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迎林论刘志基_三国志论文

胡迎林论刘志基_三国志论文

胡应麟论刘知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胡应麟论刘知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09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6)04-0082-07

刘知几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史学评论家,他在唐中宗景龙四年(710)写成的《史通》一书,是中国最早的史学理论著作。但它自行世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未能得到应有重视,不但关注者寥若晨星,而且评论者的主要意图也只是在批评《史通》和刘知几本人。如唐昭宗乾宁四年(897),柳璨写成《史通析微》,从卫道的角度指责《史通》“妄诬圣哲”,“因讨论其舛谬,共成五十篇”[1] (卷七)。北宋前期宋祁修《新唐书》列传,在刘知几本传卷末亦称其“工诃古人”。直到明代中期以后,学界才开始重视这部著作,研究《史通》逐渐成为一门学问。对此,杨艳秋曾撰专文,疏理和论述了明代学者对《史通》的整理、研究与评价情况,指出:“明人评论《史通》,一般都毁誉兼存。”并从史家修养、史书繁简、史书体裁、史馆修史、评述历代史书等《史通》中论述得比较突出的五个论题,探讨了《史通》对明代史学的影响和明代学人对其史学理论的继承与发展情况。[2] 可以说,对刘知几及其《史通》的评论,既是评论者自身史学思想的反映,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评论者所处时代的史学发展状况。

从杨艳秋所举各例看来,上述五个论题都有浙东史学评论家胡应麟(1551~1602)参与其中,而其他人则没有这种情况。这说明,胡应麟应该是明代对刘知几史学理论继承与发展的突出代表。然而,有继承就有批判。我们发现,从批判发展的角度考察,胡应麟也对明代的《史通》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从而对中国古代史学理论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 胡应麟对刘知几的补弊救偏

胡应麟对刘知几史学理论的批判发展,主要体现在他对刘知几《史通》的补弊救偏,除前揭杨艳秋文提到的有关内容外,重要者尚有如下几项:

1.关于正史《艺文志》的编撰和评价问题

继《汉书·艺文志》私创史志目录一体后,唐官修《五代史志》中也设有《经籍志》,后来整部《五代史志》并入《隋书》,遂有《隋书·经籍志》之称,进一步加强了这部分内容在正史中的地位,如何评价史志目录也就成为史学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此,史学理论家刘知几较早地发表了意见。他认为,《艺文》一体:“前志已录,而后志仍书,篇目如旧,频烦互出,何异以水济水,谁能饮之者乎?”“而近世有著《隋书》者,乃广包众作,勒成二志(指《艺文志》、《天文志》,浦起龙认为是偏指《艺文志》,“用《天文志》陪说”),骋其繁富,百倍前修。非唯循覆车而重轨,亦复加阔眉以半额者矣。”于是他明确提出:“艺文一体,古今是同,详求厥义,未见其可。愚谓凡撰志者,宜除此篇”。[3] (卷三)采取了完全否定的态度。由于刘知几还同时说:“必不能去,当变其体……唯取当时撰者。”遂有学者认为刘知几对其上述言论又有一些更革。其实,所谓“必”者,乃假设之辞,其前提仍是“去”。因而,否定正史《艺文志》才是刘知几的基本态度。

针对刘知几的议论,胡应麟指出:

原夫艺文之为志也,虽义例仍乎前史,实纪述咸本当时。往代之书,存没非此无以考,今代之蓄,多寡非此无以徵。故魏、晋迭兴,盛衰迥绝,齐、梁接踵,贮积悬殊。且前人制作,世日以寡,后人著述,世日以增。遍读历朝诸志,卷轴简编,靡有同者。粤自晋、唐而下,懿君贤弼,亡弗究心。考文大典,意在斯乎!刘知几《史通》,以为附赘悬疣,雷同一律,而大讥隋史之非,此疏卤之谭,匪综核之论。即《后汉》一书,艺文无志,而东京一代,典籍茫然。他可概矣。[4] (《经籍会通》卷三)

此论批驳了刘知几“篇目如旧”的疏浅认识,从典籍流传的实际情况,大力肯定了史志目录在考察学术文化发展史上的功绩。他还作《读隋书》一文,专门考论《隋书·经籍志》的贡献,指出:“《隋志》一编,古今卓绝。……自班氏《艺文》后,独赖是编之存,得以考究古今载籍离合盛衰,其关涉非眇浅也。刘子玄乃骤讥之,是岂知史学者哉!”[5] (卷一○一)然而刘知几之论也并非没有回音。明代陆深撰《史通会要》,“摭刘知几之精华,隐括排纂,别分门目,而采诸家之论以佐之”[6] (卷一二三,《俨山外集》)。但他于刘知几废除《艺文志》的主张,却照录不论。对此,胡应麟也给予了严正批评:

