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用关系的恶化_商业信用论文

论信用关系的恶化_商业信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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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关系,是借贷活动中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正常的信用活动,以偿还为基本前提,只借不还或只放不收,正常的信用关系就必然被破坏。本文拟以现代信用活动存在的客观基础为出发点,探讨国际国内普遍存在的信用关系恶化的表现、成因及其效应,并进而提出一些可供政府部门、商业银行和企业等信用主体借鉴的据以化解、预防金融风险的对策。

一、现代信用活动存在的客观基础

1、 信用存在的经济基础——资金盈余单位和赤字单位的广泛存在。信用产生于商品货币关系,产生于商品生产者和交换者的资金余缺,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商品经济越发达,资金盈余或赤字的可能性就越大,信用活动的规模就越大。纵观当今世界,市场经济发达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由于集中了国际贸易额的大部分(如1995年,仅欧盟的进出口额就占到全球商品贸易总额的40%,美国占34.4%,日本占20.4%),因而国际金融交易诸如外汇交易、证券交易的大部分也在这些国家之间进行。同时,只要某个国家或地区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个国家或地区就很快会成为新的国际金融市场。70年代以来,新加坡及其金融市场的长足发展便是例证:随着新加坡和其他东南亚国家经济的蓬勃发展,新加坡已成为仅次于伦敦、纽约、东京之后而领先于苏黎世和香港的第4大外汇交易中心。〔1〕

2、诚信与道德是良好信用关系的社会伦理基础。 商品经济既是货币经济、信用经济,更是一种道德经济。不管商品经济多么发达,信用规模多么巨大,一旦债务人不讲信用,不按期偿本付息甚至故意赖债不还,正常的信用关系就会遭破坏。

3、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正常信用关系得以良性运转的保障机制。 市场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仅靠良心、道德,根本不能完全约束债权债务双方的经济行为,因而必须借助于外力——即法律力量来约束信用关系各方之行为。

4、明晰的产权制度、 科学的企业内部组织制度是正常信用关系的制度保证。产权明晰的企业,很不容易将自身的债务、亏损转移给他人;以股东大会领导下的董事会负责制为特征的公司组织制度,全力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既不会与政府权责不分,更不会设法“盘剥”股东财富。

二、信用关系恶化的表现

近些年来,信用关系恶化已演变成全球性的普遍现象,在各个信用领域都有表现。

1、先看银行信用领域。从国内看,国有商业银行5万亿元的信贷资产中,至少有30%即1.5万亿元成为不良资产(呆帐、呆滞、 逾期贷款),就算其中30%是坏帐而肯定不能回收,也达4500亿元,远远超过国有商业银行2500亿元资本金的数额。国有银行最大的债务人是国有企业,但他们两者之间的信用关系恶化现象却令人担忧。据统计,我国企业资产负债率1980年为38.7%,1995年高达76.1%,1996年更达84%,其中贷款负债率70%,有6%的企业贷款负债率甚至超过100%。国有银行不仅资产质量低下,负债结构也很不合理,如资本比重过低(约4 %),与《巴塞尔协议》规定的银行资本占风险资产比重(即资本充足率)8%相距甚远;存款尤其是储蓄存款占负债总额比重偏大(约70%), 表明国有商业银行筹资风险较大。

从国际上看,银行信用风波更是层出不穷:1991年1月7日,美国有160年历史,在全美银行排名第35位,拥有230亿美元资产的新英格兰银行宣告破产,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耗资23亿美元接收;1994年末,墨西哥爆发长达1个月的金融危机震惊世界;1995年1月27日,有200 多年历史的巴林银行因衍生金融交易不当而宣布倒闭;同年5月, 日本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在美违规交易损失11亿美元,被美联储扫地出门;6月, 日本住友商社—业务主管长达十多年违规经营亏损18 亿美元丑闻被揭露; 1996年11月21日,日本大藏省宣布中止阪和银行的所有业务,这是日本战后51年来首家被政府勒令关闭的银行。同时,日本商业银行普遍由于需要冲销数万亿日元的坏帐,而出现了50年以来未有的亏损,据统计,90年代初,泡沫经济的破灭,使日本银行的呆帐达到4000~5000亿美元,亏损178亿美元。由于巨额呆帐和亏损等原因,1995年8月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公布的银行财务评级中,日本大银行多数无好评,1996年全世界大银行的排行榜上,多年来一直名列前茅的日本银行不再那么风光了。(参表1)

