉利汽车在交叉路口相撞了。这是现实世界中的一个事件,我们通过语言来表达这一意义,重现这一情景。对于这一经验的识解,从及物性角度看,可以确定这是一个物质过程(“相撞”),有两个参与者(福特汽车,法拉利汽车)和一个环境成分(在交叉路口)。从人际功能看,我们要陈述一个事实。我们可以通过很多不同的小句来表达这一意义。如:

      (1)一辆福特汽车与一辆法拉利汽车在交叉路口相撞了。

      当然,我们还可以使用其他的表达法:那辆福特汽车与一辆法拉利车在交叉路口相撞了/一辆汽车与另一辆车在交叉路口相撞了/福特汽车与法拉利车在交叉路口相撞了/福特汽车在交叉路口撞上了法拉利车/我看见一辆福特汽车与一辆法拉利汽车在交叉路口相撞了。从这里可以看出,同一个事件,说话人根据对现实经验的识解,通过不同的语言形式表述出来。严格地说,这些例子的表达与例(1)这样的事件是有偏差的,但这类表述是常见的,在交际中可以接受。

      就语言的表达形式选择而言,可以通过不同的词语来表达相同或相似的意义。例如,可以用不确定的名词词组表达参与者(如,一辆福特汽车、福特汽车),也可以用确定的词组(如,那辆福特汽车、后面的那辆福特汽车),可以选择不同的动词表示动作的程度和方式(如,相撞、撞上),可以通过词语的准确性选择表达环境意义(如,在交叉路口、在路口)。在现实的语言使用中,可供选择的表达方式非常多。例如,目击此情景的说话人还可能这样说:我看见两辆汽车在交叉路口相撞了/那辆福特在交叉路口吻了一下法拉利/法拉利在交叉路口吻了一下福特。这一类的表达是根据说话人对现实经验的识解和陈述话语的动机。说话人用语言对这一经验进行“翻译”;出于不同的动机、站在不同的角度就可以给出不同的陈述。这里主要是从经验功能和人际功能角度谈对这一经验的识解。

      如果要对这一事件的前面(或后面)的事件进行描述,那两个可能是:

      (2)一辆福特汽车与一辆法拉利汽车在交叉路口相撞了,福特汽车闯了红灯。

      (3)一辆福特汽车在交叉路口闯红灯,所以就与一辆法拉利汽车相撞了。

      这两个例子讲的都是因果关系,从逻辑功能的逻辑依赖关系和逻辑语义关系看,上面例(2)中的“福特汽车闯了红灯”是因,它前面的那个小句是果;例(3)的顺序刚好相反:前一句是因,后一句是果。从语篇功能看,两个例子中的四个小句的话语起点都是“福特汽车”;例(2)的第二个小句通过重复“(那辆)福特汽车”来照应第一个小句的泛指(一辆福特汽车);例(3)通过省略(“所以(那辆福特汽车)就与……”)来把两个小句的意义联接起来。

      4.元功能与译意和译味

      经验功能涉及的内容就是小句概念上的意义,在翻译过程中,我们首先就是要把握好经验功能的表达,把概念上的意义通过另一种语言形式表述出来,这就是译意。如果我们用下面两个不同的形式来翻译“一辆福特汽车与一辆法拉利汽车在交叉路口相撞了”,它们的不同只是在变体,都属于译意范围:

      (4)a.A Ford collided with a LaFerrari at the crossroads.

      b.There was a collision between a Ford and a LaFerrari at the crossroads.

      从翻译的角度看,(4a)应该是最常见的表达(翻译),因为从经验功能看,参与者、环境成分和过程都是合适的;但是,从一般的英语表达说来,(4a)并不是典型(常用)的表达方式,这是由于位于句首的名词词组(主语)是个带不定冠词的成分,违背了新旧信息的分布原则,所以从语篇功能看,该句不是典型的、无标记的最佳表达方式。改进的一个办法是把不确定改为确定,即把a Ford改为the Ford。当然,在特定的语境中,(4a)也可以是最佳的表达方式;例如,当我们要回答What happened?这样的提问时,(4a)是合适的。其实,例(1)中的汉语句子本身也是由两个无定名词词组构成的,因此(4a)中的译文与(1)是对等的;把a Ford改为the Ford反而与例(1)不一致了。