陆文裕深,著《史通会要》,辨论甚该,独谓经籍不必志,于义未尽。经籍,朝廷之大典,累朝人主,无不究心,岂容无志?但作史者,当专记本朝所有,前人亡逸则宜阙之。四代史俱有志,馀不然者,六朝五季,偏闰劻勷,魏、辽、金、元,夷狄僭窃:不事诗书,故应尔尔。可为法哉![4] (《经籍会通》卷四)

考察中国学术史可知,这是第一次从理论和现实两个层面,明确要求史书必立《艺文志》,使之成为史书体例中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并提出了如何著录的原则性意见。

胡应麟对刘知几、陆深等人的批驳,对《隋书·经籍志》等史志目录的肯定,得到了后世学者的普遍赞同。如清初著名学者朱彝尊说:“班固《汉书》依《七略》作《艺文志》,诚良史用心,而史家体例之不可少者也。其后惟袁山松撰《后汉书》,亦有《艺文志》,顾不传。……乃自晋以下国史皆无述焉。至《隋书》始勒成《经籍志》,附著《七录》之目于下,经典藉是略存。而刘知几反讪之,谓骋其繁富,凡撰志者,宜除此篇。抑何见之偏乎!”[7] (卷二九四)《四库全书总目》也认为:“后汉以后之艺文,惟藉是以考见源流,辨别真伪。”[6] (卷四六,《隋书》)目录学家、史学理论家章学诚则更不无揶揄地指出:“独怪刘子玄之才,其于艺林得失,讨论不可为不精,持择不可谓不审,而于隋志《经籍》……讥其重录古书。君子一言以为不智,其失莫甚于此。”[8] (《上晓徵学士书》)清末,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亦云:“自班氏以《七略》为一志,于是亦为史学之一体。……《汉·艺文》之后,袁山松之书既亡,存于世者,唯是志为最古,其所收录亦最为宏富。自周、秦、六国、汉、魏、六朝,迄于隋唐之际,上下千余年,网罗十几代,古人制作之遗,胥在乎是。”[9] (《序例》)很明显,这些议论都与胡应麟的论述基本相同。姚书卷首《叙录》中有“叙诸家评论”一篇,从其所引刘知几、郑樵、高似孙、焦竑、朱彝尊、《四库全书总目》作者、钱大昕等人对《隋书·经籍志》的评论来看,批评刘知几对史志目录的偏见,肯定史志目录的重大功用,正是胡应麟首先着鞭的。姚振宗不引胡应麟之论,并云:“刘氏于《艺文》一志,未尝详究其体用,故其言如此。《经义考》及《四库提要》皆纠之。”只提清人,而根本不及明代的胡应麟,是知姚振宗于胡应麟学术,可说是不甚了了。近代,刘咸炘论史志目录的重要性,则直接以胡应麟之说论之①;同期,蒋伯潜也论及刘知几对史志目录的认识,他说:历代官私书目完整留传既少,“只有历代正史中的艺文、经籍志,得以留传下来,我们还可借以考见那时代书籍的大概情形。刘知几底《史通·书志篇》独以艺文志为无用。……刘氏论作史,特重一‘简’字,且生当唐代全盛之时,藏书丰富,古籍俱存,故有此主张。不知经安史、黄巢诸乱之后,秘书亡佚殆尽,后来学者欲知古书大概情形,乃不得不求之于《汉书》、《隋书》之志。即此,可见史志底重要,刘氏底偏见了”[10] (p43)。显然,这里论述史志的重要性与胡应麟所云并无二致,但他分析了刘知几之所以产生其认识的客观原因,这却是胡应麟所没有探讨的,诚为对胡应麟论述的必要补充。

