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签署主席令公布《残疾人保障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席令论文,残疾人论文,胡锦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4月24日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在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发表讲话指出,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状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充实了禁止歧视残疾人的有关规定,并从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强化了对残疾人权利的保障,增强了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它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摘自《新华网》,2008.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