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在越南的国际投资

论在越南的国际投资

潘氏茶灵[1]2001年在《论在越南的国际投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1986年实行革新开放以来,越南一直把引进外资作为解决经济建设 资金的重要来源,并通过颁布法规,制定投资政策,提供投资忧惠, 保障投资利益,作为吸引外资的重要条件。自《外国在越南投资法》 颁布以来,外商在越南的投资迅速增加,在一定成程度上弥补了越 南经济建设资金的不足,从而扩大了越南的产业投资,对推动越南 经济的增长和进出口贸易的扩大以及促进越南产业结构的多样化 与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今后的以工业化和现代化为重心的经济 发展中,利用外国投资仍然是越南扩大投资的重要来源。越南投资 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不少。要想 巩固和促进市场长期稳定发展,就要正视已经和正在产生的困难和 挑战,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本文拟就外国在越南的国际投资 发展现状特征、外国投资对越南经济发展的影响和外国在越南投资 面临的问题与困难以及越南扩大利用外国投资政策与措施作些探 讨,以求教于研究越南经济问题的专家。

茅蓓蓓[2]2011年在《基于产业转移的中国纺织业对外投资环境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纺织服装产业作为我国的民生支柱行业,在吸纳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拉动内需和实现贸易顺差等方面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是中国经济得以实现快速起飞的重要力量来源。然而随着经济发展,纺织服装产业承受着人民币升值、原材料涨价、劳动力成本上升带来的巨大压力,亟需调整。纺织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减少成本是纺织产业转移的主要驱动力,纺织业对外转移和对外投资已经成为我国纺织产业适应国际经济大趋势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在我国产业转移背景下以纺织产业投资环境为研究对象,尝试构建纺织产业对外投资环境的评价体系,并且对目前我国纺织业对外投资较多亚洲四国(越南、柬埔寨、孟加拉和巴基斯坦)的投资环境进行综合评价,为准备或有意向这些国家投资的纺织企业提供客观的投资环境评估并给出合理的建议,这样的研究对我国纺织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以及纺织企业有效的对外转移和经营效率的提高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论文的研究方法主要为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首先,通过文献法对与投资环境评价相关的理论进行了梳理,为纺织服装业对外直接投资环境评价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之后,运用定性方法回顾了英国、美国、日本等国的纺织产业转移历程,归纳总结出纺织产业国际产业转移的一般规律,为我国纺织产业对外转移提供经验借鉴。在此基础上,描述了我国纺织产业对周边国家的投资状况,发现我国纺织服装企业对周边的越南、柬埔寨、孟加拉、巴基斯坦的投资动因主要在于成本导向和市场导向。论文的核心部分重点探讨了纺织业对外投资环境评价,在明确了投资环境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后,结合纺织业特点及产业转移背景分析了各项影响纺织业投资环境的因素,在此基础上构建出了纺织业投资环境的评价指标体系。基于该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熵权法及最新数据对越南、柬埔寨、孟加拉及巴基斯坦四国的纺织服装业投资环境给出了客观的定量评价,接着运用SWOT分析法从定性角度对亚洲四国的纺织业投资环境按因素进行详尽的对比分析。综合两种评价方法,得出越南的纺织业投资环境最佳,柬埔寨和孟加拉是我国纺织产业转移的理想目的地,巴基斯坦的投资风险较大。根据四国投资环境的优劣势分析,认为越南、柬埔寨、孟加拉适合承接服装加工业,巴基斯坦适合棉纺织业的投资。鉴于东道国产业链不全的劣势,提出了“集群式”投资和建立境外工业园区的具体投资建议。

衣淑玲[3]2018年在《欧盟FTA国际投资争端上诉仲裁庭运作之前瞻性探析》文中认为晚近,以条约为基础的、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投资争端的国际投资仲裁机制备受质疑,而其监督机制的改革备受关注。继美国缔结的国际投资协定中提出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之后,欧盟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设计了国际投资仲裁初审仲裁庭和上诉仲裁庭。基于确保仲裁裁决的一致性和可预见性等考量因素,国际投资仲裁上诉仲裁庭运作面对的问题仍需逐步解决。我国应该积极研究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及其多边化问题,使之助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现。