2.关于史注的评价问题

刘知几在《史通》卷五《补注》篇中,专门探讨了史书的注释问题,总结了史注的两种形式,但他根本不重视史注,对于补充事迹的史注,如《三国志》裴松之注等,更是“几乎完全否定”。因为在他看来,“为史书作注,不能成为自具体例的著作”。他是“把史注与其他历史著作一样看待,要求它也有一定的体例和系统的内容,而忽略了它本身的特点,及其增广史料以留益后人的作用。这种看法自然是很片面的”。[11] 刘知几如此,则称裴松之“依光于陈寿,非缘附骥,其力不足自存”[8] (内篇四,《言公中》)的清代史家章学诚,就更是片面不值一提了。

胡应麟对中国古代的几部史注著作进行了评论,从中可以看出他对史注的认识:

裴世期之注《(三)国志》,刘孝标之注《世说》,傍引博据,宏洽淹通,而考究精严,辨驳明审,信两君之深于史学也。迄今三国六代小说逸事,往往覆赖二注以存。而二书无注,亦大有茫然不可读者。故余谓著书诚难,而注书尤难,能注若二君可也。[5] (卷一○一,《读三国志裴注》)

裴松之之注《三国》也,刘孝标之注《世说》也,偏记杂谈,旁收博采,迨今藉以传焉,非直有功二氏,亦大有造诸家乎!若其综核精严,缴驳平允,允哉史之忠臣,古之益友也。[4] (《史书占毕》卷一)

在他看来,著史诚难,而注史尤难,必须引据资料丰富,并考订精详,辨误正谬,评论是非,只有这样,史注才可以成为“史之忠臣,古之益友”,与史书同为不朽。可见,胡应麟对史注的评价是相当高的,而他对史注的要求也是极其严格的。这正是互相应合的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对于《三国志》裴注,与胡应麟的高度评价正相反,刘知几是鄙夷否定,讥其喜聚异同,不加刊定,坐长烦芜,甘苦不分,“难以味同萍实”[3] (卷五,《补注》)。对此,吕思勉曾指出:裴松之作注时,“所搜采之异同,断无不能明辨其得失者。乃考辨之语,十无一二;徒勤采获,而甘苦不分,自不免为刘氏所讥矣”。因而他认为,刘知几的评议,“在当时自为笃论”[12] (《补注》)。如果单从理论上说,吕先生的分析未为不是,然而不幸的是,吕先生忽略了一个问题:刘知几在这里又犯了他的老毛病,他总是爱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古人,而根本不考虑古人的实际情况。据裴松之《上〈三国志注〉表》,他作注的目的主要在于增广事实,他受诏注《三国志》,是“职在补其阙略,故兼采众书,宁繁无简”[13] (p61)。刘知几不明就里,因而他的评论虽在理论上讲得通,但实际上却是对裴注的轻议误诋,他所着力批评的,根本不是裴松之作注的主观动机和实际工作的重心所在。吕先生只注意到刘知几之论的理论层面,却没有注意到它与事实本身相背离的一面。而从上面所引胡应麟的有关论述看来,胡应麟则正是从裴注本身的主旨来讨论的,可谓深得裴注三昧。

刘知几之后,裴注所引各书大都散佚,反赖裴注得以保存部分资料,于是裴注的本来面目也就更加凸显,学界也就越来越多地倾向于胡应麟的意见了。如《四库全书总目》卷四五《三国志》条将裴注内容总为六端,称其“网罗繁富,凡六朝旧籍今所不传者,尚一一见其崖略,又多首尾完具……故考证之家取材不竭,转相引据者反多于陈寿本书”。在卷四七《资治通鉴考异》条又称其“详引诸书错互之文,折衷以归一是,其例最善”。金毓黻则直云:“与其谓裴氏为注史,无宁谓为补史,读《三国志》裴注,应作《三国志》补编读之,与读《史记》之三家注、《汉书》之颜注、《后汉书》之章怀注,大异其趣”,“可谓极注家之能事”。认为刘知几讥诋此书实“失之过甚”。[14] (p58)杨翼骧更为明确地指出:“裴《注》的成绩是巨大的,虽然也有缺点,但不能因而抹煞其价值,它的最主要的价值,在于广辑资料,提供了大量的具体事实,使后人获得比较丰富的历史知识,在进行三国时代历史的研究时得到很大的便利。”[15] 这都高度评价了裴注对研究三国史的重大意义,从而有力地证实了胡应麟称裴注为“史之忠臣,古之益友”的准当恰切。