      无论是把a Ford改为the Ford,把a LaFerrari改为the LaFerrari,还是把collided with换成bumped into或striked,我们都没有改变小句概念上的意义,都是表达一个物体与另一物体的“碰撞”,还是在译意的范围内;即使我们把两个物体一起作为句子的主语(如The Ford and the LaFerrari collided with each other at the crossroads.),我们还是在译意。但是,如果我们把collided with换成kissed,那在表示“碰撞”或“接触”(译意)的同时,也表达了“调侃/幽默/暧昧/轻描”的意义,这就出现了译味;这个味与原来的味就不完全一样。

      如果我们用(4b)来表达例(1),从经验功能看,过程发生了变化:现实世界的动作变成了一种状态,动作被名物化了。这其实是语法隐喻(grammatical metaphor)。例(1)和(4a)的物质过程(collided with)被(4b)的存在过程(was)代替。正如无论用The Ford collided with a LaFerrari at the crossroads.还是There was a collision between a Ford and a LaFerrari at the crossroads.来翻译“一辆福特汽车与一辆法拉利汽车在交叉路口相撞了”,它们都是表达同一个经验意义,我们无论用Can you close the door?还是Close the door!来翻译“把门关上!”,我们主要还是在译意。它们之间的差异是一致(congruent)式和隐喻(metaphorical)式的选择而已。选择了隐喻式,就多了一些味道。

      根据系统功能语言学的观点,人际功能由语气、情态、评价体现,它表示的意义包括态度、协商、评价、情态、可能性等等。如果我们用(6b)-(6f)来翻译例(5),那我们除了译意外,也在译文中增加了与原文不同的味:

      (5)把门关上!

      (6)a.Close the door!

      b.Close the door,please.

      c.Can you close the door?

      d.Can you close the door,please?

      e.Could you close the door?

      f.Could you close the door,please?

      就译文的对等而言,(6a)是最好的:原文和译文表达了同一意念上的意义和情感上的意味(如,命令式、没有商量的余地)。但是,例(6b)-(6f)除了翻译了原文意念上的意义外,还改变或添加了情感上的意味:(6b)加了please,缓和了说话的口气,(6c)改用疑问句(替代祈使句),多少给听话人“商量”的感觉,(6d)不仅用疑问式,而且还加了please,表示恳求的意义,(6e)用了疑问式,而且还用了情态动词的过去式(could)表示现在意义,所以比(6c)和(6d)都要委婉、客气,而(6f)在这里应该是最委婉、客气的,它不但使用了疑问式,而且还用了情态动词的过去式,另外还加了please。例(6b)-(6f)不但翻译了意念上的意义(译意),而且还改变了原文的味,表达了原文没有的情感内容(译味)。

      5.对等与译意和译味

      “对等”(equivalence)是翻译界经常讨论的一个问题,因为它常常被认定为翻译的一个目标。早在1965年,Catford(1965:290)就把Halliday(如1956,1961)的理论应用于翻译“对等”问题的研究。其实,对等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关系,重要的是要确定译文与原文的相似性。黄国文、陈呖(2014)曾在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框架下对“元功能对等”(metafunctional equivalence)进行探讨。

      可以这样假定:如果译文与原文在经验功能方面是对等的,那它就是译意的结果;如果译文与原文在人际功能方面是对等的,那它就是译味的结果。从这个角度看,(5)和(6a)既是译意也是译味。相反,(5)和(6c)是译意的结果,但它的味发生了变化:它们的人际功能不对等。

      按照金岳霖(1983:813)的观点,“译意只要求达求信”,可以通过技术处理;译味也要求达求信,“所欲达的和所求信的,不但是意义而且是意味”。要达到译味,往往需要“重行创作”,就是“就原来的意味,不拘于原来的表达方式,而创作新的表达方式”。如,例(5)和例(6c)在意念意义上是一样的(两个参与者:“你”和“门”;一个物质过程:“关”),但在形式表达方面,(5)是祈使句,(6c)是疑问句。

      前面说到,我们可以用例(4a)和(4b)来翻译例(1),这里虽然过程类型变了、句式变了,但所表达概念上的意义没有变;我们的重点在于求达求信。相比之下,把例(5)翻译为例(6f),那就是不拘于原来的表达方式并使用新的表达方式。

      如果我们从对等的角度来比较例(5)和(6a),那我们可以认为译文是经验功能对等和人际功能对等,也就是说是译意和译味的结果。如果我们比较(5)和(6f),那只能说从译意的角度说,是对等的,因为它们经验功能对等;但这里的译文与原文人际功能不对等,译文的味道比原文多,而且还不一样。