表1 1996年世界十大银行排名表(单位:亿美元)

排名

1996 1995 1994

银行名称

一级资本额 资产额 利润额

1 7 9汇丰银行214 351656.9

2 8 8法国农业信贷银行204

38425.1

31012瑞士联合银行199 336217.5

4 910花旗银行192 2569 56

5 2 4第一劝业银行192 498616.1

61114德意志银行 189 503424.8

7 4 1住友银行186 4999 2.6

8 1 2三和银行177 5010

-20.8

9 6 6三菱银行167 4750 8.4

10 5 5樱花银行160 4780

-30.3

资料来源:据1996年7月10日,1995年8月14日《金融时报》整理而得。

2、再看商业信用领域。 商业信用是一种既利于销货方扩大销售规模,又利于缓解购货方资金不足矛盾的企业间直接信用方式,但在国内国际均出现商业信用关系恶化现象。在国内,企业间债权债务关系错综复杂,债权债务总额超常增长。1989年底全国企业间三角债约1240亿元,1991年底2000亿元,到了1994年底,则上升到7000亿元。据估计,这个数字目前已逾万亿元大关。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汇款、托收结算方式占结算总额的比重不断下降,而以银行信用作保障的信用证结算方式所占比重大幅上升,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商业信用所处的尴尬境地。

3、国家信用领域。许多国家政府对内举债超常增长, 最终要么以增税偿还,要么发新债还旧债,而更多的则是通过多发钞票“稀释”货币含金量——用征收“通货膨胀税”(inflationtax)的办法偿还,降低了国家在公众心目中的信用度。有的国家如巴西、墨西哥,举借了大量外债却无心偿还,还常以政府破产相威逼,迫使债权国继续追加新贷款。

4、消费信用领域。 消费信用是提供给消费者个人供其购买高档耐用消费品的信用形式,包括由银行提供给个人的消费贷款和由企业提供给个人的分期付款。然而,这种在70年代已流行于西方的既有利厂商促销又能缓解消费者资金不足矛盾的信用形式,直到今天还不能在中国广泛推广,以致出现一方是大量住房待售,而另一方却因资金力量有限无房可住的怪现象。如果消费者确有信用,那么,不管是由银行贷款还是由厂商实行分期付款销售,都将大大推进我国住宅、小汽车等高档耐用消费品的产销。

信用卡,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信用工具,既为其持有者带来极大方便,同时也带来令人头疼的恶意透支、诈骗等犯罪现象。

5、其他信用领域。目前我国的合作信用、民间个人信用, 相当程度上演变成了高利贷。各种各样的基金会,安徽、福建一带的“合会”、“摇会”,山西等地出现的“钱庄”、“票号”,事实上都是高利贷信用组织。假合资、假招商、非法集资、人为骗取出口退税等现象,都反映出国内信用关系之混乱。80年代以来,与国际贩毒和其他犯罪活动相联系的“洗钱”活动日趋猖獗。到了中国,“洗钱”则更多地同贪污、受贿、走私等犯罪行径联系在一起,具有了中国特色。

三、信用关系恶化的社会经济效应

信用关系恶化,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1、从宏观角度看,信用关系恶化会危害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

首先,信用关系恶化,是信用危机的直接原因。信用恶化,会使社会经济充满“泡沫”,而这“泡沫”之中都隐藏着巨大的危机。从国际上看,历次大的经济危机,首先都是从信用领域开始,以股市暴跌为代价,以大量社会财富的浪费作成本。墨西哥金融危机、日本巨额呆帐的形成,以及1997年下半年以来因泰铢贬值而诱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和日、韩金融危机无不与信用恶化基础上的“泡沫经济”有关。80年代世界性债务危机在全球发展中国家引起“地震带效应”,至1990年末,全部发展中国家对外债务余额达13410亿美元, 被划入重债国的发展中国家共有46个。

其次,信用关系恶化会造成社会资金的大量闲置。现代经济条件下,社会资金所追求的已不单纯是盈利,而是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结合。为降低风险,银行会更审慎地从事信贷活动,企业间商业信用会裹足不前。80年代以来,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为防止巴西、墨西哥等重债国的赖帐行为,不得不减少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贷款。

再次,信用关系恶化,会造成国民收入的盲目再分配。银行呆帐、“三角债”以及政府过多地发行货币,实质都一样,都是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是不利于债权人(包括存款人)有利于债务人、不利于社会公众甚至从长期看也不利于政府的一种不合理的再分配。