在前边的引文中,胡应麟将《世说新语》刘孝标注与《三国志》裴注相提并论,并称之为“深于史学”,这说明,他实质上也是把刘孝标之注作为史注来看待的。他还说:“刘义庆《世说》十卷,读其语言,晋人面目气韵,恍忽生动,而简约玄淡,真致不穷,古今绝唱也。”他盛称:“孝标之注,博赡精核,客主映发,并绝古今”。[4] (《九流绪论》卷下)认为可与刘向等并称为“刘氏三绝”[4] (《史书占毕》卷一)。此皆可见他对刘孝标《世说新语注》的极高评价。而其所谓“史之忠臣,古之益友”,也是包括刘氏此书在内的。相反,刘知几对刘孝标《世说新语注》亦是贬斥有加:“嗟乎!以峻之才识,足堪远大……方复留情于委巷小说,锐思于流俗短书,可谓劳而无功,费而无当者矣。”[3] (卷五,《补注》)然而,后世学界的评论又是支持胡应麟者居绝对优势。南宋高似孙曾说:“宋临川王义庆采撷汉晋以来佳事佳话为《世说新语》,极为精绝,而犹未为奇也。梁刘孝标注此书,引援详确,有不言之妙,如引汉、魏、吴诸史及子、传、地理之书,皆不必言,只如晋氏一朝史及晋诸公列传、谱录、文章,皆出于正史之外,纪载特详,闻见未接,实为注书之法。”[16] (卷九,《刘孝标世说》)肯定了刘孝标旁搜博引的“奇”“绝”之功。胡应麟通过研读《世说》及其刘注,接受了高似孙的观点,并以其深厚的文献学功底,补以往籍“藉以传”和“考究精严,辨驳明审”之誉。此后,《四库全书总目》卷一四○《世说新语》条说:“孝标所注,特为典赡,高似孙《纬略》亟推之。其纠正义庆之纰谬,尤为精核。所引诸书,今已佚其十之九,惟赖是注以传。故与裴松之《三国志注》、郦道元《水经注》、李善《文选注》,同为考证家所引据焉。”张舜徽则直接批驳刘知几之论云:“即以《世说新语注》而论,徵引繁博,考订精审。高似孙《纬略》,亟称其书可为注书之法,殆非偶然。徒以昔之簿录群书者,列《世说新语》于子部小说家,故知几从而目为委巷小说、流俗短书耳。其实此书得孝标为之注,足以羽翼后汉、魏、晋诸史。乃乙部之支流,佚籍之渊薮。知几斥为劳而无功,失之远矣。”[13] (p63)可见,在对刘孝标《世说新语注》的认识问题上,胡应麟也是独具慧眼的。

3.关于小说的史料价值问题

胡应麟纂辑有《明世说》、《兜玄国志》、《酉阳续俎》、《隆万新闻》、《隆万杂闻》等多种小说杂记之作,因全部散佚无存,我们不好对其编辑的主观动机和客观内容进行评价,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胡应麟对小说史料价值的认识,是非常清醒的。他说:小说“纪述事迹,或通于史”。那些“奇士洽人,搜罗宇外,纪述见闻,无所回忌,覃研理道,务极幽深。其善者,足以备经解之异同,存史官之讨核。总之有补于世,无害于时。乃若私怀不逞,假手铅椠,如《周秦行纪》、《东轩笔录》之类,同于武夫之刃、谗人之舌者,此大弊也。然天下万世,公论具在,亦亡益焉”。[4] (《九流绪论》卷下)