      Halliday(2001:16)在讨论评估译文时指出,衡量一个译文是否对等,要看它是否在经验功能方面与原文对等;如果一个译文与原文在概念方面对不上、不对等,那就不是译文或不是好的译文,所以也不需要去评估这个译文了。这就是说,没有达到译意的要求,谈不上是译文或是否是好译文。如果译文在概念功能上对等,但人际功能不对等,也常常不是完美的。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译文既要概念功能对等又要人际功能对等,这是不容易做到的。同理,一个译文既是达到译意又达到译味,也常常是有难度的。在有些情况下,译文翻译了原文的意义,但改变或增加(或减少)了原文的味。

      根据Halliday(2001)的观点,就翻译而言,译文与原文的经验功能对等是必须的,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的对等也很重要,但不是一定要达到的。从这个角度讲,译意是必须的,译味则是要力求。在很多情况下,译者在译意的同时增加了原文没有的“味”。如,例(5)的味是“命令”,而在(6f)中变成了“恳求”;这样的翻译,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的人际关系改变了。因此,用(6f)来翻译(5),“意”是对等的,“味”就不同了。

      6.译意和译味与语篇类型

      既译意又译味,这应该是所有的翻译者所追求的。但是,要做到两者兼顾,有时是困难的,或者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为什么金岳霖既“承认翻译是困难的,也承认有的不可译”(许国璋1997:286)。对于这种情况,翻译者常常不得不做出选择。制约选择的因素既有翻译者个人的目的和动机(同时还涉及社会文化环境因素),也有原文的语篇特征及语篇类型。例如,前段时间网络上流传着一首题为I Am Afraid的英诗的翻译,被翻译为不同的中文版:普通版、文艺版、诗经版、离骚版、五言诗版、七言绝句版、七律压轴版、女汉子版、吴语版等;这些不同的版本有的主要是译意,有的主要是译味,也有的既译意又译味。译者选择什么翻译技巧、什么翻译方法、是译意还是译味等,都是与个人的翻译目的和动机有关的。同样的,同一部Ulysses(Joyce 1922),萧乾、文洁若的译本与金堤的就明显不同,前者采用的语言比较通俗直白,而且做了很多注解,目的是帮助读者读懂;而金堤的译本按照原文的风格,突出了文学性,让读者自己去读,不管读者是否能读懂。这两个译本所选择的翻译策略就是译意和译味的平衡问题。

      语篇的类型(如,菜谱、科技文献和诗歌)也会制约选择译意和译味。例如,一般认为,诗歌的翻译要重味,科技文本要重意,这点金岳霖(1983:814)说得很明白:“诗歌也许要重味,普通所谓科学大都要重意。重味则取味,重意则取意”。

      对于诗歌的翻译,通常都会重味;我们认为,文本形式的设计和选择也属于是译味,因为特定的形式就会创造出特定的体裁和特定的味道。例如,William Carlos Williams的This Is Just To Say(//I have eaten/the plums/that were in/the icebox//and which/you were probably/saving/for breakfast//Forgive me/they were delicious/so sweet/and so cold//)如果不是采取那样的书写形式,那就可能不会被认定为是诗歌。

      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有很多种英译本,大多都采取“(诗)词”的形式进行翻译,这是达到形式美的一种途径,这种形美也是译味的一种体现。但是,也有人认为,诗歌的翻译要强调“神似”而不是“形似”,翁显良(1981,1982)就是其中的一位,他对古诗的英译采用散文释义方法,主张不要因韵害义,强调译文要传达原诗意境,而不应该照顾原诗的韵律问题(参见黄国文2006:90-96)。翁显良(1982:24)认为,“汉诗英译要保持本色,首先要辨明什么是本色。这本色,一不在于词藻,二不在于典故,三不在于形式,而是在于意象以及加强其艺术效果的节奏。只要能再现原作的意象,不一定模仿其章法字法”。翁显良把他的翻译思想落实到了翻译实践中。这里举一个例子:孟浩然的《春晓》有很多英译本,大多都是采用四行来翻译原诗的四行,但翁显良(1981:23)却把它译成散文:

      (7)One Morning in Spring Late! This spring morning as I awake I know.All round me the birds are crying,crying.The storm last night,I sensed its fury.How many,I wonder,are fallen,poor dear flowers!