最后,信用关系恶化还会导致人们道德水准的进一步下降,会造成社会经济秩序的更加混乱。据统计,仅1995年中国因金融欺诈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达2.5亿元。

2、从微观角度看,信用关系恶化, 直接危害着经济细胞——企业和个人。信用恶化加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下表列举的世界十大巨额亏损事件,无一不是因企业或银行从事高风险的金融交易而引起。

表2过去12年世界十大巨额亏损事件

企业 事件曝光 损失金额(约数)

住友商社 1996年

18亿美元

大和银行 1995年 10.1亿美元

日本酸素 1995年 1.09亿美元

英国巴林银行 1995年11.93亿美元

美国奥兰治郡 1994年14.69亿美元

鹿岛石油 1994年14.92亿美元

东方证券 1994年 2.93亿美元

新日铁化学1993年 1.27亿美元

昭和蚬彀石油 1993年15.27亿美元

富士银行纽约分行 1984年 1.05亿美元

企业因由

住友商社 铜交易损失惨重并造假帐隐瞒

大和银行 未经授权从事美国债券买卖

日本酸素 购买马克及投资衍生工具失败

英国巴林银行 购买日经期指合约失利

美国奥兰治郡 购入债务及衍生工具失败

鹿岛石油 买入外汇期货失利

东方证券 购买美国债券等衍生工具失利

新日铁化学大量买入美元期货而造成亏损

昭和蚬彀石油 大量买入美元期货导致亏损

富士银行纽约分行 投机外汇交易造成损失

资料来源:《金融时报》,1996年6月28日

在国内,许多银行、企业甚至上市公司,不顾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利益,用信贷资金、借入资金甚至募股筹集的资本金参与股票二级市场的炒作,既加剧了股市的暴涨暴跌,还使银行和企业资产处于高风险状态,最后受损的不只是国家,还有广大的存款人和国家以外的其他投资者。

家庭与个人,是信用资金最大最可靠的供给部门。然而,信用关系的恶化,往往导致他们将投资变成投机,储蓄变作消费。

那么,为什么信用关系会如此恶化呢?

四、信用关系恶化的主要原因

1、信用主体的逐利性,是信用关系恶化的基本原因。 大量银行信贷资金、企业生产经营资金进入股市,最大诱因是利益驱动。在西方,诸多银行与公司从事金融期货、期权交易等衍生金融交易,尽管其初衷是为分散和转移风险,但事实上由于衍生金融交易本身具有的透明度低、流动性大、投机性强等特征,交易者在获取巨额收益的同时便伴随着巨大的风险。收益和风险永远都是一对孪生的姊妹。最近韩国及东南亚的金融危机表明,不顾偿还能力的过度举债和吸收过多的短期投资,最终都会酿成难以下咽的苦果。据国际清算银行最新报告,韩国是目前为止新兴国家中最大的债务国,到1997年6月,借款总额1034亿美元, 而同期泰国借款额也达694亿美元,超过俄罗斯691亿美元和中国579 亿美元的数额。

2、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以及商业银行内部监管乏力是近年来国际金融风波产生的重要原因。如果中央银行有一整套监督商业银行衍生金融交易的早期预警机制,如果商业银行内部有一套严密的监管系统和一支优秀的严格的内部审计队伍,那么,象巴林银行倒闭这样的事件就能避免。

3、层出不穷的各种金融创新行为, 相当程度上都是为规避现行金融管制而出现,从而造成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和约束力软化。

4、道德水准的普遍下降, 以及人们对欺诈贪污等不诚实行为的司空见惯甚至麻木不仁,使信用关系失去道德与社会约束。

5、在我国,产权制度本身的缺陷, 是造成信用关系尤其是银行信用关系恶化的深层原因。许多国企管理者认为,企业是国家的企业,银行是国家的银行,不贷白不贷。甚至许多政府官员也认为:国有银行有支撑国企的义务。于是,国有商业银行身不由己,既要为政府部门出政绩贷款,又要为维持安定团结对该倒不倒的危困企业放贷。产权不明,造成政企不分、政银不分,进而造成银企关系的不断恶化。事实上,国企资产中仅有百分之十几,国有商业银行中只有百分之四五属国家权益,其余均为对债权人的负债,所以,千万不能认为,欠银行也就是欠国家的,还不还无所谓。我们可以作一个最直观的假定:假如有一天因偶发性原因,存款人集中到银行兑取存款。面对这种“挤兑风潮”,依靠银行现有的流动性极差、风险极大的劣质资产和4~5%的国有资本,即便是国有商业银行,也照样会被迫倒闭关门,国有银行根本没有能力解救众多的危困国企。目前,国有企业和银行之所以尚能运转,只能说明“挤兑风潮”尚未来临,银行暂时还能继续把企业风险和自身的经营风险转嫁给债权人——存款者。如此脆弱的信用体系,根本不能抵御战争、自然灾害等引起的“信用风潮”的冲击”!