针对刘知几在《史通》之《采撰》、《杂说》等篇中否定小说史料价值的议论,胡应麟又具体论述说:“《世说(新语)》以玄韵为宗,非纪事比,刘知几谓非实录,不足病也。唐人修《晋书》,凡《世说》语尽采之,则似失详慎云。”[4] (《九流绪论》卷下)认识到被归入小说一类的《世说新语》虽非记事之史学著作,“尽采”以入史并不妥当,但却可以把它作为史料来看待,适当的采以入史。刘知几以实录徵实之史法衡《世说新语》,是强人就己,大为偏颇。胡应麟的这一论述,也得到了清人肯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四○《世说新语》云:“义庆所述,刘知几《史通》深以为讥,然义庆本小说家言,而知几绳之以史法,拟不于伦,未为通论。”唐官修《晋书》多采诙谐小说入史,《世说新语》就是其一,时隔不久,刘知几就在《史通》上述诸篇中进行了严厉批评。明朝时,李梦阳极论《晋书》芜杂当修,王世贞也以为稗官小说之伦。就是到了清代,《四库全书总目》对此还在喋喋不休:“其所采择,忽正典而取小说。……取刘义庆《世说新语》与刘孝标所注一一互勘,几于全部收入,是直稗官之体,安得目曰史传。”[6] (卷四五,《晋书》)这些讥贬确实都切中《晋书》之弊,但是,《晋书》采择史料之法是否就完全不足取呢?从前边引文可知,胡应麟是以一个“尽”字表明了他的史料择取态度,即史书“尽采”小说以为史料的作法是不足取的,但并不是说不能采择小说以为史料;又以一个“似”字表明了他对小说史料价值的态度,即引小说入史往往会使史料采择有失详审,但也并非一无是处。针对李梦阳、王世贞之论《晋书》,他指出,二人所论“皆得之矣,第惜自竹林而后,风流崇尚,芬溢齿牙,而此书备载话言履历,故清声雅致,往往有使人绝倒者,犹胜于《宋》《元》之尘陋也”[5] (卷一○一,《读晋书》)。从晋时的社会风尚及《晋书》所反映的社会风尚与其时代相合的角度,肯定了《晋书》采小说入史以反映时代特色的史料价值。陈寅恪在《〈顺宗实录〉与〈续玄怪录〉》一文中指出:“通论吾国史料,大抵私家纂述易流于诬妄,而官修之书,其病又在多所讳饰。考史事之本末者,苟能于官书及私著等量齐观,详辨而慎取之,则庶几得其真相,而无诬讳之失矣。”他认为,《续玄怪录》之类的“小说家言”与《顺宗实录》之类的“国史”,在史料价值上正“可互相发明”,不得“以其为小说家言而忽视之”。其全文即在取二书史料对此观点进行具体“论证”。[17] 显然,这种将小说与官修史书“等量齐观”,视为治史者不可或缺的史料的做法,与胡应麟所言所行,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

当然,胡应麟的这一评价态度,很可能也是受到了刘知几的启发。刘知几在《史通》卷一七《杂说中》,曾盛称王劭《齐志》多载时言,反映和保存了当时社会风俗,“其为弘益多矣,足以开后进之蒙蔽,广来者之耳目。微君懋(王劭),吾几面墙于近事矣,而子奈何妄加讥诮者哉!”胡应麟当是把刘知几的这一评价标准,移植到自己对《晋书》的评论之中。然而,刘知几却“但凭爱憎”,“内存成见,故语无定准[13] (p138),将这一美誉,毫无保留地奖给了他所喜爱的王劭《齐志》,而于同样备载当时语言而不为自己所喜的《晋书》,却是吝啬得很,丝毫不言其反映时代风俗之美。这种做法,本身就是偏见。而刘知几之所以不喜馆修《晋书》,除了《晋书》本身亦有缺点的客观原因外,恐也与他自己此前在史馆中不得志有一定关系。胡应麟以子之术,纠子之偏,未为不是对前贤的弥漏补缝。

二 胡应麟对刘知几的批评指责

胡应麟对刘知几的批评指责,既有总体上的论述,也有对其个别史学观点的批评。如胡应麟批评说:“刘知几之论史也,晰于史矣,吾于其论史而知其弗能史也。其文近浅猥而远驯雅,其识精琐屑而迷远大,其衷饶讦迫而乏端平,善乎子京(宋祁)曰:呵古则工,而自为则拙也。[4] (《史书占毕》卷一)这是从总体上对刘知几的才学修养进行评论。认为刘知几只能是一个史学评论家,而不能成为史学家或撰史者。其理由是,刘知几虽然善于讥弹往哲,而且所讥往往多中,但他自己在文笔(属撰史才能的内容)、见识、品德和态度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不足,因而不可能在实际撰写史书方面有所作为。胡应麟还一步解释说:“夫谈者固有未必用,用者固有不必谈。刘子玄非真能史,其论史即马、班莫能难。严羽卿非真能诗,其论诗即李、杜莫能如。藉令马、班、李、杜自言之,或未必如二子之凿凿也,而责二子以马、班、李、杜,则悖矣。(自注:陆生谓非知之艰,行之惟艰。余谓作者固难,谈亦匪易,古今工用兵者至众,工谈兵者几人哉!)”[4] (《九流绪论》卷上)应该说,胡应麟在前段文字中对刘知几的批评并不完全正确,但他在后段文字中所作的区分却是正确的。善于评论不等于善于创作,评史也并不等于作史,理论与实践还是有区别的。胡应麟是在论“孙武谈兵”一事时说这番话的,故其文末有“古今工用兵者至众,工谈兵者几人”一语扣题。联系“余谓作者固难,谈亦匪易”一语合观之,则在评史与撰史的问题上,胡应麟所要表述的,应该就是这样:“古今工撰史者至众,工评史者几人哉!”细味其文,胡应麟是寓含此意的。而到了清朝,这一认识也果然彰显于世:“考辨史体,如刘知几、倪思诸书,非博览精思,不能成帙,故作者差稀。”《四库全书总目》“史评类”小序的这一称述,可以认为是对胡应麟之意的明确表白。