      从这个译文看,译者添加和减少了很多成分,而且把自己认定的意义也表达出来。例如,译文中的Late、I sensed its fury、poor dear等都是译者增添上去的,为的是再现原作的意象和呈现译者所认定的意境。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翁显良(1981)着重对原诗的意境的重构,可以说是另一层次上的“味”,“把句子所有的各种情感上的意味,用不同种的语言文字表达出来”(金岳霖1983:811),而不顾原诗意念上的意义。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上面例(7)如果回译过来,与孟浩然的《春晓》相去甚远。

      从元功能的角度看,有些语篇类型传递的主要是经验意义,而另外一些主要是传递人际意义。例如,告示语主要是表达经验意义,而诗歌主要是传递人际意义;这是它们的语篇体裁和语篇特征决定的。当然,翻译告示语也要注意译味。例如,No smoking!既可译为“请勿吸烟”,也可译为“禁止吸烟”;前者有“商量”的味道,而后者却有“命令”的味道。如果是法律禁止做的(比如说在加油站),那就只能表达为“禁止吸烟”;如果是建议性、劝告性的,则译为“请勿吸烟”相对温馨些。但无论怎样译,其核心概念意义是“不要吸烟”。对于诗歌,也要注意译意,所以,尽管“处处闻啼鸟”可以有各种各样的译法(如,I heard the gay birds chattering all around/everywhere there was birdsong/on every side you hear the sweet birds sing/birds are heard everywhere trilling/all round me the birds are crying,crying—摘自翁显良1981),但它们所说的基本意念上的意义都是“鸟在啼”(而不是“狗在吠”或“马在啸”或“风在吼”);在这个“鸟在啼”的前提下,鸟可以“啁啾”(chattering),可以“啭鸣”(trilling),可以“呜叫”(crying),也可以“歌唱”(singing)。这里所采用的“啁啾”、“啭鸣”、“呜叫”、“歌唱”都是对味道的诠释,都属于译味。由此可见,如果我们认为诗歌可译,那就要重新创作,要在完全体验到原诗歌的意境后在译文语言和意境两方面进行重构。译文的语言形式变了,所创造的意境也变了。

      在语言使用中,语篇可以创造语境,语境可以“预示”语篇。例如,当我们听到广播里说“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就可断定:这是中国大陆语境下的话语,此人刚刚逝世,他生前是党和国家的领导人,等等,因为在西方国家(如英国、美国)是不会出现这样的说法的,一般普通人的一生不会说成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没有去世的人也不会用“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来描述;这是语言创造语境的例子。在特定的语境中,我们要使用特定的语言形式,如知道亲朋好友父母去世时,我们要说“节哀顺变”这类话语;在别人的婚礼上,我们要说诸如“新婚愉快,甜甜蜜蜜!”的话。同样的,当我们翻译告示语、菜谱、电器操作手册、科技文献等,我们和读者都会认定是要译意而不是要译味;相反,在翻译诗歌时,注重点是译味(包括意境的重构)而不是在译意。

      Halliday的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是一个为解决问题而设计的理论模式,因此是一个“以问题为导向的理论”(a problem-oriented theory)。早在该理论的建构初期,就被尝试用于翻译研究,据Bell(1991/2001:F36)说,早在1961年,Halliday就谈到用语言学模式来描述翻译过程的重要性。半个世纪前,Catford(1965)就运用Halliday的语言学思想来研究翻译,该书的名字是《翻译的语言学理论》。最近二三十年出版的一些研究翻译的论著,有很多都运用Halliday的理论来分析和解决问题,包括我国读者熟悉的Hatim & Mason(1990)、Bell(1991/2001)、Baker(1992)等。Halliday(2001)在题为Towards a theory of good translation 一文中,探讨了建构基于系统功能语言学模式的翻译理论,他区分了“翻译家的翻译理论”(the translator′s theory of translation)和“语言学家的翻译理论”(the linguist′s theory of translation),并指出,前者是一个注重“规范”的理论(an imperative theory),后者是一个重在“描述”的理论(an indicative theory)。之所以这样区分,是因为翻译家注重建立规范,而语言学家注重描述。他们是从不同的角度去探讨翻译问题,去建构翻译理论。