佚名[4]2011年在《凝聚人力财力 规划金业绿色成长——记北海东红制革有限公司》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北海东红制革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加工贸易企业,1991年由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和红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共同投资兴办。公司位于广西区北海市合浦县城南郊禁山,投资总额3000多万美元。2005年公司董事长施荣川先生在越南成立越南东红制革有限公司,2011年在印尼成立印尼东红制革有限公司,目前,东红制革集团已成为亚洲最大的牛二层蓝湿皮加工基地。

陈秀莲[5]2004年在《中国—东盟国际产业转移问题的研究——兼论广西的对策》文中提出国际产业转移是指国家间的产业转移,它主要是通过资本的国际流动和国际投资实现的。国际产业转移对国际贸易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对输出国和输入国有着有利和不利的双重影响,二战后世界经济的发展,使得国际产业转移经历了叁次重大的变化,并正在继续影响着世界各国。本文通过对国际产业转移理论的研究以及对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各自的国际产业转移的实践和效果,提出了理论和实践对中国—东盟的国际产业转移所带来的启示。在上述基础上,分析了中国和东盟开展产业转移的现状特征,指出了双方产业转移的基础,双方的产业转移的规模有所增长、转移的方式多样化,分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组建后对国际产业转移的影响:加速产业转移的区域内部化、加大产业转移的规模、促进产业结构趋向优化和升级等,并探讨了中国—东盟产业转移的模式;最后分析了广西在中国—东盟国际产业转移中的地位:广西由中国西南大通道变成国际大通道,广西作为中国西南最便捷的出海、出边的枢纽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并成为中国内陆地区连接东盟市场的重要通道,提出了广西在中国—东盟国际产业转移中的对策:再造投资软硬环境、进一步扩大国际产业转移的吸纳规模;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等。

康儒嘉[6]2015年在《海晏华侨农场国际直接投资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发展加速,我国农业企业的国际直接投资额不断增长。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如何在东南亚地区发展新型模式的农业成为各个企业的重要问题。本文通过投资环境等级评分法对泰国、越南和马来西亚经行比较分析,对海晏华侨农场的旅游观光产业的国际投资提出建议和对策。

李昌新[7]2006年在《海权与国家安全》文中指出海权是影响国际关系的重要变量。与传统的西方海权理论相比,发展中国家的海权观具有自己的特色。加强海防建设和促进海洋开发固然是国家海权发展的重要内容,然而充分利用海洋的便利积极参与国际分工,摆脱“边缘化”的处境才是发展中国家海权观的精髓。 本文借鉴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研究东南亚海上安全领域出现的既冲突又合作的现象,重点考察影响这一矛盾发展的国际与国内因素、政治与经济因素,并探讨国际体系的结构性制约作用与地区各国间的互动关系。 本文认为,东南亚的海上冲突源于东南亚各国将“海洋国土”作为国家主权要素的“民族国家化”进程。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需求的紧张进一步加剧了海洋纷争。东南亚各国和中国先后都选择了“外向型”、“开放式”的发展战略,这是东南亚海上冲突保持“低烈度”,并进行海上安全合作的深层原因。中国的睦邻友好、和平发展政策,“东盟方式”的有效协调以及东盟的“大国平衡外交”对东南亚海洋纷争的相对缓和及冲突的“降温”起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尽管矛盾与冲突仍持续不断,但地区各国间正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平解决海洋纷争的机制内进行着有益的实践,通过以对话协商为主的方式争取冲突的和平解决,并加强地区海上安全互信的建立。“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成为解决海域划界争端的重要方式。以维护东南亚海上航线安全为重点的非传统安全合作正成为拓展该地区安全合作的重要平台。