胡应麟说:“孔甲,黄帝史也;尹佚,成王史也。刘歆《七略》、班志《艺文》,昭昭载焉。而刘知几以孔甲为夏、尹佚为商,得无勦夏帝之名,傅有熊之佐乎?尹佚曰周人也,又成世也,即史佚无可疑者。刘既误于先而复称于后,遂使二孔甲合而为一,一史佚分而为二,皆不考之过也。”[4] (《史书占毕》卷一)清代浦起龙、近人陈汉章经过考证,所得结论与胡应麟完全相同。[3] (p306、p670)程千帆还认为:“胡(应麟)说不及陈汉章补释徵引之详,然其推究子玄致误之由则胜,故录之以补陈所未及。”[18] (p196)这说明,胡应麟的批评是正确的,而其考而后信的态度更是史学研究的一项基本原则。

关于东汉中兴的历史,刘知几认为,刘玄既已中兴汉室,先建位号,刘秀亦“称臣北面”,故刘玄宜立帝纪,置于后汉史之首,乃范晔《后汉书》竟“抑圣公(刘玄)于传内,登文叔(刘秀)于纪首”,“夫《东观》秉笔,容或谄于当时,后来所修,理当刊革者也”。[3] (卷四,《编次》)对此,胡应麟提出异议:“圣公藉新市之兵,盆子凭赤眉之众,其乌合同也;圣公称尊,流汗浃背,盆子建号,宛缩欲啼,其负乘同也。光武之臣圣公,亦高祖之君义帝。蔚宗《后汉》黜圣公同盆子,起光武首东京,孟坚之旨协矣。子玄以为圣公不当降,光武不当先,悖矣乎!”[4] (《史书占毕》卷一)胡应麟以班固《汉书》首纪高祖刘邦之例,推之《后汉书》,诚不无根据,然亦正如浦起龙所说,刘知几之论“非瞽说”[3] (p104)。在这里,胡应麟的正统观念在支配着他对历史问题的分析。

胡应麟指出,“刘知几之《通》,辨矣”,而亦“不能无憾也”。为什么呢?他说:“《史通》之为书,其文刘勰也,而藻绘弗如,其识王充也,而轻讦殆过。其所指摘,虽多中昔人,然第文义之粗、体例之末,而自以穷王道、掞人伦、括万殊、吞千有,然哉?”“《史通》之所谓惑,若‘赤眉积甲’,史氏弥文,‘文鸯飞瓦’,委巷鄙说,皆非所惑者也;至《竹书》杀尹、《汲冢》放尧,则当惑而不惑。《史通》之所谓疑,若‘克明峻德’,帝《典》所传,‘比屋可封’,盛世之象,皆亡可疑者也;而《山海》诡词、《论衡》邪说,则当疑而弗疑。余谓刘有史学,无史笔,有史裁,无史识也(自注:唐柳璨有《史通析微》十卷,专驳子玄之谬,宋世尚存,今无刻本。刘书必与此并行,庶无害名教。不尔,恐所益微,所损大也)。”[4] (《史书占毕》卷一)所谓“无史笔”,当然是指“其文刘勰而藻绘弗如”之意,而所谓“无史识”,则是指刘知几攻讦名教的行为。“无史笔”之憾,刘知几或许难免,“无史识”之憾,则只是胡应麟自己的名教观念在作怪。从其全部文字看来,胡应麟最不满刘知几的,就是刘知几敢于疑圣惑经、攻击名教的行为。对此,胡应麟是大加挞伐,不遗余力:“甚矣,唐人之陋也!刘知几《史通》,称舜囚尧、禹放舜、启诛益、太甲杀伊尹、文王杀季历、成汤伪让、仲尼饰智矜愚。斯数言者,战国有之,然识者亡弗谓虚也,胡子玄骤以为实耶?至谓舜、禹、汤、文同于操、懿、裕、衍,而《尚书》、《春秋》之妄过于沈约、王沈,斯名教之首诛矣!”[4] (《史书占毕》卷一)“刘《史通》前后议论,务以春秋乱臣贼子臆度前圣,故妄意文王得位亦如商臣许止之为,而不详考本书,恣其臆喙,真所谓言奸而辩、记丑而博者,其能免仲尼之诛乎!……唐柳璨有《史通析微》十卷,专辩前十数事。《通考》有此目,惜今未见。果尔,未可谓秦无人也。”[4] (《史书占毕》卷四)以名教观念为主要标准,讥诋刘知几是缺乏史识,名教首诛。这表明,胡应麟的名教观念是根深蒂固的,他以这种观念来评史论事,就使得他的一些史论实在是愚腐不堪。