      Halliday早在上世纪60年代初期就撰写了研究翻译的文章(如Halliday 1962),最近十多年,也先后发表了多篇文章,试图建构翻译研究的系统功能语言学模型(如Halliday 2001,2009,2013),他的亲密合作者Matthiessen也发表了关于翻译研究的论文(如Matthiessen 2001,2014)。在他们这些年的论文中,Hailliday和Matthiessen从层次(stratification)、级阶(rank)、示例(instantiation)、元功能(metafunction)、精密度(delicacy)和轴(axis)六个方面对翻译理论进行描述(另参见Steiner & Yallop 2001)。

      就日常人们使用语言而言,我们首先要注重语言的概念功能,因此首先要译意。正如金岳霖(1983:815)所说,在知识论的立场上,我们所注重的是命题,在语言文字方面就当然注重陈述句子,“我们所注重的是意念上的意义,因此对于翻译,我们注重译意而不注重译味。在译意底立场上,我们如不得已而有所舍,则我们所舍的是味”。至于文学翻译(尤其是诗歌翻译),则要注重译味。文学语言的精妙之处在于“言不尽意”,其隐喻、象征性、模糊性正是文学语言的特征。因此,译味就是要超越逻辑语言的局限性,把原文的味道呈现给读者。

      金岳霖关于翻译中译味的论述,主要是讲字句上的情感寄托和蕴涵意义,没有涉及语境的因素。在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中,语言和语境是互相依赖的:语言创造语境,语境预示语言。因此,我们认为,无论是译意还是译味,都应该考虑语境因素,包括上下文语境(co-text)、情景语境(context of situation)和文化语境(context of culture)。

      关于语言所表达或蕴涵的味道,可能是存在于词语本身,也可能是词语背后的文化意义,还可能是交际双方人际意义的表达。例如,一位女性对一位男性说“你讨厌”,要翻译出味道一定要考虑上下文语境、情景语境和文化语境,包括话语的功能和交际双方之间的人际关系等。此外,在译味过程中,我们要尽量把原文的味道呈现出来,但要记住:译文呈现出来的味道可能与原文的不一样或不完全一样,也可能多了也可能少了,或者是“异曲同工”。在有些时候,译味是不容易的,是可遇不可求的。

      为了达到译意和译味,译者有时需要对译文的语言结构和对原文的意境进行重构,以达到把意念上的意义和原文神韵和风格重新呈现出来。这就需要根据各种因素(如社会文化背景、翻译的动机、语篇的类型、读者的确定、预料的效果等)进行再创造,这就涉及翻译研究中的改编、改写、简化等。

      翻译是个很多学科的学者都感兴趣的问题,但外语工作者主要是从文学和(或)语言学角度去研究翻译问题。其实,不同学科的研究者可从不同的角度去探讨问题,文学研究者从文学批评、美学的角度出发,语言学家从语言学理论和语言分析方面去研究问题,哲学家从哲学角度谈翻译,社会学家则从社会现象去看翻译。金岳霖先生从哲学的角度审视了翻译问题,尤其是关于译意和译味的讨论,给了我们很多启示,让我们摆脱传统的“直译”和“意译”的束缚,开阔了我们的研究思路,拓宽了我们的研究视野。许国璋教授30年前专门撰文介绍金岳霖关于翻译的论述,提醒外语界和中国语文界去关注金岳霖关于翻译的观点。由于许先生的引领,就有了一些很有见地的关于翻译的哲学思考(如柯飞1996)。先生已逝,但他的学术遗产却留给了我们。

      我1985年秋天在广州外国语学院何自然先生家的客厅里与许国璋先生有约20分钟的单独谈话,主要是谈论语言研究问题,给先生留下了印象。1986年8月5日,许先生写信向湖南教育出版社编辑推荐了我,因为我希望在该出版社出版《语篇分析概要》一书。由于许先生的推荐,该书1988年得以出版。在1986-1992年间,我与许先生一直有书信联系(包括他1991和1992年从北京寄到英国给我的两封信),他还谈到愿意接受我到北外跟他做博士后的有关事宜。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一直珍藏着先生寄给我的信件。那些年许先生在给李筱菊先生和何自然先生的书信中有时也会提到我,例如,他1986年12月2日给李筱菊先生的一封信中写道:“黄国文今之新秀”。许国璋先生是我的恩人,他当年的鼓励和关心一直激励着我不断学习、不断提高。我今天所取得的成绩与许先生当年的提携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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