左燕燕[8]2016年在《中国对东盟FDI与双边贸易关系研究》文中认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以后,双边贸易和投资都出现了强劲增长,投资虽起步晚,规模不及贸易,但是投资的增长速度却远远快于贸易。投资与贸易作为现阶段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主要合作内容,两者的快速发展对成员国的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关于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不少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跨国公司的发展,两者之间的关系也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由相互替代到相互促进再到相互融合。如果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之间相互替代,那么增加投资将会削减贸易量,进而减弱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如果两者之间是互补的关系,直接投资与贸易不仅本身会推动经济增长,还会通过影响另一方而进一步拉动经济发展。因此研究中国与东盟之间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能够为制定协调合理的外资外贸政策提供理论依据,促进中国—东盟自贸区更快发展。本文以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为出发点,研究中国—东盟直接投资对双边贸易的影响。首先,本文对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投资理论从分歧到相互融合的发展趋势进行回顾,并从理论和现有实证研究两个方面阐述了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即相互替代、相互促进和不确定关系。观察和分析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与双边贸易的数据,发现中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与中国对东盟的出口呈现出一致的发展趋势,中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与东盟对中国的出口出现了两次明显相背离的现象。其次,本文选取了中国和东盟各国2003-2013年投资和贸易数据,运用计量模型实证研究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与双边贸易之间的关系。把东盟看作一个整体,将中国对东盟的投资数据以及中国与东盟的进出口贸易数据进行时间序列的协整检验和Granger因果检验,结论显示两者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存量对双方的出口都有促进作用。并且中国对东盟投资存量对中国出口有单向因果关系,东盟出口对中国投资存量有单向因果关系。同时,将东盟十国按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分为四类国家,用面板数据进行回归检验,结果显示中国对东盟不同类别国家的直接投资对双方出口影响效果不同,其中与中国发展水平接近的马来西亚和泰国效应最大,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越南和柬埔寨次之,新加坡和发展落后的缅甸、老挝效应较小。中国—东盟自贸区已取得了显着成效,对多数商品实现了零关税,在敏感产品和非关税壁垒的新一轮贸易谈判可能面临挑战的情况下,本文实证分析得出的投资与贸易具有相互促进作用的结论,为中国和东盟之间建立自贸区“升级版”提供了理论依据与政策支撑。

鲍观升[9]2008年在《外资公正与公平待遇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公正与公平待遇标准作为外资待遇标准之一,在国际投资条约中,已被普遍采纳,但不同的国家和学者对该标准的含义一直存在观点分歧。因为国际投资待遇问题不仅直接关涉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同时也是投资东道国和投资母国的利益所在,是各方利益交错、协调的焦点。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应立足本国国情,需要在投资自由化和国家经济安全之间寻求平衡。本文对公正与公平待遇问题的探讨,对我国未来缔结或参加国际投资协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论文正文从四个方面展开论述,依次是公正与公平待遇的演进和内涵、公正与公平待遇和其他待遇的比较分析、国际上对该待遇的实施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外资公正与公平待遇在我国外资法中的法律地位以及在我国实施公正与公平待遇制度对策。本文采用比较分析、实证分析、归纳分析和历史分析等方法,对当前国际投资条约中的公正与公平待遇标准进行研究,旨在分析国际投资自由化进程中公正与公平待遇发展趋势,揭示各外资待遇的实质与相互关系,力图对公正与公平待遇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为我国灵活运用该条款提供有益的参考,有助于我国更好地参与国际投资实践。