如刘知几在《史通》卷七《品藻》中称:“刘向《列女传》载鲁之秋胡妻者,寻其始末,了无才行可称,直以怨怼厥夫,投川而死。轻生同于古冶,殉节异于曹娥,此乃凶险之顽人、强梁之悍妇,辄与贞烈为伍,有乖其实者也。”其实刘知几此论是“殊失平”[3] (p189)的,然而胡应麟却认为:“子玄之论,义正词严,圣人复起,弗能易矣。……当名胡妻所投水曰悍妇川可也。”[4] (《丹铅新录》卷四)他还就前代处妒妇以乘骣牛等事指出:“妇人妒者,必不容于圣王之世,非特乘骣牛、卖皂荚而已,惜皆不著令甲中。”[4] (《丹铅新录》卷四)“安得天帝尽狱此辈,以为忮悍之戒哉!”[4] (《丹铅新录》卷四)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为所欲为,而女人只能谨守男人为其定下的种种言行约束,以致连嫉妒这种自然本性也要被剥夺净尽,但胡应麟仍嫌不够,还要在法律条文中立此一项,明申此义,并以刑狱待之,真是迂腐至极!武则天以女性预政并自称皇帝,改唐国号为周。胡应麟对之更是深恶痛绝:“恶之穷天地、亘古今者,谁乎?武曌是已!吾求其庶几万一者于数千年史册之间,而弗复睹也。意者亘数千劫之前有之乎?吾知其惟曌独也。合蚩尤、商辛、王莽、董卓、曹操、朱温、萧鸾、赵高、林甫、秦桧而为一,足以当曌乎?恶未也。(自注:‘曌’,武所制字,后人遵之,非也。)”[4] (《史书占毕》卷二)对于历史上所有女性参政行为,胡应麟皆持否定态度,并认为“天道”[4] (《史书占毕》卷二)即是如此。其实这种“天道”,无非是封建的纲常名教,完全是男权统治者压迫、歧视女性的人为之道。

三 胡应麟与明代的《史通》研究热潮

关于胡应麟论刘知几,有一个问题尚需辨正。黄山书社2002年出版的《中国史学思想通史·明代卷》第370页指出,胡应麟的“《史学占毕》很受唐刘知几《史通》的影响”,并在注释中说:“《史通》行世后,在后来的士人中一直没有得到与其价值相称的地位,虽《永乐大典》‘网罗繁复,而独遗是书’(《四库全书总目》卷八十九《史通评释》提要语),直至明后期,才逐渐出现研究《史通》的热潮,先是陆深于嘉靖十三、十四两年,先后重刊了《史通》并纂述《史通会要》,继而在万历时期又先后出现了有张之象刊本、林胡东塘刊本、张鼎思刊本,以及李维桢、郭孔延的《史通通释》和王惟俭的《史通训故》等,这种学术风气必然也影响到了胡应麟,胡氏才有《史学占毕》之作。”首先,胡应麟书名乃是《史书占毕》,并非《史学占毕》,不论是该书所用的《四库全书》本还是传世的其他版本,都是如此。而从其正文看来,该书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错误,乃是由于要把《史书占毕》说成是“胡应麟读史中对有关史学问题的思考”,是“专门探讨史学问题的论述”,是“中国古代史学理论专门著作发展过程中值得一提的一环”,以便拿来与刘知几《史通》和章学诚《文史通义》并论。胡应麟此书诚为中国古代史学理论发展过程中值得一提的一环,但它绝不是中国古代史学理论的专门著作,它只是胡应麟十二部读书笔记之一,与一般笔记性质无二,所以它的内容才会比较庞杂,专门谈史学理论的内容只占其中的一小部分,这与该书拿来相提并论的《史通》和《文史通义》两部著作是绝然不同的。

