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制的喜悦与忧虑_股份合作制论文

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制的喜悦与忧虑_股份合作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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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上海郊县、山东淄博等地区的乡镇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轰轰烈烈,成为当前农村深化改革的一大热点。

推行股份合作制的缘由

大陆农村的乡镇企业在80年代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至目前全国乡镇企业职工已有1亿多人,总产值为2亿元左右(人民币,下同),在农村总劳动力和农村社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1/4以上和2/3以上。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对于吸纳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改造农村单一经济结构,支持农业生产增长和推进农村社会发展起了巨大作用。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乡镇企业的产权模糊、政企不分、无自主权、“大锅饭”和摊派严重等,形成了“第二国营”的机制。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其经济效益每况愈下。据有关资料表明,目前乡镇企业低利微利企业占54%,亏损企业也已占10.3%。显然,乡镇企业的辉煌时期已成为过去。

然而,乡镇企业要继续生存和发展,不能不认真对付来自市场经济的严峻挑战。因此必须改革产权制度,转换经营机制改变乡镇企业固有的“设备档次低,技术含量低,产品市场占有率低,管理水平低,总量盘子小”的结构。关键是要解决企业资金问题。在乡、村政府无财政支持,国家银行无款可贷的情况下,企业只能向职工和社会集资,于是引入了股份制。同时规定在企业盈利中划出一部分作为公积金,这便形成了企业职工劳动合作的因素。这就是乡镇企业面临困境而导致推行股份合作制的缘由。

股份合作制的基本类型

(一)扩股增量型。在企业清产核资基础上,进行存量折股,按比例划作集体股、企业股和职工个人股。其中职工个人股只有本企业职工才能持有。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地区的许多乡村企业将原有资产按“三七”比例分开折股,即三成为企业股,七成为乡、村集体股。在此基础上吸纳职工个人股,其中一部份是职工带资、承包抵押和其他形式向企业投入现金作为股份;另一部份是从企业股中划出一至二成量化记入个人名下的股份,欲称影子股。影子股只分红不分割不继承,不归个人所有。这类型股权结构多为乡、村集体企业改制而成的股份合作企业。

(二)多元吸股型。这是原乡、村集体企业,在经过扩股增量改制后,再向社会吸纳投资入股者而形成的股份合作企业。这类企业在吸纳股份方面打破了社区、行业和所有制的界限,吸纳各种不同的社会股。也有的以原乡镇集体企业为基础,把部份闲置厂房、场地折股组成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使企业获得了生机和活力,再以部份生产设备折股与个体私营企业联营合作,实行“一厂三制”多元结构型企业。

(三)公私合股型。由若干私人同集体单位共同出资投股组建成新的股份合作企业。这类企业一般不设职工个人股。

(四)全员合股型。即由企业的全部职工以股带劳、人人投入相等的现金作为股份,组建成的股份合作企业。

(五)私人合股型。由少数私人筹资,组成的股份合作企业。股东的股权一般都不均等,持股最多者为厂长或经理,执掌企业经营大权。目前上海效县此类企业有173家。

几点显著的效果

股份合作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既不同于股份制,又不同于合作制,而是把股份制和合作制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的一种新型企业经营制度。其优势在于:一是企业的财产结构采用股份形式构成;二是股东的主体是企业职工;三是实行民主管理,合作经营。凡这三方面揉合得好的企业,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一,界定了产权,明确了股权归属。乡镇企业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界定产权关系,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创造、谁受益”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发展历史,合理界定企业产权。按上述原则,凡是乡、村行政组织历年对企业的投入及其增值和土地有偿使用作价归集体所有;国家减免税与政府各部门的让利(包括无息、贴息贷款)、税前还贷形式的资产划入国家扶持资金,归企业使用,作为企业所有;职工、社会个人、社会法人的投入归投资者所有。

在界定产权基础上,明确了相应的股权归属。一般股份合作企业中设置下列几种股权:乡镇集体股;企业股;职工个人股;影子股;社会法人股和社会个人股。有的还设有技术股、管理股和工龄股等。这同原乡镇企业产权关系比较,有了很大合理性,是大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一大突破。

第二,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实行股份合作制后,冲破了部门、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的界限,使不同主体之间的资金、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加速了流动和优化组合。对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益和规模效益具有重要作用。首先是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投资渠道,形成了多主体、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格局,吸纳了大量社会资金,增强了企业发展的后劲。同时推动了在管理、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横向联合,促进了规模经营的发展。

第三,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推行股份合作制,实行政企分开,两权分离,建立对企业的宏观调控机制。股份合作制企业普遍建立了股东代表大会制度,选举了董事会和监事会,行使企业独立法人,自主决策、管理的制度。企业重大问题股东代表大会实行民主表决,一股一票制,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这就摆脱了原来管理制度上的行政命令委任制,改变了过去“以政代企”的局面。

第四,增强了企业凝聚力。实行股份合作制度,职工既是企业劳动者,又是企业所有者,能从自己的切身利益关心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有利于克服企业“短期行为”。

几分深层的忧虑

问题之一,是传统观念的禁锢。一部份人对为什么要推行股份合作制不甚理解。一些乡村干部以为搞股份合作制是“企业可以吸收社会资金,职工可以多发工资和奖金,自己可以多做人情……”。他们不理解这是一项改革公有制弊端,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繁荣农村经济的重大措施。有的传统计划经济影响根深蒂固,风险意识十分脆弱。在要不要推行股份合作制问题上,各自从既得的利益出发,乡村领导存在“两怕”:一怕“失权”,二怕“失利”;企业领导存在“四怕”:一怕麻烦,二怕监督,三怕风险,四怕压力;而职工有两个担心:一是担心企业亏损,投入无收益,钞票拿不着,人走勾脱;二是担心企业改制后,赚了钞票头头拿,亏了“血本”大家摊。这种种心态严重地阻碍股份合作制的推行。

问题之二,是股权的归属尚不清晰。实行股份合作制,既有资金的结合,又有劳动的合作。严格意义上的股份合作制应是企业职工全员股份合作。鉴于农村历史和现实的具体情况,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一般都设有乡、村集体股和企业股。从明晰产权、划分股权归属的改革目的看,这两种股份的产权是不清晰的,股权归属是不妥的。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和措施,把乡村集体股量化落实到创造这些资产的社区范围内有关成员,包括已退休和亡故的成员;把企业股量化落实到本企业每一职工。然而由于一部份人唯恐“私有化”和集体资产“流失”,在产权制度上举步艰难,未能突破,这对于增强企业职工凝聚力和创造力的发挥带来重大影响。

问题之三,是“穿新鞋走老路”。调查中还发现不少股份合作制企业,在经营决策权、用工人事权、利益分配权等方面同改制前没有根本区别。反映在一是董事会人选由政府部门事先议定;二是企业的董事长多数为政府官员;三是企业重大问题仍由政府操作决定。企业改制“换汤不换药”,企业的自主运行机制难以转动。

问题之四,是自愿互利原则形同虚设。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基本原则是自愿互利,但不少地方推行股份合作制带有强制性。如在企业股中划出10-20%的股份作为影子股。然后把这个份额按职工“人头”、“贡献”、“工龄”、“职务”分别以60%、5%、25%、10%的比例量化记入个人名下,并规定职工要赎买相应的股份,不赎买者不得上班。更有甚者,在推行股份合作制时,定指标,限时间,用搞运动的方式来进行。这种做法令人深感忧虑。

(港《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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