五、怎样治理与防范信用关系恶化

治理与防范各个领域的信用关系恶化现象,需政府、企业、银行诸方共同努力。

1、国际上的举措

(1)西方国家政府是如何监控银行风险的

现代信用体系的核心是银行信用。西方各国对银行业的风险监督,有一整套内部与外部、总体与具体、固定和流动的监控指标体系。其监控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管理水平监管,是指以现场稽核监督方式进行对金融机构高层管理水平的考察评估。

②贷款监督,是银行信用控制的重点所在。美国商业银行为有效控制信用风险,放款前首先要对借款人作全面的信用分析,最有名的是所谓“6C ”系统:Character (品德)、 Capacity (经营才干)、 Capital(资本)、Collaterol(担保品)、Condition(经营环境)和Continuity(事业的连续性)。以上六条,是企业或个人取得银行贷款最起码的信用条件,缺一不可。

③资本充足率监督。西方各国监督机构均将资本的充足程度视为维持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关键因素,都要求按《巴塞尔协议》确定的8 %的资本风险比率充实资本。

④资产流动性监督。即通过资产负债管理,使资产的变现能力、清偿能力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确保金融机构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统一。

⑤风险集中管理。避风险集中,分散风险是银行经营成败的关键。由于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西方国家制定风险集中监督政策时遵循的原则是:第一,建立一种能从整体上将各种形式的风险集中控制在一定程度之内的机制。第二,建立一套能对银行风险集中控制能力作出客观评价的科学方法。第三,风险集中的概念应随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而有广泛的含义。为避免贷款过分集中的风险,各国中央银行规定了对同一借款人借款的最高限额。如美国规定一家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不能超过银行股东权益的10%。

尽管当初西方银行业从事诸如金融期货、期权交易等衍生金融交易,主要目的是为分散和转移风险,但事实上,由于衍生金融交易本身具有的透明度低、流动性大、监管困难等特征,即使再严格的规章制度,也不足以防止巴林银行危机的重演。基于此,国际清算银行已着手建立早期预警机制,以监督银行衍生金融交易。

(2)西方企业预防、控制和化解商业信用风险的措施

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赊销是扩大销售的有效手段,但也由此产生了企业的应收帐款,形成呆帐损失的可能。为防范、化解这种因提供商业信用带来的风险,西方企业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①制定合适的应收帐款管理政策。包括对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帐政策的确定。信用标准是企业可以接受的客户的信用程度。信用条件是企业要求客户支付帐款的条件,由信用期间、折扣期间和现金折扣三个条件组成。收帐政策是赊销条件被违背时企业采取的催收逾期帐款的策略。企业可通过发信、打电话、派专人催收和采取法律行动等方式,利用积极的收帐政策,尽最大可能减少坏帐损失。

②加强应收帐款的日常管理。a.西方企业经常通过开展对客户的信用调查来预防商业信用风险。企业可利用以往交易中的经验,或与该客户交易的其他公司交换信用方面的资料,或通过分析客户的帐务报表,或向银行及专门信用评估机构了解客户信用状况,搜集有关客户的信用资料,以避免提供信用交易的盲目性。b.企业应收帐款发生后,应采取各种措施监督其按期收回,争取提前收回。对将要到期的应收帐款,应注重及时与客户联系。对超过信用期不同时间的应收帐款,应制定不同的收帐政策,如对逾期20天内的客户打电话催收,对超过信用期20 ~40天的客户,派专人催收等。c.许多企业以前述“6C”为标准, 确定能给谁提供、不能给谁提供信用销售。

③通过设立坏帐准备会,对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进行补偿。

(3)国际信用领域控制风险的举措。80年代以来, 国际金融领域出现了一个新趋势:国际银行信贷比重不断下降,国际债券融资比重不断上升。1983年以后的大多数年份,债券筹资均超过国际信贷的筹资比重,成为国际间筹资的主要形式。看来,减少贷款尤其是无任何资产作抵押的信用放款的规模,已成为西方银行业控制风险的普遍作法。