顾晓峰[10]2007年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能力体系转移研究》文中提出尽管发达国家长期以来主导着全球的直接投资方向,但是发展中国家在近来的30多年也在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同时也崛起了一批令人瞩目的跨国公司。这种现象的出现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兴趣,事实上,作为跨国经营研究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发展趋势及竞争能力正逐步成为许多研究者所关注的课题。然而就笔者所阅读的国内外文献而言,绝大多数分析还只是停留在对发展中国家、国际环境、行业、政策建议等宏观层次,而对于微观层面的企业几乎是毫无涉及。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数量和质量还不明显,难以形成令人信服的理论成果;另一方面在于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信息披露不够透明,造成各种量化数据很难获取,实地调研又往往耗时耗力。因此,可以这么认为,目前针对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研究还处于相当初级的阶段,没有现成的、系统的理论或实践依据可作参考。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已然初具规模,应该看到,在相同的母国环境下,“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与尚留在国内的中国企业有着明显的不同,即使是在“走出去”的群体中中国企业也互有不同,因此,从企业内部着手,研究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能力体系的构建和转移就显得格外有意义。在明确了研究背景和研究主题之后,本文通过对可靠的企业基础进行数据要素的采集,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能力体系转移的基础、过程、机制、效果开展较为系统完整的分析工作。具体而言,研究范围包括:(1)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能力体系都包含什么?(2)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能力体系发生转移的基础是什么?动因和障碍如何分析?(3)研究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能力体系转移的过程、机制及进入模式的选择;(4)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进入模式控制权的高低对能力体系转移绩效的影响。本文以在江苏、上海、浙江叁地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中国企业为研究对象,选取了334份有效样本,并运用多元回归分析、主成分因子分析、方差分析(ANOVA)分析、相关分析及描述性分析等方法进行实证研究。结果发现:1、我国的境外投资主体正在从单一的国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向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对外直接投资转变,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境外直接投资的“黑马”。在区位选择上,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仍然主要集中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后发展地区,存在能力体系转移阶梯的现象,即中国企业在相对优势较强的后发展地区,将经过适应性改造后的能力体系转移给当地的合作伙伴或供应商。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自身能力体系构建上,国外投资企业的进入为其在诸多方面提供了输出和支持,使之更加健全和完善。因此,对于类似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后发展型跨国公司而言,企业的内向国际化是其外向国际化的基础和条件。2、本文提出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能力体系的概念模型得到了实证支持,该体系可以被划分为五个能力因子:营销能力、组织与战略能力、创新能力、制造能力和财务能力。其中,制造能力是中国企业明显的相对优势,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和营销能力在目前阶段处于相对弱势,而组织与战略能力和财务能力则是则是作为一个企业存在所必备的基本能力。3、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能力体系转移过程分为认知、改变、适应和执行四个阶段,其中前两个阶段发生在中国境内,而后两个则落实在境外。4、不同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具备的能力体系不尽相同,因此对进入模式的选择也不相同。营销能力高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在能力体系转移时倾向于采取高控制权的进入模式,财务能力高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在能力体系转移时倾向于采取低控制权的进入模式,而其它叁个能力因子(组织与战略能力、创新能力、制造能力)水平高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对控制权的选择没有显着的影响。5、中国对外直接企业能力体系转移时进入模式的选择会直接影响到绩效的高低,实证表明两者具有正相关。6、在具体经营方面,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对海外分支机构的战略决策、财务事务、日常经营和高层人员等四方面的管理控制程度对能力体系转移产生的绩效均有显着的正效应。本研究在对理论、实证及案例分析的基础上,认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不仅要重视自身能力体系的建设并应用在国内的发展之中,而且更要将具有竞争优势的能力体系高质量地转移至海外分支机构,使其能迅速在东道国(特别是后发展中地区)环境中获取新的成长机会。为此,提出四方面建议:一是要培育全球视野下的能力体系管理;二是要重视能力体系建设的平衡性;叁是要拓宽能力体系建设的渠道;四是要优化能力体系发展和转移的环境。本研究不仅丰富了发展中国家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理论,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发展中国家企业,特别是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选择“后发展中国家”作为主要东道国提供了较为新颖的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1]. 论在越南的国际投资[D]. 潘氏茶灵. 广西大学. 2001

[2]. 基于产业转移的中国纺织业对外投资环境评价研究[D]. 茅蓓蓓. 东华大学. 2011

[3]. 欧盟FTA国际投资争端上诉仲裁庭运作之前瞻性探析[J]. 衣淑玲.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

[4]. 凝聚人力财力 规划金业绿色成长——记北海东红制革有限公司[J]. 佚名. 环境保护. 2011

[5]. 中国—东盟国际产业转移问题的研究——兼论广西的对策[D]. 陈秀莲. 广西大学. 2004

[6]. 海晏华侨农场国际直接投资研究[J]. 康儒嘉. 电子测试. 2015

[7]. 海权与国家安全[D]. 李昌新. 暨南大学. 2006

[8]. 中国对东盟FDI与双边贸易关系研究[D]. 左燕燕. 云南财经大学. 2016

[9]. 外资公正与公平待遇法律问题研究[D]. 鲍观升. 南昌大学. 2008

[10].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能力体系转移研究[D]. 顾晓峰. 复旦大学.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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