其次,胡应麟之所以写作《史书占毕》,其序言中说:“余少而好史,占毕之暇,有概于心,辄书片楮投箧中,旷日弥月,骎骎数十百条。……辄稍铨择,离为四篇。”可见,此书乃是胡应麟在平日读书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结集而成的读书笔记,并非是受当时《史通》研究热潮的影响而从这一角度有意为之的。胡应麟是目录学史研究专家,而且南宋晁公武、陈振孙、明代杨慎、陆深等都曾提到《史通》,胡应麟也读过这些人的著述,有些还曾精研,因而他知悉《史通》并不为奇。《史书占毕》刊刻于万历十七年(1589),他本人卒于万历三十年(1602),而该书所列举的《史通》诸刻本中,只有陆深、张之象和林胡东塘刊本比这两个年限要早一些,胡应麟曾评论过陆深的《史通会要》,但对后二者则未有任何议论,见过与否不详;张鼎思刊本刻于胡应麟卒年即万历三十年,郭孔延刊本刻于万历三十二年(1604),王惟俭刊本刻于万历末,因而这三者都不可能影响到胡应麟对《史通》的注意。倒是胡应麟的著作在社会上流行开来以后,反而能进一步促进社会对《史通》的重视,因为胡应麟对《史通》的批评指责超过他对《史通》的表彰赞扬,应该更容易引起好做翻案文章的明代学人的好奇与注意。胡应麟没有校刊过《史通》,他是以自己对《史通》的史学理论和史学思想的研究,参与到当时的《史通》研究热潮中来的,他是当时《史通》研究热潮中的一名得力干将,而不是这种热潮影响了他。

除以上两点外,上引该书这段话中还有三处疏漏。其一,该书说:“陆深于嘉靖十三、十四两年,先后重刊了《史通》并纂述《史通会要》。”其实这一说法正好先后倒置了,陆深是先于嘉靖十三年编成《史通会要》,次年才据蜀本《史通》校订而成新蜀本《史通》。其二,该书沿袭《四库全书总目》的观点,认为《永乐大典》中没有收录《史通》,但据现在学者研究表明,这是一个“误说”,《永乐大典》中还是收录了《史通》的。[19] 其三,李维桢评、郭孔延附评的《史通》著作,名为《史通评释》,而非《史通通释》;《史通通释》乃清人浦起龙作,刊于乾隆十七年(1752),这与《史通评释》已相距148年,与胡应麟就相距更远了,又怎能影响到胡应麟呢?

总之,胡应麟对刘知几的评价,从总体上看来,是持基本否定态度的,这除了刘知几本人确实存在着一些缺点外,主要原因还是胡应麟自己的名教观念在起支配作用。随着专制集权的加强,名教观念对人们的束缚也越来越严,作为程朱理学信徒的胡应麟,自然对刘知几非圣无礼的行为批评得更加厉害。这是时代的局限。除了这些涉及名教观念的不可取的思想言论外,胡应麟对刘知几的一些具体的史学理论观点的批评,往往能切中要点,发论有据,深得后世学者的普遍赞同。我们今天考察胡应麟对刘知几的评论,当然主要还是要看他的积极方面,以便古为今用,取得借鉴。事实上,从现实的史料留存和现今学界的已有研究成果看,胡应麟应该是明代对《史通》进行理论研究的最杰出的代表。他所提出的一些理论原则和意见,包括前揭杨艳秋文中所提到的五个方面以及本文第一部分所提到的三个方面,都显示了他作为后来者对刘知几史学理论的部分超越,而其他如史文须近驯雅而非浅猥,史识须精远大而非琐屑,史德须衷端平而非讦迫,史实须先考详而后可信,不能盲从前人,必须自己独立思考等等,也都对中国古代乃至当今的史学发展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中国古代史学发展到明代,虽已进入衰颓期,但也仍在向前发展,并非停滞不前。

注释:

①刘咸炘《推十书》之《目录学》上编《著录第一》、《史学述林》卷一《史目论》、卷二《通志私议》、卷三《史通驳论》,成都古籍书店1996年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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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迎林论刘志基_三国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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