2、我国如何防范与控制信用关系恶化

在我国,应主要治理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恶化现象。

(1)首先要防范、控制银行信用风险

①降低银行信用风险,政府部门大有可为。政府部门应转变观念,不要把银行当政府机关看,多一些依法调控,少一些随机干预,让“政企分开”、“政银分开”落到实处,促使信贷资金从“供给制”向“借贷制”转变。尤其是地方政府部门,不能为本位利益所限,与企业一起以“假破产”等形式悬空银行债务。政府部门对企业应进一步加大股份制改革力度,以更明晰的产权制度更完善的企业组织制度,防范因制度缺陷造成的银行信用风险。政府部门还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货币发行规模、信贷规模不突破,确保信贷结构科学合理,降低因货币信贷政策失误对银行造成的呆帐风险;在杜绝商业银行违规经营的同时,还应鼓励银行依法投资,依法参与国内国际金融交易;逐步打破金融垄断格局,促使银行体系多元化、业务自由化。

②降低银行信用风险,商业银行要从自身做起:

——把防范控制风险和树立银行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当成银行的头号大事来抓。

——提高资产质量,优化资产结构。针对银行贷款决策权过于集中的现状,建议商业银行象人民银行设立贷币发行委员会那样,设立由信贷、企管等各方面专家组成的信贷决策委员会,以科学的决策机制保证信贷资产安全。针对银行贷款发放容易回收难的现实,应认真落实“谁放款,谁收款”的信贷负责制。针对信贷决策控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建议由上述信贷决策委员会设立常设管理机构,对贷款“三查”实施控制和落实;借鉴西方“6C”准则,严格控制借款人的借款资格。针对银行资产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商业银行应促进资产多样化,降低贷款在资产总量中的比重;大幅度提高抵押放款、担保放款、贴现放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只对信用度极佳的少数企业提供信用放款;加大证券投资尤其是国债投资占银行资产的比重。针对资产质量低下的特征,商业银行应严格按资产负债比例实施管理,杜绝“人情放款”、“政策放款”,对业已形成的回收难度较大的贷款,可通过帮助企业搞兼并、重组、改制等方式,或通过金融市场变卖债权,最大限度降低呆帐损失。至于“债权变股权”,是一种理论上讲不通、实践上行不通的极不利于最终债权人的掩盖银企矛盾的急功近利式的政策措施,商业银行应谨慎采用。

——充实资本金,优化负债结构。《巴塞尔协议》8 %的资本充足率的提出,主要是针对十国集团的,换句话说,是对那些规模较大、资产多样化程度较高、经营好的国际银行提出来的,像中国这样脆弱的商业银行,应保持比8%更高的资本比率, 而不是有人认为的“国有的商业银行的资本比率”可以低一些!我国目前充实银行资本,固然可采取财政增拨资本金、增加银行留用利润比重等方式,但最主要的还应是大张旗鼓推进商业银行股份化,通过筹集社会资本迅速壮大银行资本实力,提高资本充足率,防止因负债比重过大造成的筹资风险。就负债结构而言,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优化负债期限结构、利率结构和品种构成,通过金融债券、大额存单等多种金融工具筹资,大力吸收各种基金(如养老基金、投资基金)的存款,鼓励定期、长期存款,防范因活期存款、储蓄存款比重过大对银行造成的流动性风险。

——拓展中间业务和其他业务,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③降低银行信用风险,要求企业诚信、高效、转变观念。借债还钱,千古定律。面对大量不讲信用赖债不还,“等靠要拖”不愿偿还和效益低下无力偿还的债务人,有必要通过严格的法律制度,明晰的产权制度以破产、兼并、资产重组等企业再生机制,规范信用关系,保障债权人利益。

(2)同时还要治理防范商业信用风险

从企业角度看,前述西方企业预防与控制商业信用风险的成功经验,颇值得我国企业借鉴,此处不再赘述。但对政府而言,还得做好以下工作:①转变态度,对商业信用宜疏不宜堵;②依法管理,依法规范商业信用关系;③对企业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手段应该更灵活更多样化,应更着力促进企业改制、增效,而不只是简单地把债权债务各方集中在一起打“歼灭战”集中清欠就能奏效。90年代初由政府有关部门在东北组织的“现场清欠会”之后,企业间债权债务总额不降反增,表明政府部门在利用行政手段处理包括商业信用关系在内的一切经济问题时,还必须借助于市场的、法律的甚至道德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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